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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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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严妈妈点头,临走前还不忘嘱咐严欢要好好工作,不要拖后腿。
  严欢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病房,出门前,听到屋里的其他病人和家属在好奇地询问。
  “孙姐,你儿子这么年轻就工作了?在哪工作呢?”
  “哎,我看他背上背着的是吉他吧,难道是搞音乐的?”
  “呵呵,只是组了个乐队小打小闹。”
  “真是搞音乐的啊!这么厉害,小小年纪的很有主见啊。”
  严妈妈带着谦虚和一些些骄傲的声音远远传来。
  “他们也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不过说起来,欢欢真的很喜欢这些,以前还因为这个和我们两口子闹过矛盾呢。”
  “这年头有劲头才是好事嘛,孙姐你儿子以后要是成了大明星,不要忘记给我们签名啊,哈哈。”
  “瞧你们说的……”
  身后的谈话声渐远去,严欢愣愣地走着,一直走到大门口,突然抬起头看着付声。
  “你说,我妈她是不是不生我气了?”
  付声伸手拦出租车。
  “谁知道呢。”
  “她是不是有点点支持我玩摇滚了?”
  “也许吧。”
  “听我妈好像还挺以我为傲的,以前可不是这样啊……”
  “你以前不也是吉他都弹不好?”付声道:“现在连你都能当上吉他手了,世上还有什么事不可能?人是会变的。”
  “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
  严欢点点头认可,又兴奋道:“付声!那你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那些明星歌星一样,让我妈也骄傲一回?”
  一直被他打扰,打的很是不顺利的付声回过头来,阴阴地来了一句。
  “我只知道,如果二十分钟内再不赶过去的话,我保证你连明星的脚都摸不着。”
  “呃,我、我也来帮忙喊车!”
  即使背后顶着付声的冰冷的视线,严欢仍是难掩兴奋。
  很久以来,他虽然一直热衷于摇滚,并愿意一直为之沉醉其中,但是心底的最深处却一直都有一块是寂寞的。
  父亲当日在茶馆前离开的背影,自己跑出家的那一晚,总是徘徊在他脑内无法消散。
  严欢拼命地做着一切,对于付声的严格虽然不满却从不拒绝,他努力提升自己,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让父母认同。
  我也是可以的,我也是有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并能够成功的!
  而现在,虽然离成功还有很远,但是严欢心里却已经不那么寂寞了。他终于明白,其实自己根本不需要去证明些什么,因为父母,始终是站在他身边。
  “付声,你说晚上的演出我们能做好吗?”
  “你认为呢?”
  “能!不仅要做好,一定要做的最好,让所有人都记住我们。”
  付声看着眼前的小鬼,露出一个自信又傲慢的笑容。
  “那当然。”
  早晚一天,不仅是这个城里的人,包括地下摇滚界,包括更遥远的地方,他迟早会让整个世界都记住他们!

  上帝的玩笑

  陆佑飞耳朵里塞着耳机,拿着扫帚准备扫地。
  “喂,呆飞!今天的值日你一个人能搞定的吧!”
  教室门口,几个抱着篮球的男生嘻嘻哈哈地笑着,其中一个是今天和陆佑飞同组值日的男生,不过看样子他并没有留下来打扫的打算。
  “你跟那小子说什么呢?他屁都不会放一个。”
  “闷得跟个葫芦似的,理他干嘛?”
  “哈哈,也是,量这小子也不敢怎样,走,去操场上打几局去。”
  几个男生相携着走远,笑闹声也跟着远去。
  陆佑飞低着头扫地,从头至尾都没有吭一声。
  耳机的线从他袋子里延伸出来,在空中一晃一晃。
  下午六点半,一个人打扫完教室,陆佑飞离开学校。这时候操场上还有不少人,打篮球的,谈恋爱的,花痴的,但这些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头也不回地离开教室门。
  走到街头左拐,有一家煎饼店,陆佑飞花了五块钱解决了晚饭的问题。然后背着书包,沉默着走着——在别人眼里看来是这样而已。
  而其实在他心里,有着另一个世界。
  音乐的声音从耳机里隐隐传了出来,音量开得很大,节奏激烈激昂,但是外面的世界依旧是平常的。就像是陆佑飞默默地走在路上,耳多里听得却是摇滚乐。没人知道他喜欢摇滚,包括他父母。
  晚上七点,陆佑飞来到一家超市,把书包和校服都存在里面,然后从超市后门出来,再拐进一个小弄堂。他停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门前,拿出钥匙开门。走了几步,进了员工更衣室。
  五分钟后,一个穿着黑色印花骷髅T恤,手上带着一圈圈金属环的年轻人从更衣室里走了出来。大变活人!任谁看到他,都不会把他和之前规规矩矩沉默寡言的陆佑飞联系起来。这时候,有其他路过的人来打招呼。
  “呦,阿飞!来的这么早啊!”
  “早点来干活啊。”阿飞露出一口白牙,耳机里的声音还砰砰锵锵地传出。
  “今天听的什么歌?”对方走过来一把拉过阿飞的耳机,塞到自己的耳朵里。
  压抑低沉的音乐,从耳机里传来。
  【我早已明白,注定会走向末路,我也已明白,已没有回头的路……】
  “夜叉的《末路》,不错!有欣赏水平!”
  对方在阿飞胸口用力捶了一拳,“老子我也喜欢这首,特有感觉!”
  “是啊。”阿飞裂开嘴笑笑,心里道,这首歌就像是在说他自己,怎么会不喜欢。
  “对了,今天的场比较大,你早点去前面准备吧。特别让你做前场哦,可以看到乐队的表演。”
  听见他这么说,阿飞兴奋起来。
  “今天有哪些乐队?”
  “森林木,黄泉,放你一马,恩,还有悼亡者。”
  前面几个乐队都很有名气,特别是森林木,但是听见最后一个,阿飞愣住了。
  “悼亡者,我怎么没听说过?”
  “你当然没听说过!这是新成立的一支乐队!”
  阿飞皱眉,“可我们不是不接新乐队的表演的吗?”
  “谁知道呢?不过我听说,这支乐队有人和老板认识,也许是托关系的吧。”对方比了个手势,道:“不过是骡子是马,到时候牵出来遛遛就知道了。走了,我先准备去了!”
  “恩!”
  直到之后走到前场开始整理准备,阿飞心里也还是有点在惦念那支悼亡者乐队。对方真的是托关系走后门进来的吗?原来摇滚世界也会有这种幕后交易和阴暗面。
  想起平日里在学校里的遭遇,阿飞心里莫名地对这支乐队有了一丝反感。
  七点半,客人陆陆续续进场,小卖部那里缺人手,阿飞被临时抽调了过去。不过他并不太情愿,因为在这里就看不到舞台上的演出了。阿飞之所以选在这里打工,就是为了免费蹭着看表演。不过经常是一个礼拜下来,只有一两天能进前场看演出。
  因为今天有喜欢的乐队,所以阿飞心里更加焦急了。八点以后,演出已经开始。
  听着场内隐隐传来的音乐声,还有人们大喊大叫的喧哗,阿飞站在小卖部那里有些不耐烦了,不时垫着脚尖,想要向场内看去。
  森林木应该上场了吧?他们今天会唱什么歌?还有黄泉乐队,自己最喜欢他们的贝斯手了,竟然不能进去看。阿飞扼腕叹息。
  他心情莫名有些烦躁。在学校里被人无视、被排挤,他都无所谓。因为那帮人其实他从不看在眼里,阿飞知道,那些人生来就和自己不是一路的。
  他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在这家演绎酒吧打工的时候,和那些乐迷们交流,近距离接触乐手,都让他感到无比快乐。
  可是最近,家里开始怀疑他为什么总是晚归,升上高三后学习压力又大,阿飞渐渐地感觉不到摇滚给自己带来的乐趣了。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沉在水底,快要窒息!而头顶唯一投下来的光亮,都开始变得黯淡了!这样下去,迟早会生生地憋死!
  他的末路,已经近在眼前了!
  “唉……”
  “唉,唉——!”
  阿飞一愣,这才反应过来刚才不是自己在叹气。他扭头一看,只见小卖部前站着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生,看着一堆零食和酒饮,这男生愁眉苦脸的。
  心情再不好,工作也是要做的。
  阿飞问:“要买什么吗?”
  “我不知道。”那男生皱眉道:“你说是巧克力口味的好,还是草莓味的好?其实我觉得草莓的会不会太甜了,巧克力的有些腻味,纠结……”
  阿飞一头黑线,看见这男生手里拿着几盒POCKY,犹豫着选哪盒!
  自己在为人生和未来烦恼的时候,竟然有人为这种小事纠结!阿飞已经不知道是该气还是小笑,真是同人不同命啊。
  他从柜台里拿出一盒,“牛奶味的比较香,也不会很甜,可以试一试。”
  “牛奶是小孩子吃的。”
  阿飞忍着青筋,道:“没有谁这么规定,而且牛奶味的真的不错,你可以试试。”
  “唔……恩……”
  “选哪个呢?”
  “哎,烦死了!”
  阿飞就快要忍不住的时候,对方终于作出决定。
  “这样好了!巧克力,牛奶,草莓!一样来一盒吧!”
  接着对方递过来的钱,阿飞几乎要吐血。你早决定每样都买,你还纠结这么久干嘛!
  客户是上帝,客户是上帝。在心里默念一百遍,阿飞保持笑容,将零钱找了回去。
  送完这个难缠的客人后,时间已经九点半了。这时才终于有人来给阿飞换班,换人后,阿飞飞也似的向场内奔去!来不及了,不知道还能看到几个表演!
  他钻进内场的时候,刚好结束一场演奏,阿飞逮着身边一个人问。
  “下面是哪支乐队?森林木上了没有?”
  “哈,哥们你来晚了。森林木早就结束了,现在就只剩下悼亡者乐队还没有表演。”
  阿飞有些懊恼,但是有得听总是比没有好的,他站在原地,兴致缺缺地想就听这支新乐队的演出,打发打发时间算了。
  开场和以往一样,先是打暗灯光衬托气氛,几个乐手在黑暗中登台。一般来说,乐队里吉他手和主唱都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鼓手被挡在最后。
  这支乐队……怎么让贝斯手也站得那么显眼了?
  阿飞正想要评价些什么,一连串的鼓点率先敲响,每一击每一下都不轻不重,不快不慢,正好敲在点上!
  不错啊,最起码这个鼓手还是有本事的。这时候,阿飞还有余力去评价。
  可当吉他声随之响起的时候,他瞪大双眼,瞬时哑然。
  如轰鸣一般的吉他,完全吸走所有人的灵魂!而贝斯手这时候轻轻拨弦,将他们的魂魄给牢牢地定住。好比是在地狱中挣扎,欲飞不能,只能被紧紧地拽住。
  这贝斯手!这吉他手!
  阿飞已经无法吭声了,他身边很多人都和他一样。不过他们也都在想同一个问题,这个乐队有这么出色的吉他和贝斯,想必主唱会被衬托得逊色不少吧。哪有那么完美的……
  然而,当主唱的声音响起时,所有人都发现自己错了!
  那清澈略带沙哑的声音,和乐声完美交融!
  简直没有再好的了!
  不知什么时候,阿飞发现自己和周围都POGO起来,虽然受场地限制不能做太夸张的动作,但是每个人的热情都丝毫不减,甚至已经有人开始喊了:
  “悼亡者,悼亡者!”
  “WOOOOOW!”
  一道灯光追在舞台上,打在刚刚结束一段歌词,正对台下观众们微笑的主唱身上。
  恩,恩?啊!!!!!
  “怎么会是他他他他他!”
  灯光下的那张笑脸,正是不久之前,在阿飞面前纠结选哪种POCKY的男生。
  这是,上帝在开哪嘎子玩笑呢!

  像梦一场

  严欢从台上下来的时候,浑身都是汗。
  “怎么,还紧张吗?”
  比他出汗更多的是向宽,这位鼓手总是乐队中活动最激烈的成员之一。
  严欢对他笑一笑,“紧张还是有一点的,但是没有一开始的时候那么害怕了。”
  “多试几次,保证你以后就不会再紧张,只会兴奋。看着下面涌动的人群,看着他们对你挥手高喊,那力气就使不完地从身体里涌出来。”
  向宽曲了曲胳膊,展示着自己的肌肉。
  “瞧,哥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是吗?”阳光从两人后面轻飘飘地走了出来,“上次在‘极光’演出的时候,不知道是谁紧张地不停上厕所啊,哥。”
  向宽满脸通红。
  “我那是吃坏了肚子好不!”
  “恩,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阳光一点都不想反驳,但是这幅模样反倒是让人更加气恼。
  “哈哈,付声,你的新队友感情还是这么好啊。”
  一声大笑,随即,一个惦着肚子的中年男子向他们四人走了过来。这位又是付声的老熟人,以前夜鹰乐队经常在这里表演,一来二去付声也就和他混熟了。
  这一次,之所以能到这家在市内数一数二的场所演出,还都是托了付声的福。不过,悼亡者也确有实力。这一点,刚才台下欢呼的观众们已经帮他们证实了。
  老板发了一根烟给付声,问:“这一下,你们算是彻底在市内打响名气了吧。估计明天开始,大家的新话题就是你们悼亡者了。”
  付声点燃烟吸了一口,没说什么。
  老板看着他的脸色,笑。“看来你不把这点名气放在眼里啊,也是,你们夜鹰以前那多大的场面……”
  “和夜鹰无关。”
  付声吐出一个烟圈。“悼亡者会比他们走的更远,这只是个开始。”
  只是一个开始,离他最终的目标还有非常遥远的距离。但是,付声一点都不觉得气馁,也不觉得遥遥无期。他看了眼身边的严欢,默默地抽烟。
  因为他知道,希望就在自己身边,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老板!老板,那个我……”
  一直到突然有人打断他们的对话,悼亡者的四人才注意到,原来老板背后还站着另外一个人,年纪看起来和严欢差不多大的人。
  “是你!”严欢一眼认出他来,高兴道:“你是刚才给我推荐牛奶味的那个小哥!”
  “牛奶味?”付声挑了挑眉,看向对方。
  阿飞本来就有点激动胆怯,这下被传说中的鬼才吉他手打量着,更是缩了一缩。
  “是啊,我刚才不是肚子饿出去买零食的吗?这位小哥给我推荐了牛奶口味的POCKY,下回给你试试?”严欢随即又道:“算了,你不吃甜食的。”
  付声了然,收回视线。
  “是零食……”
  严欢没听见他这句话,倒是一旁的阳光突然抬头,颇有深意地看了付声一眼。
  “哦,还没给你们介绍,这是在我们这里打临时工的阿飞,很麻利的一个小伙子。”老板拍了拍阿飞的肩膀,把他推到前面。“刚才在下面看了你们的演出,就一直求这让我带他来见你们一面。哈哈,这小子成你们的乐迷了!”
  “乐迷?!”
  严欢闻言,眼睛一眨一眨地。
  “真的吗?你真的觉得喜欢我们乐队吗?你觉得我们的歌怎么样,对了,我刚才在上面表现得还可以吧?我太紧张了。”
  阿飞被他过度的热情弄得有些无措,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抓住了这个难得的交流的机会。
  “我、我很喜欢你们的歌!千真万确!”
  “哇,感动。”严欢两眼泪汪汪,“那你最喜欢谁,我找他给你签名。”
  “我喜欢……”
  “什么?”
  “喜欢……”
  阿飞的声音有些小,严欢只能凑过去听,然而下一秒,他的耳膜都快被震穿了。
  “我喜欢你!”
  一声大吼,将在场的众人都镇住。严欢呆立在原地,向宽无语偷笑,阳光扭头看了付声一眼。
  “不,不是!”意识到自己说了引人误解的话,阿飞连忙改口道:“我最喜欢你的歌声了,还有你的声音!情感!都很喜欢,十分,十分喜欢!”
  这一下,轮到严欢脸红。
  “我还没那么出色……”
  “不,你很优秀!”
  “还差很多……”
  “你是最棒的!”
  看着这两个年轻人都红着脸,像唱二人转一样纠结着一个话题,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
  “严欢,你就认可他吧。”向宽也在一旁附和道:“这可算是你第一个死忠粉丝,不能灭了人家心意嘛。”
  付声哼了一声。“骄傲使人退步。”
  “付声,偶尔你也让严欢获得一些满足感,老是压抑着他,让他心理扭曲了怎么办?”
  付声不说话了。
  阿飞此时壮着胆子,又道:“那个,尤其是你看起来很年轻,我只要一想到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人,能在摇滚上有这么大成就,我就更加佩服你了。”
  “哪里哪里,我真的还很不够格。对了,说起来你多大?”
  “十八了。”
  “哎!”严欢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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