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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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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先是鼓声,鼓点一击一击的敲打在人心头,像是要将你的心脏一起抓住!落下的鼓点连成一串,像一溜儿飞出的音符。快速,激猛,让人猝不及防。
  接着是吉他,这声音和严欢自己在家弹奏的完全不一样。它更多了一种电子音的颓靡和尖锐,穿透耳膜直达大脑!吉他手快速地推弦,炫技般的快节奏让人群很快兴奋了起来。
  贝司的声音跟着加入了进来,它低沉而不引人注意,却是乐队演奏中不可或缺的基石。好似一个文雅的绅士,暗暗站在幕后,低调,却无处不在。
  三种乐器默契地融合在一起,高音、低音,快节奏,沉稳地击打。
  乐声渐渐迈入高潮,越来越激昂,人群完全被挑动起来,酒吧内一片欢呼和呐喊。光影晃动,音符跳跃!人们随着鼓声脉动心脏,仿佛血液里流动的就是音乐!
  严欢也不由兴奋起来,而李波早就融入人群一起大喊。在主唱极富磁性的歌声中,每一个人都为之疯狂,为之感染。他们抛下一切,尽情地狂喊着!
  眼前不知道什么时候恍惚起来,当乐声渐渐从耳边消失,严欢才发觉自己正和人群一起在欢呼。直到这支乐队演奏完,他才回过神。
  “JOHN,这就是你说的现场演出吗?”严欢的声音微微压抑着兴奋。“这就是摇滚?”那仿佛从灵魂深处传来的呐喊,深深震慑了他。
  “这只是属于他们的摇滚。”JOHN的声音传来。“不是我的摇滚,也不属于你。”
  严欢听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淡然,不由问:“怎么,你还看不上这水准?”
  JOHN不语,算是默认。严欢心里隐隐有些不服气。“难道你们国外的乐队就真有那么出色?”
  “不是一个等级。”JOHN毫不客气。“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
  “真的?”严欢似信非信。
  他今天第一次现场接触摇滚,震撼不小,还无法想象JOHN口中所说的水平究竟是怎样。
  JOHN则是以专业角度来点评刚才表演的乐队。“贝司还不够FUNK,吉他推弦也有点勉强,鼓手的水平倒还上得了台面。”
  听他这一副高高在上的语气点评,严欢好气又好笑,不过也想起一个问题。
  “JOHN,我一直没问你,你生前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对摇滚如此了解,如此执着。
  “我?”
  JOHN回答:“只是一个会弹吉他的人。”

  夜鹰

  热场的乐队过后,又接连是几个乐队的表演。
  似乎是过了初次看现场表演的劲头,再加上耳边又总有JOHN在点评各个乐队的缺点,严欢逐渐没有最开始时那么兴奋。
  现场的演奏虽然也很容易调动情绪,但却没法让他拥有与那晚一样,第一次听JOHN拨弦时那种触动心灵的感觉。
  他不由想,或许JOHN并没有说大话,这里乐队的水准和他们那边相比,还是有差距的。
  这么想着的时候,李波一边晃着身子,一边过来找他。
  “怎么样,我就说不错吧!是不是很够味?”
  人群中的李波,脸色已经通红,面上满是兴奋的神彩。“我跟你说,严欢!这才是真正的音乐!不是那些悲伤春秋唱着你爱我我爱你的小文艺!你可别也学人家装忧郁,那我可一定当不认识你!”
  严欢一笑,不说话。他心里却已经有了另一番思量。
  什么是音乐?它能触及你的灵魂,带动最深处的情感。他想起那一晚JOHN弹奏的小曲,心里对李波的话有些不屑一顾。我有我的音乐,而它,并不在这里。
  被现场表演鼓动起来的热血虽然已经渐渐冷却下去,但是严欢心中对于摇滚的渴望却是一发不可收拾。他现在蠢蠢欲动,迫不及待地想立马回去拿起吉他,弹他个天昏地暗。
  他是有点想走了。可就正在这时,原本就昏暗的酒吧骤然全暗下来,完全没有光亮!
  人群先是一愣,接着高声呼喊起来!
  “夜鹰!夜鹰!”
  “阿声!阿声!”
  人们卖力地喊着几个名字,似乎是压轴的乐队准备出场。黑暗的舞台上有几个人影登了上去,冲着台下歇斯底里的观众们挥着手。
  严欢有些兴致缺缺,心想又不是什么大明星,摆什么谱?不得不说,他现在是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吉他手快速拨弦,人群瞬间安静下来。
  咚哒,咚哒;鼓手轻打节拍。
  一阵几乎刺破耳膜的吉他声亮起,流畅,犀利,毫不给你喘息的机会,就那么直直刺进心里!它来无影去无踪,却紧紧抓住心弦!黑暗中,吉他手的手指在弦上翻飞,带出的曲调气势嚣张,就如同午夜的鹰,君临夜晚!
  灯光骤亮,打在舞台中间的吉他手身上。
  一头半长的黑发在微醺的音乐中轻晃,冷峻的脸掩藏在灯光的阴影中,眉目紧闭。台下的女人们发出阵阵嘶哑的尖叫,拼命地呼喊着他的名字。
  “付声!”
  正在弹奏的吉他手突然抬起头,望了眼台下。那眼神好似吞噬人的猛兽,要抓住你啃噬干净!
  严欢心律突然停跳一拍。
  他耳边,传来一阵更劲动的拨动!随即,是整个乐队猛然提高的伴奏,主场扯开喉咙,对着麦克风大声嘶吼起来。
  没错,是嘶吼!仿佛是濒死的病人在撕扯自己身体上的每一寸血肉,痛入骨髓,更刻入心扉!随时随地都在迈入更绝望的境地,都在发出更嘶哑的吼声。
  这种几乎令人窒息的冲击感,就是摇滚?带给你致命快感的音乐,就是摇滚?
  一曲过后,严欢才发现自己手心不知道什么时候捏的满是汗水,就连后背也都湿透了。
  真是犹如毒品一般的音乐,它能啃噬你的心神。
  “JOHN,你还在吗?说些什么。”严欢深呼一口气。
  那乐曲浓稠的黑暗感觉,让他几乎喘不过气。他不是很喜欢这种风格,但是不可否认正深深被其撼动。这究竟是哪一种风格的摇滚?
  “死亡金属,似乎有些不同。”JOHN困惑。
  “连你也不清楚?”
  “毕竟我死了这么多年,这世上有新出现的摇滚风格也并不稀奇。”
  “……JOHN,你究竟是个存在了多少年的老鬼?”
  JOHN忽视了他这句话,不过却给予了这支压轴乐队一个不错的评价。“他们还不错,尤其是那个吉他手。”
  “他很厉害?”
  “在我听过的吉他里面,他可以排进前一百。”JOHN正色道:“而其他还年轻,有很多潜力。”
  “不过如此。”严欢有些失望。
  “能被我排进前百的都是独一无二的人物。欢,就你目前的实力来说,连前一千万都挤不进。”
  严欢黑着脸,“老鬼,你可以不说后面那半句话。”
  两人的交流完全是在意识中,在旁人看来,就是严欢这个小鬼头在音乐的冲击下,傻愣愣地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
  “嘿,小鬼,第一次来这里?”
  旁边有一个高壮的大叔和他打招呼,“怎么样,感觉不错吧?”
  这人问的和李波一样的话,严欢本不想理睬,但也不愿惹麻烦,只能回道:“还行,不过我并不喜欢死亡金属的风格。”他这完全是现学现卖。
  “哈哈哈!小鬼口气倒不小!”壮大叔大笑道:“你还知道死亡金属?不错不错,不过夜鹰的摇滚可不是死亡金属,而是旋律金属,班门弄斧也要掂掂自己有几两!”
  严欢顿时羞恼地双耳通红,他心里痛骂JOHN,过时的情报真是害人不浅。老鬼这时候倒潜进他意识中一言不发了。
  看出严欢的窘迫,那大叔又笑起来。“年轻人不要害臊!毕竟旋律金属也是从死亡里分离出来的,很多人都分不清它们。你还算不错!”
  旋律金属,死亡金属,还搞个分支?
  不都是摇滚,分那么多种类别干什么?简直和老鬼JOHN一样麻烦。
  严欢心里低咒几句,同时也想摆脱这个缠人的大叔,便谎称自己要去厕所。现在台上已经又换了一支乐队在表演,众人的情绪正高,没有几个人离场。
  严欢从拥挤的人群中挣脱出来。他看了眼身后人声鼎沸的舞台,决定还是去厕所透一口气。
  人少的地方,空气清新不少,严欢深呼吸一下,准备进厕所去洗把脸。然而他刚推开厕所的门,就僵在那动弹不得。
  男厕,洗脸池旁,一个女人正低声□□着,她埋头在另一个男人的跨下,张大嘴吞吐着什么。而被她讨好的男人,只是背靠着墙,嘴里叼着根烟,面无表情地吞云吐雾。
  女人的低吟声回旋在室内。
  “唔……恩,阿声……唔恩。”
  我擦擦擦擦擦擦擦!
  严欢大退一步,啪的一声关上厕所大门,摔的震天响!
  热血上涌,他一边恼火一边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不对!应该是戳瞎那对光天化日之下宣淫的狗男女的眼睛!公共场合,知不知道什么是公共场合,他们究竟在搞什么?
  严欢飞快地走了两步,怒火冲天。他又突然想起来,厕所里那对厮混的男女中的那个男人似乎有点眼熟。
  等等,那冰冷看人的态度,那斜四十五度角俯视人的目光,不正是刚才台上夜鹰的吉他手?
  “JOHN!你们摇滚乐手都是这么没节操吗?”
  “男欢女爱,难道不是人之常情?”JOHN用新学的成语反驳他,“你要知道,摇滚乐手是很受欢迎的,有很多女人为了和乐手们睡一晚千里迢迢的跑过来,我们那时候俗称她们为‘骨肉皮’。”
  “恰当!果真只有一副骨肉和皮囊。”
  “你生什么气?放心,等你成了知名乐手后,也会有很多女孩来找你玩乐。”
  “我才——不需要!”严欢怒吼他,气势汹汹地跑到外面,一走近舞台,冲天的乐声就响彻耳膜。但严欢现在心情极差,只觉得这些声音烦人。他在人群中找了半天,逮着李波,就勒着他的后衣领把他拽了出去。
  “你干什么?我还没玩够呢!”李波挣扎。
  严欢回头看他一眼,李波立马就不敢说话了。他看得出来,自己这个朋友现在心情不佳,还是少招惹为好。
  两人离开演艺吧没多久,厕所门推开,一脸面无表情的青年整了整衣服,神色淡然地离开。
  “付声!”身后的女人哀怨地看着他,却没有换来吉他手丝毫的怜悯。
  他走进光影纷杂的灯火。他的世界,是摇滚和吉他。
  第二天,严欢对着镜子扑了好几次冷水,才确定不会被人看出自己睡眠不足。他和李波昨晚凌晨两三点才回来,而严欢更由于脑中一直摆脱不了那些音乐,直到天亮都没睡着。
  他有些浑浑噩噩地走在去上课的路上。
  路边落下的梧桐叶,铺成厚厚的一层。而那些循规蹈矩的学生们,也都一个个从他身边经过。看着这一如往常的画面,严欢心里突然涌上一股烦躁。
  他看着自己脚下的影子,和那些学生们的影子毫无二样。背着苛重的书包,走在没有分叉的这一条路上。
  有那么一刻,他真想撕破这束缚人的牢笼!
  像昨晚那样,无拘无束。

  上路

  这是严欢第三次放下吉他,忍耐着脑中某老鬼涛涛不绝的啰嗦。
  终于实在忍无可忍,他一把将吉他抛到床上,大声道:“够了,JOHN!你还要再说多少遍?”
  “直到你学会这首曲子为止。”JOHN回答。
  “那你能不能用更温和、宽容的态度和易于理解的方式教我?而不是一直在耳边咕哝我有多笨!”
  “你的确很笨。”
  “……”
  “好吧,和一般人比起来你是有那么点天分。但是在我接触的人里面,你的确是学吉他天赋最差的一个。你要放弃吗?”
  “白痴才会放弃!”严欢重新拿回吉他,抱进怀里。“我学吉他只是为了自己开心,又不是为了去和别的什么人较劲。”
  “难道你不想弹得更好?”
  “失之我命,得之我幸。能练得可以听就行。”
  “真是没追求。”
  严欢忍了忍头上的青筋。“JOHN,我跟你说,像你上回表扬的那个很厉害的吉他手,我可是一点都不喜欢!技术好有什么用,弹自己喜欢的音乐才是快乐的事情吧!”
  JOHN沉默了,“你这句话,很久以前我也这么想。”
  “是吧,我就说。”严欢忍不住得意。
  “但是后来发现,只顾自娱自乐的音乐,用你们的成语来说就是闭门造车,一点意义都没有。摇滚就是要让许多人一起听才有趣,而为了让其他人乐意听你的音乐,就必须练好技术。”
  “我又不要去当什么摇滚歌星,只是自己练一练琴而已。”严欢抱着吉他,轻轻抚了一把。
  “是吗?那你以后准备做什么?”
  “混到毕业,然后随便找个工作呗,反正我这个成绩也考不上什么大学。”
  “找到工作以后呢?”
  “遇到个顺心的就结婚。”
  “然后呢?”
  “生孩……”严欢说到这里,兀地止住了,有些羞恼道:“你不要下套让我钻!”
  “这不是我给你下套,是你自己说的,欢。”JOHN正色道:“像这样过日复一日被安排好的生活,你觉得活得和牲畜没有两样。难道你现在就打算认命了吗?”
  “我可没这么说。”严欢咕哝着。
  “但你也和其他人一样,在这条路上一直走着。”
  “够了!”
  严欢突然大喝一声,“不然还能有什么办法!去街头当小混混?或者现在洗心革面当个好学生?我没那天分!我除了照他们规定的路走下去,浑浑噩噩不清不楚地过一辈子,还能干什么?”
  意识里,JOHN寂静了好久。发了一通大火的严欢这才回过神来,自己好像不知不觉把JOHN当成出气筒,来发泄平日里的压抑和不满了。
  “抱歉,JOHN,我……”
  “组个乐队吧。”
  “啊?”
  “组个乐队,欢。然后找出自己心里最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在JOHN说出那番话的几天后,严欢虽然当时没当一回事,其实脑海里一直忘不掉那个念头。
  这天,便在学校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对李波说出来了。
  “你说,要是组个乐队会怎样?”
  “你说什么!组乐队?”李波一脸兴奋,“好啊,千万要带上我一个,这可是泡妞神器!到时候往台上一站,多少姑娘冲我们抛媚眼,嘿嘿。”
  严欢烦躁道:“谁说组乐队就是为了泡妞?”
  “不然还能有什么?”
  “比如找出自己的理想,寻找生命的意义……什么的。”
  严欢一句话没说完,那边李波已经捧着肚子大笑起来。“哎呦喂!大哥,你别逗我了!你个小屁孩想这些干什么呀?”
  严欢恼羞成怒,狞笑着狠狠一拳打在他肚子上,直把李波打得脸色泛青。
  “我不是在开玩笑,跟你说真的。”
  “唔!咳咳,我懂,我理解,别动手!”李波捂着肚子,“这下手真狠,都快把我打出内伤了。严欢,我问你,怎么突然想到要组乐队?”
  “没什么,就是突然觉得每天过这日子很无聊。想要是组一个乐队的话,会变成什么样?”严欢撑着头看着窗外,“会不会发生一些改变?”
  “那就试一试。”李波道:“你有空在这里想那么多,还不如放手干一番。到时候你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
  “……”
  “怎、怎么?干嘛这样盯着我看?”
  “没,我只是想,偶尔你也能说出一两句人话。”
  就这样,在吉他上还是一只初生牛犊的严欢,开始组建乐队。
  首先,他们在学校认识的人中散步这个消息。没想到,学校会玩摇滚的人竟然比预料中得还多。在这个被束缚得几乎不能呼吸的高中校园里,有那么一群人,拥有不一样的自由。
  艺术班,学生们习惯称他们为“那边的人”,而老师则是将他们看成彻头彻尾被放弃的废物。和一般学生比起来,艺术班里的“混混们”拥有更多的自由和时间。
  所以当得知他们中也有几个人玩乐队的时候,严欢倒没有李波那么惊讶。
  光是严欢这个年纪的艺术班,就有三四个男生在玩乐队。当严欢找上门向他们告知自己的想法时,先是被狠狠嘲笑了一番。
  “我说你一个普通班的不好好学习,玩这些干什么?”
  “是啊,到时候要是一起组乐队,那些老头子又要说是我们把你带坏。这罪名可承担不起!”
  “还是回去抱着书本啃吧,乖宝宝!”
  严欢没想到在班上一向是个刺头的自己,竟然还有被人称为乖宝宝的一天。不过,他看了眼对方几乎每人头顶都有一撮的黄毛,以及身上挂得满满当当的饰物,倒没有否认这个称呼。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和他们比起来,每天还记得回家做作业穿好校服上课的严欢,的确很乖。
  “我只是问一问你们愿不愿意?可以的话,大家一起玩不是进步比较快?”
  毕竟都是学生,这些艺术班的同学还不至于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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