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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光年-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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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
经历过痛苦分手之后的人们,大多数都在做些什么?
何小立用了三天时间和六个不同的男人上床,迟暮用了一星期时间找房子和搬家,颜烁的表现方式则有些特别,当别人都在痛苦地“忘却纪念”的时候,他却无比直接地将满腔悲愤都转化成了工作的动力。
颜烁所在科室主任年老退休,职位空挡出来,医院上层的领导意思很明确,要挑选适合的中青年骨干顶上,经过一番开会讨论之后,便决定了两个候选人,一个是医院众海归中的翘楚颜烁,另一个则是科室的副科周小波,一个脸蛋圆圆,长得颇像周立波的医生。
其实比起年纪学历亦或是长相,颜烁都要高出那个“周立波”一大截,可惜“周立波”偏偏有一个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人脉优势,他爷爷的表嫂是医院院长姑父的堂姐,简单了说,虽然挨得远,但“周立波”实打实是院长的亲戚。
和院长亲戚争夺升职的位子摆明了是一场硬仗,颜烁对待各项考核也是一再谨慎,就怕出一点纰漏而造成影响,这也是他内心深处的倔强在作怪,情场失意,职场就一定要得意。
一个多星期之后,何小立的酒吧终于成功开出第一家分店,但是却在这个本该皆大欢喜的日子里,颜烁的评定出来了,根据医院人事部综合考虑打分,“周立波”以比颜烁高0。25分的优势成功坐上主任的位置,并且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是将颜烁由原来的主治医师调到了个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资料室做闲职,美其名曰基层锻炼,实则最终流放,言下之意就是“没后门又舍不得红包,还有胆子来和我抢主任的位置,真是自不量力,好好给我面壁思过去吧。”
都说背时了喝凉水都打牙祭,接连逢着两次大变,颜烁索性在家里玩起了自闭,何小立本想再次上门去看看他的状况,倒被迟暮拉住。
两人心中都明白颜烁最好能一个人静一静,他并不是懦弱的人,而且医生这个职业本来就需要强大的心理素质。他也就刚好碰上了个疙瘩,什么时候他想明白了,想通了,就又能带着他推眼镜的招牌动作在二人面前出现。
新酒吧开在著名的后海酒吧街,地段极好,装修得富丽堂皇,迟暮已经听说了酒吧能这么快开起来,是因为有个神秘的有钱人大笔注资,可当他向何小立打听那个神秘人的底细时,换来的只是那双桃花眼笑而不语的眼神。
“迟暮啊,有时候知道得太多了是一件坏事,你就让我保有点神秘感可以不?”
从这一句话,迟暮立刻推测出了,何小立没准是有了新情人,而且还是个条件不错的金主。
迟暮虽然对那个人好奇,但是以何小立的性子如果他不想说,你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都不见得能问出一个字,况且到底是人家私人的事情,迟暮也没再往下问,倒是将目光投到了在门口不断为来访客人做着登记的男孩。
不不不,现在说那是个男孩已不太妥当。
当穿着体恤衫与运动裤的青年换上一身全黑的西服,纵使眉眼间还有些褪不去的稚气,但怎么都和“男孩”这个词挂不上边,得用帅气的男人来形容。
何小立一副甩手掌柜的模样一直在同迟暮聊天,从头到尾就是向朗在忙东忙西,迟暮说:“你还真把所有事情都交给那个孩子做,要是搞砸了怎么办。”
“他要是搞砸了,就没资格当我的特助了,不过这孩子是真的很有能力,踏实,肯干,还聪明,学期东西来那叫一个飞快。”何小立扬了扬眉,“我看人绝不会走眼……当然顾明安除外。”
迟暮料不到何小立会忽然扯上一个他们都在有意避开的话题,倒不知该怎么接着往下说,又听何小立道:“人有失足马有失蹄,老子又不是神仙,自然有看走眼的时候。”
“你也没怎么看走眼。”迟暮轻轻转着手中的酒杯,凝视里边琥珀色的液体,“你知道顾明安的儿子叫什么名字么?”
“不知道。”
“顾惜颜。”
迟暮看着何小立的眼神渐渐由惊讶变成惊吓再变成惊奇,最终回归平静。
“顾,惜,颜?”何小立咂咂嘴,“那个死鱼眼居然也有卖弄文艺的时候?”
“别告诉颜烁。”迟暮喝完了杯子里的酒,“这几天他已经够难受了。”
二人之间一阵沉默。
临走之前,何小立将迟暮送上出租车,靠着车窗问他:“你真的不打算买辆车,就这么天天坐地铁公交?”
迟暮摇头说:“没想过。”
“买一辆吧。”何小立笑了笑,“有些东西是必要的,也能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回家的路上,迟暮在路口发现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书店,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摆在陈列柜上的一本画册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一本甜品烹饪指南,封面上画着一块巨大的提拉米苏蛋糕。
画册似乎摆得有些旧了,上面还盖着一层灰,年轻的店员用报纸用力擦了好几遍,才包好交到迟暮手里,歉意地说这是旧书,想要的话可以八折优惠。迟暮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心血来潮买一本几乎用不着的画册——或许是封面上的提拉米苏吸引了他,他很好奇地想着,能不能从这本书里找到那种苦味提拉米苏的做法。
可惜当他回到家里,窝在沙发上将画册从头翻到尾,也没有在那满篇正统的蛋糕中发现他想找的“苦味”。
丢开画册,天边已经现出鱼肚白,他愣愣地看着窗外,头一次惊叹自己居然能在一本烹饪书上耗掉整个通宵的时间。
那个周末,在附近的一家4S店里,迟暮意外的碰到了江昱辰。
不知是不是受了何小立话的影响,迟暮的确在认真思考买车的问题,在他周围的人里,何小立开奔驰,颜烁和顾明安的私家车是奥迪,陈禹锋有一辆路虎,而程昊则是雷克萨斯。汽车到底是彰显男人社会地位的重要配件,不买则已,既然要买也不能太下档次,迟暮算了算手头的钱,把目标定位在了几个要求上,大品牌,但不要太嚣张,设计与性价比要合理,关键还得耐用。
抱着这样的信念,他在店里的休息区坐下,刚和导购聊了两三句,眼角就看见一辆宝蓝色的宝马车驶进了停车场,车型很眼熟,再一细看,江昱辰已经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似乎在进店的一瞬间就发现了迟暮,朝他挥了挥手,走过来道:“你买车?”
“是啊,好巧。”迟暮笑了笑,“你也是?”
“我来修车里的空调。”江昱辰在迟暮身边坐下,眯着眼睛望向导购拿出的一堆广告单,“找到中意的车型了吗。”
“还没有。”迟暮随手翻过一张,“太多了,看完都要花些时间。”
“你要是信得过我,让我来帮你选怎么样?”
迟暮看着江昱辰自信满满的脸,又听见他道:“其他的东西,我可能算不得内行,但车子,我绝对是专家。”
迟暮半信半疑地说出了几个要求,江昱辰迅速地指定了几款车型,又拉着迟暮一起去试车,再一通透彻入微的分析后,最终的目标定在了一辆宝马车上,前后不过一个小时。
付完款,迟暮才恍然觉得,他好像一直都在被江昱辰牵着鼻子走。
那天下午,江昱辰开车送迟暮回家,迟暮坐在他车里表情古怪得很,弄得江昱辰好几次转过头来问他是不是晕车——其实根本不是晕车的问题,只是迟暮忽然想到,和江昱辰认识以来,他请过吃饭,也请过旅游,今天也帮了不少的忙,而他迟暮似乎还从来没还过人情。
他自问与江昱辰并不算太熟……至少没好到肝胆相照的地步,别人不计较,他心里也隐约有些过不去。
于是在到家之后,迟暮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说了一句:“要不……上去坐坐?”
“你这是性的邀请吗?”江昱辰坐在车里一本正经地望着他。
迟暮眼角跳了跳,索性转身上楼,走了两步,身后却传来关车门的声音,江昱辰跟上来说,“开个玩笑而已,别生气。”
迟暮打开家门,堵在门口说道:“你该庆幸我是个男的,不然绝对会报警告你当街性骚扰。”
这段时间以来,总共有三个外人踏进了迟暮的新家,而前两位离开的时候都没什么好表情,程昊是羞愧离开,陈禹锋是黯然离开,跟他们比起来,江昱辰的运气明显要好得多。迟暮在客厅里煮了个小火锅,开了两瓶啤酒,江昱辰却对火锅有些抵触情绪,怎么都不愿意动筷子,迟暮问他原因,他居然说,一堆人把吃过的筷子放在一锅汤里面搅,都不会觉得恶心吗。
或许是他在国外呆得太久,恰恰不了解中国最为传统的火锅文化,迟暮笑而不语,扔下一句,“吃不吃随你。”就自顾自地涮着大块的羊肉,吃得不亦乐乎,江昱辰愣愣地坐在旁边看了一会,忽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二话不说也抄起筷子,和迟暮争抢起来。
迟暮大笑道:“你不是怕恶心不吃吗!”
江昱辰露出一番恶狠狠地表情:“就我们两个人,反正也恶心不到哪去,这么多肉要是全便宜了你,那才是真恶心!”
可惜江昱辰用起筷子来明显不纯熟,纵使他速度很快,力气也大些,还是有很多已经到手了的羊肉被迟暮凌空取走,迟暮看着他憋屈又不甘的眼神开心无比,几次都笑得拍桌子,到了最后江昱辰终于放弃似地丢开了手中的两根竹棍,直接扑过去碗口夺食,迟暮躲闪不及,两人在地上滚成了一团。
这可以说是两人认识以来最亲密的一次身体触碰,江昱辰是真在开玩笑,抓住迟暮的手腕将他按在身下,故意恶狠狠道:“看你再抢!”迟暮笑得却突然很僵硬,轻轻说了一声:“松开。”江昱辰不解地看着他的脸,忽然望见他耳根处的红潮,顿时明白了什么,松开手坐到一边。
迟暮慢吞吞地爬起来,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都年纪一大把的人了,这方面偏偏总表现得像个愣头青,实在丢脸得很。
两个人都没说话,屋子里只有火锅烧开的咕噜声,气氛尴尬得要命,所以说当那个差不多是救命的电话响起来时,迟暮简直是扑过去的。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何小立的声音慢条斯理。
迟暮稳了稳心神:“好消息。”
“颜烁辞职了。”
“坏消息呢。”
“萧楠怀孕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好忙……满地打滚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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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二十五章 。。。
迟暮心中只是觉得何小立莫不是酒喝得太多,先不说萧楠怀不怀孕与他迟暮有什么关系,单是颜烁辞职就不是件小事,怎么从何小立嘴里蹦出来反倒成了好消息。
再一细问,他便明白过来了那两条消息里的深层含义:其一为有传言说萧楠怀着孩子并非程昊亲生,夫妻两人之间闹了不小的矛盾;其二为颜烁辞职只因另有去处,一个叫做诺丹的美国医生来北京开了一家私人诊所,四处网罗人才时经人介绍找到了颜烁家门口,开出来的薪水是颜烁在原来医院的三倍,所谓人往高处走,加上又刚受了一通“周立波”的气,颜烁自然二话不说立马辞职。
“我昨天陪着向朗去医院看他母亲的情况,刚好碰着程昊和萧楠在病区里吵架,悄悄告诉你,程昊手上没戴着结婚戒指。”何小立的声音透着股欢呼雀跃的情绪,“你是真没见到那时候他对着萧楠的表情,肉都要从他脸上掉下来了。”
迟暮努力想了一会儿,终究是想象无能,也懒得再想,他现在是实在不愿和程昊扯上任何关系。又同何小立寒暄了两句,他挂断电话,回过头,发现江昱辰正站在窗边,抱着他新买的那本蛋糕画册看得津津有味。
“你喜欢甜食?”江昱辰回头对他扬了扬手里那张巨幅的提拉米苏。
“不喜欢。”迟暮当机立断地说道:“我是南方人,喜欢吃辣,不喜欢吃甜,那本书是别人送给我的。”
“谁还会送这种书给你。”
“何小立。”迟暮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江昱辰扯这种谎话,急切之下也唯有把何小立拉出来应急。江昱辰理解似的点点头,合上画册,说了一声:“我们来做吧,怎么样。”
迟暮一愣,顿时心跳如雷,“做……做什么?”
“自然是做蛋糕。”
“……”
“不然你以为是做什么?”
如果手边有石头,迟暮肯定会抬起来对着自己脑袋就这么一下,他悻悻地垂下眼睛,暗自庆幸江昱辰或许没看穿他刚才的龌龊想法,说:“我这里没有做蛋糕的材料,而且我周末也比较忙,要赶稿子……”
“没材料去买就行了。”江昱辰催促般推了推迟暮,“快穿衣服,出门。”
迟暮无奈,只得跟着他上外边的超市溜达了一圈,他推着车子,江昱辰则将货架上的东西一样一样放进去,两人肩并肩走着还颇有老夫老妻的感觉。迟暮看着江昱辰的侧影,莫名觉得心中有个隐匿的地方被微微触动了一下。
“想不到在这种小超市里也能买到朗姆酒。”江昱辰声音愉悦地拿起一个琥珀色的玻璃瓶。
迟暮从他手里接过来,点点头:“这下东西就齐了。”
江昱辰却诧异地问:“不再买些米酒了?”
“买米酒做什么?”
“难道你不想尝试着做做看那种苦味的提拉米苏?”
迟暮心中一动,他实在是没想到江昱辰居然也惦记着那种东西,不过嘴上却说:“不用了,不知道米酒添加量的话,做出来也是失败品,还浪费材料,倒不如尝试着做一些正统口味的意大利提拉米苏。“
江昱辰不以为然地点点头,“不用就算了。”话虽这么说,结果等到结账的时候,迟暮掏出钱包准备付款,江昱辰却不知从哪里拿来了一大碗米酒放进推车里。
“试试看吧。”他看着迟暮不解的眼神,说:“凡事不试试看是不会知道结果的。”
迟暮想反驳,想说既然能大概猜到结果还不如不试,因为有些事情做起来实在是浪费时间,但是看着江昱辰认真的神情,他奇异地把到了喉咙口的话又吞了回去。
提拉米苏的做法说复杂不复杂,说简单也不简单,这种蛋糕是由奶油,巧克力,再加上朗姆酒一层一层浇叠出来的,手法要精准,朗姆酒的量也要准确。如果只有迟暮一个人的话是绝对是做不来,他也不会有闲心来做这种东西,但加上一个江昱辰立马就不一样了,有个在国外吃西餐长大的混血儿做指导,两人做起这种西式糕点来也像模像样。
江昱辰的神情很专注,那本画册被他打开架在吊柜上面,以他的身高刚巧一抬头便能看见,迟暮则只能帮他打下手,调奶油,热巧克力,磨可可粉什么的,忙得不亦乐乎。江昱辰在做的时候用了点心眼,圆形的蛋糕,他一边加的是朗姆酒,另一边加的是米酒,在最不浪费时间的情况下做起了实验。
这个蛋糕耗费了他们整整三个小时的时间,偏偏两人都不觉得累,迟暮最后在蛋糕上撒可可粉时还有些期待——或许江昱辰的尝试能成功,他们也能做出那种特色的“先苦后甜”提拉米苏?
将蛋糕一边切出一小块,江昱辰让迟暮先尝,迟暮吃了一口加上朗姆酒的一边,口感香醇浓厚,当即眼睛一亮,“不错,很地道!”
“朗姆酒的量我加得比书上说的多了一勺,总觉得这蛋糕要是酒味淡了会没有味道,现在看来我的判断是对的。”江昱辰切出一块带米酒的拿到身前,尝了一口。
“怎么样?”迟暮期待地问。
江昱辰看了他一眼,默默把那块蛋糕推回去,“失败了。”
迟暮不信,也尝了一口,结果入口尽是浓烈的酒气,还有一种混合着米酒奶油的古怪味道,苦是够苦,但除了苦,便再也没别的了。
“先苦又甜果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出来的,看来那家店的师傅下了不少功夫。”迟暮叹了一口气。
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但二人实在是没了继续尝试的性质,他们一人一口将成功的那半块蛋糕瓜分干净,失败的半块则放进冰箱,又开始喝酒。
半瓶朗姆酒加上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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