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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罗曼史-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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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了。”
  季涵之目送着叶素珍进了酒店,郑潮坐在后座,开口问道:“刚才你妈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让我们尽快分手。”季涵之心不在焉地说。
  郑潮一挑眉:“你是认真的?真要和我分手?”
  陈希紧紧地握着方向盘,怎么办,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第一次遇上分手戏码,妈呀太劲爆简直激动得一塌糊涂。
  “我要是真的跟你分手,你会怎么样?”季涵之侧过脸,定定地看着他,这张棱角分明的俊脸此刻绷得紧紧的,好像再加点火药就会爆炸一样。
  “我问你呢,郑潮。”季涵之见他不说话,不怕死地重复一遍。
  忽然间,郑潮勾了勾嘴角,笑了,“分不分你说了算么?你认为我会放过你么?”
  季涵之猛地咽了口口水,带着几分期许,望着他:“怎么,你是要囚禁我,鞭笞我,还是杀掉我?”
  郑潮阴着脸,双臂环抱,“看你反抗程度了,越激烈,我的手段就越狠。”
  你以为是打游戏升级呢,还分级别?
  季涵之忽然展露了笑颜,放心地说:“就知道你最怜香惜玉了,还那么体贴地分了档次,那我一定选——”
  “选最狠的?”郑潮玩味地看着他。
  季涵之眨眨眼:“要死一起死,你高兴么?不然我死了,你又找了个新的,我太吃亏了。”
  郑潮居然点点头,赞同了,“不会让你做亏本买卖的,放心。”
  季涵之安心地看着他,一旁的陈希已经是听得心惊肉跳,魂飞魄散。
  有时候两个人情到深处,就连死亡也不会畏惧。
  那天晚上回到公寓,季新早就睡得不省人事,郑潮和季涵之两个人滚了大半宿的床单都没吵醒他。
  第二天早上,季涵之起床时已经看不见郑潮的身影了,那厮睡得比宅男都晚,起得比晨练大妈都早,忙着年底的公务结算,累成狗。
  就这样还抽出心神来讨好丈母娘,季涵之摇摇头,都不知该说他什么好。
  季新刷着牙,看见季涵之顶着鸟窝走进自己的房间,从卫生间探出脑袋忙问:“粑粑,泥做啥子?”
  季涵之翻着书桌的抽屉,头也不回:“找你的户口簿。”
  季新睁大眼,“粑粑,泥不要窝啦?泥要、要扔掉窝咩?”
  季涵之面无表情继续翻着抽屉,十分老练地安慰着季新:“放心,你这赔钱货也只有我要了,扔给谁都不稀罕。”
  找到了户口簿,季涵之随意翻开来看看,看着挂名在自己后边儿的季新的名字,他勾了勾嘴角,苦笑一声。
  季涵之打了辆的士直奔机场,在候机厅看见了等飞机的叶素珍,她裹着大风衣,戴着黑色墨镜,面容精致而又凛冽。
  “妈,我来送送你。”
  叶素珍看见自己的儿子气喘吁吁地走过来,摘下墨镜吃惊地说:“你一个人来的?”
  “他上班去了,我打的来的。”季涵之坐在她旁边,说。
  叶素珍冷笑一声:“他不是很宝贝你么,怎么不专车送你来?你们两个不会只是床上关系?”
  季涵之无语地瞥她一眼:“我们两个床上没关系的话,怎么搞对象?他一个快要三十二岁的男人,难道每天自己用手解决?”
  叶素珍捂着嘴倒吸一口气:“你真是粗鲁,大庭广众的竟然开黄腔,我怎么生出你这么个没脸没皮的儿子?”
  “你习惯就好。”季涵之无所谓地耸耸肩,这些年下来,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单纯的只会替男朋友还债的季涵之了,现在的他,已经究极进化,变成了遇黄事而不惊|变,开黄腔而不眨眼的荤腥男人。
  “涵之,还有十来天就要过年了,我希望那个时候可以再见到你。”叶素珍难得温柔地抚着他的手,“只要你和他分手,我想你爸还是很乐意见你的。”
  季涵之眨眨眼,体贴地笑道:“放心,妈。”
  叶素珍要登机了,季涵之在入口处向她挥挥手,乖巧得好似六年前那个只有二十二岁的青年。
  今天也是季新最后一天考试,季涵之出门前就跟他说了:“考完试放学你到溪湖路的公安局门口等我。”
  季新腿一软,带着哭腔问:“爸爸,是不是叔叔进去了?”
  季涵之冷笑:“他进去我带你去干嘛?吃得空去公安局溜圈儿?”
  季新含泪痛心地说:“去见叔叔最后一面,毕竟他对我很好,老是带我去喝漱口水。”
  “没用的吃货!”季涵之嫌弃道。
  不过季新还是很听话的,他背着书包老老实实地站在公安局门口等爸爸,已经有三个民警叔叔上前来问他了:“小弟弟出什么事了吗,要报警的话跟叔叔进去。”
  “我不要进去!”季新恐慌地说,“里面都是爆菊花的大汉纸!”
  民警叔叔一头黑线:“……小弟弟你误会了,我们是大汉子,但是不喜欢爆菊花,真的……”
  季新泪眼汪汪地瞅着民警叔叔:“骗人,爸爸说只要进去过一次,出来就从小雏菊变成大波斯菊了。”
  民警叔叔:“……”这都是什么爸爸。
  “季新!”
  季涵之刚从的士上下来,就看见自己的儿子可怜兮兮地站在一位民警跟前,于是他赶忙走上前去:“季新,你是不是调戏警察叔叔了?”
  民警叔叔一脸抽搐,心想俺长得这么魁梧凭啥被一个小孩子调戏,天理不公!
  季新看见季涵之立马扑进他的怀里,“爸爸,我不要变成大波斯菊!”
  “放心,放心,不会的。”季涵之疼惜地安慰他,“最多就是朵小波斯菊。”
  “涵之!涵之~!”
  卧槽,谁这么荡漾地叫我?
  季涵之抬头一看,只见沈阅明欢天喜地地奔了过来,“沈副台?”
  “涵之,好巧,我们有近三个月没见了吧,我真是想你。”沈阅明亲热地说。
  季涵之头顶的红灯不停地闪烁,预报危险,“沈副台怎么来公安局了?”
  一说到来意,沈阅明的脸瞬间黑了,不自在地说:“我是来保释一个人的。”
  “保释?谁被关进去了?”
  “那个……一个流氓混混,你不用了解的。”沈阅明眼神躲闪,支支吾吾道。
  季涵之见他似乎没了以前的黏人劲儿,安下心来,“我来给我儿子办护照,那就不多叙。”
  “涵之,你们要出国?”
  季涵之耸耸肩:“带儿子出去旅游一趟,长长见识。”
  沈阅明脸色有些灰败,喃喃道:“出去好,散散心也不错,嗯,是不错……”
  季涵之见他心不在焉,也就自顾自地进了公安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翻墙需要技巧

  第二天早上季涵之起床去上厕所,意外地发现里头还站着一个人,对着镜子面无表情地刷着牙,一嘴沫。
  于是季涵之扭了扭脖子,松了松筋骨,挑起惺忪的眼角,走过去摸了一把郑潮的屁股,说道:“手感甚好。”
  郑潮顿了顿,停下刷牙的动作看了他一眼,继而又面无表情地刷了起来。
  嘿哟,季涵之纳闷了,这厮居然岿然不动,莫非今早忽然割了小鸡鸡变成了小太监?这么清心寡欲,灰常滴不科学啊。
  于是季涵之不死心地又摸了一把,郑潮仍旧不为所动,继续粉刷自己的大白牙。
  我就不信邪了呵。
  季涵之双手齐下,对着郑潮两瓣挺翘的臀部使劲揉捏,半晌,前头的人吐了口沫,出声了:“你没听过……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季涵之得意地一笑:“难怪你总是喜欢揉我的屁股,原来手感真的是不错,会上瘾呢。”
  郑潮面无表情地白他一眼,继续刷牙,好男人,就应该刷满五分钟,洁白亮丽,闪人狗眼。
  季涵之背对着他,站在马桶前放水,这种稀松平常的早晨意外地让他觉得安宁,整颗心都像是泡在牛奶里的,又暖又香。
  “郑董,我问你啊,你做过最恶心的事是什么?”季涵之把自己的大鸟收回宽松的棉裤里,随口问道。
  “郑董?”季涵之等了会儿,背后那厮居然不给丁点反应,这特么是要造反呐,“郑潮!!——诶?!”
  季涵之猛地被拉了过去,下一秒就贞操不保,给人夺了嘴唇去,郑潮一手扣住他的后脑勺,一手搂住他的腰,手还不安分地伸进单薄的棉衣里,吃尽豆腐。
  季涵之倏地睁大眼,难以置信自己嘴里的味道,又凉又涩,十分古怪。郑潮吻得倒是很深情,极为专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货是个职业吻手。
  但是——尼玛啊!
  季涵之震惊地瞪大眼,一把推开了郑潮,一个人扭过身倒在马桶边上,一个劲儿地往里干呕,手背也是不停地反复擦拭着嘴唇。
  “呕——呕——咳!”
  郑潮眨巴一下眼,问道:“还好么,涵之。”
  季涵之呕得眼泪直飚,骂骂咧咧道:“好你奶奶个腿啊,你特么不把牙膏泡沫吐掉就来吻我,你恶不恶心啊!!!呕——呕——”
  是的,郑潮就是把牙刷往旁边一放,含着一口牙膏泡沫二话没说直接冲过来强吻了咱们美丽纯洁的季老师,可惜现在季老师已经不纯洁,哦,还是美丽的╭(╯^╰)╮
  郑潮慢悠悠地拿起杯子,漱了口,吐掉了一嘴巴的残渣泡沫,说道:“喏,这就是我做过最恶心的事。”
  季涵之满腹委屈,有苦难言,只能恨自己嘴贱,他默默垂泪,趴在马桶沿儿上,“我恨呐,你这个负心汉呐,我怎么找了你这么个没良心的呢。”
  季新忽然间从卫生间外探进来一个脑袋,殷勤地问:“爸爸,你终于孕吐啦,要不要小酸梅?我有一罐哦,是叔叔买给我的哦,嘻嘻。”
  季涵之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一眼季新,又怨妇般地瞪了一眼郑潮,说:“我要……回娘家。”说完,倒地身亡。
  郑潮临出门的时候,季涵之还在闷闷不乐地生气,这傲娇货尼玛真是难哄,软硬兼施,统统不吃。
  “涵之,晚上我带你和宝宝去新开张的湖心酒楼吃饭,怎样?”郑潮打着领带问他。
  季涵之洗完餐盘,冷哼一声,大声地说:“唉哟,我们这些穷人家怎么吃得起湖心酒楼呢,特么一脚跨进去,这栋房子就归酒楼了呀。”
  郑潮听他阴阳怪气,好笑地说:“我出钱,你担心什么。”
  “凭什么你请客,有钱了不起,有钱就可以瞧不起人了?”
  “没、错!”
  “什么——?!”季涵之拔高嗓子喝道。
  回身一看,发现季新正踮着脚替郑潮整理西装领口,“叔叔,爸爸不要你,我要你哦,吃饭神马的带我就够了哦。”
  郑潮还摸摸他的脑袋,“真乖,宝宝。”
  哐啷!
  季涵之粗鲁地把煎蛋的平底锅扔进洗水池,一个人自言自语地骂:“我干嘛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干嘛瞎了眼找了个土豪回来?简直鬼迷心窍,不是一个阶级的人,能有个屁共同语言!”
  马克思前辈说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毛爷爷说得对,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郑潮,这货,凭借着傲人的经济基础对他,季涵之,已经耍尽流氓,道德败坏,丧尽天良,令人发指!
  “我要离婚!”
  郑潮愣愣地看着他,“我们……还没领证,涵之。”
  季涵之也一愣,气得发抖,“分……分手!”
  他居然结巴了。
  郑潮觉得今天的季涵之有点不对劲,关切地问:“怎么回事,涵之,你一直在生气。”
  “看见你就不爽,能不生气么?凭什么我要跟一个天天玩弄我身体还比我有钱的男人厮混在一起?凭什么?凭什么?就凭你的鸟比我的大两厘米?”季涵之面目狰狞地说。
  郑潮目瞪口呆,半晌才挤出一句话,“你……什么时候量过?”
  季涵之唰地别过脸,要死,尼玛,怎么把这事抖漏出来了,有一次他趁着郑潮酒宴归来喝得有点多,睡得不省人事,就替他口了个交,舔硬后他坏心眼地拿了季新铅笔盒里的直尺量了量郑潮的尺寸,发现这货居然还比他的长两厘米,登时不爽夫斯基,改用手替他撸出来……
  “我目测的,你管得着?”心虚时,人们往往比平时凶悍得多。
  郑潮摇摇头,“我去公司了,回来带你和宝宝去吃饭,不许拒绝。”
  一个强势的男人背后,往往有一个疯癫的老婆。
  郑潮一走,季涵之就利落地收拾好了家务,带着季新出门了。他和季新继续发扬朴实无华的优秀传统作风,坐公交。一路颠簸到了法国领事馆。
  法国的驻华大使曾经看过季涵之的脱口秀节目,对他表达了自己热烈的喜爱之情,于是乎,签证的流程走得很快。
  不过季涵之来到盖章处,碰见一个流程走得比他还快的人,沈阅明。
  “又是你?”
  沈阅明没精打采地坐在那里,看见季涵之领着季新走过来,登时眼睛放光,“涵之,好巧啊,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
  季涵之阴测测地看着他:“有这么巧?不会是你假装的偶遇吧,沈副台?”
  沈阅明忙摇头,澄清自己的罪名,“不是,我没有,我真的不知道你们会来,我是来办签证的。昨天你说出国旅游散散心很不错,我就也有了这么个打算,恰好今年法国举办中国年,我打算飞去法国度个假。”
  季涵之凉飕飕地说:“沈副台很闲哦,位高事少,真是舒服得不得了。”
  哪像我们这种穷人家……一想到穷人家,又要想到大土豪,唉。
  “涵之!”沈阅明一想到季涵之也去法国旅游,就很嗨皮,“我们可以结伴而行,不是互相有个照应?”
  季涵之警惕地说:“沈副台,我可是有男人的人了,你没有机会了。”
  沈阅明弯下眉毛,又成了瘪气得气球,“我……我后来知道了,涵之,你还是跟阿潮好了。不过,阿潮那人还是很……很不错的,你没选错。”除了那厮经常敲诈我们电视台的广告费以外!!
  “哎唷爸爸,今天早上你还跟叔叔吵得很凶哦,你说要离婚哦。”季新适时地戳破了季涵之的谎言。
  沈阅明感到意外:“涵之,你和阿潮吵架了?阿潮不是个喜欢跟人理论的人啊。”
  季涵之没好气地说:“你的意思是我在无理取闹,他是对的喽?”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啊,涵之。对错都是要分情况的,你说是不是?没有人不犯错的,是不是?”
  季涵之听见他的安慰,顺下心些,“看来还是你善解人意点,沈副台。”
  季新站在一旁,吃惊地瞪大眼,“爸爸,你要背着叔叔翻墙嘛?”
  “那叫爬墙,逗比。”季涵之笑眯眯地看着沈阅明,顺手赏了季新一个爆栗。
  沈阅明有些吃惊地看着季涵之,后者的眼角微微上扬,画出媚人的弧度,相比几年前那个青稚的模样,愈发的俊美逼人。
  “涵之,你真的想爬墙和我好吗?”
  季涵之轻笑一声,顺势把手臂抬到沈阅明的肩上,勾住他的脖颈说:“好呀,今天晚上我们去哪里吃饭?去哪里开房?档次低于铂金的,我不去哦。还有,我们用哪种口味的安全套?我喜欢薄荷的,你喜欢么?冈本的比杰士邦的好用,你记得买哦。”
  沈阅明后脖子已经在疯狂淌汗,唉哟喂,肖想多年的对象向自己发出诚挚的邀请,自己要是不答应,岂不是很扫兴嘛?
  “好、好的,可是阿潮……”
  “朋友妻,随便欺。你懂的,你不觉得很刺激么?”季涵之冲他挑挑眉,暧昧地在他耳边吹气。
  “爸爸,爸爸,你怎么能这么随便捏!!”季新为郑潮愤愤不平,生气地嚷嚷,可惜季涵之非常无所谓地把他的嘴巴一把捂上,打算就地弑子,残忍得一塌糊涂。
  所以当晚郑潮回家时,只发现季新垂头丧气地坐在沙发上看喜羊羊,灰太狼被pia飞时他都没笑。
  “宝宝,你爸呢?”郑潮卸下西装,换了身休闲服。
  季新听到他的问话,浑身一抖,非常不自在地转过来,“爸爸,他……他去……呃,叔叔我们去吃饭吧,我们不要管爸爸了啦。”
  郑潮坐下来,把他搂进怀里,笑道:“宝宝,那是你爸爸,不许这么白眼狼,我们叫他一起去吃好么?”
  季新一听这话,眼泪就瞬间飚了出来,根本止不住啊,“叔叔,叔叔,你、你这么好、好……爸爸那个大混蛋!呜呜呜……”
  “怎么了,宝宝,怎么哭起来了?”郑潮纳闷,赶紧拿纸巾替他擦泪。
  季新呜咽着,趴在郑潮的怀里哭诉道:“爸爸他翻墙惹……呜呜,不是,是爬墙惹!!他和、那个叔叔次饭去惹!!呜呜,他们还要开黄间!!”
  郑潮一瞬间恍惚了一下,“他和……谁?”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更文,今晚狂修前面的章节,因为我发现自己写的好烂。。。丢死人勒个去啊!!!


☆、第五十一章 无法欺瞒的爱情

  季涵之带着一身酒味回家,面颊绯红,眼神迷离,不是嗑药就是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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