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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闻乐贱-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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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他开车回家,张明珍打了好几次电话,让他这周末一定要回来,一天到晚就知道忙,回来吃顿饭还得提早预订。
到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张明珍做了一桌子菜,特地没吃在等他。席间,曹靖简单和他聊了几句,大多是工作上的事,张明珍朝他使眼色,示意他别扯这些,问正事。她也是没辙了,儿子现在学精了,往往她还没开口,他要么就是挂电话,要么就是说要睡觉,想方设法的回避。
曹靖以前不管这些,张明珍说的多了,他就说孩子还小,工作重要,成家的事等稳定了再说。但这几年,曹易工作已步入正轨,家里出首付在S市买了房,他自己还贷,前段时间又买了车,显然已安顿下来。
他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但曹易还是和以前一样,什么都不关心,甚至比以前更冷淡,他不得不操心起来,“小易,你也不小了,终生大事也该考虑了,我知道你忙,但忙归忙,人总要成家的。”
“改天再说吧,我先睡了。”曹易把汤喝完,起身去洗澡。
张明珍还想说什么,曹靖拦着,算了算了,来日方长,不急在这一时,你说多了他更烦,而且他今天脸色确实不好,可能也累了。
曹靖洗碗,张明珍站他身后,悄声道:“你说,他不会是还记着那孩子吧?”
“你是说小乐?”曹靖停下手上的动作,“那孩子不是已经出国了吗,听说都好几年没回来了。”
张明珍想想也是,从那次之后她就再也没见过乐杨,去年黎家结婚,她还担心会不会遇到他,结果他连他最好的朋友的婚礼都没参加,估计是真不会回来了。
转念一下又不对,“不回来不代表他们私下不会联系,不然你说这孩子好好的,这么大了,怎么还……”
“别多想。”曹靖道:“小易是什么样的人你我清楚。”
“有件事我一直没说。”张明珍看了洗漱间一眼,压低声音,“差不多大三那年,小乐来找过他,被我说走了。”
“我记得你跟我提过这件事。”
“如果只是这样,我也不会疑神疑鬼的,关键那天我六点出门,不到七点就回来了,我回来的时候,小易已经起来了,坐着在吃早饭,你说事情怎么这么巧,这孩子哪天不睡到九十点,偏偏那天起了个大早,头天晚上还回来那么晚。”
“而且他那天起来后,什么事都没做,就坐那发呆,一句话也不说,我当时因为刚见过小乐,总觉得心里有鬼,他又那样,当时就有怀疑,只不过后来那几年,他们也没联系,我就把这事给忘了。”
曹靖示意她小声点,“可能只是凑巧,你别往坏的方面想。”
张明珍叹了口气,“但愿吧,只要那孩子不回来,事情就简单的多。”
晚上曹易赤着脚,坐在书桌前,随手拿了本书,翻了一会,发现看不进去,他起身想去换一本,结果没留意放在桌角的水杯,手一带就掉了下去,摔的粉碎,有一部分玻璃渣扎在了脚面上。
张明珍听见动静,在外面敲门,问他怎么了,曹易开门让她进来。
“怎么这么不小心,别碰,你先出去。”
曹易去外面涂了些碘酒,刚捡的时候手也不小心被划到了,他用棉签清理伤口,心里空荡荡的,有什么枯萎了一样。今天的事,他同情贺程之余,现在还能感觉到的,便是庆幸,庆幸躺在那里的那个人不是他,有些话他还能说,那个人也还能听到。
张明珍忙着清理地上的碎片,无意中看到他桌上的一本书里夹着一张照片,她抽出来,脑子里“嗡”的一声,血涌了上来。
那是一张集体照,照片里有十几个人,都穿着球服,应该是高中时候拍的。
前面一排,曹易和乐杨两个人并肩坐着,乐杨揽着他,对着镜头笑的特别开心。
就算是现在才知道他们一起打过球,张明珍也不觉得有什么,比起这真正让她在意的,是曹易为什么留着这张照片,还夹在书里,显然是有意收着的。
她鬼使神差的翻到背面,果然有字,笔锋有力的写着【致敬本次比赛最大的功臣】落款乐杨。
而“最大”两个字被另一个人划掉过,改成了“第二”,后来又被一开始的人改了回来。
而在这些打打闹闹下面,有人写着【收到等你回来】,后面四个字颜色相对较深,显然是后面才写上去的,但也有些时候了,分明是曹易的笔记。
张明珍听到声音,把照片放回去,匆匆收拾完出来。
曹易看着她离去的方向,把照片从书里拿出来,重新又放回了抽屉里。
作者有话要说: 埋了下一篇准备写的重生文的伏笔,但感觉遥遥无期,我这本还没完结,真的是吃着嘴里的想着锅里的
明天我就去旅游啦,啦啦啦…………开心…………个p!!!!!!!!今天晚上还要加班工作,今天老板给了我一个mifi,可以随时随地发射wifi的那种,这意思大家都懂的……万恶的资本家!!
☆、第四十二章 等与不等
周五下班后,乐杨被另一个部门的总监王义文拉去喝酒,最近公司人事调动,这种节骨眼上找他,一看就知道居心叵测,乐杨连着躲了好几天,奈何王义文毅力惊人,他只能无奈的陪着去了,要是实在为难,大不了直接推了,他也不是什么老好人。
进去没多久,王义文就把自己灌醉了,这几年乐杨酒量有所见长,也跟着喝了两杯,但实在架不住他这种自杀式的打法。
这人平时跟他关系还行,基本情况他多少也知道点,跟他一样,大学毕业后过来读研,两年前从别的公司被挖过来,做起事来雷厉风行,典型的工作狂,还不到三十岁,顶就秃了一半。早年因为忙于学习和工作,一直没顾上谈女朋友(他自己说的),前段时间好不容易找了个,正处在热恋期,公司却要调他回国,虽说只有一年,但如今这种快节奏的社会,谁又能保证刚萌芽的恋情能受得住一年的漫长等待。
王义文趴在吧台上,嘴里一直在碎碎念,控诉公司的不仁道,有家庭的人可以不用被派遣,谈恋爱至少也算是在成家的路上,怎么能不征求本人的意见说调动就调动。
作为一个即没家庭又不在成家路上的人,乐杨有点坐不住了,想早点买单走人,王义文却在这个时候哭了起来,边哭嘴里边叫他女朋友的名字,大意自己对不起她,如果她等不了,可以找别人之类,越说越离谱,说的是中文,周围一群人听不懂,还一直往这看,乐杨尴尬的要死,草草付了钱,拖着他往外走。
没想到平时看着一本正经,喝了酒简直像变了个人,真该让他那些下属来看看,算了算了,上车后,乐杨靠在驾驶座上,从后视镜里看着那个可怜的男人,也不过就一年,对自己来说不痛不痒的事,对他而言却不亚于生离死别,这种对比下,让他袖手旁观他还真做不到。
刚好可以回去看看他姥爷,老爷子这两年身体不太好,张魏华本来准备过来陪乐杨的,这几年一直没走开。
一个星期后公司正式出通知,是在国内某部门组织下,面向几家大型医院的遗传检测项目,乐杨去向董事会申请,很快就获批了。王义文感动的热泪盈眶,把乐杨接下去一个月要做的工作全包了,让他安心回家休息。
乐杨哭笑不得,最后还是爱岗敬业的坚持到了最后一天,他给陆景打电话,让他和他老婆准备接机。
电话那头陆景一直在笑,“总算知道回来了。”
乐杨道:“我只待一年。”
“难说。”
“……”
降落时巨大的轰鸣声把他吵醒,乐杨睁开眼,看着外面白花花的大太阳,再看看时间,感觉好想死。六年前刚去那的时候也是这样,倒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差,整天浑浑噩噩的睡不醒,要说这次有什么是他不敢面对,阻止他一开始就答应王义文的,除了这也没别的了,想到一年后还要再调一次,他连出舱门的勇气都没了。
刚好赶上周末,乐杨出来时,看到陆景等在接机口,旁边站着一个女的,穿着简单的衣裙,见陆景和他招手,也跟着笑了起来,大概是因为职业的关系,看上去非常有气质。
简单的介绍过后,三人从机场回来,一起去吃了顿饭,陆景让他住他那去,反正有房间,乐杨没答应,不说打扰他二人世界,一年呢,他总不可能一直住他家里。
公司有安排酒店,像这种出差,一般待遇不会低的,陆景送他过去,项目下周中下旬才开始,他可以先休息一段时间。
到酒店乐杨倒头就睡了,一觉睡到凌晨两点,他睁眼看着天花板,发了会呆,之后干脆爬起来,开车回家了,晚上高速也不堵,到家刚好五点。
张魏华这几年没以前那么忙了,在家的时间多了起来,乐杨开门时,她还没起来,他收拾了会东西,去厨房做早饭。
张魏华以为他下周才回来,听到楼下有动静,便起身下楼。
“吵醒你了?”乐杨穿着短裤拖鞋在熬粥,在国外这几年,只要有时间他都会自己做饭,主要是吃不惯,早饭的话,还是清粥小菜比较和他胃口。
“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项目下周才开始,趁这两天刚好去医院看看我姥爷。”
“他最近身体不错,知道你要回来,这两天一直在问,是该多去看看。”
“是吗。”乐杨笑道:“那我烧几个菜给他送过去。”
吃完早饭,张魏华出去买了一堆菜,乐杨在厨房一直忙到十一点多,好在天热,送过去饭菜都还是热的,张盛清嘴上没说什么,但看得出来老人家很高兴,硬是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乐杨怕他吃伤了,忙说这两天他都在,想吃什么跟他说一声就行。
吃完乐杨陪着说了会话,临走时,似乎听到他姥爷说了句“想通了就回来吧”,走廊里药品车经过,噪音太大,也不知道他听错了没。
从医院出来,他顺路去找郑晓新,他和黎敏结婚的时候,他刚好出差去了别的国家,没赶上,为了赔罪,特地包了个大红包托他妈带过去。
那红包掂在手里,郑晓新差点咬到舌头,乐杨是中邪了还是中奖了,包这么大个,让他是花好还是不花好,花了万一以后还不起怎么办,不过后来想想,应该也没机会让他还了,便放心大胆的出国度蜜月去了,连着跑了四五个国家。
乐杨去了之后发现郑晓新不在,和黎敏去外地了,怪自己回国前太仓促,都没来得及跟他说一声,他们的孩子留在家里,跟在他奶奶后面,也不认生,看见乐杨就叫叔叔,还拿他的旺仔牛奶给他喝。
“是哥哥,不是叔叔。”乐杨纠正他。
小孩想了会,“小易叔叔也叫叔叔,你为什么是哥哥?”
乐杨没听清楚他说谁,刚想问,他奶奶喊他过去收拾东西。
“要出去?”乐杨问。
“晓姗的孩子得了肺炎,这几天都在医院挂水,我每天要去送饭,带着乐乐不方便,准备把他送去乡下婆婆家住一段时间。”
乐杨一口旺仔喷了出来,“他叫什么?!”
“告诉叔叔你叫什么?”郑妈妈摸着他的头道。
“我叫郑黎,小名叫乐乐,今年四岁了。”他把自己的小拇指按着,露出另外四个指头给他看。
“……”
乐杨还没见过取名这么随便的爸妈,不过这两个姓氏拼在一起,听上去还不错,但乐乐是什么,乐杨有种郑晓新觉得他不会回来了在缅怀他的感觉。
“您要是放心的话,我可以带一段时间。”乐杨小时候也被送去乡下过,那时候张魏华生意刚起步,没时间照顾他,和他姥爷那边关系也正紧张。
他爸在乡下还有些亲戚,去了之后对他也还不错,就是不怎么管他,都在忙农活,乐杨就被散养在外面,跟在几个小孩子屁股后面到处跑,但因为没大人看着,后来发生过溺水事件,一起玩的孩子差点死了,这件事他印象太深,到现在都觉得后怕,而且回去一次,回来必定晒成炭,这么白嫩嫩的娃,他还挺舍不得的。
郑妈妈听他这么说,自然乐意,忙给小孩收拾了几包东西,搬去了乐杨车上。
临走时,乐杨问,“晓珊的孩子到底是谁的?”
郑妈笑道:“她同学的。”
“那他人呢?”
“下个月就出来了。”
“……”
虽然一直都知道郑妈妈是个天塌下来当被盖的人,乐杨本身接受度也挺高的,但这样的事实还是让他感到震惊,“您没意见吗?”
“有啥意见,这几年她没给我出去闯祸,我已经谢天谢地了。”郑妈妈看着他,“头两年我还能说说,现在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在等,那就是命了,我说也没用。”
乐杨没想到郑晓珊还有这一面,他以为她真没心没肺的,看来当年他们三个里面,反而是自以为看的开的两个人,把日子过成了这样。
郑晓珊还是比他幸福的,至少她还有个人可以等。
“你小时候还说要娶她的,你要是成了我们家女婿,我做梦都能笑醒。”
“我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那你喜欢啥样的,怎么到现在还单着啊,你看你跟晓新一样大,他孩子都这么大了,你怎么……”
乐杨从她手里接过乐乐,“阿姨改天再聊,我先走了。”说罢把孩子塞后面,一脚油门飞了出去。
小家伙在后面捂着嘴,一直在笑,乐杨问他笑什么。
“小易叔叔来的时候,奶奶也这样。”
这次乐杨终于弄清楚他说的是谁了,时隔多年再次听到这个名字,他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又好像并不是完全没感觉,好在他只是个孩子,有些情绪就算表现出来了,也不用担心被察觉。
“那你小易叔叔怎么说?”
“他不说。”
这确实挺像曹易风格的,乐杨笑了声。小家伙站起来,凑到乐杨座位后面,悄悄说,“他不跟奶奶说,但跟我说了。”
“哦?”乐杨笑道:“他都跟你说什么了?”
“他说他在等一个人,那个人去了很远的地方,比到星星还远。”
“这么远还回的来吗?”
“他说他一定会回来的。”说完他坐回去,见乐杨不说话,又重新站起来,“叔叔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是神仙吗,为什么住在比星星还远的地方?”
乐杨突然又问了句,“他有说他为什么要等那个人吗?”
郑黎坐着,小肥手撑在小短腿上,“他说还有利息没收,叔叔,利息是什么?”
八月的天,乐杨冷的后背一僵,车子差点开进灌木丛里。
作者有话要说: 我说了今天不更的,但我又改主意了,就是这么任性,周三更
旅游回来了,那不是旅游,那是受罪,跑去很远的地方受罪
但还是蛮开森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可以不用工作
我们家的猫最近换了猫粮,不爱吃,已经饿了一天了,好心疼,所以,我准备看看它还能饿几天,小婊砸,就你嘴挑就你嘴挑!
☆、第四十三章 要请就好好请
周天晚上,乐杨正在给郑黎洗澡,陆景给他发了个微信,让他这周抽空来公司一趟,把手续办了。
回国后的前两年,陆景主要在B市活动,后来为了那姑娘,放弃了之前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人脉和资源,转到S市从头再来,知道他这么做的时候,乐杨唏嘘了好久,这不像是陆景会做的事,但他却这样做了。他说不想在手还能够到的时候,没有赌尽一切的勇气,这也是他这几年在乐杨身上学到的。
乐杨笑说,没想到我这段糟点满满的感情还有正面的东西,不至于一纸荒唐。
【你应该回来】陆景无数次在给乐杨留言的时候这样说,但乐杨都当没看到。
周一他带着郑黎去公司,办完手续后去营业厅办了张电话卡,以前那张不知道丢哪去了,好在号码都还留着,他给几个还联系的群发了条短信,告诉他们他回来了。
秦俊第一个回他,让他再等两天,等他出差回来,三个人一起聚聚,乐杨回了个好。
之后他陪郑黎出去逛了一圈,可惜太热了,本来还准备去游乐园的,怕孩子晒伤,最后只能跑去商场里,吹着空调吃冰激凌。
一共三个球,乐杨挖走两个,留一个给他,小家伙吃的满嘴都是。
乐杨问:“你小易叔叔带你出去玩吗?”
“去啊。”
“去哪?”
“看电影,还去了海洋公园,看海豚表演。”
曹易是挺喜欢看电影的,乐杨以前就经常陪他去看,两瓶可乐两桶爆米花,能坐一下午,出来跟他讨论剧情,那个时候他话会多一点,要是看的是悬疑片,两个人能分析一路,不过陪小孩子看,能看什么,总不会是喜羊羊吧,乐杨问:“都看了什么电影?”
“喜羊羊和灰太狼大电影。”
“……”
“他,没睡着吧?”
郑黎眨着大眼睛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小易叔叔很喜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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