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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烂英豪终极篇作者:醉雨倾城-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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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见弟弟身上的猴子味。猴子是另一种不让猫喜欢的生物,跟苏朝宇有异曲同工之妙。
说来说去,我最喜欢的人是住在隔壁的程亦涵,他一向很冷静,即使快要踩到我的尾巴,都能保持身体前倾的姿势扶着墙,然后礼貌地说“没看见你呀”,之后从我头顶迈过去——我昂头看他——等等!我很想追过去告诉他勤务兵没有把拖鞋底擦干净,上面有一块讨厌的奶油残余,但是他摆摆手说“不要跟上来哦”,扬长而去。我只能悻悻地嗅着那蹭在地板上、隔一步出现一次的奶油气味,然后蹲在他的门口摇头叹气:指挥官家的地板从来都是擦得很干净的,破坏了,破坏了!
程亦涵人很好,定期检查我的耳朵、肛门、爪子、牙齿。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他原来只是擅长给人瞧病,从此就开始拒绝他周到热情的体检。胡来,真是胡来,你看江扬又在苏朝宇的唆使下偷偷吃了一大碗冰镇杏仁豆腐,浑身散发着要胃疼的气味,你怎么不管他?
我挣脱程亦涵的手,使劲抖抖毛,把屁股转到他的脸前面。
程亦涵皱眉说:“你便秘吗?”
在他伸手之前,我夺门而逃。我发誓,他如果敢把任何东西塞进我的屁股里,我就咬他!尤其是我已经失去了那两枚柔软的黑色团子,以致于我看见漂亮的姑娘的时候,居然能镇定地走开而不是扑上去。
唉唉,就有这样郁闷的时候,没办法,真的。
☆、毛绒绒的逻辑(2)
所以有时候我想让苏朝宇也这么昏迷一次,醒来就发现自己对喜欢的人没了兴趣。他和江扬总是这样,扑来扑去,关上门,整夜都不打开,任我威胁、撒娇都没有用。门里面有微妙的声响,啧啧,不多说这个了。他们相爱很深,我知道,因为有一天江扬抱着我,坐在阳台上晒太阳。他生病了,浑身都是药味,我不敢碰他的肩胛,因为程亦涵严厉地警告过我,那里很疼。江扬轻轻挠我的下巴,抚摸我的鼻梁,我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他说:“你很健康嘛,鼻子又湿又凉。”这是莫大的夸奖,我昂起头来,用呼噜呼噜的声响表示满意。江扬拿起手机给苏朝宇打电话,说了很久很久。
我仔细听。江扬平时经常打电话,谈的都是很深奥的事情,但是他们今天的对话没有营养,只是互相讨论天气、心情、午餐。从听筒里传来苏朝宇的笑声,江扬始终很高兴,最后,我看着他迷迷糊糊挂了电话,趴在躺椅上睡着了。我嗅嗅,他身上有股叫做幸福的味道,像二楼阳台上那一簇紫色牵牛花的蕊一样,是甜的。可是他的鼻子又干又热——我蹭程亦涵的腿,想告诉他江扬一定在高烧,但程亦涵根本不理解。当然,最后江扬退烧必须要谢谢我,是我在他还没醒来的时候,把他的鼻子舔得又湿又凉。
凭借我的智慧,我认得这里出现的基本所有人,凌寒、慕昭白、林砚臣、江立等等等等。凌寒喜欢把我放进某一个不可逃脱的地方看我怎么办,真没辙,特工干多了就有些神经,因此跑不掉不是我的错。慕昭白是个性格很好的人,虽然怕我。每次我友好地舔他的腿,他就会以光速把脚从地板上拿起来,整个人蜷在沙发里哀嚎:“我没有得罪到你吧!”但是他对狗就是另外一种态度——狗那么多的口水,多脏,多脏!而我只是有一些柔软的舌倒刺而已。林砚臣给我画像,尽管很久不能动这个要求令我无比痛苦。
他有一件帆布笔帘,每次“刷”拉开,里面就有一些据说是五颜六色的小棒棒,然后过一阵子,纸上就有我。很神奇,林砚臣也喜欢抱我,但是我并不是很喜欢他的手,因为那些因训练和持枪磨出来的茧子,蹭得我屁股痛。
世界上最令人琢磨不透的存在就是江立。按理说,一只猫最值得骄傲的事情就是可以从气味上分辨出人的不同个性和年龄。我仔仔细细嗅过,以为他已经40岁的时候,分明听见他把江扬叫哥哥!这是怎样令猫崩溃的事实,我对自己的判断力产生了怀疑。后来苏朝宇在床上告诉江扬(别问我是怎么听见的,哦,真的别问,别让他俩知道……),他觉得江立是个不折不扣的妖精,我这才发现,人的判断力比猫更低下,江立是一个如假包换的人,尽管他擦了一种叫做“成熟”的香水,遮盖了本来的味道。
想到这里,我觉得舒服多了,惬意地在床头柜抽屉里翻了个身,眼睛刚好透过锁眼可以看到外面的场景。身边有江扬和苏朝宇的新棉袜,灰色黑色白色,厚的是双层织面,可以捧起来磨爪子,薄的是单层,手感差一些,两只踩一起也勉强可以磨——
呃,我是不是说漏了什么?
我爱上了这种偷听故事的感觉。
后来,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因是他来了。
江扬明面上叫他“小舅舅”,背地里则是“那个祸害”,程亦涵喜欢端着没表情的面孔喊他“秦副参”,至于其他人,总是你你我我的乱来。
我叫他信使。
他抱起我的那一瞬间,我全身痉挛——这是怎么样的一种味道?她,一定是她!她会有轻柔如云影的纯白长毛,长的盖住了脚面,那拱起的圆润弧度美丽的脚,走起来的时候,一定是若隐若现,如同在和地板游戏。她会是双瞳色的美女,有一只粉嫩嫩的鼻头,又湿又凉。她的舌头舔过我的毛,气味是清凉的,淡淡的,就像黄雀儿倏地飞过花园,留下几不可见的黄色影子,一秒钟就不见。她粉色的舌头伸出来,迅捷地舔了一下鼻尖,深长地哈欠,尖尖的耳朵轻抖两下,摇落一地爱的阳光。她高高竖起尾巴,她的尾尖盖住一半面孔睡熟了,她把尾巴垂下来摇呀摇呀……我心绪不宁,开始疯狂地在秦月朗的行李里找她,这神奇的味道若隐若现,我把他的东西扔得到处都是,在他的房间里一直蹲守到他收拾完所有东西——没有,竟然没有!
我瘫在地毯上,打了好几个滚,哀哀叫着发泄情绪。
她没在他的行李里!她被他抛弃在首都!
秦月朗摸摸我的肚皮:“你饿了吗
?”
我弹起来,狠狠咬了他一口,表达了否定的观点。
我只想要我美丽的姑娘。
他就是她的信使,带来她的味道和隐秘的语言。
虽然秦月朗的手贴了两天创可贴,我仍然缠着他,确切地说,和他身上的她的味道耳鬓厮磨。他上网的时候,我把尾巴在他脸上蹭来蹭去,坐在温暖的键盘上看着他,想象他没有带来的她是什么模样。他开始左右摇晃身体:“你挡住了摄像头,亲爱的。”
什么是摄像头?我不管!我固执地跟他同步左右摇晃,秦月朗很着急,最后把我摁在键盘上。我听见音箱里传来另一个没见过的人的声音:“什么东西,毛绒绒的。”
“江扬的猫。”秦月朗把我抱在怀里揉,“你饿了?”
我再次狠狠咬了他一口。
我要我的姑娘!
但是秦月朗没有给我姑娘,只是忧愁地把我踢到门外。程亦涵皱着眉头问我:“你怎么开始咬人了呢?”说着还掰开我的嘴看牙齿:“要换牙了吗?”手不老实地往不该去的地方探去:“难道是绝育没有做干净?”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恨自己没有学外语。
接下来的一周,我每天都去秦月朗房间,嗅她的味道,找跟她有关的任何痕迹。我翻了秦月朗的衣柜、鞋柜、床单、枕套、被子、内裤,终于在一个阴冷的下午于一个金色的大本子的内页里,找到了她给我的礼物。
她的毛真的这么长!这么滑,这么柔软,这么白,几乎晶莹。我深深嗅,她的味道像是从天而降——灯光大作,秦月朗下班回来看见我,仿佛很惊讶:“你在找什么?”
我试图把那根毛拿起来,但是做不到,于是我喵喵叫,踩那金色的本子,希望得到帮助。秦月朗走近我,摸摸额头:“这是日记,不可以乱翻,虽然你看不懂。”
眼睁睁地,我的心就这样被揪出来,叭得弹回原位,生疼。秦月朗合上了那个巨大的本子,插回书架里。我使劲挠,爪子上挨了一巴掌:“挠坏了要骂你!”他竖起两根指头比在我鼻子前面,对我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我夺门而逃。
一根毛而已!再说又不是你的!
我抑郁地趴在江扬的拖鞋上耍赖,完美得到了一个罐头。
☆、毛绒绒的逻辑(3)
从那以后,我持续猫在秦月朗房间的任何角落,为了偷袭。基本上一周有三四个晚上,秦月朗都会把那个大本子拿出来写点儿什么,有时候几秒钟,有时候几个小时,我期待某日可以重新翻到那神秘的一页,她,我的姑娘,那充满诱惑力的体香会促使我像豹子一样窜下去。
你问我在哪儿?
你猜。
这房间先前是客房,只有简单的普通的必须的家具,床、书桌书柜、衣架茶几等等,根据客人需要偶尔添置一些。连窗帘都不是丝绒的,织的密密的线圈一旦撕裂,会勾住我的爪子,半天挣脱不了——有一次甚至要苏朝宇把我解救下来,我的后爪被勾住,身体却斜挂在窗帘盒上,哀叫了整整一个小时——我把脸埋进他颜色奇怪的毛发里,羞得不想见人。
但是我曾经在这里偷听到许许多多的事情。
江立来边境玩的时候就会住在这里。他一直带着笔记本电脑,进门第一件事就是连网,背包和箱子一起乱扔,我很讨厌人不把东西放整齐,挡住了我笔直的路,但是江立的背包里一直有好东西。我会从外侧的口袋开始翻起,一个一个,像吃满汉全席一样,慢慢地享受。别误解,我的乐趣不是找到,而是过程。当然,如果有小牛肉饼干和鲜嫩的鸡胸罐头,那简直太开心了。我记得那晚江立回来的时候非常疲惫,江扬跟他说了一会儿话就各自去睡,我知道弟弟是来度短假的,已经荣升小领导的他忙得死去活来,腻味了首都一切餐厅和娱乐,只想哥哥这里的安静。我花了一夜的时间翻他的箱子,江立辗转反侧很久,又爬起来吃了一片药之后沉沉睡去,而我也终于在隐秘的小内袋里找到了小鱼形状的软点心。我把自己埋在衣服里,抱着小点心睡了一夜,哎呀呀,美梦。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江立已经穿好了宽松的衣服,正对着镜子选棒球帽。我躲在衣物里偷看,
挂着黑眼圈的弟弟自言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
他像是突然退化到了猿类一样举手到头顶,猴子似地拨拉半天,终于在万千琥珀色的头发了精准地定位了一根,然后狠狠地揪下来。年轻的弟弟对着光仔细看了看,脸上有一瞬间的不解和失落,微笑的嘴角也慢慢坠落。“怎么会呢?”他认真把头发拨拉了一遍,确信没有其他的嫌疑犯存在,才犹犹豫豫地带上了帽子。从肩膀的放松程度来看,我会觉得他遇到了麻烦,整个人散发出无法消散的紧张情绪。弟弟的手都握住门把手了,又缩回来,坐在床上片刻,只是坐着,脸上也没什么表情,似是思考,似是冷静。不到十秒钟,他弹起来跑到窗前喊:“等我啊,这就来了!”没等我回过神来,江立这个混蛋一脚把箱子盖踢合,冲下楼去——混蛋!不要怪我第二天夜里去失眠的你的房间里唱歌,在黑暗的旅行箱里蹲了10个小时的滋味,能好受吗?
从此我不但再也不蹲旅行箱偷看,还鼓励自己要发明新的隐藏地点。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在床头柜的摆件后面看到了凌寒像个金毛一样在床上翻滚着耍赖,跟他爸爸提条件,也看到了林砚臣和他共度周末的时候非常和谐的生活。偶尔,程亦涵会在这间房里躲一躲吵架的江扬和苏朝宇,看书的时候总是问我“你又不懂,闻它干嘛”,哼!我不懂,你懂?我骄傲地站在他腿上用肉垫拍他的脸:醒醒吧,勤务兵今天肯定没洗手就帮你把书从餐厅拿到楼上了,一股子虾酱味!
秦月朗的出现,让房间彻底变了样子,我拥有了喜欢的丝绒窗帘、地毯,以及一个奇怪的书柜。书柜是开放式的,但也有很多小格子,有的带门,有的是抽屉。大多数时候,我都待在书柜最上层,要知道,俯瞰的角度最完美,最有大局感!也只有这样,我才能清楚地知道摄像头的功用——那面也有一个人,秦月朗跟他说话的时候,总是跟平日里不大一样。
就像如果让我看见我的姑娘的时候,我也会如此。
如此无逻辑……
那个人说:“睡觉吧,让咬着手绢躲在被子里哭的小姐们知道了秦小公子熬出黑眼圈,不知道又要浪费几瓶眼药水。”
秦月朗笑:“明天我就正式就职了,以后要叫我秦副参。”
如此颠三倒四……
秦月朗捧着咖啡杯勾勾嘴角:“嫂子给你煮的咖啡没这个好喝,我寄一些给你?江立从产地趸的。”
难道江立不在首都吗?难道他手里的咖啡不是卢立本亲自打包托人带来的吗?
如此任性……
那个人说:“元帅说
,你必须好好看着江扬,他脾气太差。”
秦月朗大皱眉头:“难道就没人关心我吗?”
那人认真地说:“我。你右下的胡茬有一片没刮到。”
秦月朗摸了一把,随后一言不发又愤愤地把网线揪掉了。
如此……爱他。
我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仔仔细细地记录这一切,尽管猫的记忆非常短暂,也不甚牢固,但是我知道他看他的眼神,一种希望伴着失望的希冀,是冬天键盘边浓浓的巧克力热饮,我尝过,虽然烫舌头,但是甜甜的。
秦月朗在关掉电脑以后常常走到窗边伸懒腰,伴随长长的呼气,据说这叫做叹气。江立叹气的时候让人觉得生活灰暗,为什么秦月朗微笑着呢?当然,也有人说,这种微笑叫做苦笑。可是苏朝宇苦笑的时候又忧愁又难过,为什么秦月朗很平静呢?据说,这叫做习惯成自然。我的好姑娘的信使站在露台上,看夏风摇落漫天碎碎星光,絮絮的云将它们盛住了又抛开,光线黯淡,只有他的睡袍丝线反射丁丁点点的亮——我忽然有点儿忧郁,于是跳下来蹭他的腿——秦月朗把我抱在怀里,熟稔地挠着我的下巴。我昂起头,鼻子顶在他胸口,仔仔细细嗅着那熟悉的味道。
嗯,我的姑娘的美好香气,我会一直记得。
还有秦月朗远眺的表情,我也会一直记得。
☆、毛绒绒的逻辑(4)
想象我的姑娘的日子一共持续了39天,我早就会看挂在江扬房间里的日历,日历在沙发背后的墙壁上,我要跳上窄窄的沙发背,然后才能清楚地读到今天和昨天的区别。江扬喜欢捏住我左右乱甩的尾巴:“墙上有蚊子?”
我很鄙视地看了看他,舔舔鼻子跳走了。蚊子是多么肮脏的生物,我才不要吃它,我喜欢拌一点点甜酱的带鱼白饭或者煮的嫩嫩的鸡胸,通常都是小眼睛笑眯眯的勤务兵替我端出来,每到这时侯,我都会使劲蹭蹭他的手背,并不是感谢呀,他的手背上有饭香,让我高兴地打滚。
39天,我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如此无趣,程亦涵说我已经不喜欢其他人了,整天和秦月朗泡在一起。你们懂爱情吗?我翘起尾巴高傲地走过他们中间,你们有过爱情吗?哪……其实我都快睡着了才发现,如果仔仔细细分析我所看到听到的,他们有爱情呀,甚至有令人不好意思描述的部分呢。甚至,落单的秦月朗都有爱情,他的爱情跟我的姑娘一起,在首都。
我想去首都。
很快,这个想法就被我付诸实施。我三番五次试图躲进各种交通工具,除了两次被洗车的勤务兵浇得湿透和一次被江扬载去苏朝宇家里以外,别无所获。需要说明的是,第二次浇透的时候是阴天,我隔天就发烧感冒,只能裹在温暖的毯子里吃罐头。
我的姑娘怎么会喜欢一个病恹恹的小伙子呢?
我郁郁寡欢,以为从此再也不会有好姑娘出现在我生活里的时候,秦月朗到江扬的房间里来找几张碟片,我冲他恹恹地叫了几声。穿着家居服的秦月朗蹲下来摸摸我的鼻头:“病了?”说着,连毯子抱起来端到电脑前。嗯,我喜欢秦月朗的家居服,触感不滑,因此我的爪子稍微用劲就可以勾在上面。
他抱着我看了两个电影,然后摄像头又一次亮起来。
我在他温暖的怀
里睡得很好,感冒去了一半,此刻一瞥屏幕——
我再次浑身战栗。
她的尾巴,只露尖,就在屏幕一侧,轻轻地颤动着。一定是她,一定是她!我挣扎起来越过秦月朗的零食罐子,不顾一只脚踩在他的咖啡杯里,使劲地拍了屏幕。
我的姑娘!
秦月朗没有察觉,他说:“很无聊,你来度假好了。”
那个人说:“不可能,开出假期是很难的。”
秦月朗把我的爪子从咖啡杯里拿出来,棕色的液体落在桌子上,他用洁白的纸巾抹了几下:“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混蛋,做了上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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