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明孤狼-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悄的离开。

第十三章改头换面

清晨的山林沐浴在了阳光之中,由于昨天晚上的一场小雨,让整个山林的空气就如被清洗了一遍般,到处透着清新。

随着太阳的升起,整个山林顿时活跃起来,到处是叽叽喳喳的鸟叫声。

除了这鸟叫声之外,在山间还飘荡着一阵嘹亮的歌声,歌声的是本地流行的一些山歌。

龙王村村口的姜大叔正把椅子搬到了门外,一听到歌声,微微一笑,对着在院子里面的一个小孩子道:“还不去接接,你王叔下山了!”

那小孩约摸十多岁,听到老爷子这么一说,立即甜甜道:“我这就去。”

姜大叔爱怜的摇摇头,躺在了椅子上,半眯着眼睛。

不一会,小孩子就带着一个满脸胡子的汉子来到了院子,道:“爷爷,王叔叔来看你了!”

小孩的口中的王叔叔正是江狼,当初在干净利落的干掉了锦衣卫的暗线之后,江狼立即就离开,而并没有一把火把那里给烧了,因为在他的心里始终相信一点:既然江成志已经暗示他杀掉暗线,那么要不了多久,江成志定会再派一人来,埋在地下的尸体来人自然会处理,而锦衣卫的暗线也可以继续保存下去,要是一把火烧了话,定会暴露地下的暗室,那么官府定会追查,同时也会引起东厂的注意,那么锦衣卫要想再安插一个暗线,那可就不容易了。

现在江狼还有求与江成志,所以还不想给他找些麻烦,于是按照锦衣卫的资料,他来到了龙王村,选了一个处偏僻的地方,在那里搭建了一个小屋,开始自己新的生活,而他现在的名字叫王大财,是一个猎户。由于他的小屋离姜大叔最近,于是最初得到了姜大叔的极大的帮助。

所谓投桃报李,江狼对待自己的敌人绝对不会心慈手软,但是对待对自己好的人,那也不含糊,凭着自己精湛的箭术和布置陷阱的技术,江狼的收获每次都颇为丰富,活得每次都送到镇上的酒楼上,换取一些必需米粮,而其余的一些,他便交给了姜大叔,让他处理,而每次江狼回来之后,顺便带上了一壶酒,和姜大叔喝上一两杯。姜大叔也是一位能工巧匠,每次江狼打到的野鸡之类,他把羽毛和自家屋后的竹子给江狼做成了剪枝,这倒也解决了江狼剪枝的问题。

其实和姜大叔接触,江狼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学习!

江狼知道自己来自未来的社会,身上带有太多的未来社会的气息,很多时候会不知不觉的用出来,而且按照当初和江成志的计划,要不露声色的把江狼招进锦衣卫,所以江狼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自己身上未来社会的气息掩盖下去,而成为一个古人。

在和姜大叔接触了时候,江狼顺便就开始学习,学习他们的口音,说话习惯,言行举止等等,在加上他本来就有优秀的天分,于是,经过三个多月,江狼就把姜大叔的口音,说话的习惯等等模仿得七七八八,而现在的他,一身粗布衣衫,露出大半个膀子,满脸的胡子,头发乱糟糟的,在加上背上背着一个大弓,肩膀上扛着一个叉子,叉子上还晃悠悠的挂着几只活着的猎物,谁看了都会以为他是一个猎户。不过江狼这个猎户,可以算得上最优秀的猎户,同时也算得上最懒的猎户,家里的米粮没有吃完的话,他是不会去设陷进捕猎的,毕竟这里仅仅是个过渡时期。

同时,在这三个月里,江狼还用自己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去认识对于他来说基本上算是完全陌生的世界。

今天早上,江狼昨天晚上布置的陷进又抓到了几只猎物,便打算拿到镇上换取一些米粮,到了姜大叔的家门口,把一只射死了的野鸡交给他处理之后,便朝镇上赶去。

小镇是处于保定的最西边,镇子不大,也就两条街,今天是逢场,小镇周围的一些村庄的百姓都在这里赶集,整个小镇也显得颇为热闹,不过一进小镇江狼就感到了今天的小镇有一丝异样,那就是在街道上竟然出现了不少士兵,不过看那写士兵的打扮,不是东厂或者锦衣卫的人,倒是些普通的士兵。

“今天怎么会有这么多士兵?难道这里出了什么事情?”

江狼暗自嘀咕着,按照自己原来的步伐不慌不忙的朝镇上的酒楼走去,不过这眼睛则警觉的盯着四周。

没有走多远,对面便走来了三个士兵,脸上全是傲慢之色,一副我是大爷我怕谁的样子。

看到这些士兵,江狼不由的撇撇嘴,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自己那个时代士兵那时人民的子弟兵,而现在这个时代,这士兵是人民的大爷。

而几个士兵在和江狼擦肩而过之时,其中一个喊道:“前面那个打猎的,给我站住!”

江狼一愣,立即扭头,心中纵有千般不愿,脸上还是堆满了笑容,道:“几位军爷,叫小的有什么事情。”

等江狼转了过来,其中一士兵指他叉子上的野兔道:“这些给爷几个留下了。”

“好大的口气!”

江狼心中顿时有丝不悦,不过一想到自己的角色现在是个老老实实的百姓,在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为难之色,祈求道:“军爷,你看这还要换米粮的,这家里可没有米了。”

“啰嗦什么?”

其中一个不满道,:“不就吃你几只野兔子,那来这么这么多废话!”

说完,伸手就要拿叉子上的野兔。

本来几只野兔江狼还不放在眼里,不过他现在的身份可是一个穷困的猎户,十足的小人物,于是在他的脸上立即露出了一丝祈求之色,道:“军爷,这真的,小民还要拿去换米粮!”

另外两个这时也忍不住了,其中一人一脚踢来,同时怒道:“好你个乡巴佬,不就几只兔子吗?我还给你说,这兔子我今天吃定了!”

那人的一脚对于江狼而言没有任何的威胁,甚至在那人刚刚起脚的时候,江狼的脑海里就知道怎么避害他的那一脚,然后在把对方干掉,但那是以前的江狼,现在的江狼在不露痕迹的硬受了一脚之后,然后假装不支倒在地上,同时带着哭腔道:“军爷,这可使不得啊!”

“使不得是吗?”

另外一个士兵顿时来气,朝江狼就是一阵猛踩,然后骂道:“我看使得不使不得!”

江狼用手把自己的头狠狠的抱住,把全身的肌肉顿时放松,便产生了一种棉花般的作用,把士兵的力道降到岸了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然后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不过这呻吟声大多是装的,而在他的心里,不由有些感叹,这当个小人物,特别是乱世中的百姓,还真有些难。

周围现在已经围观了不少百姓,看到官兵大人,除了替地上挨打的江狼担心外,却是敢怒而不敢言,民不以官争,这个烙印早就深深的刻在了他们的脑海里。

也在这时,路上响起了一阵马蹄声,同是有人喝道:“给我住手!”

正在大人的士兵一听,立即停止了自己的动作,恭恭敬敬的站在那里,垂首道:“将军!”

江狼这时也睁开了眼睛,只见来人是个年轻的将军,个子和自己差不多,一脸英气,心里一动,江狼立即爬了起来,带着哭腔道:“将军,替我作主啊!”

马背上的将军看着看着一脸身泥土的江狼,沉声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三个士兵相互一看,其中一人立即道:“将军,他是乱党,刚才要袭击我们,被我们给抓住了!”

我呸!我要你们的命的话,就你那点三脚猫的功夫,你早就见阎王了。

江狼的心中狠狠道,眼中闪过一丝厉茫,然后立即磕头道:“将军,小的冤枉啊,小的本是龙王村的猎户,叫王大财,昨些天抓了些野味,打算换些米粮,哪知道几位军爷要抢我的东西,小的不从,便被他们狠打,周围的这些乡亲可以替我做证。”

“将军他胡说!”

其中一个士兵急忙道:“他分明就是乱党,他……哎哟!”

原来就在这时,年轻的将军从周围的这些老百姓的表情就知道眼前这个猎户没有说错,见那士兵还在说谎,挥起马鞭就是一鞭子挥去,顿时把他的话打断在嘴里。

打了说话的那个之后,将军还不解气,挥起鞭子分别给另外两个士兵一人一鞭子,同时怒道:“我奉命来此招兵,却被你们三人坏了名声,岂能饶你们?”

说完,朝背后的人喊道:“来人,把这三人给我拖下去,当街打三十军棍,以儆效尤!”

“是!”

他后面骑在马上的几个士兵立即点头,下了马之后如狼似虎的把那个三个吓得脸色惨白,不停求饶的士兵给捆了,然后拖了下去。

而那个将军这时也下了马,走到了江狼面前,扶起了他,同时歉意道:“都怪岳某治军不严,让你受累了!”

将军原名岳奇,在扶起江狼的时候,眼睛也不由的落在了江狼露在外面的那只手臂,凭着军人的敏感,他顿时知道要是动手,自己的那个士兵绝对不是眼前此人的对手,不由的心怀感激,等扶起江狼之后,便问道:“不知道你假住那里?我派人送你回去?在去看看大夫。”

“不用,不用!”

江狼立即把头摇得就如拨浪鼓一样,道:“小人皮厚肉粗,没有什么事情。”

岳奇见他拒绝,便也点点头,回到了马上,同时对他喊道:“要是你有兴趣的话,不妨来招兵出看看。”

江狼点点头,其实岳奇不说那也是他的必要去的,不过,不想他引起人的注意罢了。

第十四章理想

离开了岳奇,江狼便先去了酒楼,然后在去了米店,而在路上,心里也开始思索起来:如果按照计划,自己现在应该去参军,然后在想办法立功出名,而现在军方已经在开始招兵,那是不是意味现在已经到了自己去参军的时机?

心里盘算着这些,同时他换了些了米粮,然后给姜大爷的小孙子买了零食,便匆匆的赶回的龙王村,在回家的路上江狼见到了不少急匆匆的,脸上还带着一丝兴奋之色的年轻人,心中也明白他们都是去报名参军的,而在这时,江狼的心中不由的想起了一个人来,那就是江成志,他和江成志约定的时间是一年,而江成志之所以能给他一年之期,而且把他安排在了龙王村,那定是非常的了解军队招兵的范围和以及招兵的时间,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在发展。

相通了这些,在他的心里,也有了自己的打算:那就是去参军。

在三个月来,江狼已经彻底的改变了自己,如果说以前的江狼在动手的时候是野兽,没有动手的却是一个和气的人,现在的江狼无疑把这一点做的更好,或者,按照他自己的了解,更像个古人,要融入这古代的环境,最好的莫过于把自己也变成古人。

江狼也时刻记得在自己当初离开的时候,江成志同时嘱咐过匕首尽量不要使用,第一是匕首形状太过奇特,第二就是手法太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于是在三个月里,除了打猎之外,江狼做的就是把手中的猎叉给是用顺了,同时更加刻苦练习了箭术,毕竟现在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突击步枪和狙击步枪,而他现在的身份是个猎户,在这两方面出色一点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他依旧没有停下对自己匕首的练习,毕竟这才是他的长项,也是他最秘密的武器。

从镇上到龙王村要不了多少的时间,而且江狼这一路也是连忙赶路,中午便赶回了村里,却并没有直接回去,而且去了姜大爷的家里。

到了院门口,江狼发现姜大爷不在,便直接进了院子。

门口的那条大黄狗先是大声的吠了几下,认出是江狼之后,立即的乖巧的摇着尾巴,屋里的姜大爷听到外面的狗叫声,也立即赶了出来,看到江狼中午就回来了,明显吃了一惊,奇道:“你不是一般下午才回来,怎么今天这么早!”

江狼把米粮抗进了姜大爷的屋里之后才说道:“今天生意好做,买了野味之后我也就赶了回来,这是特意给你买的,还有这些银两!”

江狼从怀里掏出了大约二两银子,递给了姜大爷,如果按照他的本事,要挣银两那是小事,不过他实在“太懒”了。

姜大爷一愣,没有伸手接银子,而是问道:“你这时做什么?”

见姜大爷不接,江狼拉过他的手,把银两塞到了他的手里,才说道:“我今天去街上了,看见有人在招兵,所以我打算去当兵!”

“当兵?”

姜大爷吃了一惊,脸色也微变,,然后再次问道:“你要去当兵?”

心中早就有了决断,江狼也不犹豫。慎重的点点头,道:“我想过了,我这样下去,一辈子也是一个猎户,没有什么出息,去当兵依照我的本事,定能身居高位,出人头地!”

现在的江狼,给姜大爷的感觉就是一个对未来充满了美丽幻想的热血青年,而这一点也正是江狼所要的。

姜大爷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无奈,爱怜的摸着旁边孙子的头,道:“当初他的爹也是这样说的,然后不听我的劝阻去当个兵,却不知道现在还没有任何的音讯。唉……!”

这段往事江狼听姜大爷说起过,现在看姜大爷又想起了伤心的事,不由的有些歉意,道:“姜大爷,对不起……!”

姜大爷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道:“别说这些了,年轻人有志气的那是应该的,我也相信你定能出人头地!”

听了这句话,江狼的心中顿时有了种豪气:建功立业,千秋万世!便使劲的点点头,道:“我一定会!好男儿就应该顶天立地。我王大财虽说是一猎户,但是也有这份心思。”

话中透出了无限的自信。

姜大爷笑了笑,道:“那你先待会,我去把你今天早上拿来的那些弄弄,今天中午我们好好的喝上一杯,也算为你饯行。”

说完之后,姜大爷便进屋去弄午饭,而江狼则陪着他的孙子在院子里面玩耍。

没有多久,这午饭就做好了,三人也围着桌子边上好了吃了一顿,这吃饭,喝酒,说话,一顿下来倒也花了不少的时日。

吃完之后,江狼帮姜大爷收拾好碗筷之后,正打算告持,姜大爷却拉住了他,道:“等等,你要走了,我也送一样东西!”

江狼一愣,也不推辞,便点点头,毕竟这三个多月来多亏了姜大爷的照顾,而且无论姜大爷送什么东西那是他的一份心意,要是看都不看那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便也老老实实的站在桌子前。

不一会,姜大爷拿出了一个布包出来,布包是用蓝色的粗布制成,大概有一米多常,里面壮的东西从布包的形状来看应该是管状的东西,而且布包上一点灰尘都没有,也可以看出姜大爷对这个布包的疼爱。

姜大爷把布包拿过来放着了桌子上,然后开始解开布包。

布包在接触到桌面的时候发出了轻微的金属的撞击声。

这声音听在江狼的耳里他立即就判定出里面的东西是一件金属东西,不由也有丝好奇,也仔细的看着布包。

姜大爷很快就解开了布包,露出了里面的东西,竟然是一把长枪,不过现在的长枪已经被分成了三节,而且这长枪也和别的不一样,全部是钢制的。

打开布包之后,几声轻微的金属碰撞的声音过后姜大爷熟练的把长枪组合起来,然后递给了江狼,道:“我也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就把枪还过得去!”

江狼接过长枪,顿时感到手一沉,可见此枪的重量定是不轻,不过以自己的臂力要使用它倒也不难,而且最引人注意的在枪头雕刻这一条龙,而且上面一边还有一条血槽。

“凶器!”

江狼的心中给这把长枪下了一个结论这不由让他想起了以前步枪上面使用的三棱刺刀,被那刺刀伤了,根本就止不住血。

就凭这两点,也可以看出此枪的不凡。

江狼的心中顿时感到这礼物的珍贵,连忙道:“姜大爷,这礼物太重了,我……!”

姜大爷摆摆手,道:“这枪我也不知道是那辈人传下来的,放在我这里也可惜了,而且你去当兵,没有合适的武器怎么能行?要是你还认为我,那你就收下,别在推辞了。”

江狼心中的感觉自然是不用说了,但也却有些无可奈何,毕竟当初可用惯了高科,现在突然要用这种兵器,多少有些不怎么习惯。

不过习惯归不习惯,在他的心里也盘算起来:在战场上要生存下来,除了高超的武艺之外,还要有锋利的武器,特别是现在冷兵器时代,有一件锋利的武器,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资本。再说这江成志约定时间是一年,而且现在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要是突然上了战场,一旦挂了那什么都不用说了。

想到这些,他也不推辞,恭恭敬敬的谢过姜大爷之后,他便把枪再次分解,然后把枪再次小心的放进了布包,至于什么枪法之类的,江狼可一点不会,不过他相信一点,那就是最简单的招式就是最有效的招式,一对一还好说,要是到了战场,一群人围攻,除非手中有把机枪,不然的话,再好的武艺别人也可以把你给累死。

等江狼把枪收好之色,姜大爷又递给他一块玉佩,道:“也许孩子他爹还活着,如果有天你遇到他,不妨让他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