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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作者:尼罗-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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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过后,天光大亮。小鹿照例是上学去了,大少爷睡了个懒觉。睡醒之后故态重萌,他也没有去向程太太问安,去账房硬要了一笔款子带在身上,他又跑出去了。
    
    ☆、第十章

  十四岁这一年,小鹿以着很漂亮的成绩从高小毕了业,升到比利时中学去了。
  比利时中学本来也是一所教会学校,但是宗教色彩并不算浓。进入学校的第一天,他便引了许多大学生来看新鲜。小鹿有点糊涂,不知道他们围观自己,是因为自己长得美还是长得丑,要说美,似乎不大可能,因为大少爷一直说他是越来越丑;要说丑,却也不该丑到要轰动全校的程度。幸而他在小学校里因为成绩优异,也是出惯风头的了,所以神情举止很是平静,是个冷淡骄傲的样子。
  在新学校里,他也有几个老相识,为首一人便是余翰文。余翰文幼年时期是个小胖子,长到如今,早已瘦成了苗条条的少年,白脸配着一副金丝眼镜,看着十分斯文。新学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开来摆放的,所以余翰文和小鹿中间隔了一条过道,没办法像在小学校里那样再当同桌。
  在上课之前,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钢笔,又把教科书摆在面前,要在书皮上写下名字。可未等他拧开墨水瓶盖,余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哎!”
  小鹿扭头看他:“干嘛?”
  余翰文笑眯眯的向他递出了一杆金灿灿的自来水笔:“给你的。吸饱一次墨水之后能用好几天,以后就不必再带着墨水瓶了。”
  小鹿是个天天写字的人,所以一看新笔,眼睛立刻就是一亮。亮过之后,他却又摇了摇头:“谢谢你,你自己留着用吧。”他对着余翰文一晃手里的蘸水钢笔:“我……我用这个习惯了,换了笔反而写不好。”
  余翰文欠身拿过小鹿的墨水瓶,然后拧开自来水笔,自行将它灌饱了墨水。用一张草纸把笔尖擦干净,他连笔带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我有好几支呢,一个人也用不过来,你收下吧!”
  紧接着他换了话题:“今天是半天课,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课好不好?我舅舅从欧洲给我邮了好多地理画报,你去挑挑,要是有喜欢的,我就借给你。”
  小鹿迟疑着用手指一摸自来水笔的笔杆,要说要,是真想要,也知道余翰文对自己一向友好,既然给了,就必定是发自内心的真想给。可一旦要了,回家就得把它藏起来,不能让大少爷瞧见。
  大少爷的人是长成大小伙子了,可心眼却是与日俱小。小鹿不知道他对别人是不是也这样,反正对自己,他可是看管得很紧。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誉代表一样,偶尔吃人家一口零食,他知道了就要骂自己嘴馋不要脸;自己跟同学出去看一场电影,他知道了,也要讥讽自己占人便宜,因为电影票子是同学买的。小鹿也想请客,可手里是真没钱——家里上下,从来没人想过要给他钱。他也没法去要,因为平日吃得很好,穿得也好,读的学校更别说,是北京城里数一数二的有名学校。他虽然自己没碰过钞票,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钱,他自己算着,真是不少了。
  拿起自来水笔,小鹿拧开笔帽握住了,在课本上一笔一划的写下了“鹿子苹”三个字,又在下面标了自己的英文名。这笔的确是好,笔尖又细又韧,显得墨水颜色都好看了许多。侧过脸对着余翰文一笑,小鹿有点不好意思:“谢谢你。”
  余翰文很大方的一摆手,表示别客气。
  中午放学,小鹿打发走了家里的洋车夫,跟着上了余家的汽车。余宅是他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余翰文自己有个大书房,里面全是书,随便看;书房里还有个大留声机,配着十几张有声电影的唱片,也是随便听;更好的是余翰文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全都洋派活泼,会伴着留声机的音乐跳外国舞。而他们读书唱歌跳舞,家长和仆人们也都不干涉。
  很快乐的在余家度过了半个下午,小鹿挑了两本厚画报,要带回家里去看,又眼巴巴的问余翰文:“大姐今天不回来吗?”
  所谓“大姐”者,其实今年也刚满十六岁,生得明眸皓齿,穿着洋装披着卷发,说笑时的动作很大,是位标准的摩登小女郎。小鹿不知怎的,特别喜欢和大姐呆在一起,大姐无论说点什么话,他都很爱听。
  余翰文答道:“她和三妹去外交大楼逛展览会去了,看完了还要和五表姐到北京饭店去看跳舞,非得天黑之后才能回来。”
  小鹿听了这话,十分失望:“噢……”
  “噢”完之后,他忽然发现余翰文盯着自己一眼不眨,便问:“你看什么?”
  余翰文笑道:“我看你长得像个大洋娃娃,眼睛那么大,眼睫毛那么长。”
  小鹿不以为然,低头要把画报往书包里塞:“我丑死了。”
  余翰文忽然起了新主意:“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家?我让家里汽车送咱们去北京饭店找大姐,还能顺便看跳舞。看完跳舞吃宵夜,吃饱了你就到我屋里睡,明早儿咱们一起上学,怎么样?”
  此言一出,小鹿立刻就活了心。一言不发的盘算了片刻,他借用了余宅的电话,联络上了家里的春兰。春兰已经嫁了人,但还管着大少爷院里的大小杂事。电话接通之后,小鹿第一句便问:“大哥回来了吗?”
  春兰还像当姑娘时那么厉害,说话谁也不惯着:“大少爷?大少爷三天前刚走,没半个月他能回来吗?”
  小鹿一想也是,当即松了一口气——只要大少爷不在家,那家里也就没人管他了。
  这个下午和晚上,小鹿过得快乐极了。
  他和余翰文成了一对淘气的野小子,手拉着手东跑西颠,北京饭店也真去了,不但找到了余家的大小姐和三小姐,还饱看了摩登男女们的翩翩舞蹈。余翰文要了一杯啤酒,和小鹿分而饮之,喝完之后都说不好喝,余大小姐在他们的脑袋上分别弹了一手指头:“小孩子不许喝酒。”
  小鹿挨了一指,心里不但不恼,还美滋滋的。
  及至午夜时分回了余宅,小鹿在浴室里洗了个澡。洗到一半的时候,余翰文闯了进来,给他送了一套丝绸睡衣。
  小鹿满身都是香皂泡沫,光溜溜的坐在水里,告诉余翰文道:“我还没有穿过睡衣呢!”
  余翰文很惊讶:“那你光着睡啊?”
  小鹿见了余翰文的反应,忽然感觉自己是丢了人:“我……我穿裤衩的。”
  余翰文把睡衣放到了浴缸旁的毛巾架子上,然后低头去看小鹿:“你可真白啊!”
  小鹿撩水冲洗身上的泡沫,水热,蒸得皮肤白里透红。他的身架子还是单薄,细骨头上附着薄薄的肌肉和嫩嫩的皮肤,但下身也稀稀疏疏的生出了几根软毛,那几根毛遮不住什么,性器垂在腿间,发育是发育了,然而颜色依然洁净,是个尚且幼稚的模样。
  小鹿第一次穿睡衣睡觉,然而始终是睡不着。最后他起身脱得只剩了裤衩,这回光着胳膊腿儿躺回被窝,他才舒服了。
  余翰文一声不吭的面对面抱住了他,火热的巴掌全贴在了他的光脊梁上。小鹿和他好,不怕他抱。把一条腿砸到余翰文的身上,他很踏实的睡了一大觉。
  一觉醒来,是个很晴朗的清晨。大小姐还在睡懒觉,三小姐也是读书的女学生,所以加入了小鹿与余翰文的行列,三个人围了一张小圆桌,吃余家西式的早餐。余老爷是个外交官,常年不在家里;余太太也是西洋化的知识女性,走到孩子的餐厅里谈笑了几句,她很是喜欢小鹿,想要细问小鹿的家世,余翰文知道小鹿的底细,立刻撒娇似的作出警告,拖着长声喊道:“妈——咪——”
  余太太立刻就不问了,只让小鹿经常来玩。而等余太太走后,余翰文又有了新主意:等到下午放学了,他邀请小鹿和他一起去东安市场吃冰激凌,这个月的零花钱刚到手,他可以大请客。
  小鹿咬着烤面包片,笑得眼睛都眯成了黑月牙。在余宅过了一夜之后,他感觉自己和余翰文是更亲密了,余翰文肯请他,他就肯去吃。
    
    ☆、第十一章

  两男一女三个大孩子一起出门上了汽车,汽车夫先把三小姐送去女校,然后调转车头,又直奔了比利时中学。车门一开,小鹿抱着书包先跳了下来;余翰文比他笨,螃蟹似的横着往外挪。小鹿正要回头伸手拽他,然而右肩膀忽然一沉,是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拍上了他。
  他吓了一跳,立刻原地做了个向后转,结果正和大少爷打了照面。
  十八岁的大少爷,看上去已经一点孩子模样都没有了。
  他长成了个大个子,比他父亲还高了半个头,生得剑眉星目,眉宇间几乎萦绕了一点潇洒的侠气,然而是个痞侠,侠义之中混着狡黠。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小鹿,他的手依然搭在对方肩膀上:“你昨晚儿上哪儿去了?”
  小鹿咽了口唾沫,心里有点儿害怕:“我、我在余翰文家睡的。你……昨晚儿回家啦?”
  大少爷脸上没有喜怒颜色,单是一句接一句的问话:“算准了我晚上不回家,所以你就睡到别人家里去了?”
  小鹿后退一步,脸上都褪了血色:“我没有,我本来是去做功课的,可是后来……”
  未等他把话说完,当着学校门口来来往往的学生们,大少爷骤然变脸,对他甩手就是一个嘴巴:“你他妈的还敢跟我嘴硬?我平时怎么教你的?谁许你私自浪到外面睡觉的?”
  在这比利时中学里,学生和先生自不必说,连看大门的门房都是文明有礼的,小鹿见了大少爷这个谈吐,简直像被人兜头泼了粪似的,面颊也火辣辣的作痛。余翰文见状,登时就冲上来了:“你怎么打人?以大欺小吗?”
  他话音一落,小鹿也做出了反击:“我乐意在谁家睡,我就在谁家睡,这是我的自由!”
  大少爷听闻此言,反手又给他一个嘴巴:“你自由个屁,你爸活着的时候不过是我家的奴才,我家看你可怜才收养了你,你还真当自己也是个少爷了?你要不是有那么个奴才兔子爹,你现在给我家当勤务兵都不够格!小兔崽子,跟我回家!”
  这个时候,余家的汽车夫认出了大少爷的身份,知道这是个军阀的儿子,自家惹不起,便慌忙跳下来护住了余翰文,拉拉扯扯的要把他往校门里推。而小鹿被大少爷这么连打带骂的羞辱了一顿,登时就红了眼圈。小孩子的脸皮往往比大人更薄,半大孩子的自尊心更是脆弱得很,尤其小鹿是个要强的,处处都要做第一,哪知刚到新学校第二天,当着全校学生的面,他那点短处就被大少爷劈头盖脸的扒了个精光。
  大少爷这一年不知道是怎么了,一骂他就连他爸爸一起骂,骂的全是让人学不出口的肮脏话。小鹿听得多了,渐渐也察觉出自家父亲生前不是个体面正经的人,可大少爷小时候从来不说这些话,如今怎么旧事重提,又全翻起来了?
  在家翻还不够,还要跑到学校门口当众翻。小鹿抱着书包,真感觉这世上没有自己的活路了。低下头不敢再看旁人,他转身撒腿要跑。可是没等跑出两三步,大少爷就追上去一把攥住他的细胳膊,强拖硬拽的把他抱起来塞进了汽车里。
  汽车开动,风驰电掣,不出片刻的工夫,就停到了程宅门口。小鹿在汽车里怔了一路,如今到家下了汽车,他那滚烫的脸一见风,脑子里才随之回过了神。
  下意识的跟着大少爷进了大门,他向内走了几步之后,忽然把书包往地上一摔,俯身一头撞向了大少爷。大少爷记得他可有好一阵子没和自己打过架了,没想到现在狗胆包天,竟然又动了手。
  凭着他的个子与力气,满可以一脚把小鹿踹出老远,然而小鹿抱住了他的腰,让他的长腿不得施展。小鹿像头牛似的,要把大少爷顶个跟头,哪知大少爷背过手,一使劲就扯开了他的两条手臂。
  小鹿被大少爷攥了手腕,无论如何挣脱不开。一身的力气使不出,这让他越发怒不可遏,面红耳赤的对着大少爷喊:“你十天半个月不回家都行,我才一天没回来!”
  他呼哧呼哧的喘:“我到同学家睡觉怎么啦?我又没像你那样逛窑子!你堕落!你混账!再说我也不是你养的,是干爹养的,干爹都没嫌我,你凭什么骂完了我还骂我爸?你让我再也没脸上学了,程世腾,你是王八蛋!Youbastard!”
  声嘶力竭的骂完最后一句,他喘得越发激烈了,一双眼睛也瞪到了极致,皮肤像要渗血一般,从脖子一直红到了额头。干巴巴的咳嗽了一串,他弯下腰,仿佛溺水之人初浮水面,他鬼哭似的长吸了一口气。再一次抬起头,他的鼻涕眼泪全出来了,像个小孩子一样咧嘴大哭:“我没脸上学了……我跟你拼了……你老管我……你凭什么管我……”
  话说到此,往后全是含糊不清的呜呜噜噜,任谁也听不清他控诉的是什么。大少爷依然攥着他的腕子,丝毫不肯放松:“管你?我管得着!知道什么叫家生子儿吗?你就是我家的家生子儿!你命都是我的!不许哭了,还哭?再哭我抽死你!”
  小鹿怎么想,怎么感觉自己没有颜面再去学校。其实挨了两个嘴巴是能忍受的,一顿臭骂更是可以左耳进右耳出,唯独他的求学事业是大事。他入学的成绩是第一名,几乎全年级的学生都认识他,结果开学第二天,他就在校门口被人打了骂了,他的出身也被揭穿了。连余翰文都不知道他爸是个奴才——余翰文一直以为他爸是个英勇的军官,死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
  十四岁的小鹿,发了疯一般的乱踢乱打乱嚎啕,感觉天都塌了。
  大少爷和小鹿打了这么多年的仗,第一次见他如此激动,几乎有些害怕,怕他会哭着哭着晕厥过去。俯身拦腰抱起了小鹿,他服了软,决定先把对方抱回屋里再说。
  可是未等他迈步,大门外忽然响起了牛叫一般的汽车喇叭声。他回头向外一瞧,只见一队汽车络绎开到门外,前后的车门踏板上全站着荷枪实弹的卫士。及至领头的汽车停了,卫士跳下来一开车门,却是程廷礼从车中钻了出来。
  程廷礼常驻天津,时常是连着许久不回北京一趟,今天偶然回来了,却又回来的不是时候。大少爷停在原地,臂弯中还躺着小鹿;而小鹿闭着眼睛攥着拳头,已经哭得抽搐不止。
  程廷礼看着小鹿,第一感觉是“又长大了”,随即才意识到眼前情形不对。背了双手一瞪眼,他开口问道:“怎么着?大清早就打上了?”
    
    ☆、第十二章

  小鹿一见干爹回来了,当即就挣扎着下了地。抬起袖子一抹眼泪,他颤微微的抬手向后一指大少爷,同时抽得厉害,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费了偌大的劲,却只是发出了几声呜咽,乍一听简直有点像狗叫。
  大少爷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厉声喝道:“你汪汪什么?我骂错你了?”
  小鹿拼命一甩手,然后捡起书包跑到了程廷礼身边——程太太虽有如无,小鹿对她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大少爷又不讲理,能给他做主的人就只剩了干爹。程廷礼踢过亲儿子,但是没踢过他,小鹿觉得他虽然有时候怪里怪气的,但总体来讲,已经算是个好长辈。
  程廷礼是军装打扮,说起来也是四十出头的人了,然而保养得好,看着风华正茂,不像他儿子的爹,倒像他儿子的大哥。小鹿抓住了他腰间的武装带,非常的想要哭诉一番,可一张嘴,舌头不听使唤,又叫出了一串汪汪汪。
  现在他长大了,程廷礼没法再由着性子抱着他哄。捂住了他抓着自己武装带的手,程廷礼苦笑了一下,然后上前一步,对着大少爷就是一脚:“混账东西,老大不小的了,正事儿一点儿不干,欺负你弟弟倒是有一套!”
  大少爷任着他踢,嘴可是很硬:“他是谁弟弟啊?他姓程吗?爸您不知道,这兔崽子天生就不是好坯子,现在不管严了,将来有他给咱们丢人现眼的时候!”
  此言一出,程廷礼是有历史有心病的人,登时感觉十分刺耳,脸色也变了,恶狠狠的给儿子来了一记窝心脚:“小王八蛋,要说丢人现眼,也轮不到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外头干的那些事儿,老子这些年拼了性命打江山,你可好,老子攒一个你花俩,老何那儿子都比你强!”
  所谓“老何的儿子”,便是大少爷曾经的挚友何宝廷。这位何同学考过一次倒数第一之后,有所收敛,居然安安稳稳的读完了中学,并且进入了高中;可惜高中没念完,他那个军阀父亲便生急病死了,何同学仿佛是子承父业,但如今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程廷礼一变脸,大少爷避其锋芒,不肯再吭声。程廷礼领着小鹿回了自己那国,小鹿起初是理直气壮的跟着走,感觉自己是有了靠山;然而走着走着,他心里开始发虚;及至进了程廷礼日常起居的院子里,他望着满院穿梭的副官勤务兵,越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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