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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作者:尼罗-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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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少爷不耐烦的一挥手:“没你的事儿!”
随即他伸手一指小鹿的鼻尖,欢天喜地的又道:“丑死了!”
小鹿把双手分别撂在了椅子扶手上,不害羞也不反驳。微微的歪着脑袋又去照了镜子,一年多没见着自己了,纵然是丑,他也想多看几眼。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会怎样发落自己,只知道干爹快回来了,而大少爷几次三番的嘱咐他,不许他向程廷礼告状。
小鹿乖乖答应了,除夕之前见了程廷礼的面,他果然是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倒是程廷礼格外的打量了小鹿,然后发出疑问:“这孩子怎么变得呆头呆脑?原来不是挺活泼的?”
大少爷抢着笑道:“他跟我赌气呢,前几天我俩又……又闹别扭了。”
程廷礼听闻此言,哭笑不得:“孩子啊,你俩过完年一个十六,一个二十,这么大了,还闹别扭?再闹的话,你俩给我分开,一个留北京,一个跟我去保定!”
大少爷听了这话,立刻抓住了小鹿的手:“别,我俩再也不闹了。”
小鹿任他握着自己的手,自己不肯说话。及至他们离了程廷礼的屋子,小鹿一言不发的,硬把手抽了出来。
大少爷转而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还记恨我?”
小鹿望着满地的残雪,开口问道:“以后,咱俩怎么办?”
大少爷笑出了一团白色雾气——以后他俩怎么办,他也不知道。小鹿死活不肯同他相好,而他对待小鹿,又不肯霸王硬上弓。
他心里清楚,对待小鹿,他打了骂了都没事,唯独有一道界线,不能破。他可以欺负小鹿,但是不能蹂躏小鹿。欺负和蹂躏,不是一回事。
他和小鹿之间,他自己想着,是只可以有洞房花烛、不可以有月黑风高的。小鹿小,不懂事,他可以等,没关系。十六岁不懂,十七岁总要懂了;十七岁还不懂,十八岁一定能懂了。
大少爷在等,小鹿也在等。大少爷目标明确,在等着小鹿长大;小鹿则是茫茫然的,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感觉事情没完,大戏一定还在后头,只不知那戏是悲是喜。
两个人一起等,一等就是两年。
这两年里,虽然没有锁链束缚着小鹿,但小鹿无需看管,很少出门。偶尔出去逛了几次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行踪全被大少爷掌握着,就干脆哪儿也不去了。
至于余翰文,他也没有去联系,当然是因为无颜相见。况且若是见了面,余翰文问起他上一年的情形,他也不好回答。程家毕竟还是他的家,尽管那一年的禁锢几乎逼疯了他,但他还是感觉家丑不能外扬。
余翰文不要了,学业也不提了。小鹿沉默的活,后来回首往昔,也不知道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点正事也没有做,就单是活着。
同时,也要提防着大少爷。大少爷没对他用过强,但是动手动脚的,也不老实。两人本是一张床从小睡到大的,小鹿一直把大少爷的手臂当成枕头,两个人亲得宛如一个人,可是现在,小鹿忽然感觉大少爷的一切都不可忍受了。大少爷时常会隔着衣服抚摸他,摸得他周身僵硬,因为自认是个男子,不该受另一个男子的狎弄。
他想黄花大姑娘也不会比自己活得更紧张胆怯。而且黄花大姑娘本来就该是矜持的、怕人说怕人瞧的;可自己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怎么也活成了个大姑娘?天气热的时候他也不敢打赤膊,不是他的肉多金贵,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爷就敢看画似的盯着他长看。
于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点长,长成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他虽然不出门没见识,可据他所知,当兔子的小子们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种,而大少爷生得高大,差一点就也是个虎背熊腰。一个虎背熊腰,应该不会再爱上另一个虎背熊腰。
小鹿想长,也的确是真在长。前几年他长得慢,怎么拔节也还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结实了起来,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来一把剃刀,每隔几天就涂上一脸肥皂泡沫,虚张声势的刮胡子。大少爷也刮胡子,刀锋掠过下巴,会刮出嚓嚓的声响。他的茸毛还细软着,刮不出声音来,但是总比没有强。刮完胡子洗完脸,小鹿照镜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丑,单是心里暗暗的快乐。
小鹿快乐了,大少爷也很快乐,因为他老子终于还阳回春,又掌权了。
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已经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礼的驻平总代表。军务他不管,他只管交际。他生得英俊,性情也开朗活泼,又是吃喝玩乐的行家,因为是程廷礼的亲儿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应酬之时,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来了喜讯。
前几年的兵荒马乱改朝换代,成全了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程廷礼。程廷礼手下的兵马有限——也不只是兵马,他带了半辈子兵,一直是处处都有限,开疆辟土的功绩丝毫没有,好在他这“有限”也是有限的,没功绩,也没大纰漏,一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过下来,他不但没把他的队伍带散,而且大大的聚拢了一笔财富,既可以供着他自己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里的独生儿子养成花花阔少。
在南京政府发动的北伐战争之中,程廷礼为了保存实力,练出了一手做墙头草的好功夫。去年南北打成一团乱麻,他在枪林弹雨之中施展绝技,今日投张明日靠李,一共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东家,结果最后他浑水摸鱼,竟是趁机抢了个察哈尔省的省主席来做,比先前还要得意威风。
他的队伍早就驻扎进了察哈尔的省会张家口,他也亲自在那里料理了许久事务,最后感觉“天下已定”了,他才沾沾自喜的启程回了北平。北平城里除了他那个充作全权代表的独生儿子之外,再没有谁能勾他的魂魄。至于小鹿——他愿意对这孩子疼一疼逗一逗,心里也存了一点邪念,但还没邪到要对着孩子下手的地步。
程廷礼总不回家,如今终于回来了,第一眼看到小鹿,竟是吓了一跳:“哟!”
“哟”完之后,他围着小鹿转了一圈:“臭小子,什么时候长得这么大了?”
小鹿做西装打扮,上身是白色衬衫外面套了青缎子马甲,天气热,他没打领结,衬衫领口的第一个扣子也没有系。对着程廷礼笑了一下,他声音很低的答道:“干爹,您都一年多没见着我了。”
程廷礼停在小鹿身边,和他比了比身量,结果发现小鹿在这一年里长了半头,再窜一窜,就要和自己齐平了。自己再暗暗算了算岁数,他不由得点头慨叹道:“可不是,十八岁了,大小伙子了。”
然后他移开目光,没敢再看小鹿。小鹿长得和鹿副官太像了,鹿副官死了十五年,他还没忘鹿副官的模样。先前小鹿小,是个孩子,倒也罢了;可是小鹿现在已经满了十八岁,十八岁的小鹿,活脱又是一个鹿副官。
程廷礼本来还想和小鹿多聊几句,但现在不能聊了,因为没法正视小鹿的眼睛。他忽然忙了起来,忽然有了无数的老朋友大人物要去拜访,忙得坐不稳站不住,非得立刻从小鹿身边走开不可。
他忙,大少爷自然也跟着上了发条。老子升了官,儿子当然是高兴的。父子两个上午出门,直到了午夜才回来。
大少爷白天走的时候欢天喜地,回的时候却是打狗骂鸡,因为在今天的晚宴上喝多了酒,肠胃里热烘烘的一直饱胀难受,头也疼痛,偏又呕吐不出,不能缓解。院子里的仆人们等到前半夜,以为大少爷必定是彻夜不归了,便各自偷懒,溜了个无影无踪。于是当大少爷弯腰站在院子里干呕之时,迎出来的就只有一个小鹿。
大少爷没吐出什么来,但是声势浩大,嗷嗷的作呕,仿佛要把肠胃从嗓子眼里翻出来。小鹿一手扶了他的胳膊,一手拍打他的后背。大少爷不领情,反倒含糊不清的摇晃着骂了起来:“滚一边儿去,你拍我干什么?我要喝水,给我拿水!”
小鹿没说什么,转身回屋给大少爷端出了一大杯凉开水。大少爷接过杯子一饮而尽,肚中瞬时增加了存货,沉甸甸的更难受了。
随手把瓷杯子往青砖地面上一扔,他把瓷杯子摔了个粉碎。紧接着蹲下来垂了头,他一口一口的干咽唾沫,又痛苦的哼哼唧唧。小鹿看他难受成了这样,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索性把一只手插在了他的腋下,拼了命的要把他拽起来。
大少爷是沉重的,如今醉透了,东倒西歪,更像是要散架子一般,重得不可收拾。小鹿好容易把他向上拽起了一半,不料他忽然一伸脖子一张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一边吐,他一边打着激灵晃脑袋,小鹿躲闪不及,被他喷了半条裤腿的秽物。
对待这样烂醉如泥而又脾气不小的大少爷,小鹿真是无计可施,只能捏着鼻子由着他吐。及至他吐干净了,小鹿又使出拼命的力气,硬把他拖进了卧室里去。撕撕扯扯的给他扒了衣裤,小鹿也把自己的脏裤子脏皮鞋脱了。横竖现在天气不冷,他穿着裤衩来回跑,也不至于冻出病来。
扶着大少爷喝水漱了口,小鹿又拧来一把热毛巾,弯腰要给大少爷擦一擦脸。方才那一场呕吐并没能醒了大少爷的酒,大少爷半闭着眼睛,先是含含糊糊的说话,说着说着,他半睁了眼睛往上看,看了片刻,他硬着舌头唤道:“小鹿……”
小鹿放下毛巾,一手托着他的后脑勺,一手给他正了正枕头,同时说道:“睡吧。”
他的相貌很美,声音却是粗哑,几乎带了沧桑意味。展开棉被给大少爷盖上了,他低头掖了掖大少爷肩膀上的棉被角,又说了一遍:“睡吧!”
大少爷眨巴眨巴眼睛,刚刚狠吐过一场,他脸是红的,眼睛更红:“小鹿,你上哪儿去?”
小鹿直起腰,抄起毛巾答道:“我也要回屋睡觉了,再不睡,天都要亮了。”
大少爷恍恍惚惚的见他要走,连忙起身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小鹿,你等等,我想你了,你坐下来,咱俩说说话儿!”
小鹿见他面红耳赤酒气冲天,实在不是个体面模样,就挣扎着要往外抽手:“有话明天说,现在我困了。”
大少爷一跃而起——动作太快了,他的思想跟不上他的身体,行动之际简直感觉自己是在腾云驾雾。饿虎扑食一般,他不由分说的把小鹿拉扯回了床边,这回离得近了,他发现小鹿没穿长裤,两条笔直的白腿齐根划出,上身也只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衬衫。下意识的伸手在那光腿上摸了一把,一把之后,那手就像疯了一般,收不回来了。
☆、第三十二章
小鹿万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发疯,登时心里燃了怒火。推着大少爷的肩膀向下一压,他单膝跪在床上,把大少爷硬摁了住,同时压低声音吼道:“你醉了就睡!别借酒装疯的跟我来这一套!”
大少爷气喘吁吁的向上看着他,耳朵里嗡嗡的轰鸣,只见他的嘴唇在动,他说了什么,却是全然听不清楚,也无意去听清楚。从棉被里缓缓伸出了两条腿,他骤然抬腿夹住了小鹿的腰,随即一个翻身,强行把小鹿卷到了床上。伸手一拍床头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屋子里立时黑了,大少爷搂着小鹿亲了一口,亲过一口之后就发现这感觉真是好,到底是怎么个好法,他说不清楚,反正就是好,妙不可言。
小鹿长大了,衬衫领口里扑出了肌肤气味,没用香水也没用香皂,就纯粹只是肉体的味道。这点味道让大少爷昏昏然的要癫狂。两年了,他一直是克制着,等待着,本来还可以继续再等一等,可是此时此刻,他的手脚已经不听了指挥,他的理智也要被酒精融化殆尽。堵住小鹿的嘴唇狠狠吮吸了一口,他随即销魂的呻吟了一声,然后像尝到了甜头一般,又把舌头伸进了对方的口中。
小鹿方才是猝不及防,糊里糊涂的受了偷袭。此刻他反应过来了,当即怒发冲冠的做了回击。噙住口中的舌头,他一口咬了下去。
他没使出全力,怕真咬坏了大少爷,但也足以让大少爷疼出一声哀鸣。慌忙抬头躲开了小鹿的嘴唇,大少爷摸黑啐出了一口血水。小鹿趁机狠推了他一把,企图顺势逃下床去。大少爷察觉到了,当即像捞活鱼一般满床的抓他按他。
热气呼出来,口水咽下去,大床上闹开了锅,大少爷和小鹿不知不觉的打成了一团。两人都不大吭声,然而下手很狠,也许是因为心里全都压着一股子火气,嘴上不说,其实一直怀着恨。如今终于有了个摸黑开打的机会,他们心照不宣的,开始一起行凶——不是闹着玩,是真打。一言不发,往死里打。
小鹿骑到了大少爷身上,一手卡着大少爷的咽喉,一手攥了拳头,接二连三的击向大少爷的胸膛肋骨。大少爷被他打了个半死,情急之下来了个鲤鱼打挺,硬把小鹿从自己身上拱了下去。这回翻身起来,他占了上风,摁住了小鹿劈头盖脸的捶。捶了没有几拳,他闷哼一声向后一倒,是小鹿一脚蹬上了他的肚子。
他掐小鹿的脖子,小鹿扯他的耳朵,武器则是拳头和脚,横竖屋里漆黑一片,打出什么丑态都看不见。论体力,小鹿到底是逊他一筹,不久之后便落了下风。落了下风还不服输,于是大少爷理直气壮的开始痛打落水狗——实在是干不成,打一顿也是能出火的。
他的拳头像雨点一样往下落,渐渐从脊背落向了小鹿的屁股。小鹿有个紧绷溜圆的好屁股,皮肉一打一弹,摸着则是细嫩柔软。大少爷忽然发现了出火的新法子,拳头展开了,他开始使劲掐拧小鹿的屁股蛋。
小鹿这回真疼了,疼得在他身下乱扭。他越疼,大少爷越痛快。手掐都不够劲了,他恨不能低头在那肉上狠咬一口。
可是未等他真低下头,黑暗里挥来一只手,一巴掌抽到了他的脸上!
这一巴掌来的太突然了,打出的脆响也让大少爷愣了一下——大少爷活了这么大,还没挨过这么狠的嘴巴!
与此同时,小鹿收回了震得发麻的手掌,走兽一般四脚着地向前一窜,“咕咚”一声从床上滚了下来。大少爷听声音不对,猜出小鹿是逃下去了,便单手捂脸起了身,伸腿下床要拦住他。
床下摆了乱糟糟的拖鞋皮鞋,大少爷双脚落地,一脚踩进了皮鞋,一脚踩进了拖鞋。他顾不得统一双脚的鞋子,只记得自己刚挨了个狠辣的大嘴巴。气冲冲的觅声走到小鹿面前,他凭着直觉抬起了那只穿着皮鞋的脚,用尽全力踢了出去!
他的确是想一脚踢个狠的,可是万没料到自己会踢出小鹿一声凄厉的惨叫。
那一声惨叫嘶哑而又高亢,简直像是拼了命带了血。小鹿从来没这么叫过,小鹿根本就没有这么大的嗓门!大少爷被这一嗓子震得愣在了当地——愣了三四秒钟,他如梦初醒的回了神,慌忙转身摸索着去开了电灯。
灯光一亮,大少爷立刻看清了地上情形。小鹿捂着下身蜷在屋子中央,眼睛睁得极大,如同见了鬼怪,同时微微张着嘴,也不呼,也不吸。
大少爷知道自己踢错了,摸黑乱踢,踢到小鹿的要害了。
连忙走到小鹿身边蹲下来,他想要扶起小鹿赔礼道歉。可在他的双手触碰到小鹿的一瞬间,小鹿忽然开始剧烈的颤抖,一边颤抖,一边从鼻子里哼出了颤抖的呻吟。灯光之下,他的额头晶莹闪亮,是在刹那间渗出了浓稠的冷汗。
大少爷看到这般情景,一颗心向上一提,怀疑自己是闯了大祸。试探着伸手摸向小鹿的下身,他起初是想挪开小鹿的手,扒开裤衩看看伤势。然而小鹿骤然一哆嗦,而他的手指一热一湿,低头看时,竟是小鹿尿失禁了。
大少爷傻了眼,一颗心随之向上提到了喉咙口。很快的,他也哆嗦起来,因为那尿水渗透白布裤衩,居然会留下越来越浓的红色印迹。
那尿里面有血,小鹿尿了血!
大少爷拦腰抱起小鹿,踉跄着转身往外跑,一面跑,一面狂呼乱叫的喊人,声音响彻夜空,走腔变调的带了哭意。而小鹿面无表情的仰着头,从嘴角向外溢出了白沫。
☆、第三十三章
凌晨时分,大少爷站在协和医院的走廊里,哆嗦着向程廷礼说话,几次三番的咬了舌头,并且因为声音忽高忽低扰了旁人休息,还被看护妇责备了好几次。程廷礼满拟着今天睡个懒觉,哪知不但没能懒成,反倒比平时还勤快,天还没亮,他就披星戴月的跑来了医院。
在到达医院之前,他还糊涂着,以为大少爷只不过是打得小鹿挂了彩——两个崽子从小就打,小的时候没力气,还打不出大事故来,如今两个人全长大了,这回再动拳脚,自然威力不同寻常。但是再怎么说,儿子也不该为了小鹿惊动他老子的休息。又没打出人命,何至于让儿子在医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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