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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初体验-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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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会质疑会逃避,因为他的确是喜欢子杰的,但是他胆小不敢选择比较难走的路。
                  在晚间,冠勋躺在床上思考,他决定明天好好的跟子杰说清楚,无奈子杰总是躲著他。他也试过写信请跟子杰较熟的朋友
                  代传,但对方总是在隔天退回并说子杰并不收信.冠勋实在难受。
                  于杰常常在特别的日子私下请人带东西给冠勋,有时是考前重点有时是冬天的围巾或手套,但都是以别人的名义,就这样
                  过了一年。
                  冠勋常常在夜里不断的练习著几句话,那是他想跟子杰说的,他觉得言语比书信跟手语更能打动人心。
                  那一年的圣诞节,子杰一个人留在宿舍中,冠勋走去楼下打电话给子杰,他知道子杰要是看见他就会躲,所以他用这个方
                  法。
                  「请问找谁」寝室的电话传来子杰的声音。
                  「……」冠勋练习许久的那几句话,却在此时完全说不出口。
                  「说话呀!请问找哪一位」子杰心情也不是很好。
                  「屋……」冠勋说出第一个字,却也不清楚像是在呻吟。
                  「你再不说话我要挂电话罗!」子杰有点恼怒了。
                  冠勋终于说出口:「屋是……万熏。」冠勋说的比小时候标准了。
                  子杰唯一一次听过冠勋说话是在育幼院的时候,那时冠勋年纪小并没有变声音。子杰也常常逼冠勋说话,可是每当看见冠
                  勋困难痛苦的样子他就不忍心,如今子杰听见当然听不出来。
                  「什么对不起!我听不清楚……」
                  子杰一说完,就感觉以前有过类似的情形,对了!是跟冠勋初见面时的情景,连对白都一模—样。
                  「我是……冠勋……」正当子杰想到的同时,冠勋说出了最标准的一句话了。
                  子杰感动得落泪,为冠勋高兴,但是他还是带著鼻音问:「你有什么事」子杰不愿意表露出开心,深怕再次让冠勋陷入为
                  难。
                  「屋……爱……宜……」冠勋说的不正确又再度说一次,这次他集中精神全力的说出清楚的三个字:「我……爱你!」
                  子杰哭了,挂上了电话,冠勋听到电话被切断之后完全的绝望。
                  「没有机会了!」冠勋这样告诉自己,谁叫当初自己没有做好,怨不得谁,他将要永远失去子杰了,他就算学会了说话,
                  跟子杰也不会有结果。
                  正当冠勋转身要离开时,耳边传来一阵声音。
                  「你要去哪里」
                  冠勋紧张回头,果然那熟悉的声音是子杰,他马上比道:「我以为你永远不理我了!」
                  冠勋冲上去要抱住子杰,子杰却闪开了。
                  「你刚刚在电话里说什么」子杰问着冠勋,表情很严肃。
                  「我说我爱你啊!」冠勋用手语回答。
                  「我要你用说话的!」子杰正色的要求道。
                  冠勋跟之前一样,挤出了那三个字,「我……爱……你。」冠勋自觉不够完美,但想子杰应该会将就。
                  「我听不懂,你再说一次.」子杰故意刁难,姿态有点高傲。
                  冠勋苦著脸,比道:「你不要这样嘛!」
                  「你不说,那我走罗!」子杰转身就要上楼。
                  「我爱你!」冠勋情急之下竟说出了完整连贯的三个字,但他不觉得讶异跟高兴,只是在乎子杰的反应。
                  子杰转过身来,含着泪水道:「我就知道你能办得到,这么动听的话在电话里听哪能满足
                  我就是要亲耳听到你对我说。」
                  冠勋走近子杰拥抱,并说著:「影听我说……请……听我说,我……我爱你……」「我,早就爱上你了!」子杰也用尽全
                  力拥抱。
                  那一年的圣诞节,他们的心里有太阳……
                  或许你的声音不够好听,也许你觉得这是肉麻当有趣。
                  不过,有时候你该感念上天,让你有轻松听见或说出我爱你的能力。
                  第六章
                  阳光、热情、田野、槟榔树,交织成一幅图,那是在几年前盛夏的记忆。
                  在「柑仔店」(台语:古老式的杂货店)店旁的单车,一群天真无邪又健康黝黑的孩子嬉闹着,缠着一位英挺健壮的男子
                  。那是穿着破牛仔宣示叛逆的年轻时光,现在回到那相同的地方,还会有相同的景象吗?
                  很多时候,只差一步路,爱情就差了千里远……
                  「思汉,你很累吗?」休旅车内开车的男子叫唤着坐在一旁的男子。
                  「没有。」这个叫思汉的男子望着窗外景物,好像若有所思。
                  他,陈思汉,今年三十岁,海外一家知名度假育乐公司的执行副理,样貌英俊之外也有一个别具巧思的脑袋。
                  「看你好像有心事?」开车的助理是他的好朋友。
                  「你等等能不能在前面的地方拐个弯?」思汉突然要求。
                  「怎么了?我们的目的地不是镇上啊!这样会走到……」「台南县将军乡的平沙村,我知道。」思汉这样说着。
                  「全村一千六百多人四百二十八户,马沙沟海滨乐园,产物乌鱼子、胡萝卜、酸菜,你去那里做什么?」助理看着手提电
                  脑上查询的资料。
                  「想改变计划去那里建立度假小屋。」思汉点起了一根烟。
                  「不要在车里抽烟!要抽也不开窗户。」有洁癖的助理开了窗户后又道:「你这么大的改变,不先跟公司报备一下吗?」
                  「老总说全权交给我处理。」思汉眯着眼睛,南部的太阳就算是下午了也还是很强。
                  「说的也是,公司根本也不重视这条线,真不知道你怎么这次选这条烂线来跑?」助理抱怨着。
                  是啊!为什么大红人会失去眼光来选这条线呢?这要追溯到还是大学生的他了,陈思汉对这南部有着特别的感受。
                  思汉当时大学四年级了,刚好二十一岁,跟一般年轻人一样追求流行,穿着破牛仔被,头发上抹着浪子膏还染发。他为了
                  毕业论文而必须到台南县一处乡村去研究一下人文环境,贪玩的他选择了接近海边的平沙村,那有个台湾少有的沙滩「马
                  沙沟」,他顺便能当作度假。
                  刚到时他就预约了民宿,当时城乡差异度还是很大,由北到南就好像到了别的国家一样。
                  难得有都市人来到这偏僻的小地方,当时这里也没有什么海滨乐园,想到要在这度过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思汉还真是觉
                  得悲哀。
                  当然,那是指他遇到志强之前,他没有料到这个暑假是他历年来最丰硕也最难忘的。
                  思汉刚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找了好久都找不到预定的民宿家庭,他正在嘟哝叨念着,看见一家柑仔店前面,一群孩子
                  缠着一个黑黑壮壮跟自己同年的男生。
                  「请问平沙村四邻三十三号在哪里啊?」思汉微笑问着那些孩子。
                  南部孩子们不像台北市的孩子们精明,可是却亲切多了,大家说着台语思汉却是直冒汗,他是个道地的外省人台语不是很
                  流利。
                  「你是要来住的对不对?我阿母有跟我说。」那个壮壮的男生夹杂着国台语亲切的笑着。
                  「嗯,你是陈家的孩子吗?我也姓陈。」思汉礼貌性的招呼。
                  「来,我帮你提东西。」那男生伸手就要拿起思汉暂放在地上的行李。
                  「不用了,我自己来。」思汉赶紧提起来,他见这土里土气又有点脏脏的男生,心中难免有些芥蒂。
                  「喔,那就跟我来吧!我阿母今天有杀一只土鸡喔!她说是要来招待你的,每一回有都市人来啊我阿母……」
                  这男生就一直说话,而且都是国台语夹杂,思汉在后面根本没在听。
                  不管南部人多好客,思汉还是宁可泡在有冷气的MTV里跟同学们看影碟,或者去打撞球,哪会想要来这种鸟不生蛋的鬼地
                  方啊!
                  天色渐渐暗了焉,倦鸟归巢,下田耕作的男人们也提着工具三五成群的返家,主妇们也开始扯开嗓子,放声大叫自己孩子
                  的名字,唤他们回家吃饭。有的孩子贪玩还得被揪着耳朵挨骂,一路揪回家。
                  这种纯朴之美是不矫揉造作又直接的。好一幅乡村景致,这种真实的美现今已经很难见到了。
                  青蛙开始鸣叫,纺织娘跟蝉也不甘示弱,老旧的路灯有些昏暗,很多都还是挂在电线杆上的,黄白灯光交叠,映着想要扑
                  火的飞蛾撞得灯泡叮叮呼呼的,萤火虫也由田间冒出来了。
                  「还没有到吗?」思汉走得有些累了。
                  「就快到了。」男生倒是很习惯了。
                  终于到了住宿的民房,跟一般乡下建筑是一样的,红砖黑瓦,养了一些牲畜还有一只野狗。
                  野狗看到男生就摇尾巴靠近,看到陌生人原本会狂吠的它很有灵性的不对思汉有敌意,反而善意的要亲近。
                  「啊——救命啊!」思汉很怕狗,他躲到男生后面抓住这男生。
                  「放心,来福不会咬你的,它是『尬意』(台语:喜欢)你啦!」男生嘻嘻笑着解释。
                  「我不喜欢狗,叫它走!」思汉摇着男生的手。
                  男生赶走狗了以后领着思汉进入大厅,女主人在厨房后头忙着张罗晚餐。
                  男生大喊:「阿母,挖瞪来啊!我带都市人回来了。」「志强喔,带轮家进房间,看客轮要不要洗澡啦!阿母叫你买的酱
                  油你买了没?」女主人也是大嗓门,而且一口台湾国语。
                  「买了,我放在『斗定』(台语:桌上)喔!」男生转头跟思汉道:「跟我来。」这男生原来就是志强,多半当时乡下孩
                  子的命名都很笼统,浓浓的眉毛短短的头发,个性憨厚身材结实健壮,皮肤黝黑,志强是个标准的庄稼子弟。
                  思汉进入房内放下了行李躺在床上休息一下,才松了一口气志强便又进来道:「阿你要不要洗澡?」「阿」是台语口音中
                  的语助词,就算说国语时也是改不了。
                  乡下的房间都是用一片花布挡在门口,不是都有门,所以思汉也来不及反应。
                  「啊?好啊!请问浴室在哪?」有点不习惯这个的不隐私。
                  「那你带着衣服跟我来。」
                  思汉跟在后面志强越过后院来到浴室,思汉先进去志强居然也随后进入,吓得思汉将正要脱去的上衣又穿回来。
                  「你在干嘛啊」思汉问著,因为志强正在脱衣服跟裤子。
                  「阿不脱衣服怎么洗澡」志强也脱下了长裤。
                  「你要跟我一起洗」思汉张大了眼睛。
                  「对啊!两个人一下就洗好啦!」志强将要脱到一丝不挂了。
                  「等等!这样我们会看到对方的身体啦!」思汉紧张得很。
                  志强脱下最后一件内裤,然后自然的道:「阿都是男生没关系啦!我跟我阿爸也都是这样洗的啊!这样很省水馁。」「馁
                  」也是语助词。
                  看著志强健壮的体魄,还有悬在他胯下的那根宝贝,就算没有勃起,那沉甸甸的分量也够吓人的了。那时候连7…11这种二
                  十四小时的商店也才刚开始在市区兴盛,同志的资讯跟自我认知也都不足,思汉只知道心中怦然。
                  「那你先洗,我等等再洗。」思汉红着脸夺门而出。
                  「喔,你很奇怪馁!」
                  志强觉得这没什么好避讳的,以前的住宿者都是女子所以当然分开洗啊!这次来了个男生还要多浪费一次水,乡下人节俭
                  的个性难免有点不能理解,不过对方是客人,也只得由他去了。
                  「搞什么嘛!」出了浴室的思汉不禁要骂,他越来越不习惯这个地方了。
                  南部的晚风既凉爽又干燥,洗完澡的思汉坐在门槛前面望着晒谷场。一眼望过去是稻田跟远方的山,风一吹,田里的生物
                  就发出叫声,还有稻穗草偃的声音,好像是大自然的风铃声。
                  「其实这里也有不错的时候。」思汉闭着眼睛想着,呼吸新鲜空气,这里的空气连台北的清晨都比不上。
                  「我阿母叫你来去吃饭。」志强的声音在后头。
                  「谢谢。」思汉微笑了一下,跟著进去了。
                  其实思汉自从看了志强的裸体之后,就忍不住在脑中浮现,他控制不住的要往志强看去,又小心翼翼的不被发现,总之就
                  是矛盾、蹩脚。
                  「多吃一些啊!你们台北吃不到这种『正港』的土鸡喔!」志强母亲挟菜殷勤的招待。
                  「听说你是大鞋孙(学生)喔」志强的父亲问著。
                  「嗯,我念社会人文的,之所以来这是因为要交报告,想看看这里
                  生活方式跟台北有多大不同。
                  「台北的孩子都很聪明,同样都二十一岁,偶们家志强就只有国中毕业。」志强父亲的这一番话并不是怨天尤人,只是为
                  了夸奖思汉,乡下人很知足。
                  思汉只是笑,没有多做回应,他渐渐了解了南部人的习性,对报告很有帮助。
                  晚饭过后思汉就又坐在晒谷场上唱歌,志强跟在旁边蹲了下来。
                  「你在做什么啊。」志强窝在一边讲,他土气的蹲著。
                  「唱歌啊!」思汉微笑后又继续唱,过了一会儿他见志强没有离开,便问:「那你在这里做什么?」
                  「听你唱歌啊!」志强依然静静的蹲在旁边。
                  曲终之后思汉问志强;「你听得懂吗」思汉唱的是一首英文歌。
                  「不懂,可是很好听,你的声音也很好听,好像电视明星,你穿的衣服
                  也很像电视明星。」志强对思汉的印象是这样的,乡下地方根本没有所谓的新潮流文化。
                  「我穿的衣服好看吗」思汉问。
                  志强摇摇头道:「你们台北人其实也不是像人家说的那样有钱,裤子都破了还拿来穿,电视明星也一样,还是种田比较好
                  。」
                  「哈哈……」思汉捧腹大笑,这实在很令人发噱。
                  志强也憨憨的跟着笑了,他只是因为思汉笑他也笑,感染这愉悦的气氛之外,志强以为自己猜测是正确的。
                  晚风继续的吹拂,志强也在一边听思汉又唱了几首歌,思汉也会解释英文歌中的意思,两个人是同年纪,却像是哥哥带着
                  弟弟。本来思汉想买个饮料的,没想到才八点多志强就跟他说柑仔店已经休息了,乡下人总是睡得早起得早。
                  日子过了十几天,思汉渐渐的熟悉环境,多半时候都是他一个人。志强早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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