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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3冒险史-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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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经过风景秀丽的斯特劳德溪谷,越过了河面很宽、闪闪发光的塞文河之后,终于到达罗斯这个风景宜人的小乡镇。一个细长个子、貌似侦探、诡秘狡诈的男人正在站台上等候我们。尽管他遵照周围农村的习惯穿了浅棕色的风衣和打了皮裹腿,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是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我们和他一道乘车到赫里福德阿姆斯旅馆,在那里已经为我们预约了房间。
  当我们坐下来喝茶的时候,雷斯垂德说:“我已经雇了一辆马车。我知道你的刚毅的个性,你是恨不得马上就到作案的现场去的。”
  福尔摩斯回答说:“你实在太客气了。去不去全取决于晴雨表多少度。”
  雷斯垂德听了这话为之愕然。他说:“我没有听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①专写十四行诗的意大利著名诗人。——译者注
  “水银柱上是多少度?我看是二十九度。没有风,天上无云。我这里有整整一盒等着要抽的香烟,而这里的沙发又比一般农村旅馆讨厌的陈设要好得多。我想今晚我大概不用马车了吧。”
  雷斯垂德放声大笑起来。他说:“你无疑已经根据报纸上的报道下了结论。这个案子的案情是一清二楚的,你愈是深入了解就愈是清楚。当然,我们也确实是不好拒绝这样一位名副其实的女士的要求。她听说过你的大名,她要征询你的意见,虽然我一再对她说,凡是我都办不到的事,你也是办不到的。啊,我的天呀!她的马车已经到了门前。”
  他的话音刚落,一位我有生以来见到过的最秀丽的年轻妇女急促地走进了我们的房间。她蓝色的眼睛晶莹明亮,双唇张开,两颊微露红晕,她当时是那么激动,那么忧心忡忡,以致把她天生的馻e持也抛到九霄云外了。
  她喊了声:“噢,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同时轮流打量我们两个人,终于凭着一个女人的机敏的直觉凝视着我的同伴,“你来了我很高兴,我赶到这里来是为了向你说明,我知道詹姆斯不是凶手。我希望你开始侦查时就知道这点,不要让你自己怀疑这一点。我们从小就互相了解,我对他的缺点比谁都清楚;他这个人心软的很,连个苍蝇都不肯伤害。凡是真正了解他的人都认为这种控告太荒谬了。”
  福尔摩斯说:“我希望我们能够为他澄清。请相信我,我一定尽力而为。”
  “你已经看过了证词。你已经有了某一些结论了吧?你没有看出其中有漏洞和毛病吗?难道你自己不认为他是无辜的吗?”
  “我想很可能是无辜的。”
  她把头往后一仰,以轻蔑的眼光看着雷斯垂德大声地说:〃好啦!你注意听着!他给了我希望。”
  雷斯垂德耸了耸肩。他说:“我看我的同事结论下得太轻率了吧。”
  “但是,他是正确的。噢!我知道他是正确的。詹姆斯决没有干这种事。至于他和他父亲争吵的原因,我敢肯定,他之所以不愿意对验尸官讲是因为这牵涉到我。”
  福尔摩斯问道:“那是怎样牵涉到你的呢?”
  “时间已不允许我再有任何隐瞒了。詹姆斯和他父亲为了我的缘故有很大分歧。麦卡锡先生气切希望我们结婚。我和詹姆斯从小就象兄妹一样相爱。当然,他还年轻,缺乏生活经验,而且……而且……唔,他自然还不想现在马上结婚。所以他们吵了起来。我肯定这是吵架的原因之一。”
  福尔摩斯问道:“那你的父亲呢?他同意这门亲事吗?”
  “不,他也反对。赞成的只有麦卡锡先生一个人。”
  当福尔摩斯表示怀疑的眼光投向她时,她鲜艳的、年轻的脸忽然红了一下。
  他说:“谢谢你提供这个情况。如果我明天登门拜访,我可以会见你父亲吗?”
  “我恐怕医生不会同意你见他。”
  “医生?”
  “是的,你没有听说吗?可怜的父亲健康不佳已经多年了,而这件事使他身体完全垮了。他不得不卧病在床,威罗医生说,他的健康受到极度损坏,他的神经系统极度衰弱。麦卡锡先生生前是往日在维多利亚唯一认识我父亲的人。”
  “哈!在维多利亚!这很重要。”
  “是的,在矿场。”
  “这就对啦,在金矿场;据我了解,特纳先生是在那里发了财的。”
  “是的,确实这样。”
  “谢谢你,特纳小姐。你给了我有重要意义的帮助。”
  “如果你明天得到任何消息的话,请即告诉我。你一定会去监狱看詹姆斯的。噢,如果你去了,福尔摩斯先生,务必告诉他,我知道他是无辜的。”
  “我一定照办,特纳小姐。”
  “我现在必须回家了,因为我爸爸病得很厉害,而且我离开他的时候他总是很不放心。再见,上帝保佑你们一切顺利。”她离开我们房间的时候,也是同进来时那样的激动而又急促。我们随即听到她乘坐的马车在街上行驶时辚辚的车轮滚动声。
  雷斯垂德在沉默了几分钟以后严肃地说:“福尔摩斯,我真替你感到羞愧。你为什么要叫人家对毫无希望的事抱希望呢?我自己不是个软心肠的人,但是,我认为你这样做太残忍了。”
  福尔摩斯说:“我认为我能想办法为詹姆斯·麦卡锡昭雪。你有没有得到准许到监狱里去看他的命令?”
  “有,但只有你和我可以去。”
  “那么,我要重新考虑是否要出去的决定了。我们今天晚上还有时间乘火车到赫里福德去看他吗?”
  “时间有的是。”
  “那么我们就这么办吧。华生,我怕你会觉得事情进行得太慢了,不过,我这次去只要一两个小时就够了。”
  我和他们一道步行到火车站,然后在这个小城镇的街头闲逛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回到了旅馆。我躺在旅馆的沙发上,拿起一本黄封面的廉价的通俗小说,希望从中得到一些趣味,以资消遣。但是那微不足道的小说情节同我们正在侦查的深奥莫测的案情相比显得十分肤浅。因此,我的注意力不断地从小说虚构的情节转移到当前的现实上来,最后我终于把那本小说扔得远远的,全神贯注地去考虑当天所发生的事件。假定说这个不幸的青年人所说的事情经过完全属实,那么,从他离开他父亲到听到他父亲的尖声叫喊而急忙赶回到那林间空地的刹那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怪事,发生了什么完全意想不到和异乎寻常的灾难呢?这是某种骇人听闻的突然事故。但是这可能是什么样的事故呢?难道我不能起我医生的直觉从死者的伤痕上看出点问题吗?我拉铃叫人把县里出版的周报送来。周报上载有逐字逐句的审讯记录。在法医的验尸证明书上写道:死者脑后的第三个左顶骨和枕骨的左半部因受到笨重武器的一下猛击而破裂。我在自己头部比划那被猛击的位置,显而易见,这一猛击是来自死者背后的。这一情况在某种程度上对被告有利,因为有人看见他是和他父亲面对面争吵的。不过,这一点到底说明不了多大问题,因为死者也可能是在他转过身去以后被打死的。不管怎么样,提醒福尔摩斯注意这一点也许还是值得的。此外,那个人死的时候特别喊了一声〃拉特〃。这可能意味着什么呢?这不可能是神志昏迷时说的呓语。一般来说,被突然一击而濒临死亡的人是不会说呓语的。不会的,这似乎更象是想说明他是怎么遇害的。可是,那它又能说明什么呢?为了找到言之成理的解释,我绞尽了脑汁。还有小麦卡锡看见灰色衣服的事件。如果这一情况属实,那么凶手一定是在逃跑时掉下了身上穿的衣服,也许是他的大衣,而且他居然胆敢在正当小麦卡锡跪下来的一瞬间,也就是在他背后不过十几步的地方把掉下的衣服取走。这整个案情是多么错综复杂,不可思议啊!对于雷斯垂德的一些意见,我并不觉得破怪。但是,由于我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洞察力有很大信心,所以,只要不断地有新的事实来加强他认为小麦卡锡是无辜的这一信念,那么我认为不是没有希望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回来得很晚。因为雷斯垂德在城里住下了,他是一个人回来的。
  他坐下来的时候说,“晴雨表的水银柱仍然很高,希望在我们检查现场之前千万不要下雨,这事关重大。另一方面,我们去做这种细致的工作必须精神十分饱满、十分敏锐才行。我们不希望由于长途跋涉而疲劳不堪的时候去做这个工作。我见到了小麦卡锡。”
  “你从他那里了解到什么情况?”
  “没有了解到什么情况。”
  “他不能提供点线索吗?”
  “他一点线索也提供不了。我一度有过这样的想法:他知道那是谁干的,而他是在为他或她掩盖。但是,我现在确信,他和别人一样对这件事迷惑不解。他不是一个很机敏的青年,虽然相貌很漂亮,我倒觉得他心地还是忠实可靠的。”
  我说:“如果他真的不愿意和象特纳小姐这样十分有魅力的年轻姑娘结婚的话,那我认为他真太没有眼力了。”
  “噢,这里面还有一桩相当痛苦的故事哩。这个小伙子爱她爱得发了疯似的。但是,大约两年前,那时他还不过是个少年,也就是在他真正了解她以前,她曾经离家五年,在一所寄宿学校读书。这个傻瓜在布里斯托尔被一个酒吧女郎缠住,并在婚姻登记所和她登记结婚,你看他有多傻?谁也不知道有这件事,而你可以想象他干了这件傻事之后是多么着急,因为他没有做他显然应该做的事,而是做了他自己明知是绝对不应该做的事。这样他是要受责备的。当他父亲在最后一次和他谈话中亟力劝他向特纳小姐求婚的时候,他就是因为曾干了那件十足疯狂的蠢事而急得双臂乱舞的。而且,他无力供养自己,而他的父亲为人十分刻薄,如果他知道实情,肯定会彻底抛其他的。前三天他是在布里斯托尔和他的那个当酒吧女郎的妻子一起度过的。当时他父亲对他身在何处,全无所知。请注意这一点。这是很重要的。但是,坏事变成了好事。那个酒吧女郎从报上看到他身陷囹圄,案情严重,可能被处绞刑,于是干脆将他抛弃了。她写信告诉他,她原是有夫之妇,此人在百慕大码头工作,所以在他们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夫妻关系。我想这一消息对备受苦难的小麦卡锡是一种告慰。”
  “但是,如果他是无辜的,那又是谁干的呢?”
  “哦!是谁吗?我要提醒你特别注意两点。第一,被谋杀者和某人约定在池塘见面,这个人不可能是他的儿子,因为他的儿子正在外面,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第二,在被谋杀者知道他儿子已经回来之前,有人听见他大声喊'库伊'!这两点是能否破案的关键。现在,如果你乐意的话,让我们来谈谈乔治·梅瑞秋斯吧。那些次要的问题我们明天再说吧。〃①
  正如福尔摩斯预言的,那天没有下雨,一清早就是晴空万里。上午九时,雷斯垂德乘坐马车来邀我们。我们随即动身到哈瑟利农场和博斯科姆比池塘去。
  雷斯垂德说:“今天早上有重大新闻。据说庄园里的特纳先生病势严重,已经危在旦夕。”
  福尔摩斯说:“我想他大概是个老头儿吧。”
  “六十岁左右,他侨居国外时身体就已经弄垮了,他健康衰退已有年月了。现在这件事使他深受不良影响。他是麦卡锡的老朋友了,而且我还可以补充说一句话,他同时还是麦卡锡的一个大恩人呢,因为我了解到,他把哈瑟利农场租给麦卡锡,连租金都不要。”
  福尔摩斯说:“真的!这倒很有趣。”
  “噢,是的!他千方百计地帮助他,这一带的人无不称道他对他的仁慈友爱。”
  “真的是这样?那么这个麦卡锡看来本来是一无所有的,他受了特纳那么多的恩惠,竟然还说要他的儿子和特纳的女儿结婚,而且这个女儿可想而知是全部产业的继承人,而且采取的态度又是如此的骄横,好象这不过是一项计划,只要一提出来,所有其他的人都必须遵循似的。你们对这一切不感到有点破怪吗?尤其是,我们知道特纳本人是反对这门亲事的,那
  ①英国著名文学家。——译者注不是更破怪了吗?这些都是特纳的女儿亲口告诉我们的。你没有从这些情况中推断出点什么来吗?”
  雷斯垂德一面对我使了个眼色一面说:“我们已经用演绎法来推断过了。福尔摩斯,我觉得,不去轻率地空发议论和想入非非,专门去调查核实事实就已经够难办的了。”
  福尔摩斯很有风趣地说:“你说得对,你确实觉得核实事实很难办。”
  雷斯垂德有点激动地回答说:“不管怎么样,我已经掌握了一个你似乎难以掌握的事实。”
  “那就是……”
  “那就是麦卡锡死于小麦卡锡之手,与此相反的一切说法都是空谈。”
  福尔摩斯笑着说:“唔,月光总比迷雾要明亮些。左边不①就是哈瑟利农场了吗,你们看是不是?”
  “是的,那就是。”
  那是一所占地面积很大、样式令人感到舒适惬意的两层石板瓦顶楼房,灰色的墙上长着大片大片的黄色苔藓。然而窗帘低垂,烟囱也不冒烟,显得很凄凉的样子,仿佛这次事件的恐怖气氛仍然沉甸甸地压在它的上面似的。我们在门口叫门,里面的女仆应福尔摩斯的要求,让我们看了她主人死的时候穿的那双靴子,也让我们看了他儿子的一双靴子,虽然不是他当时穿着的那双。福尔摩斯在这些靴子上的七八个不同部位
  ①原文moonshine既可当空谈讲,也可当作月光讲。这里是双关语。——译者注仔细量了一量之后,要求女仆把我们领到院子里去,我们从院里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走到博斯科姆比池塘。
  每当福尔摩斯这样热切地探究细索的时候,他变得和原来判若两人。只熟悉贝克街那个沉默寡言的思想家和逻辑学家的人,这时将会是认不出他来的。他的脸色一会儿涨得通红,一会儿又阴沉得发黑。他双眉紧蹙,形成了两道粗粗的黑线,眉毛下面那双眼睛射出刚毅的光芒。他脸部朝下,两肩向前躬着,嘴唇紧闭,他那细长而坚韧的脖子上,青筋突出,犹如鞭绳。他张大鼻孔,完完全全象渴望捕猎物的野兽一样;他是那么全神贯注地进行侦察,谁要向他提个问题或说句话,他全当作耳边风,或者充其量给你一个急促的不耐烦的粗暴回答。他静静地迅速沿着横贯草地的这条小路前进,然后通过树林走到博斯科姆比池塘。那里是块沼泽地,地面潮湿,而且整个地区都是这个样子,地面上有许多脚印,脚印还散布于小路和路畔两侧长着短草的地面上。福尔摩斯有时急急忙忙地往前赶,有时停下来一动也不动。有一次他稍微绕了一下走到草地里去。雷斯垂德和我走在后边,这个官方侦探抱着一种冷漠和蔑视的态度,而我呢,当时兴致勃勃地注视着我的朋友的每一个行动,因为我深信他的每个行动都是有一定目的的。
  博斯科姆比池塘是大约五十码方圆、周围长满芦苇的一小片水域,它的位置是在哈瑟利农场和富裕的特纳先生私人花园之间的边界上。池塘彼岸是一片树林,我们可以看到耸立于树林上面的房子的红色尖顶,这是有钱的地主住址的标志。挨着哈瑟利农场这一边池塘的树林里,树木很茂密;在树林的边缘到池塘一侧的那一片芦苇之间,有一片只有二十步宽的狭长的湿草地带。雷斯垂德把发现尸首的准确地点指给我们看,那里地面十分潮湿,我可以清楚地看见死者倒下后留下的痕迹。而对福尔摩斯来说,我从他脸上的热切表情和锐利的目光可以看出,在这被众人脚步践踏过的草地上他将要侦查出许许多多其他的东西来。他跑了一圈,就象一只已嗅出气味来的狗一样,然后转向我的同伴。
  他问道:“你跑到池塘里去过,干什么来着?”
  “我用草耙在周围打捞了一下。我想也许有某种武器或其他踪迹。但是,我的天呀……”
  “噢,得啦!得啦!我没有时间听你扯这个!这里到处都是你向里拐的左脚的脚印。一只鼹鼠都能跟踪你的脚印,脚印就在芦苇那边消失了。唉,要是我在他们象一群水牛那样在这池塘里乱打滚以前就已经到了这里,那么事情会是多么简单啊。看门人领着那帮人就是从这里走过来的,尸体周围六到八英尺的地方都布满了他们的脚印。但是,这里有三对与这些脚印不连在一起的、同一双脚的脚印。〃他掏出个放大镜,在他的防水油布上趴下来以便看得更清楚些,在全部时间里,与其说他是同我说话,还不如说他是在自言自语。〃这些是年轻的麦卡锡的脚印。他来回走了两次,有一次他跑得很快,因为脚板的印迹很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几乎看不清。这足以证明他讲的是实话。他看见他父亲倒在地上就赶快跑过来。那么,这里是他父亲来回踱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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