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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与不爱之间 by 昕语-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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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与不爱之间 by 昕语 

      文案: 
      很“好心”地把他丢进浴缸洗澡! 
      嗟!简直是变态!这样“理直气壮”看他千金大少爷的娇躯,非把这家伙海K一顿不可。哎呀,这家伙还敢跟他挑战!想要飙音乐,那可是他拿手的…… 
      不过这种以乐会友的feeling实在棒呆了,从来也不曾有过这种心灵契合的交流, 
      可是──他竟夺去了他的初吻,他不爱男人呀!他也说他不是同性恋,那──这款代志哪来发生?唉,认了吧!一旦爱了,哪管什么对错…… 


      第一章 
      夏末的雷雨在午夜中滂沱袭击,整个台北不夜城笼罩在一片魑魅雨网中,连闪烁的霓虹都显得模糊淡薄。 
      踩过路面上的水坑,溅起的泥水飞溅四溢。穿梭在漆黑萧瑟的街头,飞奔的人影也变得孤立单薄,一身黯黑的穿着与黑夜合成一体,急促的脚步,只感觉是一阵急掠而过的疾风。 

      诅咒着这午夜该死的风雨,湿透了他一身不说,连他那头引以为傲、扎在脑后及腰的黑亮长发都湿贴在背上。他飞快地转进巷口,掏出钥匙奔至他的停车处,倏地一楞,大雨下得放肆,打在他的车身上铿锵作响,他伫立在自己的黑色小跑车前,皱着一双英挺的浓眉往下看。什么时候有个人坐在这里去睡着了?还是个眉目清秀,稚气未脱的大男孩。 

      他蹲下身去,立即一阵刺目的酒味刺激着他的嗅觉,连大雨都冲不去。男孩紧闭着一双浓密的长睫毛,双颊也因酒精的浓度过高而显得绯红,雨水湿润了他微启的朱红双唇,他的浓眉不禁又靠在一起,倒是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男孩子。 

      他伸手摇晃着靠在他车门上睡觉的男孩,不知他醉倒在这多久了?淋着这种大雨不生病才怪。 
      “喂!你醒一醒,喂!” 
      他猛地将他一晃才将他盛着雨珠的长睫毛给晃开了。眼睛还睁不到一半,他突然一阵作呕,扑到他身上吐出一堆秽物。 
      “你……”来不及闪躲的地倏地一退,整个人跌坐在泥地上,男孩也狼狈地趴在地上,紧锁着眉宇痛苦地低吟着。雨水急急地落下,让他一阵战栗。真是倒楣到家了!还好大雨很快冲掉他身上的脏东西。他气急败坏地抓起地上半昏迷的男孩吼道:“小子,你给我醒一醒,要睡滚回你家去睡!” 

      男孩根本就已经奄奄一息,半昏死过去了。他气呼呼地放开他软弱无骨的身子,将他拖到路边靠着墙,心里直嘀咕:淋了场大雨就算了,还碰到一个莫名其妙的醉鬼,被莫名其妙的吐了一身,憋得他一肚子气,今天真是好日子啊! 

      毫不同情地把他丢在墙角边,他立刻上车躲避这场豪雨,一面用大毛巾擦拭湿透的脸,一面发动车子。他一双深邃幽黑的瞳眸直落在车窗外那个醉倒雨下的身影,心头真是矛盾挣扎。 

      “算了,这种不听话的小孩,醉死了活该!”他咕哝了声,一踩油门,车身立刻扬长而去。 
      红灯亮起,嘎吱一声紧急煞车,在无人的街口猛然停住,他烦躁地扯掉挂在肩头的毛巾,心中就是放不下那个人喝醉在巷里的男孩。“真是见鬼了!”他诅咒了声,立刻一个回转,轮胎划过路面的声响在大雨中更显刺耳。 

      他不知道自己中了什么邪,他可不是那种爱心泛滥、悲天悯人的善心人士,平常连路边求乞的流浪汉都不曾博取到他同情的一记眼光,何况是自食其果的醉鬼?准是这场倾盆的大雨作祟,万一明天的社会新闻出现台北街头醉死、淋死、冷死了一具无名男尸,而他却是唯一的目击证人…… 

      反正,他又把车开回巷口,男孩果然还倒在那里,这会儿是整个人全滑卧到地上了。 
      “白痴,要自杀也不是用这种方式。”他真是受够他了。再一次将自己投入这场大雨中,他飞快地冲到男孩前,很快地将他拖进车内,他……孟樵,觉得自己简直跟傻瓜没两样。钻进驾驶座,现在连车内都淹水了;透过后视镜看着后座上昏睡的男孩,他一双浓眉皱得可紧了。等这小子醒来,他非好好拷问他一番不可! 

      车子在街口停了下来,孟樵又必须淋第三次的大雨把这个麻烦扛回他三楼的套房里,二十五年来地第一次觉得自己有资格领一张“热心助人”的奖状。一把将这小子从后座拖出来扛在自己宽阔的肩上,又是一次皱眉;这家伙是难民吗?轻得像根羽毛似的?!比起他足足有一八二的身高,运动健身后的成果练就一身令男人又羡又妒、女人又爱又痴的完美身材,而被他像沙袋一样扛在肩头上的傻小子的确像个发育不良的小男生。 

      约有十二坪大的套房实在大楼的最里面,对一个单身贵族而言,这样的空间算宽广了,但在孟樵“随性潇洒”的生活哲学下,此处紊乱得连一处踏脚之地都没有。他踢掉满地的垃圾、酒瓶和脏衣服,把肩上那个湿漉漉的身子往堆满衣物的沙发上扔。小子皱了皱眉,喃喃地咕哝了声又沉沉地睡去。他从凌乱的床上扯出一条大毛毯往他身上盖,丢下一句:“待会再来处理你。” 

      他迳自走进浴室,解开湿透的长发。这头发他留了五年,几乎到腰,对他而言,这头长发有另一层意义,只是在人前他永远把头发扎起来,从不放开。这一头及腰的长发丝毫不影响他的阳刚,反而更添帅气。他的浓眉英挺如刃,双眸犀利有神,笔挺的鼻梁下一张叛逆的薄唇,基本上他具有一切女性杀手的条件,有一点霸气、一点冷傲,却构成他最具吸引力的气质。 

      很快的淋浴、洗完头发后,他盛满了一缸热水。再不处理那小子,迟早他会得肺炎。走到客厅,事实上客厅和卧房是完全没隔间,见那小子已经冻得脸色发白,瑟缩在毛毯里,孟樵习惯性地皱了皱眉。他最讨厌这种不会喝又爱逞强的人了,他在酒吧上班,遇到这种客人他肯定不会给对方职业笑脸看。 

      他相当粗鲁地把他拎进浴室,更是近乎粗暴地址去他身上湿透的衣物。孟樵紧皱的眉愈来愈难放开,这家伙简直像个女人似的,皮肤白净得一点暇疵都没有,要不是他该有的都有了,他真的会以为他是个漂亮到家的小女生了! 

      他一把将男孩丢进冒着白烟的浴缸里。这突来的热度刺激着原本昏睡的男孩蓦然酒醒似的,倏地睁大了眼,狼狈地抓住浴缸的边缘,两双眼睛同时瞪大的盯着孟樵…… 
      该死!孟樵震惊地瞪着眼前那张惊为天人的脸孔……这个形容词用在一个男人身上实在很不恰当,但他找不到别的字眼来形容自己受到的惊骇;会被一个比女人还漂亮的男孩子吓到,他可是头一遭。心想,他这辈子还不曾有过这种“义举”,结果捡了个不男不女的洋娃娃回来,而此刻他那双瞪满血丝的黑眸正肆无忌惮地盯着自己…… 

      如果他冒出一句感谢或道歉的话出来,一向冷酷的孟樵应该会接受的,但……男孩仰着湿涟涟的脸,只是漠然地望着眼前这名高大的俊逸男子。他只穿一件运动短裤、赤裸着上身,用大毛巾包着头发,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逼人的气势,水珠凝绪在那张犹如雕刻的帅气脸庞和结实的身躯上,让他看来有如不可一世的王者。 

      孟樵很快地恢复镇定。开玩笑,他可是一个正常的、爱女人的男人,就算眼前那张脸漂亮得可以打满分,充其量只是个发育不良的小男生而已。 
      男孩也在短暂的惊骇过后逐渐冷静下来,紧蹙的眉宇下澄澈水亮的黑眸不安地环视这个小小的浴室,眸子里似乎缓缓燃起一团火苗,愈来愈旺盛,直到他低头发现自己竟然一丝不挂地泡在热水里,他再次投射向孟樵的眼神简直像喷火一样,丝毫不领情地咬着牙低吼:“你对我做了什么?” 

      孟樵瞪大了眼,简直不敢相信他听见了什么。这小子一双会电人的黑眼睛瞪起人来满是杀气,原以为他会说声谢还是道个歉的,没想到他劈头就对他兴师问罪!孟樵一把火被他激了起来,瞪着一双幽黑的鹰眼冷冷回道:“你是这样对救命恩人说话的吗?” 

      “胡扯!”男孩朝他大叫:“我根本不认识你!这是什么鬼地方?我为什么被脱光了在浴缸里?连你也没穿衣服!” 
      这个忘恩负义的坏家伙!孟樵一把肝火被气到头顶,他一弯腰,两条结实的手臂就挡在浴缸边缘,那股浩然的霸道气势磅礴,男孩被他震得一楞,却又仰高了下巴无畏地迎视他。从他眼中,孟樵清楚看见倔强和骄傲。“这个鬼地方就是我家,你吐了我一身,难道还要叫我穿着那件恶心的衣服睡觉吗?早知道我就让你醉死在路边,省得跟你在这里浪费唇舌。” 

      男孩被激怒了,一张漂亮过分的脸蛋因盛怒、也因宿醉而显得通红发烫,现在他全身的热度几乎可以使这缸热水沸腾了。“谁叫你多管闲事?把我的衣服还给我!” 
      没料到他竟会发怒的朝他吼叫,他存心要气死他吗?孟樵没好气地往地上那堆刚脱下来的脏衣服一踢,瞪着他怒吼:“要衣服拿去,少跟我大呼小叫。” 
      男孩可不是逆来顺受的小绵羊,要不是他现在光着身子,又头痛得厉害,他早就扑上去跟他打一架了。“你把我的衣服踢到门外去了!”男孩握着双拳忿忿不平地瞪他。即使眼前的男人已经变成两个影像,他仍不甘示弱地挑战他的怒气。 

      “有种你就自己来拿!”孟樵可是出名的铁石心肠。 
      “拿就拿!” 
      男孩一起身,酒精的刺激立刻贯穿他的神经,排山倒海的晕厥突如其来,他的视线立刻一片昏黑,还来不及跨出浴缸,整个身子就往前一倒。 
      “该死!”孟樵见状,飞快地一跨步接住他差一点就贴地的身体。 
      这个暴躁任性的家伙,明明生病了还逞强!孟樵真是后悔极了,没事自找麻烦干嘛?好人做不成还踢到铁板,这小子是天使脸孔、恶魔心肠,根本是炸弹一个。把他去到床上,胡乱的把被子全包在他身上,男孩紧蹙着双眉喘息,似乎相当难受;当然了,喝酒、淋雨,又发脾气,迟早脑充血。 

      孟樵气呼呼地瞪著他。现在该怎么办?再把这个讨人厌的家伙丢出去淋雨吗?孟樵烦躁地点起烟来,他就知道自己不是做好人的料。现在也只能等他睡醒了,立刻叫他滚蛋,然后一切如往常,再也不要跟这个麻烦有任何瓜葛了。 

      翌日──雨依然下得滂沱,午后近两点,乌云仍沉重得像解不开的棉絮。 
      宿醉后的头痛像要撕裂他的神经一般刺激得他不禁痛苦低吟,昨夜未干的发丝又一次被他不断涌出的冷汗浸湿。夏启东捧着快爆炸的脑袋在床上呻吟,痛苦的一个翻身,“碰”地一声巨响,连人带被的摔到地上。 

      夏启东的一声痛喊,惊醒了睡在沙发上的孟樵。孟樵一起身,一眼就看到在地上蠕动的身躯,他没好气地撑起昏沉沉的脑袋,这个家伙到底要折磨他到什么程度啊? 
      一把扶起他软绵绵的身躯,发现他双颊通红,额头上边肿了个大包,连浓重的喘息都带着热气,看来他不但高烧不退,而且似乎更严重了。 
      “你这个混蛋,要死也别死在我家。”孟樵又把他抱上床。 
      夏启东一双微启的双眼抓不到焦距,只感觉自己腾空了,当地又躺回床上时,他只是喃喃地反抗。“你……走……开……” 
      “该走的是你。”孟樵瞪他,连生病了他还不乖。 
      “混……蛋……” 
      还有力气骂人?!孟樵火了,把他从床上拉起来晃醒他,低吼:“我受够你了,如果你够清醒的话就给我滚!” 
      “去……你……的……” 
      又骂人?!孟樵推开他,气急败坏地往后阳台去。一起床就发火实在很伤身,但他已经快被那个不知感恩的浑小子给气坏了!收起他已干的衣服,孟樵大步走回床前将衣裤扔在他身上,吼道:“穿好了就滚!” 

      似乎现在才完全清醒的夏启东,瞪着一双原本澄亮,如今却满是血丝的漂亮眸子,强忍着头痛,迅速地穿好衣服,下了床还踉跄了两步,他必须以手撑着墙才得以稳下脚步。 

      “你少在这耀武扬威,我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猪窝。”夏启东气喘吁吁地咆哮。 
      孟樵一脸怒容,简直像要吃了对方一般,他长腿一跨,一手就揪住了夏启东的衣领,使劲地将他拖到门前,打开门一把将他甩出门外;夏启东几乎站不稳脚步,抓住了楼梯扶手。 

      孟樵指着他吼道:“你最好小心下次别再让我遇见你!” 
      “碰”一声巨响甩上门,孟樵一转身便狼狈地踢掉脚边的空酒瓶。 
      真是见鬼了,好人没做成,还惹来一肚子火气,那小子不但是颗炸弹,还是个劣质差劲的爆裂物,竟令甚少动怒的他简直快气死了。烦躁地点起一根烟,他要把这件事彻底丢到脑后,他可不要让这个浑小子坏了他的心情。 

      一跨步要拿起床头上的烟灰缸,他立刻发现自己脚下正踩在一块皮制品上。低头一看,是一只黑色皮夹。他浓眉一皱,不会是那个混蛋掉的吧? 
      拾起皮夹一看,里面有好几张千元大钞、一大堆的证件,光是信用卡就有二张,这小于是暴发户吗?三张全是金卡,还有各种贵宾卡片,连身分证、驾照、学生证也在里头。 

      夏启东,十九岁。他还以为他未成年呢!台大心理系二年级。竟然还是最高学府的在学生,他看起来简直像个小流氓。吐出一口浓浓白烟,孟樵一副嗤之以鼻的表情看着他的身分证,立刻明白了他小小年纪为什么有这么多金钱的原因,他的父母全是名人嘛。父亲夏正款,正是现任的国会议员,成天看他在新闻里大作表面文章,孟樵一向对政治人物反感。那么这小子那张漂亮过分的脸孔,一定就是遗传自他那位拥有台湾最大国际美容机构的母亲沈玉环了。 

      怪了,这种娇生惯养的小少爷怎么会狼狈地喝醉酒昏倒在路边?他捻熄了手中的烟,把皮夹扔到沙发上。反正不关他的事,最好别再让他碰见那个小恶魔,他就算醉死、病死,也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电话铃声大作,孟樵从地上一堆凌乱的杂志下找到响不停的电话。“谁啊?”盛怒过后他的口气仍带有火药味,虽然他可以猜到每天几乎在这个时候只有“她”会打电话来。 

      “真难得,这次才响了半分钟你就接电话。”话筒里传来的声音甜蜜悦耳,然而孟樵的表情始终严酷。 
      “我早就起床了。” 
      好像听到天塌下来的骇闻般,女孩的声音夸张中带着戏谑。 
      “不会吧!你是不是看错时间了?” 
      “别惹我,我现在心情不好。”他又点了一根烟。 
      “是,老爷。”女孩的笑声甜腻腻的。“晚上见面你再告诉我原因,当然,如果你愿意说的话。”女孩似乎相当了解他的性子。 
      孟樵随意应了声使挂下电话。在白烟环绕的朦胧视觉下,将眼光投向窗外放肆的大雨。这种要命的豪雨,就算是铁人,也会受不了的吧? 
      夏家的豪宅富丽堂皇,奢华醒目地耸立在这处高级住宅区里。菲佣急急忙忙地撑着伞跑出来替夏启东付了计程车钱才搀扶他进屋。 
      他的模样可吓坏了刚做完脸,一身华服、气质高雅的贵妇沈玉环了。夏启东是夏家唯一的男孩子,举家上下对他像王子般宠溺疼爱;夏启东四个姐姐全出嫁了,姐夫不是律师就是名医,个个都是大人物,最小的姐姐也整整大他十岁,无怪乎家人人全视他为宝贝般呵护。 

      夏启东是在这样一个名利至上,以金钱堆砌成的城堡里长大的。在这种环境下,不是造就一名势利的纨绔子弟,就是成为一个挥霍无度的败家子。但是犹如天之骄子的夏启东,却无法轻易从他骇人的背景、漂亮的外表、聪颖的智慧下论定他的人格。 

      家医走了,爱子心切的母亲也暂时离开了,夏启东得以清静地躺在柔软的大床上。虚弱的病体却丝毫无法入睡,他努力的在如万蚁啃噬的脑袋里寻回昨夜放纵的记忆。 
      还有半个月学校才开学,他和一票酒肉朋友到舞厅里喝得烂醉,那是他在校园里、家庭中绝对不为人知的另一面。那群掇学的少年、飞车党、要流氓的小混混把他拱得像大哥大,倒不是他多会打架、多会泡马子,而是他出手阔气,酒钱像酒水一样气派,一票兄弟自然唯命是从,舍命跟随,反正有钱的是老大,好处自然是少不了的。 

      他只记得他醉醺醺的离开舞厅,逞强的不用兄弟们送,一个人走回他停摩托车的地方,然后一醒来,他就在那个凶恶的大高个家里了。 
      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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