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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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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惊喜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叶重澜微微侧头,一个两个三个,床头安安静静的趴着三个小萝卜头。
三个都是男孩子,最小的那个男孩子只有两岁多,而最大的也不过七八岁的样子。
三双黑漆漆的大眼睛见到他醒过来,都冒出惊喜的光芒。
就连最小的那个都是大哥大哥的喊着想要往他身上爬,却被年纪大点的那个男孩子拦住了,那个孩子非常懂事的说道:“大哥刚醒来,身体还没好,你乖一点,不许往他身上爬,秋秋,你去通知二哥一声,听说大哥已经醒过来了。”
旁边那个五六岁的孩子,清脆地答应了一声,噔噔噔的就往外跑了。
叶重澜无语,自己这次的处境似乎不大妙啊!
剩下的那两个孩子似乎怕吵到他,都不说话,只用亮晶晶的眼神看着他,叶重澜正好趁这个时间整理一下原主就给他的那些记忆。
这个身体的主人姓秦,叫秦业,算是有功名在身的,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但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也算是独一份了。
别看秦家现在这副家徒四壁的模样,就在一年前,秦家虽然也穷,那也还没穷到这份上,不然也不可能供出一个秀才来。
秦家有田,20多亩的地每年收成都不错,除了上缴的之外一大家子每年的口粮还是有的,秦家也有屋,带着四合院的大瓦屋在整个村子里也不是每家都有的,除了这些之外,秦家老爹还是个打猎的好手,请假的日子在村子里着实不算差了。
之所以弄到如今这般田地,关键就在于一个人,一个原主半路上捡回来的,并且一见钟情坚持要娶之为妻的哥儿。
没错,就是哥儿,这个世界是没有女人的,只有能嫁人,能生孩子的哥儿。
哥儿除了瘦弱一些,表面看着与一般的男子似乎没什么两样,但是,在他们身上的某个地方,或胳膊或小腹,或胸膛或是后背,会长着一个红色的,像是云朵一样的胎记,有这个胎记证明你就是个哥儿,是能生孩子的,至于胎记具体是长在哪里,就只能由父母和未来的丈夫知道了,一旦被别人给知道了,那就名誉扫地了,就等着被唾沫给淹死吧!
对于这个世界的设定,叶重澜只能表示沉默,不就是男人生孩子嘛,历经3个世界,他觉得生啊生啊也就生习惯了。
再说回来,原主捡回来的那个歌儿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当然了,不漂亮也不可能被原主给一见钟情,身为村子里唯一的一个秀才,原主的眼光还是有点高的。
最后,也因为这样的高眼光让整个秦家家破人亡。
对于那个来历不明的哥儿,秦家阿爹和秦家阿嬷说不上满意,也说不上不满意,他们尊重原主的决定,于是,两个人相识不到一个月就决定成亲了。
本来也算是一件喜事了,只是从来都有天降横祸这一说法的,那天,秦家阿爹和秦家阿嬷带着那位哥儿进城,原是想做件结婚时用的喜服,再买一些到时候该用到的东西,没想到就这么出了事。
原主接到消息的时候秦家阿爹已经去了,那位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哥儿失踪,而秦家阿嬷也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才救了回来。
喜事变丧事,整个秦家愁云惨雾。
秦家阿嬷的伤一直反反复复,再加上秦家阿爹去世的打击,缠绵病榻了半年,终究还是去了。
秦家半年里死了两位主心骨,再加上秦家阿嬷卧病在床的这段时间,家里的积蓄彻底耗光,秦家渐渐衰败下来。
偏偏原主还是个痴情的,一心想要找回失踪的未婚妻,托人询问,官府的打点,都是要钱的,于是,秦家的地契房契慢慢的都被卖成银钱撒出去了。
叶重澜并不是怎么赞同原主的这个做法,为了自己的未婚妻,他自己怎么倾家荡产怎么受苦都无所谓,可他不该拖着4个孩子一起。
原主的四个弟弟,三个哥儿,一个汉子,最大的那个才十一岁,最小的连路都走不稳,这一个个的穿着破旧的衣服,饿得面黄肌瘦的,那一双双漆黑黑色的眼睛,刚看到的时候就觉得大了,现在想来,那绝对是饿的,脸上的肉都瘦没了,眼眶凹了进去,就让那双眼睛看上去显得格外的大,原主这个做兄长的太过失职。
原主倒是好,一个恍惚从山上滚下来,就这么摔死的,死了之后更是一了百了,但这剩下的几个孩子却是可怜了。
叶重澜叹了口气,将赚钱当成了目前的头等大事。
倒也不光是为了眼前的这几个小萝卜头,更是因为他家道长,如果被道长看到了他现在这副穷酸样,贪财的道长会不会跟他离婚啊!
他好担心!
☆、 第四十四章 二少也要种田!
叶重澜负手站在自家那个摇摇欲坠的屋子前,正在思考着自己未来的人生大事。
经过几天的修养,他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有头上还裹着一圈的纱布,对自己现在的这番造型,叶二少是很嫌弃的,可底下的四个小萝卜头都眼泪汪汪的看着他,让他想要拆了纱布的手硬生生的又放了下去。
没办法,谁叫他就是对那些可怜兮兮的小萌物硬不下心呢?!
现在最让他操心的包括他在内的一家人的生计问题,说真的,他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贫穷”过,他虽然是个孤儿,但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师兄给抱回去了,挨饿受冻什么的或许有过,但他已经不记得了,身为西湖藏剑山庄里的一只金光灿灿的小黄鸡,他连袍袖上绣成云纹的线都是金丝的,怎么可能缺钱。
而之后所穿越的那些世界,不是皇帝就是霸道总裁,就连末世的那个世界,也是最高领导人家的弟弟,生活上来说,绝对是没有受过任何苦的。
而成为秦业才短短五天,这五天来早上喝的是粥——那种清的可以见到碗底的稀粥,午饭喝的是粥——那种清的可以见到碗底的稀粥,晚上喝的是粥——加了几根菜叶的清的可以看见碗底的稀粥,外加一个煮鸡蛋。
他从没觉得一个鸡蛋这么珍贵过。
而就这么一个淡而无味的煮鸡蛋,他也真的没真的吃到过,试想一下,当他吃这个鸡蛋的时候,周围围着四个小萝卜头,最大的那个还好些,老三虽然也想克制,却会偶尔偷偷的瞥一眼,那眼里的渴望就不说了,更小的那两个更是骗不了人,直勾勾的盯着他瞧,还时不时的咽一口唾沫,这样的情况下,叶重澜就是再心大,也吃不下去啊。
最后那个鸡蛋还被残忍的分成了三份,老二懂事没要,老三老四老五一人一份。
叶重澜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已经喝了几天的粥了,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还有那几个孩子,他都不忍心看了,伤好的第一件事,就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吧。
他在屋子里到处转了一圈,这个家实在是穷的可以,该当的都当了,除了几样为数不多的老旧家具之外,空空荡荡的,恐怕连老鼠都懒得光顾这里。
秦筝陪着三个弟弟站在一旁,看着叶重澜东翻西翻,最后翻出一张蛇皮弓,那是以前阿爹上山捕猎用的弓。
十一岁的孩子脸上没有属于孩童的天真,而是有些复杂,他咬了咬唇,上前一步,轻声说道:“大哥可不可以不把这张弓当了?”
叶重澜微微一愣,望过来的目光有些惊讶。
秦筝低了头,试图掩去脸上露出来的那点不舍,“我知道大哥心急,想早日找到嫂子,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把这张弓当了,这是阿爹仅有的遗物了。”
那一刻,叶重澜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情绪,反正如果原主还在的话,他绝对会把他拉出来揍一顿。
叶重澜摸了摸小孩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枯黄的头发,努力的扯住一个自以为最温柔的笑来,“你放心,我不是去当铺,只是想去山上打点猎物回来,咱们晚上吃肉,好好地给你们补补。”
听到肉,几个孩子眼睛都放绿光了,以前秦家阿爹在的时候,肉对他们家来说还算不上什么新奇的,十天两三顿的总归有的,可是秦家阿爹去世后,秦家渐渐衰败,原主的精力也都放在了照顾秦家阿嬷和寻找心上人上了,哪还顾得上几只小萝卜头,仅仅半年多而已,原本圆润可爱的孩子就变成这副难民样了,别说肉了,每天能不能填饱肚子都是一个大难题。
也因此,叶重澜觉得原主越发不是个好兄长了,亏他生病受伤了几个小萝卜头还不离不弃的照顾来着,就连每天的稀粥都紧着他先喝。
秦筝也有点高兴,但他还是有点迟疑的说道:“真的不会拿去换钱吗?以后都不换?那嫂子那里……”
还真是个敏感而多疑的孩子呢,叶重澜倒也不生气,他摆了摆手说道:“以后别叫那个人嫂子了,我也不会再去找他,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照顾好你们,然后再让咱们家变得有钱一点,以后大哥给你们找一个更漂亮的嫂子回来。”他可不骗人,他家道长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村后面就有一座山,村子里大半的人都是靠着这座山吃饭的,只是没有点本事的人绝对不敢深入,瘴气,猛兽,毒虫……随便哪一样,都能轻易取了人的性命。
叶重澜让孩子们在家呆着,自己背着弓箭往外村外走,一路上还碰到几个人和他打招呼。
他慢慢的把这些人的脸和原主记忆中的重叠在一起,这才勉强认出了他们的名字和身份,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叶重澜并没有停下步伐,将一些窃窃私语声抛在了身后。
秦家的这番遭遇早就在村子里传开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村子就这么点大,早上东边人家吵一架,不到一个时辰,就能传到西边,何况是秦家这样大的灾难。
因为出于同情,也有人想要帮上一把,只是原主心性高,将他人的怜悯都拒之门外,每天一颗的鸡蛋还是隔壁大娘看不过去,偷偷给家里的小孩塞得。
想到这里,叶重澜就更瞧不上原主了,所以,原主的执念是有朝一日能够找回未婚妻,他就不帮他找了,纯粹是看不过眼,可不是惧内,怕道长以后知道了和他算总账。
叶重澜现在的这个身体虽然还不大行,但小小的一个山头还是不惧的,他中午去的,傍晚的时候,天还没黑就回来了,手上提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背上还扛着一只野猪。
那可是一只大家伙,足有两三百斤的样子,棕黑色的毛,尖利的獠牙,看着就吓人,可它现在已经死了,被书生打扮,头上还缠着纱布的伤号给抗在背上,神情轻松,健步如飞,走路都不带喘的。
这么大的动静早就惊动了村里人,每一个目睹了这个场面的人都目瞪口呆,几乎要把眼珠子都给瞪出来了。
秦家秀才有这么大的力气吗?那只野猪得有两三个人才能扛得动吧,他就这么给扛回来了?他真的是个受了伤的人?不对,就算没受伤是个正常人都没这样大的力气吧,秦家秀才真的是个文秀才而不是武秀才吗?!
其他人吃惊,秦家的几个小孩就更吃惊了,小的两个还好,看到肉就眼睛发光,只知道大哥没骗人,今晚有肉吃了,大的两个却用一种勘称敬畏的眼神看着自家大哥嘭的一声,将背上的野猪给卸了下来,丢在了院子里。
他扭了扭发酸的脖子,再次感叹了一下这个身体的不中用,以前六十斤的重剑在手他可以从黄鸡舞成疯鸡,而现在,不过是扛着两百斤的野猪走了几步路而已,竟然能让他腰酸,简直是奇耻大辱。
默默地将操练现在的这个身体也提上日程,他转身,冲着身后因为看热闹跟过来的村民抱了抱拳,说道:“这些日子秦家遭逢大难,多亏各位乡民帮忙,我家阿爹和阿姆去世,也是由各位援手才能顺利让两老入土为安,这点东西便由大家分了吧,算是谢礼,也是在下的一点小小心意。”
显然没想到叶重澜会这么说,大家伙都有些惊讶,但很快就纷纷推迟起来,村子里的人都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性子淳朴,更有脾气爽利的直接说道:“乡里乡亲的相互之间帮忙是应该的,秦家秀才,你也不要同我们客气,你家现在正困难,你弄这只大家伙也不容易,我看不如这样,你也别忙着分,赶明儿让大家给你绑到城里给卖了,也能换些银钱度一下难关。”
其他人纷纷附和,连村长都给惊动了来。
叶重澜从始至终脸上含笑,态度却是坚决,这点东西于他而言不过举手之劳,并不会花费太多的力气,而他暂时还是要在这个村子呆下去的,总要和周围的人打好关系。
最后,在他的坚持下,那只野猪还是给分下去了,虽然近三百斤的个头算大的,但每户一份也分不到多少,好在这个村子也不是很大,而且也只给了那些帮过秦家的人,勉强算够。
晚上夜色降临的时候,秦家那个破落的屋子里难得奢侈了一回,点了一盏油灯,昏黄的灯光下,四个孩子吃的满嘴流油。
叶重澜抱着最小的那个,将鸡汤吹凉了,一点一点的喂进他嘴里,一边喂还一边让他慢点。
“明天还有肉吃吗?”老四拉着他的衣袖,一脸期待的说道。
“自然。”叶重澜挑眉,自信的说道:“跟着大哥,每天都有肉吃!”
以前都是给别人做弟弟,这还是他第一次做人哥哥呢——凯莱恩那个想要他性命的不算——原来做人哥哥,被人用信赖崇拜的眼神看着,那感觉还是非常不错的。
这边和乐融融,那边牧倾华混得也不错,他给那位生病的齐侧夫开了几味药,又被缠着硬是“降妖伏魔”了一番,在烧了几张符,正儿八经的胡编乱造了几句,成功骗,不对,是赚了丰富的报酬的同时,关于牧真人道行高深的名声也传了出去……
☆、 第四十五章 二少也要种田!
飞柳城的县太爷不算是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但也不算太坏,至少没有鱼肉乡民,坏事做尽过,唯一称得上是大毛病的就是好色了。
他今年四十多岁,已经是个年过不惑的人了,然而三个月前又纳了第十九房妾室。
那妾室才只有十六岁,花儿一般的年纪,一身肌肤欺霜赛雪,县太爷几十年的风流史了,还从未见过比他还娇嫩的肌肤,简直是爱不释手。
只是几天前这位深受宠爱的妾君却生了病,还病的不轻,县太爷将城里所有的大夫都请了一遍,却没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开些温补的方子滋养着。
眼见着喜爱的妾君病的一日比一日重了,县太爷已经好些天没有吃好睡好了,心情也是非常的差,直让底下人叫苦连天。
最后还是师爷看不过去了,介绍了一个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被城里的百姓传的神乎其神的人来。
县太爷听了师爷的介绍之后,还是有点怀疑的,只是现在其他大夫都没法子,就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的让人将那位传说中的牧真人给请进府来。
第一次见到那位牧道长的时候,县太爷足足愣了半盏茶的时间,连茶水淋到自己手上了都没察觉,一双眼睛恨不得长在对方身上。
他风流了半辈子,见过的美色不知凡几,直到现在才知道,自己以前的那些经历简直是喂了狗了,什么肌肤娇嫩的妾君,什么万花楼的头牌,就是那三年一度选出来的倾城魁首,也没有这人一半的风姿。
县太爷那个样子,岂止是失态,就差没对着牧倾华流口水了,一旁陪坐的师爷很是尴尬,他是知道上司这副见着美人就走不动路的毛病的,可那也要看对象不是,这位道长一看就是得道高人的模样,县太爷这副态度实在不妥。
他低低咳嗽了几声,好不容易拉回县太爷的神智,不着痕迹的提醒道:“牧真人不仅道法高深,医术也是首屈一指的,就连李家已经卧病在床了三年的太君,都是他给看好的,听说前些日子都已经能下床走路了。”所以,你要妾君病好的话,可万万不可过于得罪对方。
师爷明显的话中有话,县令就算在魂不守色,也能听出个一二来,他有些尴尬,实则,若是师爷没有提醒,他还真的把病重的妾君忘到脑后去了。
县太爷不但好美色,还非常的喜新忘旧,不然也不会纳上十几房的妾君了。
“辛苦牧真人走这一趟了。”县太爷的态度来了一个二百八十度大转弯,他亲自领着人往后院走,边走还边说道:“若是真人能治好我家妾君的病,本官定有重谢。”
刚刚还被县太爷不加掩饰的眼神盯得有些不爽的牧道长听了这句话之后,心情瞬间明朗了起来。
妾君病的不算严重,至少在牧倾华看来不是很严重,在开了几副药之后,妾君的病就有了些起色。
他应县令之邀,在他府上住了两天,离开的时候狠狠地宰了他一顿,被宰的肉疼的县太爷在看到对方离去时那仙气飘飘的背影,瞬间就被治愈了,只剩下再也看不到美人的忧愁。
反倒是向来古板的师爷,看着人离开的方向,忽然迟疑的说了一句,“大人觉不觉得这人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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