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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自杀之谜-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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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社会环境不良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家庭不和睦和婚恋矛盾,这是导致自杀的最常见原因。因家庭纠纷而引起自杀,国外资料报道占50%;我国的调查,云南省晋宁县60%,四川省1986年的资料表明占46.3%,作者对某县的调查结果为48%。

  ②工作环境和学校教育方面的缺陷,现代社会中,工作环境中的压力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由此引起的自杀事件不少,学校教育方面的缺陷是引起青少年自杀的主要原因之一。

  社会环境不良是导致人类自杀的外部原因。由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局限,这一原因在短期内不可能消除。人类的任务是,如何尽可能完善我们所生存的这个社会,尽量减少自杀的发生。

  2、个人适应不良

  仅用社会环境不良还不能完全解释自杀现象的原因。接着出现的问题是,为什么处在相同的社会环境之中,有的人自杀,多数人却不会走上这条违背人类天性的道路?

  这和个体的适应状况有关。

  *主义哲学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人在社会中的活动,并不是消极的、被动的。相反,人对社会现实的反映是能动的、积极的。人的行为也并不完全由所处的社会环境而定,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人总是根据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观念来决定自己的言行,参与社会活动。这些因素,由于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人格特征等的差异又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在相同的社会环境中,人类的言行也是千差万别的,而正是这种个体差异,构成了人在社会的种种纷繁复杂的现象。

  从另一个角度看,人既是社会的人,人们的行动除了改造社会,变革社会,使社会前进外,还有适应社会的一个方面。社会做为一个复杂的共同体,具有相当的稳定程度。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套与该社会相适应的社会文化背景及伦理道德观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由政策、法律加以规定,或由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约定俗成。人要在特定的社会中生存、发展,必然要自觉或不自觉地受该社会文化的影响,或者主动适应这个社会。但是,由于人们在生理、心理、社会诸方面的个体差异,人们适应社会环境的程度也不相同。就适应不良来说,其程度也是有差异的。适应显著不良,导致心理失去平衡,引起攻击性的反社会行为的,也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对外攻击行为,如犯罪;二是自我攻击行为。如自杀。

  个人的适应能力,特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社会变动中的适应能力。社会变动是一个社会中因外部或内部因素而发生的变故或动荡,如外敌入侵、内乱,或者社会的新旧更替,它往往把一个地区或国家抛入*之中。自杀的发生率与社会变动关系密切,例如我国“十年*”中,自杀发生率明显增高。1956年匈牙利事件和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后,当地青年的自杀率也显著升高。对社会变动的突如其来和不可抗拒性是否有良好的适应能力或者应付机制,往往对自杀的发生产生重大影响。任何一次社会变动,总有一些人感到愤怒、失望、迷惘,或者被一种难以排遣的怀旧心理所驱使而轻生。

  ②竞争中的适应能力

  竞争的范围很广。现代社会中,竞争机制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竞争中的适应能力,着重指竞争失败后个体的适应能力。西方社会中,由于经济竞争失败,承受不起失败、破产后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而走向自杀者为数不少。我国目前也正把竞争机制引入各个领域,虽然这在本质上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竞争,但也免不了会因此而出现种种社会问题。竞争还包括政治和军事角逐的失利,如官场失意。中国古代屈原的投江自杀,尽管也是由于忧国忧民的心情,但也与他一腔政治报负不能得以施展的失意感有关。

  ③冲突中的适应能力

  冲突是社会中的常见现象,人际关系冲突,如社会、邻里和家庭纠纷,这是导致自杀的最常见诱因。

  ④对困境、挫折的应付机制

  一个人的一生会遇上许多挫折,当处于困境中时,个体具备应付机制的强弱,会直接影响人的言行。例如,同样是因为失恋,有的人为此痛不欲生,丧失生活勇气,自绝于人世;有的人却因此振作起来,努力提高自身价值,最终做出成就来。这在青年时期所遭遇到的问题中,是常见的现象。造成这种天壤之别的后果的原因之一,就是个体对于困境和挫折的应付机制。

  决定适应能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人格特征、所受教育以及自身经历等。一般来说,性格开朗,文化程度高,阅历丰富,人生经历复杂的人,适应能力较强,自杀发生率也较小。

  3、缺乏社会支持

  支持,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帮助,是外界给予个体的一种物质上或精神上的资助、照顾和安慰。个体在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社会支持的存在与否,程度如何,往往对其行为产生举足重轻的影响。从广义上看,社会支持也可以视作社会环境的改善。是帮助个体增强适应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社会社会支持是一个大的系统,包括家庭、学校、工作单位、亲朋好友等各种社会关系,就一个特定的人来说,这样一个系统,构成了他所生存在其中一个特定的关系网。此外,还包括政府的某些职能部门和社会救济机构,如国外的“自杀预防中心”、“自杀热心电话”等。当某一个人陷入困境而产生自杀念头时,作为外界的一种帮助,,家庭可以给他温暖;学校、工作单位可给他以关怀、教育;亲朋好友也可以对他进行劝解、疏导;政府部门和社会救济机构也可以针对他的问题展开工作,解决某些实际困难。这些工作,对有自杀倾向的个体来说是一种外在的动力,有利于帮助他度过心理危机,消除轻生念头。例如,鳏寡孤独者因经济条件差或缺少爱而悲观厌世,很容易滋生自杀念头。这时,如果社会多给予他们以关怀、照顾,就可能阻止自杀念头演变为自杀行为。同样,对失恋轻生者,若及时开导、劝解,也可以避免自杀悲剧。从这个意义上讲,自杀的原因,除了社会环境不良和个体适应不良以外,还与缺乏社会支持有关。不少事例都证明了社会支持在阻止自杀中的重要作用。例如,某市铁路局女青工陈××在婚恋问题上被欺负而痛不欲生,多次自杀。1986年第一次服毒后被三个热心青年所救,1987年再次服用安眠药自杀,再次被救。后来陈××分别向妇联和团省委反映了自己的问题,但仍声称要自杀。团省委接待了她,并将她介绍到一位心理学家那里进行心理治疗,委托律师将她的问题诉诸法律。由于社会各界的努力,陈××得以度过心理危机,如今工作、生活的很好。

  当然,社会支持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与企图自杀者的寻求支持和孤立倾向有关。倘若企图自杀者决议自杀,根本不寻求某种帮助,或其人格中孤立倾向明显而难以寻求社会支持,则强有力的社会支持也难以发挥作用。但是,自杀者一旦考虑到自杀,自我保存和自我破坏这两种力量之间就开展斗争,由此产生出向外界的帮助,Farbarow和Shneidman(1961)把这种求助总称为“求助的呼唤”。这包括谈论自杀,温和的暗示,威胁和预言。国外的调查发现,大约80%的自杀者事先宣布过他的意图。当求助的呼唤被忽视时,则往往以行动来进行非语言表达。因此,有效的社会支持决不能忽视这种潜在自杀的求助。相反,它要求社会主动支持。现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这样的社会支持机构,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第四章<;一>;
四、环境因素与自杀

  影响自杀的因素很多,其中环境因素对自杀的影响较大。环境是围绕在人们周围的客观世界。艾克斯钠(Exner)认为,环境是一个关系概念,人不与他人、团体、动物和植物发生关系,就无环境可言。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者都与自杀行为有关,比较而言,社会环境是主要的。

  〈一〉社会环境与自杀

  这里的社会环境特指部分社会环境,包括家庭、学校、邻里、劳动和工作场所、娱乐场所以及直接或间接对某一个体发生影响的全部社会关系,其中有教育的因素,也有自发影响的因素。鉴于家庭和学校教育在自杀现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我们将单独讨论。这里仅就社会环境的其他方面与自杀的关系展开分析。

  1、同情、怜悯对自杀的催化作用

  自杀表现出各种不同类型,产生不同的社会效应。例如英雄性自杀使人赞美、褒扬,犯罪自杀、畏罪自杀使人憎恨。但普通自杀,由于人们总认为自杀者是弱者,他们之所以走上自杀绝路,总有什么难言之隐,或处于严重的困境之中,因此,人们对自杀者总是寄予深切的同情、怜悯。杜尔海姆在谈到人们对自杀现象所抱的怜悯心态时说:“我们之所以对自杀这样宽容,是因产生自杀的心理状态普通存在。如果我们谴责自杀的话,我们就不可避免地要谴责我们自己,因为我们也经常有类似的心理状态。所以,我们不可能不对这种行为产生恻隐之心。”这种同情、怜悯反过来作用于自杀者,就使自杀者体会到一种理解和满足,有意无意地强化了自杀的意念和动机,促进了自杀行为的发生。

  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说:“我们恐惧的一切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时就引起我们的怜悯。”“一般来说,当一个人记得自己或自己的亲友也遭遇类似的事情,或者很有可能遭遇这种事情时,便会产生怜悯。”怜悯的成分中,首先有主体对于怜悯对象的爱和同情,人们决不会怜悯所恨的人。主体可能意思到自己对于对象的爱或同情,也可能意识不到,但这种成分作为潜在的推动力量却总是存在的,只是强度不同而已。怜悯还有一个基本成分即惋惜的感觉,值得怜悯的对象不是处于苦难之中,就是表现出某种弱点或缺陷,显得脆弱、娇嫩而无依靠。

  柏格森认为:“怜悯的实质是自谦的需要,是与别人同患难的强烈愿望。”根据在一点,模仿自杀的人抱有一种与自杀者同患难的愿望。当自己也处于令人难以解脱的困境时,也会想到若自己作出令人惋惜的行为,同样会引起别人的同情和理解。于是,自我毁损的愿望便不难产生,自杀行为也变得易于理解了,正是这种“理解”客观上支持了自杀行为的实施。

  怜悯被佛教和基督教及其他教义赞为美德,历来人们都是怜悯、同情弱者。自杀这一行为,很容易激起善良人们的怜悯和同情,这尤如赞美和奖励一样,极大的“强化”着企图自杀者的自杀观念,给自杀的观察学习“创造”了一个心理基础,起着坚定动机的作用。观察自杀模型受到社会同情的时候,比仅仅只观察自杀模型的时候,观察者更容易受到强化,从而导致以后的自杀行为。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怜悯和同情尽管是人类的一种美德,但从预防自杀、减少自杀发生率的角度来看,并无益处。实际上,怜悯和同情对自杀行为的发生,客观上起着一种怂恿作用,无异于自杀事件的催化剂。但是,对自杀者的怜悯和同情心态是与整个社会对自杀现象的模棱两可的看法紧密相联的,要彻底消除这种心态似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发挥这种心态的积极影响,减小负作用的问题。

  2、邻里关系与自杀

  邻里关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环境。街坊邻里,通常是指房前屋后,左邻右舍的几户人家 ,有时也指整个小村庄或城镇里的一条街道、一条胡同等。由于居住条件接近,彼此形成一种特殊的关系,有的还直接或间接构成了亲戚关系或挚友关系。他们在工作上、生活上以及教育儿孙后代上彼此关怀、互相帮助,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起着家庭作用。但是,由于长期生活在同一环境中,邻里之间也难免会因种种原因发生矛盾和纠纷。对此,关键就是看当事人如何对待,如果不是原则上的问题,大家互相谦让,退后一步自然宽,完全可以妥善解决。但在实际生活中,少数人却不是这样,他们争强好胜,得理不让人,甚至胡搅蛮缠,这样就容易使矛盾激化,纠纷扩大。一些心胸狭窄的人甚至不惜以生命作代价而走上轻生绝路。例如四川省某县农妇干某,与邻居为小猪拱乱草垛发生争吵后,认为即受损失又受气,一时想不通,回家闩门自缢身亡。区区一件小事,竟付出生命代价!事实上,因邻里纠纷而导致自杀的,有许多都是由生活琐事引起。作者调查的384例自杀死亡之事件中,因邻里纠纷所致的有21例,占5.5%。

  邻里纠纷引起自杀,还有些是小孩之间发生纠纷而波及家长。特别是当前独生子女增多,某些家长将子女视为“皇帝”、“公主”,小孩之间的纠纷,往往演变成家长之间的唇枪舌战,甚至大打出手,也很容易导致自杀。

  3、劳动场所、工作环境与自杀

  劳动场所、工作环境是人们接触、联系的重要场所。因劳动场所、工作环境不良而引起的自杀为数不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在工作中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矛盾,另一面也与缺乏和谐的工作环境有关。

  湖南某县纺织厂1988年1~4月共发生9起女工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该厂细纱车间甲班挡车工谭××,21岁,身高仅米,由于身体瘦弱及患有血小板减少症等病,工作时一直感到力不从心。1987年11月,谭的车位发生空锭事故,班长未弄清客观原因,又未报车间批准,便向谭发出罚款通知单。几天后,班长又借故对谭罚款。谭要求调换性能好的机位,班长却给换了两台车况差的。1988年1月初,谭两次请病假未得到批准。1月19日,她再次请病假,班长虽然默许,但仍然给她记了旷工。谭为此陷入极度苦难之中,1月20日在厂部职工宿舍服毒自杀身亡。

  举世著名的科学城筑波;是日本高科技术人员聚集的地方,也是自杀事件层出不穷的地区。究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工作环境不良。筑波大学附院的一位医生一针见血地指出:“由于大家象生活在一个笼子里,某人什么时候出生,科室出了什么小事,还有日本人隐讳的收入,个人学历等,芝麻大的小事都会迅速传开。这对于十分爱面子的高级知识分子来说是相当恼火的。为此精神不安,疑神疑鬼,乃至精神失常、离家出走的大有人在。流言蜚语还算小事,最让人伤心的倒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严格的等级制度。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既要为科学卖命,又要同人奋斗,弄不好则身败名裂。”“压抑的空间,造就了心理变态;禁锢的城市,促使人们心地狭窄,诱发了知识分子的坏习气,一点小事就钻牛角,一受挫折便生自卑,常怨怀才不遇。一些颇有前途的高才,往往因区区小事,自走绝路。”

  4、宗教、迷信、风俗习惯与自杀

  宗教是一种相信并崇拜超自然的神灵的社会意识形态,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虚幻的、歪曲的反映。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在现阶段,宗教还不会消亡,由于人们的文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宗教、迷信,特别是某些邪教还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一部分人的思想和行为,甚至驱使人们作为一些违反人类生存本能、有悖于人类文明的荒谬行为。1976年南美圭亚那的琼斯镇就曾发生过震惊世界的美国“人民圣殿教”900教徒集体自杀的事件。在我国,宗教迷信导致集体自杀事件也并非罕见,例如1976年四川省安县汉昌公社红光九队发生一起严重的集体自杀事件。61名群众在所谓“一步登天道”的煽动下投水自杀,企图“登天成仙”,结果41人死亡。作者所调查的384例自杀死亡中,因迷信所导致有6例,占1.6%。

  迷信引起的自杀,有不少是集体自杀,参加者少则数人,多则数十人,数百人,影响及后果都极为严重。这些自杀者中,也有不少不愿自杀的,但迫于群体压力,不得已而为之。

  也有单个自杀的,如四川省某县妇女彭某,因“八字先生”说她的丈夫“魂牌”在几个月前就被阎王爷取走了,要保住丈夫的命,只好自己去阴间走一趟,于是舍命去阴间为丈夫“取魂牌”,结果自杀身亡。

  风俗习惯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在一定范围内共同遵守的风尚,是人类生活中最早产生的一种社会行为规则。由于人们所处的历史时代、社会环境不同,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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