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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受]穿越之宁静致远-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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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唐宁住到吕宅后,一向冷清的吕宅便多了些热闹,县里的学子时不时上门拜访唐宁这个县试第一名,他们的目的也各不相同,有好奇他这个人的,有刻意交好的,有来挑衅的,也有真正来请教学习的。
对于这些人,唐宁奉行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奇的任你看,刻意交好的客气招呼,挑衅的不卑不亢,请教的认真提点,几番交锋下来,唐宁在县城读书人这个不大圈子里慢慢有了口碑,虽然还没到人人称赞的地步,可也没什么人故意抹黑。他在一墨斋寄卖的画,打着县试第一的口号,生意好了那么一丝丝,至少慕名来看的人多了不少。
虽然府试在即,可唐宁并没有埋头苦读,他要么吕大夫讨论各种药材怎么处理,要么关在制药室里鼓捣他的颜料,试着画些新花样,要么就是和刚认识的两个好友辩论学习或出门游玩,偶尔有推不掉的大型聚会,也会出门应酬应酬。
唐宁认识的这两个好友,一个是赵谦,一个是金永福。
和赵谦是不打不相识,自从县试合作后,两人便自然而然地亲近起来。赵谦比唐宁大六岁,家就在县里,父亲是个举人,按理说既然考上了举人,家里应该不会太穷,可赵谦的父亲十分迂腐,坚决不要出仕,一心要考进士,结果越考越穷,到他含恨而死的时候,家里连买棺材的钱都凑不齐了。赵父死的时候,赵谦十岁,孤儿寡母的,日子过得熬油似的,偏偏赵谦受父亲影响甚深,虽不像赵父那般迂腐,性子却也是刚直不屈,眼里揉不下沙子的那种。在唐宁接触过的人里,人们大多会用面具把真实的自己包裹起来,而赵谦是唐宁遇到的唯一一个真到骨子里的人,在赵谦的世界里,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从没有灰色一说,他这么看待别人,也这么要求自己。
赵谦这样的人很难交到朋友,而能让赵谦承认并与之交往的朋友更是少数,唐宁大概就算一个。同时,他这样的性格也会不自觉地得罪许多人,而她的母亲秉承着丈夫遗训,自己没日没夜做针线养家,却只要求儿子一心一意读书科举,考个进士光耀门楣,要不是有闵县令明里暗里罩着,这母子俩能不能活到现在还两说呢。
至于和金永福相交,却是金永福自己贴上来的。金永福是镇上首富的嫡次子,是金首富唯一有点读书天赋的儿子。金永福今年二十一岁,儿子都能走路了,还在考童生,好在这次总算考上了。和赵谦相反,他为人精明世故,和谁都能哥俩好,但是他也十分上进,一心想做大官,为了考科举他可以说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所以主动讨好唐宁这个比他小十岁的神童,对他来说没有丝毫心理压力,只要唐宁肯指点他,让他喊唐宁老师都没问题。
按理说,唐宁应该不会和金永福这样的人交好,可偏偏金永福做到了,还和唐宁相处甚欢。其实,这还得归功于程先生教育的好,让唐宁充分认识到人心是个复杂的东西,永远不能只看表面。赵谦和金永福在唐宁眼中,其实是一种人,他们都是有原则的并且待人真诚的人。金永福结交唐宁虽然目的不纯,可他向唐宁请教却是真心实意的,也打心底里感激唐宁。虽然他做梦都想考上进士做上大官,可他从不用那些不正当的手段,而是老老实实的磨练自己,靠自己的实力考试。
虽然在唐宁看来,他的两个好友都是一类人,可他的两个好友可不这么认为。一个是镇上有名的穷人,一个是有名的富人;一个是举人之子,一个是商人之子;一个刚正不阿,一个圆滑世故。这样完全相反的两人能互相看顺眼才叫奇事呢,可他们偏偏都是唐宁的好友,偏偏都喜欢往唐宁这边跑,偏偏都爱向唐宁讨论诗文,想不碰到都难,想不吵架更难。
唐宁夹在两个好友中间,左右为难,只得努力岔开两人见面的时间。金永福毕竟多吃了几年饭,很快便有了主意,他三天两头拉唐宁去他家做客,试想一下,在桃花飞舞的园林中,在精致的亭子里,和唐宁这样神仙般的人物,煮酒烹茶,吟诗作对,是何等的惬意!
刚开始唐宁还觉得这样很不错,可后来他就避之唯恐不及了。金家的宅子确实很美,而且他每次去,金家的下人对他十分恭敬有礼,着实让他享受了番古代小少爷的滋味。就是金首富太能娶太能生了,嫡出庶出的小姐一大推,他知道他的画在内宅很出名,可她们自己围观他也就罢了,要个几幅画,看在金兄的面子上,他也可以接受,可她们也不能把闺蜜都带上吧?这些也就算了,可金首富的母亲老婆各种小妾什么的一会召见一会送东西,有时仗着年纪大还掐一把,他实在吃不消啊。
唐宁想大吼,不是说古代女人都是矜持害羞的吗,不是说不能见外男的吗,这到底是不是古代啊。
其实唐宁不知道,古代小姐确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那说的都是大家闺秀,在仓平县这个小地方,还是商贾之家,对女眷其实没那么多规矩,加上他才十一岁,长得又俊俏,这样的小正太,上至老封君,下至小孙女,简直是全年龄通杀啊。
不过总的来说,唐宁这段日子过得算是逍遥无比,没有老父继母,没有弟弟妹妹,没有那些生活的负担,只有至交好友,风花雪月,这才是古代读书人该有的潇洒不羁吧。
可惜时间总是过得飞快,府试之期渐渐逼近,唐宁三人也收拾好,提早五天相伴上路。
两天后,祁县,两个青年书生和一个少年走在小镇的大街上。
“我知道你穷,坐不起马车,可这次是我付钱,不用你掏一个钱。”金永福无比后悔当初和这酸人赌气没带书童没坐马车,受了几天苦的他,耐心告罄,话里火药味越发的浓。
“不愧是商户出身,满身铜臭,我步行是为了欣赏一路的秀丽风景。”
“祁县的桃花林倒是名满溢州,可现在你有时间欣赏么?若是坐车,现在还可以在这里呆上一天,唐弟说不定还能画上一副桃花图,上次唐弟画的那幅桃花真是绝了,跟真的一样。”
“哼,唐兄弟,不是我说,你画的西洋画再好看,终是流于俗套没有风骨,不如你上次画的水墨的桃花图,浓淡相宜。”
“亏你还是读书人,读书人就是要海纳百川,你这样排斥他物,真真是心胸狭隘…”
唐宁背着包袱,远望天边,今天天气真是好啊。
然而他们三人却没有发现,他们刚刚路过的祁县的牢房大门正缓缓打开一条缝,一个胡子拉碴,头发花白,看不清面目的人挤了出来。他伸手挡住刺眼的阳光,也没注意到从他身旁掠过的三个书生。
同一片蓝天下,京城,某国公府别院。
谢白筠穿着一身大红的常服,靠在一株桃树下,花瓣落了满身,他远望天边,今天天气真是好啊。
不远处的假山下,一群纨绔子弟和一群环肥燕瘦的侍女捉来捉去,放浪形骸,好好一副美景顿时被破坏的半点不剩。
谢白筠听着那些呻吟,心里涌上一股浓浓的厌倦。
他霍然站起身,长长的袖子一甩,满身的花瓣打着卷儿,却终是落不回那个远去身影上了。
谢白筠知道他这样离开十分不智,他应该大笑着加入,可他知道,哪怕他再多看一眼,多听一会,都会忍不住吐出来。管他呢,反正他谢白筠就是京城最任性,最风流,最恣意张扬的纨绔子弟,中途离席又怎样?
他一路冲回自己的府邸,冲进自己的卧房,猛地甩上门,才沿着门板慢慢滑落,这是他的卧房,是他的禁地,除了墨一,就是他的妻子都不能踏入。
他坐在地上,长长舒了口气,疲惫感再次袭来,他闭上眼,感觉自己再也撑不住了。
十几年了,从稚龄开始,他就要过这种日子,表面恣意妄为,实际战战兢兢,日复一日,生不如死。
除了墨一,他谁都不能相信,谁都不能依靠,他只是一个人,谢白筠睁开眼,看着空旷的卧室,寂寞跗骨而来。
然而,当他扫过床头那幅桃花图时,眼神里终于有些柔和,那段日子,大概是他最轻松快乐的日子了。
他看着那幅桃花图,眼前浮现出去年那个桃花树下,认真作画的背影,看着看着,他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一年来,每次他心情暴躁时,看到这幅桃花图,他都会再次平和下来,他努力忽略那个背影,努力告诉自己,这只是因为这幅画的色彩太明亮,太有生机,才会给他希望和快乐的感觉。他很清楚,当初他主动靠近那个孩子,除了惊艳于他的相貌外,更多的是想投机,利用他靠近那个大人。
那个大人看似是大皇子一边的,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中间派,如今他和宁弟交好,等将来宁弟和他相认了,自然也会对他这个在外甥落魄时给予帮助的人另眼相待。
谢白筠目光闪烁不定,那些脆弱的情绪重新压回心底,脑子里充斥着各种权谋算计,心也跟着冷硬起来。
看来是得找机会多往仓平县走走了。
☆、第三十四章 鸿宇
唐宁三人赶在府试前一天到达溢州,那时天色将晚,肯定得找家客栈先安置下来,可问题是住哪家客栈。金永福自然是想住最好的客栈,最不济也得是普通客栈的上房,赵谦则觉得客栈越便宜越好,最好睡通铺,两人又在昏暗的天光下开吵,吵得唐宁耐性耗尽,小宇宙终于爆发。
最终那两人被唐宁随便找了家客栈塞了进去。当然考虑到赵谦确实很穷,唐宁就和赵谦合住一个下房,两人一起分摊房费。金永福自然不能把好友扔在下房,自己住上房,他还想死乞白赖的和唐宁挤在一起,可惜客栈床太小,容不下三个人,最后只得悻悻定了隔壁的房间。
府试一共考三场,名字是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
府试要比县试正规的多,每个人一个小棚子,只准带考引,就是准考证上场,进入考场前还要搜身。前面两场各考一天,后面策论连考两天,食物棉被之类的由考场提供,想上厕所也得有人跟着监视。
唐宁熬到第四天,写了两天策论,脑袋早就已经发昏,甚至把考卷放到专门放考卷的匣子的盖上,拿着匣身往上盖。等他走出考场,被初夏傍晚的凉风一吹,才算清醒了些,想到之后还有院试、乡试、会试,考的时间还会越来越长,纪律也会越来越严格,他就觉得人生一片黑暗。
唐宁又在考场门口等了一会,先后等到赵谦和金永福,三个难兄难弟也没废话,相携着走回客栈,各自呼呼大睡。
第二天一早,三人便聚在屋里对试卷,各自把自己的考卷默下来,互相点评。
其实,唐宁很清楚自己这两位好友的水平,赵谦文章过于刚直古板,但胜在文采不错,基础扎实,会试虽进不了一甲,但考个中流绰绰有余。金永福就差些了,以他的勤奋程度,考个举人没问题,可进士就有些悬,毕竟读书也要靠天赋的。不管怎样,在这个小小的府试中,他们三人应该都会稳稳地通过。
府试考完之后便是院试,院试是由渭海的学政到各府主持,等学政到溢州估计又得过去几个月了。于是,三人便决定在溢州租房居住,直到考完院试再回去。
经过几天的打听,他们终于在城北找到一个小四合院,主家把四合院拆开,按房间租给外地人,虽然租客身份繁杂,有工匠有小贩,可胜在房租便宜而且屋子干净,主家还会提供饭食。屋子虽地处偏僻却很安静,白天租客都要出门干活,晚上闹腾一会也就睡了,大家也不会闲着没事串门,虽说安全没什么保障,可他们有三个人,也不怕被人欺。
金永福租了主屋最大的一间房,还带个小隔间;赵谦租了一间最里面且朝北的小房间,只够摆张床和书桌,没有衣柜,衣服放在箱子里;唐宁却看中东厢房,屋子不大,也就比赵谦的房子多了个衣柜,可这间房有两个门,一个朝里,还有一个直接开在巷子里,想出门不必走大门。
唐宁他们刚安定下来没几天,府试的成绩便出来了,不出所料,三人都中了,唐宁仍是第一,赵谦排第五,金永福在第十五。
晚上,三人在一家小饭馆订了个包间,这次就连赵谦都没说什么太贵之类的扫兴话。酒过三巡之后,赵谦已经迷糊着趴下,唐宁顾忌自己还是个未成年,只略略喝了些,倒是金永福很高兴,喝了不少。
“唐弟,来,我敬你这一杯,兄弟,你就是我亲弟弟,我跟你说啊,你就是那福星,哥哥我考了几年童生都没考上,这次居然考上了,都是托你的福啊,哥哥我得谢谢你、你的指点,来,干!”金永福喝得有些高,搂着唐宁脖子不放手。
唐宁躲开他的爪子,无奈道:“金兄,这话小弟可不敢当,你能考上还是因为你自己勤奋,这次不过是厚积薄发,我看你这次准能考上秀才。”
“哈哈,那就借宁弟吉言了,为了秀才,来,干!”金永福干脆地又干了一杯。
半个时辰后,三个人歪歪斜斜地走在快宵禁的街上,唐宁左右个拖着一个,这两人都还有些神智,至少还有力气吵架。
“赵谦,看在咱们认识这么多天的份上,我告诉你,就你这性子,就是做了官,那也只能做个知县,再往上就不成了,人都被你得罪光了,谁还给你做事,哈哈。”
“他们不是在给我做事,应该是给国家做事才对,如今就是人人都如你这般想,大昭才会贪官横行,官场乌烟瘴气,百姓……”
话还没说完,就被唐宁捂住了嘴,这可是在大街上,话可不能乱说。
三人打打闹闹的走在空无一人的街上,唐宁看着前方昏黄的灯光,有些恍惚。前世他的那些同学也是这般喝得酩酊大醉,在街上引吭高歌,肆无忌惮地挥洒着青春,那时的他总是带着一种吃不到葡萄的酸气看着他们。如今这样,是不是他也算成了其中一员,想到这,唐宁心里忽然涌上一种酸酸涩涩的满足。
把那两人送回房后,唐宁总算躺回了自己的床上,他也累了一天,不一会便坠入梦乡。
夜越来越深,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四周一片死寂。
突然一阵阵急促的敲门声,把唐宁从梦里拽了出来,他心里一跳,他立刻坐起身,毕竟不是在家里,人也比平时警醒些。
敲门声越来越急,是对着巷子的那扇门,正在唐宁犹豫的片刻,他突然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焦急喊道:“救命!开门啊!”
接着,远处传来更大的脚步声。
敲门声戛然而止,唐宁意识到不对,连忙拉开门,把已经跑了几步的小身影拽了回来。他刚掩上门,那阵脚步声便近如咫尺,很快又远去。
唐宁倚着门板,砰砰直跳的心刚平复下去,那阵脚步声又渐渐变大,很快便到眼前,接着,门就被敲响。
唐宁提起心,扯开衣襟,揉了下脸,等敲门声响到第三声方拉开门,刚开门就被好几个灯笼闪地睁不开眼,他不耐烦道:“大半夜的,干啥呢?”
门前的人看到开门的是个十一二的漂亮小孩,愣了一下,随即凶道:“我们是同丰牙行的人,刚刚丢了一个小孩,应是从你这里逃走了,你有没有看到?”
“没有,我一直睡着觉呢,就被你们吵醒了,你们要没什么事,我可要睡觉了。”唐宁说着便要关门。
那人伸手抵住,就要往里走。
唐宁立刻使劲抵住门,嚷道:“你们干什么!私闯民宅可是要坐牢的,我告诉你们,我可是今年府试第一名,知府老爷还请了我明天去他家赴宴,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们都吃不了兜着走。”
那人一听这小孩居然是个读书人,虽然这小孩年纪小,可他肯定这小孩不会撒谎,毕竟这种谎言一戳就破,他顿住脚,略微软下声音道:“我们只是想看看那小孩有没有藏到你这里,那孩子可是签了卖身契的,你是读书人,应是知道私藏逃奴是犯法的。”
“你们丢了人关我什么事,我的房间是你们想搜就搜的吗?你们有官府文书吗?要是没有,又没搜到人,我明天就要和知府老爷说道说道。”
说着,唐宁便索性让开身子,示意他进来。
那人听他一说,倒犹豫起来,他借着灯光扫了一眼屋子,见只有一张床和书桌,衣柜的门也是打开的,实在没什么藏人地方,只好退了出来,拱手道:“小兄弟,实在对不住,我们也是奉命行事,不得已才打扰你的,毕竟丢了人,我们也要受责罚的,还望小兄弟能体谅则个。”
唐宁皱皱眉,扫了一眼他身后,似是碍于对方人多,不便发作的样子,“行了,大晚上的,你们也不嫌闹得慌,你们不睡,我还要睡呢,今晚刚刚喝了不少酒,头疼的很……”
说着,唐宁便打了个哈欠,顺手关上门。接着,他便听到外面的脚步声又慢慢远去,估计那些人找不到人,不打算找了,毕竟一个小孩能卖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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