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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用人格魅力征服失忆老攻-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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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将军府喜气洋洋筹办着两人的婚事,那边朝堂上却是渐生乱象。
    程述这一昏迷便是二十余日,去掉几人带着赶回京的四日,剩下十余的时间已经足够京中大变。
    当初史清明向朝中上报的罪名只有通敌叛国一项,祁之晏在军中留下的岗哨也被程述有意识地避了过去,因而史清明同祁之晏密谋造反的信件被搜出来的事除了几个亲卫和程述两人,基本就没有别个知道。
    祁之晏也是因为这一点才敢半路伏击,想杀了史清明还有谭梓苓,运气好的话就顺便干掉秦溯。
    死人才会乖乖闭嘴不说话。
    但自从女主远走大西北,外加安插的暗哨被发现之后,祁之晏的气运就跌到和普通人一个等级了,因得这一次虽然成功封了两个人的嘴,但秦溯手上还拿着两人的来往信件。
    这一不小心,祁之晏就掉了坑。
    程述那日拎着剑回去清剿了正准备收工回家的暗杀团,拿到的的腰牌信件证据一大堆,光些个玉佩典当了就是一大笔银子,这个时候拿出来,妥妥是能送祁之晏下地狱的节奏。
    于是秦溯也这么干了。
    要说皇室子弟造反这件事儿,像清朝一样文明一点,关个宗人府就差不多了,但通敌叛国不一样,不说皇帝心里怎么想,光是百姓这一关就不好过,这其中又以西北人最为不爽。
    雄壮的汉子们纷纷露出肱二头肌表示如果朝廷这么干的话,他们就自己去保卫黄河了,毕竟老大不罩着小弟还有个什么用,这一来吓得以路河城为首的几家太守县令在家里躲了好几天都不敢出门,朝廷也迫于民意压力,只能斩了祁之晏以儆效尤。
    西北人就是这么奔放得很。
    不过这之后朝堂上就开始了另一轮的闲散人员收编活动,太子和三皇子各种拉大旗扯阵营,贿赂苦情苦肉什么的都用上了,当然苦肉专攻对象只有一位。
    但是这些统统都和程述两个没什么关系了,他们现在要做的只有一件事。。。。。。
    结婚!
    ————我是好久没出现的分割线————
    秦溯夫夫扮喜事那天可谓是来了不少大大,俗称政治界的半壁江山。
    一是太子和三皇子,两位都想借这机会拉人,虽然原本属于互看不顺眼,再看哼一声的境况,但还是难得的同框了。
    二是秦老将军的各个同僚,不少只存在民间的话本子里供百姓瞻仰想象,譬如有着千古名相称号的李怀,一万年一见的文坛奇才袁太傅,此外还有八千年一见,五千年一见,三千年一见的各种神奇官员。
    但最重要的当然还是皇帝。
    皇帝一个人深宫大院住着,山珍海味吃着,偶尔也感觉到无敌是多么寂寞,时不时就爱去各个属下开的诸如满月酒、婚宴、丧礼上晃一晃,对凑热闹简直是不能更有经验。这次来参加秦溯两人的婚宴,出手就很是阔绰。
    哪个海的夜明珠送一对,哪个族专供的什么什么东西来一个,哪个小国家路过的时候带的奇珍异宝也来一点,金子不嫌多也赏一些,听说新娘是个搞艺术的还送了苏绣。
    程述:。。。。。。
    几位大神到了婚礼上,本来还想和秦溯开些男人功能方面的玩笑的几个公子哥立马安安分分坐回位置上,一举一动都尽力表现出自己是多么的有文化,偶尔谈个天也是吟诗作对体恤民情,出口不成个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读过书。
    好好一场婚礼转眼就变成文化交流盛宴,程述默了默,转头问秦溯,“他们不能好好说话?”
    秦溯轻咳一声,但旁边立马有人接了话,“岑公子此言差矣,论是’书读三重殿,人有忧民心’,简而言之,然也。”
    程述:。。。。。。
    这绝对是靖王朝三百年一见的、处处充满文化涵养、不知道有什么关系但是人人都莫名很关心民情的一场婚礼,红帷垂下,鞭炮炸响的都不光是喜气,还有上流人士的修养。。。。。。
    两人穿的都是新郎服,拜了天地高堂还有爱人之后就骑马出去在城里遛了一圈,实力昭告天下。
    他们大概都不晓得,这一遛让京中的怀春少女分裂成了两个势力,分别是溯溯上和壹壹上,两个搏体位的派别在日后相爱相杀,又爱又杀,直到某cp团迷妹一日看到程述被秦溯抱回将军府才停止凶残的厮杀与纠纷。
    反正又差不了多少~【某迷妹╮(╯▽╰)╭】
    程述:。。。。。。差别大了!

  ☆、第二十七章

秦溯后来和自家夫人又上了两次战场,不是什么大仗,只是南北跑一跑,权当给媳妇儿旅游散散心。
    两人扫荡的目标都略简单粗暴,基本上就是逮着当地的特产和景观去的,闹腾得几个小部族成天提心吊胆地考虑要搬去哪个鸟不拉x的位置才能躲过一劫,最后在心理上崩溃,直接怂了,每年来朝贡的时候还顺带着要给夫夫两个带当地旅游套票,吃喝住玩全包还送导游。
    而当初被抢来抢去的皇位最终落到了太子手上,照祁修文的话说,两个儿子天天在他耳朵根子旁边吹着自己有多优秀多能担当大任听得他都烦了,反正登基一时爽,也懒得给手下们玩什么情节的绝地大反转,顺手写了个诏书,和玉玺一起丢给了太子,自己带着几个活好的老婆学习秦溯夫夫到处旅游去了。
    这里他关于老大和老三祁修文还有一句原话,说的是:“扯犊子的优秀,老子才是最优秀最能担当大任的好吗!”
    程述:。。。。。。
    。。。。。。
    秦溯这辈子听过他夫人说的最甜的一句情话,是在要同这个世界告别的时候。
    垂暮的老人躺在摇椅上,还像年轻时候一样把折扇打开遮了脸挡太阳。秦溯搂着他,听到程述突然低低笑了一声,往自己的怀里靠了靠,声音里带着些暖意。
    他说:“听过柳永的雨霖铃吗?”
    早就退休的前秦将军诚恳而坦然地承认了自己在文化修养方面的不足,“没有。”
    程述手上一收,往秦溯脑袋上招呼了一扇子,力道却很是充满爱意。“里头有一句,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知道是什么意思?”
    某人身体僵了一僵,环着腰的手收紧了些,声音也带了哀怨,“不知道”,想了想又补上一句,“这种诗,轻浮。”
    这回是实打实的真敲。
    “叫你少看些话本子,想哪儿去了”,程述收回扇子,在秦溯怀里蹭了蹭,“我的意思是啊”,他思忖了一下,“遇到你的后半辈子,是我这一生的良辰好景,我很高兴,阿溯。”
    搂着他的怀抱温暖而熨帖,像是一个再轻软不过的美梦,程述感觉自己好像变成一朵云,飘飘然地快要失去意识,模糊中依稀听到那人说话的声音。
    “我也很高兴,一辈子都很高兴。”
    ……
    再睁开眼,程述已经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飘在空中,仰望着漫天像星辰一样璀璨的小世界,汇成一条闪烁的河。
    那么明亮的颜色,却逐渐沉没在灰色的空间。
    程述一手覆上眼睛,心里涌出酸涩,他陪了秦溯六十多年,至今仍然难以接受离别,更何况这一次,是真正漫长的分离。牛郎织女还能走个看起来不太稳的桥会一会,他最多就单方面做个梦想一想。
    这从来不是一场公平的爱情。
    都说因果循环,轮回而已,那是秦溯的一生,却不是他的一辈子,好似漫长时光里一场再普通不过的寻欢作乐,一个于他没有结局的故事,在某一个瞬间戛然而止。
    程述有些疲累地松开覆在眼睛上的手,余光却瞥到头顶一颗星辰似乎有黑气在周身缠绕,隐隐有要冲溃世界气运的势头,他皱起眉飞快地调出世界资料。
    这才是一个人物黑化的小世界。
    关于攻击性的黑化问题,其实还要说到世界混沌初生的时候。
    鸿蒙之始,混沌里生出了宇宙意识,创出无限小世界,送入漫长时间轮回里,恒年以固定姿态循环,但其中也有变数。
    因得宇宙意识近年来逐渐消散,小世界重复不变的轮回里的人物生出脱轨的自我意志,黑化的情况就是这些脱轨意志要么虐得别人要死要活,要么是自己要死要活,总之是创造了痛苦的根源,黑化的温床,进而濒临崩溃时爆发出足以同世界气运相当的力量,扰乱下面的轮回。
    其实不黑化的世界就算出现脱轨意识也没有什么问题,下一次轮回所有人物掰回起点,依然会按着原轮回走势行进。
    掌界者也不用担心在安抚黑化人物的途中被报复的角色也会黑化,毕竟这些角色从前的因果种下来,总有一天是要还的,一报还一报,抵消了黑化人物前世的仇怨以后,剩下的那点不甘完全不足以支撑起人物黑化。
    那黑气不知出现了多久,程述观察着被它追着到处遛的世界意志,发现它近几日居然有些要井喷的趋势,星辰也黯淡得微弱,若不是程述感知敏锐,说不定还真能直接毁了一个小世界。
    青年收敛起心神,虚空中勾勒出一个个符文,再次步入时空裂口。
    ……
    好像每一次传送的时候情况都不在正常水平线上。
    程述看着眼前血流成河的场面默默地想,上一次是喝醉了,这一次直接传送到战场上,还真是次次有惊喜,再有下一次不如让他直接去生孩子好了。
    暗月挂在天上,浓重阴郁的云时不时遮住银色的月光,却挡不了空气里弥散的血腥味,此刻对于程述却像是摆了无数盘美食放在鼻尖,他的身上也有一处被山楂木狠狠划进的伤口,虽然被延缓了恢复速度,但已经不再流血。
    他的手拂过那个狰狞的血肉疤,新生的组织飞快地让伤口愈合起来,不一会儿就只剩一个浅印。
    程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手。
    这双手的指甲很长,皮肤略有些苍白,在月光下能隐约看见里面的青筋和细小的血管,他抿了抿唇。
    。。。。。。又感觉到了什么不对。
    程述摸上自己的嘴,上方长了两颗獠牙长长露在外面,嚣张地刷着自己的存在感。他心念一动,两颗牙就缩了回去,再摸的时候就已经和正常没两样了。
    内心沉默了半晌,程述已经基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吸血鬼戏码的世界了,看了看身上染血的斗篷和巴洛克风格的礼服,他真挚地感叹造型实在拉风。
    战场上装扮得像是暗夜绅士团的两方绞杀在一起,他们都用獠牙和长得出奇的指甲攻击。但其中也有少部分人类,手里拿着山楂木做的剑往两方吸血鬼身上招呼,好在数目不多,只能起些扰乱局势的作用。他们身上挂着教廷的圣十字架,装扮更似于早期的吸血鬼猎人。
    程述有些头疼,抬手按了按太阳穴。
    这应该是血宿传说里千年之战的延续,血族始祖该隐与莉莉丝创生五个第二世代吸血鬼,第二世代又创十三个第三世代血族,后来逐渐演变成十三氏族,其中有两族蜕为魔族,建立魔党,而剩下的六族成立密党,四族保持中立,还有一族灭绝。密党为了阻止神者耶和华所预言的天罚,开始清剿魔党,两盟几千年来除了打打打基本就没有别的人生追求。
    时代略混乱。
    蛰伏在幽深森林里的蝙蝠大片飞起,去捡拾战场上的血肉,弯月似乎也染上艳色,连散落的月辉都带些旖旎的妖娆。程述站在战场高处,身上的血液似乎都因为空气里弥散的甜腻味道而沸腾起来。他深深呼出一口气,想把那种味道清出自己的鼻腔。
    旁边适时地送上一只盛着深红液体的高脚杯,浓郁的香味溢散出来,颜色有几分像波尔多,但更稠也更让人无法抗拒。
    程述接过抿了一口,感觉大脑似是有烟花炸开一样霎时空白,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发出舒服的叹息,一刻里享受得连眼睛都眯起来。等到终于从那份快感里清醒过来,杯子里的血液已经见底了。程述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因了这具身体的本能作祟,他对鲜血几乎毫无抵抗能力。
    “这是谁的血?”
    他淡淡瞥过身边跪伏着的血仆,对方将头埋得更低,“是新来祈求王上初拥的贝利奉上的。”
    “哦?”程述把高脚杯递给他,不继续问,而是看向天边,说出的话像是一声叹息,“白昼将至了吧?”
    “时间不久了。”
    程述转头过来看了他一眼,“后面由你来安排,我有些事要处理一下”,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不用等我了。”
    年轻的亲王说完微笑了一下,他抽出佩剑,步下高台,向着森林走去,没注意到身后的血仆抬起头来,眼中是近乎痴迷的爱恋。
    ……
    程述走在寂静的树林里,银色的骑士靴踏上落在地面的枯枝落叶上,发出噼啪的脆响。
    像是一个阴森的死地,除了他自己,只有逐渐归巢的蝙蝠拍打翅膀的声音。
    鼻尖萦绕着的甜香略微散去小许,程述身体里方才一直躁动着的血液似乎要平和一些,他斜靠着一块大石坐下,开始梳理这一次的世界原剧情。

  ☆、第二十八章

这其实是个略复杂且唧歪的故事,剧情几度徘徊在濒临崩溃的叙事线上。
    原主叫苏伯宁·梵卓,十三氏族中梵卓一族的亲王,密党领袖。
    自吸血鬼中十三氏族反目,密党就从未停止过清剿堕魔两族的步伐,耶和华曾预言传说中最接近神的第三世代血族苏醒后之后的天罚,洪水淹没万物,徒留神的虔诚信徒诺亚带着生灵血脉登上方舟,等待新纪元到来。
    密党想生存延续,避开这次灭族之灾,但魔党却妄想获得登神之力,他们认为让三代血宿提前苏醒最好的方式就是履行天罚的承诺,因此将血族和人族卷入无边际的混战,以生灵为祭品唤醒休眠的十三血宿。而密党六族为了阻止天罚的引发,多年来一直以解放军打游击战的热情端着魔党的据点,所以两盟在干架的过程中都有把吸血鬼往战斗民族发展的意图,并且愿景强烈。
    简单地说,就是魔党想唤醒*oss,密党不想唤醒*oss,两党之间的情节相当于一部超级英雄大片,在反派想获得强大力量的时候,拯救全人类的正派人物就必须出来阻止他,和他打架,运气好就杀掉他,运气不好下一集杀掉他。
    男主凯恩斯就是在一次密党清剿活动时魔党留下的遗孤,逃离战场的时候被一个人族,也就是前世的莱特·多恩捡到家里养了一段时间,后来被密党首领苏伯宁偶然发现带回去当儿子养,但凯恩斯不太懂为什么苏伯宁要把他养着而不是杀了,直到他有一天了解到血族一般都不自杀,为了优雅和体面,他们活腻了自行了断的方法是养一个比自己更强大的血族,让他来替自己了结。
    凯恩斯就一直以为苏伯宁是把自己当成那根上吊的绳子了。
    但其实他知道的不全面,想自杀的血族一般都会故意欺压挑衅那些被养着的血族,基于吸血鬼骨子里的骄傲让他们没办法去屈居一个弱于自己的血族,于是时间一久,有那么一分钟火气上来了就把饲养者给干掉了。
    苏伯宁明显不是走的这个路子,他只是岁月太漫长,想自己找些有意思的东西,遇见这个魔族孩子只是一个意外,怜悯之心也只是一个意外,甚至连这个离谱的误会都是个意外。
    而凯恩斯自从被前世的莱特·多恩养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一直对他念念不忘,苏伯宁作为一个西域来的对“身在曹营心在汉”这个状态没有多深刻的了解,不晓得其中厉害,于是直到过去许多年以后,苏伯宁在一次战争里陷入休眠,小凯同志光荣地继位当亲王。有一天他从先知者那里得知了莱特·多恩的转世,虽然应剧情相爱相杀的需要成了银十字会里的一名吸血鬼猎人,凯恩斯却还是一时没压抑住自己雀跃的小情绪跑出去找人了。
    但此时的莱特·多恩作为新时代的直男,对于这个表现出要让他捡肥皂意愿的不明物种除了脸其实没什么好印象,老是被纠缠来纠缠去也内心火大得很,顺口就说了句那你帮我杀个血族亲王我就答应你。
    多少悲剧酿在一句随口。
    凯恩斯一想本来自己就是要帮苏伯宁结束漫长寂寞人生的,那这个要求简直就是告诉他好呀我们来交往吧来酱酱酿酿嘛,当即就和莱特同志组了个勇士队,要穿过寂静森林去血族领域屠杀一条尚在沉睡的叫苏伯宁的恶龙。
    结果在路上的时候,莱特同志因为主角光环,又搞了个叫什么血族都不能抗拒的甜美血液的buff挂身上,正巧凯恩斯离开了一会儿,就被血族的一个第七世代长老撞见顺便带走了。
    长老作为全剧里出现得最少的路人,这个时候就体现了自己的戏份的重要性,他给莱特施行了初拥的仪式,亲自强行教导小莱同志直到去亲王那里释放身份。
    找人找了半个月,最后因为密党事情实在太多滚回去处理,结果就发现长老把小莱给带来了。凯恩斯作为一个特权阶级向来不装清高,不玩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一套,他崇尚的是该拿的时候绝不手软,于是自然口头嘉奖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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