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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佣+番外by老红军-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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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第一年,康健也和所有刚变成天之骄子的人一样,兴奋得带著点疯狂。社活,交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生怕天底下还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新朋友很多,没人不是他朋友的。汪梅在暗处盯著这样的康健没啥好担心的,至少,康健还属於他自己。
  大一的下半年,康健半年的交际结果接出了硕果………交女朋友了。毕竟是在见不得人的角落,汪梅发现得有点晚,两人用同学做掩护时汪梅根本无法发现。一天,汪梅躲在康健宿舍的远处,等到深夜二点也不见康健回来。
  所有的革命者都不是100%的布尔什维克。这点大家一定要记住。做任何事,人都会有犹豫,彷徨和退缩,尤其象马拉松那种运动,一般人的意志根本坚持不下来。更何况汪梅一个弱女子。
  人们又说,革命者不是100%的布尔什维克但是100%的疯子。汪梅想退缩时,支撑她的完全是一股疯劲儿。四月东北的深夜,只穿了两件单衣的汪梅对自己说,如果今晚自己能在这寒冷的黑夜里等康健一夜,那他这辈子就是自己的!
  汪梅真在康健的宿舍下呆了一夜!康健没回来。跟女友温柔乡呢怎麽可能回来。汪梅坚持下来了,可第二天就开始发高烧。
  住院吊了三天水。汪梅想的不是放弃,也不是表白,出了院,晃晃悠悠又去了康健的大学,终於“盯”著康健的女友了,查清了来龙去末姓字名谁,回家用计算机打了封匿名信,寄给了女方的父母。
  匿名信在法律程序上不生效但却有很重要的旁证作用。非法律程序上那就更管用了!女孩子马上提出跟康健分手。连远远躲在草棵里听不见两人对话的汪梅都感到了………康健的初恋结束了。
  好在康健这辈子除了方凯,对别人从来也没用过什麽真心。十九岁的孩子,相互才认识半年,女方说家里反对自己这麽早交男朋友,所以想分手,康健居然没觉得有什麽不妥,想了一个晚上就答应了。
  女孩子当然不敢把父母转给自己的匿名信给康健看。写信的人说她是康健高中的女朋友,前些日子康健才陪自己打了胎。知道您女儿在大学跟他交往感到很遗憾……
  匿名信为什麽有旁证作用?最好理解的解释就是那句话,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人咋不给别人写匿名信呢?而且中国人比相信冤案更信“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那句话。
  女孩子碰巧跟康健上床时问过康健“…有了孩子咋办?”康健想到学业,脱口而出,“当然打掉!”女孩子就觉得康健绝对做得出信里说的事。
  康健和女朋友分手了。没有死去活来的爱,人也习惯成自然。一直有个伴儿在身边突然变回了单枝儿……康健显得有点落寞。远处盯著他看的汪梅却不认为自己害了康健,做了错事。
  人真是种非常古怪的动物。很多事在别人看来十恶不赦,可有些人干起来却理所当然。就像汪梅对康健的爱……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痛苦很快过去了。最主要的是,康健下半学期期中考试,一门副科吃了红灯居然没拿到学分……这对成绩优异的他来说简直比跑了女朋友打击还大。
  康健突然被那个57分砸醒了。回顾大半年来自己的经历,突然觉得自己也象无数文学青年一样…堕落了,迷失了自己。康健家那时还很穷,不是一般的穷。寡妇妈,正在上学的俩妹妹…能供康健上大学多不容易啊?痛定思痛,康健开始专念学习。
  大学毕业,康健是同届生第一名。之所以没进法院做法官当公务员,就是康健嫌公务员收入太少!
  「做大律师,开自己的事务所,最终摆脱贫穷的命运,带著老娘和妹妹共同过上贵族的生活。」大一的最後半年康健立此誓,三年的努力为日後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汪梅还真是康健伴侣的不二人选。如果换成别的女人,天天缠著康健玩琼瑶,上床整孩子…康健大学没毕业就得废了。
  02康健和疯老婆:邪恶的发泄(4)
  汪梅进大学後三年康健很安份。尽管安份也遮不住耀眼的光芒,谁让人生来就是颗大钻石呢。
  但此时的康健已经不谈感情了,光芒全因为优异的学业。成功人士的秘诀就在於大脑冷静,能审时度势,明白只有成功了才能要香车有香车要美女有美女……
  毕业前康健就考取了律师证,可找工作却不顺利。
  汪梅大专三年,阴差阳错跟康健来了个同年毕业。汪梅没那麽宏伟的抱负,或者说她已经把伟大的抱负都寄托在康健身上了。在一个没什麽人知道的区法院找了个书记员的差事。二年後如果考不到公务员法律科的本儿就自动离职,汪梅知道自己离做康太太不远了。
  工作後汪梅依然每天去康健家的那个破楼报到。每天晚上看著疲惫的康健走上那幢摇摇欲坠的破住宅楼,汪梅的心情也不好。
  按说那时的汪梅也没後眼,她也不知道康健未来能成为东北的第一大律师,可她依然死活都要嫁给康健。她对康健的这种感情叫不叫爱?只能由她和康健俩来判断了。她认为自己1000%爱康健,而康健结婚不到半年就想离开她。爱一个人没有错,重要的两情相悦,两情相悦才是爱……
  毫无背景的康健最後在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终於找到了个位置。他找工作打基础的那半年,汪梅几乎天天上庭子霹雳啪啦地敲键盘记录案子。法律拼的就是记忆和经验。越老的法官经历的案例越多越值钱。大清的律法和案例都在脑子里了,你准能考上清朝皇帝。具体对实案的接触,汪梅比康大律师早。
  康健渐渐安定下来了。汪梅四年猫在暗处盯归盯,对康健的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没有自己的可靠“线人”,汪梅也不可能那麽快就打听出康健女友的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康健独立接第一个案子时汪梅终於从躲了四年多的幕後走到了前台。
  汪梅大学三年没学文学脑子依然浪漫。整邂逅是她的长项,两人很快就“认识”了。在汪梅的启发下,天生律师脑瓜儿,记忆老好的康健想起了眼前的淑女就是自己同一个高中的“张爱玲”。在康健脑里汪梅起初就是个“水”一样的女人,那麽柔,那麽软,一个排球都能将她砸倒咯,跟强势的自己是再配套不过了~
  第二次约会康健又知道汪梅跟自己一个大学!!妈妈呀~~这简直就是天赐的“猿粪”啊~。
  “那你咋不找我呢?”犯傻的康健对著纯情文学女青年说。
  “我干嘛要找你啊~~”汪梅吸了一丁点的橘汁儿,瞟了一眼对面的康健,羞羞地垂下了眼帘。
  盯著你不比找著你看得更清楚?……这是老大说的老大说的~。汪梅不可能自毁长城啊,我来替她画龙点睛。
  二十出头的女人,青春的光辉捂都捂不住,一白遮百丑,况且人还不丑。汪梅不漂亮,外表是那种很干净的淑女。满腹文采,林黛玉就是长得不好看也俗不到哪儿去……康健立刻就在心里决定了,娶这个志同道合的小师妹~
  约会的後半部分,汪梅知道了刚独立办案的康健缺一个助手。汪梅就是掌握了这一重大线索才从旮旯里出来的,很快,康健心中的未婚妻也到手了,助手也找到了。
  第一次办案变成了两人谈恋爱。办公室奸情为啥占各式各样奸情的榜首?一个是便利,一天至少可以谈八个小时的恋爱还不耽误自己的私人时间。还有就是,工作可以更好地显示一个人的长处,无限夸大他的优点遮掩很多致命的不足……很多事业上的强人根本不适合一起生活。只可惜搞办公室奸情的人都看不清这一点。
  汪梅是有备而来,康健是被土八路带进了包围圈的松井。对汪梅来说,爱情远远高於事业,她不可能让唯一的一次机会没有结果。历时五个月的遗产纷争案结束了,法院给每一位遗产继承人发了证书,康健汪梅也在最小级别的国家机关:街道办事处,领了一生拴在一起的法律证明书。
  五个月来,少女汪梅发现自己已经完全为康健疯狂了。康健的才华,就像带在汪梅手上的婚戒………钻石虽小,但只要对著强光一照,也能刺得你眼睛生疼~。
  谈恋爱的男女都有很大的伪装性。汪梅的本性根本不是“水”,而是一根削尖了头的竹简,既有强大的任性又能刺死人……康健也藏起了自己所有的锋芒和臭脾气,委曲求全地迎合女人却半点不觉得委屈~。
  02康健和疯老婆:邪恶的发泄(5)
  三个月内,康健对自己的婚姻是满意的,也感到幸福。尽管知道自己将来一定出人头地他也不後悔娶汪梅。康健是明白人,未来自己哪怕再富有也是打穷人过来的,真正的贵族小姐,哪怕是破落贵族家的小姐都会瞧不起自己的出身,没必要都翻身了还自己给自己填堵。
  汪梅妈是医院的高级护理,爸爸在一家中药铺给人抓药。他妈说他爸早有处方权了,可老头有一次单独跟康健喝酒,喝高了,发泄自己怀才不遇,说都快退休了连个处方权都没有~。
  不管是药铺夥计还是医院护士都属於知识分子,专业人士。康健觉得汪梅这样的家境配自己正合适。又不是低得见不得人,又压不住渐渐上涨的自己……康健忘记初恋立志出人头地的那天起就庸俗了。或许,生活所迫,他从来也没高雅过……
  汪梅的个性,其实是女中极品。林黛玉,油菜,那又是多大一口醋缸啊?哪怕宝二哥多看两眼薛宝钗就能嫉火攻心,咳出血来……婚後一百天後,汪梅的醋劲儿开始暴露无遗。
  康健结婚後才发觉汪梅喜欢“跟踪”自己。“死盯客”,在夫妻之间是不成立的。汪梅不是傻子,她一辈子都不会让康健知道自己曾暗恋过他四年,并采取过破坏他幸福的具体行动,康健到死也不知道汪梅变态的事实,可他也觉得汪梅那样对自己太过分了。
  康健事业在上升,应酬必不可少。汪梅远远盯著康健时都不许他出轨,这下,真成自己的囊中之物了,焉能让煮熟的鸭子再飞咯?
  每一次应酬回来,已经很疲倦的康健都得在汪梅的逼问下回答应酬时的每一个细节。自己没记住的地方汪梅居然能补充?!康健就觉得这日子没法儿过了。
  事务所的一次聚会後康健送老板女儿回家。“健康法律事务所”前身是康健原来老板的,康健知道老板有女儿也没想过做乘龙快婿,小说里的情节毕竟离现实太过遥远。老板女儿大学毕业後进老爹事务所,那天晚上的聚会就是全事务所欢迎“大小姐”。
  康健酒量好,千杯不倒,最後送人的任务自然落在他身上。醉酒是小说最好的狗血情节,女人歪七扭八,男人颠三倒四,拉拉扯扯,搂搂抱抱,康健就把“大小姐”送回了家。
  结果捅了“马疯窝”了。暗地里瞅著的汪梅还能饶了康健?先是精神,自然是审康健到底有没有对“大小姐”动心,後是肉体,追问康健搂醉鬼“小姐”时都摸了她的哪些部位。
  那天晚上的争吵康健头一次对著汪梅骂出了“神经病!”。不管是提醒也好诅咒也罢,汪梅後来真成了神经病,康健想甩也甩不掉了。
  汪梅那时在区法院的工作已经属於半下岗,虽然合同是两年之内拿不到公务员法律科的本儿走人。可本科毕业工作不好找,过去连看都没人看的区法院,突然又来了四个学法律的本科生。其中一个拿著律师证的,立刻代替汪梅上庭子做了书记。
  汪梅没时间都能挤出时间盯著康健,况且现在几乎每天都空著。时间一久,争吵太多了,康健都记不得是哪一次了,提出离婚。而且立刻搬出了两人租的公寓,回到老娘和两个妹妹住的破楼。
  02康健和疯老婆:邪恶的发泄(6)
  认识五个月结婚四个月两人就拉开了离婚的旷日持久战。汪梅大概就是在和康健的离婚过程中真正爱上了这个男人,为他痴狂。而康健却精疲力尽遍体鳞伤。认识了方凯後康健还自杀过。所以从这点上看,汪梅真的应该算精神病患者,S型,就是专虐别人的那种。
  开始因为年轻,闹离婚也无法折损两人对生活的爱。汪梅根本无所谓,她能隔空打穴爱了康健四年,现在只要自己不签字康健就是自己的合法丈夫,她有什麽可焦虑的?
  汪梅在大学就学会了一项养活自己的本领………法庭速记。要知道中国连速记人才都奇缺,更甭提法庭速记了。不在区法院蹲坑了,汪梅成了自由工作者。在哪个国家想自由又想有钱都意味著要有真本事。通过过去的关系,一个案子速记下来按字数领钱,汪梅除了养活自己,周末上康健家还能拎一只烧鸡和两袋水果。
  所以说康健後来的离婚战迟迟不能胜利的原因有很多,没有家里娘子军做强力後盾,就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拿人手短吃人嘴短,颠扑不破的真理。汪梅在康健没发达时对他老娘和两个妹妹不簿,人心都是肉长的,东北人又最讲良心,不说反对离婚吧,康健老娘和俩妹妹也采取了沈默。
  大概是决不离婚的那份执著分散了汪梅的“盯力”,两人分居後汪梅倒很少盯康健了,只是康健每一次来找她她都会坚决拒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离婚是为了解脱汪梅对自己的禁锢。康健回娘家住了,汪梅又不盯著他了,他一到汪梅这儿让汪梅签字,汪梅不答应,从两人曾经一起生活过的公寓里出来,康健就有点想不明白自己到底为什麽要来这里?又为什麽非要离婚?
  古怪的事发生在两人闹离婚不到一年的时候。那是个周末星期五,康健没事,下了班又去汪梅住的公寓,理由又是找汪梅签字。
  开门的汪梅显然在哭。康健一看就愣了。进屋後汪梅告诉康健,下午在庭子上,有个副庭长想占汪梅便宜,她反抗,那人居然抽了汪梅一个大嘴巴。
  汪梅把半边脸伸给康健看,果然是被打过的。康健虽然没有替汪梅出头的心,也在肿起的地方揉了两下,这一揉就揉出了事,两人……最後就光了,盖著一床被。
  康健喜欢方凯却不是天生的同性恋。相反,正因为方凯看清了康健接受男人实在勉强才阉了自己……三个月的夫妻生活,康健不想骗自己,他对床上的汪梅非常满意。
  汪梅这辈子除了康健再没有第二个男人。康健不要她了,她就出家做了尼姑。康健的第一个女人不是汪梅,是被汪梅匿名信吓跑的那位,认识方凯後康健还和别的女人上过床,但汪梅是康健生命里唯一合法的妻子。方凯属於特例,要把他算进来概念就有点混乱了~
  汪梅小月月,又天生闷骚。康健不是他随便就嫁的男人,而是她苦苦盯了四年的“目标”。四年有多少个夜晚?每一晚靠想著同一个男人高潮一旦抱你的真是他了换你你会怎样?
  所以,新婚之夜康健就发现自己的小妻子居然是个骨子里如此淫荡的女人?!可男人是天生的贱货。看著床单上的鲜血,只要明白她所有的淫荡只归自己男人就不觉得淫荡是女人的缺点了。唯有在床上,康健接受了自己从不了解汪梅的另一面。
  康健骨子里是很压抑的。出身贫穷,时时刻刻渴望跻身上层,又怕周围人瞧不起自己。这种人活得很努力也很痛苦,需要发泄口。康健也是婚後才明白,男女之间的床第,居然能使自己忘记现实的一切。
  他们在床上一直玩得很野。其实是汪梅启蒙了康健。毕竟,汪梅读“金瓶梅”的时候康健还没开化呢。
  02康健和疯老婆:邪恶的发泄(7)
  按理说两人已经分居了,而且在打离婚,再发生性关系…就有点狗扯羊皮的感觉。可最後…谁也没能忍住下半身的诱惑,到底还是做了。
  汪梅是那种心理上很成熟的女性。二十出头的肉体或许还有些青涩但她非常懂得如何在床上用精神带动肉体。大概就是对康健那份疯狂的爱使她不顾一切。新婚第二次房事就开始主动为康健做口交!第二次跟男人睡觉噢,就敢吃男人鸡鸡的女人在封建古老的东方实属罕见!
  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臂山。这是导演李安说的。在这里引用的目的不是说每一个人都有做同性恋的潜能,而是说………在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份见不得人的肮脏,自私和秘密。
  康健为啥和方凯都断臂了,结婚了,生了孩子了,见了疯子汪梅两人还能上床?这是康健心底的秘密………只有和汪梅在一起,他才能体验到那种完全的享受而无需引导……人都是自私的。大概,只有和汪梅在一起做爱,康健才能体验到无需任何付出的那种快乐。
  具体点说,汪梅的口交水准,康健的二夫人方凯,练一辈子都赶不上汪梅。就凭这一点,自私的康健就抵挡不住汪梅的诱惑。
  那天晚上汪梅又把康健吃了个十魂出窍八魂。他用最後残余的二魂在汪梅体内奋力驰骋。快高潮时康健拔出了自己,将肥硕的老二送进了汪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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