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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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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怡,新娘新郎的所有配备都已到位,好像一场电影开拍前繁琐的准备工作,无一不需要操办者的细致周到和周遭人的热情合作,这样的一天,不是不期待的,几乎人人都在憋足了劲等着这个晚上的到来,然后凶猛地发挥一下。
远处华灯初上,这边灯火与烛光璀璨交融。阿齐披着国际知名婚纱设计师的精心杰作款款步上红地毯,美得像一朵莲,而钱永,那个时憨时滑的男人,在这一刻,晋升为王子。都市的传奇何止由美女缔造,男人有时也在奢望更多,无论输赢,没有人真正厌恶头顶上的光环。
周晴是伴娘,米色套裙端庄秀丽,没有抢新娘的风头,是种极有分寸的美。
长辈相见,分外亲厚,华莱士看着自己这一双出众的子女表情神采奕奕,母亲与周建霖一碰头,后者对我赞赏有嘉,这使母亲很自豪。主厨是从星级酒店请来的法国厨子,精致的自助餐,香槟、鱼子酱供应充足,贵族的戏码。我即使已经习惯,却无法真正投入。
我的身份再次成为夹心饼干,微妙的存在感使我成了半场的焦点,很多宾客上前来主动与我攀谈。而昀森的义务则是招待各类人士,与大众寸步不离,自然也成了各家到场媒体争相拍摄的宠儿,而我对镜头则是能避则避。今天的他真是耀眼,挺拔的深灰礼服穿上身,一派高贵从容,惹得周围人纷纷侧目欣赏,我知道他并不喜欢这样的应酬场,但是为了妹妹,他也勉为其难全情配合。
舞会开始半小时后,周晴换了长裙,微笑着向我走来:“能不能请你跳个舞?”
“荣幸之至。”我领她转到舞池,她已经是我今晚的第五个舞伴,也许别人说的没有错,女人缘我一向是有的,但我的心思却常常不在那上面,现在又遇上了昀森,我倒似乎成了一个奇异的绝缘体,自己都迷失了。
我与周晴共舞的一幕,自然没有逃过有心人的眼睛,之后不只一个亲友劝我“归顺”,令我很是头疼。
当天我见到了一个神秘人物——宋启山,泰华集团的大当家,华莱士的表兄,香江响当当的商界钜子,在母亲的婚礼上,我并没有见到这位传奇人物,听说当时他在东欧谈判,而这一回,他不会再为其他什么事耽误了出席。
他的年纪跟华莱士差不多,看我的眼神有种和蔼的探视意味,被慈爱掩下的精锐带着只有他那个时代才磨砺得出来的凌厉风范,真正不怒而威,不可轻易接近——一个在世俗中打过滚的硬派人物。我会特别注意他,实在是由于他对昀森表现出来的过度欣赏和重视,他一直希望昀森未来能进入泰华接棒效力。
昀森之前就跟我多少提过这个大伯,当时还不甚在意,毕竟最终的选择权在昀森自己,但现在我突然不这么乐观了,泰华实业已发展为家族产业,而这位大伯明显习惯力挽狂澜,并不容许晚辈作怪。这个观点在第二天的“重大意外事件”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可我没想到暴风雨会来得这样快,几乎没有给我们多余的喘息时间,特别是发生在我们暂时不想惊扰他人的幸福时刻、不想及时公开情事之后,这转变无疑是危险致命的。
30
时间过了九点,舞会才进行到一半,昀森好不容易得到半刻喘息的机会,于是退到外围透口气,他用眼神示意我跟他上去,结果又让我在二楼休息室等他一下,他需要回房间换一身不那么约束的轻便西服。我都觉得有点累,今天的主角和家属的辛苦可想而知。
二楼腾出六间房作宾客休息室,门把上有个牌子,一面是“勿扰”,显示的那面是“请进”,最后一间尚空着,进去后在沙发上坐下。十分钟不到,昀森走进来随手关上门,看里面只有我一个,于是露出了那种很放松的笑,然后缓缓踱到我面前。
“要不要去楼下花园?那儿空气好些。”
“怎么都没看你坐一会儿?”我站起来。
他随意拨了拨自己近日略有些长了的头发,一边牵住我的手,一边摸上我的脸:“看你怎么比我还累的样子?有没有搞错?”
“太久没有舞会,功能已经退化。”
“别逗了,我看你就是跳舞跳累的!技压群雄,风头正劲哪,杜先生。” 他不无调侃地反驳。
“过奖。”
“今晚可别给哪位千金什么暗示,免得人家过后找上门赖定你。”
“你管得可真宽,听起来像是要盯着我似的。”
“也差不多了。”他自己先笑出来,放开手到边上去斟香槟,然后端着高脚杯过来,在我面前一仰而尽,又单手抱住我的脖子,迅速将酒哺入我的口中,我一时避之不及,只觉舌尖一个麻痹,脑子里乱成一团,有部分液体沿着嘴角滑落,沾湿了我的领口……
惊诧地推开他,喘着气:“别闹了,下去吧。”我抹了抹嘴边的酒渍,过去拉开门到走廊去站着,以防他再有大胆的举动攻我个措手不及。
他跟出来,我们对望了五秒钟,达到共识。他叹口气,并没有恼,而是颓废地甩甩头:“还真是麻烦呢,这可是我谈得最不顺利的一场恋爱。”
“你谈过很多场?”
他连忙窘迫地接上:“哈,可不比你多。”
“新鲜。”
其实,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不需要你照顾,不需要你承诺,不需要你在性情上做出什么重大的改革,只是中途不断地为你输送无尽的苦恼和快乐,这到底是好还是坏?这种复杂的味道只有自己亲尝,而值不值得是另外一件事。
事后,我还常常想起阿齐的婚礼答谢词,有一段说到他哥哥的:“谢谢你英俊、智慧、才华横溢,能让我被同窗女友妒忌那么多年,直到现在也是。谢谢你告诉我,我们是一体的。”
我所能触摸到的霍昀森也确实是如此,不过是剔除那些感性因素,多添几分世俗成分,让他看起来不那么“完美”,在看着他这一面时挖掘他另一面,我知道他也在这样做,那是我们相互开发的乐趣所在。当看得惯对方的缺点并能表现得不以为然时,大概是早已经爱上了。
那一晚,我们是留在别墅过夜的,叫了工人用一个通宵的时间清场。第二天一早,霍家一班人马浩浩荡荡回半山区视察新居。我和昀森借故在别墅逗留,省得再被大堆杂事包围,我们这两个原本比较勤劳的人居然都被这结婚的阵仗吓怕了,难怪一人一次最好,多两次哪里吃得消。
“想不想游泳?南侧的泳池荒废多时,爸不喜欢我和阿齐叫人来开派对。”昀森把我从房间叫出去,“来吧,还没看过你游泳。”
读大学的时候,我也曾是年级组冠军,后来入伍时被特训,去水下救援组干过一段时间的救生员,而现在除了去海滩,已经不大热衷于这项运动了,任何爱好成了职业之后就不再吸引。
“干嘛一脸犹豫的样子?”他催促道,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走。
清晨的池水很凉,凉到骨子里那种。伸展手脚,换上昀森提供的黑色泳裤,纵身一跃,来了两趟单程,找了找感觉,浑身立即热起来。钻出水面甩甩头发,却见昀森还笑嘻嘻地停在岸上,那一身均匀漂亮的肌肉在晨光沐浴下显得格外炫目,我经不住微笑起来。
“傻站着干嘛?别告诉我你不会游泳。”
“我还是看你游吧,我改变主意了。”他竟然自顾自回到帆布躺椅上,悠闲地注视着我。
我无奈,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好乖乖爬上来讨说法:“怎么了?诓我啊?”
他端起饮料喝了一口,然后说:“你游泳的姿势很好看。”
我摇摇头,在与他并排的躺椅上坐下:“是你提议来游泳的,自己怎么倒不下水?”
“刚刚你漂亮得像条鱼,性感得要命。”他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脸皮再厚,也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到底游不游?”
“我只想看你游。”他的语气平静得怪异,有种置身世外的恍惚,这令我感觉不安。
“好啊。”我重新站起来走向泳池,“我游给你看,只到你肯下来。”在他略有些莫名的目光中再次跃入水中。
我一趟趟地来回,自由式、蛙式、蝶式反复交替,我不管时间,也没有计程,只是不间断地游,直到四肢无力气息紊乱仍不停歇,我正在突破自己的极限。而那个人有时是很顽固的,所以我要比他更顽固才行。
我的视线都快模糊了,鼻腔也灌了几次水,十分难受。直到我隐约听到岸上那人喊我:“震函,够了!上来!你他妈听到没?!”呵,似乎发火了呢。
我没力气用言语回应他,手脚都快失控了。“Shit!”他难得咒骂,然后是砰一声落水的声音,他向我奋力游过来。我疲倦地笑了,差点栽到他怀里,他牢牢托住我,我和他一起往岸边游。
“你发什么疯?!”他第一次完全不掩饰自己的怒火冲我大吼大叫,一边拖我回躺椅,一边取过大毛巾擦试自己身上的水珠,“你想干什么?把自己淹死在自家游泳池?你这救生员可真够幽默的!”
“为什么让我在水里泡这么久,嗯?”我淡淡地勾起唇角,并不生气,也没来得及庆祝自己的新生,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昀森一下子情绪化得令人琢磨不透,他在我面前一向是天然自制的,从没像现在这样古怪,可能香港的空气就是让人现原形的。
他突然在我身边半跪下来,将柔软厚实的干毛巾印在我的胸膛上,然后耳朵和脸也贴上来,静静地靠着,即使紧张怕有人看见,但仍没有推开他,只听他轻声道:“你刚才干嘛乱来?”
“我只是想让你陪我游泳。”
“想不到你也会这么疯。”
“大概是你传染给我的。”
他轻叹一声,缓缓抬起头看着我,有些粗鲁地抚乱我的湿发:“抱歉,我怕水。”
“那为什么还要拉我来泳池?”
“我自虐不行啊?”
“昀森。”我叫得很认真,眼神也很认真。
“你不会想听的。”他的表情突然闪过一丝痛苦的神色。
“我觉得你应该说出来,至少对我。”
他低下头:“我没说过我曾经……有个表兄,儿时一直崇拜他,感觉他无所不能。我十岁那年,有一次一家人坐小型游艇出海,那天的海面不太平静,我却怂恿表兄下水捕鱼,他只比我大两岁,经不起挑衅就下去了,海水很凉,没半分钟,他就因为小腿抽筋溺水,阿齐跑出来看见他挣扎就大哭起来,我边喊大人边跳下水想去把他拉上来,当时起了风,海浪太猛,一下子就把他卷走了,搜索队用了两小时才找到他,已经被海底生物咬得浑身是伤口,几乎体无完肤,那血像是凝固了……我始终忘不掉他平时的神采,我常梦到他……”
他的眼眶泛红,深吸了一口气,似乎要获得些额外的力量才将故事说完:“我当时其实很希望自己也被卷走,那样就不必面对姨妈绝望怨恨的眼神和话语。家里头后来天天吵,直到父母亲决裂。其实我才是那个给大家带来不幸的人,我知道这么说很做作,但我一直为此自责……直到现在,我只要一下水就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他叹笑一声看着我,“我刚才是想,也许你治得好我那怪病,但最终还是胆怯了。”
这是昀森的心结,难怪他一直对救生员有特殊的好感,难怪他见我故意待在水里时那种突兀的急切与愤怒,我有些内疚,觉得不该这么去揭他的疮疤,这个在众人眼中光彩夺目的男人,私下竟藏着这样一道深刻的伤痕,时间也无法掩去伤痛,并且痊愈的机率很低,甚至连我都无法为他抚平。
“你母亲现在在哪里?”这是我一直没有问过的问题。
他的回答很令人意外:“庞培,或者中非,她很偶尔才会联络我们一次,你不会想到,她是一名考古学家。自从姨妈失去孩子之后,精神崩溃,经常来我家闹,于是我母亲也不堪重负,抛开我和阿齐远走世界。离开时她对我说:‘阿森,你什么都不缺,你只需要做好你自己,尊重命运的安排。’其实那些话当时的我根本听不懂,但是却真的一字不漏地记下了,其实到现在,我仍是不懂。”
我突然揽住他的头,低声说:“你忘了吗?我是救生员,不会让你沉下去的。”
他伸出手臂也抱住我,把头埋入我的颈肩许久:“怎么就说起这事了?我还真是……”
“我以为我们之间没什么不能说的了。”
“这经历好像无线台的八点档,牵强得不像是真的,可对我来说,却是个太真的打击。”他苦笑了一下。
我能够想象当年那场疯狂的浩劫,两个家庭的悲剧,无可挽回,以至于十几年后的今天,还有一个男人为此落泪。我终于知道,昀森的童年并不快乐,所以他也会穿着黑背心在酒吧里流连买醉,在镜头前留下最叛逆的表情,在孤傲的面具下扮演各类不属于他的角色,而内心深处,他仍是过去那个受过情感伤害的孩子,失去表兄、母亲和欢乐的希望。
而如今,我懂得他那被年轻覆盖的沧桑并不是装出来的,他只是在寻求一种救援,在对生命的漠视与重视的矛盾中游走,他最不想见到的是流血,所以当伊莉莎白倒在灯架下,那恐惧和失措迅速勾起他最初的也是最痛苦的记忆。
我一下动容,情不自禁轻拥住他的肩膀,低头吻了他,短促而热烈,他一怔,突然很灿烂地笑了:“怎么?同情我啊?”
“你那么多拥护者,还轮不到我同情。”
“有时候,会想跟你说自己的事。”
“所以我要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刚说完这话,突然背脊生凉,一股不可名状的压迫感从头顶强罩下来,我跟昀森同时预感到什么,猛地抬头。
泳池右侧慢慢向我们逼近的长者,那目光冷冽凝重,嘴角含着森严的洞察,不可一世的气魄——宋启山。
昀森站起来,目光直直对着他,并没有退缩,其实我知道他也是无路可选,避无可避,我又何尝不是尴尬得不知如何表明现在的身份立场,一切来得有点太突然,在我们还没有抛出有力的策略前。
“你们可真对得起你们的父母啊!”这句话像把利刃直刺过来。
“大伯。”昀森脸色也有些泛白了,“您怎么……”
对方严厉打断他:“我有事中途折转,想不到就让我碰上这样的咄咄怪事,别告诉我两个大男人卿卿我我是兄弟情深,我还没老糊涂!”老江湖不比别的长辈,眼睛如同X光灯,无所不及,“幸亏不是被你爸看见,他要发起心脏病,你一万个悔都抵消不了!”怎么骂都不解气,“你们这些晚辈真是不成体统了!要搞新潮要群魔乱舞,就不要搞到家里来!乌烟瘴气,还不如滚回美国去,也好过在父母眼皮底下作孽!一个个都是不肖子!阿森,枉我一直这么器重你,你真是给你老子丢人。”
我看昀森越来越无法负荷,一下站起来顶上,虽然他那些话同样重击在我的心上,但我知道这只是开始,即使未来面临枪林弹雨,又怎么能说一个“痛”字?
“宋伯伯,我跟昀森一样尊称您一声大伯……”
他从鼻腔里哼出一声:“我受不起。”
“我们可能在你眼里罪无可恕,但事实上,并不是你想象得那样——”
宋启山铁青着脸抬手阻止我说下去:“我不必想象,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你什么都不用说,昀森才去美国多少日子,回来就搞起这种不伦关系!你跟他是什么身份你们清楚得很!不顾礼法人伦的事还少吗?你们也来夹热闹!说我老古董也好,说我不通情理也罢,这次是你们错了,错得离谱,我有权利阻止你们再荒唐下去!”
“大伯。”昀森皱着眉,忧郁得令人心疼,“之前我可能做过很多错事,可这一件——我不认错。”
“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你不认错就是不错!”宋启山每一句尖针般的控诉,狠扎在我们最脆弱的神经中枢,一时之间意识疲软无力招架。
幸亏霍家的老管家发现这边老少对峙的不良场面,特地出来探看,长者也为避免让人看笑话,脸色稍霁,语气也有拼命压抑的迹象,但神情肃穆不改:“你在外头鬼混,人家顶多说你一句风流成性,可你和名义上的兄弟有这种……不可告人的关系,就不是件小事情!在我们这样的家族里,是绝对不会容你胡乱的。今天如果我不知道,你有本事瞒我和你老子一世,躲过外面那些敏锐的狗仔队?!既然我知道了,就没有理由让你继续这样恶性发展,我不能看你们霍家的名声败落,我要是纵容你就是对不起你老子。”
从头到尾晓以大义,从头到尾针对霍昀森而不是我杜震函。这老爷子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峥嵘岁月令他浑身都包上一层坚硬的盔甲,他知道如何抓住小辈的弱点并充分利用,可以要挟我们的一切砝码都不会错过,我想,他不会允许我们“长期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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