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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朝廷(乾隆三部曲第二部-出书版)-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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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趋于凋落。纵观历史,农业向工业生产发展的冲动,在中国是早就存在的,也是难以遏止的。
在追述改革前夜农村形势时,杜润生提出,当时农村已形成了三类地区,各占三分之一左右的比重:一种是集体经济搞得比较好的,一种是处于中间状态的,一种是较差的“三靠队”。所谓“三靠”,即是“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这一类生产队大多在落后地区,显得问题最大。
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第一类地区即所谓先进地区,问题也很大,只是性质不大一样罢了。这些地方迫切需要放宽政策和解放劳动力,把经济导入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梯。然而,受到宏观经济的制约,这种需要很难满足。集体经济体制既解决不了三靠队的“脱贫”问题,也满足不了先进社队的“致富”要求。它几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为此,1979年,刚恢复工作不久的杜润生就为中共中央起草了一个文件。到1982年、1983年的“一号文件”,突破了只有社队才能办企业的限制。1984年“一号文件”提出,农村中越来越多的人转入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是一个必然的历史性进步”,接着转发了《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作为1984年“四号文件”下发。为以后乡镇企业迅猛发展,打了个基础。农村工业遂成为此后中国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居功至伟。
发展“多种经营”和“农村工业”,是清代为我们展现的两条极具可行性的经济发展道路。至今,中国农村经济仍然走在这条路上(包含商业)。中间的一度改变,并不能使其“中断”。
当代农村改革究竟从何而来?不难发现,其中起到主要作用的制度因素,不是别的,正是一定的土地及财产私有权、小农的家庭经营、农民选择生产项目和经济行业的某种自由,商品性经营以及市场机制等。而所有这些,都是中国历史中曾经有过的东西。由此看来,当代中国农村改革的内涵,也可称为“传统制度”的复兴;即令“包产到户”,也可以说是古代“井田”、“均田制”的再生(参见未刊文稿:“中国农村改革的历史依托”,1987,福特基金会赞助)。历史,在这里重新“接续”起来。
关于清代的“工政”和“粮政”,是我在赴美之前写就,并以论文形式在美国发表(1987年)。回国以后,形成小书《清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由沈志华赞助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在友人王希和谢茂松的帮助下,北京大学出版社再版(2005年,更名《活着的传统》)。所谓“经济发展”,意指历史上“经济恢复”之后的“和平发展时期”,讨论这一时期的传统政策,在以前大约还没有过,为此我获得美国Luce基金的赞助(1986年)。
如此看来,清代的经济发展政策,实具有前瞻性和跨时代的重大价值,特别是我们有了二十世纪下半叶的经验以后。虽然这些并非传统史学关心的重心,清人自己也未做过相应的总结。我却从中第一次体会到了中国传统的正面价值,从此在这条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这无意间扩大了经济史的研究领域,把一项“经济史”研究,带入了“思想史”、“政治史”的领域。也许,正如钱穆所说:“经济史必从全部文化着眼始能有大成就”?
不过,在那些文字中,我却只说“历史”,几乎没有一句提及“当代”。相信识者皆在农村经过一番“摸爬滚打”,深悉“个中滋味”(以后很久我才试着把其中的关联挑明)。
“一代有一代之史”,这成为我最重要的研究之一,它是对昔日历史的一个现代诠释,也是对当代改革的一个历史说明。借由着这种“古今两相观照”,我尝试着将历史学与当身社会问题连接起来。其实,它可能也是“身不由己”,因由自身经历,衍义出一段历史。貌似严整,却是信步走来,并无“人谋”。
是古人错了吗
我那篇从清史解读当代改革的文章发表以后,有朋友问:清代(康熙、乾隆年间)中国到底还有没有可耕土地?
我的回答,可谓直截了当:
“有!当然还有可耕土地!”
所以近几年有同人批评说,康熙、乾隆都错了。
我虽知道当时还有土地可耕,却不能认同这种以为古人、当事人“错”了的看法。
即使事实上还有耕地可以开垦,这种“实事求是”的“客观主义”,也是一种“肤浅”的学问(也许属于“考据学派”吧,一笑)。它回答的是什么问题呢——不过是证明批评者自己比别人“高明”罢了,却没能抓住时代(无论是历史还是现代)的重大问题。
这样做学问可就太简单了。至少,我们应该追问,康熙、乾隆两位皇帝,为什么要这样想、这样说呢?
他们为什么不能满足于开垦土地,而要往前一步?
所以我认为,他们的想法是前瞻性的,而不是只顾当下(当时也有许多地区已面临这一问题,即在土地开发殆尽的情况下如何发展经济的问题,特别是在“基本经济区”即运河沿线省份)。怎能轻率地说他们都错了呢!
朱子的说法或许可为参考:
“看书不可将己见硬参入去。须是除了自己所见,看他册子上古人意思如何。”
“是且虚心,随他本文正意看。”
“且要晓得句下文意,未可(未得其意)便肆己见,妄起浮论。”
“欲知彼事,须问彼人。今却不问其人,只以己意料度”(钱穆《学龠》)。
这里还涉及一个方法上的“禁忌”,这就是在“口述访谈”的方法里,切不可在访谈中,随意批评访谈对象说他“错了”(朱熹也说过:“且从他说尽,不可剿断他说”——钱穆按:近代学人最易犯此病)。
为什么“口述史”里要这样规定,——《过去的声音》中的《访谈》里特别强调:面对一个口述者,你要“尊重”他,表示“理解”和“同情”,“坐下来静静地听”。哪怕是陈述他极其荒谬的理论,使用他最最愚蠢的论点,“你不能反对,也不能表示异议或嘲弄”,——请同学们想一想?
对《从清史解读当代》一文的解读
我对清代经济政策的研究,始于1982年,研究生毕业不久,不想距今已有30年时间了。
很长时间,我都不看好这篇文章,包括我的小书(《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暨第二版《活着的传统》)。在那些近于晦涩的文字里(包括1987年在美国若干所大学的演讲),都没有提及当代,只是在讲清史(当然在明眼人,如北京的两位老友和华府的两个对华顾问,他们的看法就不一样了)。
所以说这篇文字“看不懂”并没什么奇怪,它确实“不好理解”。
要想弄明白,我以为就要回到80年代。这是解读它的一个切入点。
因为“时过境迁”,许多已经不是“时代问题”,而成为“历史问题”。它已是一段历史,和历史的思考。
另外,并非每个人都关心农业问题,即使在那个“农村”成为一切问题的核心,成为“改革”的突破口,也有很多人不关心它。我们总不能说那些人是“为学术而学术”,是为“混饭吃”,“为稻粱谋”。何况在这之外,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呢!
在课堂上,我不得不讲述这段历史,但也尽可能避开它,宁可讲些别的。
只是到最近几年,因为友人唐晓峰回忆起过去的一段故事,我才想到,说不定那篇文字,在当初还是有些价值的。退休以后,我整理旧档,找到了“带头大哥”的那封信。但也不过如此。
最近,因为另一篇稿子,吴思先生给我“出题”,我才写了这篇文章。才把许多话说的这样清楚,即清楚地把相隔二三百年的历史联系起来(所谓“三百年为一个历史”),点明“古今”之间的关系,给它一个“定位”。
30年了,才达到这样一个境地。自己一直也不怎么清楚(至少和今天相比,尚有一定的距离)。学问,需要“积淀”,这也算是一个例证。
这样的文章,看得懂看不懂都没关系。它本身已是历史,跟当下各位必须表态的事情不同,我也不会给您扣一顶“不想当明白人”的大帽子。
尽管我觉得它很重要,认为这是近三百年中国经济史里,第一等重要的大关节之一。在我之前,还没有人把它揭示出来,也许这就是这篇文字的意义所在。尽管我却一直以为自己没什么……
这些,就算是一点儿“多余的话”吧!
“神来之笔”
俗话说:“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的这篇文字(《炎黄春秋》2011年第5期《从清代农业政策看当代农村变革》)发表以后,按照“惯例”,挨一伙妄人的骂是免不了的(参见网易博客),倒也着实受到一些好评。
比如,财经博客上说:“拜读,超级受益”(《财经网》网友);“好文啊好文,有诺斯之宏远视界”(whtclement)。网易博客:“说得很有道理,支持,真是个有眼光的高人”(职业操盘手);“这些事都是总理级别的人考虑的,不可能大多数都理解”(shenmiao)。
第一时间有一位年龄相仿的教授打电话来,把文章夸了一顿,说什么独自立意,独立思考,不追随外人,云云。一位老辈学者看了以后,大声对我说:好!好!这是你写得最好的一篇(文字)。而且那几个举证(50年代以来),都让人无话可说。
(悄悄说,那篇《忆发展组》,在文字上可能更好一些。)
我还要强调,所谓“垦政”、“农政”、“粮政”……都是跨越朝代、超越意识形态,无论谁上台执政,都不能回避的国家大政。就我眼光所及(或许也可称为“时代意见”),重点是在所谓“多种经营”,关键认识则在“土地开垦”。
如果说有什么“神来之笔”,乃是指这一句:农业学大寨,开山造地,各地退经还粮,恐怕仍然是“扩大粮食耕作面积”,仍然是一种“开荒”。
这体现出内心深处对土地开垦的执着,仍是囿于清代以前各朝的经验。
也是我以前未曾有过的认识,从来还没人说起。
另一个词句仍是与此有关,即指出清朝皇帝思想的“前瞻性”。也为以前所无。
清代皇帝不是“寻章摘句”的士子,而是身兼“总统”“总理”二职于一身的国家元首。认定一个道理,不计俗人所谓对错,不管细节有无出入,有思想有决断,大声说出自己的看法,终于形成经济史上的一段佳话。
明明还有荒地可以开垦,却一口咬定没有,第一,(消极地说)并不为了增加税收;第二,(积极一面)使农业发展转入下一个层次,这是何等的见识,何等的担当!
所以昨日我在有关政治理念的一个采访中说,(将来)我宁可活在这样的领导人之下(如康熙老爷爷),而不要去“关心政治”。也就难怪在采访者看来,这确是“一个人的战争”了!
马尔萨斯阴影下的人口争论
近些年来,中国历史人口研究获得了长足的进展,不但拓宽了旧有的研究领域,使其踏入更为细致深入的层面,而且就若干重大问题发表了许多不同见解,和展开了一场饶有趣味的学术争论。这对沉寂的学界来说,大约也是一个“异数”。本文无意对此作出全面评价,只打算就其中一些问题,特别是围绕着《人类的四分之一:马尔萨斯的神话与中国的现实》一书的争论,谈几点看法。
本篇发表于《清史研究》2004年第1期。
一、关于中国人口机制
李中清和王丰在《人类的四分之一》书中提出了许多新的论点,在我看来,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也许就是关于中国人的人口行为了:与马尔萨斯所说不同,很久以来,中国人就建立了自己的人口体系,使之能够高度理智地根据其社会经济条件来调整人口行为:中国已婚夫妇自结婚至开始生育的间隔时间比较长,结束生育的时间比较早;在集体家庭的严密监视之下,中国夫妇能够控制“性的激情”;当他们想要孩子时,他们能够加快其过程;否则他们就节制和等待;他们又掌握了传统的避孕和流产技术;因此,已婚生育率比欧洲要低得多。其计划人口的方式不是别的,而是控制生育和控制婴儿存活(14)。这些论点(特别是最后一点)发表之后,自然引致了学界同人的激烈争论。
的确,过去人们一向以为,中国的人口,只是受所谓“积极制衡”(战争、瘟疫和饥荒)控制的,只有其所导致的死亡率的增加,才能制止人口的增加。这样一种马尔萨斯式的“悲观”论点,现在看来,岂不都成了一个“神话”(15)?
由此,一个新的“神话”出现了。中国人能主动、自觉地控制人口!不是在二十世纪,而是在那以前长达几百年以至近千年的时间里!试问:没有这样的生育控制能力(和它的普及),一些地区(特别是江浙地区)的人口,怎样才能由先前的高速增长,转变为后一时期的低速成长呢(16)?
也许与众多的批评者不同,笔者并无意于否认中国历来是有一些办法可以实现“避孕”的。在这里,问题可能只是在于如何“取证”,和如何评价它的具体效果罢了。
但遗憾的是,在《人类的四分之一》书中并没有举出中国人是如何避孕和流产的例证(17)。而只是在相关的地方做了一些反推,例如,根据对辽宁一些地区的研究发现,当地人口出生数的升降与粮食价格呈反比例变化,无子家庭的生育间隔都比有子者短,等等(18)。因此有关的论证只能依靠其他的研究了,这就使该书的逻辑显得颇为无力。
为此,同属该一学派的李伯重在他的一项专门研究中提出,历史上节育知识在江浙一带民间已非常普及,其方法可分为药物和非药物的,后者又可分为手术的和非手术的两种(包括针灸、推拿,食物避孕,调节房事和延长哺乳等)(19)。有评论指出,这为中国历史人口学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层面,增加了我们对近代前中国人口生育行为的理解;尽管仍有许多问题应该质疑(20)。
李伯重所说的避孕方法,首推服用棉籽油。他认为,自清代以来,在江浙这一盛产棉花的地方,农民广泛食用棉籽油,大约就是在不自觉地服用“强力避孕药”了(但不分男女老幼长期食用,是否会造成“不孕”的效果,于“不自觉”中又如何能够有意停用,则未作进一步的探讨)。其次还有一些“断产”和“疏胎绝产”方剂(如服食凤仙子、四物汤、九龙丹等)。除此之外,几乎就再没有谈到什么“防免作胎”之法了。而且,这些方剂与各种堕胎药物相比,尚处于“尝试阶段”,据说并未得到普遍而有效的运用(21)。在笔者看来,就不免偏重于“流产”(堕胎)等“杀生性”的技术手段,对于如何“避孕”则重视不够。而这,恐怕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避孕”的办法可能还有很多。例如,我曾听一位当事人讲,她一次因偶然带了一块麝香,从此就不能怀孕(她因为已有四五个小孩,也就“歪打正着”,乐得如此了)。还有朋友告诉我说,将一种药物“斑蝥”(“螌蝥”)置于子宫颈口(似是用一纸捻送入),也可有效地起到避孕的作用。旧日的妓女使用这一方法,“从良”之后,也就依然可以生育。此外,还有土制“避孕套”,压穴法(如指压会阴以“还精补脑”)、体外射精法,……(22)我相信,在现代技术传入中国以前,这一类传统的办法一定还有很多(我想再强调一句,我们应该特别重视的是其中的“避孕”办法,而不是“堕胎”、“溺婴”一类手段)。尽管其中只有一部分能够见之于文字史料,而更多地须倚赖“口述历史”资料。
20年前,当我在研究所里说到,有一些传统的办法可以避孕时,曾经受到同行的“讥笑”。今天这种情况大概是不会出现了。我们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更深入地搜寻有关史料,不仅是利用文字史料,也要大量使用口述历史的方法。尤其是,如果说江浙地区曾经在长达好几个世纪的历史中使用这些方法,它又拥有数以千万计的人口,那么,我们为何不能对口述历史调查寄予更高的期望呢?
在本节最后,我想说的一点,就是从这样一段史实——江浙地区人口变化的方式乃由先前的高速增长,转变为宋元明清时期的低速成长——是否即可反推出它与“生育控制的普及”之间,必然存在一种“密切的关系”(23)?
我过去在中国地区理论的研究中,曾按照各地区的发展水平,把它们分作几个阶段(或类型),每个阶段又各有其特点,其第一项,就是人口方面的特征;它的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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