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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疯狂者-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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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顾不得以后的事了。他有一种感觉,不会再有以后了,有的只是黑暗。他并不在乎这个,说不定“黑暗”正是医生要给他开的处方。
他躺在床上,喝着世界上最好的苏格兰威士忌,一根接一根地吸烟。烟圈经过浴室里的轻柔白光照射之后,变成了一团蓝色的薄雾,漂浮到光滑的天花板上。他盯着一层又一层的烟雾一直在对她说话。他不停地对她说着。他的一记重拳打偏了,打到了水里,没有打中任何目标。他快要疯了,就好像她已经被人诱拐了一样。醉意最浓的时候,他把一个烧着的烟头紧紧攥在手中,想象着那是她的手,正被他的手牢牢钳住,紧紧地贴在火焰上。疼痛啮咬着他,一缕缕烟雾从指缝中飘出,他喃喃地说:“罗丝,你在哪里?你这小偷,你到底在何处藏身?”
此后不久,他便陷入了昏睡之中。星期五早晨十点左右,他从昨夜的酒醉。不安和难以名状的恐惧中醒来。他整晚都在做着一些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仍然清醒地躺在白石旅馆九层房间里面的这只床上,浴室的白炽灯光也是这样柔和地穿过漆黑的卧室,他吐出的烟圈从床上冉冉升起,最后变成了蓝色的薄雾。不同之处在于,只有在梦中他才能在烟雾中看见电影般的情景,看见罗丝的模样。
他看见她在倾盆大雨中穿过一座花草全部凋谢了的花园。“原来你在这里。”他想到。罗丝不知为什么会赤身裸体地站在那里,他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冲动。有八年或者更长的一段时间了,他对于她的裸体一直无动于衷,甚至感到极其厌倦。可是现在她看上去有些不同了。事实上是相当不错。
并不是因为她变得苗条了一些,他在梦中思索着,虽然她看上去的确瘦了点儿。很可能是她神态中的某种东西使他产生了这种感觉。那是什么呢?
他顿时想起来了。她脸上明显地流露出一副刚刚跟男人睡过觉的、神采飞扬的表情,只有女人才会有这种神态。如果对此有任何怀疑的话,只要看看她的发型就会明白:她把头发染成了那种金发婊子的模样,她把自己当成了大牌明星沙朗·斯通,要么就是麦当娜。
他眼睁睁地看着薄雾中的罗丝走出了毫无生气的花园,来到一条小溪边,像沥青一样漆黑的溪水闪闪发光。她踩着一块块的垫脚石跨过了小溪,伸出双手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一只手里举着一团揉在一起的湿透的布料,好像是件睡衣。他想,你为什么不把它穿上,你这不知羞耻的婊子?我真想知道,你还在等待着男朋友来一起干活儿吗?告诉你——假如我最终抓住你的时候,发现你和一个男人手拉着手,警察将会发现那家伙下半身那个该死的玩意儿像一支生日蜡烛一样笔直地插在裤裆里。
但是在梦境中没有人来找她。罗丝,烟雾中的罗丝,在他床的上方,穿过一片小树林走上了一条小路。树林里死气沉沉。她来到了一处林中空地,那里只有惟一的一棵有生命的树。她跪在地上,捡起了一些树种,用像是从睡衣上撕下来的一块布条将它们包了起来,然后站起身向村旁的台阶走去,接着便从那里消失了(在梦里,你永远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该死的事情)。他站在附近等着她回来,突然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好像是从打开的冷库里吹出的一股气流,使他抖个不停。在他的警察生涯中,他对付过一些令人生畏的人物——他和哈里·毕辛顿经常需要对付的人中,最可怕的要算是那些吸毒者了——由此而造就出一种能够意识到危险降临的本能。此刻他便意识到有人来了,这个人就在他身后,而且她毫无疑问是个极其危险的人物。
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低语着:“我要报答你。”嗓音甜润而沙哑,令人毛骨悚然。那声音里丝毫听不到理性的成分。
“了不起,你这杂种!”诺曼在梦中说,“你真想报答我的话,我将会改变你的一生。”
她尖叫起来。这声音不是经过耳朵,而是直接钻进了大脑。她张开了双手,向他猛扑过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面前的烟雾吹到了一边,那女人不见了。诺曼感觉到她已经走掉了。他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十分平静地在黑暗中漂浮着,那些当他清醒时亲绕着他的种种恐惧和欲望都没有能够打扰他。
星期五早晨十点十分,他醒来了。他把目光从床边的闹钟移向天花板,几乎有些盼望昨晚的幽灵会从烟雾缭绕的房间中再度出现。当然没有什么幽灵,没有任何东西。甚至连烟雾也在逐渐消散,只剩下香烟的气味在房间里飘荡着;只有他——侦探诺曼·丹尼尔斯躺在这只散发出浓厚的烟草味儿和酒精气味儿的、浸透了汗水的床上。他嘴里有一股味道,好像他整个夜晚一直都在啮咬一只刚刚上过鞋油的科尔多瓦皮靴的靴尖。他左手掌心的水泡在闪闪发光,指头上的疼痛几乎把他变成了一个疯狂的杂种。一群鸽子站在粘满粪便的窗棂上,一边扑打翅膀,一边喁喁细语。诺曼目光呆滞地盯着那只水泡,良久,他才想起来这是自己昨晚用烟头烧出来的。他暗自点了点头,没错,正是因为找不着罗丝,他才会这么干的……在那之后,他一整夜都在做着疯狂的梦,好像得到了一种心理补偿。
他把两个手指放在水泡旁边,慢慢用力挤破了它,然后拿一条毛巾擦干净手指。他又在床上躺了几分钟,目光仍然注视着这只手指——观察着它抽动的模样,品味着一阵阵钻心的疼痛。然后,他从床底下拉出那只旅行袋,从袋子的底层拿出了一只苏克雷斯锡罐,里面有少量的兴奋药,更多的则是镇静药。一般而言,诺曼只在睡觉时需要药物帮助,起床后通常是不用的。
他就着一小口威士忌吞下了药片,又躺回了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又开始一根接一根地吸烟,并不停地在那只已经堆得很满的烟灰缸里捻灭烟头。
这一次他不是在想罗丝,至少不是直接在想她。他想的是她的新朋友们将要举行的野餐会。他去过艾丁格码头,那儿的情形并不鼓舞人心。那是一处开阔的地方,有大片海滩、野餐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他根本没办法实施对罗丝的监视,准确掌握她抵达和离开的时间。如果他有六个人(即便有四个也行,假如他们知道这是一件什么样的活儿),一切便会截然不同,但是现在只有他自己。假如她不是乘船来的话,也还有其他三个入口,他简直没有办法同时盯住它们,否则就得像个杂种一样在人堆里拱来拱去。他希望明天只有罗丝一个人能够认得出他。但是,希望总是个靠不住的玩意儿,他不得不设想着她们将会找到他,而且她们已经从家乡的妇女组织那里搞到了他的照片。
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他在经历过不止一次的痛苦遭遇以后形成的信念:隐蔽是对付这种灾难性场合的好办法。在开阔的露天场所,当你正要敲碎某个杂种的脑袋时,最容易导致失败的原因就是现在流行一时的通讯设施。如果有个小家伙偶尔操纵着无线电控制的小船或赛艇进入了这一地区,很有可能会使你六个多月的监视和精心策划归于失败。他想:没关系,别自找麻烦了。记得老怀特·斯莱特常说:局势就是局势,没人能够左右,关键是你自己怎么干。决不能再往后拖了,现在距离那个该死的聚餐会只剩下二十四个小时了,如果这一次你错过了她,可能直到圣诞节也仍旧找不到。另外,如果你粗心大意,就顺便提醒你:这可是一座大城市。
他起床后进了浴室,把长着水泡的那只手伸到浴帘外面冲了个澡,穿上褪色的牛仔裤和一件无法仔细形容的绿衬衫,戴了顶便帽,最后把一副廉价的太阳镜塞进了衬衣兜。他乘电梯下楼后来到了大堂,在书报柜前买了份报纸和一盒邦迪。在等候柜台后面那个蠢货栈零钱的时候,他隔着这家伙的肩膀,透过书报柜台后面的窗户向外看。他从这块玻璃上正好看见旅馆的内部专用电梯,此时一部电梯正在打开,三个叽里呱啦连说带笑的房间服务员走了出来。她们提着手袋,诺曼猜想她们是要去吃午餐。中间的那个既苗条又漂亮,长着一头蓬松的金发,诺曼以前在哪儿见过她。他很快想起来了,他去“姐妹之家”侦察的路上,曾经和这个金发女孩一起穿过一段人行横道。当时她穿着红色的休闲裤,扭动着可爱的小屁股。
“先生,找您的钱。”报贩对他说。诺曼头也不回地把零钱塞进了裤兜。他走过那三个女人,看也没看她们一眼,包括那个装腔作势的女孩。他已经在无意识地将她与罗丝做比较了。他的膝盖在痉挛,这是一个警察的自然反射。他的全部意识都集中于惟一的一件事情:明天怎样才能找出罗丝而自己又不被发现。
正当他从走廊里往外走时,突然听到了几个熟悉的字眼:“艾丁格码头。”一开始,他还以为这几个字是从他自己脑子里冒出来的。他那结实的步伐突然变得踉跄起来,心脏狂跳不已,手心的水泡也在剧烈地抽搐起来。实际上他只是换错了步子而已。一阵短暂的犹豫之后,他低下头向转门走去。旁观的人会以为他刚才只是发作了一阵膝盖或小腿的疼痛,这正是他希望造成的效果。问题在于,他不能让自己再走错一步了。假如那个女人是从杜汉大街的女子机构中来的,他的任何不谨慎的举动都会使她辨认出他来。如果说出“艾丁格码头”的那个女人就是曾经跟他一起过马路的宝贝儿,她有可能已经认出他来了。但是他知道这不可能。作为一个警察,他的亲身体验是,大多数普通人对于周围的环境都是惊人地麻木并且缺乏观察力。但是也会偶尔有一些例外。那些杀人凶手、绑匪、银行抢劫犯即便能够长期逍遥法外,成为联邦调查局通缉的十大要犯,却会在不经意之间失手于某个喜欢读《警探内幕》的711连锁店的职员,或者某个对电视台播出的“罪案揭秘”节目每期必看的女交警。为了不引起她们的注意,他不敢停下脚步。可是——可是他非停下来不可。
诺曼突然在旋转门左边跪了下去,背对着三个女人,低着头假装在系鞋带。
“错过音乐会真是件遗憾的事情,但是如果我真的喜欢那部车,我不会拒绝这次……”
她们走出门去。诺曼尽管只听见了半句话Z它足以使他确信,她们谈论的正是那个将会使这一天变得永远难忘的野餐音乐会。照此推理,这个女人有可能认识罗丝。机会不一定很大,很多与“姐妹之家”没有什么关系的人明天也会到艾丁格码头去。但不管怎样,这总是个机会。诺曼坚信命运的无常。但麻烦在于,他不知道刚才说话的是三个女人中的哪一个。
他很快站起身,走出了旋转门,一边默默地祈祷着。但愿刚才说话的人就是那个金发女孩儿,她应该是那个长着大大的眼睛、诱人的臀部的金发女人。但愿是她。
跟踪显然是危险的。你无法判断什么时候她们中间的某个人会漫不经心地朝周围瞟一眼,然后就会认出这张脸,从而弄到大把的赏金。可是现在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他跟在她们后面摇摇晃晃地走着,故意歪着脑袋,好像他真正关心的其实是马路边橱窗里的那些垃圾。
“你们今天清点那些枕套了吗?”走在最里边的那个胖女人问其他两个人。
“这一次一个也不少,”靠外边年纪大些的女人说,“波尔,你怎么样?”
金发女孩回答道:“我还没数呢,这种活儿太令人提不起精神了。”
三个人都大笑起来。这种尖声尖气的笑声让诺曼觉得自己的神经似乎在爆裂。他立刻收拢脚步,测览着路边一个展销体育用品的橱窗,让那几个女人继续远去。好了,就是她,准没错。金发女孩正是那个说出了“艾丁格码头”这几个神奇字眼的女人。这也许改变了一切,也许什么都没改变,此刻他兴奋得难以抑制,可以肯定,出乎意料的好运气正在向他闪光,这正是那种当你从事一个获胜概率极小的案子时永远盼望着出现的那种好运气,而人们显然不太相信好运气会经常降临。
至于现在,他要把这个吉兆深藏在心里,继续进行A计划。他甚至不会邀请金发女孩回到旅馆里去,至少现在还不会。他知道她的名字叫波尔,这足以让他开始着手准备一切了。
诺曼走到汽车站,等了十五分钟,跳上一辆飞机场的定时班车。路很远,机场在城市的边缘地区。车到终点站之后,他匆匆戴上太阳镜,向长期停车场走去。他打算钻进去的头一辆车停放的时间太久,电池已经没电了。第二辆是一部毫无特色的福特“加速度”,启动得相当不错。他对验票站的人说,他在达拉斯住了三个礼拜,把车票弄丢了。他说他总是丢三落四,还经常找不到洗衣单,只好不断出示他的驾驶执照。验票站的男人像听一个已经听了上千次的无聊故事那样很不耐烦地点着头,当诺曼谦恭地递上额外的十块钱时他的精神才突然振奋起来。他迅速将钱装进了兜里。
诺曼·丹尼尔斯驶出了长期停车场;几乎正在此时,拉比·利弗茨向他那位在逃的妻子提出了一项被他称做“更加牢固的商业合作”的建议。
诺曼开上公路两英里之后,把车停在一幅广告牌后面,换下了车牌。又往前开了两英里,停在罗伯洗车行的门前。他打赌这部“加速度”一定是深蓝色的,但是他赌输了,它其实是绿色的。这毫无关系,收票窗口的男人只有当他把那张十元的纸币伸到鼻子底下时才把眼睛从小小的黑白电视上抬起了一次。最好把这场游戏玩得安全些,至少可以增加一些舒适感。
诺曼打开收音机,找到一个过时的老电台,雪利·埃利斯正在主持节目。他按照雪利的指示跟着唱。“如果头两个字母相同,把它们省略掉唱后面,比如‘巴里——巴里’,省掉巴,唱阿里,这是惟一的规则。”接着唱起来。诺曼完全听明白了这支老掉牙的破歌的每一个单词。真不明白这世界是怎么了,你从高中出来才两年,就记不住该死的二次方程式和法语动词的不同形式,而眼看快要四十岁了、却还能把“监狱——监狱——小鬼——比克,香蕉——法那——中尉——费克。赏金——费摩——米克——尼克”这种无聊的儿歌背得滚瓜烂熟,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子
诺曼平静地想,是的,看来这是真的,这个世界已经落到我身后了。就像在科幻电影里太空人眼看着地球在眼前缩小一样,这世界在我眼里起初像只球,然后像只分币,然后像个发红的小斑点,最后不见了。他此刻大脑中正是这番景象——太空船为执行一个五年的使命——开发一个渺无人烟的新世界而前进。诺曼号太空船正在接近宇宙速度。
雪利·埃利斯播音结束,某种甲壳虫音乐尾随而至。诺曼今天不想听愚蠢的好皮士重复“啮。朱迪”之类的废话。他使劲儿关掉了音量,因为用力太大,旋钮被拧掉了。
在距离城市边缘几英里远时,他路过了一个叫“基地营”的地方。高大显眼的广告牌上写着“你从未见过的军队剩余物资”。不知为什么,这广告使他笑出了声。他想,这可真算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特别的广告了。它好像包含着什么意思,但又没有直接说出来。不过广告并不重要,说不定这商店里会有他一直想找的某样东西。他真的找到了。
中间的过道上悬挂着一个大幅的广告牌,上面写着“绝对安全,永无遗憾”。诺曼看到,那是三种不同形状的煤气灯、催泪弹、抛石机(如果你碰巧在家里遭到一个四肢瘫痪的盲人袭击,它倒真是一件绝妙的防身武器),发射橡皮子弹的气枪、弹弓,普通的和有大头钉装饰的黄铜指套、包皮铅头棍、鞭子、口哨等等。当诺曼差不多走到走廊的最中间时,终于在一个玻璃柜中发现了一样他认为是整个“基地营”里惟一真正有用的东西:一把电击枪。他花63元50分买下了它。这把枪一扣扳机,就从两个钢电极中发出强大的电流(虽然可能达不到标签上许诺的9万伏高压)。诺曼认为,它的每一次击发都会像小口径手枪一样具有杀伤力,而最令人满意的是,买这种枪根本不需要签名。
“你想九伏电池的买?”店员问。这是个长着兔唇、脑袋像子弹模样的年轻人,身上的体恤衫上写着“有枝枪备而不用比需要时手边没有好”。在诺曼看来,这家伙像是某种近亲结婚的后代。“电池的想要,九伏?”
诺曼明白他想说什么,点点头:“给我两个。留一个备用。”
年轻人笑了起来,好像听到了一句最有趣的笑话,比“你从未见过的军队剩余物资”还好笑!随后他弯腰从柜台下拿出两个九伏电池,啪的一声扔在诺曼的欧米茄电击枪旁。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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