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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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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匆匆地来,匆匆地走,多歇一会,那丢的可是工分啊,说有空不过是个人情借口。
  “吴队长家的,你刚才和陆老二说啥呢?”果然有人好奇了。
  “没啥,就聊了两句家常,”吴婶子摆摆手,“我得去干活了,不说了啊。”
  “诶!”得不到满意的答案,人也不敢得罪她。
  接近中午,外头天气越来越热,黄豆到了收割的时候,这两日吴队长每天大中午地搁太阳底下看天,估摸着选个太阳大的日子。
  太阳越大,越适合割。
  豆苗割下来暴晒,晒得壳爆裂了,大家伙拿着木棍子,在太阳最热辣的时候敲打豆荚。
  这活计比割稻谷还累。
  夏日里大中午的蹲地上,屁股底下是滚烫的地面,整个人就蹲那烤似的,头顶还罩着个大的,两面烤,人真的能脱一层皮。
  估摸着看好了日子。
  吴队长过来叫人帮忙了。
  晒黄豆的地块必须腾出来,快饭点了,女人得回去做饭啊,他干脆叫了几个男的过去帮忙。
  但弄完估计转点了,家里女人做好饭,男人回去搓一顿饭正好。
  陆志城也在其中。
  一群人凑合在那打扫的打扫,铲草的铲草,然后不知谁的肚子咕噜了一声。
  话题就这么起来了。
  “王有军,你家今天中午吃啥?”
  那个叫王有军的男人抹了把额头的汗,“能有啥吃的,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嘿,我就不一样啊,我婆娘今儿中午给我留了个鸡蛋。”
  “我呸!你告诉我这个干啥?”
  “我就让你馋一下,我告诉你啊 馋鸡蛋了,回去闻一下鸡屁股,差不多的意思。”
  “嘿,你咋损人呢,闻鸡屁股,我看你还不如鸡窝里去睡!”
  “……”
  骂着骂着,大家伙笑了起来。
  “得了,反正你们婆娘不会让你们饿着!”
  男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挣大部分的工分养家,婆娘就是饿着自己也不会饿着她们男人。
  这就是事实,男人顶住了家里那片天。
  吴队长悄无声息地背着手在那晃,自然也听到了他们的聊天内容。
  他点点头,晃动的视线忽然停在了陆志城身上,陆老二怎么也在?他忽然想到什么。
  他走过去,“志城啊,做完了吗?做完了你先回去。”
  吴队长早就发现陆志城干活一副懒散轻松的样子,观察了几天,他发现人家活却不比别人干得少,就没再计较了。
  人今天新婚第一天,而家里,咳,有个娇婆娘,他听说城里姑娘都不会做饭的……
  陆志城弯着腰低着头,额前黑色头发被汗水打湿,太阳直晒下的面孔白皙透着几分红润。
  他若不说,陆志城也要回去了。
  他站起来,笑了笑,“那我先走了,”
  “去吧去吧,”
  正如吴队长所说,家里没人做饭,宋明宝再饿估计也没那个自觉,顶多找到粮食煮自己的吃了。
  但陆志城离开前故意把粮食放好了,她找不到,估摸着现在正饿着呢。
  他不急不缓往家里赶去。
  推开院子门,寂静无声。
  视线之内,厨房门和左边的房间门打开着,中间放粮食的屋子依然锁着。
  陆志城开锁时特意弄出了声,隔壁的人果然闻声出来。
  宋明宝若是知道故意烧火把饭烧糊就要吃糊饭,糊饭不吃就得饿着,吃苦的是自己,她估计也不会烧这么狠。
  她算是吃到苦头了。
  饿着肚子的她 ,蔫蔫的,总算没有第一时间上来怼人,吃了亏算是进步了。
  这个房间被陆志城当作杂物间,里头放着他买来的粮食,前段时间队里分的红薯和玉米,还有一袋生花生。
  宋明宝站他身后,一声不吭,视线在房间晃过。
  环境比她睡的地方还要差,睡的地方,四周墙壁好歹用报纸糊着,杂物间呢,外头是啥样的,里头就是啥样的。
  粮食用袋子装着,系得紧紧的,一整个直接搁在缸里,鼓出了大半个身子。
  一碗米,一把青菜约摸四根。青菜还是昨天办宴席留下的。
  看见绿油油的青菜,宋明宝下意识就要说不吃这个,煮菜不加油,那也要分菜,煮肉没事,青菜煮出来那就是原滋原味,又淡又涩……
  “你先去把火点着,”陆志城回头看了她眼。
  宋明宝对上他的视线,又不死心地看了眼他手里的青菜,眼睛是真的冒绿光了。
  不情不愿地道,“我烧,但我不想吃蔬菜!”
  “知道了,”陆志城回过头系袋子。
  宋明宝转身走了,她怕再说一句,别说菜,连饭都没得吃。她心里下意识怀疑陆志城是能干出这事的人。
  陆志城出来时,手里拎了块熏肉,昨天宴席也就留下一把青菜与熏肉。
  估摸着是吴队长媳妇偷偷抠下来的,后来发现陆志城大方不要剩菜,她不好意思地把藏起来的菜还给他了,不多,刚好一顿饭。
  厨房门口在冒烟了,陆志城脚下一顿,饿一顿真知道听话了,挺好的。
  “你快点啊!”
  等来等去人还不来,宋明宝忍着不耐烦喊了一声,情绪受饥饿的影响更多。
  陆志城踏进厨房,一双眼睛刷地看向他拎着的东西上,目光落在他手里那块烟熏肉上,撇了撇嘴,这么黑的东西,谁吃啊?
  她到底忍着没喊出来。
  陆志城打开锅盖,看见锅里的水,快沸腾了,他眉头一挑,心想也不是不懂,就是欠收拾。
  淘好米,一碗全倒进去。
  灶下火烧着,一般不用人特意看着,天气又热,谁乐意大夏天地搁那烤火。
  米倒进锅里,沸腾的水下去了,瞧着没那么快热,也不用特意看着。
  陆志城唇角微勾,使唤她,“青菜洗了,”
  宋明宝手里拿着火钳,整个人热得背对着烧火的灶,一听要洗菜,扔下火钳过去了。
  “水在哪啊?”她拉着脸,目光四处转了转。
  陆志城给她指了个外头的方向,比着手里的熏肉准备切成片。
  宋明宝饿得不耐烦了,拿起带泥的青菜出去洗了。
  她洗完回来,正好熏肉也切好了,大小块不一致,但薄度几乎一致,一排排斜着摆放在砧板上。
  宋明宝嘀咕了一句穷讲究。
  刷刷两下,青菜切成了长短一致的两段。
  锅里的米重新翻滚起来,陆志城将青菜扔进去烫一会,又捞起来放碗里,重新盖上盖子。
  等米饭渐稀,逐渐凝结时,腊肉扔进去,覆盖在米饭上面,盖上盖子,继续煮。
  “火小一点。”
  来来回回地使唤,宋明宝咬着牙。
  锅里动静渐小,白米混合着熏肉的香气促使人不断分泌口水。
  幸好陆志城住得远,不然这会馋着小孩,总有妇人会腆着脸过来要。
  宋明宝暗暗咽了咽口水,肚子咕噜得更欢了。
  锅盖一打开,更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行了,”
  噔一下,火钳丢了出去。
  察觉到背后一阵风,陆志城眼中划过一丝笑意。看来是真饿着了。
  宋明宝两只眼睛都盯着锅里,若是知道他在笑自己,早就炸毛了。
  陆志城拿起勺子,往里一挖,饱满的白米饭黏着熏肉,粒粒香浓。
  “我不要青菜!”
  眼看着他夹起先前水煮过的青菜放在碗里,宋明宝急忙忙去拦,好似陆志城放的不是青菜,是毒。
  陆志城放下碗,“肉要吗?”
  宋明宝瞪着眼盯他,这不是废话吗?!
  “我只要肉,我说了我不要青菜!”怕他听不懂,宋明宝一字一句地盯着他说道。
  “行吧,”陆志城放弃给她夹青菜。
  凡事要适可而止,不能把她逼急了。
  宋明宝蹭地上前,警惕地避开她,端起其中一碗。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女主是会干活的,只不过家里没人使唤她,她也舒服习惯了,一切当作理所当然。会改会改!绝对会改!女主再作个两三章,她那种瞧不起男主的情绪会转向别扭的情绪。啰里啰嗦了一通,作者也不知道说啥……


第26章 跟我们一样的人
  熏肉煮一通变了颜色; 金灿灿的让人食欲大开,吃上一口正是想象中的那种感觉; 不失望反而让人惊喜。
  宋明宝吃了一口; 手下速度加快,甚至还有心思在那想:乡巴佬煮的饭菜还挺香的。
  但又琢磨; 乡巴佬从小住这种地方; 有啥不会的。
  想了一会,她将之抛之脑外,专注碗里那碗饭。
  陆志城从容不迫地握着筷子; 时不时不落痕迹扫她一眼,他吃饭动作慢条斯理的。
  夫妻俩碗里一样的量。
  宋明宝来这的第二顿吃到这么香的饭菜; 还未意识到这么一碗饭菜; 平常人家过年都不一定舍得吃。
  打一巴掌; 给个甜枣,让她吃饱喝足了; 吃完饭后碗筷是陆志城洗的。
  宋明宝吃饱饭又底气十足了; 但仍不敢惹他; 回屋继续收拾嫁妆去了。
  她心不在焉地收拾着; 一边偷摸摸瞥向门口。
  身形在门口闪现时,宋明宝故意低头留给他一个后脑勺,打定主意不理他,他爱干嘛就干嘛。
  “衣服洗了吗?去洗?”陆志城半靠着门,他是反问的口气,好心提醒她。
  到了宋明宝耳朵里; 她接收到的讯息反而成了‘去洗衣服’。
  是洗‘他的衣服’!
  宋明宝先入为主,毛都炸起来了!
  陆志城平日是个爱干净的,但今天在地里忙活一上午,裤腿上不可避免地沾了泥土。
  宋明宝扫了眼他的裤腿,鸡皮疙瘩一下起来了!
  她的印象始终停留在那天,穿着灰布衣服的陆志城,裤子和上衣补了又补,衣服湿漉漉黏在身上,身材又瘦肤色又黑,整个跟逃难似的。
  全身都是抗拒的,“我不洗,一身破衣服有什么好洗的!你要洗自己洗去!”
  洗个衣服这么抗拒?难道他矫正过头了?陆志城的念头闪过瞬间,脑中一闪,他瞬间了然。
  “那我洗?”
  宋明宝浑身的此都竖起来了,结果那人碰都没碰她的刺,躲开了。
  话音一落,陆志城踏进里屋。
  宋明宝躲着他后退。
  两秒后,她瞪大了眼睛张嘴喊,“你拿我衣服干啥?”
  陆志城坦坦荡荡,“你不是不洗?”
  “谁,谁说我不洗了?!”宋明宝跟拿了她命似的,使劲拽回她的衣服。
  得,拽了两下没拽动。
  “你松开!”宋明宝吼他。
  陆志城站在那,如柱子般一动不动。
  “谁的破衣服?”
  “你的!”一生气,胆子就容易大,“就你身上穿的,不是破衣服是什么?!我家抹布都比你衣服好!”
  她是夸张了,宋明宝家里也有破衣服,缝缝补补的,冬天穿里面的基本都补过,只不过最近两年,到了要相看的年龄了,她外穿的衣服得体起来。
  人一吵起架来,就是为了要赢,为了证明自己是对的。
  她的话就好像一排利箭,若陆志城是个计较的,早自卑无形的。
  陆志城唇角的弧度收拢,漫不经心的表情消失,眸光渐渐平静而幽暗。
  她的脾性处于一条线内,中间有一个界线,往左走一些,便是收敛,还有救;往右走,就是放肆,狠狠地伤了别人,一并可能连道德也丢弃了。以伤害别人来得到赢的可能。
  现在她就踩在那条界线的左边,但她已经试探着往右走了,慢吞吞地伸出自己的触角,试图推翻中间的界线。
  怎么办?那就把界线右边的坎了!或者竖起高高的界线,让她迈不过去!
  陆志城唇角扯出一个笑容,转瞬即逝,若熟悉他的人看到,便知道他是生气了。
  摧毁一个人固有世界观和固有的坚持最快捷最残忍的方法是什么,那就让她亲自去面对这个世界的所有,包括残酷。
  他早上还准备拘着她,怕她得罪人。是,她得罪的人是他。
  陆志城眸中的情绪越来越深,仿佛汇聚成浓浓的一片深海。
  “你去洗吧,出门左转,五分钟左右,有一条河,能洗衣服。”松手的刹那,陆志城提醒她。
  宋明宝一个惯性往后退了两步,警惕地看他,并未意识到她自己的话有多过分。
  “我下午要出门,钥匙在木箱上,肥皂在院子那块大石板上,你如果要洗衣服,出门前先把门锁了。”
  陆志城态度很温和,仿佛真的是在指点她。
  “你有这么好心!”宋明宝一字一句说道。
  陆志城身形非常放松,他笑了一下,抬手试图去摸她的头发,被她躲开了。
  他也不介意,“行了,我先走了。”
  宋明宝说话难听,她的话是像把利刃,将人一下了结,痛是痛,也非常快。
  而有些人不一样,她们是钝了的刀刃,一下下磨着人,磨你的每个角度都是最疼的,磨着了还要评头论足。
  慢的才是最痛的啊。
  柳树村洗衣服分成两个时间段,一个是早上五六点,另一个是中午午饭后。
  经过柳树村的那条河是省内某条大河的小小支流,一道露出来好几处天然的沉积岩,风吹雨打变得光滑,是个洗衣服的好去处,但还不够将队里的人安排上去。
  不知谁先起头的,怕挤着又浪费时间,干脆默契安排开了。
  早上不洗的就中午去,总能洗完。
  宋明宝犹豫来去,最终还是锁上门出去了。
  迎面就是烈阳,扑面而来的热气。
  她按照陆志城所说,一直往左走,经过几处人家,看到远处一排排的竹子,风一吹,沙沙作响。
  走近了,是一条小河,两岸不齐平,高的那边稀稀落落地长了高低不一致的树与竹子,树的阴影投下来,刚好可以遮阳。
  宋明宝松了口气,她对水有阴影了,幸好是条小河。
  宋明宝四处挑剔才勉强找了个干净、水稍微清点的地方,挑好石块蹲下准备洗。
  刚泡湿衣服,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说话声,来人声音还挺大的,操着一口地方口音,不至于让人听不懂。
  一开始那两妇女未注意到宋明宝这头。
  直到其中有一个妇女没带洗衣果。
  洗衣果,当地人习惯叫它皂夹。
  成熟了呈现紫红色,味道有些淡淡的酸味。洗的时候两手一搓,起泡泡后抹到衣服上,效果与肥皂相同。
  “孙红英,我就带了三个,刚好够洗的,给你了我拿啥洗衣服?”
  每年能分到一把,也就几个,省着刚好能用到第二年夏天收获时,能省个肥皂钱。
  能省钱的东西,谁都不会乐意往外送。
  “瞧你给小气的,”胖胖的妇人孙红英翻了个白眼。
  她顺其自然看到了旁边动作不甚熟悉的宋明宝,落在她衣服旁边的小盒子上,眼睛一亮。
  “喂,那个谁,你皂夹借我用一下。”
  宋明宝低着头,泡衣服动作生疏。
  孙红英从背影就能判断这是个年轻的闺女,或者谁家的媳妇。
  那更好了,年轻的脸皮薄好欺负。
  “皂夹借我几个,”孙红英真当是自己家的东西,一点不客气地伸手来拿。
  嗬!一打开,哪是啥皂夹,一整块光滑四四方方的肥皂,还是块新的,带着淡淡的香味,可比皂夹好用多了。
  宋明宝低着头,视线之内,一双又粗又黑的脚趟过河停到她眼前。
  她还未反应过来,那人弯腰激动地拿了她的东西。
  旁边那人还在说话,宋明宝蹭一下站起来,二话不说抢了过来。
  “你谁啊?怎么乱拿人家东西?”
  胖胖的妇女孙红英还沉浸在欢喜中,她就年轻时用过一次肥皂,到后面结了婚有了孩子,恨不得一分钱掰着花,肥皂这种奢侈东西就更不能买了,如今再次看到,能不惊喜吗?
  她惊喜的笑容还在唇角。想着洗上一回,衣服都能香不少。
  结果手里的东西就没了。
  不满地抬头起,看到的是个陌生面容。
  “你?”胖妇女拉着脸,一时想不起来她是谁。
  宋明宝眉头皱成死结 ,厌恶地看着这种随手动别人东西的人。
  胖妇人干脆不想了,“借一下你肥皂怎么了?小里小气的。”
  宋明宝一抬头就能看见远处堆满的衣服,入目的都是黑灰二色,衣服最下面,有两只裤腿随着衣服漂流,裤脚上的黄泥头一下下随着水流漂走,似乎怎么冲也冲不干净。
  旁边水浅点的地,搁着几件贴身穿的衣服。
  拿她的肥皂洗那一堆脏衣服?宋明宝脸都黑了。
  别说是洗,不经她同意乱拿东西,她就不乐意了。
  经历过流言蜚语,她现在最讨厌莫过于这种人 。
  “我小不小气关你什么事?这是我的东西。”
  孙红英以为年轻人脸薄,可惜了,宋明宝除了在陆志城那吃了几个瘪,啥时候吃过。
  孙红英直视到了她眼里的厌恶,不是,她厌恶什么?啊?
  眼看着要闹起来了,先前与孙红英搭话的钱来娣忙丢了衣服过来劝。
  一抬头,惊讶道,“你是陆老二家的?”
  她昨天还去帮过忙,最后在吴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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