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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小地主-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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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觉得覃初柳和其他的女人是不同的,她小小年纪就十分懂事且独立,让人心疼。
他也不确定自己是什么时候动了这样的心思,有时候他也会暗恼自己,覃初柳还是个孩子,他怎么能对她有那样龌龊的想法。
不过,他从来都是个果决的人,一旦下定了决心,就绝不会回头。
她还小,他也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清理干净,她可以用两年的时间成长,而他,也可以用这段时间扫清两个人之间的所有障碍。
“柳柳,你信我!”傻蛋再进一步,大手轻轻地搭在覃初柳的肩膀上,见覃初柳没有反抗,悄悄舒了口气,继而把她小小的身子揽在自己怀里。
他早就想这样做了!
覃初柳的耳朵就贴在傻蛋的胸口处,能够清晰地听到他胸腔内怦怦的响动。
他也和她一样紧张,有了这样的认知,她反而放松了下来。
“柳柳,我……”
“嗷呜……”
他刚要向覃初柳解释这次娶妃的事情,隼突然低吼了一声,他紧了紧怀里的人儿,十分不舍地道,“有人来了,我也该走了。你且等着,我绝不会亏待你!”
说完之后,傻蛋松开覃初柳,在覃初柳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在她的前额轻轻落下一吻,然后几个跳跃便消失在了茫茫黑夜里。
“柳柳,你在哪?咋还不进来?”是元娘,声音离她越来越近。
“娘……我在后院儿,马上就回去。”覃初柳有些心虚地喊道。
茅厕在后院儿,她这样说,元娘也不会怀疑什么。
果然,就听元娘回道,“那你快点儿,外面冷。”
覃初柳走到前院的时候,元娘还站在门口等。
“快进屋,这么半天也不进来,娘还以为你让狼叼走了呢”,元娘迎上覃初柳,用自己的手捂住覃初柳的耳朵,“柳柳,你脸咋这么红,耳朵也有些烫,是不是又发热了?”
人生第一次被男人亲了,不发热才怪。
这话覃初柳可不敢说出口,只轻轻拉下元娘的手,“隼就在院子里,我能被哪只狼叼走?”
覃初柳避重就轻,进屋不大一会儿就恢复了正常的温度,元娘这才放下心来。
自从这晚之后,覃初柳就开始向谷良打探傻蛋的事情,谷良也不隐瞒,她问什么他就说什么。
她终于知道了傻蛋的真名贺拔瑾瑜。
他虽然是北辽的四皇子,但是从小的境遇并不多好,只因为他生了一双黑眼,而正宗的北辽血统,都是蓝眼,皇室的眼眸要比普通人的眸色更深。
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亲爹亲娘都是蓝眸,他的胞妹也是蓝眸,只有他是黑眸。
他从小就因为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眸遭到其他兄弟姐妹的排挤,小小年纪就自请了封地,来到了辽河郡。
辽河郡和大周接壤,那里也混杂了一些黑眼睛的大周人。
他在辽河郡才真正的觉得自己可以和别人一样的生活了。
“他娘也不管他吗?”覃初柳有些疑惑,若是北辽王儿女众多,厌弃他也正常,他娘怎么会也不管他呢。
谷良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老实地说道,“梁夫人生小公主的时候就去了,主子是被小梁夫人养大的。小梁夫人是主子的姨母,梁夫人去后就被选进了宫。”
姐妹先后嫁给了同一个男人!
“小梁夫人对傻蛋不好?”
“也说不上不好,就是,小梁夫人也有自己的孩子。”谷良小心地答道。
是了,若小梁夫人没有孩子还好,女人一旦有了自己的孩子,很自然地就会为自己的孩子打算,特别是他们那样的身份地位,从还没下生就开始明争暗斗,怎么会有真感情。
覃初柳有些心疼傻蛋了,他从小到大到底遭受了多少白眼与欺辱。
他们初见的时候,他也不过才十五岁,却远比同龄的孩子成熟沉稳很多。
“傻蛋要娶的姑娘是谁?”覃初柳突然问道。
她才想起来,谷良之前说过傻蛋要娶亲了,傻蛋自己也没有否认,那么,他要娶的到底是谁?他要是娶了别人,还怎么履行两年之约?
“是毛子族长最宠|爱的小女儿,据说是个绝色美人儿,年方十六,在北辽也有些名气。”谷良道。
现下毛子正在和北辽打仗,而这个时候傻蛋要娶毛子族长的女儿,目的是什么?(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两百零九章 是傻蛋干的!
傻蛋娶毛子族长的女儿的目的是什么?
傻蛋和他的幕僚有不同的想法,且背道而驰。
说起来,这件事还是诸葛尔促成的。
当时,辽河郡的战事已经明朗,只要他们拖住,北辽新王早晚撤兵,但是傻蛋却突然着急要回大周,下了决心要让毛子掺和进来。
诸葛尔自告奋勇接下了这个任务,支身去了毛子的地盘,不仅让毛子动了兵,还自作主张提出要与毛子联姻。
毛子的族长一番衡量,欣然同意,决定把自己最心爱的小女儿嫁给傻蛋。
傻蛋听到这个消息很是生气,命令诸葛尔退掉亲事。
诸葛尔却道,“瑾瑜,辽河郡虽说易守难攻,却也经不起连年天灾战乱,你若是不给自己找个强大的帮手,辽河郡迟早被灭,你和跟着你出生入死这些年的兄弟也不会有好下场!”
而找到强大帮手最好且最牢靠的办法,就是联姻。
联合毛子,把北辽夹在中间,若是北辽敢动一方,另一方就可以伺机而动,这样北辽就会腹背受敌,饶是北辽兵多将广也受不住这样的牵掣。
听了诸葛尔的话,傻蛋果然冷静下来,也不说要退亲了。
诸葛尔只以为傻蛋自己想明白了,很是欣慰。
其实,傻蛋确实是想明白了,想明白如何不娶毛子族长的女儿,还能和毛子联合的好办法。
还没出正月,覃初柳就从谷良那里听到了关于傻蛋娶亲的最新消息。
“什么?被劫走了?”覃初柳惊唿出声。
乔装远嫁而来的新娘子,路过北辽都城的时候突然被劫,这件事,怎么想都觉得有些蹊跷。
“被劫去了哪里?”覃初柳继续问道。
此时覃初柳和谷良正蹲在院子里给隼顺毛,谷良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覃初柳赶紧闭上嘴,谷良这才凑近覃初柳,小声地说道,“被北辽新王劫走了,现下应该已经是他的女人了。”
要嫁给傻蛋的女人,结果被北辽新王给抢了去。
北辽新王这样做,就是在打傻蛋和毛子族长的脸。
傻蛋能忍,比北辽人还要勇勐易怒的毛子能忍?
果然,就听谷良继续小声道,“毛子已经发话,与北辽势不两立,而且还悄悄给主子送了信,要结血盟!”
覃初柳挑了挑眉,这件事着实是诡异的紧啊。
乔装而来的新娘子,若是没有人把他们的消息透露出去,怎么会这么赶巧地被北辽新王劫去?
这个北辽新王也不大明智啊,难道他就没想过抢了毛子族长的女儿的后果?这可于他一点儿好处也没有啊。
整件事情从头捋下来,最没有损失的恐怕就是傻蛋了。
不用娶自己不想娶的女人,还能顺利的和毛子结盟,他才是真正的大赢家!
“是傻蛋干的!”覃初柳十分肯定地道。
肯定是他!
不过,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谷良很无趣地看了覃初柳一眼,“女人太聪明了是会嫁不出去的,与你说话,当真是无趣。”
话是这样说,谷良还是细致地给覃初柳解释起来,“主子在北辽王宫里有暗棋,在北辽新王耳边吹了吹风,北辽新王就做了傻事。”
原来是这样,那这件事就说的通了。
傻蛋不会娶别人,覃初柳心里很高兴。
而这个时候,有的人心里不痛快了。
诸葛尔冷着脸坐在傻蛋对面,看着傻蛋悠哉地喝茶,气得手都有些颤抖。
“你为什么不与我商量?”诸葛尔冷声质问。
他与傻蛋亦师亦友,傻蛋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以前他们处境艰难的时候,傻蛋有什么事情都会与他商量,现下形势好转了,他反而有了自己的主意,这让诸葛尔心里很不痛快。
傻蛋轻轻呷了一口茶,见诸葛尔还冷冷地看着自己,又给诸葛尔倒了茶,这才不咸不淡地反问,“若是我与你商量了,你可会同意?”
自然不会同意!这桩亲事可是他一手促成,在他看来,这样的结盟才最牢靠,他怎么会允许傻蛋破坏这桩婚事。
“我既然知道你不会同意,为什么还要与你商量,就像你明知道我不会同意娶别的女人,还是自作主张给我牵这门亲事”,傻蛋面色也冷了下来,继续说道,“诸葛先生,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有我的主意,也有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要守护的人。我希望你以后不要擅自做主!”
这么些年,他从来没有这么严厉地对诸葛尔说话。
诸葛尔枯藁的手紧紧地握着茶盏,半天也没说话。
最后,他只长叹一声,到底是妥协了,“是我想岔了,你确实长大了,在不是当年那个受了欺负就抱着我哭的小娃娃了……”
说到以前的事情,傻蛋也有些感慨,那时候若是没有诸葛尔,没有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兄弟,他的命也早就断送了,哪还能有今日。
“诸葛先生,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我知道你都是为了我打算,这份情意,我记在心里”,他捶了捶胸膛,“以后,这辽河郡的事情还少不得诸葛先生你帮衬,咱们之间,可不能因为这些个小事生了罅隙。”
诸葛尔笑了,一张老脸笑成了菊花。
“这还用你说!”诸葛尔呷了口茶,最后还是摇摇头,“我还是不看好那个小姑娘,不过你若是一意孤行,我也没有办法。”
傻蛋也没指望诸葛尔现在就能理解他,那就等着瞧吧,早晚有一日,所有人都能看到覃初柳的好。
出了正月,覃初柳又开始忙碌起来。
兔子的数量越来越多,一个人光是喂草料喂水清理兔窝已经是十分吃力了,根本没有精力再出去割草。
覃初柳就打算再请一个人回来帮着安福一起养兔子。
正巧这些天小河被安大海和张氏烦的不行,覃初柳眼珠子一转,就有了主意。
找到小河说了自己的打算,小河听后有些不赞同。
“我大嫂什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就不怕他们把兔子都顺走了?”小河摇头道。
覃初柳嘻嘻一笑,“我怕什么!就是现在咱们有多少只兔子我也不知道啊。”
她说的确实是实话,自从把兔子交给安福之后,除了永盛酒楼来拉兔子的时候给她钱她出面,其他的时候她就没管过那边的事情,大事小情都是安福在管,就是安福把兔子烤了吃了她都不知道。
不过,她相信安福不会,也相信安福会看好兔子。
“你就放心好了,给他们一次机会,你就和他们说好了,若是这次做的不好,以后可别再来找你了,你也不会这么心烦了。”覃初柳信心满满地道。
小河看她这个样子,最后也点了头。
大海和张氏一听让他们帮着管兔子,工钱和安福一样,高兴的不行。
特别是张氏,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
捅了捅大海,很是得意地说道,“我就说吧,小河毕竟是你亲弟弟,还能不帮衬着咱们。管兔子可是个好活,你没见二叔自管兔子之后人胖了不少吗,指定是……”她凑近大海,耳语了几句,继而咯咯地笑了起来。
大海心里也觉得这是个好活,下定决心好好干。
小河观察了他们几天,看他们干的确实不错,早出晚归,差不多一天都跟兔子在一起,心里也放松了下来,不再管他们,只张罗起长工的事情来。
过了正月,长工也要上工了,这些人都是在刘地主那里干过的,都认识小河,对他也很客气。
他们来的第一天,小河把覃初柳介绍给这些人,这些人才知道他们要给个小姑娘干活。
就有几个人心里打鼓了,在下面捅捅鼓鼓,覃初柳也不在意,直接就告诉他们,“在我这里干活也没有那么些说道,工钱一分也不会少,干的好了还有赏,干的不好吗,也不要怪我不讲情面。”
这几句话倒是有些气势,心里打鼓的人心里有些忌惮她了。
等去了地边上给他们盖的房子,他们心里就更有底了,这里的房子,比他们家的房子还要好些。
虽然也是土坯房,却十分的宽敞,被隔成了三个人一间的小屋子,不用好几十号人挤一张大炕,一个人还有一个可以上锁的柜子,也不用担心丢东西了。
除了住的房间,还给他们盖了灶房,里面碟子碗也都准备好了。
“粮食、菜会有人定期送过来,你们不用管,饭也不用你们做,你们只要干好我安排的活就好了。”覃初柳对这些人说道。
在别的地方,给长工做饭都要另外请个厨娘,一个女人整日给一大群男人做饭,日子久了总有些不好的传言,所以覃初柳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请厨娘。
她把做饭的事情交给了戚老头儿,请了长工,他整日也没有事情做,正好他喜欢灶房里的活计,让他去给长工做饭再合适不好过了。
覃初柳能插手的也就是这些,剩下的事情就都交给小河了。
安安静静地过了两天,就又来事了。
这天上课,南烛和紫苏都有些无精打采的,特别是紫苏,好似还哭过。
好不容易挨到下课,覃初柳拉住紫苏,“紫苏,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你哭过了?”
覃初柳话音一落,紫苏的眼泪珠子就断了线似的往下掉。然后一把抱住覃初柳,呜呜哭诉道,“柳柳,我不想嫁人,我不想嫁人……”(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两百一十章 换亲
覃初柳抱住紫苏,一下一下地顺着她的背,小声地问道,“怎么了紫苏?发什么了什么事?”
紫苏哭的伤心,根本就没有功夫回答覃初柳。
南烛也停下了收拾案桌上东西的动作,皱着眉头看着紫苏哭,脸上的表情晦暗难明。
本来沈致远已经走到了门口,听到紫苏的话略略停下了脚步,回头深深地看了紫苏一眼,什么都没有说,转头走了。
哭了好一会儿,紫苏才渐渐收住眼泪,由着覃初柳用帕子给她擦眼泪,抽抽噎噎地道,“柳柳,我太爷爷,我太爷爷让我嫁人,我,我不愿意……”
“嫁给谁?”覃初柳蹙眉问道。之前也没听安冬青说过要给紫苏说亲啊。就是紫苏自己之前也从没说过这件事,突然说起,太突然了。
还不等紫苏说话,南烛在一边艰涩地说道,“都是因为我!紫苏你放心,我绝不同意你嫁过去!”
事情还牵扯到了南烛,覃初柳更加好奇,左右学堂里只剩下他们三个人了,她便直接问道,“南烛,到底咋回事?你给我说说,说不准我还能帮上一把呢。”
紫苏一听覃初柳说能帮一把,登时就来了精神,很是豪迈地用袖子抹了眼泪,唔哝道,“柳柳,我爹最听你的,你去劝劝我爹,让他别让太爷爷把我嫁出去,我不愿意。”
然后,紫苏又细细地给覃初柳说起事情的缘由。
事情是这样的,安广荣有个和他一起当过学徒的老朋友,现下在隔壁镇上开了家医馆,安广荣就动了心思,想让南烛去医馆跟着锻炼锻炼。
那个老头儿家里到了曾孙辈人丁不旺,只一个曾孙和一个曾孙女。
曾孙女自小跟着学医,也算是有些本事。只是那个曾孙,先天有些不足,学什么都比别人慢,有些傻呆呆的。
老头儿也打听了安广荣这边的情况,听说安广荣有个聪明伶俐的曾孙女,就动了些心思。
正月里的时候老头儿亲自来了一趟,见到了南烛和紫苏,两个孩子他都喜欢的不得了。
于是便提出和安广荣换亲,还答应在南烛娶他曾孙女前可以到他家的医馆学习。
安广荣重男轻女,最看重的就是南烛,他想了很久,怎么想都觉得这件事对南烛有利无害,就这么应承了下来。
开始的时候安广荣还压着这件事,出了正月后,他便打算让南烛去医馆学习了,于是才把这件事说了出来。
让紫苏嫁给一个半傻子,她怎么能愿意。
还有小高氏,背地里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奈何这是他们家的当家人做出的决定,她就是把眼睛哭瞎了也没用啊。
“你爹也同意了?”覃初柳气愤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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