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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生十年:一只老猫眼中的人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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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弟小姐突然烦躁起来,“你忘了,我本来就是P大毕业的,P大的男生我见得多了,没兴趣!”

说完,她丢下一脸愕然的蘅蘅小姐,扬长而去。

后来,招弟小姐大概觉得过意不去,去找蘅蘅小姐说了很多悄悄话。招弟小姐有一个高中男同学,和招弟小姐都是所谓的高考状元,双双考进P大。招弟小姐对这位同学很有些想法,时常借故去找他,次数太多了觉得不好意思,就拉上自己同宿舍的好朋友。没想到这位同学对招弟小姐迟迟不来电,对她的舍友却一见钟情。

蘅蘅小姐十分同情她,“你这么优秀,一定会遇到更好的人。”

“可是我现在没这个心思,我先要考研。”

“那你非得考法律么?如果考你本来的外语专业,就不用这么辛苦。”

“我只想上法学院。”

“可是……”

“放心,我不会变成灭绝师太。”招弟小姐笑了,“我也向往你那样的浪漫爱情呢。”

蘅蘅小姐不是考研族,她来到这里,是因为她的浪漫爱情。

她本来在南方的小城里做护士,一个值夜班的晚上,她觉得月光很好,于是写了一首诗。后来,她便认识了论坛上一个叫作“碣石潮生”的诗友,他们谈古论今,十分投缘。有一天晚上他们彻夜联句,竟然写了一百零八句。两天后,风尘仆仆的碣石君抱着一大束花,出现在蘅蘅小姐面前。

碣石君并不是骗子,而是P大法学院的正牌研究生。关于这位碣石君,我对他所知不少,难免有自己的观点,但我不预备用我的议论来影响诸位。客观地说,碣石君是我见过的最具备才干的人类男子,他像一颗多棱的宝石,比起来,招弟小姐的擅长考试和蘅蘅小姐的才情,只是相当于他的两个侧面。

蘅蘅小姐没有什么学历,但她有一沓发表过的文章,这使她在一家文化公司谋得了一份校对的工作,得以在京城生活下去。她是真正的古典淑女,无论在何种境况下,都有着随遇而安的从容态度,我至今还能回想起她含着微笑的柔声细语,那是我在这世上最珍贵的记忆之一。

第五章 压箱宝底

日子平静地湍湍流淌,没有任何意外发生。招弟小姐照例去上自习,蘅蘅小姐也每天去上班,树叶慢慢变黄,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我不怎么愿意出门了。暖气还没有来,小屋里冷冰冰的,我钻进松软的被子,伸直了胳膊腿躺在电热毯上,觉得每一根毛都舒服得打战。

“政治辅导班又涨价了!”招弟小姐一头撞进来,带进一股冷风。

“辅导班,房租,生活费,火车票……”她埋头计算了一会儿,幽怨道:“钱不够用了,明明计划用到考试完嘛,难道这会儿让我去打工?”

我没有吱声,这不是我能管的事。

招弟小姐恨恨地捅了捅我,“都怪你!吃也要花钱,拉也要花钱!”

她愁苦了半分钟,毅然决然道:“看来,只好动用我的压箱宝底喽!”

床底下,我的猫砂盆旁边,在那个被我抓得起毛的破帆布箱的夹层里,有招弟小姐的压箱宝底。

好几次,招弟小姐关好门,跪在地上,吃力地拖出帆布箱,拍掉猫砂粒,摸出那张红红的存折,美滋滋地欣赏一番。

“美元哎,美元,八百八十三美元……”

招弟小姐读大学的时候,曾经被派到国外半年,攒下了八百八十三块美元。

如果节省些,这笔钱够我们吃喝九个月了,这也是招弟小姐有恃无恐的原因。

临近元旦的时候,我们的学生公寓突然贴出了拆除的通知,要我们在一月底之前搬走。

早在几个月前,公寓北边那一片片矮房逐渐被拆除,三三两两的乌鸦在空地上盘旋。但隔着一道围墙,那轰隆隆的推土机似乎与我们并没有什么关系。通知一下,公寓里顿时人心惶惶,每天都有人搬走,大门口挤满了板车和面包车。楼上的空房间越来越多,一扇扇门大开着,满地杂物,间或能看到培训班的听课证、一毛的硬币、完好的相框等。水房里不再每天有人打扫,地上积了水洼,大塑料桶里的垃圾溢了出来。院子里的厕所越来越脏,有的人便索性不去厕所了,直接倒进下水道,楼道里弥漫着冰冷刺鼻的气味。

招弟小姐考试的那几天雨雪交加,我无聊地坐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渍慢慢洇开,有点想离开这个地方了。

招弟小姐脸色青白地回来了,拿了个热水袋捂在肚子上,然后一头钻进了被窝。

她的脚老是不客气地压在我肚子上,压得我直难受,我正想挣开,突然觉得那脚冷得像铁块一样,不知为什么,我就没有动。

第二天,我们离开了P大北门的那片灰蒙蒙的板房。后来,我曾经去那个地方看过,那里已经盖起了一座座高楼,开阔的地面上修建了一个个巨大的花坛,再也找不到一丝一毫当年的痕迹。

第六章 大柳树小院

春节过后,新的生活开始了。

新居是碣石君帮我们找到的,这是一个真正的小院,院子里有五间真正的红瓦房。招弟小姐住的是最小的一间,却依然有原来小屋的一个半大,地上铺着白白的瓷砖,大书桌、木头衣柜,还有很大一圈沙发。最让我满意的,是院子里居然有一棵大柳树。

我再也不必被招弟小姐踩着铁架子楼梯抱上抱下,只要一出屋门,便能看到蓝蓝的天空。我终于像一只真正的猫那样,在大柳树上磨爪子,在房顶上悠然漫步。

我对新居十分满意,连带着对碣石君也产生了好感。实际上,那段时间多亏了碣石君,搬家中所有需要男人做的事,他都替招弟小姐承担了。

“太麻烦你了。”看到碣石君搬完箱子,又满头大汗地换门锁、拉网线,招弟小姐的眼圈都要红了。

“没事,我这也是为了蘅蘅。你们俩住在一起互相照应,我就放心了。”

招弟小姐的眼圈更红了。

杏花快开的时候,招弟小姐第二次落榜了。

不过,招弟小姐像是并不怎么吃惊。

“我本来就计划考三年的。”她对碣石君说,“我没上过法律本科,如果侥幸两次考上了,基础也不扎实。我现在就是担心年龄……”

碣石君安慰她:“你已经比去年提高了四五十分,明年再提高二十分就够了,应该没问题。至于年龄根本不必担心,你明年上的话才二十五,我们很多同学都是二十七八了才读研。”

招弟小姐十分高兴。

高兴之后的招弟小姐开始四处打电话,最后一句话都是:“记得帮我留意哦,有钱赚就行!”

招弟小姐终于要赚钱了,我也很高兴,这两三个月来我的伙食下降了不少,虽然猫粮管饱,但妙鲜包和罐头却难得一见了。

我这时明白了人类为什么那么看重名校出身,就说招弟小姐,她虽然两手空空,但她的不少同学却已混得有些模样了,而且大家也还愿意帮帮她。

以文小姐——一位在一家国际大媒体工作的同学,马上发来了稿子让招弟小姐翻译,招弟小姐兢兢业业地改了好几遍,译稿顺利通过了,招弟小姐成了他们的特约译者,每个月都可以有两三万字的活儿可接。

不仅如此,一个休息日,以文小姐竟然提着水果,亲自上门看望招弟小姐。

以文小姐长着丰润的苹果脸,一笑起来脸颊上两个浅浅的酒窝,十分乖巧。

她一进门就亲热地嚷道:“唉,你老人家总算开门接客了!快把我忘了吧?”

招弟小姐的神色有点不自然:“我知道,一定是你极力推荐我,不然你们哪会那么巧,正好缺翻译呢。”

“嗨,那些人翻译得没你好,真的,主编都这么说。你翻译的东西,我们连改都不用改。”

看招弟小姐不说话,以文小姐笑着一拍她的肩膀,“得啦,还别扭呢?”

招弟小姐忍不住笑了,“谁跟你别扭,我早就和你一笑泯恩仇了!”

以文小姐,就是和招弟小姐的高中男同学一见钟情的那个舍友。

虽然招弟小姐自称为了养活我才去赚钱,但赚钱后的她却没为我多掏腰包。因为这时候的我,吃的是小玉的饭。

第七章 小玉

小院最东头的大屋里住着一对漂亮的小夫妻,小星和小玉。小玉喜欢我,一见我就抱着亲了又亲。小玉在酒店里做服务员,托她的福,我时常能吃到昂贵的鲈鱼、大虾,香肠、肉丸更是家常便饭。有时候招弟小姐看看我的饭食,羡慕道“阿赳发达了”。

蘅蘅小姐要写历史小说,一下班就在屋子里研究古代人怎么穿衣吃饭,招弟小姐也在忙着看书做翻译,只有小玉最欢迎我。

小星是个快活的年轻人,他在比萨饼店送外卖,每天工作到很晚,但没有一点儿疲倦的样子,回家来就会讲他一天的见闻,整个小院都能听到他的笑声。在他的劝说下,我尝了一小块比萨饼,却被黏住了牙,我使劲张大嘴巴,又拿爪子去抠,却都无济于事,急得我一蹦老高,在屋里团团打转。小玉早就笑得岔了气,无力来解救我,小星假意去喊招弟小姐救我,结果把院里的人都招来看我的笑话。

我虽然被小星算计,但始终不讨厌他。

这样快乐的日子一过就是半年。

夏天快过完的时候,小玉被解雇了,因为她怀孕了。

虽然我认为怀孕了就失业非常不合情理,但小星和小玉却似乎觉得很正常。小星打算把小玉送回老家休养,可小玉愿意跟小星待在一起。

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车,小玉卖起了鸡蛋煎饼。

小玉的身体依然轻盈,她系着雪白的围裙,玻璃柜擦得干干净净,一开张生意就不错,运气好的时候,一天可以卖二百个鸡蛋煎饼。

小玉很高兴,这比她在酒店里工作赚钱要多一倍,而且也并不过分累。

小星更加辛苦了,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把葱和香菜切好,把鸡蛋和面糊搬上车,送到巷口。

夜里很晚了,还听得到他在厨房洗菜的声音。

他对小玉说:“你只管卖,别的都是我干。”

小玉给邻居们送了好几次饺子,抱歉说车子占地方,还多用了不少水和电。

一天上午,小玉刚出去不久就回来了,关上房门再也没出来。

她的车被管理市容的人收走了,车上还有二百多个鸡蛋。那些人来到的时候,别人都一哄而散,小玉不敢剧烈活动,就被抓住了。她刚解释了一句“我怀孕了,实在没办法才……”就被鄙夷地看了一眼,小玉的脸皮很薄,于是不愿意再说什么,默默地看着他们把车子拉走了。

那天晚上,厨房里没有了小星哼着歌洗菜的声音,小院里异常寂静。

不久,小玉就回老家了。

第八章 阿赳的情殇

故事讲到这里,我不禁有些踌躇,接下来,终于要翻开我最不愿意触碰的一页。如诸位所知道的,我的少年时代平淡之极,饱食终日,无所作为,既不曾捉过老鼠,也不曾与猛犬搏斗。就连我周围的人类,也都过着极其平常的生活,没有人一夜暴富,也没有人遭遇灾祸。对于年轻的诸位而言,这样的日子也许缺乏紧张,不够惊险。但我并不想为了增加所谓的吸引力,来杜撰离奇的章节。作为一只来日无多的老猫,我所能做的,只是将我的体验原原本本地传达给诸位,将我的生命化为一个样本,作为诸位此后漫长生涯的参照。

在方才的踌躇中,我心中浮起一个念头,想略过下面的这段故事。但终于我决定不再逃避,除了对诸位的责任,这更是对那个深埋在我心底多年的美丽身影的忏悔。这些年来,我一直逼着自己忘记那段往事,但在我不安稳的梦境中,我不知有多少次看到那双美丽的眼睛哀怨地望着我,不知有多少次看到她从我身边掉下高墙。噩梦醒来,只有一钩冷月照着我寂寞的身影,我知道,我无忧无虑的平静岁月一去不复返了。

我和花花相遇在菊花盛开的季节。

那天,我趴在大柳树繁茂的枝叶间,心头突然涌上一种从未体味过的、说不出的难受感觉,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孤零零的自己。

就在这时,我的眼前划过一道亮光,仿佛一颗流星专门为我落下。我猛然抬头,却见一只无比美丽的三花猫正伫立在屋顶上,她的眼睛如同碧沉沉的深潭,只一眼就将我吸入了潭底。

我一纵身跃上了屋顶。

那天,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久,风呼呼地从我耳边掠过,一片片房顶刷刷地在我眼皮下晃过,脚下的路越来越陌生,我紧紧盯着前方那个优美的身影,生怕一眨眼她就消失了。

她轻盈矫健,飞檐走壁如同平地,好几次我以为就要被她甩下,她却也放慢了脚步,我鼓起力气追上去,她却又飞驰而去。

终于,在一片树林前,花花停住了,转身看着我。她碧沉沉的眼睛直盯着我,带着些得意,又带着些戏谑。

晚霞染红了西天,夕阳的余晖洒在花花身上。她雪白的毛上错落地点缀着金黄和乌黑的花团,比猫族中最绚丽的花豹还要灿烂百倍,令我阵阵眩晕。

我的心怦怦直跳,我的腿在打哆嗦,我口干舌燥,张嘴想说什么,鼻端却袭来一股她身上的幽香,我腿一软跪了下去。

上天是如此垂怜它丑陋平凡的子民,美丽的花花竟然接受了我。

花花说,曾经有无数只雄猫跟在她的身后,但还没有一只像我这样,愿意抛弃自己的地盘,一气不歇地跑上大半天,从城里追到山里,尤其我还这么肥胖笨重,更是难能可贵。

和花花在一起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自由自在的时光。一切都那么新奇有趣,我无数次叹息,以前的自己完全不明白怎样才是一只真正的猫。我在山间林中奔跑,在淙淙流淌的小溪边喝水,捕捉蚂蚱、田鼠和鸟雀。我欣喜地发现自己越来越强健,我深深地爱上了这自由的生活,我要和心爱的花花永远在一起,在属于我们的天地间徜徉。

偶尔,我会想到招弟小姐和大柳树小院,但我看着花花那日益隆起的小腹,想到我们未来可爱的孩子,回去看看招弟小姐的念头也就一闪而过了。毕竟,我是猫,招弟小姐却是人类,我有我的生活,她也会有她的生活,不是吗?

山里的人家不多,但好几户人家开着小饭店,接待从城里来游玩的客人。夜里,我也会和花花翻过围墙,捡拾客人们的残饭。

一连几天秋雨连绵,我没有捕到什么吃的,也没有游客来剩下肴馔,我叼走了一户人家屋檐下的腊肉。

花花的肚子越来越大,食量也增加了,可食物却越来越不容易获得。终于,一天晚上,我偷走了一只肥鸡。

朦朦胧胧中,我意识到了这样做很危险,但一方面又觉得很刺激。更重要的是,当我叼着肥鸡飞身跃上墙头的时候,我看到了花花碧色的大眼睛中露出了欣赏和感动,那眼神令我不能自拔。

灾难终于降临到我们身上。

如果我能未卜先知,我绝对不会让花花和我同行。是的,花花是我怀孕的妻子,我孩子的母亲,我应该让她待在安全的小窝,由我来为她寻得食物。这天经地义,连犬族和人类都会这么做。可是,不知是由于我们猫族的劣根性,还是由于我的迟钝无知,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那天晚上,我们悄悄跳下墙头,摸到鸡窝旁,我突然感到气氛有些异样。

我暗道不好,赶紧抽身后退,一根大棒已劈头盖脸地砸了下来。

我箭一般窜了出去,一跃上了高墙,花花也奋力上跳,但爪子擦着墙边,直直地坠落下去,大棒狠狠地砸在她膨胀的肚子上,可怜的她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就没有了声息。

我心胆俱裂。

接下来的日子,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度过的。我并非要含糊其辞——虽然个体的悲哀对于他者也并无特别的意义。但在我记忆的海洋中,的确找不到那段日子一鳞半爪的痕迹。也许是大脑的自我保护,替我滤掉了最惨痛悲苦的印象,使我不至于疯狂失控。

我只恍惚记得自己在寒夜里游荡,枯叶在我脚下发出细脆的碎裂声,我看到一个窗口透出温暖的灯光,我停下了脚步,灯下的女孩正仰起一张圆盘大脸。

那是招弟小姐。

第九章 水管冻裂了

招弟小姐的惊叫声吵醒了小院里所有的人。

“死阿赳!你死到哪里去了?我还以为你早死了!”招弟小姐抱着我又哭又笑,“你怎么瘦成这样?你身上怎么有血?你受伤了?”

我想说句话,我张开嘴巴,却发不出声音,我的嗓子不知怎么哑了。

招弟小姐哭得更厉害了。

后来,有好几次,招弟小姐蹲在我面前,小心翼翼地问:“阿赳,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你为什么这么不开心?”

蘅蘅小姐说:“阿赳长大了,他心里有了我们猜不透的东西。”

是的,我生命中的这段经历,招弟小姐和蘅蘅小姐永远不会知道。

大柳树小院里人们的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平静得让我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一场噩梦。我也就努力地告诉自己那只是一个梦,梦醒之后,一切都并没有改变。

只是我时常神思恍惚,招弟小姐挖空心思,买来各种小吃和小玩意儿,却依然提不起我的兴致。我朦胧记得,那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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