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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生十年:一只老猫眼中的人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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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细致活儿耗去了整个晚上,等大功告成,已是深夜了。招弟小姐把那个红红黄黄的小宫殿摆到书架上,欣赏一番,又叮嘱我们不要乱动,这才满意地睡了。
初二这天,招弟小姐不到九点就起床了,更令人惊讶的是,她居然没有上网,而是十分敬业地开始做翻译。
我大为欣慰,本来我还指望她上班之后会正常起来,没想到她竟这么快就“重新做人”了。
可惜好景不长,午休醒来后,招弟小姐四下望望,又开始心神不定。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最后还是点开那个绿色的网页,才好歹安静下来。
这一看就到了凌晨,接下来的几天,她又重新陷入了昼夜颠倒、废寝忘食的沉迷状态。
我想,对于这种没有规律、节奏紊乱的生活,招弟小姐本人大概也并不喜欢。可是人一旦放纵起来,精神就会越来越怠惰,渐渐变得像失去了弹力的橡皮筋,要想重新收拾振作,不但十分痛苦,还需要有极大的勇气和力量。
单靠招弟小姐自己的力量,怕是没办法从这一状态中解脱出来,我无奈地想,看来,只能期待她早点上班了。
十天后,招弟小姐终于去出版社报到了。
她的新工作,主要内容似乎就是看稿子,这对她倒并不怎么困难。经过几天的培训,招弟小姐很快适应了新环境,一切都还算顺利。
上班之后,她的生活果然有了明显的改观,她不再过分熬夜,早晨闹钟一响就起床,收拾得整整齐齐地去坐车,在单位楼下的餐厅里按时吃早饭和午饭。
我们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
只不过,招弟小姐对网文的热情并没有消除,她虽然不敢太熬夜,但还是一回家就上网,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填补她精神生活的某处空白。
那一阵子招弟小姐迷上了一部小说,尤其喜欢里面一位喝红茶的黑发元帅,天天把他挂在嘴边。我扫了几眼,赫然看到一句“我和你一起去取得全宇宙”,不禁吓了一跳。我们猫族都知道,即便是最长寿的猫,寿命也不会超过路边的一棵小树,即便是最强大的猫,控制范围也不会超出一个山头。我们明了自己的极限,所以从不去侈谈宇宙啊银河之类的话题——它过于宏大,反倒没有了意义。或许,我们确实该把这个话题交给人类,既然他们如此喜欢挑战自己的智慧。
不过,后来我发现,即便是人类的智慧,也并没有发达到我们无法理解的地步。比如这部小说,探讨的其实是千百年来的古老主题,宇宙云云只是它的布景。至于招弟小姐,她关心的则根本不是天边的星星,而是那众多星星般灿烂的将军们,从这个意义上说,她的品位比以前并没有什么提升。
可是,就在招弟小姐沉浸在宇宙中乐不思归之时,她那第四本翻译,人家终于催稿了。
其实此时早已过了截稿期,招弟小姐自知理亏,不得不暂且放下她的黑发元帅,开始面对现实。好在这之前她断断续续地做了一大半,在急三火四地赶稿半个月之后,好歹交了差。
交差之后的招弟小姐脸色发青,黑着两个大眼圈。
“元气大伤啊……”她叹道,“可得犒劳一下自己了,再也不吃速冻饺子了。”
她叫了比萨饼店的外卖,然后瘫在床上直喘气。
我坐在她身边,听着外面呼啦啦的风声。风虽然很大,但并不像隆冬时那样尖利地呼啸,而是浩浩荡荡,带着些温润的气息。我仿佛感觉到风中摇摆的枝条已经水气充盈,很快就会生机勃发。
比萨饼送来时,招弟小姐却没了胃口,说肚子不舒服。
最后,她熬了粥喝,比萨饼剩了一半,另一半被公子小白吃掉,我尝了一小块,虽然这次的饼并不黏牙,但不知为什么,我也不大有胃口。
做完了积压已久的翻译,招弟小姐松了一口气,很快就继续她的宇宙传奇了。
那天晚上,我在梦中被一阵啜泣声惊醒,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发现招弟小姐正哭天抹泪地坐在电脑前,守着一大堆纸巾团。我吃了一惊,这么多天来,这还是她第一次落泪,又是在这样的深夜,难道她想起了什么伤心事?
看到我走过去,她抽抽搭搭,“元帅被暗杀了……流了好多血……”
我被气得眼前一黑,这女人太过分了,竟然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小说人物,半夜三更闹得大家不得安宁!
我悻悻地回到床上,没想到招弟小姐也站了起来,关上电脑,去洗了把脸,也坐到床上,把脸埋在毛巾里,一动不动,只不时地抽泣一下。
看着看着,我有点担心起来,看她的模样,竟像是真的伤心了。可是,就算再怎么喜欢黑发元帅,那毕竟只是个虚拟人物,又何至于呢?
伤心了一会儿,招弟小姐忽然哎哟一声,拿起枕头按在肚子上,丝丝地直抽冷气。灯光下,我看到她脸色苍白,不禁吓了一跳。她捂着肚子,一动不动地待了好一会儿,大概觉得好些了,才小心地拿开枕头,伸手去够水杯。就在这时,只听得嘭的一声,她突然一把摁住了桌子,另一只手捂住了嘴,殷红的血顺着手指缝流了下来。
我惊骇地蹦了起来。招弟小姐抓起毛巾,一连吐了好几口血,血腥味冲进鼻子,刺得我一激灵。公子小白也早就醒了,吓得目瞪口呆地缩在床脚。一时间,房间里静悄悄的,只听到招弟小姐的喘息声。
停了停,她似乎好受了一点,起身去了浴室。洗过脸后,她的精神恢复了些,只是脸色越发灰白。她拨了电话,换下睡衣,打开防盗门,把钱包、手机和钥匙放进包里,又接了一盆水放在地上,打开壁橱门,朝我们指了指里面的猫粮袋,然后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合上了眼睛。
不久,窗外的夜色中现出了救护车灯的闪光。
听着楼道里纷乱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我大梦初醒似的环顾四周,招弟小姐的浅蓝色睡衣就丢在床上,前襟上的几点血迹似乎还带着些温热,提醒我刚才的一切都曾经真实发生。
招弟小姐住院后的第二天傍晚,两个女孩来到我们的房间。看到我们,她俩小声议论“那是小白”、“阿赳果然好有个性”,一边哧哧地笑。然后,她们拿了招弟小姐的充电器,收拾了几件衣服、书和水杯、牙刷,又到阳台上把我们的备用猫砂盆一字摆开,倒上新猫砂。
看着她们忙活,我暗暗叫苦,看这样子,招弟小姐短时间不会回来了,不知道她的病怎样了。
那之后,果然好多天都没了动静。
那天,我照例趴在窗台上出神。突然,我一转眼,发现窗外的地面上,枯黄的草叶间已经冒出了嫩绿的新芽。
春天就要来了。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了门锁转动的声音,我一跃而起,仓促间差点滑了一跤,我奔到门边,却忽然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
门开了,一股淡淡的清香拂面而来,我顺着咖啡色的大衣下摆向上望去,看到一张久违的、梨花般的笑脸。
我惊愕地张大了嘴巴,身后却传来公子小白惊喜的大叫声,他哇哇地扑了上来。
是蘅蘅小姐,她回来了。
第三十九章 别来多少事
我隔着几步远,默默地盯着蘅蘅小姐。
虽然我一见便知这是蘅蘅小姐,但仔细打量一下,又有点异样的感觉。
她清秀的容貌并没有多少变化,可是神情举止却有些微妙的不同,但究竟怎样不同,一时间我也说不分明。
毕竟,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两年多的岁月。这期间,招弟小姐经历了那么多事,而蘅蘅小姐,必然也有她的故事。
就是这种微妙的疏离感,使我无法像公子小白那样,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又舔又亲,还呜呜地诉说思念。
看着眼前的情景,我脑中突然闪现出一个意识,原来,我对蘅蘅小姐,和公子小白对她是不同的。
公子小白是蘅蘅小姐养大的,在我们猫族至关重要的童年记忆中,蘅蘅小姐才是他最亲的人。
而我却不一样,我蓦地想起,即便在我最顽劣的童年时代,我也从没有抓破过蘅蘅小姐的一张纸,没有碰翻过一次她的杯子。
我一直以为自己喜欢蘅蘅小姐——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可是,我现在才发现,其实我从小就对她有点……客气。
此时我的这一认知,虽然不是后来我离开蘅蘅小姐的直接原因,但可以说,也与之不无关联。
蘅蘅小姐大概完全没有察觉到我的念头,正抱着公子小白亲了又亲,眼里泪花闪闪,“小白,乖小白……长这么大了……”
她朝我伸过手说:“阿赳,来,来呀……”
她温柔的声音唤起了我的童年回忆。在那个阴冷潮湿的夹道里,在饥饿和恐惧中,我第一次听到了这个声音,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使我感到安心,不再孤独无助。
我慢慢地走过去,蘅蘅小姐轻轻地抚摩着我,一股又熟悉又温暖的感觉悄悄地在我心里泛起,我侧过头,蹭了蹭她的手心。
过了一会儿,蘅蘅小姐擦了擦眼角,拍了拍手边的袋子说:“看,好多好吃的呢。”
她脱下外套,给我们换上清洁的水,又把我们的饭盆洗干净,打开一个金枪鱼罐头、两个妙鲜包。然后她挽起袖子,去了阳台。
等我们吃饱喝足,她已经把猫砂收拾完,接着开动吸尘器,开始打扫房间。
吸尘器轰轰作响,蘅蘅小姐忙忙活活,公子小白在她脚下绊来绊去,一时间,小屋里又恢复了生气。
擦完地板,蘅蘅小姐终于坐下来,擦了擦额上的汗珠。
忽然,她像是发现了什么,微微一愣。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看到了贴在书架下方的玻璃里侧的那幅萱草。
那是蘅蘅小姐留给我的画儿。从大柳树小院搬来的时候,那画儿不知怎么撕坏了一小块,招弟小姐小心地补好后,把它贴在了玻璃上。不过我对这幅画太过熟悉,以至于已经忘记了它的存在,现在乍一看到,不禁有点惭愧。
蘅蘅小姐盯着画儿出了一会儿神,转头看看我们,她的眼神柔和极了。
“是我不好,我该早点来看你们的……”她低声道。
她长舒了一口气,“不过,现在我们又在一起了,真好……”
接下来的几天,蘅蘅小姐每天都会过来,她洗了招弟小姐的睡衣和床单、沙发套,晒了被子,把房间打扫得窗明几净,还带我们去校园里散步。
这天,我们散步的时候,我看到路边一丛灌木枝条上,已经绽放了几朵明丽的小黄花。
招弟小姐终于回来了。
她这一次的胃溃疡发作,比第一次严重很多,足足住了二十天的院。
看到招弟小姐,我吃了一惊。
她瘦了。
其实,她的精神还是不错的,脸色虽不像前两年那样红红白白,但比住院前还是好得多。她只是一下子瘦了很多,衣服在身上直晃荡,连圆圆的大盘脸都显出了尖削,一时间让我无法适应。
招弟小姐照照镜子,苦笑道:“这要是在以前,我该高兴死了……这院没白住,竟有意外收获。”
她又仔细端详一下,不满地嘟囔:“可惜我的骨架子太大,怎么瘦也出不来你那种杨柳扶风的效果,唉……”
蘅蘅小姐噗嗤一笑,“在医院第一眼看到你,简直都不太敢认,你的变化太大了,不光是瘦,还有神态……不过你一开口,以前的那个招弟就又回来了。”
“可是,中间隔了这么多事,哪能真像以前一样呢……”招弟小姐作沧桑状,“就说你吧,离开时还是个文学青年,回来时却成了插画家,可见这两年多的时间,的的确确是过去了。”
她忽然想起来说:“对了,你怎么想到去画插图?前几天,你总说回头慢慢聊,现在可以说了吧?”
蘅蘅小姐把温水泡过的苹果细心地切成小块,“说到这个,我也常常想,人大概就是这样,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偏离了最初的设想……我一直很努力地去写,可我写的东西没有读者,我画画只是出于好玩,没想到最后却靠它吃饭……”
原来,此时的蘅蘅小姐,已经是出版圈里小有名气的插画作者。回到南方小城后,她重新进了一家小医院做护士。她用心地写她的《白马篇》,那个唐代将军的故事,可是读者寥寥。有一天,蘅蘅小姐突发奇想,为她的主人公画了一幅白马雕鞍、独立在漠漠黄沙中的肖像,没想到立刻大受好评。用画笔把心里的故事表现出来,使她尝到了新的乐趣,于是她又画了一些。后来,就有许多在网上写文的作者请她画封面,这虽是义务的帮忙,却使得蘅蘅小姐结识了不少圈内的朋友。
终于有一天,在朋友的辗转推荐下,一个当下最红的奇幻小说作者看中了蘅蘅小姐的画风,认为只有蘅蘅小姐才能表达出他想要的缥缈幽远的意境。在他的坚持下,蘅蘅小姐成了他新书的插画作者,随后又和这位作者合作,把他的一部旧作改编成漫画,一举确立了自己在插画圈的位置。
招弟小姐啧啧道:“果然是有才华就不会被埋没——不过那个作者也算是你的贵人……”她转转眼珠,“这人多大年纪,结婚了吗?”
“你想什么呢。”蘅蘅小姐笑道,“我确实很感谢他,不过说心里话,我还是无法喜欢他写的东西。不仅是他,我作插图的大部分作品,我都觉得过于荒诞——缺乏理想的想象力恣肆,就容易荒诞,不是吗?我虽然并不认同这些故事,好多作者却说我画的正是他们心里的景象,说我懂得他们的作品……”她摇摇头,“所以说,我现在也不明白了。我自认为喜欢的事,却做不好,不那么喜欢的,却顺利得出人意料……”
由于在插画方面的成绩,前一年秋天,蘅蘅小姐又回到了出版业最发达的京城,在一家图书设计公司工作。薪水加上插画的稿费,现在的蘅蘅小姐比专利所时代的招弟小姐还要富裕几分。
招弟小姐羡慕道:“蘅蘅发达了……”随即又有些气恼,“你既然发达了,却不来找我们,把小白丢给我一个人养……要不是这次我给你妈妈打电话……”
“嗳,你要不是实在找不到人收拾猫砂,怎么会想起我来?”蘅蘅小姐笑。
“唔,猫砂是一方面……说实话,人在医院里待着吧,就容易遐想。我躺在床上,就想如果我呜呼了,对谁会有点影响。当然最伤心的肯定是父母,但我已经离家十多年了,我父母和弟弟弟媳住在一起,还是完整的一家人。至于朋友啊、同学、同事,就不必说了,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
“想来想去,可能只有对阿赳和小白,我才有点意义。如果我不再回来,谁会想到在茫茫京城,还有两只猫被关在一间小房子里呢?这么一想,我突然特别牵挂他们……于是,我也突然特别想找到你——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才会像我一样在乎他们。”
她看看蘅蘅小姐,“那个……其实,我也不是因为这事才突然想起你的,这两年我经常会想,不知道蘅蘅怎样了,可总是没跟你联系。你知道,我的性格……”
蘅蘅小姐轻轻拍拍招弟小姐的手臂,“我明白,我也一样……其实,去年我还去大柳树小院看过,房子和树都是原样,可一个熟悉的人都没有了。我也常想到你们,还曾经打算找找你——虽然电话换了,但总不至于就找不到,可终究还是拖了下来……说起来,我们的性格还真有些像。”
招弟小姐一笑,“嗯,都是被动的人哪。”
蘅蘅小姐忽然想起一件事:“这校园里比我住的小区幽静多了,我也想搬过来,找个两居室我们一起住?”
招弟小姐喜道:“那当然好。说实话,这些天我就直后怕,如果当时我昏过去了,不知道是个什么下场。所以说,一个人住太危险了……”
蘅蘅小姐轻叹了一口气,“招弟,这两年多,你就没有遇到有感觉的人吗?”
“有感觉的人……倒是遇到过一个,处了一年半,没能成。”
她看看蘅蘅小姐,“你呢?”
蘅蘅小姐摇头,“哪里那么容易……”
她忽然一笑,“招弟,你有没有觉得,当我们一天一天地过日子,慢慢谈恋爱、做事情的时候,会觉得时间很长、滋味很丰富。可是等时过境迁,再回忆起来时,过去的那么多日子,竟然三言两语就说完了。”
招弟小姐也笑了,“所以,我们得好好地过现在。”
招弟小姐出院后,很快就去上班了。经过这一次生病,她的行为收敛了很多。她不再沉迷上网,每天按时作息,尽量给自己做晚饭,甚至还办了一张游泳卡,信誓旦旦地要健康生活。
庆幸的是,招弟小姐长达二十多天的病假,并没有给她的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在五月到来时,她顺利成为了出版社的正式员工。
而这时,蘅蘅小姐也搬到了Y大。我们换到家属区另一角的一套二居室里,房子仍然在一楼,窗下仍然有一个石棉瓦小棚。只不过,窗外不再有柿子树,变成了一丛青翠茂盛的竹子,铁栏杆上满满地攀爬着蔷薇花,粉红重瓣的小花开得一派烂漫,郁郁香气引得窗外终日里蜂围蝶闹。
招弟小姐和蘅蘅小姐各住一间朝南的卧室,中间是颇为宽阔的门厅、卫生间和厨房。她们都不是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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