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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盗墓史-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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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如汉末魏晋时期、唐末五代时期,都是中国古代社会比较黑暗的时期,民间盗墓四起,曹操、董卓、朱泚、温韬式的盗墓狂人四起,盗墓贼比一般年份要多出许多。北宋出现的盗墓风,也是这样,位于巩义的皇陵几乎全给盗掘了。
盗掘北宋皇陵的第一贼人,应该算是灭了北宋的金国将领粘罕,二号贼人就是“儿皇帝”。
刘豫盗墓相当专业,比曹操厉害。曹操成立“盗墓办公室”,设立了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刘豫干脆成立“盗墓局”,设立淘金官,并划定相应的盗墓业务范围,创造了中国皇帝版盗墓吉尼斯纪录。
● 皇帝说刘豫是“河北种田老叟”
从《金史·刘豫传》(卷七十七)来看,刘豫这个人很没有骨气,而且是一个很坏的“皇帝”。
刘豫字彦游,是当时的景州(今河北景县)阜城人。生于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卒于金熙宗皇统三年(1046年),活了65岁。刘豫小时候品行就有问题,曾偷过同一宿舍人的白金盂(金杯子)和紫纱衣(值钱的衣物),这在《宋史》《大金国志》里均有记载。
刘豫祖上是世代农民,到了刘豫这一代,才出了刘豫这么一个进士。到了赵佶当皇帝(宋徽宗)的宣和年间,刘豫出任河北西路提刑,“提刑”这一位置有实权,有点像现在的政法委书记,主管所属各州司法、刑狱、监察地方官吏,并兼管农桑。刘豫为什么能得到朝廷的青睐,因为他之前还任过殿中侍御使,在皇帝的身边混过,虽然其中被谏官严厉地抨击过。
有一回他上奏议论礼制,赵佶说,你刘豫就是一个河北种地的老头子,懂什么礼制?原话是这样的,“刘豫河北种田叟,安识礼制?”可见刘豫不是什么好鸟,连皇帝都看透了。
刘豫后被贬逐为两浙察访。刘豫祸不单行,在赴任途中,先是丧妻,接着丧父。后来,枢密使张悫(què)推荐他到济南任知府。但刘豫不想去,因为济南一带很穷,而且到处是盗贼,他想到江南富裕的地方当官,也好弄点钱财。但当朝宰相没有答应。刘豫愤愤不平,只好忍气吞声,前往济南任职,这为他以后叛宋降金埋下了根源。
刘豫主政济南期间,金太祖完颜旻的侄子完颜挞懒率兵打到济南,完颜挞懒利诱刘豫。刘豫看到了升官发财的机会,竟然杀害了英勇抗金的宋将关胜,交出了济南,归降金国。果然,经完颜挞懒推荐,刘豫父子皆升了官。刘豫当上了淮南安扶使、东平府知府兼各路马步军都总管,儿子刘麟接任老子原来的济南知府一职。
刘豫作为北宋的臣子,至此已完全变节。
● “儿皇帝”是这样诞生的
1127年4月,金军攻陷北宋都城东京(今河南洛阳)后,俘虏了宋徽宗、宋钦宗二帝,北宋灭亡。当年5月,时为康王的赵构在南京(今河南商丘)即帝位,称为宋高宗,他也是南宋的第一位皇帝,这是后话。
金人先扶植了北宋宰相张邦昌做了“楚国”皇帝。张邦昌被赵构处死后,金人如法炮制,重新物色人选,希望再扶植傀儡政权作为金的藩国,镇服南方汉族人民。当时物色的人选有两人,一是折(zhé)可求,再一是刘豫,都是宋的降臣。一心想做皇帝的刘豫,靠着完颜挞懒的支持获选,当上了“齐国”皇帝,定都大名(今河北大名县)。
发冢“淘沙”一小儿——伪齐皇帝刘豫(2)
《金史·刘豫传》记载,金太宗当时下诏:“今立豫为子皇帝,既为邻国之君,又为大朝之子,其见大朝使介,惟使者始见躬问起居与面辞有奏则立,其余并行皇帝礼。”意思是,现在让刘豫当皇帝,他既是邻国的国君,又是大金朝的儿子。只有初见使者亲自问候大金皇帝是否平安和当面向皇帝辞别上奏时站起来,其余情况下都行使皇帝的礼仪。
中国历史上正式定了名分的“儿皇帝”,就此诞生了!
从秦始皇到末代皇帝溥仪,中国古代曾出现了大大小小68个王朝,384个帝王,其中正式称“皇帝”的334个。但甘愿给人家当儿子皇帝的,刘豫是第一人,创下了中国皇帝版吉尼斯纪录。
刘豫当了皇帝后,将自己的母亲称为“皇太后”,立自己的宠妾、曾是宋徽宗宫女的钱氏为皇后,让自己的儿子刘麟当了“军委主席”——尚书左丞相、各路兵马大总管。
这本是一场闹剧,搞笑的是,当时的宋人竟然害怕大齐,还以国家间的对等礼节对待,连在宋辖境内的大齐伪官员的家属都要安抚,唯恐得罪,难怪刘豫敢盗掘大宋的皇陵,赵姓皇帝软弱可欺啊。
但刘豫这个“儿皇帝”对金朝来讲,作用并没有预期的大,刘豫只想着为刘家捞好处,弄得民怨沸腾。金天会十五年(1137年)金太宗下诏废掉了“齐国”,降刘豫为“蜀王”。
大齐存在总共历时8年,但这8年里,刘豫干的坏事能盛一箩筐,其中就有盗墓。
● 宋陵中一般有三大类陪葬品
刘豫盗墓与金国将领、也是盗墓大贼的粘罕分不开的,也可以这么认为,刘豫对大宋皇陵下铲,是受到了金人盗墓的刺激。但与金人不同,金人发掘宋陵的动机是多样的,不只为财宝,还有政治报复和威慑的原因。而刘豫,只是贪财,是典型的盗墓贼。
比起秦汉帝王陵寝,宋陵中随葬品有什么不同,都是些什么宝贝?
我归纳了一下,主要是三大类,一是皇帝生前使用过的生活物品,二是皇帝生前喜爱的收藏品,三是根据帝王葬礼必须要使用的金、银、玉质地的明器。宋陵一般都是皇帝驾崩后才开始营造的,随葬品往往也是临时置备的。
据《宋史·凶礼志·山陵》(卷一百二十二)记载,赵匡胤改葬其父亲于永安时,便使用了帝王等级的随葬品。棺材(梓宫)用铁帐覆盖,棺下垫有棕榈褥(在当时很高级),还有铁盆、铁山用燃漆灯。
地宫配置有十二生肖俑(十二神),此俑12件为一组。还有名为“当圹”“当野”“祖明”“祖思”等墓仪俑、地轴及留陵刻漏等。这个随葬品配置是标准配置,宋陵都少不了这些。标准配置相对来说就简单了,因为永安陵的主人赵弘毅生前没有当过皇帝,这些随葬器是儿子当了皇帝后孝敬他的。
真正皇帝死后,随葬的东西就丰富多了,比如永熙陵的主人、宋太宗赵光义。赵光义本名赵匡义,因避其兄宋太祖讳而改名。赵光义在“斧声烛影”和“金匮之盟”的疑云中当了皇帝后,处处做得比哥哥好,但事实上很难超过赵匡胤的影响。不过,在自己的葬事安排上,葬礼之隆重、随葬之丰厚,不在话下。
至道三年(997年)三月,当了22年皇帝的赵光义病死于汴京万寿殿,葬于永熙陵。太子赵桓(宋真宗)捶胸顿足,痛哭流涕,当时是披头散发,悲伤至极。实际这是假样,赵桓恨不得他老子早死他好做皇帝呢。
发冢“淘沙”一小儿——伪齐皇帝刘豫(3)
赵桓为表孝道,给老子的陵墓造得高大宏伟。地宫向下挖了一百尺,宋四尺约合现代的一米,就是深40米,远远超过了一般的20—30米深。而永安陵深五十七尺,仅有永熙陵的一半深。
赵光义生前爱好古玩,这些收藏,包括弓剑、笔砚、琴棋之类全都随葬。当年十月初三下葬那天,送葬、抬棺、抬法物(随葬品)的士兵力士,这些“役夫”共有11193人。这么大规模送葬队伍,可以想见随葬品会有多少了,所以盗墓者会紧紧地盯着皇陵。
赵光义袝葬后陵有三座,其中一座是元德皇后李氏陵,此陵在历史上多次被盗,直到20世纪80年代仍这样。1981年秋,当地连降暴雨,导致陵台塌陷,墓室暴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1984年秋天,河南省考古研究所与巩县文物保管所对其进行了联合考古发掘。
李氏陵虽然近千年来多次被盗墓贼光顾过,但仍出土了大量的已残缺随葬品,相当有价值。其中,仅玉谥册、哀册、瓷器就有82件。由此可见,未被盗前的随葬品之丰厚了。
● 宋真宗随葬品“晒”了两次
值得注意的是,宋陵的随葬品,似乎不像以往朝代那般神秘,在《宋史》《宋朝事实》这些史料中,均有披露。
原来,宋朝皇家丧礼中有一种礼俗——“葬前展览”。就是把将要随死者下葬的物品,在下葬前进行展示,召集辅臣前来观看。这与过去北方民间喜礼中“晒嫁”,即将嫁品摆在院子里请外人观看的风俗是相对应的。现在流行的“晒工资单”、“晒藏品”之类的所谓“晒文化”,可能就是由此而来。
宋真宗永定陵中的随葬品就“晒”过两次。《宋史·凶礼志·山陵》(卷一百二十二)记载,第一次是收殓时。宋真宗是乾兴元年(1022年)二月十九日去世的,三天后的二月二十三日,“陈先帝服玩及珠襦(玉衣)、玉匣、含、摇ㄩ绶┯θ腓鞴镉谘忧斓睿俑ǔ纪ü邸薄!吧埂焙蟠稳眨唇迨臻缛牍住
顺便说一下,随葬在棺内的物品,一般都是最值钱的好东西。棺内放置这些宝物有人说一般置于头部,实际不是这样,通常情况下是“左肩右足”,即在左侧肩旁上方和右脚边。所以,有经验的盗墓者在打开棺椁后首先会搜索翻动这两个地方。当然,身体下面也会有好东西。
第二次“晒”是在当年的九月十一日,即陵墓已造好,梓宫要下葬前。皇家“召辅臣赴会庆殿,观入皇堂物,皆生平服御玩好之具。”这些物品是要进入地宫的随葬品,即棺外之物。“晒”过之后,分类集装到不同的箱子里,置于地宫内放置棺椁的宝床上(一般在棺椁两侧)和相应和厢房中。
宋真宗生前收集了不少“天书”(珍本秘笈),在展示随葬时,继位的宋仁宗似乎舍不得让这些“天书”随葬,便召集辅臣商议天书处理。辅臣告诉仁宗,这是真宗尊奉天道秘获天赐之物,这份吉祥属于他的,不能留在人间,而应该随葬放在陵内。
宋仁只得采纳了大臣的意见,将这些“天书”送到长春殿,在梓宫向陵区启运前,这些“天书”就先送走了。后来因为陵墓被盗,这些书全部失落了。是毁坏了,还是被盗出了,民间还有留存吗?这些问题都成了谜。
● 设置专业“淘沙官”挖坟掘墓
刘豫在“儿皇帝”的任上,敛财有道,除了上税,盗墓也是他主要的生财手段。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发冢“淘沙”一小儿——伪齐皇帝刘豫(4)
刘豫可能很知晓古代盗墓史,学起了三国时的盗墓狂人曹操,设置了专门的盗墓机构和官职——“淘沙官”,这也是中国盗墓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官方盗墓机构”。曹操的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算是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军方盗墓机构”。
“淘沙官”与曹操所置的“摸金校尉”,是一个意思。金在自然界中是以游离态存在的单质金,一般混杂在沙粒中。只要将其从沙子中分离出来即可。古人常采用“沉淀法”进行生产,最常见的是将金沙放在专用筛子里过滤出金粒,即所谓“淘金”,或“淘沙”。专门从事金子生产的人,便叫“淘金者”,或“淘沙者”。
可见,刘豫将自己负责盗墓的官员命名为“淘沙官”,是相当形象和准确的。
《宋史·刘豫传》(卷四百七十五)记载,绍兴二年(1132年)四月,河、淮、陕西、山东都驻满了北方的军队,刘豫的儿子刘麟征召登记乡兵十多万,组成“皇子府十三军”。在军队,他分别设置河南淘沙官、汴京淘沙官,将开封、洛阳这些当年北宋东西两京的荒坟古冢,盗掘得一干二净。
原话是这样的,“(绍兴二年)四月时河、淮、陕西、山东皆驻北军,麟籍乡兵十余万为皇子府十三军。分置河南、汴京淘沙官,两京冢墓发掘殆尽。”
对于淘沙官设置,从上面来看,是刘豫的儿子刘麟设置的,但实际不是这样,是老子指使的。
● 两路盗墓人马各有专业分工
说到这对父子也真有意思。据清人丁傅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二十)中转引元王恽《秋涧集》一书中的说法,当年刘豫未发迹的时候,有一天看到一只白龙出现在其妻子家的大镜里,但这条龙没有鳞和角。刘豫老丈人也看到了这异象,于是把女儿给了他。
不久,刘豫妻子生了两个儿子,于是一个起名刘麟,一个起名刘角。算命先生说,等这两个孩子长大了,刘豫就会大富大贵。当然这是刘豫当了“大齐皇帝”后的附会之言,但儿子刘麟长大后,确实成了刘豫的得力助手,没有刘麟,他可能也做不了“皇帝”。
宋人宇文懋昭撰《大金国志》中,对刘豫设置专业盗墓机构也作了说明——
“以刘从善为河南淘金官,发山陵及金人发不尽棺中水银等物。以谷俊为汴京淘沙官,发民间埋窖及无主坟墓中物。”
《大金国志》的记载虽然也较简单,但相当到位。河南淘金官刘从善,与刘豫一样,也是北宋降金的叛臣,他负责的盗墓机构主要负责盗掘皇陵,对金人盗陵时没有取走的财宝进行二次盗掘,民间盗墓贼的术语叫“滤坑”。刘从善还收集用于尸体防腐的水银。当时是把尸体倒挂起来,让体内的水银倒流而出,下面放置碗盆什么的接着。
汴京淘沙官名叫谷俊,史上对这个人介绍不多,刘豫安排给他的任务,主要盗掘民间无主坟,还有民间窖藏的财宝。当时,一些有钱人家看到当时兵荒马乱的世道,都把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金银元宝、金条、玉器等贵重细软,埋到地下藏着。刘豫看准了这事,于是专门吩咐手下,让知情人报告线索撬地窖。
由于刘豫父子的所作所为太过分了,社会影响恶劣,民怨沸腾。以至于有人骂起了金人竟给他们立了这么一个尽干恶事的“皇帝”。金太宗听到了下面的反映后,觉得这个傀儡大齐政权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金太宗当机立断,下诏废了他。当然,还是很给他面子的,还封他为“蜀王”,刘豫的“盗墓业务”也就此收摊了! 。 想看书来
发冢“淘沙”一小儿——伪齐皇帝刘豫(5)
● 一只玉椀引发的盗陵祸事
刘豫是怎么想起来盗墓的?当然不是突发奇想。刘豫小时候就偷过室友的白金盂、紫纱衣,可见他喜欢文物收藏。但引发刘豫盗墓的,却是一只皇陵中随葬的玉椀。
元代方志编纂家、历史地理学家于钦编撰的《齐乘》中,记录下了这样的说法,“刘豫僭(jiàn)立,见兵士卖陵中玉椀,即置陶(淘)沙官,再发河南山陵及发民间无主坟墓。”
《大金国志》也有类似的说法,当时驻扎在西京(洛阳)的士兵将一只玉椀卖给了三路都统(军中统帅),刘豫知道后,怀疑这玉椀不是民间普通之物,便把那个士兵抓起来审问。一个小当兵的哪经得住这番严刑拷打,竹筒倒豆子般很快就全部交代了。原来玉椀是从宋陵中盗出来的。
刘豫为什么怀疑这玉椀不是民间物品,因为这非老百姓所能拥有的。当年不少人家都是使用木头做的碗,木碗便宜又不容易摔碎,所以当时的“碗”是带“木”字旁的“椀”,而不是现在的“碗”。
玉椀就是在皇家也不是平常用来吃饭的,遇到重大节日时才会使用,过后立即收藏起来。当时,契丹人建立的辽国有一只“玉注椀”,是他们的国宝,因为太贵重了,价值连城,所以只有皇帝过生日时拿出来。
这“玉注椀”到底是不是碗,有人认为是喝酒时使用的饮具,相当于大酒杯。如果用碗来喝酒,这倒与苏北泗阳人相仿了,泗阳人喝酒时就是把酒从瓶子里分别倒进宾客面前的小碗里,由宾客再用小勺舀进酒杯,这样省得每次斟酒。
● 天价玉椀的传奇来历
宋朝皇家又哪来这么一只天价玉椀?原来金辽两国间正常有使臣往来,北宋皇帝从自己的使臣嘴里知道辽国有这么一只椀,十分羡慕。但羡慕的同时也觉得惭愧,堂堂大宋王朝竟然没有“玉注椀”,于是便派人到盛产上等玉石的阗(tián)国(今天新疆和田一带)去购买美玉,果然购得了一块*玉石料。
宋朝皇帝专门找来一名造诣高超的玉器匠人,扮成使臣出使辽国,把辽国那只“玉注椀”的尺寸、大小暗暗估算了下来,回来后就按样打磨制作。碗成后,在皇帝过生日时第一次拿出来使用。当时有辽国的使者应邀付宴,紧盯着这椀看了半天。回国后,询问自己国家那只“玉注椀”还在不在了,辽国这才知道赵氏宋朝偷仿了自己的“玉注椀”。
金人知道宋、辽各有这么一件国宝,在侵略过程中,便在要搜寻的文物名录上,首先记下了这两只玉椀。在灭了辽国后,金人先逼契丹人交代出“玉注椀”的下落。其后,靖康之难发生,北宋都城被金人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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