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民国曲:金陵梨雪梦-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新做的衣服被弄脏,又害怕从车上摔下去,只能万般无奈地随着车速的加快而狂叫,“你这小妮子,快停车啊!”
  诗暄的车技已经相当娴熟,根本不会失足,她就是想要逗逗秋凌,因为平日里秋凌就不爱这些西洋玩意,说是冒险的机器。秋凌是标准的江南小姐,旧式家庭长大的女子,娇柔惯了,根本经不起这样吓,“习诗暄,你再闹下去,我就不和你玩了!”
  “不同你做朋友啦!”随着车速的加快,秋凌眉眼一瞪,带出一道俊俏的怒色。
  诗暄骑车的同时还能回头来朝秋凌俏皮眨眼,凌波乍现时,秋凌便知道了她正在使坏。但秋凌此刻已被其他所吸引,不和她搭腔,她不禁好奇,低头继续骑车,故意打趣说,“除非有护花使者前来搭救我们的秋凌大小姐,否则,你就乖乖的做好,哈哈哈。。。。。。”
  “暄暄。。。。。。”杨踞铭远远地朝他们挥手,习诗暄这才发现有人在叫她,她还没来得及应声,脚下突放了段虚空。
  她的脚没能踩中脚踏板,脚跟被硬邦邦的泥土飞快地磕碰了一下,待她回过神来想要控制车速的时候,已然来不及了。只听车后座的秋凌啊啊啊地失声尖叫起来,她的脸色瞬间被染白。。。。。。
  好在有人拔腿就跑到田里,再疾速跃到田埂上,双手敏捷一抵,脚踏车瞬间刹住。车上的两人由于惯性一齐往后面倒下,他腾出一手拦腰抱住她,一霎电流滋滋滋地穿过,他无意中碰的那段柔软肌肤,瞬间全身的血液都被凝固了。
  诗暄这才算得以安全,可秋凌可没这般好运,扑通一声,摔倒在泥土上,春泥早已干涸,摔上去,还是有点疼人。
  “哎哟!”秋凌倾斜着身子,玉腿尽露,羞得她连忙抱着自己的右腿,眉头紧闭,痛楚地哼咛。
  习诗暄此刻还在杨踞铭的怀抱里,两人第一次这么靠近,一时间,都有点恍然,被秋凌这么一叫,这才松开彼此。在此之前,她的双手本能地紧紧揪住他的胳膊,他们忘记了男女之间该有的距离。
  当一切恢复平静,理智复现,两人才如梦初醒。
  两人因此面面相觑,几乎是下意识令两人同时松手。杨踞铭涨红了全脸,但当时的她确实没有心思顾及这个。只见她从脚踏车上敏捷跳下,如同一只燕鸟般轻俏。
  她瞧秋凌那苦楚的模样,当真以为秋凌是折断了脚骨,急得眼泪水就要掉下,手指胡乱在秋凌腿上摸着,“伤到哪了?伤到哪了?”
  秋凌实在忍不下去,扑哧一笑,“我们的习大小姐真是好糊弄!”
  “好呀!你几时也学得这样坏?”她的眼泪珠子在眼眶中突然静止,“害我还当真以为你伤筋动骨,我可后怕死了。”她说完后就拍了拍掌心里的灰尘,一把将秋凌拉了起来。
  “我还不是拜你为师!”秋凌忙将裙衫整理好,满面桃色地地调侃起诗暄。
  此刻的杨踞铭已从方才的心乱中恢复过来,他原地不动地推着脚踏车,向她们俩投来关心的眼神,“你们没有事吧?”
  三人对视而笑,杨踞铭推着脚踏车走在她们的前面,后背挺得比树干还笔直,一身嫩绿的军官戎服将他身材的比例衬得刚刚好。
  英姿勃勃的青年军官,谁看了不好奇呢?更何况是情窦初开的少女,一向见惯了世家子弟的秋凌,初见这样一位有气质的青年,难免会心情起伏。
  趁杨踞铭在检查车之际,秋凌忍不住拉住习诗暄絮絮叨叨的,她多问了几句,习诗暄慢慢明白了,抬起一根如细葱的手指,指尖朝向秋凌,摇上一摇,“让我猜猜,莫不会小女子春心荡漾啦?”
  秋凌听后,脸上骤红,偷偷瞄了瞄前面的人,幸好他并没有回头,看起来很专注地扭动车踏板。见状,秋凌一把将人拉到身边,压低了声,“你别瞎说,我就是。。。。。。就是看他长得好看一点。。。。。。”话一出,她自知话又说错了,若被诗暄抓到把柄,就是有理也说不清了,她的舌头拧了一团,憋着又羞又愧的脸色结结巴巴地说不下去了。
  习诗暄见秋凌别扭的模样,实在忍不住地放声大笑。爽落的笑声到底是把前面的人给吸引过来,他纳闷地回头,只见两人拉拉扯扯地说笑热闹着,也不知该如何与她们接话。
  秋凌素来知道习诗暄爱作弄人的性子,拼命想要拿住她,可她却已一溜烟跑到杨踞铭跟前。秋凌恨不得跺脚示威,她笑眯眯地故意提高音量,说道,“铭哥哥,秋凌方才说你长得好看,所以,我就过来仔细瞧瞧!”
  她话音刚落,他的脸唰得被彩霞覆面,连耳根子都被红透了,半晌说不出一个字来,而更让他窘迫的是,她竟然乖乖地在他身边转悠,然后作老态状,沉沉点头三下,“嗯,嗯,不错,不错,小生俊模样。”
  

  ☆、水影人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改过之后是不是更好点?
  “这是我最好的朋友:秋凌。”随着秋凌的出现,杨踞铭才停止了窘迫无措的举止,向来到习诗暄身边的秋凌点头微笑。
  他的一笑清风,吹乱了秋凌的心弦,乱得她都顾不上和他礼貌。直至习诗暄用胳膊肘去抵秋凌的腰,秋凌这才回神,忙低眉敛目。
  “你们。。。。。。关系肯定很要好。”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这么拉开话题。
  “嗯。我和暄暄打小就认识了,也算得上十几年的知交吧。”秋凌鼓起勇气抬头瞅了瞅他,他刚好把目光挪开,也没给秋凌机会瞅个清透。
  “铭哥哥,你来我家干嘛呢?”习诗暄这才想起,杨踞铭怎么无端端出现在自己家里,难道是父亲邀请他过来做客?想到那日他们的事,她仿佛觉得两人就是旧识一般,便直言不讳地问他,“是来找爸爸谈公事吗?”
  “哦。。。。。。对!”杨踞铭支吾了过去,四周的花草芳香,风吹心动,她站在他面前看起来那么的亲切,他差点没把那句我就是来找你脱口而出。
  习诗暄终究是没经历过□□的人,零星半点都没有感觉出来,她把手指挽在秋凌的胳膊上,拉着人就往前走,“我们到田里采些油菜花来,后面有一块地上特别多,铭哥哥也一起去吧。”
  “好。”杨踞铭不假思索地看着习诗暄说,秋凌与习诗暄是并列走在一起,从秋凌的角度看来,杨踞铭就像和她对视一样,那眸光的灼度弄得她芳心乱蹦。
  三月的油菜花开得十分茂盛,玉兰官邸的这一块小地上长满了金灿灿的油菜花,远远望去,仿如乡间野路的桃源。
  习诗暄拉着秋凌欢快地穿进油菜花地里,一双倩影置身金黄碧绿中,也不知是风景美,还是人儿美。站在田埂上的杨踞铭把车停靠好,驻足欣赏这一道不可忽视的风景,春风摇摆,花儿荡漾,眼底只有她们携手嬉戏的活泼。
  “铭哥哥,快来。”习诗暄扬起手中绿油油的油菜花朝他这边展露一个笑脸,“我们的手不够用,你快来帮忙。”
  “暄暄,你这个坏丫头,我们采些就行了,干嘛叫人家下地,弄脏了他那一身军服,多煞风景啊!”秋凌趁杨踞铭还没走过来,拿了一束花拨弄习诗暄的脸。
  “瞧瞧你的样!你心疼他的衣服,怎么也不心疼心疼你这身名门淑女装,刚刚还在说,这会就给忘了。”习诗暄也不甘示弱地拿花去扔秋凌,还不忘挤兑她,羞地秋凌无地自容,“好啊你,净胡说些有的没的,他不是你朋友吗?我。。。。。。我就是。。。。。。”
  秋凌看着习诗暄那奚落她的样子,自己又因此说不出道理来,羞的她抓起满手摘的油菜花一并抛了过去。
  习诗暄被激起小孩脾性,也把手中的花全数洒了出去,“我来给你天女散花,哈哈。。。。。。”
  正好此时,杨踞铭过来,一路摘了好多花过来,瞧她们相互打闹的样子,还真以为她们是在打架,忙上去劝架,一手握着一把油菜花,两边劝着,两边洒着,一时之间把他也给弄进这天女散花当中。
  等她们耍玩了,停下来咻咻喘气,才发现那些残留的花瓣和花芯零落在杨踞铭的脸上,此时的杨踞铭还一个劲地挡在两人中间,一本正经地不许她们再闹下去。他的模样看起来那么严肃,就像一个长辈摆出一副威严的模样,习诗暄捂嘴笑个不停,秋凌用手轻轻推她一下,还是没能制止习诗暄。
  秋凌抿嘴压着笑,走到一脸莫名的杨踞铭身边,踮起脚用手帕去碰他的脸,他警惕地一侧,害得秋凌扑了个空。
  秋凌低着头撇嘴,然后善意提醒他,“铭哥哥的脸上有花。”
  “是啊,秋凌只是好心。”习诗暄笑靥如花地扑在秋凌肩膀上,“拿着吧,铭哥哥。”
  “谢谢,我自己来。”杨踞铭居然没接,侧过脸自己用手拈开了,秋凌的手僵在半空,一时委屈直冒,只好低着头看着地。
  杨踞铭没有恶意,只是他不喜欢不熟悉的人,尤其是不熟悉的女子与他接近,他是无心,可到底是把一颗少女的心打乱了。
  习诗暄似乎从中看出什么似的,连忙说,“我们别白忙一场啊,走,继续摘花去,这些绿的黄的多好看。”她拉起秋凌的手,就固执地往长得繁盛的花丛中跑了去。
  本来说好要一起吃饭,可秋凌家来了几位远道而来的亲戚,定要接秋凌回去接待客人,以示旧式大家族的礼貌周全。秋凌家的轿车在玉兰官邸门外候着,临走之时,秋凌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的,好一会才走出大门。
  习诗暄和杨踞铭并列站在一块,目送秋凌离开,两人这么静静地一起,让秋凌看了心里顿时起了一阵涟漪。尽管她讨厌突发出现这种想法,可她不得不承认,一对璧人让人看了不禁想到男才女貌四个字。
  习诗暄换了身简洁的洋装出来,看起来素雅可人,到了客厅,叫了一声爸。习暮飞正从侍从官手里拿过衣服,边穿边瞥了她一眼,眉眼尽是慈父的爱惜,“暄暄,爸爸临时有事要出门一趟,踞铭第一次来家里作客,你要替爸爸好好招待,切勿怠慢了人家,知道吗?”
  杨踞铭闻声忙起身,正待说些什么,就被习暮飞打断,他将手掌拍在他的肩上,然后饶有意味地说,“孩子,不要见生,就当这里是自家院子,千万别客气。”
  “谢谢司令。”他顺着习暮飞离去的路径看去,回首却不晓有人正盯着他出神,他尴尬地露出笑脸,浓密的头发发际上已显现了汗渍,“诗暄小姐,司令既然走了,我也就不多有打搅。”
  “哦,对了……”他突然恍然大悟地从口袋里掏出来那块紫罗兰丝帕,只见那丝帕被叠得整整齐齐,呈一丝不苟的方块状。
  他恭敬地双手奉上,“今日我特意来归还诗暄小姐的东西,差点给忘了。”
  他说话时都不敢拿正眼瞧她,似乎总在躲闪什么,他拘谨的态度,和那副不苟言笑的模样,忍不住让她发笑。
  她把随身贴物拿过来,收在口袋里,嫣然一笑,“原来你来我家,就是为了这个。”
  “自然是。。。。。。”他局促地看着笑容慢慢敛去的习诗暄,手脚不知该放在哪儿。她微微侧脸,显得脸上的光彩一黯,他连忙摆手解释,“不,不,当然不是。”
  习诗暄放大了那对含着璀璨的眼眸,看起来仿若有更深的困惑,她并没有说话,他揶揄了会,这才从内衬衣服口袋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个袖珍小荷包,终是鼓起勇气,“上次我们。。。。。。我瞧你的发夹摔掉了,所以。。。。。。就在洋行挑选了一个,也不知合不合你心意?”
  那日从咸亨酒家出来,她使鬼主意,唆使他一起逃走,结果掉了那枚珍珠发夹。发夹是晚晴阿姨从香港托人一起带来的,很是讨她喜欢,丢掉了确实令人惋惜,但仅仅一枚发夹而已,她也没有放在心上,她不知道他会默默记着。
  细心如此的他确实让人有好感,难怪秋凌一见他就跟丢了魂似的。除去他无可挑剔的外表外,他还有一颗温柔的心,诗暄这样想着,便抬头凝视他。
  她当着他的面拨开小荷包的暗扣,只见里面有一条金丝绳索,一抽开,素手从袋口里掏出来一枚发夹。只见发夹上的珍珠圆润,成色上佳,镶嵌在一块拼成了花朵的形状的暖黄色玉石上,玉石澄亮,看起来应当非常名贵。
  她仔细打量着这个发夹,这么精细的手工,想来必定是从南洋运过来的舶来货。
  “你喜欢么?”瞥见她的惊喜,他忽然一步走前,她悦然一抬眼,没有藏好眼底的水浪,默默与他对视。
  她精致灵透的五官,她轻灵的神态直叫他舍不得眨眼,嘴里不禁说道,“虽不是一模一样的货品,但我看它灵巧清透,正配得上诗暄小姐的品性。”
  她露出整齐的雪白牙齿,笑容嫣然得令人心下飘然,“铭哥哥有心,不瞒你说,那天若不是我顽劣,也不会弄丢了那枚发夹。后来我回去沿路找过一次,自然不见踪影。你不晓得,那可是一位我最喜欢的阿姨从香港捎给我的,丢了确实不该。”
  他点点头,探究得一问,“诗暄小姐喜欢它吗?”
  习诗暄粲然一笑,旋即抬起手把那枚发夹放了在右鬓斜角,贴上了乌黑的浓发,然后甜甜地问他,“好看吗?”
  “好看。诗暄小姐戴着真好看。”他神采奕奕地看着她,目光游离在那枚精致的发夹上。
  “铭哥哥,你再叫我诗暄小姐,我可真的会不理你的。”习诗暄佯装不悦地把盒子收了起来,然后无意识地把手指抬起按在发夹的位置,他看了这么一眼,猜想她必定是喜欢这发夹的,心里越发高兴了。
  他除了该叫她诗暄小姐之外,还能叫她什么呢?他想问的,她已给了答案,“我记得杨伯父叫我暄暄,铭哥哥,你也可以的。”
  得到她的应允,他简直如获至宝,试着轻轻唤了一声暄暄,那一声犹如暖流穿过他的心房,至此后,那里总流淌着那么一条暖河。他每每这么称呼她,就心潮澎湃,河浪拍打。
  一个称呼,足以代表不同。
  两人在明亮的宽敞餐厅就座用膳,看着佣人们有条不紊地在面前布菜,只就他们俩人用,却也不减佳肴分量,满满的一桌美食。汤羹佳肴中都是江南品味的家常菜品,看起来丰盛营养,最是对杨踞铭的胃口,仅有一碗菜上面淌着红油,漂浮着红红的尖椒,还有青绿的花椒若隐若现。
  佣人布好菜后,安静地退到后方静候着,以备随时进来服侍。
  她拿起一个印有玫瑰花露的搪瓷碗,用汤勺舀了几勺,然后慢悠悠地推到他面前,他见了如此,心里就如同被初春的阳光洒满,温暖醉人。
  她说,“铭哥哥,先喝点热汤,凉了的话,味道可会变哦。”
  他应声,咕噜咕噜一口不留地一下喝光,惊得她差点没笑出声来,“慢着点,小心噎着。”
  “我饿了。”他只好这么解释道。
  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外的高盏电灯突然放亮,外面的天空漆黑一片,几棵树木,枝密叶绿,那些高高的路灯灯泡周围飞舞着无数只小虫子,密密麻麻地飞着,全往灯泡上扑去。几束灯光投射在草地上,偶尔会出现卫戍背着枪支巡逻的拉长背影。
  他再次见识到了她食辣椒的厉害。
  她眉飞色舞地告诉他,因为嗜辣,每顿饭都会有一道辣椒菜专门为她准备,变着花样做菜式,她吃了好几年,还没有吃厌过。伙食房里的一名厨子也是特意从四川请过来的,可见习暮飞把她这个唯一的女儿看得多重,宠得多娇贵。
  他又和她提到他们的儿提时代,聊着,聊着,她才知道,原来他们曾彼此见过面,是在文远城。
  他笑言她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很是活泼灵动,她微露惊讶,又似在酝酿往事,可惜她实在是有心无力,因为她确实搜索不到任何有关的记忆。
  于这个铭哥哥,她只知道现在这个模样,而他却不一样了,他记得当初的她,小女孩的模样,那段记忆非但不模糊,反而因为再次见到她,而印象浓烈。
  世上的有些事就是这样,冥冥之中,你我曾在人海漂浮中偶然相遇,但也不过一面之缘,假使没有后头的缘机,谁又会忆得起生命中的过客呢?
  可他是记得的。
  那一年,他不小心把皮球踢到了她的身上,那么重的一下,他吓的都不知所措,她竟没有哭。那年她六岁,头上织了两个三股辫,发尾分别扎了两条浅粉的绒线绳子。被皮球砸中的时候,她不哭也不闹,只是拿着球到处找人,最终是看到正怀有歉疚的他,那时的他,真的很害怕,就怕她哇哇大哭,他正踌躇着,是不是应该向她靠近,和她道歉。
  他不曾料到,她会双手把皮球抱在怀抱里,朝他走来。当时,他心里紧张地不行,又惶然地不行,因为是他做了错事。可她并没有哭,他很奇怪,因为自小在他的印象当中,女孩子受了一点点委屈,就要哭闹半会。
  他看见那球上的碎草弄脏了她的漂亮蕾丝裙,可她看起来并不在乎,她非但没有哭,而且叫他错愕的是,她竟要与他一起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