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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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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唇抵着唇,她漆黑的眼睛里看不出色彩,声音不知所措:“我……我就是想推你一下,我没想让你摔下来……”漆黑的眼睛里滴落晶莹的泪珠子,滴到他的眉间,隐入他的墨发。
他抬起手,戴着玉扳指的拇指拂去她的眼泪,声音嗔怪,却不是怪她害自己受伤:“以后不许再跟着我跳下来了,这一次只是房檐,我能护住你,下一次万一是悬崖我还怎么保护你?”
“若是悬崖,我就跟着你一起死。”她说的一本正经,表情依旧茫然,却突然微微低头印上他的双唇。
“你这是……”此情此景大约超出少卿的想象,他蓦地睁大眼睛,看着她哭着吻他。“晓晓。”他闭起眼睛,亲昵地唤她的名字,双手环住她纤细的腰肢,回应她的吻。
钟离晓用了七年的时间爱李涵,却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爱上少卿。旭日升起,天边万段朝霞,新的一天已经开始。
有时候,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放弃一个人而爱上另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何况钟离晓有充足的理由。
☆、第二十章 死人的悲哀
少卿摔断了右腿,被随从抬回温府修养,温府对外称大公子是骑马时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毕竟调戏女子未遂反被女子推下房顶这种事传出去不怎么好听。
我和墨白闲着没事就跑去温府偷看少卿在家养病时都干些什么,我与墨白打赌他一定是吹**,逗逗鸟,下下棋,这才符合少卿在我心中的定位。
结果温府的确有人吹箫,不过是温府最小的公子在跟着师父学吹箫,也有人在逗鸟,但也不是少卿,是少卿他爹在教一只鹦鹉学说话,倒是没有人下棋,只有几个姨太太凑在一起打麻将。后来我们终于在书房找到少卿,发现他又被罚抄弟子规。我终于明白他的一手好字是如何练出来的了。
我和墨白的赌注是一顿晚饭,我输得彻底,决定认赌服输请他吃饭,反正我也没带钱,请完了也要他结账。正要走时看见老大夫领着一个小厮进了府,大概是定期来检查少卿的伤腿。
我指着那小厮问:“你看那是谁?”
墨白瞥了一眼小厮,又瞥了一眼我:“转移话题也得请客。”
我瞪了他一眼,几步摸过去仔细看,我没看错,那个打扮成小厮模样的人有一张玉兰花似得脸,是钟离晓。
书房外生着几丛翠竹,映的满目青翠,窗子对面挂着一幅九尺宽的墨竹图。钟离晓拎着药箱跟随老大夫一前一后走进去。少卿正把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字迹的宣纸放到一旁,铺上一张新纸。
身上长袍如同雨后新竹,他执笔写字的姿势优雅端庄,写的字和人长得一样清秀。
看到大夫进来,他示意性地点头一笑,放下手中毛笔仰进身后竹椅,趁大夫换药的工夫闭起眼睛稍作歇息:“张老先生昨天不是刚来过,今日怎么又来了?”
他闭着眼睛,没有听到回答,大夫也没有检查他的伤腿,却感觉到面前有轻微呼吸声。他诧异地睁开眼睛,钟离晓凑得很近观察他的眉眼,他身子一颤,钟离晓笑出声音来。
他偏头看了看老大夫,房间里没有他的影子。
“别找了,他已经出去了。我求了他一整晚上他才答应带我进来。”钟离晓说着,摘下头上的帽子,乌丝像瀑布一样倾泻下来。她走去掩上门,回身一边捋乌黑的长发一边皱着眉:“小厮的衣服好丑。”
少卿还没反应过来钟离晓怎么会突然出现,脸上依然诧异:“你怎么来了?”
钟离头发捋到一半,停下来,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容抬起头:“听说你被你爹罚的很惨,我来看看到底有多惨。”
“看你的德行,哪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少卿从竹椅里坐起来,将伤腿放下,用衣袍遮好,对钟离挥挥手:“走近些。”钟离走得近些,站到桌子和竹椅中间。少卿扯着她的衣服仔细上下打量她,嘴角一勾:“哪里丑?”
钟离蹲下身子伏在他胸前,眨着眼睛看他,看到他唇色有些苍白干裂,她皱了皱眉像教训小孩子一样:“你都多大了,都不知道自己多喝一点水吗?”她说着就端起书桌上的茶,浓郁茶香扑鼻,一闻就知道是玉兰香。少卿笑着端详她,任由她数落,她的手却忽然停住,放下茶杯拿起书桌上的一张宣纸,眼中露出震惊神色,又拿起下一张纸,再下一张纸,整整一沓宣纸攥在手心里,薄唇微微颤抖。
“不是罚你抄弟子规么……你这是……”
还未等她说完,少卿突然从她背后环住她,将她一并带入竹椅中,她撞上他的胸膛,手指一松,宣纸呼啦一声飞的满屋都是,像一群被惊起的枯叶蝶,摇曳着缓缓飘落。密密麻麻清秀的字体,只写着同一个字,晓。
少卿闭着眼睛仰在竹椅里紧紧抱着她,吁了一口气:“你知不知道,我每天写你的名字,我有多想你。”
她眼睛睁地大大的,在下一瞬间闭上,往他怀里蹭了蹭,嘴角扬起笑容,像盛开的玉兰花一样清纯美丽:“我骗你的,我不是看你爹爹怎么罚你的,才不是,我就是想看看你的伤好一点了没有……”
他吻她的长发,呢喃:“我知道。”
她搂住他的脖子,抬眼望着他,一只手描上他细长的眉毛。“等你伤好,就来钟离家娶我。”
少卿的眼睛突然睁开,脸上笑容惊讶而满足,握住停在他眉梢的手指:“好。”
我和墨白望着满屋飘飞的枯叶蝶,惊讶于这桩婚事自两人相识到定下来没超过两个月,更惊讶于这桩婚事竟然是钟离晓先提出来的,惊讶到最后把请客事宜忘得一干二净。
后来得了空,回头去看钟离晓和少卿,其实没什么值得惊讶。钟离晓这个姑娘活的简单,感情的原则也很简单。于她而言,爱情就是两个人倾其所有对待彼此。她曾这样爱过李涵,因为李涵也曾这样对她,一旦李涵决绝地将这份感情收回,她也会毫不留情地收回她那一部分。而她看到少卿的真心实意,也愿意把自己托付给他,她只想有一个人好好珍惜她。
我惊讶于她在这么短的时间做这么迅速的决定,但其实这件事根本不是时间的问题。如果时间是问题,那么又从哪里来的一见钟情。
我知道少卿迫不及待想要娶钟离,但没想到这么着急,连京城里给人看了一辈子病的八十岁老大夫都说温公子这条腿少则六月多则一年才能好,结果他两个月就可以下地走路。
我和墨白早起到街边买了两碗馄饨,听临街百姓说温家大公子这是吉人天佑,我把头摇的像拨浪鼓。
世上有多少奇迹是完全靠凭上天庇佑,还不是事在人为。人们只看到少卿恢复的快,没看到每天晚上夜阑人静的时候他一次次尝试从椅子里站起来,两个月的时间数不清摔了多少次。
评价完,端起碗喝了一大口汤,虽然尝不到味道,但可以闻见其香,心满意足地又喝一大口,放下碗时看到墨白一脸震惊,我抹了抹嘴,不明所以地问:“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说的有道理?”
他伸出手碰了碰碗壁,迅速缩了回去:“姑娘没觉得馄饨汤很烫?”
我怔了一下,刚端上来的馄饨热气腾腾,我却完全忘记自己没有对冷热的感知,竟连喝了两大口,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不觉得烫,登时扔下碗作出烫得要命的表情,对着嘴扇风并使劲吸凉气,淋漓尽致地表演了一会后偷偷看了他一眼,他正看着我,表情就像看一个小丑。我想我已经是个死人,却还在这个只属于活人的尘世,每天都假扮一个活蹦乱跳的活人,其实是一件很辛苦的事,而他只会觉得我反应迟钝或者直接认为我很缺火。
想到这里心里觉得酸苦,大概是我唯一能体会的味道。
他把脸转向别处。
忽然想起七年前那场大雪,有一个人枕在我怀里,穿着我为他亲手缝制的白衣,说他想给我留下些好的记忆,让我记起他时记起那些美好的事,他不知道对我而言什么才是美好的事,过去十八年都是我最好的记忆,哪怕是最后的死亡,想起大火里葬着我们两个,濒死之时都没觉得多么可怕。可现在在我面前的这个人,他却不认识我,还一口一个姑娘的叫我。
我抽了抽鼻子,明明感觉不到冷暖,却觉得滑下眼角的眼泪是滚烫的。
我抬起袖子若无其事的擦了擦,他歪着头看街道对面,没有看到我掉眼泪,就算看到了也会认为我是被烫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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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大婚前夜
继续这样想下去太过沉重,我打算转移话题,脸凑近他一些说:“那个……墨公子……”
我没想好要跟他说什么,现在唯一能聊的话题就只剩钟离晓和少卿的大婚,刚要说话,话头被他截住,依然望着街对面一家卖豆浆的:“姑娘带我来到这个画境,画境之中也会存在当时的我?”
我没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这样问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对面卖豆浆的,临街的方桌旁坐着个玄衣的公子,手里摇着一把折扇,折扇上淡淡红色,脸上戴着银箔面具,正是画境之中的墨白。
我思考要怎么跟他解释,步虚画境本就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但虚无也有虚无的规矩。我说:“因为这幅画境不是我为任何人而作。一般情况下每一个想要求得步虚画境的人,都是想要回到一段特殊的过往,完成在现实中没有完成的心愿,可若是画境中还有另一个他在做当时他所做的事,那他还如何完成心愿,先把画境里的自己杀掉么?”说完觉得有点绕,绕的墨白有点蒙,又打个比方:“若我为你作一幅步虚画境,你步入这个画境就会回到那时的你,画境中不会出现当时的另一个你,然后你可以从那段过往重新来过。但现在我们只是旁观者,来到画境中只求看一段故事,画境中自然有另一个你来做你当时正在做的事。”
他终于恍然大悟的点点头,转向我,问:“那个时候,你在哪里?”
我手一伸指给他西边苍茫山脉。
我的陵寝建在那个方向,那个时候我就在公主陵里,他去扒一扒棺材应该就能看到我。
他顺着我的手指望过去:“凤翔?”
我想我的陵寝在凤翔应该也算是我在凤翔,想完对他点点头:“嗯。”说话间,画境中的墨白已起身,修长身形风度翩然,锦袍华贵,完全不像是从豆浆铺子里走出来的。
我看着他的背影走入熙熙攘攘的街道:“你怎么会来这里?”
官家的府吏目若无人地骑着高头大马飞驰而过,马蹄踏起滚滚尘埃,人群纷纷惊慌避让避让,街边几只飞鸟呼啦一声飞上天空。他撑头回忆,“看来明日就是钟离晓和少卿的大婚。”
长安城里前几日里传过一段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的佳话。说有位相貌清秀的公子在竹林深处置茶会客,欲求知音,路过竹林的一位蒙面公子被玉兰茶香吸引,与清秀公子相谈甚欢,临别时清秀公子吹箫作别,蒙面公子亦在一曲之内作了一幅墨竹图相送。
这段佳话特征明显,一听说的就是少卿和墨白,我回想少卿书房中的那幅三米长的气势磅礴的墨竹,大约就是出自墨白之手。
两人就此结识,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墨白和少卿之交比水还淡,直到墨白收到请柬赴少卿的大婚,也只是两人的第二次见面。
夜是一片繁星满天,考虑到明天为观看少卿和钟离的婚礼还要在房檐子上趴一天实在太累,今夜需要养精蓄锐,于是早早熄了灯睡觉。
墨灵是将死人的意识游丝强行嵌入画中所生,比不上常人的血肉与精神结合的好,意识控制身体要更困难,所以我比常人更加需要睡眠但却更难以进入睡眠。好不容易才睡着,房门却突然被扣响。我意识模糊地往门口瞥了一眼,门外昏暗的灯光在门上映出一个颀长身影。是墨白,他想叫我去玉兰花林看故事。
我翻了个身,觉得口干舌燥,不情不愿地开口:“不去,明日不才是少卿的大婚么?”
门外声音十分执着:“明日是明日的故事,今日是今日的,姑娘不去看看?”
我又翻了个身翻回来:“不去说什么也不去。”
门外声音略带惋惜:“可惜,白让我带了一壶好酒。”
“你等我一下我正在穿鞋。”
……
三个月前少卿将这片玉兰花林买下来,我觉得他是个败家子,没想到他从那个时候就打定了主意。三个月里在花林深处建起一座竹屋,竹篱围起种满花草的园子,篱笆上绕满牵牛花。篱笆外是百里玉兰花,篱笆内是一丛翠竹。翠竹下少卿和晓晓一席大红的喜服,牵手走进竹屋。
屋内点燃一对龙凤喜烛,整座小屋盈满温柔的亮光,没有贴喜字,没有挂红绸,却已然感觉有数不尽的喜悦。
我想少卿从认识钟离的第一天起就想给她一个这样的婚礼,在百里玉兰花林间,在他们初遇的地方,只有他们两个,只有一位美如玉兰的新娘,一位风姿清雅的新郎。我看到钟离晓朱红的双唇扬起阔别已久的灿烂笑容。这是我见过最美的新娘,拖着曳地红服,每走一步都脚下生花。
我和墨白一路走来竹屋,看到玉兰花已谢尽,奇怪的是走到竹屋下鼻尖却盈满花香。我好奇地瞅了瞅墨白,他不动声色地望向窗内。
风雅的新郎执起精巧的玉壶,向两只玉杯中置酒时,花香四溢。新郎执起一只酒杯,将另一只酒杯端给新娘,眉眼含笑。新娘有一双滑如白玉的手,端起酒杯时微微颤抖,相互交缠的手臂,就像从此生命也交缠在一起。
夫妻共挽交杯酒,此生交付意中人。
我正纳闷闻着香味不似是酒倒像是玉兰香,就听见窗内新娘生气的瞪着大眼睛:“你糊弄我,这哪里是酒,分明是茶!”她每一次这样假装生气瞪大眼睛的样子都格外生动。
少卿似乎非常享受钟离生气的样子,眯着眼睛笑着端详良久,深深望着她的眸,嗅着她周身淡淡的玉兰花香。久久的沉默,两个人彼此相望,明明每天都黏在一起却像阔别已久的恋人。“第一次遇见你,你一个人靠着父亲的墓碑哭得满脸是泪,我就在想,你需要一个依靠,至少哭的时候不是一块冰冷的墓碑,而是一方温暖的臂膀。从那时起我就打定了主意,我想成为那个依靠。”
他的声音温柔似水,说完忽然像喝醉了一样挥手扔掉手中酒杯,一把将钟离拥进怀里,交叠身影透过敞开的门投到屋外,满天繁星之下。“即便是茶,从这一刻起,就把你好好的交付给我,娘子。”一句话,温柔似春季刚刚融化的河冰。
钟离手中酒杯掉落,从身后攀住少卿的脊背,大红的喜服映的她双颊通红,和真的醉了一样。
“夫君。”
……
我想少卿外表清秀没准内心禽兽,他准备这场额外的婚礼是早已按耐不住心中的禽兽,事实上少卿外表清秀内心也很清秀,绝对没有非分之想,人家真的是单纯为钟离晓准备这样一场别出心裁的婚礼而已。婚礼过后两人对花对茶,吟诗作赋,直至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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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卿迎娶钟离晓会一帆风顺吗?钟离晓的初恋李涵又该如何?
大大们支持晓卿组合,还是支持晓李?
答案很快就要揭晓啦~明天依然晚八点不见不散哦~
☆、第二十二章 早已知晓的结局
我和墨白很早就离开竹屋寻地方喝酒。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手中酒壶就已空了。我素来贪杯,今夜则纯属借酒浇愁。人们总是越喝越醉,我却越喝越清醒,这些天我第一次觉得李湛是真的死了,即使和他一模一样的墨白就站在我旁边,我竟也没把这两个人搞混。因为我看到少卿和钟离,就想起了我活着的时候,做梦都想有一个这样的婚礼,在华烛高燃的花堂里穿着华丽的喜服,喊湛儿一声夫君。
我死了,我的梦死了,梦里的人也死了。
我对墨白说:“李涵一直在找钟离晓,你讲的那个故事里他在明日就会抢走她,可是,”我晃了晃酒壶,一滴都不剩,抬头看漫天繁星:“我不想让李涵找到她,你看她笑的多开心,那是我做梦都想得到的幸福。”
“你喝醉了。”他看着我。
我摇摇头:“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清醒。”
事实证明墨白是对的,我确是醉了,一摇头摇的天旋地转,晃晃悠悠撞进一面黑色的墙,锦袍柔软,有墨发扫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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