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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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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
作者:鹿家少爷
文案
七位帝王,七个女人,是得天下流芳万世,还是携红颜共度一生?多少人在皇位之争中沦陷,又有多少人在情的泥淖中湮没?
一朝天子一朝凰,君王之爱,谱得几段离合悲欢。
一面是九五之尊的帝王,一面是赫赫有名的大唐画圣,他这个人,全天下除了和尚,好似没人不倾心爱慕。可他唯独,爱上一个撒娇胡闹的小姑娘。
她嘟嘴:“这么多姑娘都认识你,你是不是很出名?”
他邪笑:“也不是很出名,就是……生的好看了些。”
她生气:“现在不光姑娘喜欢你,连男人都来跟我抢了!”
他哭笑不得:“竟胡说八道。”
小说类别:古典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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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道听风月
天佑四年,樱花四月,由唐皇李祚与皇后墨氏共同编纂的《后唐书》终于落成。传说这本书记载了后唐近百年的历史,从敬宗李湛到昭宗李晔,共七位皇帝的帝王生涯。
史官们欢喜鼓舞,全册十二卷十六万字的《后唐书》称得上是大唐史学界开天辟地的大事。欢喜中的人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书中落下最后一个句号之时,大唐帝国的统治竟也画上了句号。
大唐亡的惨烈又平静,有关当日的情景,众说纷纭,倒有比较一致的说法。
说那一日皇帝正在梅园著书,其他部分都已完成,只剩下最后一个题词。梅园中红梅盛绽,冷香萦绕,他撑着头苦苦思索,余光看见皇后提着一壶酒分开纷繁花枝走来。
“我亲手酿的梅花酿哦。”皇后一副洋洋得意的表情,石榴罗裙上俏皮地点了几朵白梅,有着十八岁少女特有的清纯美好。
皇帝撑着头看她的模样,眉眼里含着笑:“书既成,夫人便为朕作个题词罢。”
帝后瞥了竹简一眼,想也没想便张口道:“青釉薄酒,对梅花酿,深情未枉,三世珍藏。”
“你这哪里是在为史书题词?”皇帝抬头看了她一眼,话里调笑,笔尖已蘸了墨,十六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跃然纸上。
然而他在梅园之中优雅提笔将“藏”字最后一个点顿在纸上时,长安城外叛军的兵马已停在百丈城墙之下。
皇帝没有丝毫反抗,那一夜的大明宫宁静如常。守城将帅派遣斥候将急报送到皇帝手中时,皇帝只是泰然接过竹筒,不温不痒地说了声:“知道了,退下吧。”就好像急报中写的不是叛军铁蹄即将踏破长安城门,而是一只蚊子要飞过城门。
第二天破晓,守城将士全部阵亡,叛军攻入长安,直逼大明宫。
叛军将领率三千轻骑五万步兵将大明宫围得水泄不通,正打算一鼓作气杀入正阳门时却忍不住愣了:宫门竟是洞开。
整座大明宫空空荡荡,只有冷梅香萦绕。帝王孤身一人站在含元殿前百步汉白玉台阶之上,一手提着剑,一手举着传国玉玺,白衣翻动,远远仰视,高大身影凛然如一尊白玉石雕。
随叛军杀入大明宫的将士回忆说,那一日,皇帝亲手将传国玉玺砸得米分碎,一贯以擅长作画闻名天下的他,手中的剑却快似暗夜闪电,三百轻骑冲上石阶将他团团围住,他的剑法快的让叛军难以近身,整整三百人不肖须臾就命丧他剑下。叛军之中竟一时间无人敢上前,皇帝一人对阵五万大军,足足僵持到日上三竿。
但他终究只是一个人,如何敌得过千军万马,叛军将领一声令下,五万步兵就算杀不死皇帝,尸体也能把皇帝压死。这一声军令,已是历史的结局。
曜日当空,照耀着金碧辉煌的大明宫中尸殍遍野。墨发飞扬,金剑落地,皇帝倒在一片模糊血色中,血将月白长袍染得绯红,宛如盛开一树红梅。
他们虽然身为叛军,但无不感佩于皇帝的担当与决绝。他们心知肚明,皇帝即位四年宵衣旰食,勤政爱民,是当之无愧的贤明君王。只可惜大唐积弱多年,已不是他一人能挽大厦之将倾。
大明宫中人去楼空,是皇帝在最后那一夜将人们遣散。即便是到最后,自己无力回天,也不愿殃及无辜,他深知叛军入宫必定酿成一番屠戮,能够免了无辜之人死于刀下,这大概是他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江山是他的,这时候,只需要他一个人站出来承担便足够。
他亲手砸碎玉玺,不想将属于李唐的荣耀毁在别人手里,他宁愿亲手毁掉,因为这是一个国的尊严,一个帝王的尊严。
玉玺碎则国碎,社稷死则君王死。
大唐一眨眼就没了,大火连烧三天三夜,将大明宫中能烧的不能烧的统统烧成了灰烬,那册刚刚编纂的《后唐书》也没能幸免。
后来不知从哪里流出传言,说那书中洋洋洒洒数十万言的恢弘历史,竟起始于敬宗年间的一桩风月。
风月说,敬宗李湛有一个同岁的姐姐,大唐长公主,唤作清源。李湛的父皇在位时,他与二弟李涵为争东宫之位而兄弟阋墙。这李涵是清源的同胞弟弟,清源借长公主之势帮助李涵夺取太子位是最自然而然的事,然而相反的,清源却是一手将李湛推上了皇位。世人多揣测其中原因,大抵为的是个情字。
风月说,李湛一生未娶,常伴身侧的女眷只有长姐清源。李湛在位三年,两人的惺惺相惜所有王公大臣都看在眼里,却不知是当局者迷,还是两人故意装作看不到对方的情义,直到两人故去,这层窗户纸,谁都没有捅破。
风月还说,李湛没有子嗣,皇位迟早要传给二弟李涵,但李涵并不想等,一杯毒酒鸩杀了自己的皇兄,传言并没有明说李湛死时是如何场面,但有一句话,是他在喝下那杯毒酒时说给李涵的,“清源不善饮酒,若你还为她留了一杯,朕愿代她饮了。”之后如何不得而知,只知当夜清源的寝居燃起大火,当李涵赶到时,清源早已葬身火海。
清李之间这份姻缘还未真正开始便已结束,但自李湛和清源双双离世后,有比较八卦又恰巧擅长占卜的道士为他二人占了一卦,惊异地发现两人的姻缘线依然没有断。
然而一切都只是传说,至于这段风月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恐怕只有他二人自己知道。每一个皇族都渴望自己的王朝能够永远处于最繁盛的时期,作为皇族的一员,我在五岁的时候也曾向师父提出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唐王朝不可以永远繁荣下去呢?师父钦佩我小小年纪心怀社稷,但又觉得这个近乎哲学的问题太过高深,以我五岁的智商还不能够完全解读,于是苦思冥想半晌,得了一个精妙的比喻。他说:“就好比再倾城绝世的女子也无法将自己的容貌停留在最美的年华。该逝去的,终将会逝去。”师父名为恭怀,是大唐首屈一指的水墨才子,听母妃说父皇邀他在我满周岁的生日宴上作一幅舞袖飞天图祝寿,我竟抓着他的墨笔不放手,父皇觉得我兴许与水墨有缘,遂将恭师父留在宫中当我的老师。我攥着小拳头撑腮琢磨了整整三个时辰,自认为体悟到大智慧,蹦蹦跳跳跑去长生殿找父皇。父皇从龙床的围帐后爬出来,衣衫半解,围帐里露出一个赤裸女人,她越过父皇的龙袍瞪了我一眼,扫兴地嗤了一声。侍立床头的老太监几步走过来系他的纽扣。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搅了父皇的美事,还自以为马上就能大显身手,于是迫不及待地趴到父皇膝头炫耀:“师父说父皇的妻妾们纵然美貌如花,总有一天会变成老太婆,大唐纵使曾经风光无限,早晚有一天也会完蛋。”说完就站好了等着他的奖励。父皇听完愣了愣,笑着揉揉我的头发,朝老太监摆手吩咐了句:“将恭怀流放凤翔罢。”可怜我当时并不知道流放是什么意思,以为父皇是奖赏师父公费旅游,送他上车时还拽着他的裤脚死缠烂磨地央求他多带一些凤翔特产。马车向着西方那个名叫凤翔的陌生城池缓缓驶去时,我望着马车的背影,不知那一次竟是诀别。虽然多年后发生的一切全基于师父的再造之恩,我却再也没能见他一面。世人说,碌碌无为者无治国之能,是庸君;荒淫误国者无治国之心,是昏君。而我父皇既没有治国的本事,也没有治国的心思,就是当之无愧的昏庸君主。在他治下,整个大唐称得上欣欣向荣的只有后宫。父皇殡天那日,八十里长安城哭声一片,险些酿成百年不遇的水涝大灾。我还纳闷百姓与父皇非亲非故,怎么会哭的比死了亲爹还伤心欲绝,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因为太过激动:这昏庸的老皇帝可算玩完了。
父皇驾崩后,太子柩前即位,就是我同岁的弟弟唐敬宗,李湛。
☆、第二章 竹马青梅
李湛登基那一年,我十六岁,躲地远远地偷偷看浩浩荡荡的队伍从东宫蜿蜒而来,如同一条巨龙。李湛走在最前面,身着玄色裘冕,头戴黄金冕旒,沿着精心雕琢着螭头和莲花的龙尾道一步步缓缓而上,冕旒上的垂珠在他眼前随着步调左右摇摆。
群臣簇拥之下,他拿捏着恰到好处的速度踱上龙阶,端端正正高坐于龙椅中央。一时间含元殿内乐鼓齐鸣,庄严宏壮,殿外随即响起阵阵霹雳鞭声。
在百官叩首朝贺之时,我看到他紧锁着眉仰起头望向殿外。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他眼中的整座长安城,整个大唐。望着一望无际连绵群山的模糊轮廓,红日升起在山之彼端,天空朝霞迤逦万丈,我想,从这一刻起,这就是他的长安,这就是他的江山。
李湛擅画,虽然我自小师从大唐的水墨才子,算是得了他的真传,但在李湛面前泼墨作画就绝对是在自取其辱。所以多年来每当他提笔作画,我就会老老实实在一旁看着,顶多等他画完之后题个词,但基本上只要有我题词的画,好端端一幅水墨就会被张牙舞爪的书法毁容。
自李湛登基称帝后便很少再有大把的时间用来画画儿,而是改成了在公文上画圈儿。
我闲的没事干,就把之前十几年他画的画全部搜罗来,仔细装裱后让婢女阿央挂在我的寝居臻园阁。
我原本打算搜罗几张,既做装饰,又能在看不见他的时候睹物思人,但没想到李湛的画竟这么多,光我随便搜罗到的就有上千幅,丁零当啷挂的满墙都是。知道的知道我是拿来睹物思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李湛虐待姐姐,逼得我不得不卖画为生。不过话说回来,除了阿央,还真没有人知道我搜罗这些个画是用来睹物思人的。
阿央说我喜欢李湛喜欢的毫无道理,因为我讲不出为什么会喜欢他。可是讲不出道理并不代表没有道理。就像你看到一株奇异的花树,你叫不出名字,但它真真实实存在。
我对阿央解释说,当你一旦爱上一个人,爱上他铺开画纸时袖口轻轻扫过洁白的细绢,爱上他手指灵活的翻动,笔下悄然盛开世间万物,爱上他仔细盯着你的题词,笑着叹气说:“好端端一幅画,又被你这几个字毁了……”你就会想要守护这个人,想要一辈子安静的看着他画下去。
阿央觉得我这个理由实在太牵强。我不服气,问:“那你觉得我是为什么喜欢他?”
阿央把最后一幅画挂上去,拍了拍手,语气坚定道:“因为陛下长得好看。”
我竟一时无言以对。
阿央是我的贴身婢女,父皇在位时来到我宫里。听她说她家祖姓为晁,是当地的大户,是家中落了难才沦落进宫。我唤她阿央,她却不叫晁央,而是叫晁凰。我想她一个婢女如何当得起这个“凰”字,恰逢她入宫时我正在亭中给一对鸳鸯喂食,便随了鸳鸯的鸯字,唤一声阿央。
世人无长情,亦无专情,说通俗点就是正常的人一辈子会爱上很多人,那些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的都不正常,当然那些一辈子一个人也不爱的都出了家,就不能计算在内了。这个道理是父皇教导我的。当然他并不是亲口告诫我,完全是我从他那三百多房妻妾里自己总结出来的。
但我和父皇有不一样的观点。于我而言,感情是棵万年青,只为一个人四季常绿,不管他知道还是不知道,甚至不管他活着还是死去。我秉持这样的信仰喜欢李湛,一直喜欢到十八岁。
十八岁这年的盛夏,大明宫迎来了李湛即位两年来最大的一件事:回纥王夙沙穆入朝觐见。
李湛即位两年,朝中并未像想象中发生翻天覆地的新变化。很多人觉得他无作为,虽然称不上昏聩无能,但也称不上是个好皇帝。这样说的人就有些太强人所难了,拉住一辆滚下山的马车往往比驾着马车上山要难得多,李湛从父皇手中接过这么一个烂摊子,短短两年能遏制住形势进一步下滑已经实属不易。
大唐自安史之乱后早已变成一只纸老虎,空有繁华假象,实际危机四伏。最大的危机来自于西方,戈壁上的游牧民族,回纥。
李湛登基之后一直派使节前往协商,直到第三年,终于促成这一次回纥王与大唐签署一纸契约书。
而要说这件事,还要从我那“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老祖宗李隆基说起。唐史记载,当年玄宗专宠杨妃,点燃了安史之乱的导火索,皇族被迫迁往蜀中,杨妃路中命丧马嵬坡。这大概就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当时玄宗沉浸在失去爱妃的痛苦之中不能自已,朝政已全权落在了儿子肃宗皇帝手中。肃宗想出来一个对付安禄山史思明的好法子,那就是——联合外族。虽然堂堂皇帝勾结外族来平叛自己的民族,听起来有点荒唐,但在当时却收到了非常理想的效果。
不出几个月,在回纥的大力协助下,史朝义于温泉栅兵败自杀,安史之乱宣告终结,皇族终于重返长安。但朝廷为搬回纥这个最强大的草原部落作救兵,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大的,那就是回纥可以任意进出我大唐边境,且欠下了回纥一个天文数字的债。“克城之日,土地、士庶归唐,金帛、子女皆归回纥。”
从那之后,边境骚乱不断,朝廷也不得不抽干了国库分期还债。而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大唐的百姓。当时为了还债,朝廷几乎把百姓榨干,弄得民不聊生,易子而食。
湛儿如今促成这项新的协议,以雁门关为界,两国互不相扰,西方边境至少几十年不会再有边境之争。他用短短两年实现了几代帝王终其一生也没实现的愿望,我想,他将来一定会成长为一个万人拥戴的帝王。
☆、第三章 远方来客
放下手中墨笔,我端详了面前这幅水墨良久,终于心满意足地点点头,一边揉着酸痛的肩膀一边得意地喊:
“终于画好了,阿央你看,这一次可还拿得出手?”
听到我唤她,阿央急忙放下手中的活,手往裙子上蹭了蹭就跑过来。我仔细观察她的表情,捕捉每一寸细微的变化,用她看到我的作品时的一系列表情变化来判断这幅画是否成功。
我这么做也实属被逼无奈,就像皇帝每天看到的各地呈上来的奏章都是天下太平风调雨顺,实际上已经东边旱灾南边水灾西边蝗灾北边瘟疫饿殍遍野了。作为贵族阶层,实在很难听到人们的真实心声。
阿央的规律是,首先疑惑地瞪大眼睛揣测我画的是个什么东西,然后在心底偷偷鄙视我画的实在不怎么样,然后脸上装出一副看到传世佳作的兴奋表情说:“这幅画好有意思!”
这就足够证明了师父当年对我作出“没有绘画天赋”的评价是多么有先见之明,因为如果真的是一幅传世佳作,人们一定会惊叹的称赞“好有意境”,而绝不是“好有意思”。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果然阿央一见,神情一如既往的由疑惑变为鄙视又变为惊讶,张口道:“好有意思的两只野鸭子啊!”
我歪着嘴尴尬的干笑了两声,心想这不是鸭子,是鹧鸪鸟啊……
我拄着脑袋揉太阳穴,半个月前我就开始练习,想画一幅鹧鸪双飞图赶在七夕节送给湛儿,可今日已经是七夕,我还是没能画出满意的鹧鸪来。心里一阵不知所措的郁闷,搓了搓脸想让自己精神一下,结果手上的墨涂了满脸。
阿央咯咯笑了两声,问:“公主是想把这幅画送给陛下?”
我望向她,非常难过的点点头。
“没关系,就算公主今天画好了,皇上恐怕也没时间看呢。”
我疑惑:“为什么?”
阿央走得近些,递过一张红色的请帖,笑着说:“今晚是一年一度的七夕家宴啊。前些日子来访的回纥王明天要返程了,陛下要趁着家宴的机会为他们送行。公主难道忘了么?”
我点头承认:“忘了。”
抬头看向窗外的天,一卷残阳和漫天紫罗衫似得晚霞,都在七月的和风里发出暖洋洋的色调。天色不早了,看样子家宴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满身都是墨水,于是尖叫着去更衣梳妆。
七夕家宴是一年中最盛大的家庭聚会之一,当年父皇还在的时候,不管女儿儿子嫁到了哪里都要召回来一聚。前两年一个妹妹嫁到了粤地,偷偷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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