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农家贵女-第5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大哥,我也不希图你什么礼物,可,可,这边的家产还有文瑾一份,我可以送出自己的,老三那一份,却是不能啊。”
  “是,是,是大哥疏忽。”
  焦氏不明白男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她在家,一向看男人和婆婆的眼色过日子,便跟着坐下了。
  文翰悄悄退了出来,沈隽也随后紧跟。
  钱先贵又云天雾地地说起他在县衙里的事情,钱先诚插不上嘴,只有听的份儿。
  “弟妹,你家来客人了?”焦氏悄悄问韦氏。
  “文翰有个同窗来拜年。”
  “文翰的同窗?这可是远客呀。”
  “嗯,怀津府的。”
  “看样子是个富人家的孩子?”
  “是的。”韦氏觉得,能随便送出那么贵重的礼物,沈隽肯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哎呀,弟妹,啧啧,你和老二这心里,根本就没我们啊,亏你大哥成天还想着混出点人样,就拉拔你们。”
  “我,我们没想过要大哥拉拔,再说,我们能帮你什么?”
  “弟妹啊弟妹,你明知道文艳都十五了,还没有找到婆家,也没想着帮我问问,这个文翰的同窗,是不是订婚了?”
  韦氏的脸爆红,直替妯娌羞愧,就钱文艳那好吃懒做的样儿,给人家沈隽提鞋都不配,亏得焦氏能说出那样的话来。
  焦氏一看韦氏的样子,立刻明白她心里想的什么,气得恨不能打韦氏一耳光:“怎么?我文艳要人有人,要样有样,在林津镇可是头一份,什么样的男孩她不配?”
  韦氏咬了咬下唇,硬憋住没说话,文艳长得是还行,肤白眼大,不胖不瘦,可她不耐看啊,再加上动不动就喜欢扭腰摆臀,捏个兰花指,刻意做作的样子实在令人作呕。
  她要是站在沈隽身边,可真是玉瓶让牛粪糊了。
  钱先贵一边和二弟拉扯,一边偷眼看老婆和弟妹互动,焦氏脸色不虞,他便知道事情很不顺利,大女儿文茜没嫁好,不但不能借力,还动不动跑回娘家蹭饭,已经够让他窝火了,谁知二女儿的婚事,也十分不顺,他曾经看上王主簿的小儿子,悄悄央人上门提亲,谁想王主簿一家搬走了。
  后来,他又看上县城里沈百万家一个庶子,媒人过去说了一嘴,也是毫无声息,人家连相看都没提起,年前,钱先贵甚至暗示黄乡吏,想和人家结亲,这个黄乡吏的大儿子,可是个有出息的,听说连他老子,经常都听儿子的,这样家道殷实,孩子能干的,也是个好亲事,谁想,黄乡吏却在正月里给儿子定了亲,是霍家寨一个地主的女儿,听说那地主老婆当年嫁妆丰厚,现在放出风声,要给女儿陪二十四抬嫁妆。
  钱先贵连十二抬都舍不得,他恨不能只收聘礼。
  “哎哟弟妹呀,我家文艳嫁得好,你们二房不也一样沾光?你怎么这么死心眼?说不定这个公子,一眼就相上亲了呢。”
  “……”韦氏简直无语了。
  “弟妹,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们两口子背后是这么看我们的,亏了我和你哥,还把你们二房当亲人,这点忙都不肯帮,我告诉你,不管你怎么想,明天都要给我打听清楚,这位公子到底定亲了没有。”
  焦氏和钱先贵气哼哼地告辞离去,钱先贵一再保证,明天送礼物过来,逼着钱先诚给捞了两条鱼,抓走一只鸭,还提了一篮子咸鸭蛋。
  钱先贵第二天请赵立吃饭,当然会请黄乡吏来作陪,还有县衙户房的书办翟云,翟云管着一县的税收,其实是县衙六房最实惠的。
  吃过饭,送走客人,钱先贵想起弟弟家那个一身贵气的少年郎,他只是觉得那孩子不同凡响,可沈隽身穿蓝色细布直缀,他并没当成多有钱的,仅仅以为是一般的财主家庭,这回,他看上的,是沈隽过人的外表和不凡的气质,他想押宝,押沈隽将来能高中桂榜,青云直上。
  忍着心疼,钱先贵从家里捉了一只鸡,拿了一小袋白面,他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太少,最后狠狠心,拿了两截莲菜,这还是他从两家邻居争地基的案子里诈来的,但进了他家门,再拿出去时,还是心疼不已。
  没想到钱先贵竟然真的还礼来了,钱先诚立刻有些惶恐,也多少有点羞惭,觉得逼着哥哥礼尚往来,有些过意不去,他亲自叫了沈隽过来,询问人家有没有订婚。
  沈隽的心里一阵狂喜,还以为文瑾躲避他,是为了尊礼,不愿让人说闲话,而是把心意告诉了伯母韦氏,让长辈出面解决问题。
  这才是好女孩应有的做法,沈隽虽然觉得文瑾豁达跳脱,不是拘谨于礼的人,可她能这么做,证明态度是郑重的,是对自己的重视。
  “我还没定亲!”沈隽态度沉静,不卑不亢地给韦氏答案。
  韦氏只觉得头疼欲裂,若是沈隽已经定亲,她不就不用说那让自己羞惭丢人的话了吗?
  “文翰有个堂妹……”
  沈隽大喜。
  “就是昨天来拜访的他大伯家的,比你小一岁……”
  沈隽被兜头泼了一瓢凉水,心都凉透了,可面对韦氏,又没法说出来,只好低下头:“伯母,我的婚事,只有父母能够做主,并且,一定是和大户联姻的,不可能在山阳找妻子。”
  韦氏心中一轻,禁不住笑起来:“这就好,你这么好的孩子,也该挑个高门大户的贵小姐,而不是我们这里的乡野丫头。”
  沈隽看到韦氏由衷的笑容,明白她也是被迫的,可心里,对好友的母亲竟然这么糊涂,明知不该做的事情,竟然还在泛滥的亲情压力下,把事情做了出来。
  他明白文瑾为何不得不借助小孩子的嘴,来申告自己的权利,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了。
  “她那么聪明敏感,为了这个家,不仅要吃苦受累,还要承受那些饿狼披着亲戚的外衣,对她的盘剥和损伤,文瑾,她那柔弱的肩头,到底承担了多少重担,那孤独的心灵,有承受了多少委屈和无奈?
  沈隽更加郁闷,连文翰都看出来了,但不管他怎么问,沈隽都推说学得累了,文翰只好让他多休息。
  焦氏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心情非常不好,尤其是看到自己拿来的礼物,更加难受,早知道就不来这一趟了,白白好过了老二家。
  钱先贵却不这么想,他刚才看到沈隽腰带扣,镶了一块羊脂玉,晶莹润泽,一看就不是凡品,这可不是普通人家能拥有的,就是乡下拥有千把亩好田的地主家,也绝不可能拿的出来,更不可能随随便便就那么系在孩子腰间,这个小公子,是个有来头的大富贵人家子弟。
  听钱先诚皱着苦瓜脸说沈隽必须和大户人家结亲,钱先贵甚至还有些兴奋,其实,他知道女儿配不上沈隽,毕竟,沈隽的父母又不是瞎子,自己儿子那么出众的相貌,怎么可能看得上文艳?娶妻,那可是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但妾室可就不一样了,一般大户人家的公子,哪个身边没几个可心的女人?父母一般也不太管这事,只要儿子能瞧上就是。
  他是个男人,自然明白男人的心理,文艳做正妻,或许不是良配,但是要说去做妾,还是很受男人欢迎的,那身材玲珑浮凸,别提多吸引人了,再加上,文艳自从长大,被街上几个游手好闲的男人多盯了几眼,已经初窥风情,知道如何勾引男人了,每天搔首弄姿的,令一帮轻浮的男孩,借故在钱家大房门口来回张望,希望能瞧上文艳一眼。
  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纸,钱先贵确定,若让女儿出马,这个沈公子,一定跑不脱。心里有了计较,钱先贵便心气儿顺了,和二弟说了几句闲话,带着妻子返回家。
  走在路上,见四下无人,焦氏便气恼地嘟囔:“可惜咱那只老母鸡,还能下蛋呢。”
  “妇人之仁,你懂什么?明天,让文艳过来,跟她二婶学针线,弟妹的手艺,可比你好多了。”
  焦氏不明所以,委屈地低下头去。
  “给艳艳打扮漂亮些。”
  “是!”焦氏低头回答,还沉浸在心酸中没法自拔。
  钱先贵也不点破,他知道,没有女孩子能见了沈隽那相貌不动心的,尤其是自己的女儿。
  文瑾见大房夫妇俩竟然破天荒什么也没带,就这么返回去了,惊讶之极,简直跟亲眼瞧见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似的。
  文翰见沈隽无精打采,心里也着急,便提议出去转一转。
  “有什么可转的?”沈隽还是打不起精神。
  文翰想了想:“听说正月十五平陵庙会很热闹,我们不如去玩玩,我爹娘还有文瑾,一直守在家里,也闷得很,干脆,大家一起去。
  听说文瑾也去,沈隽立刻来了精神,但他又不敢表现太明显,便闷闷地点头:“好吧,说不定我转一转,头就不疼了。”
  文翰出去把自己的打算给文瑾说了,文瑾正发愣呢,根本没听见。
  文翰这才发现“弟弟”不对劲:“你怎么了文瑾,不舒服?”说着,伸手想摸一下文瑾的额头,唯恐她发烧了。
  文瑾忽然惊醒,赶紧躲避:“不是,我好着呢。”
  “那你,我说话你都没听见。”
  “我奇怪大房的人,今天竟然送礼来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他可没少拿咱家东西。”文翰说完,又问道:“你到底去不是府城看庙会呀?”
  平陵府文化积淀并不深,却不知为何会有那么规模盛大的一个文王庙,听说建筑精致大气,别具一格,一年一度的庙会,更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见文瑾犹豫,文翰动员道:“我去把舅舅也叫上,他都答应我好几年了。”一副十分期待的模样。
  文翰是个独生子,和文瑾的感情,真的不比亲兄弟差,他自己希望去的地方,自然也希望带上文瑾。
  “好吧。”文瑾一点头,文翰立刻便露出微笑。
  平陵的庙会,一共有三天,他们明天去,在那里住一晚,刚好能看到后天最热闹的时候。
  钱先诚听说去文王庙会,便动员韦氏也去,他以前去过,说起那里的热闹,一脸神往,文瑾听他说有舞狮子、耍龙灯、踩高跷、扎高台,还有她在后世,只听过没见过的打花,也禁不住期待起来。
  韦氏最后忍不住心动,竟然答应下来,文翰骑驴去叫了舅舅,韦氏和文瑾起早贪黑,煮了咸鸭蛋,烙了干薄饼、石子馍,凌晨还煮了一锅汤,放进兜了棉套子的瓷罐里,准备路上喝。”
  两辆牛车,吱吱嘎嘎地响着,上了路。
  钱先诚夫妇和韦成岚一辆,带着全部吃食,文瑾、文翰和沈隽一辆,以前,沈隽都和文翰并排坐在车辕上,这次,他却蔫蔫地坐在车厢里,和文瑾对面。文翰还当沈隽头疼未愈,叮咛文瑾要多加照顾,文瑾当了真,果然对沈隽十分温柔,把这坏小子高兴的,在心里偷笑不止。


第一百零四章 把臂同游(1)
  立春也才过了几天,吹在脸上的风,就不那么冰冷,多少带了些柔和和温暖,小溪边上的柳枝,也轻快地舞动起来。
  真是一元复始,万象更新,难怪这个时候,人们的心情总是充满期待,充满欣喜。
  “你俩吃不吃炒萁豆?”文瑾拿了个小竹篮问。
  “吃。”文翰扭头回答。
  这么大的男孩子,饿得特别快,吃过早饭一个时辰了,文瑾猜着他们该想吃东西了。
  炒萁豆,是把一种粘性很大的黄米磨粉,加糖和成软面团蒸熟,待凉下来,再擀成薄片,切丁晒干,然后用油炒了,吃起来又甜又香,在这个没有什么零食的时代,算是一种家做的美味小吃了。
  文瑾的小篮子,中间分成四格,不仅有炒萁豆,还有核桃仁、炒馍豆以及猕猴桃干。
  “咦,这炒萁豆怎么比以前的好吃。”文翰好奇。
  “呵呵,我加了些桃汁。”
  沈隽指着绿色的圆片:“这是你说的猕猴桃?”
  “嗯,你尝尝。”文瑾回答。
  沈隽把四种挨个尝了一遍,便专心吃起猕猴桃干,偶尔吃吃其他。麻辣咸香的炒馍豆,他很少动,但文翰却最中意这个,结果吃了一会儿,就渴了,停下牛车,到后面这个车上要水喝。
  韦氏干脆让他又拿了石子馍过来吃。
  石子馍也是当地的一个小吃,经常给孕妇准备的,上好的麦面,加水、鸡蛋、油、盐、花椒叶末和成面团,擀成饼,埋进烧热的小石子里烘熟,吃起来咸香酥脆,十分可口。
  韦成岚赶的牛车,就跟在后面,说话吧,文翰说不定就能听见,沈隽不敢造次,只能看着文瑾,希望用目光,传达自己的一腔情义,文瑾只好低着头,不敢说也不敢动。这个姿势摆得久了,浑身酸痛,她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却和文翰的眼光对上了。
  她前世也谈过男朋友,但却没见过沈隽这样的眼光,充满热情和希冀,还带着无奈和痛苦,文瑾差点下意识地去安慰他,手都伸出来了,才猛然惊醒,赶紧缩回,却被沈隽迅速抓在手里,刚好牛车一晃,他趁机凑到文瑾耳边:“我是真心的,你要相信我。”
  文瑾动作不敢太大,怎样都挣脱不开,由不得发急,板着脸低声说道:“我没说你是假的,可这算什么?”
  沈隽见她开口,忍不住咧嘴笑了,松开手,低声道:“只要你答应,我一定名门正娶,让你当我的夫人。”
  “哼!”文瑾不置可否。
  “我绝不会让那个老妖婆主宰我的终身大事,这辈子,我认定你了。”
  文瑾脑子很乱,正不知该怎么办呢,文翰又想吃猕猴桃干,他一扭头,沈隽迅速正襟危坐,放开了文瑾。
  “哥哥,我替你赶车吧?”
  “不用。”
  文瑾爬到车辕前,坐在文翰身侧的副驾位置,沈隽气得在后面干瞪眼,好容易等到文翰又想喝水,他赶紧拿了鞭子,和文瑾坐在一排,文瑾却捂嘴打了个哈欠:“呵——,太阳晒的我好困。”
  “那你坐里面来吧,歪着小睡会儿。”文翰对“弟弟”是真心的好,立刻提议道。
  文瑾坐回车厢,不顾沈隽狠狠盯了自己一眼,得意的笑了一下,闭眼假寐。
  “呵——”沈隽也打了个哈欠,文翰立刻就看见了:“你也睡会儿吧,前几天学得太狠了些。”
  沈隽坐在文瑾身侧,和她并排而坐,趁机抓了她的手,还用手指,一根一根地数起来,文瑾愤怒地瞪过去,他却勾勾嘴角,一副看你还怎么逃的得意的模样。
  “瑾儿你帮沈隽按按太阳穴吧,他这几天头疼呢。”没想到文翰落井下石,还给文瑾出难题,把文瑾郁闷坏了,她刚想起来坐到车辕上,就听见沈隽低声道:“你不会是想闹得人尽皆知吧?”
  这威胁很有力量,文瑾立刻就老实下来,任凭沈隽抓着她的手又摸又捏,被吃尽豆腐。
  “你明明喜欢我,为何要逃避?”趁人不注意,沈隽低声问文瑾。
  “我哪有——”
  “别骗我,若是你不喜欢,一个耳光都扇上了,这不是心软不心软的事情,你可不是没主见的人。”
  “我是给哥哥留面子。”
  文瑾话一出口,就看到沈隽的脸色骤变,伤心难抑,忍不住讪讪地低下头,在心里默念:“我这是不得已,希望你过几天,就把我忘了吧。”
  沈隽轻轻摩挲着文瑾的手,过了一会儿,悠悠地道:“你还是喜欢我的,不然,绝不会允许我碰你。”
  文瑾刚想反驳,沈隽便抢着道:“被自己不喜欢的人碰,是很令人恶心的。”
  沈隽是过来人,想当初在京城,那些花痴女一露头,别说碰他,就是寻着和他说话,都令他心烦不已,其中有些女孩,若不是对他有那个意思,并不招人讨厌。
  文瑾张口结舌。
  文翰傻乎乎的一路上吃吃喝喝,根本没看出任何不对,他们走走停停,在申时初,到了平陵,韦成岚最近没少来府城,熟门熟路地找到一家在城外的农家。
  庙会期间,城里的客栈都注满了,城边的农家,便收拾了自己的屋子,对外营业。这样的人家,女主人都是十分机敏能干的,房屋不是多么高大轩敞,但胜在被褥洁净,饭菜可口。几个人都十分满意,把牛车拉进院子,男主人帮忙喂牛,他们吃了晚饭,洗漱歇息,一晚无话,第二天凌晨,文瑾估计大概四点多钟吧,他们便早早起床,吃了女主人准备的稀饭馒头配小菜,往文王庙方向而去。
  文王庙建在一座小山包上,庙宇东边搭起了高台,从前一天开始,便有几个铁匠,在这里打花。晚上天黑开始,戌时结束,早上寅时开始,天亮结束,这是一种古代的礼花,铁匠将砸碎的生铁装入坩埚埋入火中,人拉风箱鼓风,待铁熔为铁水后,打花者手持木板,铁匠从坩埚中用坩勺舀出铁水,倒在木板另一端用湿锯沫或湿沙围出的凹窝内,打花者快速远离炼铁炉,先将铁水向上抛起二、三十公分,在铁水下落中用木板对准铁水突然猛击(酷似棒球运动员击球时的动作),打散铁水,顿时,铁花流光溢彩,从高处倒悬坠落如火山喷发,火花稀落之时又如火树银花,场面甚是壮观。
  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