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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贵女-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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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平父亲排行老三,虽然是庶出,可沈家嫡出的老大和老二,都在外为官,大伯家眷留在京城,二伯母跟着二伯赴任,家里只有他爹和刚成亲的小叔叔沈明熙,沈明熙还喜欢在外游历,因此,他记忆力,没有因为庶出而有压力。
沈平比文翰大几岁,是入云书院仅有的六个非廪生秀才,这里原本有二十一个秀才,今年秋天就有六个中举,沈平在家,给父母吹嘘自己是才子,今年第二次参加秋闱考试,事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又一次名落孙山,让他又气又怒,在学堂,他总觉得背后被人指指点点,他不敢惹那些举子,只能欺负几个秀才,文翰年龄小,成绩也不好,正是他欺负的对象。
入云书院的三十多个举人,现在都离开书院去了京城,准备参加明年的会试,而几个年龄大了的秀才,平日里也不搭理他们这几个十来岁的孩子,沈平这段时间特别张狂,变本加厉欺负文翰,转嫁自己没有中举的羞辱烦恼。
沈平正想说点什么,折辱一下文翰,身后传来一声低低的咳嗽声:“咳咳!”
沈平回头一看,脸就阴了下来。
来人叫沈隽,是沈家一位姑娘的儿子,母亲早逝,前几年沈家四爷沈明熙给带了回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沈明熙在家,让外甥叫沈隽,跟着自己姓,沈隽竟然也没意见。
沈平悄悄在背后说沈隽的坏话:“这个笨蛋,六岁开蒙,到了十岁还没念过几本书,连论语都背不全。”
文翰和沈隽接触,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沈隽只是不喜欢四书五经这些应付考试的书籍,其他杂文,他却读得挺多,天文历史,甚至地理、农耕、水力工程,甚至像《天工开物》那样的制作技能书,他都读了不少。
沈平还说沈隽性子霸道、跋扈,四叔沈明熙年少有大才,只是因为性子直露,大伯才让他先管管家里的庶务,走过万里路,见过千万人再入官场。这样的人亲自督导沈隽学习,也给气得不轻,沈隽刚到沈家,屁股下面长刺了,根本坐不住,挨了不少的打。
还是二伯沈明澜赴京述职,途径怀津府,在家小住,他和沈隽长谈了一次,然后把人送到了入云书院,才算解放了沈明熙。
这个说辞,入云书院的同窗,都觉得沈平没有冤枉沈隽。入云书院的教学十分严谨,学生也学得非常刻苦。只有沈隽例外,他想听课就听课,不想听课,便跑出去游玩,就是这样一个浪荡子,偏偏今年第一次参加考试,竟然还捞了秀才功名,成绩比文翰都好得多,是个廪生。
巨荣朝的秀才分三级,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仅仅是个身份,连参加举人考试的资格都没有。这等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学官都会举行等级考试,会重新排序,若是成绩太差,还会被革除功名。
沈平还是考过秀才的第二年,才在学正的巡查考试中,拿到廪生的等级,他对沈隽一步到位,非常嫉妒,再加上入云书院的同窗,对沈隽吊儿郎当的纨绔行径十分不屑,很少有人搭理他,沈平的背后诋毁,才有市场。
沈隽也不当回事,依然我行我素。
文翰的文章,字里行间常常透露出“只读圣贤书,不关心民生疾苦,是学而无用,丢了读书人的本色。”他的观点,让主教他们的先生卢钊,十分不喜。沈隽却渐渐和文翰看对了眼。原来,他特别讨厌卢钊动不动便满口仁义,把名声看得比天大,甚至认为不惜粉身碎骨,也不能折了名声,因此卢钊来讲课,他便多数都不在。
第八十二章 同窗
文翰也发现沈隽很关心市井人情、田地旱涝收成,追求学有所用,两人渐渐投契,关系越来越好。
沈平见是沈隽,鼻子里重重哼了一声,瞪了文翰一眼,转身走了。
虽然沈平觉得沈隽不过是在沈家打秋风的表少爷,可这位身上,却带着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并且,和人打架,下手没个轻重,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沈平害怕了,他本来还在父亲跟前告黑状,想通过长辈的手,制服沈隽,却让四叔狠狠训了一通。
沈明江见四弟对一个远房姑娘的儿子比自己的儿子还上心,又气愤又难过,但他一个庶子,根本不敢对嫡出的兄弟有意见,便对沈隽视而不见,从不关心,只是按月拨给生活费。
沈隽却并没有因此而显得拮据,也是,书院有统一的衣服,虽然是棉布的,看着不华美,穿着却够舒服,他只要求清洁就可,从不像沈平那样,趁着沐休,赶紧换上丝绸的衣服,四处得瑟,沈隽的零花钱,无非去外面的饭馆买点吃的,怀津府的东西,沈隽眼里,也算是便宜到家了,他的零花钱,足够用。
“文翰——”沈隽出声招呼。
文翰微笑:“钱兄这是要出门?”
“去钓鱼,你去不?”今天沐休,沈隽不算逃课。
“对不起,钱兄。我家里来人了,这就要去大门口迎接,不能陪你钓鱼。”文翰回答。
沈隽也根本没想着文翰会去钓鱼,他知道这位有多用功:“呵呵,那我陪你行不?你家什么人来了?”沈隽平日里总是冷冰冰的,只有和文翰在一起,才一脸阳光。
“舅舅和堂弟来了。我家有鱼塘,他们把鱼运去省城卖呢。”
沈隽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明湖城什么都缺,唯独这鱼不稀罕,明湖城明湖城,还不是因为离明湖近呀,你家离城那么远,又卖得慢,这生意不太合适啊。”
“钱兄莫愁,弟弟文瑾极善烹饪,她做一种酸菜鱼,特别好吃,我家的鱼,是配了料卖的,吃的时候,只需要把鱼切块炸一下,然后和配料一起下锅煮了就行。”
沈隽的眉毛挑了挑,拉着文翰:“走吧,看看你家这位烹饪高手去。”
文翰一直对堂弟赞不绝口,让沈隽也好奇不已。
入云书院在一个小山包上,有整齐的青石台阶通往山下,文瑾和韦成岚等了一刻钟,便看到了文翰的身影。
几个月不见,还让人挺想念的,文瑾忍不住摆动双手:“哥哥!”
文翰也顾不得矜持,大声应了,抬腿往山下跑:“舅舅——,文瑾——”
十五六岁的少年郎,正是疯长的时候,文翰离家才几个月,个子就拔高了一截,看着虽然略显细瘦,却更加显得玉树临风,俊美不凡。
韦成岚看到外甥,特别高兴:“文翰,你在书院,可还习惯?”
“好着呢,舅舅放心。”文翰一边说着,一边给两边介绍,“这是我的同窗钱秀才,这是我舅舅,这是我弟弟。”
“你好!”韦成岚带着文瑾,和沈隽相对行礼。心里却忍不住暗赞一声,觉得眼前这男孩子,长得实在太好了,一双剑眉,斜飞入鬓,刀裁一般的齐整,墨画也似的黑浓,浓眉下面的大眼,如天际寒星,烁烁闪光,整个脸孔,没有一丝瑕疵,鼻梁挺直,薄唇微抿,皮肤若细白的瓷器。精致的五官,搭配得恰到好处,简直就是大师笔下精心描画出来一般。
韦成岚一向对外甥文翰的长相自豪不已,可文翰站在沈隽身边,立刻便相形见绌。虽然文翰很耐看,可有沈隽站在身边,那股子引力,让人根本就没机会去看文翰。
沈隽的英俊,不光是五官更细致耐看,整个人身上,有股子说不出来的贵气,即便只穿着普通的棉布直缀,也依然全身上下,流露出熠熠光华,使得别人和他一比,都变成了卑微的豆腐渣。
文瑾也吃了一惊,心说,这男孩子怎么培养的,气质如此之好?举手投足,一派风光霁月。
还好,她并不是那种见了美男就流鼻血的色女,很快就转过视线,跟着舅舅在守门那里做了登记,然后拾阶而上,往书院走去。
韦成岚挑着担子,一头是米袋子,一头是鱼篮子,里面是文瑾腌渍好了的鱼。
文翰和文瑾抬着一筐鸭蛋,沈隽一声不吭,跟在文翰身后。
厨房管事称了鱼、蛋、米,记了帐,他们才离开。
文瑾跟着韦成岚,去了钱文瀚住宿的宿舍,今天刚好沐休,书院的先生都不来,但宿舍里还是空荡荡的,其余的三个舍友,都去教室读书了。
“舅舅,这里的先生水平也挺高的,不比王举人差。”文翰只报喜不报忧,一句吃饭不好的话都没说。
沈隽似乎不喜欢文翰这么遮遮掩掩,他插言道:“呵呵,文翰,你舅舅给咱灶上送了鱼,我们今天可以打打牙祭了。”
文瑾和韦成岚都听懂了,对沈隽笑了笑。
沈隽似乎受到鼓励,继续道:“你们刚才的鱼盒子里,还有股酸味儿,是不是所说的酸菜鱼呢?”
“是的。”文瑾微笑着回答,“每个盒子里有五条鱼,我们一共送来三十条,应该大家都能吃到的吧。”
“哈哈哈……”沈隽笑,以前养尊处优,到了怀津府,可把他馋坏了。想到自己竟然对最普通不过的水鱼都满心期待,沈隽又沉默下来。
文瑾见沈隽直爽可爱,便接了一句:“你要是喜欢吃鱼,我就多送几次来。”
沈隽笑了笑,没说话。
他低下头,眉尖微蹙,眼神里有股说不出的哀愁,虽然这个表情一闪即逝,还是让文瑾给看到了。难道,这个外面俊美不凡的少年,大大咧咧的表面下,竟然是一颗伤痕累累的心?这个念头,在文瑾脑海里,也是一闪而逝,沈隽于她,陌生人而已。
入云书院虽然名声很响,可也难逃势利之气,或许是因为山长和教员都不在,管厨的是俗人吧,韦成岚和文瑾虽然送的东西并不值钱,但入云书院推崇苦难教育,平日里大家吃得很不好,今天竟然有人送了鱼和白米,他们便对文瑾和韦成岚特别好,到了吃饭时间,竟然还备了两人的饭菜。
入云书院的山长,很少以钱财衡量收不收学生,这里的穷举子不少,但也有有钱的弟子,比如沈平。
沈家知道入云书院的规矩,每次送礼,多是砚台纸张,只有文瑾和韦成岚,冒冒失失送吃的,因而,才被人另眼相看。
因为沐休,书院里只剩十来个学生,有个外地的教员住着,再加上文瑾和文翰,十三个人做了五条鱼,先生的饭菜端进了小饭厅,学生和文瑾文翰都在大厅用饭,他们虽然尽量矜持,但内心欢喜还是看得出来。尤其是对文翰的态度,充满善意。
年前,文瑾和韦成岚又送了一次礼物,文翰更被人接纳,他虽然和纨绔子弟沈隽交好,但自身学习却十分努力,那些学生自此便自动把文翰和沈隽分离开来,对文翰尊重有加,沈平每次想要欺负他,都会被人侧目甚至阻止,他不得不收敛了恶行。
沈隽这天并没有去钓鱼,从头到尾陪着文翰。
文翰在沈隽跟前,曾经夸过好几次自己这个堂弟如何聪明能干,还为她停学遗憾不已,沈隽却一眼就发现文瑾是个女孩子。他在自己家时,房里丫鬟成群,对女人,比文翰知道的多多了。
别看钱文瑾还是个小姑娘,身材细瘦如麻杆,可这么大的小男孩,却不是这个样子的。“难怪她不肯上学读书。”沈隽想。
他想不通文翰为何视而不见,但这是人家家务事,他就没说出来,只是对文瑾充满好奇——文翰已经很不错了,这个女孩子,竟然能把男子都比下去,她到底得多聪明,才让堂兄赞不绝口呢?
文瑾却没发现躲在堂哥身后的这个男孩子,在悄悄研究自己,她大大方方的吃过饭,然后和文翰告别,跟着韦成岚回山窝。
按分家契书所说,鱼、鸭子、莲子归文瑾,水稻平分,家里养的猪、羊,归钱先诚。这也是文瑾在照顾二伯,猪、羊在当地不愁卖,鸭子、鸭蛋和鱼,却得想办法才能出手。钱先诚对分家特别排斥,清单上所列的条款,根本看都不看就签了字。
文瑾回到家,理所当然把收到的银子,放进自己的钱柜,至于二伯帮自己守药店,她给钱文瀚送的礼物,可比一个月四百文的掌柜工钱要多呢。钱先诚不算计钱,她心里却不能没有谱。
文瑾回来了,韦氏挺高兴的,听侄子讲儿子书院的事情,见说一切都好,十分欣慰。
“二伯母,到底出什么事情了?”文瑾还是看出不对来,韦氏和钱先诚都是没有城府的人,他俩强颜欢笑,怎么能骗了文瑾的眼光?“文瑾,对不起……”韦氏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真的觉得惭愧,都是男人太窝囊,连累了侄子。
第八十三章 威逼
“到底怎么了?二伯母,你说出来,我才能想办法解决呀。”
“你,你二伯答应,购买石卫村两千亩荒地。”
“多少钱?”
“一千两银子……”豆大的泪珠,从韦氏脸上落下来,“文瑾,若是我们买下来,也能说得过去,横竖有苦有难,我们自己担着,可,可来人非要指定你,要以你的名义,你二伯拒绝不了。”
文瑾气得猛一下站起来:“他们威胁二伯,打了二伯?”
韦氏哭得更厉害,她怎么能说出口呢?来人刚开始是说好话,接着是威逼,见都不能奏效,便改变策略,绕了个弯儿,把钱先诚套进去了,等写好契书,钱先诚才反应过来,死活不肯签字,黄乡吏就把捕头赵立和主簿孙正茂带了来,说钱先诚耍弄他们。
钱先诚哪有那个胆子?最后,就签了那个契书。
“文瑾,伯母手头,有五十两银子,都给你,你舅舅前一阵说,能还一点钱过来,可这些,离一千两还差远了,怎么办呀?我们好不容易有了几亩地,能吃饱穿暖,真舍不得把稻田卖了,呜呜……,就是卖了稻田,也凑不够一千两银子……”
“二伯母,咱们家拿不出那么多银子,二伯没说吗?”
“说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信,说有人给他他们们交过底,知道咱家有钱。”
文瑾的脑子里,立刻闪出一个人来:“是不是说大伯说的?”
“他们没说谁说的。”韦氏还是泪汪汪的样子,却咬了后牙,“若是你大伯,他可真黑了心了。”
“二伯母,大伯早就黑了心,你到现在还没看出来?你怎么就不想一想,为何咱家以前平平安安,大伯去了衙门的刑房,二伯就被贼诬陷?虽然那贼到现在也不肯招供是受了谁的授意,可,可衙门里,谁认识二伯呀?二伯一向与人为善,又有谁在恨他?”
韦氏还是第一次听这样的说辞,震惊得眼泪都掉不下来了,瞪圆眼睛,呆呆看着文瑾。她心地善良,怎么能想象得出,还有人那么恶毒?
“大伯一家,以前没少盘剥咱们,见我们住到了草房,实在没有油水,便让咱们和姑姑家换了地方。姑姑有一回说话,露出口风,大伯拿了她家什么宝贝,才出力坑害咱的,二伯母,大伯就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奸贼,只有你和二伯,还把他当亲人。”
“文瑾,你说这些,都是真的吗?”钱先诚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站在门口,这些话,不光对韦氏来说太过震惊,他一样也承受不了。
“反正换地的事儿,大伯从姑姑那里淘弄东西了,还是挺贵重的东西。”文瑾肯定道。
钱先诚肩膀立刻耷拉下来,腰似乎都直不起,这打击也太大了,他一直希望钱家能回到以前的日子,一家上下,和乐安宁,没想到,没想到他的亲亲大哥,竟然能做出那样的事情。
文瑾扔下面面相觑的二伯和二伯母,给他们留下时间去思索,自己回了房间,思索该如何应对那一千两银子的外债。
其实文瑾一直有意买些荒滩,改造了种猕猴桃。她仔细对比过山溪旁长猕猴桃的土质,和河滩地沙土很像的,若是有足够的肥力,应该没问题。
可她,手头还没有那么多的现银,再加上,河滩那边的人家,刚开始都不愿卖地,她的这个心愿,只好强压下来。
即使石卫村的石启旺、石振宗很豪爽大气,文瑾也不敢完全流露自己的真心意,谁敢保证,石卫村都是石启旺、石振宗这样的呢?这世上,有好些人在困难的时候,指望别人帮助,真心拿出自家所有,但事后却后悔不迭,觉得自己得不偿失。现在,那边既然这么强迫她,文瑾就可以做出一副委委屈屈十分勉强的面貌来,让对方觉得对不起自己,将来土地改造完成,那边无论多么后悔,也不敢说出赎回的话来,更不能打官司告文瑾行骗。
钱先诚签下那个契约,对文瑾来说,是大大的好事,可,现在最大的问题,一千两银子从哪里来?
契约签了,毁约就得赔偿,钱先贵这个匹夫,他的目的,就是这个吧?
不管问题多么难解决,家里的事情,还得继续往下进行。文瑾第二天,去了韦家湾,帮韦成岚捞鱼,并且,留下十来只做种鸭,其余的也都杀了。她不光要卖礼品鱼,还要卖礼品鸭呢,除了收鱼的王力强,这次去明湖城,她和韦成岚还找了三个贩鸭子的商人,谈好了价钱。
虽然明年,跟风做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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