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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书-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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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节牌坊的故事(2)
俞樾后来评价道,乔氏为了抚养孤儿,延续夫家血脉,先屈从于贼,后又流落为娼,终于将孩子抚养成人,为夫家保存了后嗣。但其身体为很多男子所玷污,终是遗憾,所以一死明节,也算“不失为完人”了。乔氏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后又在完成使命后自杀明志,得到了后人的赞誉。但这赞誉是以乔氏的生命获得的,试想如果乔氏后来不死,也许她很可能就会被人看不起。
  清代统治者鼓励寡妇守节,但不赞成殉节,要求妇女们在丈夫死后承担起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的重任。其实在此之前,殉节是被统治者大为提倡的。丈夫死后妻子以死尽节的被称作“烈妇”。“烈妇”有自愿做的,也有非自愿的。
  南宋有个叫杨政的政府官员,独独宠爱一个小妾,他病重的时候曾问这个小妾,自己死了她怎么办。小妾表示愿意和他一块儿死。杨政非常高兴,等到丈夫要死的时候小妾又反悔了,不想和他一块死。杨政知道后非要让小妾先死,自己再死。于是侍从将小妾骗到杨政面前,活活勒死了她,杨政这才咽下最后一口气。
  明朝统治期间,殉节的“烈妇”为数不少。主要是因为统治者提倡守节,还要求殉节。皇帝以身作则,宫人殉死为当时一大特色。而上行下效,民间的殉节之风也盛极一时。当时在通州有个林氏,17岁就出嫁了。3年后丈夫病故,林氏悲痛欲绝想绝食而死,但因公婆都在,不想说出来让他们伤心。林氏决定每天假装喝水吃饭,终于5天后身体不支昏倒在地,直到那时林氏才向婆婆表示自己想随丈夫而去。婆婆劝说她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谁知她心意已决,要家人不要将孩子抱来,并强撑着身体到丈夫的灵柩前躺下,这样饿了21天后终于魂归黄泉。
  可见,此时古代女子对贞操的重视已经超过对生命的重视的。宁可不要命,也要保住贞节,这就是“烈女”。
  明代开封农家女单三姐年仅14岁就出落得亭亭玉立,引得不少好色之徒的垂涎。单家附近有一恶少也觊觎她的美色,一日趁她父母不在家就想*她。单三姐虽然年纪不大,但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道理她还是懂的。为了不让恶少得逞,小姑娘誓死反抗,紧紧抓住自己的中衣就是不松手。恶少见这个小姑娘太难办便心起歹意,将她杀了。可怜年仅14岁的单三姐,到死还紧攥着中衣领口不松手。
  官府听闻此事后对死者进行了检验,在确认她并未失身后,将其旌表为烈女。试想一下,如果经检查确定单三姐已经被*了,那即使她生前如何拼死抵抗,最终她是得不到烈女的称号的,而且她的家族恐怕也会因为她被*而蒙羞。
  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的了,谁不知道生命仅有一次的道理?可古时就是有那么多的妇女“自愿”地为了贞节去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时,能够想起的也只有鲁迅笔下所批判的“吃人的旧礼教”。不错,那一出出完全就是受吃人礼教毒害的悲剧。
  据记载清乾隆时期,山西有个姓李的人是个性无能,他的妻子陈氏忍受不了寂寞,常常跑回娘家。有一次陈氏又跑回了娘家,这一次她再次被父亲陈继善亲自送回了夫家。不料,陈继善前脚刚离开,陈氏后脚就又一次跑了回来。陈继善一怒之下将女儿活活勒死,然后自己也上吊了。 。 想看书来

贞节牌坊的故事(3)
这是一幕令人痛心的惨剧,但这样的惨剧在封建社会并不少见。在今天看来陈继善这个父亲实在是太残忍了,仅仅因为女儿丧失贞节,成为全家的奇耻大辱就要将女儿置于死地。可想想在当时谁又能不在乎家门声誉呢?反之,如果是女子恪守贞节,那就是家门大幸,就能光耀门楣了。
  清代学者方苞写过一篇《康列女传》,康烈女是个商人的女儿,许配给了贫家之子张京。不料良缘尚未缔结,人还没有过门,张京就死了。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未过门的康烈女以张家媳妇之名上吊自杀了。之前,张家原本是个破落之家,张京的父亲品行又不好,本来人们对他们家的态度是很轻视的。可张家家门有幸,由于康烈女的死,张家马上身价百倍,在京师出了名。由此可见,女子守节或殉夫能让整个家族出名、得益,女子沦为牺牲品更是有价值的。
  对于节烈者朝廷大力表彰,而那些所谓的不节烈者她们的处境则愈来愈恶劣。从宋代至明清,不仅官府,民间对“失贞”当事人的惩罚也极为严厉,轻者被逐出族门,重者则施以沉潭、火烧甚至是凌迟处死等酷刑。
  明朝天顺年间,山西的一个正五品官员刘翀娶了一个再婚的老婆,在重视贞节的当时是违背道德规范的,因此被人检举了,一直告到了京城。就这么一件小事,就引得明英宗亲自干预,下令将刘翀逮捕来京城,下狱审讯,最后将刘翀削职为民。后来经审讯查明,刘翀娶的老婆朱氏原本是安陆侯吴杰的小妾,吴杰死后她又给张能为小妾,张能死了她又嫁给了程鹏为妾,后来程鹏因罪被杀,刘翀见她貌美便娶了她为妻。应该说,朱氏的一生是颇为不幸的,先后嫁了几个男人都死了,嫁给刘翀以为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但没想到却因此而被治罪。
  寡妇殉节,烈女以死明志,一死了之,倒也简单省事。最难的还是守节,因为这意味着要承受极大的生理、生活等压力。以生理而言,按照清朝的旌表规定,虚岁30算是一个断限,在此之后成为寡妇的不在旌表之列。依照这个原则,妇女守节时不过初涉人世,还没有来得及享受青春的甜蜜,便由花季到了雨季,为求旌表寂寞一生,可谓残忍至极。
  清代青城子《志异续编》中有这样的记载:一女子年轻守寡,后未再嫁。每当夜深人静,她将钱撒在地上,然后再一个个捡起来,等捡完了,人也累得筋疲力尽了,那时才得以躺下就寝。这就是古时寡妇对付漫长黑夜的办法。难耐的寂寞、吃人的礼教,让女性遭遇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还有一则故事也讲述了守节之苦。
  赵蓉江科举未及第时,曾在东城陆家做家庭教师。这家的主妇刚刚死了丈夫,儿子才7岁。一天晚上,赵蓉江正秉烛读书忽门外有人敲门。开门一看发现是这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进门后只是笑,也不说话。这事要放在一般人身上肯定明白女主人的意思,可偏偏这个赵蓉江是个道学先生,对女人的心思是一点也不知道。于是,他一再追问女主人有什么事。最后女主人也豁出去了,直接对赵蓉江说夜色正好,如不嫌弃可以共度良宵。赵蓉江听后一本正经地对女主人说:“妇珍名节,士重廉隅,稍不自爱,你失身,我失节。请你速归,须知人言可畏也!”
  女主人听了这话还是不愿意走,赵蓉江就往外推她。女主人又进来,赵蓉江赶紧关门,一不小心却将女主人的两个手指头给夹住了。女主人大声呼痛,赵蓉江把门开了一个小缝,女主人急忙逃走了。
  回到卧室后,女主人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没脸见人,心想我一个名门寡妇居然会干出这样的丑事?她越想越难过,越想越后悔,一狠心拔刀把自己的两个手指头剁了。女主人血流满地,当时就痛晕了过去。醒来后,她就将两个手指头沾上石灰保存了起来,想以此警告自己不可再生妄想。
  第二天,赵蓉江就辞职回家了。若干年后,女主人的儿子中了进士,想到母亲守节一生,就向当局申请旌表。事情就是如此的巧合,赵蓉江正是该事的主管领导。女主人的儿子每次申请,每次都被驳回。儿子不解,回家问母亲。母亲就拿出一个小盒,让儿子交给赵蓉江。于是满心疑问的儿子拿着小盒子找到了赵蓉江。赵蓉江打开盒子看见里面有断指两枚,心中自然明了,于是旌表一事很快就审批通过了。
  根据这个故事,可知女主人并非寻常粗鄙农妇,也是有一定家教有一定文化的。料想那时夜半叩门也是情不自禁,由此也可以看出守节不易。
  清代中期戏曲作家沈起凤所作的《谐铎》中有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女人十七岁出嫁,十八岁守寡,丈夫死时留下一名遗腹子。此后一直守节到八十多岁,儿孙满堂。临终之前,妇人召集各辈媳妇,向她们诉说了自己年轻守寡守节时的艰辛与难忍,告诫她们守节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她还劝说她们如果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就不要守寡,早早找个人改嫁。想必这位节妇深知守寡的苦楚,她在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劝说后辈别守寡。她是开明的,那是因为她有开明的本钱,否则恐怕其真要被攻击得体无完肤了。
  千百年来,女人们受尽各种凌辱和压迫,尤以贞操这副枷锁最是沉重。今天,尽管历史已经将这一页翻了过去,但那些尚屹立在大地上的一座座贞节牌坊,仍旧在诉说着一个个女人悲惨孤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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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颗守宫砂就守得住处女贞?(1)
在中国历史上,和愈演愈烈的贞操观念相联系的就是男子的处女嗜好。男人以占有女子的处女身为一大乐事,一旦女子失去童真,不论什么原因,都是永远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破烂货,永世不得翻身。
  重视处女、嗜好处女的思想最早出现在《周易》中。《周易·渐卦》中提到女子出嫁时必须符合婚嫁的利益,循序渐进,不可在婚前有不正当的男女行为,否则就不吉利。《归妹卦》中也有处女贞思想的表露。尽管《周易》是间接地、模糊地提出了这个思想,但并未引起社会的充分重视。
  秦汉以后,社会对女子婚前守贞的要求和男人对处女嗜好的心理一步步强化。史料记载我国从汉代起就有了处女*检查的事。汉成帝宠爱飞燕、合德两姐妹,后来还立飞燕为后。飞燕过去曾和别人私通,进宫的时候已经不是处女之身,知情者问她如何让皇帝相信她是处女,她说自己是用猪血蒙混过关的。可见,在那时处女贞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注意,但并未形成风尚。皇帝所宠爱的女子是不是处女并不影响皇帝对她们的宠爱。
  在宋明之前,对女子贞节并不怎么重视,未婚女子一旦与人发生了关系,家长也不多加怪罪,甚至还促成婚事。比如韩寿偷香的典故就可为证。
  韩寿是南阳人,三国时魏司徒韩暨的曾孙。这人出身好,长的也很帅。西晋建立以后,韩寿在权臣贾充的手下谋生。贾充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就是贾南风,嫁给了司马衷做太子妃,二女儿贾午尚未婚配。贾午人小鬼大,经常在父亲招待客人的时候躲在屏风后面偷看。来访的客人中,贾午最喜欢长得帅的韩寿,所以每次韩寿来访,贾午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看。后来贾午身边的小丫头看出了苗头,自告奋勇充当起了媒人。而韩寿也早就听说贾午这小姑娘长得不错,后得知她对自己有意,便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溜进了贾午的闺房。后面发生的事情不用多说大家也猜得出个五六,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于是生米便煮成了熟饭。
  之后的一来一往中,贾午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韩寿,家里有什么好东西总是第一个想到他。贾充是武帝身边的红人,家里好东西实在太多了,丢几件东西也没人在意。有一次,西域进贡了一批香水,武帝便赏赐给了贾充一些。贾充一个老头子香水自然是用不着,于是他便把香水给了小女儿贾午。有好事贾午定然不会忘了心上人,香水最后便落到了韩寿手中。这个韩寿,据史书记载他是“美姿容”,到底怎么美没说,但既然说他美,那他肯定是个比较帅呆了的主。一般长得好的人都有些自恋,还好臭美。韩寿得了香水这一稀罕物,自然也不忘炫耀一番,上朝时也洒了一些。进口香水必然和普通香水的味道有所不同,他一上朝就成为了大众的焦点。其中最吃惊的就是贾充。贾充心知肚明,除了皇上就是自己有这个香水,而这个香水他又送给了小女儿。那韩寿身上的香水无疑是从贾午那得来的。
  姜还是老的辣。贾充一下子就明白了小女儿和韩寿是怎么回事。回家一问,果不出所料。但贾充表现得相当宽容,当即决定将女儿嫁给韩寿,还外加上丰厚的嫁妆。贾充不但不以女儿偷情为耻,也没有采取任何掩盖措施,结果韩寿偷香的故事很快传遍了天下。

点颗守宫砂就守得住处女贞?(2)
直到唐代,家长对女子婚前性行为仍保持着比较宽容的态度。唐大历中有一个名叫晁采的才女,她的邻居文茂也是一文学小青年,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吟诗作对,久而久之就产生了感情,还偷吃了禁果。事情暴露后,晁采的母亲不但不责怪,反而感叹“才子佳人理应如此”。当然,晁母如此宽宏大度和当时性解放的社会现实是分不开的。
  到了宋代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宋朝国力衰弱,民族主义思想严重,士大夫颇流行讲气节。不但男人讲气节,妇女也要讲气节。讲来讲去,最终又讲到女人头上去了。女人婚前放纵自己就是没有气节,男人如果娶这样的女人也是没有气节。尤其是明代以后,程朱理学大行其道,妇女婚前发生性关系已经成为严重的政治性错误。为了确保所娶女人是处女,社会上出现了“验红”这一现象。
  所谓的“验红”,就是看新媳妇在新婚之夜行房后是否流血,如果见红就是处女,否则就是“破烂”。最奇怪的是,按理说是不是处女都是比较私人的事,但由于人们太在意这个了,结果就有了新娶媳妇的人家,新人要在新婚之夜后的第二天早上,把带血的白手绢放在盘子里向众人展示这样的一幕。如果新娘是处女,大家就会纷纷致贺,新郎还会送一个写有“闺门有训,淑女可钦”的大红喜帖向女方家报喜。而拿到报喜帖子的女方,便可高高兴兴拿着这个四处炫耀。相反,如果白手绢上没有血迹,那就说明新娘子不是处女,其下场很可能是当场被休,即使不被休今后也会遭人耻笑一生。
  一般来说,“验红”是在拜堂之后的事,但也有的家庭是先“验红”,继而新人再拜天地。新妇落红,当即鸣炮奏乐,夫妻拜堂。如果没有落红,拜堂这事就免了。
  实际上,用见红来判断是否是处女是不科学的。女人的处女膜结构各有不同,处女膜薄的可能在第一次性行为前的某次剧烈运动中已经破损,处女膜厚的可能*也不会破裂。这些情况都会见不到“红”,如果单纯以是否落红来判断处女,那有些女子就会含冤莫白。
  在清人采蘅子的《虫鸣漫录》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有个十二三岁的少女,一天穿着开裆裤骑锄头柄玩耍。她走后,一个老头在锄柄上发现了丝丝血迹,知道是小姑娘的处女膜破了,于是将锄柄拿走,藏了起来。数年之后,这个小姑娘嫁人了,新婚之夜其没有落红,夫家怀疑她不贞,想要休掉她。这时,老头把锄柄拿了出来,偷偷将当年发生的事告诉了姑娘的夫家,夫家这才释然。要说这个小姑娘实在是太幸运了,想想如果没有老头这个有心人,恐怕小姑娘这辈子都要背负上不贞的骂名,她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如果说“验红”是古时女子一生必经的一道关卡,那“守宫砂”则是古时女子的另一个魔咒。
  对于“守宫砂”想必大家并不陌生,谁都知道在以前那是等同于女人贞操的一个名词。 “守宫砂”就是在少女手臂上点一颗鲜艳的红痣,据说那就能验证女人们的贞操,是古代常见的检验女子是否是处女的方法。其实,“守宫”是蜥蜴的一种。它躯体略扁,脊部颜色灰暗,有粒状突起,腹面呈白黄色,口大,舍肥厚,四肢各有五趾,趾内多皱褶,善吸附他物,能*在墙壁上,也许就是大家常见的“壁虎”。

点颗守宫砂就守得住处女贞?(3)
古老相传,用瓦罐一类的器皿把壁虎养起来,天天喂以丹砂,在它大概吃了七斤丹砂的时候,就将其捣烂并点在女人的肢体上。据说,被点上此痣的处女只要没有发生性关系,此记号终身不灭,但如果一旦有性生活就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此法只能用在未婚处子身上,对于已婚女子是绝对不灵验的。
  以守宫砂来检验女子贞操是宋代程朱理学兴起后推广开来的。而围绕这个还闹出了很多笑话,弄出了很多是非,其中最有名的冤案就出现在四川。
  话说宋太祖灭后蜀时,王全斌率军进入四川,宋太祖千叮咛万嘱咐其不要祸害百姓。但天高皇帝远,宋军到了四川之后完全忘了皇帝的指示。宋兵横行霸道,滥杀无辜,闹得民怨四起。获悉后的朝廷赶紧一面严惩有关人员,一面派太祖的弟弟晋王赵光义到四川安抚民心。赵光义到了四川一面安抚,一面收买人心。其中四川万县的大款林宓有钱有地自然也在收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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