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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褪尽-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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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风摇摇头,颔首苦笑,继而一个箭步蹿到他面前,抱着臂撇嘴道:“也不知道谁说今天有事不来了,诶,我看今天天儿挺好的呀。”
“小子,晚上炖肘子给你庆功。”
那声音有些沙哑,却难掩几分引以为傲的欣慰之情,蒲风忍笑不住,却恍然发现对面之人有点不大对劲——他,似乎在轻轻地颤抖。蒲风抬头看他的面色,发觉他今日偏又穿得这样严实,一手撑在柱子上,额上一层细汗。
李归尘虽嘴角挑了一点笑意,脸色却是透着青灰的白,眼帘微微垂着,连浓密的睫也不住轻颤。
他这是怎么了?莫不是病了?
蒲风愣在了那。李归尘却是忽然负着手施施然走了,不忘回头瞟了她一眼,“走罢,晚了可就买不到了。”
她应了一声“诶”,快步跟在了他身后。
因着自己一身猪血,引得不少人驻足白眼瞧着她,蒲风揉着脑后发髻发窘,而李归尘已脱下了青色外裳围在了她身上。
那衣服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宽大了,几乎拖到地上,蒲风只得匆匆套了袖子赶紧提着衣摆不放。也不知道是否因天气太热,穿得太多,她的面颊不禁有些绯然。
“你可看到我今日在堂上如何?”
“好是好,就是罗嗦了。”李归尘头也不回。
蒲风“切”了一声,心道这口是心非的家伙,夸她一句怎么就这么难。
二人行至路口,六抬青幔大轿前鸣锣开道,所有人等都只得避让在路边,垂首行礼。而自面前风光而过的,不是旁的高官仪仗,正是方才所见的大理寺少卿萧琰的轿撵。
萧琰,萧润如……
经年未见,此人终是得。偿。所。愿。
李归尘避无可避,只得僵硬在那里,低下了头去。
直到那轿子行远了,蒲风拉着他的袖子,他才面无表情地继续走下去。
转眼日偏西陲,所有该来的,想躲的,随着此日将尽通通化为了云烟,消散。
只可惜那肘子卖没了,当晚蒲风自己抱着砂锅足足吃了两只炖得晶亮软糯的大猪蹄,连佐的蘸料都是上好酱油配以干红辣椒煸香的麻油,洒了细细的嫩绿葱圈,引来了不知谁家的大花猫。
而裴大夫昨日对蒲风的叮嘱,什么饮食清淡此类,早被二人抛到了九霄云外。
李归尘只是吃了几口锅里的冬瓜,喝了半碗汤,再也没吃下别的什么东西。他托着腮静静看着蒲风狼吞虎咽,长舒了口气,笑容一闪,继而装作叹气道:“怎么办,钱都被你吃光了。”
“放……哪有啊,就吃了两顿肉而已。”蒲风皱眉,且那顿五花肉明明是自己掏钱买的。
“你说我放屁?”李归尘盯着她好笑道。
“哪有哪有……”说漏嘴了,蒲风像拨浪鼓似的摆着头。
适时,天色未黯,一轮淡若梨花瓣子的月若隐若无地缀在淡蓝的天幕边。
有倦鸟叽喳归林。
有时李归尘会想,这样活着究竟是对是错?
说是安忍不动也好,说是怯懦偷生也罢,他自不是圣人亦非佛陀,一笑泯恩仇于他而言便是个笑话,也是讥讽。
然而此时他看着蒲风吃得油亮的小嘴,居然对眼前的生活产生了一丝奢恋。
“蒲风啊,吃完了记得自己把碗都刷干净了,锅和灶台别忘了。”
蒲风的油手举着骨头,“好嘞您了!”
两日后,顺天府捕快何谅搜查到东郊白水旁有一户人家,家主乃叫陈吉的,自父辈起便是屠户。此人曾参与过几次验尸,后因办事不规矩被屏退。陈吉月余前为张壮所诈钱财二十两,案发当日邻居街坊曾看到张壮进入陈吉家。现陈吉不知下落。
十日后,陈吉于直隶保定府被捕,后押送至顺天府衙门,承认了杀害张壮之事实及经过。言说与张壮乃是因钱财发生争执,后一气之下随手抄了把刀砍向了张壮,遂心生此计,但当时无心陷害陶刚,本欲躲在树后,以石块掷于死者腹部造成张壮被人杀害于路旁之假象,不想此时陶刚正巧撞上了尸首。
陈吉最后判以秋后待斩,押入了刑部大牢,至此,在京中沸沸扬扬了一时的“南郊暴雨杀尸案”终尘埃落定。
谁都不曾想到,破此奇案之人,却仅是个未及弱冠的白衣秀士,名唤蒲风的。此人不免在百姓口耳相传间有了些小小声名。
蒲风自然知道,若无面前此人,她未尝涉足刑名之事,如何能如此顺风顺水破了此案,可他又半分也不愿谈及此案。
而李归尘依旧是寅时扛着锄头下田,辰时回来洗把脸,开始做饭喂鸡喂鸭洗衣服……有集的时候,骑着花生打着盹去卖菜,平日闲暇便歪在树下的躺椅那发呆。他睡得早,天一擦黑便睡了,几乎从不点灯。
这样的日子一长了,蒲风忙着赶交印刻房老板的稿子,自己的那一堆胡乱猜测也便作罢了。
可或许,该来的始终跑不掉,蒲风无心科举,竟被张渊强拉着做了他的素衣幕僚,这日子可还没过三天,好巧不巧来了个大案子。
这案子另表一书,蒲风一时算是身陷了泥淖,再也甭想写写话本混日子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案预告:轮回道。 “中元暗夜,莫出家门。”
笔者胆小,半夜码字,应该看着不吓人。
第一个案子比较单纯,牵连的人物势力也少,可能悬疑性稍弱,咱们往后接着瞧~另,跳过楔子的小天使建议去看一眼楔子,不然会以为男主脑子不大正常。
好的,下面的一堆可以跳过去了~ 喜欢的小天使别忘了收藏一个,胡子不弃坑。
~~~~~~~~~~~~~~~~~~~~~~~~~~~~~~~~~~~~~~~~~啰嗦几句,明中晚期,尤其是万历朝,国家官员空缺多,管理也相对松弛,此时期市井文化欣荣,早期资本主义萌芽也差不多诞生在这个阶段。本文约莫着就架空在这个时候,鱼龙混杂见怪莫怪。
另外,明朝的厂卫制度在永乐之后才大致确立。而锦衣卫在洪武朝就出现了,东厂晚于锦衣卫由明成祖朱棣设立,双方有业务重合,不难想象矛盾激烈。锦衣卫在纪纲任指挥使时期(永乐年间)权利达到顶峰(抄家、打小报告及构陷忠良业务娴熟),后来东厂以及存在过一时的西厂及内行厂曾一家独大,那时候庶吉士尚且要在公公面前俯首帖耳,更别提区区锦衣卫。
不过也不尽然,宦官集团受到压制的时候,也出现过锦衣卫东厂平权时期。此外锦衣卫中也有如袁彬、沈炼、牟斌这样的忠臣义士,不都是心狠手辣黑心黑肠的主。
再提一扣扣,锦衣卫官职乃是世袭,家中军户,譬如父亲是百户,等到日后儿子可以顶父亲的缺(继任百户)。若是家中的哥哥们也有做锦衣卫的,哥哥死了弟弟可以晋级升官。因世袭一点,朝中势力喜欢把子弟安插入锦衣卫,哪怕过不了考核成了虚职也是好的(故而有大明锦衣卫冗员考的文献)。
啰啰嗦嗦说了一堆,也不尽然属实,笔者纯纯理科生,浅薄观点罢了。另外,《绣春刀》系列电影真是要点大大的赞,路阳导演对明史理解可见一斑,虽是平行世界的设定,完全不影响时代背景的展现,细节扣得准,叹为观止。
欢迎交流哈~摆手~
第10章 无脸尸
·楔子
中元夜。
黯红的天幕上,仅挂着一轮朦胧冷月。
少顷,月光蒙没,胡同里变得黑魆魆的,只余远处几点零星的火光,是有人蹲在路旁烧纸,猩红火光映着人脸。
周遭是死一般的寂静,这样的日子里,天一擦黑,路上便人迹难寻了。
一男子松松垮垮披着一件外袍,满脸通红地蹒跚在道口,浑身酒臭伴着甜腥的脂粉气。
路越走越深,他一抬起头,发觉前方竟是个死胡同,大红灯笼微微摇晃,有位身着一袭艳红罗裙的美娇娥正半卧在地引着白花花的膀子召唤于他。
张白鹤笑得不能自已,忙提着裤腰委身过去,再近身一看那“红衣美人”,他只觉两腿间骤然涌出一大片湿热,嘴张得老大,舌头僵在那里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死寂中有轻微的流水声。
他身形晃了晃,便栽倒在了灯笼之下,而那“红衣美人”依旧倚在青砖墙角,看不出半点神色。
因为他的脸,不见了。
…………………………………………
七月十六,榴花胡同深处。
“启禀大人,此处死者两人皆是男子,未发现凶器,刘仵作已经在边上候着了。”
丁霖扬了扬手,眉头打了结,许是流年不利,上个月杀尸案的风波才算平息,中元节夜里又闹出来这么一档子事,实在麻烦得紧。
他干咳了两声,挑眉与身后面色苍白的少年道:“本来不敢烦请法司协助,可此案恶劣,张大人既遣蒲书吏来了,也不必过于拘谨了,无非都是为了朝廷办事。”
蒲风低着头应了,左眼皮正跳得欢。
本来张渊想拉她去做幕僚,她就是一百个不愿意,谁成想那厮竟摆起了官架子逼她做自己的书吏,聘约上一字一句写得清楚,说得好听你情我愿,却是由不得她不点头。蒲风咬着牙签了卖身契,事后转念一想倒也觉得这未必是笔赔钱买卖,书吏书吏,若是在大理寺管管卷宗讨个闲职,岂非比写什么话本要安稳松快得多。
三天后证明,蒲风的确是想太多了。
蒲风本是怕鬼得很,中元节那日未到黄昏便催李归尘做了饭,早早吃饱了便歇下了。鬼节之夜地府门大开,这可不是说着玩的,她胡乱睡了一宿,今早便被砸门声惊醒了。
那时正巧李归尘刚从田里回来,踩了两脚泥,和睡得怔忪的蒲风一同看着马上的来人风风火火地说着城南发生了命案,死状惨烈,就像是被鬼爪子掏了似的……鬼爪子……掏了……蒲风脚下一软忙扶住了门框。“啥,这算是个什么死法?”
她自然不想去,可那人也根本不容她说话,只转达了张渊大人让她协助着顺天府推官丁霖,旁的一句没说,扭头跨上马就跑远了。
蒲风顶着一头乱发,只觉得人生惨淡无比。
自然,她拽着李归尘的袖角,左一句先生,右一句先生,大有李归尘若是不从了她同去案发之地,她便一脑袋扎井里淹死算了的不良态势。
是以此时,蒲风远远地站在大杨树之后,她身边那位死眉塌眼着望天之人正是李归尘。
她且留李归尘在树边歇着,自己咬了咬牙穿过一班衙役,站到了现场之中。
衙役在此只是为了驻守,自然不敢改动现场环境,此处有两具尸首,皆用白方巾盖了脸,等着一会丁霖许可再行验尸。
而这案发之地倒是有些说头,此处为榴花胡同,是处众人心照不宣的快活桃园,风月宝窟,自前朝起便有些名头的。此处原先约莫着仅是民宅,现今虽看着只像是大户人家,屋子里却都是桃李绝色,不少所谓的“人前君子”曾流连此处,不为外人知。
而这凶案现场,正是榴花胡同最内里的一条死巷,宅子的后门开在此处,不过那锁链已锈死了,想来废弃许久。胡同边上摞放了一人高的陈旧朽木,出口处栽了一棵老杨树,该有合抱粗,根须将地面砖石拱裂了不少。
蒲风环视了四周,再定睛到那两具尸体之上:正对面半倚着坐在墙边的那具尸首周身已不堪入目,身旁的地面上皆是大片干涸的褐红色血迹,连带着整个下半身就如同曾经泡在血中一般,看不出原本鸭蛋青的衣料本色。那人背倚墙歪着身子,两腿叉开成簸箕状,双手紧紧扣住大腿,几乎插到肉里。
她边看边记,不由得有些头皮发麻,再去看那具躺尸,只见他匍匐状趴在地上,脸微向右侧朝下,头边一大滩呕吐出的秽物,虽经一夜,仍可辨出酒臭腥气。此人衣料华贵,乃是上好的正青织锦,身份大概要高贵于墙边那具尸体,但衣带未系,穿着随意。
除此处的血腥味外,蒲风似乎还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骚味。她挑着笔杆轻轻撩起了此人的衣下摆,只见大片泛黄水渍,原是尿了裤子。
此人怕是见到了什么?
她撩衣摆时不小心戳到了这具尸体的腿,谁知眼前尸体忽然一颤……蒲风正蹲在地上,一见此状亦是大惊,一屁股墩儿歪在了地上。
有个衙役眼神儿挺尖,一看看到那尸体动了,“啊”一嗓子震得其他人耳朵眼儿疼。
“诈尸了!诈尸!“
只见那具“尸体”的手攥了攥,忽然撑在地上翻过身坐了起来,可是还没坐稳便又栽倒了过去,哼哼唧唧着动弹不得。
丁霖刚要打道回府,忽见此状,一脚便踹在了身边差吏身上,“诈什么尸!一个个办的又都是什么差!连死活都分不出来了?”
于是赶紧冒出来四五个人抬着那青衣男子去了医馆,丁霖也不知嘱咐了什么带着大多数差吏也走了。蒲风看着蹲在木头垛边上抽旱烟的刘仵作,再望着立在杨树后头的李归尘,皱着眉挠了挠头,便让差役喊了他们来验尸。
顺天府衙门的仵作论得上的也就刘仙和陈利,她当日初审遇到的正是后者,对此人印象不佳。而仵作刘仙自不必讲,蒲风于大理寺衙门初见他时,便觉得此人确有胆色学识,今有此人审验断无疑虑。而李大房东嘛,蒲风一早就知道他必然又要躲身在哪个角落里,可奇怪的是就算他躲身在自己身后,也会让她觉得心里不那么慌乱。
蒲风看着他的侧颜,挑了一个难以捕捉的笑意。
“你在想什么?”
李归尘闻言低头看了蒲风一眼,淡然道:“没什么。”可听那话音里根本就是有什么。
说来到目前为止,他们尚没能发现这凶案现场有什么格外奇异之处,除了刚才有人被误认为是尸体闹了一出乌龙,可此案能凡动法司,想来也是蹊跷得很。
又是好巧不巧,此案乃是发生于中元午夜,岂非正应了厉鬼索命之说。
蒲风想着,有些头皮发麻,无奈拉了拉李归尘的袖角,“你说这世上真的有鬼吗?”
她此言刚落,刘仵作将那盖尸的方巾掀了下来,蒲风一惊,继而便眼前一黑,有一只干燥温暖的手覆在了她眼上。
她下意识攥住了李归尘的手腕,只觉得那搏动异常急促。
“你先别看。”他附到她耳边低声道,“一会儿看到了什么也不要惊慌,这世上没鬼的。”
蒲风闻言汗毛一凛,错开李归尘的手指缝方窥到了那尸身的真面目——说是一张脸,倒不如说是脑袋上挂着一个巨大的血洞。眼球已不翼而飞了,血肉模糊得倒也分不出哪里是皮肉,哪里是鼻眼,只是嘴张大得诡异至极,一颗颗黄白的牙齿规律地出没在血肉中,中间黑魆魆的洞似乎延伸到了尽头。
若说此前张壮的尸首面孔能惊得她一跃三尺,那现在眼前这具已让她不敢吭出声来。
连见得多了的刘仵作也不免低呼:“嚯,可是够惨的。”
蒲风顶着一脑袋冷汗回过了神来,再看刘仙已在地上铺好了草席,上面盖了一层粗粝的白布,他叫过来了一个差吏,两人合力将那尸首搭到了草席上,之后那差吏便冲出去吐了。
此人即便搭到了草席上,依旧不能平躺,而是微微支棱着腿,手臂亦是蜷曲的。刘仵作将此人压扶摆放平整后,唤了蒲风过来。
蒲风心里虽怕,但毕竟是公务在身,只得硬着头皮守在了尸身边上。此时才算看得直白,只见此人衣着亦是松松垮垮,裤子甚至褪掉了嘟噜在腿上,下半身血染不堪,而上半身倒还好,只是全身可见小小的口子,似乎是尖锐之物穿刺撕扯的痕迹。
蒲风余光瞄了一眼死者面部又迅速躲闪开,疑惑道:“刘仵作你说死者上身不见大量血迹,面部又损伤得如此严重,必然是死后所为了。衣服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破口,能穿这样的衣料没想来也不穷,会不会是被什么咬了?”
刘仵作摇了摇头,一面利落地往下褪着死者衣物,一面与蒲风道:“应是如此,不过没有齿痕,绝不是被耗子或是野狗什么咬的。”
蒲风皱着眉也是摇头,忽然听到了呕吐的声音,她站起来望过去,竟是扶着老杨树的李归尘。
“我去看看罢。”
“吐便吐了,你去看了他也是要吐的。我刚做仵作的时候吐得连胆汁都出来了,没什么意外的。”
蒲风听了仍不放心多看了李归尘几眼,再去看死者时发现刘仵作已将他上衣脱光了,胸膛腹部平坦倒看不出有什么伤口,只不过有大片的青紫,而生前被人殴打正应验此状。再往下看去,蒲风挠着头本是羞红了一张小脸,不想她居然没看到那物什儿。
两腿间那东西,竟也不见了。
刘仵作摇头,“被人阉了……”
死者裤子大致掉到了膝盖之上,被血浸得已有些发硬。
顷刻,死者便与他二人坦诚相见了。
蒲风不得不佩服刘仵作的确是业务娴熟,想那日她和张渊两人一起脱张壮的那几件粗布衣服仍是忙得满头大汗,而刘仵作此刻却是气定神闲。
她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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