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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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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这算什么,您再瞧我的,狼牙手串,这路足足有六颗狼牙,比你那个好看多了!”
“啊?还有这玩意?郎三爷没有和我说呀。不行,明天旬休,我得再去那儿掏件好货。”
老板是个健谈的中年男子,来到他的店里,不买东西也没关系。他会笑着给你递上一盏茶,听你讲讲你的故事。如果你不喜欢说话,只想做个安静的听众,他也会把他的经历,对你娓娓道来。
“我想想,该是五六年前吧。那时候,草原上的匈奴人真多啊。我远远瞧着,有一大片呢,几乎占据了半个草原!他们都骑着健壮的骏马,马尾一甩一甩,在黄昏的夕阳下,影子拉得很长。
我和手下的兄弟们,瞄准了一头将近百斤的雄鹿的,正想一鼓作气,捉住这一猎物。没想我们追着追着,迷失了方向,距离匈奴人的军队竟然越来越近!”
郎三爷说着,眉毛一条一挑,语气辗转起伏,让听众们随着他的声线,仿佛站在了那片黄昏的草原上。这种面对匈奴大军的经历,让听故事的咸阳贵妇们,顾不得礼仪,惊得嘴巴都张开了。
“天呐,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
“匈奴人都是强盗啊,会杀人的!”
郎三爷低头喝了口茶水,谁人都看不清他的眼神。当他再抬起头时,脸上又挂着温和的笑容,俨然一中年美大叔。
把听众的心神都勾起来后,他朝贵妇们拱了拱手,讨好似的眨着眼,“欲知后事如何,那就请光顾一下小人的生意吧!”
贵妇们这才发觉自己被这老板耍了,她们用帕子捂脸而笑,却舍不得起身离开。
郎三爷有着成熟男人的魅力,说话又风趣,比家里的臭老头子养眼多了。况且他这儿的首饰价格公道,稀奇有特色,她们都喜欢上这儿谈天说地。
盛夏的暑气渐渐散退,最近这几日,咸阳城中下起了淅淅沥沥的秋雨。初秋的雨虽然不大,但却持续的时间极长,经常一下就是一整天。
因为天气,咸阳群众都没那么爱出门了。尤其是贵妇姐妹团,这会儿都选择窝在家里,不来郎三爷的珠宝店了。下雨天到处都是湿漉漉的,走路多难受啊,精美的绣花鞋都湿透了。
郎三爷给自己泡了盏茶,围着小炉,百无聊赖地看着门外的雨。没客人来了,他的表情一松,反倒露出几分锐利的锋芒。
一阵阵急速的追逐声在雨中传来,郎三爷听着,大概是五,六个人。其中的一个人的脚步声比其他人轻,他听出来了,这应该是个女人。
没等他多想,一个穿着破烂,浑身湿透的年轻姑娘跑进来他的店里。年轻姑娘蹲在了他的柜台后,尽力把自己的身体缩小,求救似的拼命向他眨眼。
唉,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郎三爷一时不忍,他最大的女儿,应该和这姑娘差不多大吧。可惜一招差错,他的妻子儿女都已经死了。
门边的雨水好像洒进了他的眼睛,化成一滴苦涩的泪水。郎三爷对着这位陌生姑娘点点头,拿起店里的一块干布,把姑娘带进店里的水渍擦掉。
擦了不到一半,五个邋遢的小混混就追到了珠宝店的门前。他们看到了擦地的郎三爷,这大雨天,整条街就只有这个人还开着店。
该不会是他把那小娘们藏起来了吧?
几个小混混越想,越觉得真相就是这样。他们提着木棍,毫不客气地倚在门边,骂骂咧咧地开口:“小爷我问你,刚才有个臭娘们的,穿得破破烂烂的,在这条路上,你看到没有?”
郎三爷面无表情地回答:“没有。”
“你眼睛是瞎了不成?整条街就那么长,你跟我说没有?嗨,大叔,该不会是你把她塞进去你被窝了吧!”
小混混看着郎三爷这盐油不进的样子,气得把木棍重重地敲在了门框上,嘴上都是骂人的荤话。
十天前,他们这群流氓在咸阳城捉了个没户籍的姑娘。这小娘们除了黑点,五官长得真不差。若是将她卖去章台街的乐户,把这身皮肤再养白一点,嘿嘿嘿,能值好多钱呢。
眼看这姑娘都能换成一把钱了,不成想这女的性子烈,关了那么多天,都还没放弃逃跑。今天趁着大雨,看守她的老头子就打了个盹儿,竟让她给跑了出来了。
“你说没有就没有?兄弟们,进店去搜!要是搜出来那女的,咱们把这多管闲事的给废了!”
“你敢!”
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指着鼻子骂他,要把他给废了。郎三爷一手夺过小混混的木棍,趁其不备,用力锤在了几人的腿筋上。他从小练的是杀人的功夫,要不是在咸阳不好杀人,他准会把他们的头盖骨敲得粉碎!
小混混们没想到这大叔怎么猛啊,一上来就动手。幸好大叔不是打在腿骨上,不然他们肯定得变成一群瘸子。他们疼得在地上左右打滚,纷纷磕头求饶。
“大叔,您是真壮士啊,小的不懂事,请您不要计较啊。”
“对对,大叔您想干嘛就干嘛,小的打扰了。”
“大叔,我们再也不敢了,不敢了。”
郎三爷的眼中露出几分威势,好像野狼盯着猎物一样,目光死死地锁定这几个倒地的小混混。他心里憋着一口气,提起木棍又在小混混的身上重重敲了几下,大喊一声:“滚!再让我看到你们,打死你!”
小混混们听到这一声动听的“滚”,好像得到赦免一样,拖着残腿飞快地爬到了街上。他们相互扶持着,一瘸一拐地跑远了。
几人离开后,又过了半刻钟,躲在柜台后面的年轻姑娘,战战兢兢地探出头来。来了咸阳那么久,她终于获得了片刻的安全。她抬起头,拨开了被雨水打湿了碎发,终于看清楚救了她的恩人。
她对着郎三爷,一声又一声,重重地磕在青石板上,把她的额头都磕红了。
“恩公,我叫阿娇,您救了我,让我干什么都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存稿箱抽了,文还没码好,居然就发了出来,瘦瘦子超抱歉啊!这两天成绩好差,瘦瘦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没戳中大家的萌点,大家都弃文了……平日里眼熟的很多小天使,评论区都再也没出现过,哭泣中。如果手上有雷的小天使们,请砸砸瘦瘦子吧,瘦瘦子不怎么写虐,只希望每个人都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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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真假公主
明华宫
青春靓丽的卫子夫发间插着白玉簪,脖子上戴着一个精致的银项圈。她挽着嬴静的手,和嬴静靠得很近,叽叽喳喳地说着最近城里发生的趣事。
“公主,听说最近城北开了一家珠宝店哦,里面卖的东西很不错,我们去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吧?”
如今卫家发展势头正好,弟弟又得三皇子的看重,谁都不敢小觑他们姐弟俩。人靠衣装嘛,卫子夫开始把心思放在打扮上了,想要让大家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
女人哪有不爱珠宝首饰的?嬴静身为公主,但也不例外啊。初一到十五,每天换着不同花样的首饰佩戴,多美!
嬴静听了卫子夫的提议,顿时来了几分兴趣。她放下了手中的冰阔乐,兴致勃勃地问:“哇,是吗?都卖些什么了?”
“听说是绿松石!您看看,我手上的这只镯子,就是绿松石做的。不过,我的镯子不是在那里买的。”
卫子夫一把撸起手腕上的衣服,一只蓝绿色的手镯衬得她的手腕又细又白。
嬴静握住她的手仔细看看,这镯子好美哦,本身带有一圈圈水波纹。在窗边的阳光下,镯子发出水润的光泽,好像流动的湖水一样。嬴静以封建贵族的眼光来判断,这只镯子,应该是价格不菲吧。
她前世在种花国的时候,喜欢各种小饰品,也花过几张毛爷爷买过一对小小绿松石的耳坠。可惜,那对耳坠大概是染过色的,戴了大半个月后,原本鲜艳的绿松石就变得就暗哑无光。
卫家姐弟居然也有这样的好东西,以前他们家贫,怎么也有这样的宝物?
嬴静看着闺蜜手上的绿松石镯子,心里没有嫉妒,只是好奇。她朝卫子夫挤了挤眼,调侃地问:“子夫,这样的好东西,谁送你呀?”
卫子夫闻言,顿时羞得脸蛋一红,喏喏地说:“这是刘彻大哥哥送给我,他在我家借住了几天,硬要把这只镯子塞给我。我推辞了好多回,他都不肯收回去,最后他气急了,说我不收,他就把镯子砸了……”
“哦——”
嬴静揶揄地笑笑,一脸“我懂”的神情。
没想到她一不留神,刘彻和卫子夫之间的姻缘红线又拴牢了几分。她摸了摸卫子夫的手,闺蜜的手好白好软,手指纤细真好看啊。
嬴静托着腮,看着窗外成双对的鸟儿,陷入了对未来的幻想。
她的Mr。Right呢?你在哪里呀?来找找我呀。
一刻钟后,嬴静和卫子夫坐上了出宫的马车。嬴静吩咐随从,她要到城北新开的那家珠宝店好好逛逛。
这一回,嬴静想起了电视剧里皇帝微服私访的桥段,玩性大发,决定让卫子夫扮公主,自己扮跟班,在城里溜达一圈。
嬴静的头上梳着两个小花苞,没有多余的装饰,只用两条红绳扎着,却显得她像年画上的娃娃一样可爱。这次她没有穿显眼的水红丝质曲裾,而是换成了质朴无华的灰色曲裾。
说实话,在公主的衣橱里,哪里有不起眼的衣服?
虽然在白天,这件曲裾看起来灰扑扑,但其实是难得的珍品。它采用了极其复杂的染色工艺,在月光的照射下,这件衣服能泛出银白色的光华,让人仿若神仙妃子一样。
不过在白天逛街,这件衣服对于扮跟班的嬴静而言,就最合适不过啦。
“公主,你瞧瞧,就是这家店铺,对不对?”玩splay正在兴头上的嬴静,看着车窗外的店铺,兴奋地开口问道。
陪着公主一起玩角色扮演的卫子夫,为了让嬴静开心,也很投入地演了起来。她身穿橘红色的绣花曲裾,用青纱团扇挡住脸,矜持地微笑点头。
“嘿嘿,真有趣!”嬴静见一向爱说话的闺蜜装成个闷葫芦,逗得自己捂着嘴巴,小声偷笑。
马车停稳后,嬴静率先跳下马车,然后再把车厢里面的卫子夫扶了下来。她们两人都不爱拘束,便挥退了要跟着的随从,相互扶着走进了店铺。
嬴静看到一个面容姣好的年轻姑娘坐在店里发呆,就向她跑了过去,柔声询问:“这位姑娘,请问郎三爷在吗?我们公主想要看些首饰。”
“哦,大叔出去了,待会儿应该会回来的。公主?公主来啦!我,我,我还没给公主行礼!”
阿娇正在想着郎三爷呢,没想到一眨眼,小小的店铺里,居然迎来了公主这样的贵客!阿娇手忙脚乱地朝衣服最华丽的卫子夫跪地行礼,一脸激动。
来了咸阳那么久了,她终于见到传说中的公主啦!公主皮肤白皙,遍体绫罗,真的跟大家说得那么美。
阿娇身边的嬴静朝卫子夫眨眨眼,卫子夫心领神会。她模仿着嬴静往日的样子,伸出白嫩的手,摆了摆,说了声“免礼”。
嬴静对卫子夫笑着点点头,把地上阿娇扶了起来。阿娇拍了拍膝盖,脸上越发激动。
公主真的很和蔼,不爱为难人,比来店里买首饰的贵族夫人好相处多了。她跟在大叔身边好多天了,见识了很多贵族夫人的面孔。有些夫人抬着下巴,最爱吹毛求疵,眼睛都瞪得要上天了。
阿娇引着卫子夫和嬴静走近了柜台,从腰上取下一把小钥匙,打开了最底层的抽屉。她捧出一个红色的匣子,讨好地笑着,向卫子夫躬身。
“公主殿下,这个匣子里的款式是最好的。您仔细瞧瞧,这些首饰,都是别人还未挑过的好花样呢。”
一对镶金绿松石耳坠混着其他首饰,静静地躺在红漆匣子中。嬴静看一眼,就喜欢上它,这比她前世买的假货耳坠好太多了。耳坠的宝石上带着一条水波纹,看起来十分灵动。
卫子夫和嬴静相处了那么久,又会察言观色,嬴静眼神落在那里,她瞬间就看出来公主的心思。卫子夫丹唇微启,温柔地说,“这对耳坠很好看,我想认真看看,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阿娇猛地点头,公主喜欢店里的东西,真是太好啦。
一旁的嬴静见这年轻的售货姑娘答应得那么痛快,想要逗她一逗。她拍了拍阿娇的肩膀。
“这么贵的东西,你私自拿出来给我们看,郎三爷会不会怪你呀?”
阿娇以为公主的小跟班怀疑她的忠心,表情一肃,立刻认真起来。“我的性命是大叔救的,为大叔做什么都行,大叔不会怪我的。”
虽然相处的日子不长,但在她的生命中,大叔是最重要的人。
她娘为了十斤肉,想要把她卖给死了三任老婆的张屠户。这怎么行?那张张屠户就是打老婆的,把三个老婆都打死了!
她听到这个消息后,就把自己的户籍文书收起来,偷偷从村里逃了出来。天大地大,听说国都咸阳最是繁华,她就往咸阳来,想要投奔表哥刘小猪。
一路上,她抹黑了脸,把身材束起来,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少年男孩。她天天都恭头哈腰,替行商的老板们跑腿做饭,好不容易才混进了队伍里,来到了咸阳。
谁知,进入咸阳没多久,她的文书连同几枚铜钱被可恶的小偷摸走了。咸阳的夏天好热啊,阿娇被太阳晒得晕乎乎的,躲到一条巷口乘凉。一位眼尖的老婆婆看出了她的女儿身,对着穷困潦倒的她招手。
“姑娘,你是一个人吧?来我这儿喝口水吧,这天多热啊。”
“谢谢,谢谢婆婆,您真是好人。”
阿娇以为在他乡遇到了好心人,她又饿又渴,大口地喝着碗里的清水,却没有留意到身后有一道影子离她越来越近。
“嘭!”
一道闷棍敲在了她的头上,阿娇再次醒来时,就被人关进去一个柴房……
“阿娇,来客人啦?你怎么不去提醒我?”
郎三爷富有磁性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阿娇回过神来,羞涩地笑了笑。大叔除了开店,好像每天都有什么事情要忙。看店这种事情,由她来负责就好,不必打搅大叔。
“公主看上了我们店里的一对耳坠,我正托着给公主看呢。”
阿娇把拿着耳坠的手伸向郎三爷,郎三爷定神一瞧。啊,是这对!
以前戴过这对耳坠的人,已经不在了。他很宠爱那个女人,曾命令工匠选用最好的绿松石,给她打了一整套华美的首饰。出征前,女人希望他平安,就把小巧的耳坠脱下,连带着祝福的彩带,一并装进他身上的锦囊。
呵呵,他真的如女人祈祷的那样,平安了。只是女人连带着他的孩子们,都死了。
没想到,阿娇会从匣子里把这对耳坠拿了出来。
卫子夫把绿松石耳坠衬到自己的耳旁,举手间露出了手腕上的绿松石手镯。巧合的是,手镯上蓝色的水波纹好像漫到了耳坠上,相互映照之下,浑然一体。
“郎三爷,好看不?您要是说好看,公主就买下来这对耳坠了。”
嬴静没想那么多,只觉得耳坠真好看。这家珠宝店的确名不虚传,卖的东西也挺不错的。
郎三爷盯着卫子夫的手镯瞧了许久,眼神一暗,磁性的声线好像变得有点沙哑。
“好看,真好看呐。”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双更自救的瘦瘦子……大概是瘦瘦子飘了,还拿不动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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暹罗206瓶;风的追忆35瓶;糖稀5瓶;陌上人如玉2瓶;冒冒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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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会吃人的礼物
“公主若是买下这对耳坠,真是再恰当不过了。这对绿松石耳坠,衬得公主肤白胜雪,全咸阳也找不出这么美的女子了。”
郎三爷看着这原本是一套的镯子和耳坠,脸上笑嘻嘻,说着恭维的话。但他心中却痛如刀割,昔日的时光好像还在他眼前。
那时候,他的父亲是全匈奴最尊贵的军臣单于,而他也还是那个骄傲的太子於单。记忆中的女人还坐在他身边,用小刀割下烤得最鲜嫩的羊羔,喂给三岁的小儿子吃。
小儿子最是调皮,伸出肥肥的小手,一晃一晃,总想要抓她耳边的绿松石耳坠。女人没有办法,只好把头抬高一点,躲过那双小爪子,也露出天鹅一样美丽白皙的脖颈。
越想,郎三爷越难压抑住自己的情绪。他对着对着嬴静和卫子夫深深地俯身行礼,动作极慢,礼仪无可挑剔。在无人看见的地板上,他落下了一颗极小的泪珠。
深吸了一口气,起身后,他又是那个风趣幽默的郎三爷。他给了阿娇一个“你办事,我放心”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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