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第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谢谢姑娘,我在卫家借宿几日,真是劳烦姑娘了。对了,我还没问改怎么称呼你?”刘彻见这么温柔的小姑娘朝自己说话,又是递茶,真是贴心啊。这卫青的姐姐人真不错,长得也好看,脾气比村里的阿娇表妹好上太多了。
  “我叫卫子夫,大哥哥叫我子夫便是。”
  子夫,子夫,子夫。这是想要多生孩子,当夫人的意思吗?
  真·文盲刘彻在心里把这个名字默默地念了几遍,喝了口茶水,认可地点了点头。看不出这小姑娘的志向还挺远大的,不知道谁以后能有幸娶着她了。
  一盏茶后,卫子夫见卫青和刘彻都聊得不错,便起身拿出篮子,“青儿,我出去买点菜,今晚让你们好好补补。你在家里好好待客啊,不许怠慢。”她打算去集市买点好肉,做上几个大菜。
  “哎,哎,子夫,我跟你一起去吧。这几天我白吃白喝,不帮点忙,多过意不去啊。”内心还是个质朴小伙的刘彻,挎过卫子夫的菜篮子,提出要帮忙拿东西。
  人家小姑娘胳膊那么细,拿那么大的篮子肯定会累坏了。他跟着去,还能提只大肥公鸡回来,炖着吃多香啊。想着锅里炖得香喷喷的鸡肉,还有浮着黄油的鸡汤,刘彻的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哟,户郎中将给我提菜篮子,不嫌丢人啊?”卫子夫还记得刘彻刚刚骄傲的神情,横了他一眼,揶揄地问。
  “不丢人,不丢人。”刘彻不好意思地笑笑,跟着卫子夫纤细的身影,出门了。
  咸阳的夏天依旧是那么炎热,路上还是那么繁华,商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但刘彻的心境却大大不同了。
  去年他推着木车沿街叫卖冰淇淋,每天喊得嗓子都哑了,热得浑身是汗,内心却知足常乐。现在,他有了大房子,有了官职,有了爵位,但内心还没有得到满足。他想要的东西更多了,他想要登上陛下的大殿,他想要大秦的百姓都知道他的姓名,他想要史书上能写下他的名字。
  他想要,百年之后,他刘氏的子孙也依旧以他为荣!
  “冰淇淋,冰淇淋,咸阳乳业的冰淇淋!”
  “樱桃口味的冰淇淋,甜桃口味的冰淇淋,酸甜可口,冰凉解暑!”
  “鲜乳冰淇淋,奶香浓郁,入口即化!”
  幻想未来的刘彻,被人拍了拍衣袖,回过神来。只见一个娇憨的少女站在他身前,拿着两个冰淇淋甜筒,可爱的小酒窝里甜甜的,笑起来比琥珀光还要醉人。
  “大哥哥,你请我吃过冰淇淋,现在我有钱了,我也请你吃一回。你们从军走了那么久,还没试过新式的冰淇淋吧,快尝尝吧,要化掉了。”
  在今年的夏天,嬴静吃腻了用小碗装着的冰淇淋球,又开始怀念带着酥香蛋筒的冰淇淋甜筒。加入了奶油和鸡蛋的冰淇淋蛋筒,又香又脆,吃起来满嘴是香。这种吃法一经推广,就受到了咸阳群众的热烈欢迎。
  一时间,街头多了无数少男少女,握着冰淇淋蛋筒,吃一口啊舔一口,多带劲啊!
  刘彻接过卫子夫手中的冰淇淋甜筒,不小心碰到了少女白嫩的手指,羞得他耳尖都发红了。他长这么大,还没碰过漂亮小姑娘的手啊。少女的指甲带着红润的粉色,手指像葱根一样白皙,若是戴着他在匈奴王庭抢来的绿松石手镯,一定很好看吧。
  刘彻掩饰一般,大口地啃着这个粉红色的冰淇淋,冰凉的口感激得他牙齿一颤,爽得他“啊”的一声长叹。他在舌尖上尝到一丝丝桃子果肉,酸酸甜甜,带着桃子特有的果香。再咬一口加入奶油的蛋筒,在糖分和油脂的双重夹击下,勇猛如战士,也只能举手投降!
  “好吃吧?这是公主研究出来的新吃法,和去年的不一样。青儿不在的时候,我跟在公主身边,学了不少好菜的做法,今晚你们可有口福了!”
  卫子夫见刘彻沉醉在冰淇淋甜筒的滋味上,骄傲地笑笑,好像是她的功劳一样。跟在嬴静身边那么久,卫子夫就像脑残粉一样,一找到机会就安利,想要别人也知道自己的偶像有多好多好。
  哇,今晚能吃到公主研发的菜式!
  刘彻在咸阳呆了那么久,听过很多关于公主的传闻,但始终没有见过真人。人人都说,公主是天上善灶的仙子,公主喜欢的菜式应该连仙人都馋嘴吧。
  子夫说她学会公主的做菜方子,那他今晚当真要好好尝尝!估计他能吃三个大馒头,不,四个!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不知不觉中,来到了热闹的市集上。咸阳的市集相当热闹,有挑着新鲜樱桃叫卖的婶子,有磨刀宰羊的大叔,有拿着鱼篓子的青年,还有挑着竹笼卖鸡的老伯。
  刘彻喜欢吃鸡,经过卖鸡的老伯摊前时,脚步放慢,眼神都亮了起来。叫卖的老伯眼神可尖了,一眼就看出来,嘿嘿,这小子身上应该有钱,是个大客户啊。
  “这位年轻后生,要不要买鸡啊,四斤重的大公鸡,肥着呢,都是肉!”
  老伯停下来用草帽扇风的手,伸进去笼子里面,掏出来一直花毛红冠的大公鸡,举着鸡向刘彻展示。大公鸡一时不备,被人一把提起,惊得它地挣扎起来,双脚来回猛踢。
  卫子夫见刘彻盯着鸡,应该十分意动,就贴心地顺着他的心思说:“大哥哥,今晚吃鸡肉好吗,我们姐弟俩都喜欢吃大公鸡,可香了。”
  “行,就吃鸡!我来买吧,你这个小姑娘的钱,留着自己买零嘴吧。”
  虽嘴上说是白吃白喝,但刘彻还真做不出让女人掏钱请吃饭的行为。他麻利地从兜里掏出几枚铜钱,放到老伯的竹笼盖子上,接过那只鸡,快快乐乐地带着卫子夫走向市集深处。
  一会儿后,刘彻挎着装着青菜和茄子的篮子,提着大公鸡,提出要到他堂哥刘小羊的“大饼卷万物”一趟。平安归来后,他还没向堂哥一家报喜呢。他离开了那么久,堂哥和大伯一定很担心吧。
  下午天气热,来买卷饼客人也不多。刘小羊把刚出炉的烤鸭晾了出来,擦了擦手,坐在店里歇了下来。一位高大的男青年带着个小姑娘走进了店铺,刘小羊抬头挂着笑,准备招呼客人。
  “哟,小猪!你回来啦,平安就好,我爹整天都念着你呢。”
  刘小羊定神一看,发现来人正是堂弟刘小猪,他喜得一手拍到了案板上,把手都拍红了。堂弟不声不响地就报名参军,也不事先和他们商量一番,可愁怀他们了。每逢传来战事的消息,小羊他爹都会竖着耳朵四处打听,生怕漏掉了一丝一毫。
  “还带着个姑娘?混得不错啊,你这小子。”刘小羊看到一旁的卫子夫,调侃了一句,害臊得两人满脸通红。
  “不,这位是我战友的姐姐,她弟弟封了官,比我品级还高,哪看得上我这种粗人。”刘彻见卫子夫并未直接出言反驳,不知道哪儿来了几分窃喜。虽然口中说着自谦的话,但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
  时候不早了,刘彻报过平安后,婉拒了刘小羊的留饭。不过刘小羊见到堂弟,十分高兴,用油纸包了一只烤鸭,让刘彻带回去尝尝。刘彻推辞不过,就笑着提着烤鸭走了。
  天上的云彩散下红艳的光华,照在卫子夫的脸上,显得她的身影十分窈窕。和小姑娘同行,刘彻的心情也挺好的。他左手提着大公鸡,右手提着装有烤鸭的菜篮子,一路走,他还哼起了自创的小调:
  左手一只鸡呀,右手一只鸭,身上就差个小娃娃。小娃娃啊往哪儿跑,跑来爹爹抱一抱。吃碗鸡肉腹中饱,美好的生活乐陶陶,乐陶陶!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有事,明天瘦瘦子可能晚上才会更新章节……生活已经如此艰难了,写文当然要苏苏苏啦!大家如果看得爽,小手一丢,地雷营养液砸起来!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沙砾30瓶;乐乐熊孩子10瓶;kabikali、moon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4章 我爱吃鸡
  卫子夫听着刘彻那跑调跑到天上的小曲,不由得噗嗤一笑,梨涡浅露。
  “大哥哥,你唱得可真好,当真逗死人了。”
  “我不但唱得好,我人也很好啊”刘彻看到小姑娘娇俏的笑脸,骄傲得犹如开屏的孔雀。“我家中有房,屋里有粮,身上有官,可厉害了!”
  这一番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话,刘小猪一本正经地说着。这会儿他脸皮厚得和城墙一样,一点也不害臊。
  回到卫青家中,刘彻为了表现自己英勇的一面(似乎有些不对),蹲在院子里的磨刀霍霍,“子夫,我跟你说,我杀鸡的功夫可厉害了。你爱吃鸡血不?我保证一滴都不洒!”
  话音未落,刘彻的左手用力一掐,扼住了公鸡命运的咽喉。被猛然抓住的花毛大公鸡还没来得及发出求救的“喔喔”声,就被锋利的菜刀一横,结束了它短暂的生命。
  带有一点表演成分,刘彻在小姑娘面前杀鸡的动作幅度尤其大,手起刀落,一点也不含糊。他的眼睛里不小心被溅进去一点鸡血,但他在战场上连人血都见惯了,对这小小鸡血当然毫不在意。他麻利地把鸡血灌进去陶碗里面,接过卫子夫递过来的热水,把鸡毛拔干净后,掏出内脏,处理妥当。
  这只肥肥的大公鸡,拔过毛后露出丰满的体态,可以看到鸡皮下那层诱人的淡黄色脂肪。鸡腿十分粗壮,咕噜咕噜的全是肉!刘彻看着,都能联想到这只鸡生前在草丛里奔跑吃虫的英姿,以及鸡肉的弹牙和鸡汤的美味。
  “大哥哥,我今天打算做的是公主教给我的蘑菇炖鸡,嗯,蘑菇就是芝栭(菌类古称)。你去东面的屋子里摘些蘑菇出来,然后我把鸡砍成小块,就能开火做了。”
  卫子夫回想起公主做过的佳肴,今晚的主打菜又是鸡肉,那干脆做个味浓汤鲜的蘑菇炖鸡,让弟弟和刘彻都尝尝她的手艺。
  公主之前做过这道好菜,可把她馋得连碗都差点舔干净了。
  那酱色的汤汁吸收了蘑菇和鸡肉的精华,带着浓郁的肉香味,不管是拌面还是就着馒头吃,都十分过瘾啊!在宫里吃饭要讲究礼仪,她即便喜欢这个味道,也不好意思多夹两块。如今家里没有外人,她一定要好好吃个够!
  刘彻听到卫子夫的那番话,惊得手里的鸡差点就掉到了地上。
  房子里面长蘑菇?他没听错吧?他这辈子长了那么大,还没见过房子里能长蘑菇呢。
  乡野山水之间倒是有蘑菇,幼时他贪玩,还和小伙伴一起采过几回。虽然这些东西吃着好吃,但只爱生长在潮湿阴暗的林间,没几天就腐烂掉,他能吃上的机会并不多。况且,家贫活计多,恨不得让人当成驴子使唤呢,哪里有空闲的时间让他上山采蘑菇呀。
  来到咸阳那么久,刘彻都没有吃过蘑菇呢。今天卫子夫突然说起,他还真有点怀念啊。
  卫子夫看出了刘彻的震惊,笑着打开了东面房间的木门。阳光瞬间填满了房间,一个个蘑菇菌包正放在房里的木架上。
  这些蘑菇菌包,正是公主嬴静送给卫子夫的。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培育,如今的蘑菇菌包品种不仅有冬菇这一样,又多了平菇、金针菇、木耳、银耳等品种。
  卫家木架上种植的蘑菇菌包是平菇品种,为了享受美味的时刻,卫子夫每天都静心伺候这些菌包。她细细地在上方喷洒水雾,为蘑菇的生长创造湿润阴凉的环境,在几天之后,一朵朵小蘑菇破土而出,好不可爱。
  刘彻好奇地摸摸这些生长在菌包上面的平菇,肥厚的菇片长得层层叠叠,上面还带着水雾,吃起来一定很鲜美吧。
  “子夫,你可真行啊,居然能把蘑菇种出来!以前我吃这个,得碰到潮湿的天气才吃得上哩。”
  “这可不是我的本事,是公主的功劳。公主送给我几个蘑菇菌包,让我种出来耍耍。”
  卫子夫谦虚地笑笑,但眼中的得意之色完全掩盖不住。公主是多么好的人啊,她能跟在公主身边,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公主,公主!
  刘彻听了,对今晚的餐食更加期待了。公主的本事可真大啊,连这山上的蘑菇都会种出来,难怪百姓都说她生而知之。
  卫子夫从灶边的柜子里取来调料和酒坛子,又拿出一袋面粉和一小瓶酵母液。“大哥哥,你会揉面吗,揉做馒头的那种面。这样我们能省些时间,快点吃饭。”
  “行,我手上劲大,揉的馒头可筋道了。”刘彻点点头,欣然拿过陶盆和面粉,加些温水就揉了起来。面粉在他的指缝中,形状变换,不到一刻钟,就被和成白软的面团。
  一旁的卫子夫,把洗净的平菇焯水,捞出,放入猪油进行浸泡,又浇上了一小勺甜酒。白色的平菇吸足了油脂,变得更加油亮软嫩。
  片刻后,砍成小块的鸡肉也下入釜中。在开水中滚过一圈后,卫子夫把半熟的鸡肉盛出,将开水换成两斤甜酒,以酒煨鸡。甜酒带着米香和甜味,在小火的加持下,把醇香的酒味逼入鸡肉当中。再佐以少许茱萸、饴糖和豆酱,金黄的鸡油开始浮到汤中,炖鸡的香味越来越浓郁。
  “好香啊,子夫所言果然不虚。我以前总以为,乡下过节吃的鸡汤已经是全天下最好吃的东西。没想到,这釜中的炖鸡比我娘做的还香!”刘彻好像馋嘴的小狗一样,拼命抽动着鼻子,好多吸两口鸡汤的香味。
  关中不产米,甜酒的价格不低,平常人家哪里舍得用几斤酒来做菜啊。这种以酒煨鸡的做法,是嬴静前世在清朝美食家袁枚的《随园食单》上学来的,味道的确不俗,嬴静一吃就爱上了。来到大秦以后,这儿的甜酒不如后世的好喝,但也聊胜于无,能使菜式增色不少。
  男儿谁人不爱酒?不爱吃肉?
  小伙伴赢荣和窦原都对这道菜不吝赞赏,卫子夫自然也认为弟弟和刘彻一定会喜欢这道菜的。
  果然,灶边的刘彻就被这道菜的香味,深深地吸引住了。他可以想象得到,这小火慢炖的鸡肉是多么美妙的滋味啊。他的喉咙不由得上下滑动,腹中饿得像在打鼓一样。
  “大哥哥,放蘑菇!”见着火候差不多,卫子夫一声令下,刘彻迅速把泛着油光的平菇撒到釜中。
  少女的手上也没有闲着,她今天没打算做馒头,而是把发酵好的面团揉成一个个小饼,分别贴在铜釜的边上。
  卫子夫看到刘彻惊讶的神情,耐心地解释:“这是公主发明的锅边贴饼,既省柴火,又好吃。如果锅里面炖着些味道浓厚的肉菜,可以在边上贴一圈小饼。这样锅内的肉汤沸腾起来后,会沾到上面的饼子,做出来的饼子比馒头强上几倍!”
  哦,原来如此。
  刘彻高深地看着釜中的饼子,这吃喝还真是一门学问啊。
  黄昏
  卫子夫把带着热气的菜式盛出来,搬到吃饭的小几上。主打菜除了浓香四溢的蘑菇炖鸡,还有一道蒜香烤茄子。
  烤得发焦的茄子上铺满了蒜蓉,伴上少许茱萸,增添辣味。侵略性极强的蒜香味和浓油赤酱的炖鸡味斗了个你死我活,均以骄傲的姿态,对峙在小几的两侧,无声地大喊:
  “吃我!”
  “好香啊,姐姐,有什么好吃的”卫家的大门被卫青推开,之前他瞅见姐姐和刘彻都出去了,便也进宫向赢荣报平安。
  看着刘彻和姐姐相处得不错,他玩心一起,挤眉弄眼地说:“刚刚三皇子和公主都要留我吃饭,我都推了。要是姐姐做得不好吃,我就进宫里吃去。”
  “死小孩,不吃拉倒!”卫子夫瞧见弟弟装模作态,眉毛一挑,伸手在他的额头上敲了个响。
  “嘿嘿嘿!”
  卫青不洗手也不拿筷子,直接用手在装了炖鸡的陶盆里捞肉吃。粘稠的汤汁散热慢,还滚着呢,烫得他手指头红了,也不舍得把肉丢掉。炖好的鸡翅膀入味极了,还带着酒香,肉质相当细嫩。三两下,一只大鸡翅就被卫青啃得只剩下两根细细的骨头。
  啊,在家就是好,姐姐做的饭就是香!
  就着香喷喷的饼子,作为客人的刘彻,也吃得停不下嘴。爱吃肉的他,一会儿啃块大鸡腿,一会儿夹块烤鸭胸肉,心情别提多美了。
  除了肉,入味的蘑菇和茄子他也爱吃,下筷子的速度丝毫不慢。一时间,雨露均沾,各个爱妃皆有宠幸。
  这顿接风洗尘的饭菜,吃得宾主皆欢,人人脸上都挂着满意的笑容。
  刘彻年纪最大,吃得也最多,吃饱喝足后,他懒洋洋地躺在院子里的草席上歇凉。一阵阵凉风袭来,爽得他浑身暑气尽散。
  天上的云朵似乎也被这阵风吹开了,露出了一轮皎洁的圆月。刘彻瞧着在一旁练剑的卫青,自己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有感而发,即兴进行文学创作:
  大风起兮云飞扬,
  战得匈奴兮归故乡,
  愿为猛士兮守四方!
  作者有话要说:瘦瘦子是个特别爱吃鸡的人,栗子鸡、蘑菇鸡、豉油鸡、白切鸡、盐焗鸡、葱油鸡……想起刘邦的大风歌,一直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