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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做个贤后-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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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还多了朱秀这么个钱袋子,有事儿没事儿给他发现个穷困的归来郡,一出手就是两万两黄金,赈济江山,赢得天下赞誉,百姓归心……这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啊?他坐得住才怪!”
长歌点点头:“不仅皇上坐不住,咱们那位景王怕是同样也要坐不住了。想景王他好容易才用一个秦时月抢赢了昱王,得以顶替父亲,在北燕立下汗马功劳,一回头却发现昱王在京城竟也能混得个风生水起,怕是这几日也要拍马紧追直上了。”
“咱们这位皇上啊,就是日子过得太好了,有父亲和将士们替他守卫山河,浴血沙场,让他过得太舒服安逸了,他才有空忌惮这个忌惮那个,猜疑那个猜疑这个。原本太子逼宫,他亲手杀了自己宠爱半生的儿子,朝中那池水便算是浑了一半。如今,我还要让二王相争,将京城这趟水彻底给他搅浑。”长歌身子放松,靠在榻上,凉薄道,“只有他一个头两个大了,父亲才能无后顾之忧。”
第9章
长歌想了想,又怕归来郡守那连续几天的奏折火候不够,这便对慕云岚道:“二哥,再多安排些书生吧,让他们替昱王作诗作赋,将他心系百姓、心系社稷的仁厚圣明之举传扬出去。毕竟他是金主,拿了这么多的金子出来,流芳百世也是他应得的。”
慕云岚眼神通透,笑睨着长歌:“你果真有心要让昱王流芳百世?”
长歌低头整了整自己的衣裙:“我是果真有心要让他名扬一时,至于他能不能流芳百世,那就要看皇上的意思了。”
慕云岚斜挑了眉头,兄妹两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笑了。
再没有人比长歌更懂得文人的力量了,想想她前世的妖妃之名最初是怎么吹出来的,再想想上辈子,父亲最后那一道催命符……文人看似手无缚鸡之力,可是他们的力量,她领教得再深刻不过。
那时,昱王见慕家父子骁勇善战,一路南下,剿匪战无不胜,所过之处百姓无不感念,便趁机大做文章,买通大批文人书生,大力吹捧,恨不得将慕瑜神化,好让百姓将他供奉起来,日日夜夜顶礼膜拜。
一国之君怎可能能会容忍自己的子民盲目崇拜自己以外的凡人?
那定是要除之而后快的!
昱王,也该你好好尝一尝这滋味了。
……
如此一路缓行,又是过了半月,长歌兄妹才到得京郊驿站。
离京愈近,天气愈冷,这日一大早还纷纷扬扬下起了雪,让长歌忍不住想起她死去那一日,也是这样大的雪,自黎明开始降下,下了整整一天。
凭栏最伤人,长歌自己也不知自己想念的是那一场雪,还是那个人。
——那个以江山赠她的男人。
慕云岚走到她身后,她头也没回,幽幽问了一句:“二哥,你说,西夏如今是不是还要更冷一些?”
想想又觉得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时陌那个人一向不怕冷。她倒是怕冷得不行,一年四季,除了盛夏那两三个月,平常吹个风下个雨她都觉得冷。
晚上,她总是要窝在他怀里才好睡。她有时也觉得很神奇,男人和女人的身体怎么可以差别那么大?她那么软,他那么硬;她那么怕冷,他从不在意天气。哪一日若想讨好她了,还会殷勤地替她暖床。
九五之尊,一朝天子,却要替个妃子暖被,难怪被人骂昏君。
慕云岚目光掠过长歌嘴角那抹若有似无的笑意,有意无意说了一句:“天下男子,好看的多的是。”
长歌笑了,回头调皮地反问一句:“哪一个有他好看?”
慕云岚意味深长道:“红颜薄命,可不仅适用于女子,男子同样用得。自古皇子若是失了圣心,便是走到了绝路。时陌他,已经在绝境很多年了。他去西夏为质三年,惹得西夏两个最受宠的公主为了争他手足相残,一个香消玉殒,一个被毁去容貌,到头来却谁也没能得到他,西夏王容不下他了。长歌,你救不了他,谁都救不了他。不要再对幼时那点情谊念念不忘,那样于你无益。”
长歌没说什么,转头看向窗外,问:“昱王那边怎么样了?”
“蔡兴这段日子揽尽了父亲所有军功,风头一时无两;书生们一旦有了起头,后面便容易跟风,如今都争先恐后地做着文章呢,都说昱王仁厚圣明,心怀社稷。”
长歌缓缓念着“仁厚圣明,心怀社稷”八个字,似笑非笑:“仁厚圣明心怀社稷可是天子的御用颂词,就看昱王有没有那个福分,担得起担不起这八个字了。”
慕云岚哂笑一声:“只要我慕家可以高枕无忧,他就是要龙袍,我也给他送去。”
“高枕无忧……”长歌念着这四字,轻叹,“身在朝堂这激流险滩之中,连得皇上半生圣宠的东宫都已血流成河,惨淡收场,我家又怎么可能真的高枕无忧呢?对了,二哥,太子逼宫隐情,可有消息?”
慕云岚面色微凝,摇头:“查不到,消息被封锁得很严。宫中但凡知道点内情的,已经全部被灭口,就连禁军统领凌非也生死不明,只知如今禁军统领一职暂由裴宗元接任。”
长歌看着慕云岚,目露迟疑。
慕云岚知她有话要说,笑道:“你我兄妹,没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
长歌轻声道:“待爹爹剿匪归来,我们一家告老还乡,可好?”
慕云岚静静看着她,没吱声。
长歌看着他的眼睛,恳切道:“我知道两位兄长年少英雄,一腔热血,胸怀凌云之志,但如今朝中诡谲阴暗,皇子们各有手段,夺嫡之下,血雨腥风。爹爹一生忠直,从不结党,谁也不靠,只忠皇上,可是皇上却头一个想除掉他,对他猜忌甚深,如今风雨飘摇,虽说眼下剿匪这个困局我们是险险地拆解了,但后面等着我们的绝不会是什么太平日子,往后的路只会比现在更难、更险,稍有不慎,万劫不复……我只想,一家团圆,父兄平安。”
上辈子……她怎么都没办法忘记上辈子,父兄死在皇权阴谋之下,尸骨无存,慕家满门被灭,血流成河……
“趁着现在还来得及,我们一家退出朝堂吧。”长歌紧紧抓住慕云岚的手,哀声求道。
再晚,就算想退也退不了了……
前世,剿匪大捷以后,父亲其实早已预感到大厦将倾,曾多次向懿和帝请求告老还乡,可是那个时候,懿和帝已经容不下他活着了。懿和帝拒绝了,然后,一举将慕家满门屠尽!
这辈子,趁着现在风头全被蔡兴和昱王揽了过去,小心谋划,尚可保全一家。
慕云岚深深看着她的眼睛,良久,忽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说了一句:“你南下以前,有一晚,我和父兄把酒畅饮,父亲微醺时,说起一事。”
长歌不意他忽然说起这个,安安静静地听他说下去。
“父亲说,君臣早已离心,剿匪后,他想告老还乡。可是,他舍不得你。他说,因为母亲的临终遗言,要你此生不得嫁入皇家,你便自小掩去容貌,坏掉名声,就这样庸庸碌碌地混在京中的贵女圈里,默默承受着他人的奚落。我们都觉得你很委屈,可是,他却知道,你是心甘情愿这样做的,因为你从小心里就装了一个人……那个人不受宠、很艰难,配不上太好的你。就这样,家世好一点,你差一点,才是刚刚好。如今,那个人还没有回来,若是咱们就这么离开了,往后,你漫长的一生,又该怎么办呢?这份情,谁来偿还你?”
长歌手指一颤,清亮水眸里满是不敢相信。
慕云岚唇角浮起一抹笑意:“很震惊是不是?我和大哥听到的时候,也很震惊。我们兄妹自小一起长大,自认对你疼爱有加,呵护备至,可妹妹什么时候心里有了个男人,我们竟一点都不知道。”
“爹,爹他怎么会知道……”长歌算是活了两辈子了,若不是今日慕云岚说起,她怕永远都不会知道,原来她的心思,被她藏得那么深那么好,而她的父亲竟然全都懂得,他什么都懂得。
“因为爹是真的很疼你啊。”慕云岚感慨道,“他还说,娘是不让你嫁入皇家的,但是如果可以,他会做主将你嫁给时陌,将来……他去见娘时,再亲自向她赔罪。”
长歌听到这里,眼泪刷地就流了下来。她泪眼模糊,摇着头哽咽道:“爹他不用这样的……我并没有多喜欢时陌,我只是被他美色所迷……”
“好吧,就算是美色吧……”慕云岚纵容笑着,伸过手去轻抚她的发鬓,“长歌,如果你果真舍得下他的美色,我就去和爹说,咱们现在开始谋划,年后就退出朝中这趟浑水。不过你要想好了,女子这一辈子,要遇见一个真心喜爱的男子并不容易。你一旦离开,就是永远和他错过了。”
……
慕云岚将字眼用得很重,永远错过……
这世上本就没有几个女子舍得放弃心里那个人,他偏偏还要在前面加个期限,永远。可惜对历经过上辈子那些事的长歌而言,实在没什么好犹豫的。
她不是放弃了时陌,她是从来就没有选择过他。这辈子,上辈子,她都从来没有选择过他。
想想自己都觉得惭愧。
那既然惭愧,就不见了。——做了一辈子妖妃,长歌觉得自己第一拿得出手的本事就是脸皮够厚。
当然她脸皮也确实够厚的,从十岁起为了掩去容貌,就日日戴着人。皮面具过日子,能不厚么?
可是,再厚的脸皮,依旧挡不住他又一次入她梦中。
为什么说是又呢?因为从她这辈子醒来,几乎夜夜都能看到他。她不知道是她忘不了他,还是那一世里,他还在对她念念不忘。
有人说,梦见了谁,实则是他在想你,长歌不知道真假。
毕竟,她忘不了他是应该的,经历过那样的男人,经历过那样的丈夫,得到过他十五年一心一意的爱和好,她怎么可能忘得掉他?上辈子,她作为慕长歌很苦,但作为一个女人,她从她的夫君那里,真真切切享受到了作为女人最大的快乐。
但他呢?他还想她做什么呢?长歌想,如果她是个男人,用自己大半生去爱那样一个包藏祸心的女人,想想都恨不得自插双目。
于是,这一夜,她便这样对时陌说了。
梦里,他立在她身前,温润清雅如谪仙,惊世的容颜仿佛掩在一层云雾之后,看着她的眼神悲怆:“我狠不下心。”
长歌摸了摸自己的眼睛:“也是,换成我,我也狠不下心自插双目。”
他凝着她,缓缓摇头:“不,我是狠不下心忘掉你。哪怕你闯了祸就这么一死了之,实在胆小懦弱得可恨,但我仍然,舍不得你。长歌,你在哪里?等着我,等我来找你可好?”
长歌一惊,猛地睁开眼睛,清醒过来。
男子温柔低醇的嗓音犹在耳边,带着低低的无助。长歌失神地睁着眼睛,床顶上是一片孤冷的暗色,手心不由捏紧了被子,触手,却又只捏到了一手的寒意。
她心中空荡荡的,怅然若失。
良久,隐约听到有打斗声从楼下传来,她恍然发觉,拥被坐起,才发现蓁蓁早已持剑护在了她的床边。
她的太过沉迷于梦境,竟直到现在才发觉。
长歌哑声道:“蓁蓁,去看看是什么人。”
蓁蓁一向是个警惕的性子,半步不离,道:“不行,只怕有人调虎离山。”
长歌:“……”
拿她无法,长歌只得让她去叫门外的护卫向慕云岚传话,让他去看一看。不想她兄妹二人一条心,不待长歌传话,慕云岚听得动静早已经出去了。
蓁蓁震惊不已:“二公子怎么敢在这个时候离开姑娘?若是刺客调虎离山……”
“那不是还有你吗?”长歌瞧着她打趣道,“说明二哥信得过你啊。”
“可是二公子明明说,今日驿站中有高手出现,是昱王的人。这紧要关头,他怎敢离开姑娘?”蓁蓁愤然。
长歌笑着宽慰道:“放心吧,昱王的人既出现在这里,却不对我和哥哥下手,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说明在这个驿站里,出现了极有价值的人。有价值到,比找我兄妹二人寻仇还要重要。”
第10章
慕云岚就住在隔壁,这夜,长歌几乎竖着耳朵听了整宿,都没听出慕云岚是何时回来的。直到天亮,一行人用了早膳重新启程,长歌上得马车,猛地一见到车里多了个孩子。
四五岁的年纪,粉团儿一样,躺在被子里,小嘴微张,正睡得呼呼的。
长歌只觉有些眼熟,不动声色坐下,直到马车驶出,才问:“哪家的孩子?长得这样好。”
慕云岚慢悠悠道:“杜崇家的。”
杜崇这个名字在大周怕不会有人不知道,不仅因为他是京中首富,更因为他广种善因,八方布施,在民间,尤其是在寒门学子之中,极具声望。
此时,长歌恍如隔世:“我上次见到这孩子还是两年前,那日杜家嫁女,他的姐姐杜若十里红妆,被太子迎入东宫,泼天的富贵尊荣,盛极一时……”
是的,杜崇正是太子的岳丈。上辈子,杜崇做了东宫一辈子的钱袋子,可惜,最终也只落了个不得善终。
长歌看向慕云岚:“我一直没有问大哥,大哥也没有同我说,杜若她如今……如何了?”
慕云岚叹道:“其实大哥没有和你说,你心里不就已经清楚了吗?你与杜若有闺中之谊,但凡她还有一个好一点的结局,大哥又怎会不告诉你?”
长歌点了点头:“是啊,杜若她身为东宫太子妃,对太子又太过无怨无悔……她应当,殉情了吧?”
慕云岚颔首。
也好。
比起上辈子,她被自己的夫君彻底利用完了以后阖族杀害,那般痛不欲生死去,此生能在最恩爱的时候与他共赴一死,其实于她而言,算是天大的幸运了。
长歌伸出手指,小心翼翼碰了碰孩子嫩生生的脸颊,一面轻声问慕云岚:“昨夜那些人要抢的就是他?”
“嗯。昨夜混战,你定想不到,里面除了昱王的人,还有皇上和景王的人。我趁他们打得一片混乱时将他带走,如今那三路人马还在互相怀疑是对方抢走了人,正在一路厮杀。”
长歌叹:“东宫这一倒,杜崇这个太子岳丈就朝不保夕了,杜家满门也是岌岌可危,过了今日不知能否见到明日的太阳。好在杜崇这一生广种善因,声名远播,在寒门士子中有着极高的呼声,皇上顾忌自己仁君的名号,也不敢轻易动他,更不能公然以株连之名抄了杜家。但杜家这满门的财富,又确实令人心痒难耐,此时皇上对杜崇唯一的儿子下手,想来就是要逼杜崇自己乖乖上交万贯家财。”
长歌微微一顿:“只可惜,杜崇如今是无主的钱袋子,就和没有靠山的绝色佳人没什么两样,不仅皇上想要他,就是那两位王爷也是争相觊觎,争先恐后要将他收入囊中。毕竟,夺嫡……哪能没有钱呢?”
长歌靠在垫子上,唇角微弯,缓缓道:“这三方混战,可真是热闹。”
慕云岚瞧她的模样就知道她心里又有了主意:“你该不会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也想加入吧?”
长歌似笑非笑瞧着他。
慕云岚看着她,正色道:“爹爹已经回信了,答应就按你的意思,一家告老还乡。咱们此行回京就要立刻布局,着手退出朝堂,此时不宜再节外生枝。待进了京,我将孩子暗中送还给杜崇,便算全了你与杜若一番闺中情谊,往后是生是死,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二哥,你这是掩耳盗铃。”长歌笑了,“这孩子是杜崇如今唯一的血脉,既送他出城,杜崇想来必是用了全力,却仍有了昨夜的混战……杜崇若是护得住这孩子,也就不会轮到你去救他了。你如今送他回去,无异于送他去死,还不如昨夜袖手旁观,由着他自生自灭呢。”
慕云岚冷眼瞧着她,反问:“杜崇都护不住他,你就护得住?”
当然啊……至少从上辈子的经验来看,杜崇最终是个被灭了满门的首富,而她,她可是撑到最后的终极大反派。
此时,终极大反派笑吟吟道:“要打个赌吗?”
慕云岚抿了抿唇,没说什么,半晌,意味深长说了句:“真不知道那个人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这辈子能走进我妹妹的心里。”
那个人……除了那个人,还有谁呢?
长歌便知道,归根结底,自己这点儿心思还是没能瞒住慕云岚。
是啊,夺嫡哪能没有钱呢?
她的一生还可以重头来过,可他的一生,却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他背负了太多的失去和艰难,早就注定了他要走上一条孤独而凶险万分的路,左右皆是万丈悬崖,稍有不慎,他也是万劫不复。
上辈子,前面一段路,她尚能牵着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一起走过。可这一生,她是不会再陪着他一步步走向那个皇位了,但她却可以送给他一个钱袋子。
说起钱袋子,放眼大周,又还有谁比杜崇更担得起这三个字呢?
若是这一生能有个首富在他身后助益,他往后的路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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