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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后娘难为-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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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鹏的二十板子打完了。旁边的百姓拍手叫好。

    王知县见状,大声说道:“甄鹏这些年屡屡犯案,多次警告他都没有收敛,刚才大言不惭,竟说得罪他就抄了钦差大人的家。他叔叔只是一个小小的宦官,如何抄家灭族?听这意思,难不成有反意?如此不忠不义之人,现执行拔舌之刑。”

    嘶!众人震惊。

    拔舌之刑?天啊!太可怕了!

    虽然甄鹏确实罪有应得,但是他们只是普通的百姓,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残忍的刑法。这个命令真是那个总是面带微笑的沈公子吩咐下来的吗?

    甄鹏已经昏迷不醒。他没有听见这句话,要是听见的话,只怕早就吓死了。

    衙役见惯了各种刑法。听了王知县的命令,他们面不改色地执行。在百姓的见证下,一人扳开甄鹏的嘴,一人用匕首割掉他的舌头。

    噗!鲜血喷洒出来。

    “啊!”昏迷中的甄鹏被痛醒。

    鲜血喷在老乞丐的面前,颤抖不止的老乞丐再次昏了过去。

    甄鹏表情狰狞,双眼瞪得大大的,痛苦地趴在那里。从他的嘴里传出啊啊的惨叫声。

    全场寂静。所有人都不敢再说什么。

    “今天本钦差心情好,你们当中还有谁想状告这个甄鹏的,本钦差一起办理了。”沈琛之喝了一口茶水,淡淡的清香味道进入喉咙,立即有种暖洋洋的感觉。原本对花茶完全没有兴趣的他竟开始喜欢上这个味道。

    围观的百姓们面面相觑。

    甄鹏是这里的霸王。他们当中受过他欺凌的不在少数。只是他权大势大,普通的百姓根本不敢得罪他。这次竟让他们状告这个人,他们到底应不应该相信这位钦差大臣?

    可是,这位钦差大人今天太邪门了,与平时认识的那个沈公子完全不同。他要是发疯,也拔他们的舌头怎么办?甄鹏固然可恨,可是也不能为了对付这么一个禽兽而连累自己。

    孟雨萱冷眼看着甄鹏被拔掉舌头。场面是血腥的,她却无动于衷。当年她在楼里见过不少刑法。那些温水炖青蛙的手段才是真正的让人生不如死。

    “俺要告他……”甄鹏做过的坏事太多,总有人愿意站出来讨个公道。

    一个老者颤抖地跪在那里,指着旁边痛苦挣扎的甄鹏说道:“俺要告这个禽兽。去年俺的儿媳妇怀有身孕,俺儿子带着她回娘家。在路上的时候遇见这个禽兽,他垂涎俺儿媳妇美貌,竟将她强抢了去。俺儿子不依,与他理论,他派家丁打杀了俺儿子。俺儿媳妇不甘受辱,顶着大肚子撞树自尽。钦差大人,您要为俺作主啊!”

    “俺也要告这个甄鹏。俺的女儿在他家做丫环。他竟把俺女儿给……丫环也是人,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她命苦,小小年纪就卖身为奴,最后死得那样凄惨。青天大老爷啊,您一定要给俺作主啊!”

    一个又一个苦主跪在那里,矛头全部指向神情癫狂的甄鹏。甄鹏咬牙瞪着那些人,扬起狰狞的冷笑,仿佛一只会反扑过来的野兽。苦主们见他那个样子,恨不得吞他的肉啃他的骨,将他撕成碎片为家人报仇。

    “大人,现在如何是好?”王知县不知所措。实在是这个甄鹏的来头太大,这案子太棘手了。

    他叔叔虽然是太监,却是皇帝身边最信任的大太监。他随便在皇帝面前吹吹风,他们这里就是一阵血雨腥风。

    沈琛之摸着脸上的面具,勾勒着它的形状。他懒洋洋地说道:“按照我朝律法,应该如何处置他?”

    “回大人的话,按照我朝律法,应该将他斩首示众。”王知县流着冷汗说道。

    “那还等什么?还不去办?”沈琛之淡道:“当着众百姓的面,直接在这里斩了吧!现在民心沸腾,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安心。要不然百姓们说你官官相护,以后还会相信你这个父母官吗?”

    “大人……”王知县拱了拱手,弯腰行礼道:“下官马上去办。”

    孟雨萱侧头,看着那个悠然自得的男人,冷淡地说道:“就算要斩头,是不是应该换个地方?小妇人还要在这里做生意,如果这里死了人,以后谁还敢来我这里买东西?”

    还有,今天他这样一闹,所有人都知道她和这个凶残的家伙关系匪浅。就算她做的糕点再好吃,只怕也没有几人敢来买了。她怀疑这个家伙就是故意的。他故意捣乱,让她没有生意可做,这样就可以跟着他走了。

    “说得不错。那就把他拉到午门斩首。”沈琛之轻描淡写地说道。

    他随便的一句话,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可是对他来说,杀个人犹如踩死一只蚂蚁,根本不算什么大事。

    孟雨萱想到以前的沈琛之。现在的沈琛之凶残嗜血,而另外一个沈琛之却温柔优雅,他们根本就是两个极端。

    “现在我可以回去了吗?”孟雨萱对沈琛之说道:“既然已经调查清楚,这件事情就与我无关了。”

    “当然。你想回去便回去。不过,不要忘记刚才答应我的事情。你应该清楚,我今天可以调查清楚,也可以让调查换个结果。不要惹怒一个耐心不好的男人。你玩不起。”沈琛之伸出手,想要碰触孟雨萱的长发。

    孟雨萱躲开,转身走回店里。

    衙役把甄鹏押走了。百姓们听说午门斩首,有人想去看热闹,有人避之不及。毕竟这么血腥的事情,如果不是有深仇大恨的人,还真是不想去触这个霉头。

    在对面酒楼的阁楼上,几个贵公子站在窗口,看着被拖走的甄鹏,一个个唏嘘不已。

    “昨天我还和甄鹏那小子喝酒来着。那小子不过一个阉人的侄子,平时对我们无礼至极,没想到报应这么快就来了。不过,真没有想到那个漂亮的妇人居然和钦差大人认识。国舅爷,你认识那个钦差吗?”一个贵公子说道。

    “神神秘秘的。他戴着面具,国舅爷就算认识也看不出来。”另外一个贵公子说道:“是吧?国舅爷。”

    “屁的国舅爷,不要乱叫。他才是真正的国舅爷。”‘国舅爷’颤抖地说道:“不行,那个魔王来了,我得快点回京城。要是让那个魔王瞧见我,又得脱层皮。”

    “他谁呀?用得着这样怕他吗?”第一个说话的贵公子不以为意地哼道。

    “你知道什么?让你早些回京城,你偏偏喜欢在这个小地方呆着。京城有些什么人都不知道了。咱们‘国舅爷’没有说错,他才是正宗的国舅爷。咱们还是避避为好。还有,那个妇人也别去招惹了。”第二个贵公子立即坐下来,喝口凉茶压压惊。“娘的,在京城老是被他压得死死的,没想到出来又遇见他了。”

 第七十三章:酒言

    在空间内的小院子里,孟雨萱坐在秋千上,翻看着手里的书籍。书籍的封面上写着两个大大的字——蛊毒。

    刚才闹剧收场,她回到房间里,给其他人说想要安静安静,就躲进了空间。一进空间,她马上钻进书房,一心想要调查沈琛之性格反复的原因。现在她差不多已经知道了。原来沈琛之这样阴晴不定是因为体内的蛊毒。

    此盅特别邪恶。刚开始中了此盅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会狂性大发。等那人清醒过来,他会彻底地忘记发生过的事情。随着体内的盅虫越来越大,那人受到的影响就越大。他发狂的时间越来越多,惭惭地彻底地迷失自我,变成一个嗜杀的疯子。最可怕的是随着中毒越深,中毒之人会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他要承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如果原本就是善良的人,刚开始他会纠结痛苦,后来他会慢慢地变得麻木。最后,他会习惯这样的自己。

    “如果我把他体内的盅毒解除,现在的沈琛之应该会消失吧?以前的沈琛之虽然虚假了些,好歹还有良知。”孟雨萱自言自语地说道:“所以,想要彻底地摆脱这个家伙,就必须帮他解除盅毒。”

    这本书里没有解除盅毒的方法。孟雨萱在书房里找了许久,终于找到她能用的解毒方法。其他解毒方法效果太慢,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达到摆脱那个男人的目的。而她要用的方法就是——针炙术。

    传说有位神医,长得极其俊美。他常年在江湖中走动,难免会沾惹上桃花。其中一朵烂桃花就是一个邪教宫主。那个邪教宫主为了得到这个俊美的神医,对他下了世间最邪恶的盅毒。神医中毒后,摆脱不了宫主的控制,每天活得生不如死。他明知道他不爱宫主,但是身体不受思想的控制。每次与宫主恩爱之后,他就想自杀。

    可是他不能死。他有妻有儿,还想回去与他们团聚。于是他一边与宫主周旋,一边研究着解除之法。

    神医经过三年的研究,终于找到解除盅毒之法。那是一套针灸术。只要学会这个针炙术,就能逼出盅虫。

    在盅虫被逼出的那一刻,宫主体内的母盅受不了折磨死了。宫主虽然没死,却变成了一个没有武功的废人。邪教的众教徒见残忍的宫主失去武功,一个个揭竿而起,将宫主杀死在宫内。

    神医摆脱了宫主的控制,回到妻儿的身边。为了让有相似遭遇的人得到救赎,他记录下这套针灸术。

    孟雨萱跟着王大夫学习过针炙,能够准确掌握穴位。再加上过目不忘的能力,没过多久她就学会了。

    夜晚,孟雨萱坐在院子里的石桌前。面前摆放着她精心准备的佳肴和她前几天抽空酿的果酒。她穿着刚买的蓝色长裙,梳着精致的朝云近香髻,发髻上插着金步摇。她未施粉黛,却胜过那些浓妆艳抹的绝色佳人。

    在烛光的照耀下,原本十分的美貌,竟衬托出了十二分。她修练了仙诀功法,体内多了一股仙气,瞧着优雅动人,如下凡而来的月光仙子,把走进院门口的沈琛之看痴了去。

    “这个女人,我很想要。只要得到她,天下女子无一人再入得了我的眼睛。”沈琛之在心里说道。

    孟雨萱抬头,看向门口的沈琛之,脸上扬起淡淡的笑容。

    “既然来了,怎么不进来坐?”孟雨萱微笑道:“我好不容易打发了溪儿,你再耽搁,我可不能保证他不出来捣乱。”

    沈琛之大步走过来,在她的面前停下。他抓住她的手,将她往怀里一拉,搂着那如细柳般的小腰。

    他作势就要吻下去。孟雨萱伸出手,挡住他的薄唇,眉间满是羞恼之色。

    “你是想来听我的答案的,还是想来霸王硬上弓的?”孟雨萱讽刺道。

    “你不是说会是我想要的答案吗?我想要的答案是什么,大家心知肚明。”沈琛之贪婪地闻着她身上的气息。那淡淡的梅花香味迷了他的魂,犹如这个女人彻底地占了他的心一样。“跟我走,做我的女人,我给你想要的一切。你不喜欢我纳妾,本公子此生独宠你一人。”

    孟雨萱愣了。她以为沈琛之只是贪恋她的美色。没想过他会给她做出这样的承诺。若是前生遇见这样的男人,只怕她早就心存感恩地答应了。可是……这一世,她不想再做男人的附庸品。她想活得像个人。

    “沈琛之……”孟雨萱拍了拍他放在她腰间的手,扬起甜美的笑容。“哪有你这样猴急的?放开我,先吃饭吧!你做了一天的钦差大臣,只怕很累了。咱们边吃边说,反正我又跑不掉。”

    沈琛之将头埋在她的脖间深吸一口,痴痴地说道:“好香。你这女人真是勾人。”

    孟雨萱恼怒,手掌形成刀状。就在她忍无可忍想要出手的时候,沈琛之松开了她,坐在了石桌前。

    沈琛之看着面前的美食,笑容更深。他握着筷子夹了一个麻辣虾吃着。

    孟雨萱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说:忍耐!忍耐!过了今天,你就能彻底地摆脱他了!就当作被狗咬了!忍耐!

    她回到桌前,坐在沈琛之的对面,为他斟酒。给自己斟满后,举起酒杯,微笑道:“第一杯,敬我们的相识。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我们能够相识,说明是有缘份的。不管这个缘份是良缘还是孽缘。”

    沈琛之拿着酒杯与她碰了一下:“不错。本公子别的地方不倒,偏偏倒在你家门口,说明这是我们注定的缘份。以后我们成亲,想必会成为一段佳话。”

    孟雨萱捏着酒杯的手指紧了紧。她仰头喝下杯中酒,看着沈琛之也一口喝下去,接着说道:“沈公子真的打算娶我?哪怕我有夫有子?哪怕我出身卑贱?”

    “当然。本公子看上的女人,不管她是什么人,只要本公子喜欢,谁敢阻止我?”沈琛之自信地说道。“老实告诉你,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本公子就决定了,一定要把你带走。你这么美,应该养在豪华的宫殿里,怎么能开在这穷乡僻壤的乡下农间?好好的一朵娇花,竟这样糟蹋了,岂不是可惜?”

    “说了半天,你不过喜欢我的容貌。假如有一天,有个比我更美的女人出现,你对她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孟雨萱嘲笑道:“沈公子,你对我,犹如收集精美的瓷器一样。如果有更美丽的瓷器出现,你就会把我关在狭小的仓库里,然后去观摩更美丽的瓷器。假如我不再完美,你就会毫不犹豫地扔弃。在我看来,跟你去豪华的宫殿,未必有住在乡间农家舒服自在。至少我可以在这里尽情地绽放,做这里最美丽的一朵花。”

    咯吱!沈琛之放下手里的筷子。他冷冷地看着对面的孟雨萱,微眯着眼睛,邪气浮现。

    “本公子不想听废话。你的答案只有一个,其他的本公子听不见。”沈琛之霸道地说道。“本公子看你救了我的份上,不想对你用强的。如果再不识好歹,你的儿子,包括你那个没用的夫君,本公子不介意送他们去陪甄鹏。”

    “好。沈公子不想听,我们就不说了。你吃菜,看看这些菜合不合你的口味。”孟雨萱为沈琛之夹菜。

    沈琛之神色微缓。他淡道:“你倒是有心。今天的菜全部是我喜欢吃的。你说本公子只喜欢你的容貌,那就说错了。本公子还喜欢你的手艺,还喜欢你身上的味道。你是第一个让本公子放不下的女人。”

    孟雨萱笑了笑,再为他斟酒。接下来她没有再说什么刺激沈琛之的话。沈琛之为她夹的菜,她一一吃掉。沈琛之摸着她的手,吃着她的豆腐,她也尽力隐忍。酒过几盅,沈琛之的脸上出现绯红色,眼眸开始涣散。

    “其实今天找沈公子来,还有一件事情要说。”孟雨萱喝了几杯,脸颊如娇艳的玫瑰花,身体里散发出的梅花香气又浓了一分。她现在修练太浅,还没有办法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的能力。

    “什么?”沈琛之拉着孟雨萱的手不放。“你跟我回去,咱们慢慢说。明天我就要回京城了。本来不想离开,可是那边催得急。再不回去,那边的事情又压不住了。本公子本来不想逼你,本来想让你慢慢地爱上本公子。可是时间不等人。所以,本公子不能再等了。你这女人如此招人,本公子这次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要是等本公子回来,你和其他男人生了七个八个孩子,那本公子岂不是要气死?”

    “沈琛之,你喝醉了。”孟雨萱抽回自己的手。

    “我没醉!”沈琛之拒不承认。

    “既然没醉,那就听我说。”孟雨萱压住他不规矩的手。他的手在她的身上乱摸,而且越来越过份。平时的沈琛之温润优雅,把狐狸本性藏得死死的。可是她知道,面前的这个人才是他真正的样子。

    每个人都有两面,一面善良,一面邪恶。盅毒只是把他邪恶的一面放大数倍而已。

    “你想说什么?”沈琛之趴在石桌上。“有什么话咱们回去关着门说。本公子要带你回京城,你嫁给我,想说什么都可以。”

 第七十四章:解毒

    一阵风吹过,桌上的烛火熄了。

    月光下,沈琛之醉醺醺地趴在那里,嘴里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跟我走。

    孟雨萱摇晃着沈琛之的手臂,叫着他的名字。沈琛之嘟囔一声,趴在那里沉沉地睡了过去。

    孟雨萱复杂地看着沈琛之,说道:“你说得对。村子那么大,你别家不倒,偏偏倒在我家。可见我们是有缘份的。可是我并不觉得这个缘份是良缘。只能说这是我们的孽缘罢了。沈琛之……”

    “其实有段时间我挺喜欢你的。那种喜欢与爱无关,只是觉得你很不错,是个可以依靠的朋友。可是你看我的眼神让我越来越害怕,那是对猎物的势在必得。于是与你相处,我处处小心翼翼,只想远远避开你。”

    “可是,终究还是让你体内的兽性苏醒了。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对我的感情是不是真的喜欢。还是说,在你的眼里我就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品,你想要收集起来。”

    “不管怎么样,你我的这段孽缘也该结束了。既然救了你,那就救到底吧!我为你解除蛊毒,从此以后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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