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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混球-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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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喜出望外,头磕得更厉害了:“谢谢公子爷,谢谢公子爷!二丫,快给公子爷磕头,以后你就是他的人了,不管他说什么你都要听,知道吗?”
二丫似懂非懂,正要磕头,杨梦龙拦住,说:“不用了,我不是要买下她,只是想帮你们一把而已。”
妇女顿时愣住了。
杨梦龙拿出最后一个没有来得及吃掉的鸡蛋塞到二丫手里:“拿去吃吧,要好好的活下去,听你娘的话,知道吗?”
二丫接过鸡蛋,吞了一口口水,一脸馋相的看着她娘,似乎想征询她的意见。杨梦龙直起身,说:“快去操办后事吧,早点让死者入土为安,别再耽搁你这是干嘛!”他话都没有说完,妇女又抱住了他的腿,哭得更伤心了。
“公子爷,你是个好人,不过,如果你真的想帮俺的话,就求你把这孩子带走吧!她留在俺身边,还是活不下去的!”
杨梦龙吃惊的叫:“我把她带走了,那你怎么办?”
妇女惨然一笑:“俺的公公婆婆被建奴烧死了,俺的儿子被人抓去吃掉了,俺的男人也死了,这世道,就没有给过人半点活下去的希望。俺挣扎了这么久,真的怕了,也累了,累极了,只是男人还没有入土为安,这丫头也不能撇下不管,才咬牙撑到现在罢了。”
杨梦龙听得心惊肉跳:“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打算怎么做!”
妇女指了指裹在草席里的尸体,很平静:“俺不想再留在这个世界上受这样的苦了,俺下去陪他。”
小女孩神情迷茫,她还小,听不懂这些东西。杨梦龙却只觉得浑身发冷,因为这个妇女的声音,还有她的眼睛,已经没有一丝生命的痕迹,她的心已经死了。一个人能用如此平静,平静的不可思议的语气说出“我下去陪他”这句话,那不叫勇敢,那叫惨绝人寰!他急叫:“千万不要!要不我再给你们一些钱,你们再找一个地方安顿下来,总有办法活下去的,千万不要自暴自弃!实在不行,就跟着我,帮我洗衣服做饭好了,人总是要想办法活下去的!”
妇女还是摇头:“谢谢公子的好意,不过,俺真的没有力气继续挣扎下去了,求公子大发慈悲,把这丫头带走,也让俺少受十几年的苦吧。”
杨梦龙感到窒息,透不过气来了:“你你决定了?”
妇女轻轻点了一下头。
杨梦龙知道没法再劝了,忍着心酸说:“那你去吧,这个孩子我会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不会让她受苦的。”
妇女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说:“公子真是菩萨心肠,俺下辈子做牛做马来报答公子的恩情!”拉过女儿,说:“二丫,以后你就跟着这位公子,要乖巧一点,他是大好人,不会让你受苦的,不过如果你不听话,他可能就不会要你了,懂吗?”
小女孩似懂非懂的说:“二丫知道,二丫一定会好好的听公子的话,好好干活,决不惹他生气的。娘,你会不会来看二丫?”
妇女强笑:“会的,娘有空了就去看二丫。”
小女孩说:“一定要来哦!”
妇女说:“一定会去的。”把她轻轻推到杨梦龙怀里:“快走吧,公子的同伴都等急了。”
确实,吴永他们都等得不耐烦了。杨梦龙牵着小女孩走过去,把她抱上马,然后策马上路。小女孩三步一回头,妇女则一直跪在那里朝杨梦龙的背影磕头,走出了几百步,小女孩突然哇一声哭了,用尽全身的力气冲着只剩下一个蒙蒙的影子的母亲发出一声嘶叫:“娘,一定要来看二丫啊!”
那边没有回音,也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听见,想必那位尝尽了世事艰难与辛酸的妇女仍然跪在那里继续磕头吧?这十几天来她不知道磕了多少个头,这次却是心甘情愿的。很快她就不用再跪在那里磕头了,她会随她的丈夫到另一个世界去,希望那个世界没有战乱,没有饥荒,每个人都能活下去吧。
吴永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一言不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杨梦龙擦掉小女孩脸上的泪水,说:“二丫,以后我就叫你安宁吧。”
二丫还在哭,她还不能理解“安宁”这个词语的含义,如果能理解,估计也会说,这根本就是奢望。
这乱世,何时才能太平?
那些在乱世中苦苦挣扎求生的黎民百姓,何时才能安宁?
第七十六章 入京()
吴永打马追上来,深深的看了一眼杨梦龙怀里的小女孩,叹息:“可怜的娃娃小杨将军,你真是心地善良。”
杨梦龙苦笑:“我倒谈不上有多善良,只是既然看到了,就得管一管吴公公,这国家到底是怎么了,拥有十三省富庶之地,万里疆土,为什么连老百姓都养不活了?”
吴永又是一声长叹:“还不是这天灾人祸闹的?自万历朝以来,大明境内的天灾一直就没有停息过,不是这里大旱,就是那里千里泽国,要么就是蝗虫铺天盖地,流民作乱朝廷刚开始的时候还勉强能够应对,但是自从辽事败坏之后,不得不把绝大多数的钱粮投入到辽东,再也无力应对那频频发生的天灾了。”
杨梦龙想了想,摇头:“不可能整个国家都发生天灾,就算北方粮食失收了,还是可以从南方调,总不至于让老百姓连口饭都吃不上。肯定是这个国家出了问题了。”
吴永面色微变,紧张的看了看四周,低喝:“小杨将军,慎言!”
杨梦龙嗤了一声,没说话。每一个朝代的崩溃都是从那接连不断的天灾和瘟疫开始的,明朝也不例外。翻开明末天灾的纪录,可谓字字惊心,万历在位四十八年,有饥荒记载的就有二十五年,至于崇祯一朝十七年,更是无岁不饥。陕西连年大旱,草木皆估,陕西百姓无以存活,只能造反了,而河南同样是年年饥荒,旱灾涝灾蝗灾接踵而来,直到明朝灭亡也没有得到好转。别说北方了,就连一向风调雨顺的湖广,也时不时发生旱灾,粮食失收,这种长时间大范围的天灾,再加上连年征战,一点点的掏空了明朝的国力,而几乎无可救药的贪污腐败则彻底腐蚀了帝国大厦的根基,明朝勉强支撑到崇祯这一朝,已经是油尽灯枯,风雨飘摇了。但是在杨梦龙看来,把责任全部推给天灾也是不公平的,新中国成立之后遇到的天灾也不少,特别是九八年的大洪灾,大半个中国都泡在水里了,却没有发生饥荒,并不是天佑中华,而是那滚滚激流让几十万解放军用胸膛给堵住了。天灾哪个国家都会有的,谁也躲不过,就看国家是否应对得力了,如果中央政府还有较强的动员力量,能有效的动员起整个国家的财力物力进行救灾,再大的灾难也能熬过去!要命的是,明朝现在已经丧失了这种统筹调动的能力,面对天灾束手无策,只能放任灾难持续,最终击垮了整个帝国!
是的,这个国家出了问题,而是大问题,几乎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了。
他不说话,吴永也不说话,抿着嘴不知道在想什么。作为一个还有一点节操的太监,看着遍地流民流离失所,尸首相望,吴永也觉得心酸,可是,他能做什么呢?什么也做!什么也做不了。
方逸之同样没有说话,只是望着路边的尸首,心里发出一声悲叹:“可怜吾国吾民吾民!”
沉默中,队伍继续前进,奔向北京城。
明朝的陆路交通颇为发达,驿道以京城为中心,翻山越岭,一直延伸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这是古代的高速公路。四通八达的驿道给军队调动、传递军情、粮食运输等等重要行动提供了方便,如果天气晴朗,路况又好的话,骑马一天能走四百里,累了可以到驿站休息,驿站可以提供换乘的马匹以及食物、住宿,效率极高。可惜一场大战下来,生灵涂炭,连驿道都遭了殃,很多驿站被后金抢了个精光然后一把火烧掉,效率自然就大减了。杨梦龙这一行数十人,自然不可能人人骑马,当然跑不出一天四百里这样惊人的速度,到天黑的时候,他们离京城都还有一百多里远。最最倒霉的是,驿站已经被烧掉了,大队人马只好在路边安营扎寨,吃点干粮,喝点水,休息休息。
天一黑,安宁就哭着要找娘,四五岁的小女孩,对母亲还很依赖,突然看不到母亲了,跟一群陌生人在一起,她当然害怕。杨梦龙使出浑身解数哄她,结果越哄她哭得越厉害,他束手无策,因为他实在不是照顾小孩子的料。正狼狈间,方逸之走了过来,让自己的丫环把安宁抱到一边去哄,嘿,三分钟不到,安宁就不哭了,所以说,这种事情还得让专业人士来做。方逸之递给杨梦龙一碗鸡汤,是用烧鸡煮的,煮得香喷喷,杨梦龙将汤浇在饭上,吃得腮帮鼓鼓头不带抬。方逸之倒也有耐心,就在一边等着,等他吃饱了才问:“小杨将军,你打算怎么安置这个小姑娘?”
杨梦龙说:“还能怎么安置?先带在身边,想办法找一户愿意收养她的人家,送给人家收养呗。”
方逸之说:“你真是心地善良。”
杨梦龙声音低沉:“谈不上什么心地善良,只是碰到这样的惨事,我不能坐视不理。”他神情苦闷:“只是我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太过单薄了,有心无力啊!”
方逸之说:“你能有这份心已经很难得了。”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都是建奴作的孽啊,这遍地流离失所的平民,还有那倒毙在道路上的饥民,都是拜他们所赐!”
杨梦龙抬起头直视方逸之,目光迥迥:“就算没有建奴入侵,情况又能好到哪里去?”
方逸之被他那异样的目光吓了一跳,想说话,喉结蠕动着,却发不出声音。
那边,一个丫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小小的苹果抛着逗安宁玩,安宁拍着小心,笑得很开心。杨梦龙深深的看了这个可怜的孩子一眼,放缓了语气,说:“方大人,以后你就是我的上司了,我们得在南阳扎下根来啦,你有什么打算?”
方逸之说:“南阳现在的南阳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河南连年旱灾蝗灾不断,哀鸿遍野,很多田园就这样荒芜了,很多饥民离乡别井,经南阳逃向湖广,以至于南阳盗贼蜂起,流寇不绝,一句话,又穷又乱!本官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上任之后唯有大力鼓励农耕,教化治下之民,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杨梦龙摇头:“单靠鼓励农耕已经无法解决问题了。”
方逸之问:“那小杨将军你有什么办法?”
杨梦龙说:“办法是有的,不过可能会跟方大的人观念发生冲突算了,还是不说了,要方大人马上接受这些东西是很困难的,我只求方大人到了南阳之后,对我一些你无法理解的举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先观察几年再下结论,好吗?”
方逸之听得一头雾水,脱口问:“你想干什么?”
杨梦龙说:“八字还没一撇,我现在没法说清楚,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方逸之沉默。两个人认识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他很清楚杨梦龙的性格,这小子看似随和,实则十分倔强,他一旦作出了决定,就不会再作任何改变了。虽然杨梦龙不肯说清楚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但是方逸之猜得出,以他那胆大包天的性子,所要做的事情肯定是让人心惊肉跳,目瞪口呆!想到这个小家伙将要成为自己的下属,方逸之不禁暗暗苦笑,吏部那些官僚老爷啊,我方某人哪里得罪你们了,居然把这么个刺头塞到我手下来!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继续出发。现在返回京城的马车多了很多,驿道有些拥挤,速度自然慢了很多,一直磨蹭到傍晚,才总算赶到了北京。他们很倒霉,等他们赶到的时候,城门已经关闭了,后金虽然已经撤军,但是满洲八旗兵临城下的恐怖记忆仍然鲜明,让北京人心有余悸,因此城门关得特别早,一大群风风火火返回京城的达官显贵都吃了闭门羹,气得直跳脚。杨梦龙却无所谓,进不了城就进不了城,卢象升不是还在城外驻扎着嘛,到他那里蹭一顿饭应该不成问题的吧?打定主意,他把安宁交给方逸之,自己骑着马,按照吴永的指点直奔天雄军大营。
此时入京勤王的十几路大军已经陆续归建,北京城下旌旗蔽日号角连营的肃杀气氛已经淡了许多,只有少数几支部队仍留在那里日夜操练。显然,明朝让人家摸进窝里揍了一顿,咽不下这口气,在拣选精锐,准备给仍然留在关内的后金军队一点颜色看看。天雄军正好是其中一支,他们能否参加收复关内四城的战役还不得而知,但是朝廷对这支新鲜出炉的部队很看重却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千方百计调集了大批军械物资补充过来,将这支部队装备起来,总不能再让天雄军继续拿柴刀柴枪去打仗吧?卢象升又是个勤于练兵的人,这段时间简直就把天雄军往死里练,他的大营里终日吼声震天,号角连连,站在军营门口,杨梦龙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高一军训的操场
第七十七章 重逢()
“小杨将军!”
一声愉快的呼声,卢象升那文雅的身影出现在军营门口,微笑着向风尘仆仆的杨梦龙拱手为礼。
杨梦龙还了一礼,问:“卢大人,别来无恙吧?有些日子没见了,可想死我了!”
卢象升说:“我很好,快进来对了,你怎么现在才进京?”
杨梦龙冲刚才拦着他,死活不让他进去的卫兵扮了个怪相,走进军营。守营门的士兵并不认识他,死活不让他进去,害得他只能守在外面喝西北风,直到卢象升亲自出来,他才得以进入军营,当然没好脸色给那几个家伙看。
大营中,无数士兵正在操练,刀枪如林,杀声震天,一股军旅特有的铁血之气笼罩着整个军营,令杨梦龙的血液也跟着沸腾起来。他发现卢象升的部队装备改善了很多,普遍都穿上了崭新的战袄,一些精锐的士兵甚至穿上了皮甲和棉甲,旗帜也是崭新的,在寒风中猎猎飞扬。他高兴的说:“卢大人,看样子你这段时间混得不赖嘛,都鸟枪换炮了。”
卢象升微笑:“都是圣上错爱,下令拨下大量粮秣军装兵甲,让我将这支人马编练成一支能战之师。现在我军已经全部换上军装了,所欠缺的兵器亦已补足,有了这些物资,我有信心在两年之内将这支队伍训练成一支铁血劲旅!”
杨梦龙打心里替他高兴,不过看到很多士兵手里拿着火枪,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这些垃圾一样的火枪都给他留下心灵阴影了,看着这些破烂他就很不爽。他指着一支列队走过的火枪队,皱着眉头说:“朝廷怎么还给你们装备这些破烂?想害死你们啊?”
卢象升瞅了一眼,说:“哦,那是万历年间兵部制造的鸟铣,铣管是精铁打制,虽然已经在仓库里放了十几年,但是仍然很好用。圣上见我军弓箭手不多,便下令调整了一千五百支鸟铣过来。”
杨梦龙张了张嘴:“十几年前的东西居然比现在生产的还要好用?”
卢象升苦笑一声,没说话。十几二十年前生产的老古董比现在的还要好用,这听起来很滑稽,却是千真万确。明朝末年,战争越来越频繁,而明军的装备却越来越差劲,比如说火器,曾是明军的主力装备,到了明末,质量却越来越差,炸膛成了家常便饭,打死敌人的几率跟打死自己的一样高,以至于明军宁愿重新用弓箭都不愿意再用火枪了。
这年代的火枪最要命的缺点,就是装填麻烦,一分钟能打一发是正常水平,能打两发是超水平发挥了,而一名训练有素的弓箭手一分钟之内却可以射出至少十五支箭(当然,射完这十五支箭,他的胳膊也酸得快抬不起来了。),差距实在太悬殊了。在抗倭战争中,明军的火器表现出色,但是到了萨尔浒战役,这些要命的弱点却让明军在后金铁骑的凶狠冲击下溃不成军,火枪在后金军队眼里就成了笑话。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些鸟铳都是挺值钱的,铳管全部用精铁制成,比起明军现在用的那些十支有九支会炸膛的破烂,已经算不错了,由此也不难看出崇祯对卢象升期望,一般的将领哪里能得到他这样的青睐。
杨梦龙看到一队士兵扛着一种非常奇特的火枪,足有六支枪管,不禁好奇的问:“这是什么东东?”
卢象升说:“掣电铳,铳管有五支、六支、十支,甚至十八支,可以轮番发射,火力极为猛烈。”
杨梦龙来了兴趣:“能不能打几枪让我看看?”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卢象升叫来一名扛着掣电铳的士兵,来到一片空地,示意那名士兵照着靶子开火。那名士兵架起枪,瞄准,击发,砰砰砰砰!一连四响,一个靶子上面多了几个窟窿,真够快的。但是有两支枪管出了问题,那名士兵连扣好几下都没能成功击发。杨梦龙留意到每打一枪,枪管就转动一次,他不禁惊叹:“这简直就是左轮手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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