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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混球-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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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俱寒,不敢再去抢尸体了,连滚带爬的逃开,转眼间便跑远了。一个跑得慢一点的听到后面传来一声尖啸,急急闪避,只是身体刚动,利箭便洞胸而过,将他从马背上撞了下来。杨梦龙看得真切,不禁大叫:“好箭法!射得真准!”朝那边望去,只见那名白袍将领擎着一张强弓,一脸遗憾的看着狼狈而逃的后金残兵败将,似乎在惋惜没能将他们斩尽杀绝。晚风将他的战袍高高吹起,白色战袍上满是星星点点的血迹,仿佛一簌簌怒放的桃花,一瞬间,杨梦龙都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了。

    白袍将领也注意到了杨梦龙,低叹一声:“建奴的强弓果然比我们的精良。”收好弓策马走了过来,打量着杨梦龙,声音不高,却似乎有一种魔力,明明是人喊马嘶杀声震天,杨梦龙却听得清清楚楚:“刚才那个鞑子将领,是你射死的吧?暮色苍茫,隔着百步之遥仍能一箭封喉,真是好手段。”

    杨梦龙谦虚的说:“也没什么啦,蒙的,蒙的!倒是老兄你,三箭三中,真是神箭手中的神箭手呢老兄,你叫什么名字?看你长得斯斯文文的,真没想到你手那么黑哦!”

    白袍将领微微一笑,拱了拱手:“在下卢象升,请问将军贵姓?”

    杨梦龙有样学样的拱手:“原来是卢大将军啊,久仰,久仰”眼珠突然瞪得滚圆,整个人像被开水淋到的猫一样跳了起来,尖声叫:“什么?你叫卢象升!?”

第五十九章 名将() 
在古代,直呼其名是很不礼貌的表现,甚至可以视为是对一个人的侮辱,杨梦龙的表现可以说是太失礼了。白袍将军却浑不在意,依旧温和:“小将军认识卢某?”

    杨梦龙抽着凉气,点头如小鸡啄米:“认识,认识,怎么可能不认识嘛!”

    确实,但凡看过几本明末题材的人都不可能不认识卢象升,这个名字是明末那黑暗的年代中一颗闪耀的星辰,不管是谁写明末,都绕不过他。

    明朝确实是个非常有意思的朝代,一般的王朝到了末代,早已人才凋零,它不一样,在它最后那十几年里,依旧名将辈出。崇祯一朝就出了四号猛人,分别是曹文诏、洪承畴、卢象升、孙传庭,一个比一个厉害,而卢象升更是猛人中的猛人。他是江苏宜兴人,文人出身,一副书生的文雅样,天启二年考中进士,任户部主事,由于工作出色,人缘也好,没两年就提了员外郎,再过三年,又当上了大名知府,从考中进士到当上知府,才不过五年时间,而那时候,他才二十来岁,真正让考了一辈子都考不到一个举人的老书生和在京城里熬了二十年都没熬出个泡来的官员知道了神马叫速度。他为官清廉,没有灰色收入,做事认真负责,百姓对他的印象极佳,说白了,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标准的读书人,一个文官。

    但是文官里也会出猛人的。他除了喜欢读书外,还自幼习武,力大无比,一百多斤重的练功刀抡舞如飞,更熟读兵书,可谓文武全才。如果是在太平年代,他这方面的本事多半是派不上用场的,但不幸的是,他遭逢的是王朝末代,天下大乱,狼烟四起,这就让他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崇祯二年冬,后金绕过宁锦防线,自喜峰口入寇,天下震动,崇祯下诏天下兵马入京勤王,他也招了一万来人赶赴京城,协防京畿。当时入京的兵马有十几路,这支以农民为主的兵马很不起眼,但很有意思,因为压根没有人叫他来。卢象升是个负责任的人,他认为食君俸禄,当为君分忧,管你叫不叫,反正听说京城危急,他就带着临时拼凑的人马赶过去了。这支不起眼但很有趣的队伍在北京城下守了一个月,没有跟后金军队交战,后金主力撤退后,他们也打道回府了,也算立下了小小的功劳。朝廷看中了卢象升的军事才能,将他提拔为参政,专门负责练兵。从此,文人出身的他再也无缘经卷,带着自己的部队东挡西杀,战流寇,战建奴,战袍一直没能解下,直至战死沙场。

    公平的说,明末的能人并不少,洪承畴、孙传庭、曹文诏、杨嗣昌,要么是万夫莫敌的猛将,要么是统率千军万马的统帅,但洪承畴贪生怕死,孙传庭过于孤傲,曹文诏略嫌自大,杨嗣昌气量窄小,缺乏容人之量,真正能挑大梁的,就卢象升一个。他善于练兵,单兵作战能力只能算二流的北直隶兵被他打磨成了天下闻名的天雄军,令流寇闻风丧胆;他骁勇善战,每一仗都身先士卒,杀敌无数,被流寇称为“卢阎王”;他具有极强的个人魅力,能让众将领心悦诚服,关宁军够横吧?就没有哪个内地将领镇得住这帮骄兵悍将的,只有他能让协助作战的关宁铁骑全力配合,让关宁军怎么打关宁军就怎么打;他还是搞民政的一把手,就任宣大总督的时候发动宣大军民垦田开荒,粮食获得了少有的丰收。最最难得的是,他始终忠诚于这个帝国,不曾有过保存实力的念头,不管是剿灭流寇还是抵卸后金,都是拼死作战,可以说,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然而,他的结局却是最为悲惨的。曹文诏战死沙场,也算死得其所;孙传庭在崇祯十七年战死,也算是殉了国;洪承畴松山战败被俘,降了满清,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这三位的结局都不算太坏。唯独卢象升,在崇祯十一年后金再次入寇的时候提师杀敌,却受到杨嗣昌和高起潜多方掣肘,最终力战殉国,因为得罪过杨嗣昌,不仅得不到自己应得的荣誉,连入土为安都不行,战死八十天之后,遗体才下葬,直到杨嗣昌死了,他才得到自己应得的荣誉,这已经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了。一代名将竟然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此时他正在开往京城的途中,对自己此后的命运一无所知,不过,就算是知道自己九年后的结局,他还是会毅然带兵入京协防京畿,从容面对自己的命运,因为,他是卢象升。

    杨梦龙历史没有学好,但是对于这位明末名将,还是如雷贯耳,听说这位带着上万临时招募的人马就敢与后金野战的白袍将领就是卢象升的时候,下巴差点就脱臼了,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卢象升对这小子那夸张的反应颇为诧异,不过也没有问什么,只是把目光投向战场。只见刀枪如林,人潮攒动,后金骑兵已经被完全淹没了,六百多人一头扎进去,除了见机得快,随塔布伦一起跑出来的那点之外,一个都没跑掉,每个人都要面对几十件兵器的攻击,一个个被剁成了肉酱。他看着后金骑兵逃窜的方向,有些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可惜,我们的骑兵太少,马也太差了,追都追不上,让那股鞑子跑掉了,要是给我几百精锐骑兵,他们一个都活不成。”

    杨梦龙这才注意到,那股敢追着后金骑兵砍的骑兵骑的马就没几匹是真正的战马,大多是挽马甚至骡马,根本就跑不快的那种。也是,在冷兵器时代,战马是非常珍贵的,只有精锐的边军才能拥有大批战马,一支临时拼凑而成的农兵就别想了,有头骡子凑合着骑骑就算不错了。他嘿嘿一笑:“就算他们跑回去又能怎么样?三个牛录就跑回那么一点人,他们的旗主肯定会大发雷霆,把他们吊起来打个半死的。”

    卢象升说:“话是这样说,但不能将这帮血债累累的畜生斩尽杀绝,卢某始终心有不甘”目光落在杨梦龙那具强弩上,露出一丝诧异。以古人的目光来看,这具强弩的材料、式样都太过古怪了,根本就看不懂。这时,一名骑兵拖着塔布伦的尸体跑了过来,拱手叫:“大人,虏酋的尸首带回来了!刚才那一箭是谁射的?一箭穿心,真是了得!”

    卢象升跳下马,蹲下去拨弄一下塔布伦的尸体,惊讶的发现,塔布伦竟然穿了在一重铁甲里面还穿了一重锁子甲,整个人跟个铁罐头似的,而那支弩箭把整个人都给贯穿了,微微变形的箭镞从前胸突出山,血淋淋的,不难想象这一箭的威力是何等惊人。他抓着箭杆用力一拔,把弩箭拔出,抓起一把雪将箭上的血擦掉,翻来覆去的看着,眉头越皱越紧。杨梦龙则瞅着塔布伦的脑袋,心里乐开了花。这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牛录额真哦,拿他的脑袋可以换一个千户当哦!一个千户名下怎么说也该有几千亩良田吧?发达了!他现在只盼望卢象升先走开,好把塔布伦的首级割下来,能不能过上好日子就全靠它了!这段时间的遭遇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个乱人,人命比蝼蚁还贱,想要活得长寿一点,就得想办法经营起自己的实力!塔布伦的首级就成了他的本钱,嘿嘿,老兄,对不起也要做一次啦,谁叫你的脑袋这么值钱呢?

    卢象升的手指停在箭镞上,轻轻刮了刮,冰冷的寒意通过指甲,渗入全身,手臂汗毛一根根的竖了起来。他浓眉一扬,说:“好精利的弩箭,我大明官兵要是人人都能用上这等精利的强弩利箭,建奴安能纵横至此!”把弩箭还给杨梦龙,目光又一次落在杨梦龙手中的强弩身上,问:“小将军,能否让我看看你的弩?”

    杨梦龙脱口说:“当然可以!不过,这个鞑子是我射死的,他的首级是我的,你们不能抢!”

    卢象升失笑:“这个当然,夺人军功这种事情,我不屑去做。”

    杨梦龙欢天喜地的把强弩递给卢象升,然后拔出狗腿刀,叫:“蒋正,李勇,给我过来,帮我把这个建奴的盔甲剥下来,我要割他的首级!”

    这活谁都爱干,几名狗腿子争先恐后的走过来,掏腰包的掏腰包,剥盔甲的剥盔甲,把塔布伦剥得只剩下一条裤衩。李勇讨好的叫:“小杨将军,割首级这种粗活交给小人就行了,免得污了你的手。”

    杨梦龙霸气的一挥手,说:“是我射死他的,自然应该由我割他的首级,这叫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咔嚓一刀,跟砍甘蔗似的把塔布伦的首级给砍了下来。

第六十章 缴获() 
卢象升脱口叫:“好刀!”

    杨梦龙洋洋得意:“这可是用高碳钢打造的,别说人头了,就算是水牛的脑袋也能一刀砍下来!”很臭屁的挽了个刀花,把后把刀归鞘,见李勇他们一个个都盯着自己的刀,垂涎欲滴的样子,他又大手一挥,说:“以后有空了请人炼一炉好钢,给你们打一把这样的好刀!”

    这样的好刀谁都喜欢,李勇、蒋正大喜过望,连声叫:“谢小杨将军,谢小杨将军!”

    小杨将军说:“不用客气,跟着我混,你们不会吃亏的!”完全把这几位当成自己的小弟了。当老大的要想办法给小弟发点福利,不能让小弟吃亏,有了好处小弟才会给你卖命,这是他在多年带队上街头打群架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很灵的。

    几个小弟欢喜不已,越发的积极了,帮忙拿盔甲的拿盔甲,拿首级的拿首级,这些都是杨梦龙的战利品,得好好拿着。

    卢象升嘿一声,气沉丹田,双臂发力,杨梦龙要靠脚蹬才能拉开的强弩被他生生拉开,这臂力实在是骇人。杨梦龙衷心赞叹:“大人好大的力气!”

    卢象升说:“好强的弓力,卢某都差点拉不开了。”巡视战场,正好看到一名白甲兵伤痕累累,浑身浴血的从包围圈中撞了出来,策马奔逃,上百人追在后面,根本就追不上。杨梦龙飞快的把弩箭装了上去,卢象升也不客气,瞄准,击发,弩箭暴射而出,正中那名白甲兵的后脑勺,贯穿头盔和头颅,从白甲兵的嘴巴里冒了出来,那名白甲兵闷哼一声,轰然倒地。此时,战场上除了俘虏,已经没有还能站着的后金士兵了,明军见那名窜逃的白甲兵被一箭射下马来,不禁高高举起兵器,放声欢呼:“卢大人威武!卢大人威武!”

    卢象升微微一笑,抚摸着强弩,说:“小将军,你这具强弩确实好使,卖给卢某怎么样?”

    杨梦龙飞快的把强弩抢了回来,藏到身后:“卖给你?开什么玩笑,就这么一具,卖给了你我用什么?”

    卢象升也不见怪,退求其次:“既然小将军不肯割爱,我也不勉强了,不知道小将军能否告知这具强弩是何人制造的?”看样子他是很想拥有这么一具强弩,杨梦龙不肯卖,他就去订制。

    杨梦龙大摇其头:“卢大人,可能要让你失望了,这种强弩可不是谁都做得出来的,普天之下,就这么一具而已,它是独一无二的,就算你把神仙请来,也做不出来。”这是老实话,因为他这具强弩的弓臂选用的是蓄力性能最为强悍的复合材料,这是现代工业体系才能做出来的东西,让明朝仿制,那不是开玩笑吗?

    卢象升还不死心:“真的不行么?”失望之意,溢于言表。

    杨梦龙想了想,说:“想要一具跟它一模一样的弩那是不可能的了,不过,如果有合适的材料和技术精湛的制弩工匠,还是可以进行仿制的,仿佛出来的弩跟这具相比,肯定要差一些,不过杀伤力也不算差了。”顿了顿,大方的说:“等将来仿制出来了,我送你一具最好的!”

    卢象升不再勉强,说:“那就多谢小将军了。来人,给小将军一匹马,我们到那边去看看。”马上有人给杨梦龙牵来一匹骡马,杨梦龙也不客气,翻身上马,与卢象升并肩驰骋。明军士兵朝他们欢呼致意,这种欢呼声让杨梦龙飘飘然,浑身舒坦原来,当一个英雄的感觉,竟然这么爽!

    一串战俘被押了过来,每个人都浑身是伤,神情惊恐,有几个眼睛肿得只剩下一条缝了,显然挨了不少黑棍。这一仗,后金两个蒙古八旗牛录和一个女真牛录遭到了毁灭性打击,一千多人,就一百来人逃了出去,其他的不是死在了攻城战中,就是死在卢象升手里,有资格当俘虏的,不过三十来人而已,可以说,这是他们寇边以来未曾有过的惨败,而送给他们这一极其耻辱的纪录的,不是明朝强悍的边军,而是一支卫所官兵和一支农兵!当然,逃回去的人是不会如实报告的,要是如实上报,旗主不抽死他们才怪了。明军正在打扫战场,把鞑子的兵器、盔甲甚至散落在地的箭枝通通收集起来,一队满脸横肉的壮汉提着大斧在死人堆里翻找,翻出一具后金士兵的尸体便手起斧落,把首级砍下来堆在一起,而守城的明军也在城墙上下干着同样的事情,血淋淋的首级一百级一堆,堆了整整六大堆。不少明军将领看着那些被火药炸碎或者被愤怒的士兵砍得稀烂的尸体大声叹气,可惜了这些首级,都烂掉了,割下来也不算数的,真是一大损失。这也是明军上万人出战,报级却只有一百数十级的原因之一,倒不是杀敌就真的只有一百数十人,而是首级不好斩获。一旦战事不利,后金马上撤退,在撤走之前还会尽量把战死者的尸首带走,以免落在明军手里,就算全歼了敌军,也会有一部份尸体散落在战场各处,找不到的,还有一部份首级被打烂打碎,无法辨别真假,也不能算数,因此斩获的首级往往只有实际歼敌数量的一小部份而已。这一仗斩首六百,生俘三十有八,后金三个牛录几近全灭,称得上是宁远大捷以来明军最为辉煌的一次大胜了。

    当了俘虏的后金士兵还不服气,还在叽哩咕噜的叫嚷着说要不是他们在攻城中消耗了太多体力、马力和箭枝,根本就不可能输给卢象升的。卢象升面无表情,杨梦龙却被气乐了:“你丫打输了还有理是吧?行,我这个人是最讲理的,你不服,咱们就以理服人!”说着,拔出了那把要命的狗腿刀,“哪位亲不服的可以上来跟我讲道理!”看样子他更喜欢用刀子讲理,后金士兵打了个冷战,不敢再吱声了。这个家伙砍了练达,宰了鄂尔泰,杀了塔布伦的独子,到最后,连塔布伦本人都被他一箭射死了,简直就是他们的克星啊,谁敢过来跟他的刀子讲理?

    卢象升说:“小将军,杀俘不祥!”

    杨梦龙哼了一声:“我管他祥不祥,打输了还敢这么嚣张,我看着很不爽,我一不爽就要杀人!”话虽如此,他还是收起了刀。戚虎跟他说过,生俘比首级还要值钱,皇帝要拿这些俘虏来出气呢,不能随便杀的。再说,俘虏是卢象升的人抓的,他也没有权力处死,吓唬一下就算了。

    卢象升吩咐手下:“尽量收拢跑散的战马,一匹都不能放过!”他对骑兵情有独钟,做梦都想有一支自己的骑兵部队,只是无法弄到优秀的战马,难以如愿,现在后金三个牛录几近全灭,在混战中战马死伤不少,但再怎么说也还有七八百匹是完好的,只是跑散了而已,这些战马,已经足够他组建一支规模可观的骑兵部队了。在他眼里,这些战马上最珍贵的战利品,一匹都不肯放过,亲自带人去收拢。杨梦龙同样对搜集战利品很上心,亲自动手,看到还没有被搜过的后金士兵尸体就掏腰包,每从人家口袋里掏出一锭银子或者金子便眉开眼笑。卢象升所带来的部队默许了他这种行为,毕竟要是没有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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