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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混球-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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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因为受到了初恋女友死得打击,随即朋友们各奔东西,绝望中的他一点点变坏,直到成为一个老千,他输掉了不少钱。她只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没有什么好的家境。他这个老千,穿越在几个女的身边,没有尝到真的爱情。直到他遇到了小女孩听听,开始慢慢的了解她,每天关注着她。直到有一天,他得知了她是听听的母亲的消息,而听听的父亲却是个杀人犯,在阴差阳错下由于自己的原因而进了监狱,听听接下来将会面临怎样的困境?可是他却正是因为这个听听,爱上了她,他找到了真的爱情,可是他们的爱情又该怎样收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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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意外() 
燕山山脉西起洋河,东至山海关,北接坝上高原,七老图山、努鲁儿虎山,西南以关沟与太行山相隔。南侧为河北平原,滦河切断此山,形成峡口——喜峰口,潮河切割形成古北口,自古为南北交通孔道。在军事中也很有地位,古代与近代战争中,常常是兵家必争之地。这里自古以来就是中原的重要屏障,举足轻重,不知道多少名将则在这里坚持,苦苦守护着身后的家园,或者率领大军雄纠纠气昂昂的经喜峰口、古北口出塞,开疆辟土,建功立业。这里留下了太多太多古老的记忆,每到雷雨天气,还能听到汉家战士嘹亮的军歌,一位位名将忧心忡忡的叹息,或者胡骑狂野的怪笑。不过,时光抚平了昔日的伤痕,岁月的风尘无声无息的埋葬了刀光剑影,现在的燕山,只是一个风光秀丽的风景区,供厌倦了都市丛林的人放松一下,找回一丝原野的自由和惬意,仅此而已。

    当然,也会有人跑到燕山去偷猎的,比如说现在

    燕山主峰雾灵山里,几个半大不小的家伙身穿迷彩服,小心的躲过护林人的巡视,往有野猪出没的地方摸去迷彩服,高腰陆战靴,伪装网,乍一看还真像一支特种部队,不过他们手里的强弩和猎枪彻底暴露了他们的身份没错,这就是一群家里钱多得没地方花,闲得蛋疼,要么扛着偷偷进口的仿真枪满世界的乱窜玩什么真人cs,要么偷偷溜进野生动物保护区偷偷猎杀野味打牙祭,反正变着法子找乐子的二世祖!这次这帮家伙瞄上了生活在燕山深处的野猪,冒雨开车溜进了保护区,准备尝尝野猪肉的鲜美滋味。

    只不过,想找到野猪并不容易,他们已经搜索了两个小时,还是一无所获。走在最前面那个一个劲挥舞着高碳钢铸造的狗腿刀开路的终于不耐烦了,扭过头来压低声音问跟在他后面的那个小白脸:“我说,云老二,你确定没有搞错?这一带真的有野猪?”

    小白脸一脸不爽:“我说,杨梦龙,你要我重复多少次?这一带有野猪!我都打探清楚了,有人说在这里见过一头三百多斤重的野猪!”

    那位名为杨梦龙的开路先锋很更加不爽:“你肯定是被人家骗了,我们都找了两个小时,别说三百斤重的野猪,连猪屎都没见着一泡!”

    云老二说:“我说有就有!”

    杨梦龙说:“没有我就揍你!”

    云老二明显哆嗦了一下,声音小了很多,显然杨梦龙对他是威慑力十足。

    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杨梦龙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身高一米七,不算高,看起来瘦瘦的,皮肤晒得微黑,高挺的鼻梁上是一双灵动而澄澈的眼睛,两片薄薄的嘴唇勾勒出洒脱的唇线,带着三分叛逆,不笑的时候也像笑。他今年才还不满十八岁,却在圈子里闯出了很大的名气,原因有两个:

    第一:这家伙家里很有钱!

    第二:这家伙超级能打!

    杨梦龙的老爸是做皮鞋生意的,白手起家,靠着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产品远销欧洲,名声极佳,身家过十亿,差不多是他们几个的老爸全副身家加起来的总和了,在商界,这是一个传奇。不过,杨梦龙显然没有继承他老爸的商业天赋,更没有继承他作为国学大师的母亲的温文尔雅,这家伙生来就是一个野小子,还在幼儿园的时候便开始跟同班的小朋友三天一小战,五天一大战,上了小学更是不得了,从三天一小战五天一大战演变成三小时一小战五小时一大战,一年到头那张脸就没有哪天不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哪里打架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老爸实在拿他没办法了,送他到拳馆去练咏春,没三天他就跑了回来,说这是娘们练的拳法,一脸不屑;再送他去练跆拳道,才两天他又跑了回来,得意的报告老爸:“我把在里面练了一两个月的同龄小朋友揍了个遍,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而带着鼻青脸肿的孩子前来告状的家长也证实了他的战绩,果然一点水份都没有。他老爸彻底拿他没办法了。后来在他五年级的时候,偶然遇上了一位来中国旅游的华裔泰国拳师,那位拳师认为他是块练武的好材料,便收他做徒弟,征得杨梦龙父亲同意后把他带到泰国严加训练,传授了古泰拳、劈挂拳、摔角等极其凶狠而深奥的武术。这次杨梦龙学进去了,一到寒假暑假便往泰国飞,苦练拳法,甚至上场与同样凶悍而顽强的泰国拳手对决,胜多败少。那位泰国拳师既欣慰又惋惜的说:“可惜你生错了时代,要是在古代,以你的身手和性格,肯定能成为一名远近闻名的侠客,甚至青史留名的!”

    能不能青史留名杨梦龙不知道,反正他现在就够出名的了,拳术练出一点水平后,他打架的几率就更加频繁了,单挑不过瘾,干脆拉上一帮小弟行侠仗义,专揍街头混混,没少跟街头混混展开规模可观的团战,每次团战他都冲在最前面。也正因为这样,他成了拘留所的常客,却一点都不在乎,反正老爸第二天就会把他赎出去的。他的性格总结起来就是:非常好斗,但从不欺凌弱小;眼里不揉沙,说到就做到!对于他那帮伙计来说,“说到做到”这项是挺要命的,他说揍你,就肯定会揍你!

    云老二下意识的摸了摸右脸——这里挨过杨梦龙一拳,肿了一个星期,那是他调戏杨梦龙的班花招来的教训——苦笑:“我说,杨梦龙,你别动不动就喊打喊杀行不行?看到你举起拳头,老子就头皮发麻了!”

    一个相貌跟云老二很相似,但是要大两岁的男生说:“就是,动不动就喊打喊杀像什么样子!”

    杨梦龙瞪起眼睛:“嘿,你们还来劲了是吧?赶紧找野猪,不然我两个一起揍!”

    这哥俩还没来得及发话,跟在云老二身后那个扎着一根马尾,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的小女生瞪起了眼睛,叫:“你别动不动就欺负我大哥和二哥!你再欺负他们,我就不跟你做朋友了!”

    杨梦龙委屈的叫:“云雨班长,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他们年纪比我还大,怎么就成了我欺负他们了?”

    小女生说:“你经常打他们!”

    杨梦龙说:“那不叫打,那叫切磋!”

    云老大云老二齐声叫:“切磋你个头!我们都不会武艺,谁跟你切磋了?”

    杨梦龙嘿嘿一笑:“你们练了不就会了?”

    面对这么个无赖,云家三兄妹只有翻白眼的份了。他们和杨梦龙一起长大,云雨还是杨梦龙的班长,经常帮杨梦龙做作业做课外辅导什么的,关系挺不错,就是杨梦龙太好斗了经常会跟她大哥二哥打起来,让她很不高兴。

    正说着,一条小径出现在大家的面前。这条小径一面是怪石嶙峋的悬崖峭壁,一面是万丈深渊,没有一点胆量的人根本就不敢过去。不过,杨梦龙明显不在此列,昂首阔步,走得那叫一个轻松愉快。云家三兄妹则有点提心吊胆,特别是云雨,小脸煞白,嘴唇直哆嗦。杨梦龙不耐烦的叫:“唉呀,我的好班长,你快点好不好?这样磨磨蹭蹭我们什么时候才能通过这条危险的小径?”

    云雨没好气的说:“你以为人人都像你那样,长着熊心豹子胆啊拉我一把!”

    杨梦龙还真听话,拉着她往前走。山风吹来,把两个人都吹得摇摇晃晃的,云雨吓得一个劲的尖叫,杨梦龙咕哝:“真不知道你这么胆小的女生老是跟在我们后面干嘛!”

    云家兄弟超过了杨梦龙,在前面冲他招手:“快过来,快过来!”

    杨梦龙没好气的说:“要不是带着你们妹妹,我早就过去了咦,怎么有小石头落下来?”他忽然看到几块拳头大小的碎石往下飞坠,心中诧异,抬头一看,不禁骇然色变:三四十米高处,一块万斤之重的巨石底下全空了,摇摇欲坠!他低吼一声:“快跑!”拉着云雨撒腿飞跑,云雨吓得尖叫,直震得杨梦龙耳膜作痛!云家两兄弟也看到了那块危险的大石,吓得面无人色,连滚带爬的往前猛跑,连穿过了这条危险的小径来到了平地都没有意识到,还想跑,只听到身后隆隆作响,还有杨梦龙的怒吼:“接住她!”接着,云雨腾云驾雾般飞了过来,这两个当大哥的本能的伸手接住,三兄妹摔成一堆。在他们惊骇的目光中,那块巨石挟雷裹风的落下,砸在小径上,地动山摇,由岩石组成的小径轰隆一声全部崩塌了,碎石飞溅如雨,裹在那漫天石雨里坠向万丈深渊,转眼之间便消失在白茫茫的雨雾之中

    云雨扑到悬崖边,望着那白汤般翻腾不休的雨雾,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悲呼:“杨梦龙————”

第二章 荒野惊魂() 
死了,肯定是死了。

    杨梦龙知道自己肯定完蛋了,那么大一块巨石砸下来,就算是大象都得被砸扁,何况是他!都说人在临死之前,一生的经历会像按了快进键的录象一样一一在脑海中掠过,现在他正体会着这种感觉,不过他看到的并不是自己的经历,而是一些莫明其妙的东西,很陌生,却让他灵魂都几乎为之凝固:

    湛蓝的天空亮得刺眼,没有一丝云彩。太阳像一团巨大的火球高高挂在天空,酷热煎烤着大地,草木焦枯,河流干涸,土地龟裂,几乎看不到一丝生机。偶尔一片乌云掠过,带来的却不是凉意和降雨,而是更可怕的灾难————那是铺天盖地的蝗虫,它们从一个村镇飞到另一个村镇,从一个县飞到另一个县,将最后一点绿色的东西一扫而空,留下一张张绝望的、麻木的脸庞。暑气蒸腾的大道上,无数衣衫褴裸骨瘦如柴的饥民成群结队,踉跄而行,至于要去哪里,他们也不知道,在哪里才能找到活路,他们更不知道。不断有人倒下,一旦倒下就再也站不起来了,没有人多看他们一眼,就这样麻木的走过,尸体扔在路边腐烂。

    画面一变,,饥民拿起了粪叉锄头,条件好一点的则拿着一把钝刀,带着疯狂的表情冲向一座座城市。城墙上箭如雨发,滚木石块如冰雹,将他们一片片的打倒,城墙之下的尸体叠起一层又一层,但是后面的人视而不见,踩着死者和伤者的身体继续往前冲,他们不像是在进攻,倒像是在寻求解脱!杨梦龙必须承认,他被吓住了!他练习的是古泰拳和劈挂拳,都是极为凶狠的拳术,在擂台上撞上实力相当的对手,打得皮开肉绽血流满面那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也算见过血了,可是如此惨烈的情景真的是闻所未闻,让他手足冰冷!

    这就算最悲惨的了?

    不,还差得远!

    成千上万额部半个脑袋剃得光溜溜,后面拖着一根又粗又长的辫子的骑兵挥舞马刀,弯弓搭箭,仿佛涌上陆地的洪水,呼啸而来,一座座城门在他们面前打开,接着就是屠杀,一座座名城在他们的狂笑中燃烧,烟火直冲云霄,火光映亮了已经成为地狱的城市,大街小巷中尸骨如麻,血流漂杵!粗野的狂笑中,一些纷杂的声音穿透了时空,在他的耳畔响起:

    “朕非亡国之君,臣尽亡国之臣!”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那你们把我们的头拿去吧,不就是个死吗!?”

    “有降将军,无降典史!”

    纷杂的声音消失了,杀戮也停止了,尸堆成山的城市里不见人烟,只闻鬼哭,隐约可以听到一个女声在凄怆的吟诵着:

    腐胬白骨满疆场,万死孤城未肯降;

    寄语路人休掩鼻,活人不及死人香!

    “啊————”

    一声尖叫划破了黎明前的死寂,杨梦龙悚然坐起,全身都是冷汗,微微颤抖,气喘吁吁,眼睛由于惊恐而瞪得极大。太可怕了,太可怕了!那不是梦,饥荒,征伐,屠戮,焚城,还有那绝望的悲叹和吟唱,一切都是如此真实,就像是他亲身经历的!他参观过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通过那一张张旧照片和一件件还带着血迹的证物触摸过那段悲惨的历史,毛骨耸然,然而却远远没有这场可怕的梦来得恐怖,让他血液几乎凝固!他极力瞪大眼睛,大声叫:“云龙,云雨,云南!你们快过来!”

    人在害怕的时候总会本能的想把死党叫过来,好有个依靠。可是周边静悄悄的,没有人应他,倒是传来一声充满野性的低吼。一片死寂中,这声低吼不亚于一声惊雷,杨梦龙遁声望去,全身的汗毛一根根的倒竖起来:

    借着月光,他看到好几条野狗正一步步的朝他逼近,眼情都是红的,跟疯了一样!

    慢着,哪来的野狗?还有,他不是死了吗?从万丈悬崖摔进深渊,整个人应该粉身碎骨了才对的,怎么还会感到恐惧,感到冷?他奋力活动一下手脚,没有哪里闹独立啊,甚至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只是觉得有点冷而已。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野狗并没有给这个喜欢探索的家伙多少时间去思考,一条站起来足有成年人高的野狗突然发出一声狂吠,箭也似的窜了过来,张开大嘴照着杨梦龙有脖子咬过去!多年野架和擂台经验救了杨梦龙一命,他整个人还在浑浑噩噩,右手已经本能的在腰间一拉,刷一声拔出狗腿刀,一刀挥了出去!花高价买来军用高碳钢,请铸刀名师亲自打造,除了开刃用到机械之外其他工序都是由手工完成的狗腿刀锋利无比,刀光闪过,野狗的头顺着刀锋打着旋飞了出去,失去头颅的身体往前一扑,撞在一棵树上,蹬几下腿就不动了。血腥味让野狗凶性大发,纷纷窜起,扑了上去!这下杨梦龙没有心思多想了,野狗是不可能注射什么疫苗的,被咬上一口,传染了狂犬病,他找谁哭去!他跳了起来,飞起一脚,将一条凌空飞扑过来的野狗踢飞,狗腿刀抡得跟风车似的疯狂砍劈,砍哪少哪,砍谁死谁,一连砍翻了三四条!

    想吃点鲜肉,结果撞上了个这么难对付的家伙,野狗们多少有点迟疑了,不敢再继续进攻。杨梦龙趁机挥出两刀,将挡住他后路的那条野狗给逼开,然后撒开脚丫子,驾上风火轮,跑得只剩下一道烟,边跑还边放声狂叫:“云龙,云雨,云南,刘家富,李宣睿!你们都死哪去啦?快跑啊,再不跑野狗就要把你们的骨头都给啃掉了!”吼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只是他完全忘记了,在现代社会,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已经所剩无几,野狗这种生物早就从中国大地上消失了!

    还是没有回应。那几个小伙伴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压根没打算理他,任他喊破喉咙也没有人吱一声。倒是有一群野狗在后面汪汪叫着穷追不舍,追得他急急如丧家之犬,忙忙似漏网之鱼,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好在,在见识过狗腿刀的厉害之后,野狗已经不敢再太过嚣张,只是想将这个家伙赶出自己的领地,因此只是在后面盯着,并没有扑上去撕咬的意思。一口气跑出了几百米,野狗还是追在后面不放,杨梦龙那一片空白的脑袋终于灵光了一点点,他以猴子都瞠目结舌的速度嗖一声窜上了一棵十几米高的大树!野狗包抄过来,将大树团团围住,冲着上面放声狂吠:有种你下来,我保证不咬死你!

    杨梦龙喘着粗气冲下面挥舞着狗腿刀:有种你上来,我保证不砍死你!

    一个想上也上不去,一个死活不肯下来,得,双方僵持住了。

    杨梦龙抹了一把冷汗,刚才真的好险,差点就让野狗给啃了。那几个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这么大的动静他们会一点反应都没有,任由他们被野狗围攻?或者说,他们已经他打了个冷战,飞快的拿出卖肾6手机,拨下电话云龙的电话号码,不通!再拨云雨的,不通!继续拨刘家富的,妈的,还是不通!他这才意识到手机一点信号都没有,一团怒火冲起三千丈不止,他死命捏住手机,才没有把这台卖肾才买得起的手机给甩向树身砸个稀巴烂!

    最重要的工具总是会在你最需要它的时候坏掉,这话一点都没错。

    瞪着手机,他脸上的表情突然凝固了:手机完好如初!

    不应该的,不应该的!他明明被巨石砸中了,那粉身碎骨的剧痛,记忆犹新!如果说他的运气好到姥姥家,只是被擦了一下,然后昏迷过去,身上不可能不带一点伤。就算身体不带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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