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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香百合-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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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换热水袋里的水,我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把门窗都关得严严的。
我担心在医院里的天一,我知道这样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淑百和李南会想办法的。我还是顶着刺骨的寒流到医院去看天一。果真,天一的病房很暖和,天一只穿了一件棉绒的睡衣,我握住她的手,热乎乎的。天一把我冰冷的手握紧,她笑嘻嘻地说:“玉香妈妈,你从冰箱里出来的啊?”说完,她把我的手拉到她的胸前,我的手背触到了她硬硬的小乳房上,她嘎嘎笑了起来。她笑了,惨白的脸隐约能看到一点点红色。
我说:“外面可冷了。”
天一说:“我知道。你猜,我的房间为什么这么暖和?”
我四下里看了看,我没有看出什么秘密来,昆明的房间里是从来不安装空调的。
我故意说:“你屁股上有三把火呗。”
天一听了又嘎嘎笑了。接着,天一伸出手指指了一下墙角,我这才看清楚,墙角处放着一个油汀,啊,我明白了,是它在静静地发热呢。
天一说:“是合新老爸给我买的。”
哦,原来是这样的,合新他早就想到了。
“真的好管用。我爸说,比别的病房暖和多了,他都恨不得搬到这里来住了。”天一说完就笑了,又说:“你们都来吧,打地铺,我睡地上。那样一定很好玩。”
我走到合新买来的油汀的跟前,用手去摸了一下页片,啊,真的好烫,我的腿也能感觉到页片散发出来的热气,有了这个油汀,房间非常温暖。
“啊,真的很好。合新老爸想得很周到啊。”
我把我在来的路上给天一买的一双手套递给了她,那是一双“耐克”的绒面手套,蓝白相间的条纹,很休闲,也很时尚。
天一拿到手套,高兴地说:“我太富有的,你看。”她说着就从枕头下面摸出了一双手套,一看就知道是用毛线手工织成的,天一说,“妈妈给我织的。”
我接过手套看着,这是我见过的手工编织得最好的手套,用的是粉红和白色的毛线,也是相间的条纹,漂亮得不得了,我的心像是被这双手套温暖了一样,我真的有一种感动,淑百在这样忙的情况下,还为天一织了手套,我可以想象,在天一住院的日子里,淑百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啊,她用织手套这样的方式来表达母亲的那一份牵挂,那些纠缠在一起的毛线,就好像是母亲那一团揪在一起的心。淑百真是一个最优秀的母亲,只有一个优秀母亲的手才可能织出这么漂亮的手套来。
“我都喜欢。”天一说到。
我看着天一,心里又升起了一种倍受感动的情愫,我感谢天一,她小小的身上,竟然有那么大的一片天地。我想起了一个哲人说的话:比大地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辽阔的是人的胸怀。是啊,我的天一,小小的年纪就有了这样的情怀,我真的很感谢,感谢所有给予天一影响的人,感谢天一照到的阳光,感谢天一呼吸到的空气,感谢所有进入天一眼帘的植物、花朵……是这些所有养育了天一,让她成为如此美好的女孩。
面对天一,我就好像在面对一面镜子,我不断地对自己说:玉香,你要坚强,你要勇敢!生活依然美好,绝望的时刻还很遥远。
我从病房回到我的小屋,很冰凉,依然是很冰凉,但是,我心里装了一团火,是天一,还要所有爱天一的人。难道他们在等待一种回报吗?不,没有,没有任何一个人如此。他们只有一个信念:让一个美好的生命活下去,让一个美好的人生继续下去。
我也是这样,我也是怀抱这样的信念。
这一天,在我的画布上出现了橘红色,我很奇怪这样的颜色是怎样被我调出来的,如果刻意去调,我调不出来。我恍惚感觉到这样的颜色和顺成街上那座教堂屋顶上的壁画的颜色很接近,我去那里的次数不多,可是每一次我站在教堂的穹顶之下,我都会被那个奇特而鲜艳的颜色吸引,我仰望着深邃而辽阔的穹顶,我屏住呼吸,我双手合十,我感到我消失了,不,是我收缩了,我的心在收缩,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收缩,我很奇怪,难道我能收缩成颜料的一个元素吗?
橘红色,奇特而唯一的橘红色,忽然,给了我温暖的感觉。
第十一章
寒流总算过去了。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了,树上有了新芽。时间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日子又匆匆滑过了。
仙女说,你许下三个愿望吧,我会满足你的。
我多么希望这样的事发生在我的生活里,我不要三个愿望,我只要一个,一个就足够了。让时间停止它的脚步吧。
时间会给人带来希望,但是,时间也能把人带到绝望的境地。
天一的病情在时间的车轮下飞快地跑着,天一的生命时刻受到死神的威胁。尽管李南一再说,就是没有合适的肾源,也能依靠血透维持生命。我相信李南,但是,我不能接受“维持”这样的词汇,天一的生命是灿烂的,是要像花朵一样怒放的。我们能维持一花朵的开发吗?不能!
合新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我一定要救天一,我一定能救天一。
我信。
一想到合新,我的心总是会咯噔一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尽管过了这么长时间,我依然无法把他合我心目中的“佐罗”重合起来,“佐罗”生长在我的生命里,几乎和我融合在一起了,我无法剔出他,就像我身上的一块骨头,支撑我站立。而合新更是一个大活人,我们可以面对,可以交流,可是没有办法融合。但是,我对合新是有牵挂的。
我时常会牵挂他。
有一天傍晚,合新又来到了万科,他在楼下给我打来了电话:“玉香,我们一起坐一坐。”
我们又进到了常去的那个酒吧,人依然很少,静悄悄的,背景音乐也响得小心翼翼,我喜欢这样的感觉,这样的感觉是符合我内心的需要的。
我们要了啤酒,百威的,百威的味道淡一些,我们都已经难以接受浓烈了。
这一天,合新上身穿了一件大红色的外套,运动装式样,下身穿的是一条做旧的牛仔裤,看起来很帅气,他的确很帅,衬了他现在的年龄,他正处在生命的黄金时期。他无疑是一个迷人的男人。
合新把啤酒倒进了玻璃杯里,那是一种矮胖的口杯,没有任何花纹装饰,很憨态,却很大气。合新在我和他的杯子里各倒了三分之一的量,接着,他独自端起杯子,一仰脖,啤酒就从杯子里进到了他的肚子里,他抿了一下嘴,把杯子轻轻地放在桌子上,他的眼帘挡住了他的目光。
“玉香,我必须死!”合新说,他的声音很轻,就仿佛在对一个心爱的女人说“我爱你”一样。
在我听来,无疑有一种雷鸣一样的感觉,“你……你说什么?不要说这种傻话!你……你千万不能做傻事啊!”
真的,真的没有出我的意料,我最害怕的就是合新的这种选择。
合新的眼帘打开了,他的目光潮湿而温暖,他静静地看着我,看着我。
“玉香,这样做很值啊!”他说,他的目光很恳切。
“不……。”我惊奇我的声音很喊出来的。
半晌,谁都没有说话,背景音乐小心地响着,仿佛能听到尘埃落地的声音,一颗追着一颗。
合新伸出了他的手,他的手滑过桌面,落到了我的手上,他抓住了我的手,他用他的手把我的手包住,紧紧的。
“玉香,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这么好的女儿。”
“不,不好。她不好。不,是我不好。”我终于无法控制自己,我的泪水滂沱在脸上,我低垂着目光,我不能看合新,我不能。
尘埃追逐着落到地上,“沙沙沙”响成一片。
“一路走过来,花开得很好,路上有很多花,就在路边,很美,一路伴着我。有些城市种了很多树,有些地方又种了很多草,种花是很美好的。一个人孤独地走在路上,花就是伴,很美好的伴啊。”合新喃喃说道。
我抬起了目光,合新扯出纸巾递给我,我揩着脸上的泪水。
“我已经很知足了。那一年,在玉花江边,我就像传说中的那棵树一样,已经化在江水里了。”
“你是怨我吗?”
“没有。没有怨你。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我是认死理的迂人。
“但是,我们会有办法救天一的。”
“是啊,会有办法的。”
合新说着,用双手包住了我的手,他像是在祈祷,我们一起祈祷。
我看着合新,又一次这么近地面对合新,我努力在寻找一种重叠,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寻找重叠?或许我并不是在寻找重叠,其实重叠真的不重要了。眼前的合新是看得到,甚至摸得到的。他的轮廓、他的五官都映在了我的眼帘里,我的手触摸过它们,那一切都种在心里了,藏在生命的深处。
“你在看我?”
“是啊。”
合新笑了,他咧开了嘴,露出两排齐排排的白牙。
我的心像被掐了一下似的,我忽然从合新的脸上看到了一股孩子气,那种纯真的、新鲜的,却又是娇弱的元素,这些元素长在他的脸上。我的心被掐疼了,我把我的手从合新的双手中挣脱出来,我张开五指,把合新的手握在了握的手心里。
“玉香,我的手在你的手心里。”
“是啊。”
“玉香,你在拉我吗?”
“我在抱你。”
“真的很值啊,玉香,真的很值。”
“你说的是傻话。”
合新听了我说的话,又笑了,他咧开嘴,露出了齐排排的白牙,“玉香,我必须死。你知道的,我必须死啊。”
“不……。”我喊着,我把合新的手捏住,使劲捏住,仿佛我一松手,合新就会离我而去。
“我是为了天一去死的,我值啊……。”
合新说完,把被我握住的手使劲抽了出去,他用双手罩住了自己的整张脸。
仙女说,许三个愿吧,我将满足你。
不,不要三个。我不要三个,一个足够了,一个……
一种从未有过的绝望像一个巨大的塑料袋一样,把我罩住,我感到我喘不过气来,就要窒息了……。
“玉香,我真的想死。我……我很怕啊,不,不是怕死,我怕面对天一。我面对我的女儿,我却无力去救她,她很危险,我却无力去帮助她啊……我……我实在是难以承受了,玉香……。”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我们会有办法的,老天会长眼睛的,我们会把天一救回来的,会的。”我喊到。这些话天天都在我的脑袋里一遍又一遍重复着,“我们不可以绝望啊。”
合新不再说话,他端起了杯子,把啤酒喝了下去。我看到他喉咙隆起的骨节,像蛇头一样窜上窜下,快速地上下移动着。
我不敢看合新,我把目光投到了窗外,对面的灯光温暖地亮着,一切都显得祥和宁静。突然,一个钢琴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我回头一看,合新坐在钢琴面前,他在弹奏,是一首熟悉的旋律《少女的祈祷》。
旋律优美而舒展,飘散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她在祈祷什么呢?据说这个曲子的作者是一个只有18岁的少女,她28岁就离开的人世。我被旋律包裹着,我的眼前晃动着天一的身影,她欢笑的脸,她一直在笑,大笑、微笑,笑得那么美啊。
一位印度智者说:如果你在14岁时不能爱,那么你在42岁时就无法祈祷。
祈祷是一种素质,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具备这样的素质的。我在祈祷,合新也在祈祷,我们一起祈祷。
我走到合新的身边,我离音乐的声音更近了,我是离祈祷更近了。合新把目光投向我,这一次他的目光是坚定而温暖的。
一直没有好消息传来,李南每天都到网上去查询,他的很多同行都在纷纷和他探讨治疗方案,把点滴经验告诉他。
天一的病情暂时处于平稳的状态,她的精神状态也有所好转,她让淑百给同学打电话,让同学到病房来帮她补功课。天一的人员关系很好,许多同学都争着来。淑百嘱咐她不能太累。天一急得说,我都落后一大截了。淑百说天一就是这样一个争强好胜的孩子,她这样的素质是天生的。
春天开始的时候,詹姆斯教授又来信询问天一的情况,他在信的结尾写到:我们期待着天一的到来。我们共同祈祷吧!
我把合新那天对我说的话告诉了淑百,淑百说:“不能,坚决不能让他有这样的想法。李南一定会找到救天一的办法的。”
星期六的晚上,淑百又来电话让我和合新去家里吃饭,淑百说:“天一也回来。我们可以大团圆了。”
自从大年三十的那一天去过淑百家,后来我们再没有去过,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在病房见面,但是病房不能容纳太多的人,尤其是肾病病房,最最怕交叉感染。淑百的电话让我兴奋不已,又可以见到天一了,在病房那样的环境里,总是提醒我天一是一个病人。而在家里就不一样了。接完了淑百的电话,我就给合新打了电话,合新说淑百已经通知他了。我说我太高兴了。合新说我也是。我们共同想到了那一天的情景,那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并且每一次想起来都那么温馨和激动的。
那一天我去的很早,淑百交给我做饭的任务,这无疑是我最想做的,也是最适合我做的。我对淑百说,买菜也是我了。
一大早我就到菜市场去采购了,早上的蔬菜不仅新鲜,而且品种也多。我把买回的菜放在我的冰箱里保鲜。下午我就开始收拾自己,我总是把和天一,还有和淑百、李南、合新在一起的日子当成节日来过,春天是可以穿漂亮衣服的时候。我穿了一件最新款的“宝资”直身裙,藏青色,领口处缀了金色的装饰小方块金属片,中袖,看上去大方、有韵味,而又显示出一定的档次。我把长发挽成了一个发髻,压上了一个乳白色的发卡。在最外面我套上了一件中长款的白色风衣。
我是四点钟到达淑百家的,淑百告诉我合新已经把天一接回家了,他们俩在屋里等我。淑百的这一番苦心我完全能体会到,她要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她要我和合新充分地去体验为人父母的快乐。
的确,门铃刚刚响过,两张笑脸就出现在我的面前。接着,天一抢上前来要来接我手里的东西,合新一把制止了她,他把东西接了过去,天一的手臂环住了我的脖子。合新在一边笑嘻嘻地看着。天哪,这一切都是我梦想的一种家的感觉。我得到了,我幸福得要死。
天一把我带到厨房,她高兴地说:“啊,终于可以吃妈妈做的饭了。”
天一没有在妈妈前面加“玉香”两个字,可见她小小的心里,却总是在为别人着想的,我忍不住把她拉到我的怀里,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们都没有说,天一乖顺地靠着我,我能感觉到她的心跳在敲打着我的胸壁。她在15年前滑出了我的身体,现在又仿佛回来了,我暗自独语:谢谢,谢谢给我这一切幸福的上天啊。
我还为天一带来了一件衣服,也是我专门到金龙百货去给她挑的,是一件BURBERRY长袖连衣裙,浅绿和浅黄交叉方格,正适合春天穿。我正在洗菜的时候,天一喊了我,我一回头看到了穿着新衣的天一,我的心又一次被震撼,看上去天一那么美,既淑女又大方,太适合天一了。
“很漂亮,是吗?”天一看我没有吭声,小心地问道。
“太美了,天一。太美了。”我说道。
天一嘎嘎笑了,“谢谢,谢谢妈妈!”
对于要做的菜,我心里早有一个菜谱了,我把母亲的那点本事都学回来了,我还专门问了淑百天一的爱好,淑百说是炸鸡腿。我专门选了新鲜的鸡腿,并且仔细研究了做法,我把鸡腿腌渍起来,就忙做别的菜。
天一不时地进到厨房来,一来就吸鼻子:“好香啊,都流口水了。”
我催她快出去,我怕厨房的东西把她的衣服蹭脏了。我埋头做饭,感到有一种巨大的幸福感。有一下,我一回头,看到合新正依在门框上看着我。
“啊,你吓我一跳啊。”
“我在看一幅画。”
“是听音乐吧,锅碗瓢盆交响曲。”
“不,是画。”
“好了,快去陪你的女儿吧。”
“我真幸福。”合新说,他的声音淡淡的、平平的,可是我的心却颤了一下。
我举起头来看着他:“我也是,合新。你不怪我吧?”
“为什么要怪你?”
“因为我……因为后来的这一切……。”
“不。不怪。我一直想对你说,谢谢,谢谢玉香。有天一,我太满足了,这是多么大的幸福啊。
“可是……。”
“可是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天一这样完美的孩子。能创造这样的生命,我觉得老天对我太好了。”
“你这样想太好了。谢谢你。”
天一跑了过来,我急忙把才出锅的炸鸡腿端给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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