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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_油灯-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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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傣家吃芒果最爽的是在芒果林里面吃,摘下已经成熟,散发着迷人香气的芒果,往肉最厚的地方轻轻地一撕,将果皮撕开,啊呜一口咬下去,满嘴就是饱含汁水和香气的芒果肉了。傣家人爱吃芒果,吃起来也最是浪费——小芒果一般只咬两口,在核的两侧肉最厚的地方各咬一大口,剩下的就不吃了,因为再吃的话就会吃到芒果丝,那会塞牙缝的。蝶翅听了岩崖的教导之后只能不可思议的摇头,这样的吃法实在是太奢侈,也太浪费了……
不过傣家人最喜欢吃的还是生吃芒。生吃芒似乎是一种特殊的芒果品种,个头很大,并不香甜,而是很酸,带着一种生涩的滋味,汁水也不多,将芒果的肉切成丁或者片,像是拌凉菜一样,加上盐巴和油煎过的辣椒面一拌,一种又酸又涩又咸又辣,还带着一种芒果特有的香味,味道很怪异,蝶翅自己吃不惯——玉康乐特意拌给他们吃,他们一家都吃的十分开心,而蝶翅就尝了一口之后就再也没有敢吃。
种的最多的果树应该是香蕉芭蕉,有成片的香蕉林和芭蕉树。也有别那么一小片一小片的。令蝶翅惊讶的是傣家人并不是很喜欢这种水果,除了五指蕉和芭蕉花以外,很少吃。要么是货物卖出去,要么就干脆砍回来喂牲畜,寨子里七成的芭蕉香蕉最后都进了牲畜的肚子里面。
“头发好痒!”娇娇不舒服的在头上抓了几下,苦恼的道:“一路上都没有好好的清洗头发,刚刚洗完就有头皮,又痒又难看,怎么办啊?”
“我也一样!”蝶翅也是有些苦恼的,她们两个这会正坐在河边,岩崖和阿勋他们正在树上——那是一排椰子树,他们几个正比赛爬椰子树,看谁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摘回椰子来。
“晚上洗一洗就好了!”玉康琴笑得甜甜的,她是岩林的小女儿,今年才十三岁,和两个人年纪一般大,她们到的时候玉康琴去前面寨子的外婆家去了,没有见到,见了面之后,三个年纪一般的女孩子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洗了也没有用啊!”娇娇觉得痒得慌,使劲的抓了几把,她们入乡随俗,没有带白家姑娘的包头,而是将头发盘在了头上,插了几朵花在上面。
“有淘米水洗就有用了!”玉康琴笑笑,道:“我们都是攒淘米水洗头的,洗出来的头发又黑又亮,不会打结也不会有头皮,你试试看就知道了!”
“那就试试看喽!”蝶翅虽然不认为淘米水能有什么神奇的功效,但试试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她们两个昨天都已经大着胆子和玉康乐姐妹一起到河里洗澡了,还有什么不敢的。
想起昨天的经历蝶翅就想笑——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能有那么胆大开放的一天,但那样的感觉还真是不赖。
依旧是傍晚,在夕阳还没有落山之前,她和娇娇就换上了玉康琴借给她们洗澡用的筒裙——那个时候蝶翅才知道,看起来十分淑女,美丽的筒裙其实不过是一块花布而已,洗澡专用的筒裙其实和平时穿的筒裙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是长了一点点而已。平时是将那块布在腰间一围,轻轻地一别,就成了一条裙子,而洗澡的时候则是在胸上方围住,里面不穿任何的衣服,就像是围了一块花哨的浴巾一样。打扮一新之后,有些羞涩,更多的却是好玩,她们嘻嘻哈哈得到了河边沐浴。
她们到的时候河边早就已经有了很多妇女,老的小的都有,在玉康乐姐妹的指导下,她们先轻轻的将裙子解开,把它方得宽松一些,然后小心翼翼的提着,,慢慢的往河里走,一边走一边将裙子慢慢的提高——比水面略高一点点,不让河水将裙子打湿,也不让自己的肌肤暴露在外面。等到了河中央的时候,裙子已经被她们全部脱下,小心的盘在了头顶上,而她们整个人也都在了水里,简单的清洗之后,她们先小心的将头上的裙子取下来,慢慢的往下放,等她们出了水的时候,那块包头布又成了裙子围了起来,这个时候她们就站在水浅的地方洗头。
蝶翅和娇娇因为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难免有些生疏和笨拙,而其他的女子却十分的熟练,金红色的一样照射下,水面上金光闪闪,婀娜的傣家女子个个都是一头秀美的长发,她们这样沐浴的场景极为美丽,可惜的是除了蝶翅之外,没有人会多看几眼。
“明天就要过年了,你们过年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啊?”蝶翅更关心的是这个问题,她们跋山涉水最主要的就是为了来过傣家新年的。
“第一件事情啊,是给佛身洗浴!”玉康琴微笑着,傣家女子不管怎么看都有一种难言的温婉,柔柔的,就像水做的一样,说起话来也是温温柔柔,不紧不慢的,和白家姑娘绝然不一样。
“在我们傣家,每个寨子都有自己的佛寺,明天一早我们会用竹龙引来山泉水为佛祖金身沐浴,等为佛祖沐浴之后,我们才会开始泼水活动。”玉康琴简单的道:“今天一大早阿爸就和几个阿叔去检查竹龙去了,那竹龙早几天就已经扎好,竹龙的身子是空的,可以引水。明天也是赕佛的日子,我们这里没有寺院,有寺院的地方大家会把家里最好的东西送到佛寺里面,供养里面的和尚。我们家准备了很多东西,送给在寺院里的阿弟,明天天不亮的时候阿哥就会把东西送进寺院去。”
岩林家最有出息的不是大儿子岩崖,而是小儿子岩昆,他今年九岁,正在寺院出家,是岩林家唯一一个得到这样殊荣的人,也会是岩林家以后最有身份地位的人。
傣家人出家当和尚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蝶翅以前听说过,说傣家全民信仰佛教,男子到了一定的年纪就要出家当和尚,成年之后可以还俗回家成亲。到了之后才发现其实没有那么简单,并不是每一个男子都有出家的机会的,除了本身的条件不错,聪明伶俐、讨人喜欢之外还要有一个良好的家庭。当过和尚的男子,拥有的社会地位比其他的人都要高,而男子出家是一个件十分隆重的事情,那不单单是他的事情,更是光耀门楣的一件大事,是他一生中最重大的事情。比他出生、结婚和葬礼还要隆重的多得多,岩林家算是寨子里面最为富有的人家之一了,可也只能让小儿子岩昆出家,而大儿子岩崖却是没有出家的。
在出家的这段时间,不但允许他和家人来往,也不反对出家的男子和女性交往,很多和尚还俗之后就立刻成亲,成亲的对象就是他们当和尚期间认识的女孩,能够和在寺院里面的和尚谈情说爱是一件十分有面子的事情,而能够嫁给一个还俗的和尚更是一件令全家人都觉得脸上有光的事情。岩林家自从小儿子去了寺院当和尚之后,在寨子里面得到了更多的尊重,而他们家的人说起岩昆都是一脸的荣耀。
新年的第一天是赕佛的日子,说白了就是将家里最好的布料,最好的食物以及钱财什么的送到寺院里供养寺院里面的和尚,像岩林家这样有亲人在寺院里的,可以直接给亲人送去,而没有亲人的却要排着队送上,显示自己的一番心意。
“对你们来说,最好玩的是泼水的活动。”玉康琴笑着道:“最开始的时候我们用铜盆端着水,用树枝沾水洒在喜欢的人身上,为他驱除一切的灾难病痛和不快,希望可以给他带来好运。然后,我们会用勺子代替树枝,大勺大勺的往人身上泼,表示更浓烈的感情,再然后我们会直接用盆来泼水,将全身都泼湿,让祝福洒满全身,再然后……”
“怎样?不会直接丢水里面吧?”蝶翅觉得大为刺激,笑呵呵的接着道。
“是!”玉康琴笑了起来,道:“姑娘们会一起涌上前,把其中一个喜欢的小伙子拉着塞进水里,而小伙子也会三五成群的把其中一个喜欢的姑娘抬起来丢进水里……越是讨人喜欢的被丢进水里的次数就越多,要是谁没有被丢进水里的话,一定是大家都很讨厌的人。”
“那我们呢?都没有人认识我们,会不会没有人理会我们啊?”娇娇担心的问道,蝶翅也一脸紧张的看着玉康乐,那种狂欢的时候,唯独自己被人忽视,一身的干爽,一定会很难过的。
“你们是客人,会是第一个被丢进水里的。”玉康琴笑着道:“所以,明天你们两个最好穿那种湿的快。也容易干的衣服,要不然一定会很惨很惨的。”
“我宁愿惨一点也不要一身干净清爽的,那才是真的惨呢!”蝶翅笑着回了一声,然后看着几个男孩笑哈哈的过来,显然,他们的比赛已经结束了,不用问都知道,一定是岩崖获胜,阿南和阿勋怎么可能赢得了他呢……
? 第七十二章 吃醋了
胸口有些闷闷的!蝶翅一个人抱膝坐在一丛凤尾竹下面,听着远处传来的阵阵欢笑声,越发的觉得难过和寂寞起来。
今天是泼水节的第一天,他们一早就兴味盎然的跟着玉康乐姐妹一起准备——换上了新的傣装,梳了和傣家姑娘一样的发髻,戴上了艳丽的花朵装饰,胸前还挂了用鲜花编成的花环,看起来和傣家姑娘没有什么两样。
泼水节是从浴佛开始的,浴佛之后就由一队姑娘小伙用树枝蘸着水往大家身上轻洒,开始了一年一度的狂欢……
玩了一会儿,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的时候,蝶翅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阿南一直陪着娇娇,玉康乐姐妹则是和一拨朋友玩得忘乎所以,而阿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一群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拥簇着和她拉开了距离,看到阿勋满脸笑容的和小姑娘们说说笑笑,似乎没有发现自己不在身边,蝶翅忽然觉得胸口闷得慌,但是她没有叫阿勋,更没有追上去,而是小心的躲开了几个熟悉的人,独自一个人远离了热闹的人群,躲了起来。
她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是什么,说白了就是在吃醋!只是她不明白从什么时候起,阿勋在她的眼中已经有了不一样的地位,熟悉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陪伴,更习惯了他眼中只有自己。他一直守在自己身边的时候,也不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可一旦发现他被其他的女孩环绕着,将自己遗忘的时候,就觉得失去了很重要的东西。
她也知道自己是喜欢阿勋的,可是……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喜欢是十分理智的那种——喜欢和他在一起,能够接受阿勋成为自己未来一半的可能,但如果两个人没有什么未来也不会有多么的伤感。就像对上一世那十多个男朋友一样,两个人相处得很愉快,但真到了要分手的时候,有的也不过是淡淡的伤感和麻木……感情不就是那么一回事情吗?可是为什么光是看到阿勋和那些小姑娘亲亲热热的说说话,和自己拉开了距离,就会让自己满心的不舒服呢?难道在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被身边的每一个人给潜移默化了,已经变得像他们一样,满身都是挥霍不完的热情和浪漫了?蝶翅不愿意相信自己会变成那个样子——不是说那样不好,可那样的自己实在是太陌生,陌生的让她害怕,那样的自己一旦受伤,还能够缓和过来吗?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蝶翅懒洋洋的瞥了一眼,是张焕振,他一身湿淋淋的,就像刚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或许他就是刚刚出水里爬出来也说不定,今天是所有人的狂欢节,不管男女老少都已经玩疯了,蝶翅亲眼看见岩林被几个小伙子架起来丢进水里。那个时候丢人的在大笑,被丢的在大笑,围观的在也在大笑,好像除了笑以外,就没有别的表情了。
“这里清静!”蝶翅不是很想和他说话,这些年来往稍微多了一些,一年总能够见到他上家里一两次,在叶榆城的铺子和阿勋家的小酒馆时不时的也能遇上他,两人之间也算是很熟悉了。可是蝶翅对他始终是有些不大对付,总觉得这个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明明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给母亲杨雪素一个未来,却和母亲谈恋爱,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却还和母亲藕断丝连,对母亲负心,对家庭不负责任——就算杨雪素和蝶翅谈过心,也不能改变蝶翅对这个男人的看法。
“今天可不是贪图清净的日子!”张焕振不是没有看出来蝶翅的不想理睬他,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个小祖宗,她见自己的时候虽然很有礼貌,可脸上的笑容总是很勉强,自己扯着她说话也是能不说就不说,必须的说的时候则尽量简单的几句话打发自己。
这一次特意挑在这种日子,带着他们到西双版纳过傣历新年,是因为阿南的一再请求,可更多的还是为了让自己和她有个相处的机会,改善一下彼此之间的关系。
蝶翅一点都不淑女的翻了一个白眼,没有说话,也不想和他说什么,她不认为张焕振能够理解自己在想什么。
“阿勋呢?怎么没有陪着你?”张焕振也没有指望她能够对自己有多么的热情,相处了这半个多月,蝶翅对他已经从最初的冷脸相对,到之后的视而不见,现在愿意勉强的应付,这就已经是一种进步了,他不急,慢慢来就好。
“他没有理由一直陪着我!”蝶翅把下巴放在膝盖上,简单的道。
“阿勋是不是被小姑娘们拉着走了?”张焕振眉毛一挑,道:“阿勋和我来过这里很多次,他人长得好,歌对的棒,酒量也还不错,这里不少的小姑娘都很喜欢他。记得前年还有一个小姑娘绣了荷包送给他。”
原来还有真是有姑娘主动追求他啊!蝶翅一动不动的听着张焕振说话,没有任何不高兴的反应——当然也不会有什么愉悦的回应,就像没有听见一样。
“阿勋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张焕振实在是拿蝶翅一点办法都没有,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哪一个不是喜怒哀乐都挂在脸上,高兴就笑,不高兴就使小性子,脾气大一点,像娇娇那样的动动手脚收拾人也挺正常,可是蝶翅呢,总是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这让人很无奈,也让人实在是很心疼。
就像雪素说的,蝶翅是一个很乖巧的姑娘,可却也是一个很让人不放心的孩子,有不属于白家姑娘的文静,却没有白家人的乐观天性,总是让人感觉到她有很重的心思,这样的她会活得很累很辛苦。
蝶翅偏头看了张焕振一眼,不明白他到底想说什么,也没有搭话的心情:她知道阿勋还是很不错的,虽然黑了点,可是长得还是很英俊,个子不是很高,但在普遍偏矮的白家人中已经高个子了,性格开朗,幼年丧父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阴影,相反,他和同龄人相比,除了有相同的开朗之外还多了些只有少数人才有的坚韧。蝶翅知道自己是喜欢阿勋的,但是要让蝶翅对他有什么非君不嫁的念头还是不大可能,他们两个人还没有到那一步。
“我们大家都觉得你们两个很相配,都认为你们两个要是能够在一起的话会过得很好的!”张焕振笑着,然后话音一转道:“可是,我们都不明白你是怎么看阿勋的?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喜欢阿勋?”
蝶翅微微一怔,她对阿勋确实没有多么的依恋,也没有觉得非他不嫁,可是张焕振说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是以为自己看不上阿勋,还想再找别的什么人吗?她可没有那样的心思和心情,先不说能不能找到,就算是找到了,要适应那一个人的一切也是件累人的事情,她没有那样的精神头。
“你对阿勋一直不冷不热的,没有直接拒绝他对你的感情,但是也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回应!”张焕振不是在抱怨蝶翅,而是就事论事,白家姑娘虽然没有像彝家姑娘那样火辣辣的直来直去,可也不会像汉族姑娘那样讲究什么矜持不矜持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会有模凌两可的态度。
可蝶翅对阿勋的态度却一直不是很明朗,说是喜欢,没有见她像娇娇一样,见不到就想,见到了就脸上就是压都压不住的欢喜,凑在一起的时候有说不完的话,整个人都散发着热恋中的小女儿的幸福模样。说是不喜欢,可除了阿勋以外,她却又从来不接受其他男孩子的礼物,更不用说和那些男孩出门游玩什么的了,这样的情形落在他们的眼中,不觉得是姑娘家该有的矜持,只觉得很是憋闷。
蝶翅很想给张焕振一个苦笑,但终究还是什么表情都没有,她从来就不是一个热情奔放的人,她到现在已经渐渐适应白家人那种天生的热情和乐观——其实不管是白家人,似乎这方土地上的大多数人骨子里都有一种热情和乐观,他们也不吝于将他们的热情和所有认识不认识的人分享,可是适应是一回事,让自己变成那样的人又是另外的一回事,蝶翅只能说自己天生就缺乏那种热情,就算有,也早已经在上一世就已经消耗殆尽了。
“你不说点什么吗?”张焕振自言自语了半天,蝶翅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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