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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_油灯-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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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的话,不用蝶翅找他的麻烦,海娜的那一关他就过不了。
      “干爹明明就有说!”阿鹏哼哼的看着他,道:“我们蝶翅只是没有像某些人那么泼,那么野,可也没有像汉人家的姑娘那样,笑一笑都要用个手帕捂住嘴。干爹这话可不好,要罚酒!”
      “罚酒就罚酒!”罚别的还要考虑一下,罚酒?帕果无酒不欢的人还会怕罚酒?
      “你说的?”阿鹏斜睨着帕果,一副不大相信他能乖乖认罚的样子,蝶翅是最清楚、最了解阿鹏的,她掐了自己一把,将已经到了嘴边的喷笑强行忍了回去。
      “我说的!”帕果肯定阿鹏的说法,然后道:“你说怎么罚就怎么罚,我绝不反悔!”
      “这个简单,就罚你半个月不准喝酒!”阿鹏的惩罚让帕果傻了眼,海娜看着这对不是亲生父子,却和亲生父子一样亲密的父子两笑弯了腰,甲亚和布拉都没有想到阿鹏所谓的罚酒不是罚了喝酒,而是罚了不准喝酒,也都嘻嘻哈哈的笑了起来,他们都知道帕果的酒瘾有多大,这样的惩罚对他来说是怎样的酷刑。
      “这不算!”帕果立刻反悔了,半个月不准喝酒,那他还不给馋死?
      “干妈,干爹说话不算数该怎么办?”阿鹏一点都不理会帕果,再说出惩罚的时候他就知道帕果会反悔,也知道就算是他现在不叫着反悔,自己也不可能为了监督他喝不喝酒在这里呆上半个月,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只能交给海娜。
      “他会说话算数的!”海娜可不同情一脸被陷害的帕果,笑着道:“干妈监视着他,这半个月他要是敢喝一口酒的话,干妈就把他所有的酒坛子砸了。”
      “阿嬢最好了!”蝶翅笑眯眯的搂着海娜的手臂撒娇,道:“阿嬢一定要好好的盯着阿叔,我看他顶多两天就会觉都不睡的爬起来偷酒喝。”
      “我看不会!”阿勋摇摇头,道“阿叔那么爱喝酒,怎么可能熬得了两天,一天不喝酒可能都会全身不舒服,今天不算,明天白天不喝,晚上也会偷着喝。”
      “喂,你们怎么能联合起来挤兑我啊?”帕果不满的大声嚷嚷着:“我还算是一家之主吗?”
      “你是一家之主?”海娜满脸迷惑的看着帕果,在儿女们的嬉笑中问道:“你什么时候成了一家之主,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啊?”
      “就是!就是!”布拉没大没小的笑着道:“我记得我们家做主的从来都是阿妈,什么时候变成阿爸当家做主了?怎么连通知一声都没有啊?”
      布拉的话让所有的人都放声大笑起来,帕果愤愤的给了这个“不孝子”一下,也忍不住的跟着笑了起来,别看他一脸的横肉,一副凶狠的模样,在这个家里还真是当不了家做不了主,什么事情还都是海娜说了算的。
      “阿鹏,你说干爹对你怎么样?”海娜是偏向阿鹏和蝶翅的,想要从海娜那里获得喝酒许可首先就要让阿鹏松口,要不然自己还真是一点招都没有,这一点,帕果很清楚。
      “阿叔对阿哥一向都很好,对蝶翅也很好很好!”蝶翅抢在阿鹏之前回答道:“可是,好归好,惩罚是惩罚,不能混为一谈的。阿嬢,你说对不对?”
      这个狡诈丫头!帕果瞪着蝶翅,凶狠的样子一点都没有什么杀伤力——都知道他不过是看着凶狠,可但凡是家人,都可以欺负一下,在座的哪里还有人会被他的眼神吓唬到啊!
      “阿爸,别瞪了,小心一会儿眼睛疼!”玛琪不痛不痒的说了一句,大家又大笑起来,海燕爸同情的拍拍帕果的肩头,道:“姐夫,还是趁着今天晚上还能喝酒,多喝一杯,明天我保证你连酒味都闻不到的。”
      “一边去!”帕果给了他一下,郁闷的道:“不能喝酒的时候最好闻不到,你不知道闻得到喝不到更难受啊?”
      “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有时间一定要过来找我啊!”蝶翅还是很舍不得刚刚认识的海家姐妹,海燕海花不用说,刚见面的时候就相处得很好,海英虽然一开始很不对盘,但两个人拼了一次酒之后,反倒成了相处最好的,明天已经是出来的第七天了,怎么都该回去了,蝶翅有点想家,可也很舍不得这些爽朗的朋友。
      “会的!”海英直率的笑着道:“等我们有时间就约着去喜州找你,我听阿姑说了,你们家在喜州很有名气,随便找个人都能够问到你们家在什么地方。到时候,我一定带着我喜欢的阿表哥一起去。”
      “这个送给你们!”蝶翅用手腕上取下细细的银手镯,那是阿德专门给她打制的,很细,只比绣花针粗一点点,一只不好看,也没法看,可是她手上整整带了二十六只,那就不是一般的漂亮了,举手投足间,还能听到相互碰撞产生的清脆响声,是蝶翅最喜欢的饰品之一。她将二十六只手镯给了海花八只,海燕海英各九只,笑着道:“虽然少了点,可也还是好看的!”
      “你不是喜欢这个吗?”海英指了指自己身上背的挎包,鲜艳的色彩,精细的绣花都让蝶翅十分的喜欢,她笑着道:“我没有带新的过来,不过这个也是我来的那天才刚刚用的,就把这个送给你,你可不要嫌弃啊!”
      蝶翅欢喜的点头,她怎么会嫌弃呢?这可是朋友的一番心意啊!
      一顿饭之后,娇娇将自己最喜欢的头花送给了海花,蝶翅除了手镯之外,还把自己的头花也贡献出来给了海燕海英,而娇娇得到的是海燕爸送的一整只小熊猫的皮,那东西她倒是用不上。可不管是送给阿爸阿哥还是留着以后送给情郎都是很好的礼物。
      玛琪和蝶翅娇娇没有交换什么礼物,她们见面的机会多得很,这一次蝶翅过来的时候就给玛琪带了不少的礼物。
      第二天离开的时候,蝶翅他们可以说是满载而归——海娜刚刚腌好的两条麂子的后腿;不大不小的一坛野蜂蜜,一坛子泡了马蜂的酒;海家姐妹送的礼物,甲亚给她们抓的松鼠;还有那让她们分别时都忍不住红了眼眶的情谊……

      ? 第六十一章 无题

      “蝶翅,你绣的帕子就是要好看很多!”娇娇欢喜的拿着蝶翅给她绣的帕子,眼睛弯弯的,十分的开心。
      “你喜欢就好!”蝶翅微微一笑,已经习惯了娇娇的赞美,她头都不抬的专心看着刚刚进来回来的一支马队的货物账单,那是已经清点、入库之后报过来的,一起送过来的还有他们进货的单子。
      自从去年秋天阿奶生了一场大病,身体不像以前那么健朗之后,杨谭林就没有再带马帮出去,而是留在家里管一管铺子,抽出很多的时间陪陪老伴和家人。用他的话来说,阿奶这一辈子跟着他吃了不少苦,也过了些衣食无忧的好日子,就是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太少。现在,女儿女婿能够当家了,孙子已经熬了出来,除了年纪小,阅历还差了一点之外,已经是一个不错的马锅头了,孙女有出息,是喜州叶榆都有名的才女,他也没有必要抓着所有的事情不放手,还是和老伴趁着骨头还算硬朗,还能到处走动,两个人一起多去走走、玩玩,不要等到都走不动了,想玩都玩不动了。所以,他除了偶尔到铺子里面走一走,去仓库里面看一看,剩下的时间,不是和阿奶去亲戚朋友家串门,就是爬爬苍山,或者扛着鱼竿到洱海边钓鱼,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悠哉。
      阿德和阿鹏父子两个都在马帮上行走,阿德主要走大理到拓东城的路线,阿鹏主要走大理到丽江这一段,而从大理到缅甸则是由杨家马帮两个很得力的马锅头高荣华和吴宝庆两人走,杨雪素则管着铺子和货物到了之后的安排,蝶翅也跟在她身边帮忙,十四岁的蝶翅不管是管账还是各种货物的管理都很有一手,是杨雪素最得力的帮手。而令杨家人自豪,也让蝶翅觉得啼笑皆非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有了“才女”的名号。
      蝶翅第一次是从一脸与荣有焉的阿勋的嘴巴里听到这样的称呼的,而她的反应是将刚刚喝到嘴里的茶水一口喷了出来,猝不及防的阿勋就那样被她用口水“洗礼”了。
      什么是才女?那是才华横溢、德才兼备,令无数的人敬仰的女性,譬如名垂千古的蔡文姬,再譬如词国俊杰的李清照,她们可是公认的才女,而自己凭什么能够被称为才女?
      蝶翅的吃惊和不解阿勋不是很能理解,不过他却坚信蝶翅确实是才女。为什么?这还不简单,蝶翅能读会写,不认识的字极少,能够写一手十分好看的毛笔字,记账、算账、对账更是又快又准,算盘打得也好,除此之外,能够出口成章——叶榆城的读书人说了,杨蝶翅不但四个字的成语说得溜,不时的还能够冒出几句诗词佳句来,虽然都是前人所写,可也证明了她是认真读过书的人,这样的女子不是才女是什么?
      听了阿勋的解释,蝶翅淡定了——能不淡定吗?整个叶榆城,要找能够将算盘的啪啪响的女人没问题,阿勋妈心算口算都十分的溜,可要找一个能读会写的女人就有些难度,要找个能够写得一手好字的那就是难上加难,这么看来,自己还真个是“才女”了,虽然这个称呼实在是让她感到恶寒。
      已经十七岁的阿勋长得一表人才,跟在张焕振身边走了六个年头,让他自小就比同龄人沉稳的他不但早早的脱去了稚气,更多了些成熟男人才有的气质,因为走马帮的风吹日晒,让他的皮肤也呈现一种健康的黝黑,显得英武很多,脸上总是带着阳光少年独有的灿烂笑容,让见了他的人不但顿生好感,也很愿意和他接近,自幼就比旁人略高一些的个子现在更显得挺拔,不过……
      蝶翅对这一点只是撇撇嘴,有点酸葡萄心理的说,那不过是矮个子里面拔高个而已,阿勋其实也不过一米七五左右,要是在前世,那不过是还算可以的个子,可是在这里,除了人高马大的藏家人以外,还真是没有几个长得高的,阿鹏不过一米七左右,让蝶翅十分不满的是自己居然还不到一米六,仅有一米五多了一点点,就算自己现在才十四岁,还有成长的空间,可是估计也没有可能突破一米六大关了——杨雪素不到一米五五,阿德稍高一些,可也就是一米六五的样子,阿鹏长到一米七已经是意外之喜了,而她估计没有多少希望了。
      在女人普遍一米六以下,男人普遍一米七以下的大理,阿勋还真的是鹤立鸡群,属于那种让大多数人仰望的高个子,令蝶翅极为不爽的是自己也属于那种需要仰望他的人之一——她不爽的时候完全忘记了,阿勋在她面前极少会站在她的前面,不是在她的身侧就是在她的身后,要不然就是坐着或者半蹲着,从来不让她仰视自己。
      蝶翅是叶榆城很多人眼中的才女,是一个聪明能干、勤快美丽的姑娘,在叶榆城也好,喜州也罢,喜欢她的小伙子不在少数,娇娇的堂哥董志伟就十分的喜欢她。只要有时间,总是会来找她,就算什么都不做,光是看着她也都能够自顾自的傻笑起来。不过,董志伟从来就不是蝶翅烦恼的对象,他喜欢蝶翅,喜欢的十分单纯,只为喜欢而喜欢,没有更多的奢求,也没有给蝶翅任何的压力,让蝶翅头疼的是扎旺的孙子,江边卓玛的小儿子扎西多吉。
      那小子十五岁的那年第一次见到十三岁的蝶翅,一眼就喜欢上了蝶翅,他对蝶翅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是扎西多吉,我很喜欢你!”让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蝶翅傻了眼,让周围所有的人笑晕了过去。喜欢就喜欢吧,蝶翅也不觉得有什么好或者不好的,可是那小子居然一直鼓吹着让蝶翅嫁给他,如果蝶翅不想嫁也可以,他是家里的老三,是不用继承家业的,他很愿意“嫁”给蝶翅,嫁到杨家来。他的话让原本就舍不得蝶翅嫁到别人家的阿鹏连连点头,忽然之间看他顺眼了。
      扎西多吉是个热情爽朗的小伙子,不过他的热情对蝶翅来说就像太阳——远远地晒一晒还可以,离近了可是烧死人的,还是进而远之的好。自从认识蝶翅,每次都马帮前往拓东城或者缅甸,扎西多吉都会自告奋勇的担任二锅头一职,为的就是路过喜州的时候能够和蝶翅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而蝶翅每次都是避退不迭。
      可能是因为习惯成自然,蝶翅更愿意和阿勋在一起,他不会用扎西多吉那种几乎要烧死人的眼光看自己,也不会像董志伟一样和自己说着说着忽然傻笑,只是很自然的说说笑笑,会和自己讲述他在走马帮见到的壮丽景色,奇闻异事,也会向自己诉诉苦,说说走马帮的艰难,会和自己回忆曾经的欢乐,也会一起憧憬美好的明天。
      阿勋是叶榆城十五岁到十八岁这个年龄段中颇为出彩的小伙子之一,长得好,能说会唱,不过十六岁,已经是一个不错的二锅头了,如果不是因为叶榆城大多数姑娘都知道阿勋对蝶翅的心意,跟在他身后的姑娘一定会比现在还要多。
      “阿勋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娇娇将手帕收好之后道:“他们已经出门四十三天了,怎么还没有回来啊?”
      “就这两天吧!”蝶翅对好了进货单和入货单,损耗很小,看来路上没有遇到多少的恶劣天气,这一批货等到明年天气转暖之后出出去会很不错,总的来说今天的生意比去年更好,收入有了很明显的提高,晚上回去和阿妈、阿公商量一下,过年的时候要给所有的伙计们包一个大红包才是。
      “这两天是哪一天啊!”娇娇无力的呻吟了一声,她觉得时间过得真是很慢——别误会,她可不是想阿勋了,她和阿勋的关系还是和刚刚认识的时候一样,见了面就吵,不见面的时候总是喜欢和蝶翅说对方的不好,她想的是另有其人。
      “怎么,想阿南了?”蝶翅将货单收好,笑着对一脸无力的娇娇道,他们两个似乎从那年到帕果家过完火把节后就不一样了,娇娇还是那个娇娇,对谁都很蛮横,但对阿南除了蛮横之外,更多了一些情愫,只要阿南没有随张焕振赶马,两个人就三天两头的见面,在一起说说笑笑也好,去阿勋家的小酒馆帮忙也罢,总是形影不离。而阿南对娇娇言听计从,每次出门回来总不会忘记给娇娇带一份礼物,给她一份惊喜。
      “是有点想了!”娇娇直言不讳的道:“我昨天还直接到他们家去问他们什么时候回来,结果又和阿南妈吵了一架……蝶翅,你有没有觉得阿南妈越来越讨厌了?”
      “我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她一两次,怎么知道她是不是很讨厌?”蝶翅摇摇头,实在是不理解,娇娇和阿南的感情好,张焕振对娇娇也从来都是和颜悦色的,可不知道为什么,阿南妈和娇娇却像是仇人似地,两个人就没有说是和和气气的说过话,每次见面都要吵架,蝶翅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可是她们这样相处实在不是一件好事情,蝶翅把东西收好后正色道:“可是娇娇,不管她是不是很讨厌,她终究是阿南的阿妈,是长辈,你就不能忍让一些,不要总是和她一见面就吵?”
      “当然不能!”娇娇白了蝶翅一眼,道:“她每次见我都是那副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鬼样子,我凭什么受她的气?再说,她那个人就那副德行,你越是让着她,她就越是嚣张,我才不会让着她呢!”
      “可是这样下去会影响到你和阿南的。”蝶翅很担心这样下去娇娇和阿南不会有什么结果,阿南妈要是执意反对的话,两个人很难有结果的。
      “我和阿南是我和阿南,与阿南妈没有关系。”娇娇耸耸肩,一点都不认为这是一回事情,正说着,一个梳了两个小辫子的小丫头乐颠颠的跑了过来,笑呵呵的道:“阿姐,阿哥他们已经到下关了,正在卸货,他托人带话过来,说明天一早看你去。”
      “阿勋他们回来了?”娇娇比蝶翅还激动的跳了起来。
      “嗯!”来的是阿勋的妹妹阿媛,大名张媛媛,当年的双胞胎之一,她笑得甜甜的道:“阿南哥也回来了,也要到明天才能过来。”
      “终于回来了!”娇娇脸上瞬间笑开了花,然后恶狠狠的道:“该死的阿南,阿勋记得给你报个信,他怎么不会给我报信?等明天见到他看我怎么收拾他!”
      蝶翅摇摇头,实在是不知道该说她什么了。

      ? 第六十二章 我喜欢就好

      “阿勋会过来吃早饭吗?”杨谭林问了一声正在院子里面给花浇水的蝶翅,他们都刚刚起床一小会,荷花妈正在做早饭,杨谭林一早就让人将家里的母鸡给杀了,正炖在锅里呢!
      “不知道,我昨天没有见着他!”蝶翅摇摇头,昨天到铺子快关门的时候阿勋都还没有到叶榆城,可能是在下货,没有赶回来,让一直等着他,想从他的嘴里知道些阿南消息的娇娇失望而回,蝶翅虽然也有些想念阿勋,却被娇娇的表情给逗笑,也就没有那么急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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