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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阴阳两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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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阴阳两届(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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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描述现在的北京城:那是一大片灰雾笼罩下的楼房,冬天里,灰雾好象冻结在天上。每天早上,人们骑着铁条轮子的自行车去上班。将来的北京人,也许对这样的车子嗤之以鼻,也可能对此不胜仰慕,具体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这样的车子可能都进了博物馆,但也可能还在使用,具体会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人也许会这样看我们:他们每天早上在车座上磨屁股,穿过漫天的尘雾,到了一座楼房面前,把那个洋铁皮做的破烂玩艺锁起来,然后跑上楼去,扫扫地,打一壶开水,泡一壶茶,然后就坐下来看小报,打呵欠,聊大天,打瞌睡,直到天黑。但是我不包括在这些人之内。每天早上我不用骑车上班,因为我住在班上。我也不用往楼上跑,因为我住在地下室,上班也在地下室,而且我从来不扫地。我也不打开水,从来是喝凉水。每天早上我从床上起来,坐到工作台前,就算上了班。这时候我往往放两个响屁,标志着我也开始工作了。我呆的地方一天到晚总是只有一个人,所以放响屁也不怕别人听见。
我住的地方是医院的地下室。这里的大多数房间是堆放杂物的,门上上着锁,并且都贴一张纸,写着:骨科,妇产科,内科一,内科二,等等。我搬进来以后,找了一支黑腊笔,在每张纸上都添了“的破烂”,使那些纸上写的是骨科的破烂,妇产科的破烂,等等。这样门上的招牌就和里面的内容一致了。但是没有人为此感谢我,反而说,小神经的毛病又犯了。他们对我说,我不该在门上写破烂二字。破烂二字不能写上墙。假如我要写,可以写储物室,写成骨科储物室,妇产科储物室。但是我说,你们玩去罢。他们听了这话,转身就逃了出去。地下室对他们来说,可不是个好地方。
除了这些堆破烂的房子,就是我住的房子了,门上写着仪修组王工程师的字样。我的左边隔壁是破烂,右面隔壁也是破烂。但是除了破烂,这里还有一些别的东西。走廊上,每隔不远就有一个龛,龛里放着标本缸。缸里泡了一些七零八碎的死人。其中一个就在我的对门,和我同一性别,但是既没有脑袋,也没有四肢。我闲下来就去看他,照我看,他死掉时,大概还没有我大。他的腰板挺的板直,一副昂首阔步的样子,只可惜他既没了首,也迈不开步了。人家在他肚子上开了一扇门,在内脏上栓了好多麻线,每根麻线上栓了一个标签,写着大肠小肠之类的字样。假如这位仁兄活过来,一低头就能看见,自己的哪一部分叫什么。除此之外,他还会发现人家把他的阴茎切掉了,但是把阴囊和睾丸都留着,所以那些东西泡在缸里,就象半头蒜的样子。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好看。还有一些龛放着一些玻璃柜,放的是骨头架子。那些东西自己不能够站立,所以柜底下安着一根木杆子,杆顶上有个铁夹子,夹在项骨上。把死人弄成这个样子,可是一种艺术。一般的人,你就是给他最好的死尸,他也作不出好的标本。因为这个原因,我住的地方就象一个艺术馆。我对这个住处很是满意。
我住的地方就是这样。我就是门上写的那位王工程师。小神经也是我。他们叫我小神经,是因为我有点二百五。过了一百年,也许人们不知道什么叫二百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因为我只呆了二百五十天就从娘胎里爬了出来,所以行为怪诞。其实我在娘胎里呆足了三百天,但是因为我行为怪诞,大家就说我只呆了二百五十天。这种因果倒置是因为我们有幽默感。其实我行为怪诞,是因为我有阳痿病。因为我有阳痿病,所以和前妻离了婚。我现在四十多岁,还在独身,而且离群索居,沉默寡言。
我不得不离群索居,沉默寡言,因为无论我到了哪里,总有人在我背后交头结耳,说我是个阳痿病人。这就使我很不好意思见人,虽然我已经阳痿了十年,对此已不再感到羞愧,但是我还是不乐意人家这样说我。我不愿他们把我看成了太监一类的东西,虽然实际上我的确和太监差不多。这件事的教训是不要找本单位的人结婚,除非你能确信自己没有阳痿病。我前妻原来是本院的护士,现在调走了。但是在调走以前,她已经把我不行这件事传的满城风雨。现在除了躲在地下室,我也采取了积极措施,到康复科去看病。康复科的马大夫和我关系很好,别人看病要钱(公费医疗不报销康复科),他不管我要钱。
马大夫治我的阳痿病,开头是用内科疗法,给我开了很多药,并且让我多吃巧克力。他说巧克力壮阳。但是巧克力吃多了食欲全无,我还长了口疮。后来又换了外科疗法,住了一段时间院,躺在床上打牵引。这就是说,在那玩艺上挂上十公斤铅锤,往外拉。牵引了两周,那玩艺拉到了一尺多长(后来不牵引,慢慢又缩回去了),但是似乎比以前还软了。他又建议我动手术,移一节肋骨进去。我觉得这样不好,因为肋骨移进去,就会永远硬挺挺,这样很不雅。他对我的病真是尽心尽力,认为我的病老不好,是对他医术的挑战。最后他建议我做变性手术,当不了男人当个女人好了。但是我坚决不答应,因为我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九十公斤,头大如斗,手大脚大,当了女人也不好看。最后他说我不肯合作,就再不给我看病了。但是我们俩关系还是很好,他经常跑到我的工作室来和我聊天。这家伙有六十岁了,养得又白又胖,因为不正经,在头头脑脑面前很没人缘,和一些小大夫小护士倒满亲热的。就是他有一天跑到我这里来,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我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头几天还要叫我作变性手术,现在又要给我介绍女人,一点逻辑都没有。我就这样和他说了。正说时,有个女孩子从外边闯了进来,说道:马老师,您出去,我自己和他说!然后她就自己介绍说:我是妇科的,我姓孙。其实我在食堂里见过她,就是不知道她是妇科的,也不知道她姓孙。
小孙那一天来找我,起头情形就是这样的。马大夫走了以后,她一五一十地对我说:她马上就需要个男朋友,必须是人高马大,膀阔腰圆,能带得出去的那一种,来帮她解眼前的燃眉之急。这是因为她的前男朋友要结婚,今天晚上就要举行婚礼,她已经收到了邀请,想和一个大个子男人一块去。我想了想,说道:要是这样的话,我能帮上忙。别的事情我就帮不上忙了。这个姓孙的小鼻子小眼,娇小玲珑,一副小孩样,其实已经二十七岁了。到了晚上,我就和她一块去了。婚宴上全是些青年男女,大概都是她的同学,新娘子也是她的同学。我发现,医学院大概只招南方人,所以那一屋子男女全是小个子南方人,白面书生,个个戴着眼镜。我在其中象个巨人。认识我的人都说,我的脸相极凶,还说我吃相难看。我在席上喝了一瓶啤酒,就打了一个大嗝,声震屋宇。然后我讲了一个下流笑话,弄得四座皆惊。其实我没想去捣乱,只是在地下室里呆了很多年,很少有人请我来参加聚会,心里很高兴。但是已经把新郎吓坏了,把小孙叫到一边说了好半天。然后我们就提前退席了。回来的路上小孙说,王工,你把他们都镇了!你帮了我的大忙,我不会让你白帮的。我一定也帮你一个忙。
我的阴阳两届(第一章)
2
后来小孙对我说,作为我给她出气的报答,她要把我的病治好。据她自己说,她读过Masters和Johnson的书,治我的病十拿九稳。我也看过那些书,所以我想这孩子真是个怪人。她梳了个齐耳短发,长得白白净净,还是满漂亮的。不管怎么说,也能嫁得出去,干嘛要来给我治阳痿?女孩子只要嫁得出去,就不必理睬不想嫁的男人。我对她说,你没搞错罢?那都是夫妇双修的办法。她说知道,所以我要和你结婚。先结婚,后治病。
我和小孙要结婚的起因就是这样。开头我想,这个孩子还要给我治病,我看她自己就该找人治一下,是不是精神病。后来想到她起初找我那一回的情况,我怀疑她吃了别人的亏。既然她都要嫁我了,问一问也没什么。我就问道:你大概不是处女罢。她说当然不是。你要不要看看?我说看什么?她说我可以对她作个妇科检查。我对此是一没有经验,二没有兴趣,而且也没有必要。只有混充处女的,没有混充非处女的。所以我就说:结婚可是你自己要干的,将来可别埋怨我。她说绝不会。她说这些话时,一点也不脸红。
再过一百年,人们可以在现在留下的相片里想象我:我和大家一样,目光呆滞,脸色灰暗,模样儿傻的厉害。现在你到美术馆去看看十六世纪的肖象画,就会发现上面的人头戴假发,长一张大屁股脸,个个都是傻模样。过去的人穿燕尾服,瘦腿裤,显得头大身子小,所以很难看。但这样的装束在当时,一定是了不起的好穿着。以此类推,现在的人不论穿什么,将来也会傻的厉害。基于这种心理,所以我根本不打扮,经常不理发,不刮脸。当然,小孙是女孩子,不能和我一样。她经常打扮得干净漂亮,因为留着齐耳短发,下面的头发茬每逃诩要推一推。因为这些原因,我们俩在一起不够班配。但是我们俩经常一道去逛大街,表示我们在恋爱。这是计划的一部分,首先做出了恋爱的姿态,将来请求结婚就不至于显得突兀。
将来的人谈到我们结婚前的到处奔走,一定会感到奇怪。我根本就没有逛大街的欲望,我常年呆在地下室里,很少走动,所以腿上的肌肉都退化了,白天走了路,晚上就腿疼。天寒地冻,不能去公园。我们总是在商业区里逛,但也没有要买的东西,更没有买东西的钱。过去我一个人在城里逛,老是低着头,看看地上有没有掉的钱,这是我几十年的积习。现在我也和小孙在北京城里闲逛,我倒是不低头,但是对一切都视而不见。倒是小孙时常有所见,走着走着就会忽然捏我一把,说道:看见了没有,刚才那个人盯着我看。听了这话,我就会猛然转过头去,大声说道:哪一个?她把我拉回来说,别这样,你要把别人吓死了。走到街上,我有时也会注意到她忽然把小嘴一扁,小脸一扬,脸上似笑非笑的模样。要不然就是忽然抓住我的胳臂,把全身挂在我身上。这大概是因为又有人看她了。但是到底是些什么人在看她,我一个也看不见。
星期天小孙把我带到王府井一家理发馆门前,让我往橱窗里看。我看了好半天,才认出橱窗里有一张相片是她。那是一辐黑白上色的相片,再过一百年,人们就会根据相片上的水彩,断言拍照时彩色摄影尚未发明。相片上的小孙涂了个红脸蛋,和她本人一点也不象。那相片就象现在看到的玛丽莲·梦露,或者猫王的相片那种五官不清,色彩斑斓的样子,露出五十年代那种村气土气;但是再过一百年,人家看到一个女孩子站在橱窗里自己的相片前流连忘返,也会露出会心的微笑。我对她说,快走罢,呆会人家会出来说:小姐,是不是想把相片要回去。她就勃然大怒道:你说什么呀你!
小孙说,她在大街上走时,经常迎上这样的目光:先是盯上了脸,然后一路向下搜索,在胸部久久的停留。然后久久端详她细长的腿。她对自己的腿很是骄傲。这种景象我从没看见过。我想人家也许是在看她那条石磨蓝的牛仔裤,那条裤子值我一个月的工资。她对这种说法十分愤怒,说我在蓄意贬低她。其实我没有这样的意思。我早就注意到她的头发细密茂盛,柔软光滑,就象一只长毛猫的毛一样,每次从外面回去,走到医院门口时,她都要把手伸给我,让我拉着它。那只手非常小,柔若无骨,又凉又滑。我们拉着手从门口进去,她还要去问传达室的老头:有我的信没有?然后和每一个见到的人打招呼。我和小孙谈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我和小孙每天下了班就到王府井喝咖啡。后来我对咖啡上了瘾,每天必须喝五大杯,否则就呵欠连天,而咖啡太贵了,比外国烟还贵。据马大夫说,我这叫作咖啡因依赖。他又要给我治这种病,但是我拒绝了。我怕他用咖啡搀上大粪给我喝,据说他就是这样给人戒烟。我只是向他打听外界对我和小孙恋爱的反应。他告诉我说,情况不容乐观,人家说,小孙是面子下不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她借用我在她前男友结婚那一天去给她撑过场面之后,如果现在就不理我,则显得太冷酷,太薄情。因此她必须和我假恋爱一段,然后再把我甩掉。这就是说,一个女孩子,应该表现得温柔多情,尽管她其实不是那么温柔多情,也要假装成这样。这也就是说,小孙借用我去参加婚宴的事现在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件事起初只有三个人知道:一个是我,一个是小孙,还有一个就是马大夫。我们每个人都有把这件事泄露给别人的嫌疑。马大夫主动告诉我说:这件事我可没对任何人说过,也不知别人怎么就知道了。
假如马大夫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小孙也不告诉别人(这事对她名声有损),剩下只有我最可疑。但是我成天呆在地下室,从来不和外人接触;最后的结论就是我们谁也没告诉别人,这事就自己传出去了。由此得到一个推论,我们医院里现在安装了一台可怕的仪器,可以窃听全院每一个角落。这台仪器由一个长舌妇操作,她听到了我们在地下室里的谈话,然后就告诉了医院里每一个人。但是这件事非常的不可能,因为他们安这仪器时,必定要找我。我是全院唯一的电气工程师。连我都不知道医院里有这台仪器,那就必定是没有。
根据医院里现在的传闻,小孙是个极好面子的姑娘。她不乐意在前男朋友结婚那一天显得孤独无伴,所以借用了我。这是很正确的。根据同上传闻,她的小算盘又极精,找一个阳痿的男人来撑场面,将来不会有任何损失;有损失的是我,因为我被女人耍了。但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实际情况是小孙正在献身于科学,准备在我身上探索一条治疗阳痿的新路。我和她是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当然这一点是秘密的。在开始治疗前,她必须嫁给我,然后治疗才合法,治好以后,才好写报告,拿出去发表。为此必须叫大家相信我们在恋爱。小孙说,我们俩必须在人前再亲密一点。她建议我们中午时到门厅里去接吻,但是我觉得过于肉麻。于是她建议我们从外面回到医院里时,显得再亲热一点。这就是说,在经过大门时,她要骑在我脖子上。我问了她的体重,体检时什么也不穿是四十三公斤,现在着了冬装,顶多也就是四十八公斤,这不算重;更何况她说,把你治好了以后,骑我的时候还多着哪;所以我实在没有理由不答应她。
我的阴阳两届(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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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孙骑我脖子之前,发生过很多事。首先是小孙说,她要扮演我未婚妻的角色,就要处处管着我。自从我成了小神经以后,已经习惯了别人对我耳提面命。在这些人里,女人尤多,多一个小孙也没什么。比方说,我去领工资,会计一定要再三关照我说:你数数,这是一百三十元。其实没有什么好数的,总共是一张一百元的大票,三张十元小票,完全可以一目了然;更何况数也数不多。因此我拿了钱总是看都不看就往兜里一揣。但是那个二十三岁的小会计一定从柜台后面赶出来,把我兜里的钱掏出来,当着我的面数一遍,然后再塞到我口袋里去。我到食堂里去买饭票,管理员大妈也会把饭票对我一五一十的交待:这种红的是菜票,那种绿的是饭票,千万别搞混了。其实我只是阳痿而已,并不色盲,更不是低智人。但是因为我阳痿,就不能阻止别人象关心低智人一样关心我。
人家总要把男人的大脑袋和小脑袋联系起来看,小脑袋不行的大脑袋一定不行----这成了一种成见了。我也无心去纠正这种成见,因为既然是成见,就无法纠正。我只管我行我素,呆在地下室里不出来。这样省了好多的事:因为大家都觉得我是个傻子,所以什么开会、学习等等都不叫我去了;这样省了我和大家一起磨屁股。后世的人,对我们要开那么多的会一定惊诧不已,因为到了那时候,只有总经理、部长、总统才须开那么多的会。所以那时的人一定会以为我们都是些很重要的人物。其实我们不过是些电工、技师等等,开会讨论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而已。而且要开这样的会,必须有一条坚硬的鸡巴,软的不行。过去我除了领工资和买饭票,从来不到楼上去,现在发现连领工资都不必去,因为工资是小孙领去了。饭票也不必去买,因为饭票是小孙代我买了。别人还说,现在好了,王二的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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