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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女王蜂的征途-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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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你大庭广众脱衣服,难道还是我做错了?”林半芙停在路边的门店前,注视着玻璃柜里的黑色薄风衣。
长度刚好过膝,就是这件了。
林半芙推开店门,她买东西从来都是直奔主题,确定好需要的东西,从选定到付款不会超过十分钟。
虽然很满意丐帮混搭风,但时尚达人的造型对接下来的场合来说,还是太不严肃了。
但店内的导购小姐,明显没打算轻易放过这位高质量的客人,职业性地露出微笑站在旁边:“小姐,这个系列还有酒红款,非常适合您的气质,需要试一下吗?”
林半芙直接进了更衣室,片刻后出来,带出一股让导购安静的气场:“……将军上阵之前总要披挂,穿着维尼熊睡衣去,就有点不成样子。”
导购愣住,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林半芙从口袋里拿出条吊坠,补上一抹酒红,将长发束成马尾,付钱离开衣店。
另一边,白隐面对垃圾桶,正在做今生最艰难的选择。
这几件衣服是林半芙让他处理掉的,到底要不要偷偷留下呢?
衣服又不是她的,没有收藏价值,但临时穿过一会儿应该也属于她的东西。
再说,要把东西放在哪里?口袋里明显塞不下,穿在身上似乎也不行……
林半芙刚离开店里,看到外面有一只纠结的白隐,顺手将衣物塞进垃圾桶:“你在想什么?”
“……已经不用想了。”白隐回神,发现她胸前多了条项链,“接下来要去哪里?”
红宝石吊坠,颜色是剔透的酒红,用白金细鱼骨链串起来,看上去并不便宜。
林半芙将风衣袖子卷到小臂,向长街对面的咖啡店走去:“啊,吊坠是很久以前别人送的生日礼物,说给我护身符,让我在重要的场合戴上,能保平安顺遂。”
“灵验吗?”白隐绅士地替她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
“相当灵验,戴上它没几天,我就死在蜂巢附近了。”林半芙呵呵笑了几声,坐在视野开阔的靠窗位置,“点餐吧,吃饱以后找个地方,帮你拆掉定位器。”
……
陆力是这家咖啡店的服务生,长久以来都被一个问题困扰:长得好看能当饭吃吗?
白天的上午客人最稀少,此刻店里只有他值班,有时半天也做不了一笔生意,今天却来了两位客人。
少女穿着不符合年纪的黑色风衣,一举一动都在用事实回答那个问题。
能!
长得好看不光能当饭吃,而且还是那种从今往后敞开了吃都不用愁的好看。
陆力偷看了她好几眼,再然后,目光落在红宝石吊坠上。
东西绝对是真品,价值不菲,在黑衣上格外明显,像墨里掺了一滴血。
而陆力在当服务生之前,是个小偷。
“需要帮忙整理一下吗?”
客人点的东西很多,桌上放的花瓶显得很碍事,陆力放下三明治和咖啡,抱走花瓶时装作手滑了一下,指尖微动,划过少女的颈边。
挂红宝石的细链松动,无声地向下坠去。
很好,就这样!
“不好意思,差点没拿住。”陆力满脸歉意地低头,忍住嘴角兴奋的笑容。
店里铺了地毯,东西掉下去一点声音都没有,反正他们也注意不到,等人走了,再把宝石捡起来,发一笔横财。
然而……
林半芙还盯着窗外,根本没回头,手上却像长了眼睛,迅速托住下坠的项链。
陆力用余光看见,瞳孔缩起。
这不可能!
他的动作多快,唯一的解释是少女察觉到脖子上极轻的重量变化……但也不会在掉落的瞬间接住东西。
林半芙把白金细链绕在手指上,慢慢收回目光,却问:“你们这里,有糖吗?”
陆力后背冒出冷汗,忙不迭点头:“有有有,咖啡和砂糖都能免、免费加!我现在就给您拿去。”
林半芙笑容灿烂:“咖啡就不用续杯了,多给我加点糖吧。”
陆力心虚之下,从后厨拿了大罐的砂糖给她,然而放下罐子回头看了一眼,就在原地石化。
别人是在咖啡里加砂糖,她是在砂糖里加咖啡啊!
“让我看看。”白隐拿过她手中的项链,“项链扣坏了,应该太久没戴过了。”
林半芙搅着加多砂糖的浓稠咖啡:“这个护身符一点都不灵,现在断了,说不定是好兆头。”
“我试试,应该可以修好。”白隐专注地修理小小的项链扣,手被尖锐的金属划伤,心里的嫉妒一点点生长嫩芽。
因为她注视项链的眼神,相当温柔。
咖啡喝完了,林半芙干脆直接开始往嘴里塞砂糖,注视甜点眼神不光温柔,还很扭曲。
可还不够,远远不够!
胃像个无底洞,哪怕吃了一整罐糖和两人份的培根三明治,还是烧着饥饿的火。
林半芙突然又闻到了温热的香味,猛地抬头,映入眼帘的是白隐。
他的手上,冒出细细的血珠。
林半芙闻到血气突然醒悟过来,她想要的不是糖,而是血肉。
那才是世界上最甜的滋味,蜜糖那种粗劣的替代品,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亚蜂最喜欢的食物是人,之前并未发觉,但现在,已经饿到极限了。
林半芙腾地站起来,抢过吊坠:“我先离开一会儿。”
“你要去哪里?”白隐抬头,察觉到她的坚决,表情慌乱,“不要丢下我。”
“先不要靠近!”林半芙紧张地握紧项链,往店外跑去,“马上回来找你。”
跑到完全无人的角落才敢停下来,她刚才,差一点就忍不住扑上去咬白隐的冲动了。
总算知道秀色可餐是什么感觉,饥饿感席卷全身,那点理智被本能摧枯拉朽,迅速崩坏。
白隐,一个不知道磨不磨人的小妖精,差点毁了她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她必须,冷静下来。
林半芙深呼吸许久,刚才吃下的糖分开始消化,对血肉的渴望才勉强消失。如果护身符真的有用,就保佑她不要失去理智吧。
林半芙把修好的项链重新挂回脖子,慢慢走进咖啡店。
靠窗的位置只剩几个空盘子,白隐不见了。
“跟我一起来的男人呢?”林半芙叫住收拾空盘的陆力,眼神锐利。
陆力心里有些高兴,乖巧地垂下眼:“不知道啊,我刚才在后厨帮忙,可能走了。”
“早知道就把你的手指敲断了,我可真是善良。”林半芙抱臂靠在桌边,“当小偷的技术这么生疏,还是好好端盘子吧。”
“你……”陆力手一抖,托盘晃了晃,收好的盘子掉在绒毯上。
果然没发出声音。
林半芙以过来人的身份嘲笑他:“小兄弟,我去教官办公室里偷红章给自己批假条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前半句是实话,后半句也是实话。
死的那年二十岁,算上沉睡的三十年,林半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年过半百了。
以战士的标准衡量,她是史上最年轻的银星准校,但年轻并不代表经验稀少,进校后只用了三个月混成老油条,什么荤的素的没见过?
“我管你以前多厉害。”陆力蹲下,一个个把盘子捡起来,“又不是没挨过打,反正想从我这儿拿到消息,就得……把那个项链送我。附近可没有摄像头,你可以试试自己找。”
林半芙眉头一皱却没犹豫,立刻扯下红宝石吊坠扔出去。
刚修好的项链扣,发出清脆的断裂声。
陆力敏捷地劈手接住,笑容满面:“刚才你走之后,进来两个人对他说了几句话,其中一个是光头,脑袋上有道疤痕,那个男人听完就跟着上车了,七座的商务车,往北开,走了不到两分钟。餐费还没给呢,不过他们气势很凶,我也没敢上去要。”
这个消息买的很贵,却很值得。
小偷的眼睛最亮,几句话交代了目标的动向和特征,找起来会轻松不少。
陆力又笑:“既然给了这么好的东西,这顿饭算我请客啦。刚才我收拾桌子,发现上面有咖啡写的字,那个男人留了话,让你不要找他。”
林半芙看了看干净的桌面,没有犹豫的扬长而去。
出门向北,只有一条笔直的大路能让商务车通过,只过了几分钟,应该来得及。
林半芙极目远眺,视线所及的范围里,却没有类似车辆的影子。
亚蜂的视力远胜人类,哪怕是她之前双眼5。2的水平也没法比,应该不会被看漏。带走白隐的那辆车去哪里了?
林半芙向前走了一阵,前方出现一条小巷,犹豫片刻,决定走进去砰砰运去。
对方开车,却不代表要一直用交通工具啊。
小巷里没有路灯,一片漆黑,加深了狭窄感。
“姑娘请留步!我这里有个祖传的宝贝,给你看一下?”
黑暗里突然跳出一个男人,下巴夹着手电筒,神神秘秘地解开上衣。
林半芙被堵个正着,却怀念地想,好久没遇到变态了啊……
他展开的外套下穿着T恤,证明目的绝不猥琐,而且内侧两边挂满了花花绿绿的瓶子,从粉末到液体应有尽有。
苗征的这身装扮很符合他的身份,一个推销员。
胡子拉碴,举止娘化。
“众所周知,四成左右的人无法对同类分泌多巴胺等爱情化学物质,这一绝症的患者被称为‘失爱者’……”他翘起兰花指,紧接着换上极具煽动力的语气,瞳孔都在闪闪发光!
“失爱者,是什么?”林半芙听到新名词,顿时觉得被时代抛弃。
苗征是个称职的推销员,立刻开始神神叨叨的科普:“那你可真是够落伍的,山沟沟里出来的吧?小村姑,这可是常识哦常识。”
林半芙一脸问号。
曾在2016,末世降临之前,网上发起过一场“关爱单身狗”的公益活动。
然而没有收到任何成效,反倒招来脱单敌军惨无人道的秀恩爱攻击!
随着末世来临,后果是惨痛的。
50%的人类已经无法接收来自同类的费洛蒙信号,日常生活不受影响,却完全不会产生“爱情”的感觉。
医学界还未拿出解决方案,所以该病目前属于绝症,被定义为七级伤残。
患者称作失爱者,还能在每个月初领取名为“狗粮”的食物补助。
林半芙算是听明白了。
失爱者,就是单身狗的雅称。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里的失爱者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
汪!
☆、第8章
自从人类居住地下城的时代到来,人人宅居在家,失爱者泛滥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个新的发财之道……
——贩售费洛蒙试剂,俗称假药贩子。
苗征和假药贩子的不同之处在于,他那里倒是有一点真货。
“所以,还在为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的信号而苦恼吗?不用担心!失爱者研究中心最新开发的费洛蒙试剂,使用后保准从前冷若冰霜的男神对你一见倾心不已,二见食不知味!亲,一年内变心,我们还包赔一个新男友哦。”
这点真货,给了苗征卖力推销的底气。
“无法接受信号?你这是在给WiFi相亲吧。”林半芙被手电筒晃得眼晕,嫌弃地绕过苗征,“我为什么要喜欢别人?有别人喜欢我就够了。再说,赔的人要是你,那还不如孤独终老呢。”
话里带刺,扎得人不敢靠近。
刺也分种类,有的是带刺玫瑰,有的就是带刺黄瓜了。
她很明显是前者,不用手电筒照亮都能看出是朵法国产的路易十四,唇角一勾娇艳邪恶,让人不敢下手采撷。
苗征挠了挠脸,追过去把林半芙生生拽到角落:“别跑啊,站住聊聊。我说了这么长一串话,该给点辛苦费吧?”
的确该给辛苦费,一个人身兼这强盗和小贩两种职业,让人感动,随口说说还用了三个成语,看来平常没少学习充电。
林半芙脑中冒出一个新年头,看着伸到眼前的拳头,面色微白:“买卖不成,就想明抢?”
“知道怕就好,把钱包拿出来。”苗征得意洋洋地摊开手心,“偏僻的地方坏人越多,怪自己命不好吧,可爱的小姐姐。”
“眼睛瞎成这样,下次出门就别拿手电筒了,带只导盲犬不行吗?”明明情势不利,林半芙还反常地笑了笑。
什么意思?
当他这170高90斤重的健壮……没错,健壮体格是摆设吗!
苗征还没反应过来,腹部就被重重踹了一脚,不由自主俯身的同时,颈间一凉。
“你就没想过,为什么知道小巷里危险,可有人还是会往这条路走?”林半芙手中蓦地出现一把短刀,锋刃雪亮,“怪自己命不好吧,谁让你正好撞我枪口上,这位……小哥哥?”
苗征垂头丧气,放弃挣扎:“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要多少钱?”
“不要钱。”
“呀——那你想劫色?”苗征尖叫一声扔掉手电筒,捂住胸口。
林半芙:“……”
她从前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黑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然而现在看着苗征翘起的小指,只想说,这是我出生以来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你那点姿色我还看不上。”林半芙咳了两声,“既然抢劫抢出经验了,你肯定熟悉这座城市,我想找个人。”
苗征不管不顾地站起来,往小巷深处跑:“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就是个卖假药的,不管你找谁都不认识——”
林半芙伸出魔鬼利爪,抓住他的后衣领,调侃地笑:“撩完我就跑,不想负责了?”
……
地下深处的实验室。
白隐非常满足地坐在桌边,从若干瓶瓶罐罐里找出硼酸和甘油,打算调配保存蒲桃果实的浸渍液。
这间屋子家具也是一色纯白,墙壁用了吸音柔软的材料,桌角贴上硅胶。
不管在蜂巢还是在人类城市,他的标准配置都是被关在防止自残的房间里,像个精神病人。
中年男人从守备森严的门口进来,声音严厉:“既然带回蜂王,为什么马上不回来?”
他的名字叫左深,黑西装干练笔挺,明明已经四十有余,看起来却年轻,只是额头有道深深的皱纹。
白隐对他已经相当熟悉,所以没有回头,又拿出甲醛:“这么简单的理由还需要问吗?她是人类啊。”
“别骗我!”左深愠怒地踢了实验台一脚,却因为桌腿过分柔软,连震动都没有。
白隐唇角掠过讥笑:“人形的蜂王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你还真信了。”
左深从西装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甩在桌上:“这个人叫林半芙对不对?我以前就认识了,时隔三十年她居然还没有变老,只有亚蜂的寄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幼卵不会寄生女性,她不是人蜂,是蜂王!”
照片飞扬,撒在各处,有一张正好落在眼前。
“不是说了么,我已经确认她是人类,你的捕获计划没用,可以放弃了。”白隐停下动作,注视照片的睫毛微微颤抖。
画面里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穿利落地黑色的制服,眼尾带着似笑非笑的弧度。
左深走上前,冷笑着按住那张照片:“当年剿灭亚蜂的战士被亚蜂寄生,太可笑了,怪不得她不着急亮明身份,原来是没脸回来!不过这样也好,找了许多年,总算能得到一只蜂王用来研究,我或许,还是这么多人里第一个得到的。”
白隐专注地用目光一寸寸描摹他指缝间的林半芙,笑容张扬,肩章上缀着一颗银色的星星。
“早知道……”左深收回手,怀念地凝视那张旧照片,激动地几乎拿不稳。
“早知道,我辛辛苦苦弄死你,肯定会经常上香祭拜的。”
……
同一时刻,咖啡店。
“喂?我今天收到了一条项链,想尽快出手。那位先生在吗?太好了……麻烦你帮忙留住他,就说,我手里可能有他在找的东西。”
陆力挂断电话,立刻脱掉服务生的围裙,翘班去了。
捡到宝贝的感觉,的确不错。
他当过小偷,自然也知道销赃的地点。黑市离咖啡店有些远,但值得跑一趟。
陆力一路上反复确认口袋里的红宝石吊坠,抵达那栋外表看上去像高级会所的建筑后,有些手抖。
现代社会,最值钱的当然是信息了!
黑市有买主丢了条类似鱼骨链配红宝石的吊坠,正在寻找,开的价码极其让人心动。
而那个有钱人,据说至今还没找到旧物呢。
陆力半个月前听人说过一句,也决定哪怕这条项链不是买家要的,拿回去调整外观,还能再试着卖一次。
再退一步讲,就算那位买家不要,他卖给其他人也是钱啊!这种精细的做工,只要出手,肯定能拿到高出市场几倍价格!
陆力乘坐电梯抵达楼顶,在保安皮笑肉不笑的不屑目光里走向预约好的房间,还回头强调:“这次是合法交易,不是偷的!”
顶层包厢,他谨慎地敲了敲门,没听到回答,却等不及,壮着胆子推门进去。
包厢里光线昏暗,只有一面电视墙的节目光影提供些许照明,松软的沙发背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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