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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击三国-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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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那是极西之人的一种美食。”

    “极西?是大秦么?我来之前,听那马家小娘吹嘘,说她马家就有极西之国的大秦人的后裔军兵。”

    “嗯,她说的是罗马……嗯,似乎后世流传一种说法,马家军里有罗马人后裔,莫非这是真的……”

    “城守说什么,这里太吵了,我没听清。”

    “啊,没事,是吵了点……”

    在王帐上演一出刀斧手戏码的同时,马悍与周仓的话题已经从美食,到地理,到历史,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是可圈可点地海侃了一回。一直到王帐又安静下来后,马悍才对苏仆延歉然道:“方才与麾下讨论甚悦,有失礼之处,请峭王勿怪。”

    苏仆延噎然无语。良久,才发出一阵爆笑,声音在近百平米的王帐里嗡嗡作响:“哈哈哈哈!是本王失礼了。马惊龙何许人也,千军万马临头都视若等闲,岂会将区区刀斧手放在眼里。这位周军侯也很不错,果然都是真英雄。”

    苏仆延眼见既不能诱使白狼骑兵进入其围帐,又无法以刀斧震慑马悍,对这种软硬不吃的家伙,打开天窗说亮话是最好的选择。

    “兔子逃不过老鹰的眼睛,羊群躲不过猎狗的鼻子。牧马人眼睛揉不得沙子,马君此行,可是为那甄氏送嫁财物而来?”

    马悍直言不讳:“为人,也为妆奁而来。”

    答头发出得意地大笑:“你来晚了,抢亲就是谁下手快就是谁的。”

    “抢亲?”马悍怔了一下,不是说劫掠么,怎么变成了抢亲?

    “没错,就是抢亲。”答头眼中得意之色愈浓,“马君曾在白檀山下、濡水之滨建帐立寨。也算是半个草原人,想必不会不知这个草原旧俗吧?”

    周仓听得一头雾水,连咀嚼都忘了,但马悍却听明白了。这抢亲他还真知道,在还没有成为半个草原人的现代,他就知道了。这还得归功于那位大名鼎鼎的成吉思汗。

    只要稍为了解这位草原天骄的早年经历,就很容易知道。铁木真他妈诃额仑就是其父从蔑儿乞惕部送嫁途中抢来的。同样,铁木真的元配孛儿帖后来也被蔑里乞抢了去,等夺回来时。肚子都大了。因此有种说法,铁木真长子术赤并非其亲生。

    抢婚制曾经在蒙古族大行其道,这当然不是蒙古族特有的,而是有着久远的历史,这种制度的产生,与漠北草原地域天然相关。主要由于蒙古游牧地区辽阔;而蒙古族又实行族外婚制;男子求婚往往要到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外的氏族去寻找;非常不易;故而若在游牧过程中发现适龄女性,往往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直接动手抢,他们将这种行为冠以一个温情脉脉的名称——“抢亲”。

    既然这种行为是由地域性而非民族性所产生的,那就足以说明,但凡生存在这片草原上的民族,都不可避免有这种行为,只是这些民族都先后消失了,所以其婚俗多不为后世所知。

    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罢,都不同程度存在抢亲的风俗。乌丸人还好一点,自内附大汉后,迁徙入幽州各郡,各部族间相距近了许多,通婚也容易得多,抢亲这风俗也慢慢淡了——这就是典型的需求决定需要。只有鲜卑人还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里厮混,他们的抢亲要严重得多。

    马悍在建立汉戈寨时,听到汉奴提过这风俗,他族中就有不少女奴也曾是这种行为的受害者,想不到今天让他见识到了一回。

    当然,马悍不会真认为答头需要什么抢亲,人家抢亲那是实实在在满足传宗接代的需要,身为峭王之子的答头要什么女人没有,还用得着去抢?不用说,这必然是用来掩饰招惹祸事的烟幕弹。还别说,这个理由还真让公孙度有气没处撒,除非他真想为此事与苏仆延交恶,但想想可能性不大,估计最后会借坡下驴,接受苏仆延的道歉。

    可这样一来,甄氏怎么办?这个中山大族的脸往哪搁?尤其是当事人,事件的受害者甄沁,背负这样一个屈辱名声,她到辽东还能有个好?

    马悍心念电转,已有计较,缓缓站起,道:“抢亲是吧?很好,不介意我也参加一份吧?据说是见者有份的。”

    答头冷笑道:“你要代替那位公孙公子夺亲么?可以,先到襄平取得公孙家同意再来吧。”

    “谁说我要代替公孙恭?”马悍冷冷道,“我只代表自己,不就是争夺交配权么?谁的爪牙更利,谁就更有资格。玩文明老子奉陪,玩野蛮,老子也奉陪。这个亲,我马悍抢定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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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抢 亲(下)】() 
猎击三国;第一百一十四章 【抢 亲(下)】

    (谢大盟与赵无恤2o14,不谢不舒服斯基)

    ~~~~~~~~~~~~~~~~~~~~~~~~~~~~~~~~~~~~~

    九月鹰飞,草长马肥,秋高气爽,极目远舒,最宜骑射对决。濠奿榛尚

    地点选在白狼山下,那里有一片平整的校场,是日常白狼悍骑的训练基地。观众也是有选择的,除了马悍、赵云、田豫、夏侯兰、唐努等将官之外,尚有马云騄的五十女骑士,念奴以下百余名会骑马射箭的汉戈部少女,其中就有二十余名女孩是曾参与当日汉戈寨反击战中的草原飞燕。就连离姬也兴味盎然地乘坐马车,前来观看这难得的双娇对决。

    事实上这次比试的消息一直被封锁,否则一旦传开,白狼城内不知有多少人挤破头也要赶来一睹双娇决斗。马悍当然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他得为输的那个人保留颜面,尤其是马云騄,可以输,但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输。

    寨场外围有百余骑兵警戒,场内有数十卫士维持秩序,除此之外,基本没有多少无关人员在场,无论谁输谁赢,都不至于太过难堪。

    朝阳初升,天高云舒,一红一白两个同样矫健而高挑的身影,披着一身霞光,迈着轻盈的步伐,一齐走到马悍踞坐的案前,躬身行礼。

    今日二女分外精神,身穿窄袖短直缀劲装,外罩紧身薄甲,长身玉立,胸脯饱满,蛮腰盈盈一握,双腿浑圆修长,脚蹬高筒皮靴,加上尾指悬吊的马鞭……女王范十足啊!

    马悍微笑道:“今日二位巾帼较技,夺取史上首个女军之骑将,我等今日见证,与有荣焉,来日传扬四方,必成一段佳话。故此,这一战无论输赢,请二位都要平心静气,端正心态,输要服气,赢要大度。如何?”

    马云騄与赵英姿都是心潮澎湃,有种开创历史的振奋感,齐齐脆声应道:“谨遵都尉令喻。”

    马悍满意点头,道:“骑战、步战,刀枪无眼,无论谁受伤,都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因此,今日对决,以驰射定胜负,如何?”

    “可以,只是……”马云騄略微犹豫一下,如墨浓眉一扬,“我的马是大宛异种,驰射时可能会占便宜……”

    “无妨。”马悍笑道,“我也有一匹大宛马,其神骏不在你的座骑之下。英姿,银箭就暂借给你比试。”

    赵英姿喜孜孜道谢,她一路乘船北上,没事就跑去与银箭亲热,早已与银箭混熟了,完全可以乘骑无碍。

    马悍挥手让卫士呈上两壶箭,各二十支,俱为骑兵训练专用的“无镞血泡箭”。规则是先射中对手要害者胜出,当然,射中马的要害也行。如果二十支箭射完,双方都未能有效击中,则判平局。

    接下来是选取武器,这个很简单,箭是配给的,弓多半自带,毕竟自己的弓用得最顺手,然后再加上一面骑兵臂盾,武器就算齐了。

    马云騄挑了一面臂盾,昂然而出,而赵英姿在选弓的时候犹豫了一下。事实上她有两把弓,一路北上,她终于了解了那种装有圆铁圈的弓的奥秘。欣喜之下,也要求配备一把,马悍批准了。

    制弓所根据赵英姿所使用的弓力、身长、臂展,给她量身制做了一把一石五斗的滑轮弓,可在七十步破甲杀敌,比她原先使用的一石弓强劲多了。赵英姿近来已经将这把弓操练得极为熟手,本待要挟此弓制胜,但方才马云騄提出自己的马占便宜之事,令赵英姿有所触动,在选择弓时,她反复权衡,最后纤手不由得握住了那把一石弓。

    这时赵云走过来,按了按她的肩膀,温言道:“那位马家小娘子操的也是一石弓,就用一石弓与之对决吧,叔叔相信你能发挥出自己最好水准。”

    “嗯。”赵英姿咬着红唇,重重点头,挽弓扭腰,飞快跑向远处扬蹄奋起的白马银箭。

    咚咚咚咚!战鼓擂响,对决开始。

    得得得!得得得!一红一白,两道骑影间距五十步,同向并驰,快马扬鞭,如同两只云燕,沿着一望无际的谷道飞掠而过。

    奔驰百步之后,二女同时举弓。

    嗖——

    咻——

    赵英姿反应敏捷,猝抬手臂,噼啪!无镞箭正撞在臂盾上,反弹落地。

    马云騄眼疾手快,皓腕倏翻,挂在尾指的金丝鞭如灵蛇甩尾,啪地一记,将飞来的箭矢抽得不知所踪。

    双方第一箭,战平。

    围观的女骑士与汉戈部少女们发出阵阵尖叫欢呼,为各自支持的一方打气鼓劲,就连维持秩序的卫士们都轰然喝彩。

    借着这股气势,二女再次开弓,速度惊人一致。

    嗤——

    一箭从赵英姿头顶三寸飞过,而赵英姿刚刚伏在马背,若是慢了半分,这一箭就正中脖子。

    咻——

    一箭贴着马云騄胸前掠过,若是马云騄胸脯再高耸半分,这一箭足以让她*光乍泄。

    这时两骑已跑到终点,正兜马回转,进行下一回合。

    两个少女同时将嘴唇咬得发白,一个愤忿,一个羞恼。马靴一夹,策骑如飞,弦翻不停,半空箭矢交错,臂盾马鞭飞击,噼啪之声不绝于耳。

    场上的喝彩声几乎就没断过,场面之热烈,不过区区数百人,竟喊出不亚于成千上万观众的气势。

    赵云与夏侯兰心悬小侄女,目光紧锁斗场。唐努等军官看得精彩处,拍手叫好。田豫却低声问上座的马悍:“城守,这‘飞燕翎’是说着玩的,还是当真?”

    马悍微笑:“你看我象说着玩么?”

    田豫张了张嘴,犹豫一下,还是开口道:“自古从无女兵之事,即便是兵圣孙武,当初替吴王训练宫女,也只是使宫女明军律、成阵列而已,亦未尝以之陷阵。城守之举,可是效先贤之雅事?”

    马悍笑着摇头:“孙武训吴娃,充其量只算军训而已,但飞燕翎却是真的要上战场的,不是走秀,更不是噱头。国让,你可不要小觑女兵。嗯,我们汉戈部的医护所,七成皆为妇人,她们的功用,你当初可是亲眼见识过的。没有她们,我汉戈部在乌延围寨时,伤亡率最少高五成。”

    田豫听不懂什么走秀、噱头,但他对女护的巨大作用,绝无异议。现在白狼营许多伍长以上的军士,都是那一战的幸存者,设若当初没有这个医护所,许多轻伤会变重伤,重伤变死亡。在这一点上,田豫一直很佩服城守的先见之明与奇思妙想。但是,女骑兵与女护兵是两个不同概念,前线厮杀与后方救护,更有天渊之别。此举不可不察,不可不慎啊!

    对于田豫的疑虑与担心,马悍并未解释太多,只是悠然道:“飞燕翎将遵循三个原则,一是规模小而精,控制在百人左右;二是绝不作为正兵投入常规作战,只作为奇兵使用;三是其指挥权不归白狼营,**成军,无本都尉批准,任何人无权调用。”

    田豫讶然望向城守,目光闪烁,迟疑道:“这么说飞燕翎将与狼牙飞骑一样,是城守的护卫队……”

    马悍以指虚点田豫,大笑不已:“女护卫?你不会以为我想……哈哈哈!我收束指挥权,只是因为这世上除了我,没有人知道女兵的真正好处,以及她们在战争中的作用。国让,将来你一定会看到……”

    就在这时,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传来,二女争锋,到了最关键的时刻。

    此前双方都小有“损伤”,赵英姿左腿中箭,马云騄战马身中三矢。经过裁判检查,最后判定不影响对决,双方都可以继续作战。

    二女互相瞪眼,翻身上马,分别检查了自己背上的箭壶。结果发现只剩下五六支箭了,如果这几支箭射完,还没能给予对手“重创”,今日之战,就将以平局收场。

    在场诸将中,田豫的骑射是最弱的,忍不住问马悍:“以城守看,两位小娘子谁会胜出?”

    马悍笑道:“论驰射,天下间最有发言权的,莫过于白马义从。子龙,你如何看?”

    赵云也不故做谦让,拱手行礼,道:“就箭术而论,二人不分轩轾,马家小娘胜在精准,英姿胜在快捷;就控骑而言,二人亦不分伯仲。此次比试,端看二人谁能发挥自身所长,此乃胜负之关键。”

    马悍抚掌笑道:“子龙与某所见略同,马云騄之箭术,乃是训练之箭,精准有余,唯欠杀气。而英姿有过生死追杀的实战经验,所以她的箭术更凌厉、更重手瞄,不求精准,只求快速,以压制对手,这是战场打法。控骑方面,英姿吃亏在初次乘骑银箭,默契不够,错非有马镫之助,只怕已中不止一箭。若她能换乘一匹骑惯的好马,以她的控骑之术,胜算至少多两成。”

    赵云一琢磨,连连点头,赞道:“正是此理,城守分析之精僻,更在云之上。”

    尽管马悍与赵云都看好赵英姿,但比试场上,风云激变,有时候,实力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运气才是。

    得得得!蹄下轻烟飞扬,天空霞光幻影,一红一白两个骑影好似从炫目的光圈驰出,镀着一轮金边,令人目炫神迷。两支白羽红镞的箭矢对指,奔出十余步后,双马腾空的一刹。

    咻——咻——

    双箭交错,在半空时擦边而过。

    叮!箭矢从马云騄脸颊边擦飞,正中左耳银铃,铃铛弹飞无踪。

    噼啪!箭矢贴赵英姿肩侧飞过,击中斜背的箭壶,皮革包裹的木壶破碎,箭矢散落。

    看台上下,所有人脸色无不为之一变,无论是红巾女骑还是汉戈部少女们,都齐声惊呼。

    赵英姿脸色苍白,紧紧咬住嘴唇,手挽缰绳,用力勒停战马——五十步外,马云騄胸脯急剧起伏,手中箭矢已对准她,却引而不发。

    马悍缓缓站起,高举右手:“胜负已分,马云騄胜!”

    红巾女骑沸腾了,齐齐策马涌上前,团团围住马云騄,如众星捧月,欢呼不断。

    赵云急忙上前,扶侄女下马,轻轻按住她双肩,低声说了之前自己与马悍的点评。赵英姿沮丧地表情慢慢消失,大眼睛亮闪闪,神情快活起来,呡着嘴,举起小拳头,用力晃了一下,表达了某种决心。

    马悍远远望着的笑靥如秋日般明丽赵英姿,微微一笑,这才是他想要的结局,只有让马云騄胜了,才会令她不舍而去。那个马家的傻妞,到现在还没醒悟哩!

    不过,红巾女骑中还是有聪明女孩的。这不,一个长得清清秀秀的少女挽住马云騄的玉臂,贴着她耳朵大声问道:“小娘子,你夺得这女骑将称号,难道真的要留在这白狼城不成?”

    “啊!”马云騄笑容一下凝固。是啊,之前还没想什么,等当真把这个名头拿到手,这才意识到一个严重问题——她是西凉马氏千金,怎么莫明其妙就成了辽西飞燕翎骑将了?这个所谓的女骑将究竟当还是不当?r。 电脑:

第一百一十五章 【绝 杀】() 
猎击三国;第一百一十五章 【绝 杀】

    (感谢大盟、赵无恤2o14、书友“毫无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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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时初刻,抢亲大赛开始,比试原定三场,分别是驰射、骑战、角牴,双方各出三人,也可一人包揽。濠奿榛尚不过,当乌丸人看到周仓捧着的那根长达两丈、粗如拳头的全金属质的霸王重枪,原本定下的乌丸骑战选手立即宣布弃赛。

    这也太欺负人了吧,这么长的枪矛还用比?还没跑到跟前就被捅下马了。最重要的一点是,任何一个骑战高手都非常清楚,超长武器不仅仅是长度取胜那么简单,否则谁不想用长武器?关键在于骑战武器每增超出常规一尺,控制难度就大三分,对臂力的要求非常苛刻。

    马悍曾用这桅杆似地霸王重枪,在小支山之战时,一举击溃乌延部五百精骑。关于这件长得可怕的武器,在乌丸人中屡有流传,不过真正见识过的人不多。所以当霸王重枪一亮相,所有苏仆延部的乌丸人都看直了眼,那骑战选手看看人家的巨枪,再看看自己手里无论长度、直径都差一大截的长矛,有一种拿筷子跟梁柱比较的感觉,于是直接认输告负。

    明知必败无疑,甚至必死无疑的决斗,如果还硬要上场,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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