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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击三国-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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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阀之女如是说。
说实话,马悍当时并不相信这种半科幻的东西存在,但他还是去了,只是为了一线希望,还有她那双碧眼里的诚恳。
当马悍在克鲁伯集团的地下实验室里,看到主持研发的首席博士用一根细如发丝的特种合金丝,轻松锯掉一根拇指粗的钢筋时,他半信半疑——特种合金早些年就听说研制出来了,只是很稀少而已,并非没有,但一只可以与神经连接,活动自如的机械手臂就未免太耸人听闻了……
然后,马悍就看到博士捧出一只与他左臂一模一样的手臂。
“恭喜你,龙先生,你的新手臂也有同样的切割功能。”博士说着,将那手臂指尖末端的指甲,绕着钢筋划了一圈,然后掏出上衣口袋的圆珠笔,轻轻一敲。
当啷!钢筋落地,断口平滑如镜。
马悍早已磨炼得象核桃般坚硬的心脏,不争气地砰砰狂跳……
机械臂成功安装,并经过为期八周的测试,排异反应良好,神经连接良好,使用功能良好,一切,就与一条真手臂没什么两样。至于它的杀伤力,博士的评价是“象半个变形金钢。”
新出笼的“类变形金钢”马悍,也要覆行对克鲁伯集团的承诺:为他们拿到危地马拉丛林某部落的圣物。
这个丛林部落马悍也没接触过,据说是食人族,但他知道怎么去那里。而且,拥有机械臂后,他可以在不带武器,令食人部族完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武力夺取圣物。
这,就是马悍所要付出的代价,以及为他安装这价值七亿美金的机械臂的真正用意。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马悍接受任务,只身进入丛林,找到食人部落。利用自己在当地的名声及通晓本族语言的优势,获得部落酋长的信任,然后伺机进入他们的禁地,费尽心机拿到了圣物——一个水晶头骨。
与大英博物馆所收藏的,以及部分浮现于世界各地的水晶头骨所不同的是,这个水晶头骨不像是人类的头骨,倒更像美国51区所披露的那种外星人的头骨。
头骨拿到手后,冲突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类变形金钢”变成了“杀戮机甲”。马悍最终杀出重围,赶到预定地点,在交出圣物之后,旋即陷入了雇佣兵的火力绞杀。
危急之际,还是手中的圣物救了他——之前交出的不过是个装圣物的空盒而已,马悍混了那么多年的**,哪能不知道凡事留一手之理?
最后,一方要夺圣物,一方要保命的情况下,相互妥协,直到上直升机时,冲突再度暴发。搏斗中不慎引爆炸弹,直升机空中解体。
在即将粉身碎骨地一刹那,马悍手中水晶头骨化为齑粉,形成一团光幕,将他周身包裹,然后消失于烈焰中……
当马悍恢复意识时,他正从空中急坠,光临大汉三国。只可惜一睁眼,看到的却是刀箭来“欢迎”。
马悍长吁一口气,扔下遍布刀痕弹眼、破烂不堪的迷彩服,换上新发的戎衣——不管是祸是福,我既已经来了,那么,就好好的活,如果条件允许,就大干一场吧!
现在,他已经知道自己是那一边的,也弄清楚了那个将军是谁。
大汉奋武将军、领辽东属国长史、蓟侯、幽州势力最强大的军阀——公孙瓒!
这是汉末三国时期,他正赶上一场决定谁是北方之雄的转捩战役——界桥之战。
在原本的历史上,时任大汉大司马、车骑将军的袁绍,将兵二万,与公孙瓒三万兵马战于界桥以南二十里处。
公孙瓒派出最得意之精锐弓骑“白马义从”千骑为主力,辅之以二千轻骑,令领冀州牧严纲为主将,分两波从两翼进击。万万没想到竟遭遇生平克星、袁绍大将麴义。这位西凉金城麴氏家族最杰出之将领,以麾下一千强弩兵暗伏于八百精锐刀盾兵之后,待公孙瓒骑兵驰近至数十步,猝然突起,暴雨狂击。威震幽燕的白马义从,遭到毁灭性打击,从此淡出公孙军作战序列。而那一千八百弩盾兵,从此有了一个响彻三国的称号“先登死士”。
此战,公孙军折损骑步近三千,其中光甲士就有两千,麾下大将严纲被擒杀,公孙瓒更是被麴义率军狂追近数百里,从界桥一路撵到南皮。
这一战,彻底改写了公孙瓒的命运,预示了这位白马将军盛极而衰,也昭示了袁绍这位新一代北方霸主的雄起。
当然,以上这些,马悍都不知道,他的三国历史马马虎虎。一般人知道的,他也知道;一般人不知道的,他同样不知道。界桥之战,他只是有点模糊印象,详细过程,就非他所能知了。就连公孙瓒的头衔,以及自己无意间砸死的人叫麴义,是袁军大将,这些信息,都是赵云说的。
当然,他更不知道,自己已经小小地改变了一下历史。
麴义死了,先登死士的攻击戛然而止,白马义从尽管被射杀大半,元气大伤,但犹存数百骑,种子仍在。只是严纲依然难逃一死,幽州军依旧损失惨重。而袁绍痛失大将,攻势锐减,先登死士无心作战。结果,界桥居然保住了。而在原先的历史上,击破界桥幽州军大本营,驱逐公孙的,正是麴义。
马悍甫一登场,就改变了局部战争。
只是,公孙瓒不知道;袁绍不知道;他,也不知道。
第三章 【你惹错人了!】()
清晨,霞光万道,照得一条大河波光粼粼。大河两岸,无数身着单衣单袴的军卒、役夫、军妓,仆妇纷纷走出军营,或盥洗手面,或下水搓背,或挎盆漂洗,或给牛马饮水。男子妇人,嘻哈打闹,看不出几分刚打败仗的样子……也是,打胜打败,都是上官的事,与他们这些小卒子没半毛关系,也就是少抢些东西而已,干嘛愁眉苦脸呢?
马悍也在这些人当中,正惬意舒展身体,做着深蹲、蛙跳,单臂俯卧撑等下水前的活动。
幽州军设在界桥的大营滨临磐河,河宽数十丈,时为春夏之交,河水滔滔,其上有两座可容四马并行的长桥。只须派数百精锐之士往桥头一堵,冀州军便难以突破。
昨日幽州军大败,冀州军衔尾追击,便是因幽州军及时守住此双桥,令冀州军无功而返。
一场血战刚刚结束,两军都派出车辆役夫,到战场收殓己方战死将士的尸骨,焚烧安葬。这工作没有三五天难以完成,在此其间,或许两军哨骑会有摩擦,但不会再爆发大战。
故此,幽州军才放松营制,让军卒役夫出营梳洗,缓解因失败造成的精神压力。象公孙瓒这样打老了仗的老将,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小兄弟,快下来!”河边有人向马悍挥手。
马悍扭头看去,不是赵云,但有些面熟,应该是昨日驰援的三十白马义从之一,笑着挥手回应:“就来。”
马悍脱去戎衣,除下军靴,正要脱掉迷彩裤时,手指碰到两边裤兜里有东西,掏出来一看,却是一个金属怀表状的东西。哦,是一块军用铝合金多功能指北针,有夜视、测距、测角度、测图距、放大镜等等功能,这玩意在古代倒是蛮有用的。
另一个,却是一根笔形红外线信号发射器。同样是铝合金材质,大小如钢笔,内置两截高能锂电池,可支持连续不断两个月发射红外线。红外线肉眼不可见,只有遇到障碍物时,才会形成红色光点,光点大小相当于一美分硬币,最远射距达一千米。
这东西是配给他在任务成功时,发射信号,照在山顶白石上,以通知直升机接应的工具。只不过,引来的却是一群杀手。
马悍一时半会也想不出这东西有什么用,反正留着也不碍事,将两样东西放进随身布袋里,连同裤子、军靴,一并扔给扈从:“小石子,把裤子洗了,皮靴刷干净,然后跟我下河。”
小石子是一个十二、三岁,个头矮小瘦弱的少年,他是公孙瓒赏赐给马悍的十名仆役之一,服侍他洗梳起居。此外还有一个负责看管牲畜的乌丸人,正在远处替他遛马牧羊。说是赏赐十个,目前为止却只到位两个,至于什么上田、宅第,全在渔阳,现在连影子都不见。噢,倒是看到了地契文书,也不知是否与实物对应得上。
至于钱、布帛、酒肉、羊马之类的赏赐倒兑现了,好歹他也是此战的最大亮点,不重赏无以服众啊。
对于有人服侍,马悍却是很自然。无论是当初洪顺堂副头目,还是后来的丛林之枭,他手下从来不少于百把号人,专人服侍,早就习以为常了。
小石子一身破衣,头发乱蓬蓬地,脸黑黑地仿佛永远都洗不干净。听到主人招呼,惶然摇头:“不,我不下河。”
“下河洗干净了,我给你布匹做新衣。”
“谢主人,我穿这个就好……而且,我……我不会水。”
马悍哈哈大笑,将戎衣与弹力背心往乱石上一扔,穿着平角**奔向大河,纵身跃起,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噗通入水,只溅起一小团水花。
见者无不喝彩“好水性!”不过,更多的人被马悍那条奇怪的**所吸引。这时代可没有什么**一说,连短裤都没有。下水的军卒役夫要么穿长裤,要么光屁股,哪见过这等奇特的**?
就连那几个白马义从都围上来问稀奇。马悍那有闲功夫扯这个?三两下岔开,转而问起自己所关心的问题。比如眼下是哪个皇帝在位?董卓进京了没有?蓟侯为何要与袁绍开战?袁绍方面将领与兵力情况如何等等。
这些问题,有些白马义从能回答,有些则不能。一番交谈下来,结合自己的三国知识,马悍大致弄清楚了:这个时侯汉灵帝已经嗝屁了,少帝也翘了,眼下是陈留王在位,也就是后来的汉献帝。献帝是董卓所立,这个乱世枭雄自然早已进京,而且,群雄讨董卓,虎牢之战这些震惊天下的大事也已发生。
最新消息是,董卓被王允、吕布所杀,洛阳已陷入军阀混战状态中。而那些日后名震天下的诸侯们,正在四处抢地盘,扩张势力,天下已进入群雄割据时代。
公孙瓒据幽燕,袁绍新得冀州,彼此势力相接,这新老两大北方势力,早早晚晚,必有一战。有理由要打,没有理由制造理由也要打。此战无关原因,无分对错,只关乎利益。
马悍脑子里飞快消化分析,淡然而笑,这争天下与自己以前的帮会抢地盘、争利益,本质上也没什么不同,区别只在于规模的大小与档次罢了。
正沉思间,突闻岸上一阵纷乱,抬头望去,只见河边有人在扑腾,似是溺水,但岸边却有一青巾裹头的黑壮汉子叉腰大笑,得意洋洋甩着一对靴子——慢着!这不是自己的军靴吗?那么掉进河中的人岂不就是……
一股怒火腾起,马悍深吸一口气,认准方向,一个猛扎子,潜入水中。不过数息时间,豁啦!破水而出,单臂将溺水的小石头高高举起,一步步走上岸。
晨曦的金光照射着他近乎**的身躯,抹上一层淡金色,仿佛斯巴达战士降临。
岸边的异动也引来了许多围观者,那些仆妇军妓看着这英气逼人、雄壮伟岸的小郎,无不眼睛发亮,如痴如醉,连漂洗的衣物被水冲走都不知道。
马悍救援很及时,小石子只呛了几口水,吐出几口清水就没事了,只是脸色灰败,一副欲哭无泪之状。
“怎么回事?”马悍凝视着他的眼睛,淡淡问道。实际上看到那双靴子,心里已明白几分,但他需要更直接的证词。
小石子终于哭出声来,抽抽噎噎道:“小奴在为主人洗靴子,那军汉看到主人的靴子极好,就想要。小奴不给,他就硬夺,还将小奴踢下河……”
马悍看到小石子细如麻杆的脚有些跛,便知对方这一脚踢得挺狠,或许对方没太用力,但小石子的身体却吃不消。
马悍眼底掠过一丝阴霾,缓缓站起,待回过身时,目光已是一片澄澈,面色平静,淡然道:“你喜欢这靴子?”马悍这双靴子是野战大头皮靴,皮质是意大利小牛皮,耐磨牛筋为底,靴帮还可藏小刀,无论是舒适度还是坚固耐磨程度,都不是这时代的粗糙皮靴所能比的。经清水洗刷,污垢血渍尽去,露出油亮光滑的皮质,立即吸引不少贪婪的目光,这黑汉便是其一。
黑壮汉子看着眼前高大雄健的身躯,眼角不自觉抽了抽,倘若先前洗刷皮靴的是这年轻汉子,他或许会掂量掂量,眼下却是骑虎难下了。东西没抢到手是一回事,抢到了再吐出去又是另一回事。
黑壮汉子眼珠一转,嘿嘿笑道:“某乃飞燕将军麾下杜骑督之帐下督,名叫胡元。兄弟怎么称呼?军中何职?”
马悍被这家伙所报一的连串头衔绕得有点晕,低声问小石子:“这家伙说的什么飞燕将军,什么骑督、帐下督的,是怎么回事?”
小石子已止住泣声,瞪大眼睛看着主人,一脸惊讶:“飞燕将军就是黑山军的平难中郎将张飞燕将军啊!杜骑督就是左营黑山营的杜长骑督,帐下督就是杜骑督的侍卫从骑。”
原来如此,黑山军张飞燕,本名褚燕,后改名张燕,因剽捍捷速过人,故军中号曰飞燕。此人大名,马悍自然也是听过的,没想到居然与公孙瓒联手了,还派了一支近万人的黑山营前来助阵。杜长其人倒没听说过,不过能指挥一支万人军队——虽然黑山军的军队与黄巾军都差不多,男女老幼全算上,一万人中也不知有没有一千人能打,但多少也是个能上得了台面的人物了。
一个骑督的侍卫,就如此嚣张。
马悍不动声色:“我是马悍,蓟侯本部斥侯曲队率。”他已经弄清这“队率”是什么职位了,管五十个人,队长就称为“队率”,而斥侯就是侦察兵,他就相当于后世一个侦察排排长。
胡元眼睛一眯,原来不过是个小小队率,若非是蓟侯本部的斥侯队率,他拿了这双皮靴就走,半句不会跟对方啰嗦。即便如此,结果也不会有所改变,只不过要多说几句话,让对方有个台阶下就行了。
“此靴做工精细,形制奇特,相信主公见了必定欢喜。”胡元叉腰的手按住刀柄,皮笑肉不笑,“某会将马兄弟的敬意传达给主公知晓。”
看不出,这黑汉也懂得以势压人,或者,他这么干的次数太多了,运用娴熟。若是公孙瓒看中这靴子,让侍卫开口讨要,马悍会毫不含糊奉上。便是杜长想要,只须好好开口,他也会给。只是马悍岂会看不出来,真正想要的是这胡元,他不过是抬出杜长来压自己罢了。
这点小花样,岂会放在马悍眼里,更何况还打了自己的人,抢了自己的东西。军营之中,最讲究的就是一股气势,一旦被打压住了,往后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个中道理,江湖打滚那么多年,马悍怎能不知?
不管这胡元的后台是谁,敢打脸,就必须做好被反打的觉悟。
马悍慢条斯理穿上半湿的迷彩裤,边扣皮带边道:“杜骑督想要这双靴子?那容易,你把东西放下,我等会就亲自到黑山营将此物奉上,不劳这位老兄费心了。”
此言一出,周遭顿时一片惊咦之声,任谁都听出,这小郎是不打算给胡元的脸面了。几个妇人甚至稍稍走近,低声道:“这位小郎,这只毛熊你可惹不起,上回有几个老兵悍卒都被他揍了呢。把靴子给他,姊姊弄些皮革来,替你再做一双。”
马悍回首一笑:“多谢,只不过,从来只有我抢别人,没人敢抢我的东西。”
胡元闻言一阵狂笑:“我黑山军就是专抢东西的祖师。小子,老实告诉你,这双靴子,爷要定了!”
“去找龙王爷要吧!”
穿好裤子的马悍,精赤着壮硕的上身,风也似地冲过来,纵身跃起,以全身力量带动左拳,猛击胡元面门。
胡元的右掌早就按在刀柄上,马悍一动,他立刻拔刀出鞘,斜劈对手右肩臂,心下冷笑:“看你拳快还是胡爷的刀快。”
马悍是从十步开外扑击,而胡元却是在三步范围内截击,用膝盖都能想到,必定是胡元的刀快。果然,胡元一刀斫中马悍右手……掌。
这个世上,除了某些武侠剧,真正实战中,没有人敢逆锋扣刃的。这动作太危险,稍有差池,半个手掌就没了,没有人会疯狂到用自己的手掌来耍帅。
马悍就敢!刀锋沾掌,就象,不,根本就是被铁钳牢牢夹住。接着身体如鹰扑击,左拳带着迅猛冲势,结结实实打在胡元的脸颊。
砰!胡元斗大的脑袋后仰,一股血箭从口鼻喷出,七、八颗牙齿激射,庞大的身躯离地而起,斫刀脱手,皮靴甩飞。待双足落地后,踉跄斜退,一步、两步、三步、四步……连退七、八步,最后噗通扎进水里。
胡元的两个随从看傻了眼,脑袋一时转不过弯来。直到马悍从容将军靴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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