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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机器人的修真之旅-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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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说明冶炼技术高速发展,在阿蛮家他就看到过一口铁锅。
“小王,你起来了,快坐下来,等会吃饱饭,我们一起跟着部落的人去打猎,呃,要不要给你也准备武器,这里的动物都很凶悍的,你先跟着我们学一学,男人就要勇猛,以后你就可以积攒皮毛,找一个婆娘过日子了。”
呃,阿蛮,我可没有打算在这里定居啊,虽然大祭司没有明确说,不过离开也是迟早的事情,他也不知道天意安排自己来这里有什么需要,船到桥头自然直,他不会胡思乱想的,尤其的婆娘的事情。
吃饱喝足的巫族勇士们,都集中在广场上,大家手里都拿着武器,锃亮闪光,当看到一身白衣的王亚樵,眼睛直愣愣的看过去,这是谁?哪里来的?他身上穿的是什么,那么白乎乎的,猎物的血溅到身上很难清洗的。
大祭司穿着五彩斑斓的衣服,头顶上戴着花花绿绿的羽毛帽子,手里还拿着两根耀眼的长羽毛,光着脚丫子登上正中央的祭祀台上,左右舞动着,嘴里还嘹亮的唱着古老的旋律,响彻长空。
“小王,我们每次举行大型的狩猎,大祭司都要跳祈福舞呢,保佑我们平安归来,收获丰富,当然现在的巫族比不上当年了,不过我们会尽量活下去,传承巫族血脉。”
王亚樵点点头,拍了拍阿蛮的肩膀,他抬起头憨笑,伸了伸自己强壮的胳膊,表示自己可是有名气的勇士,不用怕,跟着自己就好,在他眼中像王亚樵这种瘦瘦的鸡仔,哪里会有什么收获,不吓破胆就是勇敢的。
走出聚集地穿过草地,趟过小溪,远远的看去是一片荒原,夹杂着稀稀拉拉的高大树木,他们很有章法,谁负责围堵,谁负责撵猎物,谁又负责斩杀,分工明确团结合作,这些都是以后几个月的主食。
看样子他们还没有学会种植,还在猎取阶段徘徊啊,王亚樵忍不住想,要不要教会他们种植农作物啊,纺织什么的,男人露点没有什么,他真不习惯女人也露着,很不好意思的。
嗯,就这么办,先查看一下这里有什么可以利用的材料没有,咦,那不是麻吗?嗯,那种韧性很好的蒲草也不错,看着大家踩来踩去的,依旧顽强的直起腰来,很适合做纺织材料,哎呀,这些香艳无比的花可以做颜料,实在不行,山那边还有五颜六色的矿石呢。
呜呜呜呜…一个壮实的巫族勇士,拿起一根号角吹起来,这是告诉散落在四周的族人们,猎物来了,而且还是一大群,丰收在望,吹得这次出来围猎的勇士们,热血沸腾。
王亚樵跟阿蛮打了一声招呼,就四处溜达,看看这里有什么可以种植的农作物?
“阿蛮,那个外来者太瘦了吧,这样怎么好好打猎啊,看看他悠闲的样子,一点儿勇士的样子都没有,别说我没有提醒你,我们不会给你多余的那份的。”
“呵呵,第一次参加围猎他的表现很正常,就是他不围猎,我也可以养活他,阿空,做你的事情吧,既然大祭司安排他住在我家,就是我阿蛮的兄弟,不会让他饿到的。”
“哼,不识好人心,到时候吃不饱可不要厚着脸皮找我借,告诉你,我们一大家子呢,没有多余的给你。”
“行了,行了,啰嗦什么,我心里明白呢,走了,走了,该我们进场猎杀了。”
阿空看到圈子已经合拢,提着刀跟在阿蛮后头进入战场,今天他们被分配猎杀组,这是对勇士的赞美,精英中的精英,被选中那就无上的光荣,腰杆子挺着直直的。
王亚樵蹲在一片不知名的植物跟前,左看右看,怎么觉得很像红薯,可是跟前世他见过的又有些不同,拿不住主意,不管了,先挖开看一看有没有根茎吧。
怕把它弄伤了,小心翼翼的拿着铲子一点一点的破开根系,哎呀,好大的个头,皮带着紫色,嗯,那就错不了,就是红薯,加快速度,没过多一会就挖完了一大片,哎呀,弯腰久了麻木了,站起来捶了捶,舒服多了。
前面怎么回事,吵吵嚷嚷的,袖袍一挥收起巨大的红薯,转身向着骚乱的地方而去,那是什么东西?还会喷火?娘希匹,洪荒时代就是出怪物的地方。
“阿蛮,快跑,比丘兽来了,不要管那些猎物,快点到这边来。”
阿蛮听到喊叫扔下猎物撒腿就跑,可惜被比丘兽紧追不舍,他又不敢向着伙伴藏身的地方跑,怕连累了他们,只得向着另一个方向飞奔,再强壮的勇士也坚持不下来,眼看着火球就要追赶上,王亚樵刚好赶到。
“阿蛮,到这里来,快点。”
“不行不行,会连累你的,你快点找地方藏起来,我把它引开。”
看到自己怎么说都不过来的阿蛮,王亚樵叹口气,提着绿妖娆就迎头赶过去,一手拎起阿蛮甩在一边的草丛里,挥手就是一剑,皮糙肉厚的比丘兽愣愣神,好疼啊,会不会破相了,哎呀,我媳妇儿会嫌弃我的,给你拼了。
王亚樵并不想赶尽杀绝,压根没有用多大的仙力,既然它能存在这个地方,就有存在的理由,别他一时好心杀了,后患无穷的,毕竟没有了天敌,生活就会安逸起来,对以后巫族的发展并不是一件好事情,再则这个家伙也不强悍,威胁不大。
其实吧,最主要的问题是,他的仙力发挥不出来,刚才他才发现,浑身充满了仙力,可惜就是望洋兴叹,憋屈的滋味真不好受,奶奶的,他大爷的,什么破地方,还我呼风唤雨的仙族身份。
看了一会儿,比丘兽不愿意跟他玩,转身溜溜达达的准备回去,这个疯子刚才胡乱砍了一通,疼死宝宝了,不行,回家找媳妇儿抚平心灵的创伤走,哼,不跟你玩了,再见,不过应该我得的报酬不能省下,弯下腰扛起两只猎物,扭着腰肢闪了。
特么的,你那里看出来老子疯了,啊,那里看出来了,告诉我,保证不是杀死你,没来由的就是看懂了它最后一眼什么意思,麻蛋,还我仙力,还我仙力,让我砍死它,砍死那个混蛋。
“小王啊,你很厉害,很勇敢啊,阿蛮我认你做兄弟了,呵呵。”
☆、第二百三十八章 番外(二十四)洪荒秘境(十二)
王亚樵收起刚才无限悲愤的情绪,眼神淡淡的看了看他,本来想给一个笑容的,可惜脸皮实在是不给面子,扯不出来啊,只得作罢。
隐藏的那些勇士们,这时候都跑出来,三三两两的组成一组,绑好猎物抬上打道回府,一路上对王亚樵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先不说有勇气跟比丘兽搏斗,就是去救阿蛮的场面都觉得亲切。
王亚樵一一打过招呼,你愿意靠近,我愿意接受,很快熟悉起来,他指了指路过的麻,对着阿蛮,阿空,阿牛,阿基说:
“我们砍一点这个回去,可以做衣服,被单,鞋袜,既美观又保暖,透气性还不错。”
“真的,小王真厉害,好,我们听你的,没有抬猎物的都砍上一些回去。”
人多就是力量大,一人一大捆扛上跟在后头,浩浩荡荡的回到部落的广场,在这里大祭司要分今天的收获,王亚樵把红薯叶拿出来,让大家尝尝鲜,明天再教妇女们怎么开垦土地,把秧苗栽种上。
看着跟排球大小的红薯,众人一脸蒙圈,这是什么东西,能吃吗?呃,见过很多次,总以为是杂草来着,没有人会想到它还能结出这么大的果实,而且还是在土壤里。
“小王啊,这个怎么吃啊?”
“阿空,切开用水煮了吃,蒸了吃,放火上烤了吃,都行啊,又香又甜美味可口呢,不信你现在试一试,这个东西叫红薯,女人们就可以打理,不费什么精神的。”
“像烤肉那样吗?”
“差不多,不过要掌握火候,这样的话就可以省下不少力气,肚子也能吃饱,女人孩子也有事情做,分担一些生存的风险。”
“嗯,的是,阿空,你哪一个去洗一下,煮一些,蒸一些,在烤一些,看看味道一样不一样。”
“知道了,大祭司。”
还没有等大祭司分完猎物,阿空就端着红薯走过来,一脸兴奋的样子,就知道他品尝了,味道还好极了。
“大祭司,错,真好吃,您歇一会,尝一尝,呵呵,我吃了一小块肚子就填饱了,要不然还想吃呢,味道很美味呢。”
“咦,是啊,有一股子甜味,还很香,这下子解决大问题了,再也不用怕饥饿了,谢谢你啊,小王,果然是天意送过来的巫族贵人。”
“不要这么说,大祭司,我能来这里也是难得的缘分。”
“那我也不啰嗦了,明天就让妇女们跟着你学,勇士们明天也没有什么事情,开垦土地是不是需要工具啊,让他们干吧,你只要动一动嘴就行,看你瘦的,别累坏了。”
王亚樵突然不知道怎么客套了,我真的那么瘦吗?怎么一个两个的都怀疑我的力气呢,走看看,有瞅瞅,都是膀扎腰圆家伙,自己可不就是弱鸡吗?不跟你们一般见识,我可是仙人,仙人呢,天意就是送我来被你们憋屈的,一定是。
“大祭司,您不要这么说小王,他很勇敢的,今天遇到比丘兽还挡在阿蛮跟前呢,别看他瘦弱了一些,很有勇士精神。”
“嗯?嗯,真勇士。”
大祭司你能不能把嘴里的红薯咽下去在说话,含含糊糊的好像很勉强的样子,小王真的是勇士,真勇士啊,给点肯定怎么那么难呢。
好吃,真好吃,特别好吃,小王真是巫族的贵人啊。
那些观望的巫族勇士们,看到令人敬仰的大祭司这样不管不顾的吃起来,每人围过来捧着巨大的红薯离开,反正一时半会大祭司腾不出手来分猎物,他们看着吃的那么香,也馋了,先喂饱肚子再来拿猎物。
看着走的空荡荡的广场,只剩下王亚樵跟大祭司,一阵风吹过,他感觉到后背很凉,这是无意中培养出一群吃货吗?那他是造福了,还是造孽了呢。
“大祭司,这些是麻,明天让人在小溪旁边挖个坑,浸泡进去,先做纺织机,老年人可以在家里织布,做成衣服,被子,鞋袜什么的。”
“跟你身上穿的一样吗?”
“不一样,我身上穿的材料这里没有,只有麻,蒲草之类的。”
“哦,没有就没有吧,能改善一些是一些,我不贪,知足常乐嘛。”
“大祭司睿智。”
转眼间王亚樵在这里已经半个月,能教的都交给他们,这天是巫族人的大节日,也就是男子举行的成年仪式,只有通过了测试才能成为勇士,才能结婚生子承担一个家的担子,
看着浑身上下画着奇形怪状的图案,腰间挂着干燥的蒲草布子,不得不说妇女们天生对织布就有天赋,看看那些花纹颜色搭配和谐浓艳,十分的漂亮,大部分参加成年礼的男子,腰间披挂的蒲草布。
都是有家中阿奶,阿姆,阿姐,阿妹编织出来的,也有是心仪的女子相送的,家人围着叮嘱注意事项,男孩子们洋溢的高涨的热情,成为勇士就脱离了普通人的行列,可以参加大部队的集体活动,还可以分到赢得的猎物。
“小王,这些日子辛苦你了,我跟族长,长老们商量了一下,觉得无以为报,邀请您进入巫族祖先的墓地看一看,有什么缘分也是天意,祭祀传承里面说,当年这片大陆没有四分五裂的时候,巫族很强盛。
公共,蟒头人身,脚踏黑龙,腰缠青蛇,号称水神;祝融号称火神,人身蛇尾五官齐全;刑天,无头赤裸上身,以乳作为眼,肚脐作为口,尤其善战称为战神;帝江,人面鸟身,有肉翅膀四个,一次煽动二十八万公里,速度极快;
后羿,猿臂长身,方面大耳,尤其擅长射箭;夸父,手抓两条金蛇,耳朵上还挂着两条金蛇,能操纵日月精华之力,号称星神;雷神,善于操纵雷电,怒目圆睁浓眉大耳;蓐收,人面虎身,肩胛处生羽翼,善于操纵金属性元力;
句芒,人面鸟身,头戴冠授,山操纵木属性元力;玄冥,全身骨刺善于操纵水属性元力;后土,人身蛇尾,背后有七只手,前面有两只手,握着两条腾蛇,善于操纵土属性元力;风伯雨师善于操纵风雨。
当年跟妖族嫌隙由来已久,从刚开始的小摩擦,到后来的大规模争斗,两败俱伤啊,这也无从说谁对谁错,我们这一支也算是残余吧,祖先们拼着最后那点法力,给我们创造了安宁的环境,只是希望我们能保持血脉流传下去。
祖先的墓地我也说不清楚怎么来的,前任大祭司也没有提起过,只是说里面不但有巫族的,妖族的,就连魔族的都有,让我们不要轻易进入,不过昨夜祖先传来意愿,想让你进去一趟,小王啊,拜托了。”
“大祭司客气了,既然是巫族祖先相托,王亚樵走上一趟又如何?”
“那就好,那就好,三日之后就是一个好日子,明天出发的话,正好抵达哪里。”
“单凭大祭司安排,王亚樵遵从就是。”
热热闹闹的成年礼还没有结束,王亚樵就跟着大祭司离开驻地想着巫族的墓地而去,走过荒原来到一座山脚下,大祭司用一直拿的手杖画了一个人身蛇尾图,对着画上的脑袋点了点,安营扎寨。
王亚樵虽然觉得奇怪,但是并不做声,每个种族都有它独特的信仰,独特的纹饰,别人不说就不要胡乱发表意见,有时候尊重也是一种礼节。
第二天阳光刚好洒在图案上,大祭司用手杖左右量了又量,指定了一个方向接着接着赶路,这次并没有几个人,除了王亚樵,大祭司之外,还有三个仿佛也是祭祀之类的成年男子,没人介绍身份,王亚樵也不多嘴的询问。
第三天的时候才抵达一个狭长的缝隙跟前,四周都是杂草树木丛生,偏偏那个两山之间的缝隙干干净净,连一丝绿色都没有,从里面散发出一股子悲凉,很容易鼻子发酸。
“小王啊,就是这个地方,你进去吧,我们在外面等你,放心,我们在这里没有任何危险,方圆几百里都不会有什么妖兽的,他们三个这次跟来也是要在这里举行个仪式,将来跟着我学习祭祀的技能的。”
“嗯,那王亚樵暂别大祭司了。”
大祭司挥了挥手,带着三个学徒想着旁边山洞走去,王亚樵整理了一下情绪,带着噬神,绿妖娆头也不回的走进去,本来以为里面也会幽暗不明,谁知道星星点点的,虽不是很清晰可是周围环境脚下的路却明明白白的。
噬神嗖的一下子不见踪迹,只有绿妖娆乖巧的寸步不离,周围越来越宽敞,横七竖八的巨大骨头,散发着莹莹光芒,还有到处飘荡的磷火,咦,那不是罗刹幽冥果吗?欢颜花,七星断肠草,鬓影九头花,好东西,好东西啊。
这里的植物可是比仙界品阶都要高,尤其生长的环境苛刻不易找寻的植物,今日遇到的品种竟然出乎意料的全,作为炼丹师岂能放过,这下子九黎不会嫌弃不够看了吧,果然他还没有发话,那个家伙就不知道客气为何物的收了个干干净净。
主人,这里好多妖兽的尸骸,也不知道妖丹还在不在,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风吹日晒的,能保存下来的并不多啊。
☆、第二百三十九章 番外(二十五)洪荒秘境(十三)
是啊,你看这些骨头就知道当年是多么强悍的存在,怪不得两族让天道忌讳呢,绿妖娆,你去看一看,能不能找到九黎说的那个妖丹。
人面鬼灵萤?王亚樵拿出一个小巧的瓶子,上下左右腾挪,这个可是上古丹方,雪域丹的主材啊,踏遍天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上天疼好人啊,要不是为巫族做了贡献,他们也不会同意自己打扰他们祖先的墓地啊。
九黎也忍不住跑出来,角角落落找寻看得上的植物,绿妖娆并没有找到那些妖丹,想来也知道这么多年,妖丹都消散在天地之间了,毕竟那可是妖族储存妖元力的地方。
小心翼翼的翻过白花花的骨头山,越往里面走,那种悲凉越浓厚,王亚樵不忍心让这些上古神兽暴尸荒野,挖了几个巨大的深坑把它们掩埋起来,一阵轻风细雨夹杂着不知名的白色花朵,洒脱的从天而降。
影影绰绰伸出来一双巨大的兽爪,上面放着陈旧的布袋子,递到王亚樵的跟前,接过来发现上面有一条紫色的缎带封口,黑色的绣花篆字,‘乾坤袋’,他施礼拜谢那些上古死去的神兽慷慨赠与。
抬起头什么也没有看到,那些掩埋的痕迹都消失不见,眼前开满了单层的,多层的,无一例外都很硕大的百花,悲凉之意被宁静祥和代替,他仿佛听到一声叹息,又仿佛觉得那是风的声音。
王亚樵拿出方床,盘膝而坐,点燃一炉青烟,念着《往生咒》《大悲咒》,当年他的母亲过世,他也是这么专心致志的虔诚的默念,希望可以消除它们的不甘心,不情愿,干干净净的进入轮回。
眨眼之间周围的百花变化成各种颜色,最后尘归尘土归土,只剩下绿意盎然的土地,王亚樵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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