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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现社会-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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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重的是,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也加入到盘剥农民的队伍中来了。一些资产者向政府购买官职,获得官职以后,他们便拥有赋税的豁免权,而政府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也就不断地发明新的职位出卖,于是又出现了一大批新的免税者。
这样,在政府的赋税征收额不断增长的同时,承担这些赋税的人数却不断下降,维持无限政府庞大国家财政需要的税收负担便全部落在第三等级的肩上,尤其是落在农民肩上了,于是出现了托克维尔所描述的那种情况:“最有能力纳税的人免税,最无能力应付的人却得交税,当捐税以此为宗旨时,就必然要导致那一可怕的后果——富人免税,穷人交税。”“于是,在已经存在所有个别的不平等中,又加上一项更普遍的不平等,从而加剧并维持所有其他的不平等。”与此同时,资产阶级与贵族之间赋税负担的不平等,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严重阶级对立,是导致资产阶级对君主专制政府不满,在大革命中毫不犹豫地起来“造反”,推翻君主专制政权的原因。
以研究法国财政闻名的历史学家马塞尔·马里恩则认为,法国大革命时期摧毁法国财政的力量正是特权以及享有特权的人,即贵族。他们享有的财政豁免权,不管是继承的还是购买的,在摧毁法国财政的同时也将国王置于一个荒谬可笑的位置:对那些没什么东西可征税的人征税。尽管一些敏感的贵族提出愿意放弃财政豁免权的想法,但在当时的环境下这些细节都被忽略了——尤其是在法国王室前后化解了1720年和1763年的两次财政危机之后。而且,如托克维尔所说,那个时代在法国历史上是个既开明又富裕的时代。谁也没有意识到,一场人头滚滚的革命即将来临。
尽管法国大革命之所以发生还有其他很多原因,但是在众多原因中,民众没有税权和预算权既是专制政府无限扩张的理由,也是法国民众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最终忍无可忍,走向革命的源头。今日中国,透过无以数计的学生放弃创业,纷纷挤破脑袋去考公务员,便知道政府部门有着何等诱人的待遇。与此相关的是,政府规模在几十年间急剧膨胀。如前文所述,建国之初,大的县机关也就百余名干部,而现在一些乡镇机关干部就多达四五百人。
【个体权利与公共精神】
伊丽莎白一世在其着名的“金色演讲”中强调,君主有一种神圣职责,要保护王国免受“危险、不名誉、耻辱、暴政和压迫”,它们既容易来自王国内部,也容易来自王国外部。为了提供这种保护,不仅需要警惕,而且需要行使权力,并因此需要资金。
尽管如此,预算还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如萨克斯所说,对于那个时代而言,预算的好处不仅在于避免财政危机,同样在于尽可能避免国家卷入战争。一个国王进行战争,他的花费超过了他所收的税。如果他借债弥补了这个差额,就没有财政危机。但是如果他不能借到足够多的钱,或者如果他被迫拖欠旧的贷款,那么危机就爆发了。如果他采取狗急跳墙的措施,譬如说掠夺其臣民的财产,或克扣部队给养,那么危机同样爆发。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聪明的国王会尽可能节制,因为一旦遇上难缠的敌人,有可能因为战争带来的巨额开支导致政府破产。
在十四五世纪的英国,征税的理论依据是必需理论。当王国面临紧急情况或处于危险之中时,其所有成员有责任来帮助它。有时,和平计划也能得到直接的国会税收的支持,为了做到这一点,王室律师不得不寻找聪明的方式,把它们说成是在面临即将到来的危机情况下为国防所做的准备。比如,在英国历史上有一种税收叫“抗丹税”(Danegeld),目的是为了应对丹麦人的入侵及其余殃。而到了十六世纪中期,支持税收拨付的这种法律的或者说辞上的基础有了修正,王室要求资金的理由已不仅是支持它的军事需要,而且是帮助它提供好政府的一般成本。简单说,是为了购买政府更好的服务。
说到战争与税收,就不得不提到梭罗以及他为什么抗税。尽管(“文)抗税的(“人)行为多不(“书)见容于现代(“屋)社会,但在十九世纪的美国,梭罗抗税却是受到某种公共精神的驱使。
这位《瓦尔登湖》的作者,曾经因为拒绝交积欠了几年的人头税而入狱。之所以抗税,不是因为梭罗家贫而交不起税,而是因为他反对当时的美国政策:其一是奴隶制度,其二是美墨战争。因为这样的理念,他愿意入狱而拒绝交税。据说亲戚主动为他补税后梭罗很气愤,不愿意出狱,直到狱长把他赶了出来。这一细节,颇有点百年后美国黑人维权时“把监狱填满”的气势与决心。有关这段经历,梭罗后来写下了《论公民之不服从》。正是这篇文章中所表现出来的“非暴力抵抗”的思想和“公民不服从”的精神后来影响了托尔斯泰和甘地。
在《瓦尔登湖》一书中,梭罗简单记载了这一段经历,并解释自己为什么采取非暴力而不是极端的方式抗税:“有一天下午,在我的第一个夏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我进村子里去,找鞋匠拿一只鞋子,我被捕了,给关进了监狱里去,因为正如我在另外一篇文章(即《论公民之不服从》)里面说明了的,我拒绝付税给国家,甚至不承认这个国家的权力,这个国家在议会门口把男人、女人和孩子当牛马一样地买卖。我本来是为了别的事到森林中去的。但是,不管一个人走到哪里,人间的肮脏的机关总要跟他到哪里,伸出手来攫取他……真的,我本可以强悍地抵抗一下,多少可以有点结果的,我本可以疯狂地反对社会,但是我宁可让社会疯狂地来反对我,因为它才是那绝望的一群。”显然,梭罗在这里谈到的“社会”,严格说并非德鲁克意义上的社会,而是被政府裹挟的社会与国家。
相较而言,中国人为什么鲜有公共精神?为什么远离政治?明恩溥在《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中讲了这样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1851年,就是道光皇帝“驾崩”的那一年,一个叫赫克(Huc)的外国人和几个朋友离京外出,在一家客栈饮茶时,遇到一伙中国人。几个外国人想发起一场“小小的政治讨论”,他们针对皇位的继承问题提出了各种猜测,意在引导在场的中国人说出他们的看法。但是,那几个中国人对此无动于衷,继续喷云吐雾,大口饮茶。中国人的冷漠激怒了外国人,并且引起了他们的不满。这时,一个中国老者起身走过来,把双手放在赫克先生的肩上,冷笑着说:“听我说,朋友,你为什么要让这些无聊徒劳的推测来劳心、费神呢?大臣们关心此事,他们拿的就是这份俸禄。让他们拿他们的俸禄去吧,可别让我们操这份心。我们一无所得,还要去关心政治,岂不成了天下最大的傻瓜?”
所谓“你不关心政治,但政治关心你”。无论你是否关心政治,政治最后仍会影响每个人的命运。然而,从整体而言,国民公共精神的多与少,与其享有的权利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权利的社会令人沉睡。如果国民得不到应得的权利,久而久之,他们就会对这个国家失去信心,对国家的关心也会越来越少,这样的国家迟早会分崩离析。显然,一个国家更应该用货真价实的权利团结民众,重建公共精神,而不是虚伪的道德说教。这种说教得到的往往是表面上的应承,内心的反抗。
用罗曼·罗兰的话说,一个国家,如果让它的国民连批评的兴趣都没有,那才真是不可救药。
【“看不见的政府”】
奥利佛·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对文明社会的支付。”约翰·马歇尔说:“有权征税就有权毁灭。”一方面,税收可以从个体或者机构那里汲取财富;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税收支持的有组织国家力量的保护,生活和自由就不可能得到保障。从这方面说,税收既可以保障权利和自由,也可能威胁权利和自由。关于这一点,孟德斯鸠有很好的概括。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分析了税收、不同政体和自由之间的关系,指出“公共税收是每个公民从其财产中出让一部,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和享受剩下的部分”。孟德斯鸠相信,温和政府会比专制政府更可能对其公民征收重税,因为“公民一旦认为是在付钱给自己,他们就会高兴地交税”。
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的高低,同时决定于国家的预算能力以及征税是否征得国民的同意。从表面上看,税收与公共预算只是政府关于未来某个时期的收支测算,是一个技术问题,实际上它是一个政治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政治最核心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说一个未经人民同意而征税的政府,是一个“明火执仗的政府”;那么一个没有预算的政府,便是一个“看不见的政府”。
如李炜光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从形式上来讲,税收也算是进了宪法,但其不完整性是显而易见的。与税收对应的同样有税权,税收应该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从宪法的规定看,上面既没有任何税收法定的内容,没有任何纳税人权利的规定,也没有明确说明征税是否需要代议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同意。在税收这个涉及国家生死存亡以及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最重要问题上,国家的根本大法竟然是一片空白,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缺憾。
由于宪法存在明显欠缺,税收立法必然更加残缺不全。中国目前所开征的二十多个税种,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仅有三个,即《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而且税收立法绝大多数都是违宪的,也是违反《立法法》的,比如税收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的授权,更不用说符合《立法法》所规定的授权要求了。
根据李炜光的理解,就纳税而言,权利是第一位的因素,义务是第二位的因素。税法是以纳税人权利为本位的,纳税人权利构成税收法律体系的核心。权利是纳税个体的自主性、独立性的表现,是国家创制税收法律规范的客观界限。纳税人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的设置是为了纳税人权利的实现。而在专制社会或非民主社会里,这个关系正好相反。法律是统治者维持特权的工具,他们拥有无限的权利,人民则承受着无限的义务,是义务本位的法律。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重义务、轻权利,把法律视为防民、治民的工具,把民众看做唯统治者马首是瞻的仆人。而中国人至今所能理解的国家、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仍然是“亲民”“爱民”,这不过是传统的官在上、民在下思想文化的反映,与我们对现代民主文明社会追求的权利本位观念相去甚远。(李炜光,《写给中国的纳税人》)
【土地与宪政】
谈到宪政制度的起源,里查德·派普斯在《财产与自由》里论证了土地私有制是英国宪政、代议制的基础。由于土地私有权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国王必须求财产所有人交税。由于私人财产所有者财政上独立于国王,反而是国王有求于百姓,所以收税一直是个头痛的事。早期英国王室卖王室土地得到相当财政收入,后来主要靠税收。为了解决税收的困难、国王开始召集国会,让国会自订税率,并形成宪制承诺——“不经国会同意,不能加税”。
国会在英国历史上是独立于王权的另一个政治中心。国王虽然不会喜欢它,但在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约束下,又不得不在国会的帮助下收税。英国国王的财政在这种制度环境下不得不依赖民意代表机关。有几位国王尽量少开国会,只是要加税时才想起开国会。但这种制度逐渐演变成习惯:“没有代表则无税。”国王慢慢接受了这种公共财政与国王税收之间的关系。
到了十七、八世纪英国的平均税率比法国高得多,但老百姓老老实实交税,却民富国强(比法国人均收入高三分之一),这自然是私有财产加代议制的功劳。法国虽有《拿破仑法典》,但对私产的侵犯比英国厉害得多。土地地表下的矿藏在法国就不是土地所有者的,而英国的土地私有权却非常彻底,地上地下的东西都归地主所有。按默克的说法这是英法宪制游戏规则差别的基础。有了代议制,让人民自己决定税率,税率反而可以高些,以用于公共建设。关于税收意义在宪政国家与专制国家的区别,历史学家黄仁宇在其著述中曾经表达了相同的观点。
为什么英国崛起的同时法国却衰落了?关键就在于英国宪政限制了王权,从而确保产权明晰,不受最高统治者干扰;而法国的绝对王权使腐败丛生,落后利益集团维护旧的秩序,产权不受尊重,压制新兴的工商阶层。用已故经济学家杨小凯的话是,“如果不保护土地产权的制度是对的,当年就应该是法国比英国更富强,而不是法国在落后的刺激下爆发大革命,不得不改专制制度。”
相较重建对法律的信仰,重建对权利的信仰或许更切合这个时代。因为一切法律的规制都是为权利而设;因为权利是法律的根本;因为只有秉持坚实的权利观念,才能支撑起制度与法律的良心。如果承认宪政必须有税权与产权支撑,就不难发现,在“去权力化”背景下的中国社会化与资本化过程,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重新发现社会的过程,它更在为中国走向宪政奠基铺路。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
土地问题左右着中国的历史,也深刻地影响着今日中国的发展前景。《物权法》的颁布,唤醒了公民对其私有权利的保护意识,也在某种程度上开始了由“普天之下,莫非国土”的观念向“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卫兵不能进”的私有财产权属意识的转向。
【两种极端】
历史的变革总是围绕着土地所有权的争夺展开。对于许多参与改朝换代的普通人来说,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是伴随其一生的朴实梦想。回顾二十世纪中国历史上的共产主义革命,并非没有谋求土地私有的传统。
自1931年2月中共苏区中央局首次明确地提出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到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土地农民私有”都得到法律的确认。只是历史风云际会,农民的土地最后像变戏法般变没了。1952年完成土地改革后开始的集体化道路探索,。电子书下载从最初农民被组织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到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本属于农民的土地被划归集体所有,开始了“土地充公”的过程。从这方面说,今日中国是否搞土地私有化,取决于我们要上接到哪一个传统,是最早“耕者有其田”的承诺,还是“不断革命”后的土地充公。一个深刻的悖论是,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是以承诺土地私有“打天下”始,以土地收归国有“坐天下”终。
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包产到户”“家庭联产承包制”“责任田”的实行,中国大地出现了久违的生机。然而,九十年代以来各地有关土地兼并的纷争不断,让人看到更多的却是危机。
土地实行家庭承包后,集体的所有权只剩下出售土地、变更所有者的权力,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的权力。而且,集体不过是一个虚置的权利主体。由于只能无条件配合国家征购土地,却无权出售自己的土地,集体因此成为国家或特殊利益集团侵占社会的连接器、桥头堡。更形象地说,这种国家至上的产权制度设计,无异于捕鱼者常用的那种因装有倒剌而只进不出的“鱼笱”。
无论是在国王至上的王权主义时期,还是国家至上的国家主义时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与“普天之下,莫非国土”代表了两个极端。前者,君王垄断一切,天下归一个人所有,臣民实际上是一无所有,关于这一点,皇帝享有的“抄家”权无疑是最好说明;至于后者,在国家垄断一切、政府包办一切的时期,名义上一切属于人民,但是,人民是一个虚拟的主体,从产权上说,属于任何人的东西也意味着不属于任何人。
这方面,西方的理论家有“公有地悲剧”一说,中国的慎子同样贡献了“兔死谁手”的寓言:“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尧且屈力焉,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取,非不欲兔也,分已定。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这段话的大意是说:一百人追赶一只野兔,并不是因为这只兔子可以供百人分,而是因为人人都想捕为己有,因为这只兔子权属未定;而到了兔市,谁也不能随便拿,正是因为其确定了权属。
正因为是无主之地,近年来中国“国土”严重流失。当然,和“王土”在一夜之间被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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