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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涛拍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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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涛拍案》节目简介
再启电视节目新风,演说当代社会传奇。在这个“另类法制节目”中,文涛以迥然 同 形象出现,号称“大案、要案、奇案、公案…… 拍案 ”,性情毕现,有理有节,仗义直言,击浊扬清。节目中运用各种影视手段起承转合,丰富情境,强化感染力,被称为“新派电视评书体”。
  主持人:窦文涛
  

序:《文涛拍案》的三条命(1)
窦文涛
  话说香港回归第二年,抓住个大盗张子强,绑架过李嘉诚的儿子,香港人叫他“世纪贼王”,这贼王在广东落网,在广东判的死刑。这案子惊了海内外,凤凰卫视忙不迭做了集节目《世纪贼王终结篇》,我来串场,现任中文台副台长程鹤麟写解说词,他把稿子写成个说书的调调,我也就顺杆爬,演出来个说书的调调,今天看起来是拿腔拿调。说书的功夫我哪学得了,只是个糟蹋。可真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领导看了夸,说没见过这样的法制报道。于是很快又有个批###功的节目,还让如法炮制。这回我上了劲,连词都自己改写,改得像《水浒》的假冒伪劣版。不过第二次刻了意,叫好的反没有第一次多,倒是收到一些人要向我定时发功的通知。这事就撂下了,几年没下文。
  九八年我还是大波浪的发型,几年后大波浪都改了小平头,才有人旧事重提,说记得当年我讲张子强案,咱就用这招干个法制节目。说话这人叫刘春,刚从央视来了凤凰,少不得大展一番拳脚。他还爱给节目起名字,有一天小眼贼亮向我炫耀:“这名字怎么样——《文涛拍案》?!”
  我把这名字跟一朋友说了,他却说不吉利:“你想,文涛拍案,就是惊涛拍岸哪!什么结果?粉身碎骨啊!哈哈。”当然是开玩笑,可后来我倒常想起这玩笑,种种迹象表明,这节目的命真怪,简直可说命运多舛,往好里说也是一波三折。
  一者是短命,才做一年就停了,停了一年后风云再起。做与不做之际,每个年关都反反复复,没哪个节目像这样,今天说干,明天说不干,过两天还是要干,现在我都不知道明年还干不干。其实主要是我年年干年年不想干,终于还是干了。为什么?就说到第二种命:苦命。
  这节目的标题曲里就含苦味,开头铿锵后来凄凉,那尾音老让我想起瞎子阿炳与《二泉映月》,可能因为那工作对我是苦活累活。每周现编现录,从白天到白天干一个通宵,大量咖啡浓茶,烟不离手词不离口,兴奋得第二夜也无眠。问一老中医,他把着我的腕脉说:你不是兴奋,是虚火上冲,才会头天熬夜第二天都睡不着,这是心血耗尽之兆啊。我很喜欢这说法,并遗憾老板不在旁。
  说起干活苦我就话多,有人最讨厌电视人诉苦,这世道谁容易呀,可我恰是全公司最爱跟领导叫苦的,得让他们知道就数我最不容易。“拍案”这活儿就是每周一次的难产,每年五十二周的轮回,我自觉就像劳改犯,在劳动中改造自己,这是我的自新之路,却不是自由之路。
  第三种命是黑命,香港人说谁倒霉就是“命好黑”。我也黑,每桩大案要案拍完,我就熬一回黑眼圈。所谓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还用它寻找黑暗,黑暗曝光了,光明就在了。黑眼圈还红过,有的故事就是红着眼圈讲的。不瞒您说我还哭过,走到无人处偷偷一哭,不是哭我累,是演说带感情有去无回,是为我讲过的人和事一洒凡人泪。还有是在家中看节目播出时哭过,录的时候重复多少遍,看的时候还能动容,没感动别人自己先激动,可见是进去出不来了。既然是拍案惊奇,当然不止于歌哭,还有嬉笑怒骂,奇案公案,反正基本上这节目没好事,不是惨案就是冤案,再不就是战争灾变,难得轻松。这么说怕生误会,似乎我是个多关注社会多有责任感之人,其实我一向不大理会这些,每集定题目的是刘春,我只是写作业的学生。私生活里的我道德水平并不高,所以看到大量来信,都盼我主持正义,我就发怵。主持节目可以,主持正义就玄了,同情容易,调查真相就难了,更难的也许还是说出真相。字字推敲都怕惹祸,这节目没小事。
  要知道在镜头前一时兴起恍入无人之境不知天高地厚,那是个特殊状态。有几回案情所涉敏感而重大,等节目播出时我连看也不敢看,被子蒙头躲床上不想接电话,心慌慌到周一上班,没准就来个警告。我犯过“错误”,后果沉痛,最难堪是连累公司连累同事。讲老实话,我胆小,做观众的我看着电视上的我常会愣住,我怎么会变成那样?那不是我,那是另一个我。
  我实在不是包青天,充其量是个窦娥冤,您以为我是义勇军,其实我是雇佣军,可我想说,雇佣军打仗也玩命哪。凤凰是我的雇主和恩主,可我对她如怨如慕,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勉励我、勉强我做这节目,但我还不得不感恩,是这节目把我硬推到我所不愿面对的黑暗之前,逼我睁开眼看,唤起心听,壮起胆说,我口说我心。因这节目,我改变了,我增长了。
  三条命:短命、苦命、黑命。要想保命,保这节目的小命,我只有认命。认命的结果,是灵魂深处发生了革命。
  近两年,我没得忧郁症,得了两种神经病。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把这病归罪于《文涛拍案》的感染,这可以显得我对工作很投入,用心来感受,而且还戏过了,以至人戏不分走火入魔黑了眼睛看社会。第一种病是极度缺乏安全感,走在路上见几个人在身后,我就紧张,要么加快走摆脱他们,要么放慢,让他们走到我前面。女性亲友黑夜搭乘的士,我会要求她在车上给我打电话,要当着司机大声告诉我车牌号码,中途我还忍不住再给她打几次电话,以震慑司机可能有的祸心。有人敲车窗想搭我的车,我本能地一脚油门就逃。人多的地方我不敢去,人少的地方我更不敢去,现在简直无处可去。于是我就去公司造舆论,说这属于职业病,天天让我接触那么多罪行,对社会治安我当然神经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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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涛拍案》的三条命(2)
另一种神经病就是怀疑一切。我是一九六七年生人,七六年九岁,从小有件事显示将来我要做喉舌。记得那几年上街游行很密集,庆祝粉碎某某某、高呼打倒某某某,小学生也参加。老师看我字正腔圆童音高亢,就叫我领喊口号,口号老在变,变得太快,刚喊完“反击右倾翻案风”,又要喊“打倒四人帮”。我完全不明白,照样喊得响亮喊得喜洋洋,对根本不懂的东西,无法相信或不相信,只是个无所谓。北岛老师有诗《我不相信》,可能他相信过,至于小学生的我,连不相信都不相信。
  你看,语言会自生自长,话赶话就把我们家传的多疑性格牵强附会上时代。不过谈玄可以,做《文涛拍案》却回回疑窦重重,因为说的全是真人真事,甚至人命关天,马虎不得。我这辈子最讨厌负责任,可到这儿你就得说话负责任。按说这节目虽然常遭删改,但能活下来,已证明当今“社会能见度”在提高,可几乎每回拍案,我们都为了搞清事实而焦虑。依据公检法?公检法也有可能出错,更有可能“无可奉告”;依据媒体?失实新闻还少吗?我常参看几种报道,往往互有出入,哪个是真的?录像现场一小时、几小时停下来,就为辨别某个细节的真伪。有次录到半夜录不下去了,当时我是根据几份报纸的消息来讲一案子,可越讲越怀疑该案另有内幕,我们的立场不好摆。采访相关人士,谁都不肯说。有位能接触高层的“通天线人”,跟上面打听,人家说这案子没问题,我就接着又录,可心中存疑,说话就是底气不足,越说越别扭,干脆收工回家。结果是一宿白干了,因为多疑的我想到后半夜,终决定放弃这题目。其实这案子应该是没问题的,但当时我已经想疯了,钻牛角尖了,陷入怀疑一切的怪圈,两眼通红盯着台灯长叹:天哪,现在还能相信什么?什么都可能是假的,也许真相有几种?也许世上本没有真相……
  絮叨这些不为证明自己清白,而是为我过去、现在和未来永不止歇的失误向观众告饶赔罪。
  此时突然意识到我不是在写检讨,而是在写个序。这两年,我真的只会说话不会写字了,唯一的作文就是每年年底给领导写信,哀求加薪,倒还情真意切,此外绝不动笔,渐渐就废掉。电脑上写下的字句横七竖八,像堆烂劈柴,我掂掂这条,砍砍那块,搭起来,又塌了,又愁又恨,恨刀太钝,久违的文思像锈牢的齿轮吱呀作响。你不了解我写这篇文字多么吃力,得知没有稿费就更吃力。为这些字,四天里我已经写了二十多个小时,基本上可断定此人已丧失写作能力。怨谁?哈哈,还是要怨《文涛拍案》。可以这样说,除了必要的吃喝玩乐睡,我已把几乎全部时间都用在节目上,要看的东西永远看不完,写东西也就不是东西了,没有时间,索性不着一字,光说不写,却是真不会写了。
  自我安慰一下,孔子也是“述而不作”嘛,说话是饭碗,我当然该全力捧牢,这一门玩艺都没练好,怎敢舞文弄墨。惭愧的紧,小人是靠耍嘴皮子混饭的。听说《文涛拍案》里我像个说书的,这真是辱没了祖师爷。那不是说书,还是说话,自说自话,若有点说书味,拿来做花边而已。不过因此我倒也学了点掌故:宋朝的时候,街市上“勾栏瓦舍”间,早有了说书的源流,艺人都是现场脱口秀,说是谈古论今“如水之流”,能于顷刻之间将一朝一代乃至几朝几代的事“捏合”一处。这本领当时却不叫“说书”,就叫“说话”。“说话”的人本来没稿,就那么说,慢慢一些经验固定下来,也记录下来以备忘,后有文人帮忙收拾,就成了话本,与明清演义小说息息相关,正如《初刻拍案惊奇》类。表演也是师徒相传,代代沿革,其中一路演成今日的评书体。
  古代“说话”曾有两类,一类说的是从前的故事,像单田芳的《隋唐演义》,像广府话的“讲古”。还有一类当年更火过,说的就是当时社会上的事,发生在人们身边的事,这倒有点像《文涛拍案》的选题,我们演说的也是当代传奇,只不知古人是怎样讲法,这一路竟失传了,也不知为什么,倒是真应了短命,难道因为这一路走下去也是苦命和黑命?
  巴结前人我乐意,可惜巴结不上。古今中外许多人,我不是他们的徒弟,他们却是我的老师,我天天在向他们学习。仅仅因为《文涛拍案》这名号,我也要叩谢祖宗,神追先师。
  谢完了师傅谢师弟,谢完了师弟找师妹。这节目至今跨四年两地两组,先深圳后北京,长期合作过、正合作的制片、编导同事们:刘彪、李涛、李蓓蓓、樊蓉、李异、张力、杨理、王皓、毕蜂、张冲。二OO四年节目复出后头一集节目录制的当夜,刘彪的孩子出生,节目难产孩子顺产;同年李涛的孩子八月二十日出生,恰在我生日的前夜。大家都说有缘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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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涛拍案》的三条命(3)
说到这儿,还是那句节目结束语:文涛拍案,本回书着落在此处,欲知大千世界尚有何等传奇?自然是且听下回分解。
  2006年6月15日凌晨5时于北京
  

初刻拍案(1)
【播出时间】 2003年3月7日
  【新闻背景】
  金发、碧眼、红唇,以及被风吹起的白色裙子,这是玛丽莲·梦露留在世人心中永恒印记。她的容貌、身姿、举止,被一代代女星模仿,即使在今天,她仍然是大多数男人心中的“性感女神”。
  梦露因演戏而声名鹊起,而她的一生就是一场最经典的悲情戏。尽管梦露后来一直是锦衣裹身的巨星,但孤儿院的童年经历成为她一生都挥之不去的阴影。她拼命地追逐浮华和荣耀,甚至有些不择手段地寻求情感的依靠,然而这一起都从未能让她走出阴影,反而让自己内心的孤独和脆弱一天天地加剧。最终,这部戏以一种最悲情的香消玉殒的方式收场,芳华一生戛然而止,定格给世人一个香艳逼人的永恒形象,也留下一个可能永远无法解开的死亡之谜。
  【初刻拍案】
  “三八”妇女节到了,在此我向所有的女性观众问一声好。没有你们也就没有我,所以今天我们栏目别出心裁地选择了一位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献给大家——玛丽莲·梦露,全球最性感的女神。
  我们栏目今天要“拍”的就是40年前的一桩疑案——梦露之死。正如人们不知道梦露怎么能生得那么美艳动人一样,人们也不清楚梦露为什么会那样凄切地死去?
  我算不上梦露的狂热影迷,可是无论我在哪里,酒吧、街道还是自己家里,只要见到梦露的照片甚至是我眼睛的余光瞥见梦露的影子在电视机上一闪,我都会立刻驻足观看。不管怎样,梦露确实使人类同其他物种相比又增添了一份亮丽的光彩。
  最近,美国有个叫做《罪案现场》的节目再次回到了当年梦露死亡的现场,重拍梦露之死。我觉得这个节目值得介绍给各位一看。俗话说:未知生,焉知死。要想知道梦露的终点我们且先看她的起点。
  【《罪案现场》节目片段】
  好莱坞的一所房子成了吸引游客的参观点。它是坐落于纽约长岛布伦特住宅区海伦娜街5号的一幢普通的灰色房子,是世界超级性感女神梦露死亡的地点。这颗闪亮的巨星虽然已经辞世41年,但她的死至今仍充满着传奇色彩。
  《花花公子》创始人赫夫纳:我认为梦露不愧是20世纪最具特质的性感明星,她是性感和脆弱结合体。
  梦露生于1926年,小时候的名字叫诺玛·简·贝克。是个在慈善医院里出生的私生女,童年时她先被人收养,后来又被送到孤儿院。最后又被孤儿院送给愿意收养她的人。
  好莱坞是梦露熟悉的地方,因为当年像她那样的小镇姑娘从小就听说那些有钱的影星们令人羡慕的故事,以及他们在比华利山豪华别墅里的传闻。
  16岁那年诺玛(梦露)结婚了,结束了她难以忍受的被收养的生活,但她真正脱离苦海的日子从为一个奶酪饼拍广告开始。
  诺玛迅速成了大受欢迎的模特。有她性感照片的日历供不应求。不久她第一张完美的封面照片上了《家庭圈子》杂志的封面,成了邻居姑娘栏目的样板。
  这张象征邻居姑娘的封面一出版,人们就意识到梦露的潜能。
  刚才大家看到的是“灰姑娘时期”的梦露,但要想知道梦露的死因就得了解她的性格。梦露性格很怪,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抽烟、喝酒、吃药而且精神压力大得能把自己压死。梦露的这种性格肯定跟她的童年经历有关。梦露这一辈子的运势在我看来就是:起点历经艰难,顶点无限风光,终点急转直下,起点终点两边都挺惨,也许正是她的种经历决定了她的一生。
  梦露是个没有爸爸的私生女,妈妈患有精神分裂症。她从小多次被人收养又抛弃、抛弃了又被收养,在孤儿院长大。长大后她虽然离开了孤儿院,但是她的内心终其一生还留在孤儿院。也许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她总是不断地需要男人的安慰,但又永远摆脱不了孤独。我们且一起听听和她关系密切的两位男人对她的回忆。
  【《罪案现场》节目片段】
  六十多年来贝根是位很有名望的记者。40年代他第一个注意到这位倍受关注的年轻模特。
  记者贝根: 摄像机总是会爱上某些人,看不上另一些人。摄像机对梦露是一见钟情,所以她也变成了著名世界影星。
  贝根在梦露当演员时就认识她。他说有一天晚上采访完她之后,他们的关系迅速升级;很快就超出了业务关系。
  记者贝根:我开车送她回宾馆时,她让我进来。她要了一杯加冰的香槟王,我们喝了两三瓶香槟后,好事就来了。我就在那儿过夜了。当然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我和我的第一位夫人离了婚。梦露待人接物都很有诀窍,这让和她说话的人都觉得自己是很重要的。别的影星就没有这个本事,我采访过的其他上千名影星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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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2)
荧幕上最令人动心的女子,玛丽莲·梦露。
  1953年梦露脱颖而出成了大明星,她上镜的次数对任何明星来说都是望尘莫及的。
  就在此时,芝加哥一位作家为了创办他设想的一种杂志,把眼光投向了好莱坞影场。
  《花花公子》创始人赫夫纳:我是在1953年的春夏季开始策划出版《花花公子》杂志。当时我需要一个广告的噱头,我手头很紧,很需要借助噱头一炮打响。
  1953年,梦露美丽的裸照出现在首期《花花公子》封面时,像一颗巨型荧幕炸弹爆炸一样。
  《花花公子》创始人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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