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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秀色农家-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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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村王嫂子的女儿正值适婚年龄,王嫂子寻了几户人家都没有说成,我也不瞒你,这姑娘长得眉清目秀,配你完全没问题,只是王嫂子家里人多,王大哥前几年摔断腿没了劳动力,现在家里连锅都揭不开了,所以她要的聘礼重些。”

    百首垂着眼眸,邻近村的谁不认识他,谁敢嫁给他,可纵使这样,他心底仍然抱着一丝希望:“要多少?”

    “你最多能给多少?”

    “十两,不过,我有一个条件,人必须是心甘情愿的。”百首一咬牙把自己的积蓄都当了聘礼,还答应了要给媒婆三两银子。

    一斗米四文,一两银子二百多斗米,给媒婆的银子他就花了差不多七百多斗米的银子。

    这媒婆也是无意中听到百首想要娶媳妇,结合弯弯家的情况,这才壮着胆子找到百首。待百首一答应,立刻又去了弯弯家说媒。

    弯弯母亲起初不愿意,谁跟这样晦气的人结成亲家都得倒大霉啊,后来经不住媒婆一番解说,那可是一大笔聘礼啊。

    最后弯弯母亲把心一横,反正家里孩子多,就当少生一个得了,收了聘金把弯弯嫁给了百首。

    弯弯本就是个不爱说话的孩子,性子懦弱。母亲苦口婆心一番劝说,乡下家里穷把孩子卖去当丫环的比比皆是,还有那些个当小妾的,百首虽然穷点,好歹她嫁过去也是个正室。

    面对父母的决定,懦弱的本尊想到家里的弟弟妹妹,不得不答应嫁给百首。

    女人这辈子也就一次,可她成亲那天连客也没请,穿着旧衣裳,早上起来还是自己梳的头,上午还去地里干了活,吃过午饭简单收拾了个包袱走路去了百首家。

    当时百首一直站在山坡上,看到弯弯走近兴奋的下山来接她,可是看到弯弯难看的脸色,才明白,他这个媳妇一点也不喜欢他。和别人一样,怕他晦气,成亲当天晚上,弯弯就在床上哭哭哭啼啼,不跟百首圆房,从那后,两人睡不同床,食不同桌,弯弯不想跟百首一桌,百首也很自觉不跟弯弯坐一块,有时候一个月两人说不上一句话。

    弯弯从嫁过来从来不干活,也许她心里抱着将死之心吧,认为自己嫁给百首也活不了多少日子呢!

    百首把一辈子的积蓄给了弯弯的母亲,才把弯弯娶回来,现在放她回去,他心里不甘,两人就这样不言不语过了半年。

    上次弯弯突然生病,百首好不容易给请了大夫,一直不见起色,弯弯认为自己大限已到,趁百首出去的档,自己走到山下的河边想要寻死。

    正巧百首回家拿东西,没见着人,找了一圈,最后看到她站在河边,而弯弯看到百首朝自己跑过来,想到反正是死,直接跳进河里。

    百首想也没想跟着跳了进去,两人在河里挣扎一阵,飘到河心,弯弯晕死了过去,百首拖着弯弯,两人一直飘到下游,经过湍急之处,百首不小心撞到头,也晕了,幸好元宝爹娘经过,这才将两人救起来。

正文 第11章 同睡

    确切的说,本尊已经死了,现在的弯弯是从现代而来的魂。

    弯弯从不相信这些,百首的母亲因为技术落后,血崩而死,而百首父亲摔倒后破皮,一定是因为破伤风而去的。至于百首的奶奶,可能是年纪大了。

    反正她不是相信什么刑克之说。

    百首愣愣听完弯弯的解释,很不可思议,但心底异常兴奋,面对媳妇儿坚定的眼光,百首激动得不知道要说什么。

    “媳妇儿,你真的这么想?”

    弯弯点头:“是啊,你看我们成亲这么久了,我不是好好的吗?”

    说到这里,弯弯心里突突一跳,其实本尊已经死了,那是不是说百首真的是刑克之人?但若不是她穿越过来的话,百首现在一定也不在了,那是不是说她是百首的福星?

    弯弯越想越觉得这么回事,立刻安慰百首:“就算你真有什么,但是那天掉河里的时候还是我救了你,就是说,你的命是我救的,我其实是你福星。”

    百首眼前一亮,是这个理了,如果不是媳妇儿的话,他现在肯定跟着爹娘去了。

    他满眼激动,不由拉着弯弯的手,试探问:“媳妇儿,你以后还会走吗?”

    “当然不会,你看我们才建了一个鸡舍,又养了鸡,还圈了院子,我们家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弯弯笑吟吟看着百道。双眼闪闪发光,异常明亮。把他整个心窝都照亮了,暖暖的!

    “媳妇儿,你放心,我一定努力多打些猎物回来,不会让你饿着,给你买新衣裳,还有,咱们家要经常吃肉。”百首立刻开始跟弯弯表忠心。

    只要媳妇儿不离开他,让他干嘛都行!

    弯弯眼睛笑成好看的月牙状,一个劲儿的点头。心里其实还有疑惑,就算百首刑克,可为什么在村里人眼里他们的吃食好似也有毒似的?

    不管他们俩将来是个什么结局,至少现在她不能让百首把她给休了。

    百首看着面前的媳妇儿觉得自己这辈子值了!

    “天凉了,睡床上吧。”弯弯朝里挪了挪。

    百首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拉着弯弯的手,立刻脸红了,低头瞧见媳妇儿给自己空出的地儿,耳根子都在发烫,在床边扭扭捏捏像个小姑娘似的磨蹭了好一会儿,才脱衣裳上床。

    熄了油灯,百首直挺挺的躺在床边,第一次和媳妇睡一起,心砰砰直跳!

    一双小手拉着被子盖到他身上,百首立刻把被子推给媳妇,哑着嗓子道:“我不冷。”

    “晚上天这么凉,不盖被子万一病着怎么办?”弯弯又把被子拉过去,小手碰到身侧的大手,惊呼一声:“百首,你的手好烫!”

    百首胀红了脸,嗫嗫嚅嚅不知道该说什么。

    弯弯爬起来把油灯点上,一看吓一跳,百首额头上都出了细细的汗,她伸手摸了摸百首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比自己的烫好多啊!又拿起他的手,手掌心全是汗。

    “百首,你怎么了?不是病了吧?”弯弯担心,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

    百首垂着眼眸,眼神四处飘乎。

    “百首,不如咱们去看大夫吧。”

    百首一怔,黑黑的脸黑里透红,他才不要,这要去看大夫,不被笑死!

    结结巴巴道:“我没病,只是有些热而已。”

    看他古古怪怪,弯弯这才发现百首的脸红红的,屋里光线太暗,他皮肤又黑,不仔细根本看不清,心里立刻明了!

    难怪他不要盖被子!

    心里好笑,吃亏不好意思的应该是她这个女人吧,熄了灯,躺下。

    待听到弯弯均匀的呼吸声,百首暗地大大喘口气,睡在媳妇旁边他好紧张好紧张哦!不过,也好幸福,旁边都是媳妇香香的味道!

    漆黑的夜里,百首睁着大眼看着睡熟的弯弯,身子微微朝里挪了挪,挨着媳妇儿真舒服。

    第二天外面还黑蒙蒙的,百首便醒了,漆黑的屋内他侧身静静看着身边的弯弯,虽然看不清媳妇睡觉的模样,但周围都是媳妇身上香喷喷的味道,连被子上也是。百首傻呼呼无声笑了笑。

    昨天夜里他可是胡思乱想了大半夜,虽没睡几个时辰,但想到媳妇这么信任她,轻轻撩开被子,他要努力加油让媳妇过上好日子。

    百首刚翻身起来,弯弯就醒了。

    来到这个世界的这些日子,她还是认床,一有动静人就惊醒,更别说旁边还睡个人。

    从窗户木板缝里看去,外面还黑乎乎的。

    “这么早就起床?”弯弯揉揉睡眼惺忪的眼道。

    百首将油灯点上,回头瞄眼弯弯红扑扑的脸蛋儿,别过脸,道:“你再睡会儿吧,我要上山打猎。”

    来到这个世界她还从未出去过。

    弯弯坐起来,拿过外衣开始往身上套:“我也去。”

    百首一愣,看向她,见她不像开玩笑,便道:“媳妇儿,你还是在家休息吧,山路不好走,再说你病才好。”

    弯弯套好外衣,掀开被子开始套长裤,白皙的小腿映入眼帘,百首脸一红,忙转过身。

    嘴里不忘劝她:“媳妇儿,你还是在家休息吧。”

    弯弯穿好衣裳,走到厨房拿出盆一边打水,一边道:“每天在屋子里呆着很闷的,再说我也想到山上看看能不能挖到野菜。”

    洗完脸,将帕子递给百首继续道:“我就去临近山头,不会走远的。你放心也绝对不会打扰你打猎的。

    百首接过帕子擦了把脸,他倒不是怕媳妇儿打扰到自己,能和媳妇出去他是求之不得,以前就是想也没这个机会,就怕媳妇儿累着。

    “那这样吧,我们带上干粮,也不去深山,就周围几座山。咱们脚程走慢些,晚些回来。这样多打些东西明天好去集市,你看这样可好?”

    “好啊!”弯弯眼前一亮,高兴道。能和百首一道最好,虽说这附近山上没什么危险的动物,不过,一个人还是有些害怕。

    商量好,百首开始和面,弯弯本想帮忙,百首不让,只得听百首的话回到屋子里又躺了会儿,等百首把饼烙好,这才来叫她。

    拿了一块干净的布,弯弯将热呼呼的饼包好。背上背篓,拿了一把刀。百首拿着弓箭,两人关好门,这才开始朝山上走。

正文 第12章 上山狩猎

    磨蹭一阵,两人出发的时候是卯时快到辰时。考虑弯弯病愈不久,走得很慢。翻过旁边这座山,天已经大亮。

    在现代社会,各种污染下,已经很难得有如此好的空气,就算现代的山上,那也是不能和这个时代相比的。这里完全是纯生态自然环境。

    将肺内浊气排出,心情不由愉悦起来。弯弯一边走,一边欣赏风景,顺便留意两人走过的路,偶尔还和百首说说话。

    这两天弯弯找百首说的话比成亲半年来所有的话加起来还多一倍。这是百首从来没想过的。他今天很高兴,记得前几天弯弯说有些事记得不太清楚,所以,弯弯问什么,他都答得很详细,也不管自己说的弯弯知道不知道,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

    这倒随了弯弯的心意,对村子里了解更多了些。

    这个小地方靠山,用现代话说便是丘陵,很久以前大家都以狩猎为主,后来朝廷开始鼓励百姓务农,对包括王家村在内的各个村采取了优惠政策,每年的赋税降了不少,于是渐渐种田的人越来越多,打猎的人就少了起来。

    后来,人们发现,种田比狩猎似乎更能保证基本生活,除了农忙,农闲人们还能干些其它的,比如继续打猎,也有人趁农闲出去干体力活。有本事有本钱的,便到小镇上做起小本营生。这样,田地里即有了收成,其它方面收入也不会耽搁。

    但是百首八岁起就一人独活,每天进山打猎他也已经习惯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基本也够填饱肚子。

    百首所在的村子叫杨家村,弯弯娘家村子以王姓人家最多便取名王家村。

    两个村子隔得不远,乡里邻里,平时没事的三姑六婆喜欢说说事非,所以,一个村有什么,基本邻近村子都知道,这也是当初为何邻近几个村子没人敢嫁给百首的原因。

    而弯弯嫁过来后,出嫁那天不仅娘家无人送亲,成亲后,她也没回过门,娘家更没有人来探望过。

    这可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弯弯不由在心里感概。

    巳时,两人翻过两座山头,终于到了第三座山山脚下。

    百首将弯弯扶到一块石头上坐下,走到河边,摘下一片树叶,在清亮的河水里洗了洗,然后装上一叶清水捧到弯弯面前:“媳妇儿,喝点水吧。”

    弯弯咽了咽口水,喉咙确实干得发涩,接过叶子一口气将里面的水喝完,这山中的水不仅清亮而且入口还有些甘甜。末了不由舔舔嘴唇。

    然后将叶子递还给百首,笑着道:“你也打点喝吧。”

    “你先喝,还要吗?”得先把媳妇儿照顾好。

    弯弯不好意思笑笑:“再喝一点。”

    百首立刻转身又走到河边装满一叶水。

    这才是真正的山泉呢!在现代,有些黑心商家专门装这种山泉回去处理然后自装成矿泉水卖。曾经弯弯去一座山旅游,从山上下来的时候,经过一个泉口,亲眼看到好些山下的人拿着桶或瓶子专程跑上来装泉水。而且用山泉煮出来的饭都有一股清香味。

    像这里如此环保甘甜的泉水现代根本不可能有的。古代没有任何工业污染,大家喝的水大多都是从河里打。

    两人喝了些水,又开始赶路。

    弯弯一路走一路查看有没有折耳菜或者其它类可以吃的野菜。百首的注意全部放在周围树林里。到半山腰的时候,百首找了块干净的地方让弯弯坐下来休息,把怀里的饼拿出来给了她,自己拿着弓箭轻手轻脚走到一棵树后蹲了下来。

    弯弯一边吃饼一边观察周围,静悄悄的,没看到任何动物,但见百首凝眉专注的样子似乎又在等待什么。

    过了一会儿,她蹑手蹑脚走到百首旁边,拿出一块饼递给他,百首只瞟了眼,拿过饼就朝嘴里塞。看也没看她。

    她就轻轻凑近百首,道:“咱们就这样一直这样?”守株待兔?

    温热的气息喷到他脸侧痒痒的,百首心里猛跳两下,脸上开始发烫,微微朝旁边挪了挪,小声道:“这地方东西多,你去旁边坐着。”

    弯弯本来还想再问两句,见百首神色专注的观察着周围,把话又咽了回去,轻手轻脚走回刚才坐的地方。重新坐下来继续一边吃饼一边观察百首。

    不一会儿,左边林子里传来蟋蟋蟀蟀的声音,响了几下又没了,片刻,又传来动物踩到树叶的声音,一只浑身麻灰色毛的野兔出现在视线范围内。

    弯弯眼前一亮。再看百首,只见他眼睛眨也不眨的正盯着四处张望的野兔,手上动作麻利的将吃到一半的饼迅速塞进怀里,手顺便在衣服上擦了擦了,然后拿出箭,拉弓,对准野兔。

    弯弯屏住呼吸,嘴里塞满了饼也忘了嚼,听说猎人的手上功夫都是不错的,不知道自己男人射箭怎么样?

    时间也就过了几秒,弯弯却觉得有一分钟那么长,在一个最佳契机下,百首毫不犹豫的拉下弓箭,箭准确无误的穿过野兔的后腿,迟钝的敏锐性等它发现危险时一切都已经完了,野兔慌乱想从地上站起来逃跑,但是它发现无能为力,腿骨已经完全断掉,它只能惊慌的原地扑腾,恐惧的看着走近的人类。

    百首将兔子提起来,掂了掂,然后高兴的朝愣神中的弯弯道:“这兔子肥。”

    弯弯回神,立刻小跑过去,好奇的看着百首,诚心赞道:“百首你好厉害啊!”

    百首不好意思挠挠头发,这是有人第一次称赞他,还是他媳妇儿,便道:“这也没什么,村里好些人都会。”眼神却更加明亮有神起来。

    “他们肯定没你射得好。”弯弯笑眯眯看着他异常坚定道,一看他射中的位置就能猜到。

    然后看向百首手中的兔子,野兔也正睁着两只红眼睛惊慌的看着她。

    “它是公的还是母的?”

    百首将兔子一翻,道:“公的。”

    “可它还是活的,那咱们要不要养起来?”弯弯犹豫道。

    “回家再说吧,不知道待会儿还能打到什么。”百首道。

    “好吧。”

    如果今天能打到更多的猎物,也许可以考虑将这只兔子养起来,下次再抓只母兔子配成一对。说不定以后他们就有一堆小兔子了。

    百首没有将箭取下来,直接将兔子丢进背蒌,这样它也跑不了,然后自己背上背蒌,两人继续前行。

正文 第13章 发现,睡哪

    翻过这座山又到了另一座山,一路上弯弯没有发现任何野菜,但是百首今天很高兴,打了好几只猎物,两只山鸡,一只大鸟,后来又猎到一只鼬,休息的时候他又打到一只獾子。这两样东西都是极灵敏的动物,平时鲜少有机会能打到,没想到今天就猎到了两只。

    鼬在市场上卖得也少,价格肯定比山鸡卖得好,而里面最值钱的当属獾子,它不仅肉鲜美,而且皮毛还能卖了做衣裳。重要的是獾子基本是昼伏夜出,这白天能打到真是让人十分意外。

    所以百首特别高兴,他认为是今天媳妇儿跟来自己才涨了运气,所以非常爽快答应先把兔子养起来了。

    弯弯本来有些遗憾的,走了这么几座山都没有找到野菜,后来无意中休息的时候发现另一样让自己惊喜的东西。

    经过仔细查看,在百首奇怪的眼神中,弯弯大笑三声:天意啊,没找到野菜,让她找到野生辣椒。

    这种看起来长条状,类似于现代的小米椒,却又稍长一点,掰断一截,还能闻到那熟悉的辣乎乎的味道。能找到这个比那野菜更让人兴奋。

    从树上摘下两片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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